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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懂法演讲稿800字

时间:2014-09-18 08:30

关于《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演讲稿

知法懂法守法 各位领导,同志们: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知法懂法守法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

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

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

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

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

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

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

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

《知法 懂法 学法 守法 用法》 演讲稿 不要和网络上一样的

中学时代是人生中一个最重要的时期,我们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以及性格都在这一时期形成并逐渐定型。

做一名遵纪守法的中学生是对当今中学生的基本要求。

学校不光是教我们学问的地方,还是教我们学会做人的地方。

做人,做一个能被社会接纳的人,最基本的、最重要的是要有法制观念,所以我们要首先做个遵纪守法的中学生,一言一行都要严格要求自己。

不要让那些无聊低级的、朽腐落后的东西占据我们的灵魂,要怀着健康积极的心态去面对生活。

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当你觉得受了欺侮,受了委屈,怎么办

是屈辱地接受,息事宁人呢,还是以牙还牙发泄心中的闷气呢

这两种态度都不好。

选择前者的是懦夫,你的怯懦姑息了同学的错误,你的懦弱使得歪风邪气有了市场。

选择后者的更可怕,你的暴躁会使事态变得更加复杂,谁是谁非更不好判断。

如果造成后果,双方无论在肉体还是精神上都会受到不良影响,更会给双方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和精神负担。

我奉劝这类同学,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己的事。

最近出台的《校园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学生自身或学生之间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违法造成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学生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学校规章制度,实施其年龄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老师已经告诫,但学生不听劝阻、自行实施的行为后果由监护人负责。

” 同学们

我们应该体会到,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虽然在某种程度上约束了我们的行为,可它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

我们更应该懂得,遵纪守法是每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而良好的校风又是建立在人人自觉遵纪守法的基础上的。

同学们

健康现在,才可能幸福未来。

我们一定要充分利用这段人生中的“黄金时代”,努力汲取人类文明的精华,充实我们的头脑,健全我们的心灵,遵纪守法,文明修身,将来做一名对社会有益的人。

关于依法治国的演讲稿1000字左右

关于依法治国演讲稿一尊敬领导、评委大家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

法治经济是按照经济规律运作的经济,它是有法可依的;法治经济的另一面是信誉经济,要减少交易的成本达到双赢的目的,交易双方必须诚实守信。

所以,这种经济实质上是法治与德治统一的经济。

没有诚实守信相伴的法治经济必然得不到社会和公众的认同,诚实守信的失落则会导致社会凝聚力的涣散,市场效率降低,风险增大。

法治与诚实守信,它们共同规范着人们的行为和价值取向,在潜移默化中成为一种社会经济秩序和为社会大多数人认同的自律准则,二者共同作用、相互促进。

诚实守信是道德约束的核心,它要求各自独立的市场主体之间在经济往来交易中讲信用,杜绝欺诈行为。

市场竞争是公平的竞争,是在规范的经济秩序中进行的,它拒绝欺诈,排斥投机取巧,鄙视一切不守信用的行为。

这就是说,法治经济在本质上是信用经济,诚实守信是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是所有市场主体在经营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没有诚实守信,法治的作用就难以发挥。

当人们不讲诚实守信的时候,法治经济就失去了信誉的基础。

诚实守信和法治经济是相互支持的,一方面,许多复杂的交易需要法律和道德同时起作用,缺少任何一方都是不可行的。

另一方面,法律制度越健全,不讲道德的成本就越大,人们就越讲道德;反之,只有在一个人们比较重视道德的社会里,法律才真正发挥作用。

法治和诚实守信这种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情况我们从契约承诺中可以看得更加明晰。

市场交易要通过契约来实现,因此,必然要制定实施有利于契约履行的各种规则,这是法治的表现。

然而,仅止于此还是不够的。

任何契约的履行,无不是建立在诚实守信交易的观念上。

如果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讲信用、不守信义,再好的契约也只能是一张白纸。

就契约本身来说,它具有平等的品质,在平等的基础上它要求缔约人意思表示真实明确,诚实不欺。

正是在契约中才确证了自身的人格,体会到做人的品位和实现着做人的价值。

从“重合同、守信用”,“信守”契约只能存在于有道德的人之间。

契约所要求的道德是合理的道德,“人而无言,不知其可”, “人无信不定”,契约所要求的道德是立己立人,平等待人,利己利人,诚实生活,各得其所,不害他人。

契约的核心是承诺,没有承诺就没有契约,承诺消除当事人的恣意妄为和任性变更。

诚信是人们内在意志的坚定信念和外部行为的基本准则,诚信集中表现在承诺上。

在法治经济的条件下,市场交易始于“诚实守信”终于 “诚实守信”,从而才能生意兴隆事业发达,这正如人们常说的“誉从信中来,利从信中来”。

信用是最重要的财富,同时又是进一步获取财富的财富。

所以,江泽民同志语重心长地指出,“没有信用,就没有秩序,市场经济就不能健康发展。

”总之,法治经济讲法治也要讲诚实守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法治是外在的约束,诚实守信是内在的自律,两者是天然的依托与伴侣。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关于依法治国演讲稿二我们是生长在法制社会的儿童,我不知道没有法制的社会会是什么样子,今天我们放眼看去我们的社会有正常的秩序,我们有若干的法律法规,保护我们幸福快乐的生活.从小就听爸爸、妈妈说要学文化,要遵纪守法,那时不知什么是纪什么是法,后来上学了老师给我们讲了许多关于法律法规的很多知识,知道了一个国家和一个民族如果没有它的法律,那么就会乱做一团,矛盾和战争不断.妈妈告诉我,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法典是《汉穆拉比法典》,因为有了这部法典,希腊成为最早的文明古国.许多的国家参照了这部法典制定了他们自家的法律.法律应该是约束我们行为的一种规矩吧,我想就是因为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能得以和平吧,经过我一直的观察,我的结论是正确的,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尊重法律.作为一个公民,我们要遵守我们国家制定的法律,老师告诉我们,我们国家的法律是越来越健全了,我们儿童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他们老师有《教师法》, 还有保护每个公民的各种法规,只有法制健全的国家,才是文明、发达的国家,我们都知道美国是一个发达国家,它就是有健全的法律法规,让人民的生活得以保护.因为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们小孩的生活更加自由和快乐,现在就是爸爸、妈妈也不能随意体罚我们的,要是伤害我们,我们就去告他们,他们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我们要学习法律,好让自己的人生权利得到保护.但是,我们有很多的人,却不愿遵守法律,做违反法律的事情,使自己和亲人难过.在我们家里, 我的舅舅就是不尊重法律,没有把法律放在心上,走上了吸毒的路,他不但违反了法律,而且自己的身体遭到了巨大的伤害,我们全家因为他吸食毒品,经常提心吊胆的,我的外公和外婆因为他也气坏了身体,他自己因为无视法律,被毒品折磨得不不成人样了,十年的青春都被那可恶的毒品吞食了,我从小看着他走上这条路, 让我吸取了深刻的教训,因此我深深的知道我们要遵守法律,不要让自己走上犯罪的道路.法律是我们行为的约束,也是我们自由的保障,这句话是我的妈妈给我说的,妈妈说,如果我舅舅受法律的约束,他今天就不会在劳教所里受狱,所以我们要尊重法制,心藏法制.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会拥有爱,当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平,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不会刀光剑影,仇恨交加了,我们会依照法律解决一切需要解决的矛盾,化矛盾为友谊.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能自主的生活,大家都深藏法律在心中,就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每个人的行为都是端正的,没有摩擦,就没有战争,我们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谐.我们小孩就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自己想要做的事情.法制在我心中,爸爸、妈妈就不再担心我们放学的路上遇到坏人;我们的美丽的家里就可以不再象金丝鸟住的鸟笼,四处都安有防盗窗;我们就可以广交朋友,不再害怕上当受骗.法制在我心中,快乐就在身边.关于依法治国演讲稿三人生如船,梦想是帆,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梦,把每个人的梦汇聚起来就组成了我们国家的梦,中华民族的梦,因此每个人的梦与国家民族的兴衰荣辱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只有实现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我们才能幸福和谐的生活。

现在是“法治”社会、文明时代,“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时刻规范着我们的行为。

我们只有学法、懂法,才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一句话,对于法律,我们必须了解它、学习它、遵守它。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它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

古人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而这“规矩”就是“法律”。

“法律”是我们整个社会的“行为准则”。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

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

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

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

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

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

”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

当今这个经济社会,人们在不断地淡化道德意识,甚至有人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

这不得不促使我们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的社会秩序。

纽约,这个繁华的国际大都市,却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

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

而在我国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

如:强要同学钱财,参与抢劫,更有甚者结帮犯罪。

据报道:今年4 月30日,海南省万宁市17岁学生温某,因持塑料枪打劫被判有期徒刑5年。

近年来,青少年结帮犯罪现象也呈上升势头,加入黑帮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

来自公安机关的一则统计数字表明,80年代后期到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

在上海,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 64.2%。

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l%。

犯罪,无疑永远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

但是,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正义。

诚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一些疏漏,也有一些人为了金钱,为了一个“利”字,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

但我仍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地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扞卫它!只要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平,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

我最大的骄傲是身为一名中国人,最大的自豪是外国人叫我“Chinese”,最大的幸福是生活在中国,最不想放弃的称谓是中国公民。

我想你们大家应该也是如此,在为自己是中国人而自豪,所以让我们一起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关于依法治国演讲稿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科学立法是前提、严格执法是保障、公正司法是生命线,法治建设的成效如何则要看全民守法的情况如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同时强调,“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这些论述深刻阐述了守法意识、法治精神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的重要性。

人类早期的成文法常常铭刻在石柱或铜表上,但铸鼎未必传世,勒石未必长存,真正流传下来的是“铭刻”在全体社会成员心中的法治精神。

历史发展表明,只有法律成为人们自觉遵守的规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法的意义、法的精神才能真正展现出来,法治的理想才能最终落地。

因此,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要达到“全民守法”的目标,必须以法治政府的建立促进法治社会的发育,以司法的严谨、执法的严格来培育公民守法的自觉性。

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要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司法公正对于社会公正的引领作用,并在此基础上,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

只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具体的司法案件中建立对法治的信心、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感受到法律的权威,他们对法律的态度才能由认识到遵守,由信任到信仰。

守法需要自觉,自觉守法要靠各行业、各领域的自我管理来培育。

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同时,也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使各行业、各领域的从业者,真正在实实在在的自律和自我管理中,一点一滴培养起社会责任意识和法治精神。

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和法治精神建设,离不开类型多样的宣传与教育。

从上个世纪80年代至今,我国已经完成了以全体公民为教育对象的五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六五”普法规划正在进行中,普法内涵不断丰富、领域不断拓宽,已经成为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

我们要在全民教育基础上,继续推进针对不同领域、不同群体的法治教育,不断创新宣讲和教育方式,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以精准滴灌和春风化雨的形式,将法治教育送入街头巷尾、百姓人家。

只有经过多管齐下的法治教育、培育,遵法守法的意识才能蔚然成风,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才能在广大人民群众中落地生根,并为全面深化依法治国夯实坚实的社会基础。

以法律为题的500字演讲稿

法律这个词在我的脑海中是神圣的,它就像一个守护神,伴随在我们身边,时时刻刻地保护着我们;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大网,指引我们走向光明的道路;法律,就像,用它那火眼金睛,分辨黑白,惩恶扬善。

法律就在车水马龙的道路上,就在那肃穆的法庭上,就在那禁猪区那些举着猎-枪的人们心中。

法律无处不在,它就在我们身边。

从点点滴滴的小事到关乎命运的大事,都离不开法律,它与我们每一个人紧密相连。

今天的街道上显得格外拥挤,道路上满是汽车和自行车,汽车排出的尾气让人感觉很刺鼻,炙热的一昂光如火焰一样照射着,但路上仍然是井井有条,没有人闯红灯,交通十分流畅。

我穿过马路,心里感到十分欣慰,宽敞的马路上,人人都遵守着“法律”。

这是尽人皆知的法,深入人心的律,正是这样的法律让我们行走的如此流畅!记得有一部电影叫,讲的是警-察与在禁猎区里打猎的猎人周旋并成功捉获他们的故事,而在生活中,当猎人站在禁猎区,站在一群羚羊旁举着猎-枪准备射击时,有良知的人们一定会想起法律的制裁,也许他会无情的射击,也许他会放下猎-枪,与它们和平共处,希望他选择后者,放这些动物一条生路,否则法律的严惩正等着他们。

这是保护动物的法,富有爱心的律。

正是这样的法律才让我们看到充满生机的大草原。

每当做任何一件事,都要三思而后行,想想有没有违返纪律,如果没有,你大可放心去做,古语道:“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人类是离不开法律的,如果世界上没有了法律,那么交通变得多么乱啊,车子不按红绿灯行驶,那么就会伤害多少人,那小偷就会越来越多,法律伴着我成长,世界上离不开法律,那么我们人类就应该知法守法,不应该去做那些伤天害理的事情,更不应该做不守法律的人,如果我们都遵守法律,那么世界就没有被车撞死的人,那个个家庭都会幸福美满,那也不会有那么多的人坐牢,你如果做了不守法律的事,那你终究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在此,我倡议,我们每个同学都应该从遵守校纪校规和理解父母师长做起,从生活的经验教训中悟出实实在在的道理和做人的理想价值,立大志,苦学成才,学法守法,做一个伟大社会主义祖国的优秀公民。

让法律伴我们成长,伴我们一生!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急求以“围绕学法用法,如何为全县经济发展做贡献”演讲稿。

谢谢大家

同志们:  总结了我乡2004年工作,认真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围绕全乡“12345”总体工作思路,进一步做好我乡05年的工作,进行了周密而具体的部署,讲的很好,符合实际,操作性很强,大家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

会上,我们还表彰了乡直各单位、各行政村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了在“双创”、“双考”、“双修”、“双勤”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工作者以及在种养业大户中涌现出“致富能手”。

赵一品、武德、唐荣还分别代表单位和个人作了表态发言,各行政村、乡直各单位还与党委、政府递交了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责任状。

总的来说,我们这次大会,就是要体现以人为本,事在人为,业在人创的工作理念,抓住“执政富民”这个关键,内增凝聚力,外增吸引力,提高向心力,发展生产力,确保2005年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换句话说,就是要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执政水平,加快富民强乡进程。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执政水平的意义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关系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关系中华民族前途命运,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课题。

十六届四中全会把党的执政能力提上全党的议事日程,体现了我们党审时度势、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

乡镇是政权的基础、发展的重点、稳定的关键。

江泽民同志曾指出“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就充分说明了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工作,巩固农村基础地位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性。

我们在座的各位作为稳固农村政权的骨干,直接担负着团结群众、教育群众、组织群众、发展农村、建设农村、稳定农村的重任。

乡村干部的战斗力、凝聚力如何,直接影响到民心向背,事业的兴衰。

在很大程度上,人民群众就是通过我们干部的形象来认识我们的党,通过我们具体的管理、经营能力来判断我们事业的兴衰成败。

所以说,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伟大实践中,切实加强乡村干部的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执政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因此,我们务必着眼于我乡的大发展,快发展,跨越式发展的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提高执政能力对我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乡党委、乡政府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根据乡情和广大农民的需要,聚精会神抓落实,一心一意谋发展,生产条件不断改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农民收入稳步增长。

  02年,提出了“农民增收入、财政增实力、经济增总量”三大目标,以“一点一线四区四片”为突破口,励精图治,艰苦奋斗,当年实现农民人均收入1480元。

并成功引进天津大田资金24万元,兴建了东湾大田希望小学,这是我乡第一次通过自己努力引来的第一笔外地资金。

投资80万元,修建桥涵7座,行路难的状况得以缓解。

特别是干部作风得到了明显的转变,干群关系日益密切。

  03年,紧紧抓住“兴牧、优薯、扩菜、增草、种树”这个调整主线,突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两大重点,积极探索以牧为主、以水兴农、农牧结合、林草并重的发展路子。

一年来,我们引进资金300多万元,建成了后号奶牛专业村和后号千亩示范园区,实施了10平方公里甲石河流域治理项目,水浇地由02年初的1000多亩发展近6000亩,实现了人均0.5亩的奋斗目标,同时,随着京津风沙源治理力度的加大,全乡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此外,乡村干部管理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04年,按照“优化结构上档次,重点突破上台阶,整体推进上水平”的总体要求,引进项目资金 150多万元,建成了二八地奶牛专业村和实施了白庙滩村打井兴水工程,同时,吸引投资1400多万元的邢台沙河矿产有限公司和唐山众鑫纸业在我乡安家落户,投资130多万元,认真实施“村村通”工程,引资200多万元兴建了移动、联通通讯塔,电话增容200门,进一步提升农民生活质量。

通过工作实践,乡村干部的工作方式、方法得到了锻炼,工作效率显著提高,为构建和谐白庙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新的一届乡党委、乡政府每年制定的发展思路与目标,宏观与微观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历史与现实相结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突出了唯实性、创新性、实践性和可行性,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和与时俱进的要求。

是本乡实际与形势发展的统一,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的统一,超前谋划与扎实工作的统一,做到了年年有新思路,年年有新目标,年年有新成果,年年有新跨越。

所有这些,是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乡上下艰苦奋斗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乡党委、乡政府不断完善执政方式,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结果。

  同时,我们也时刻清醒地认识到白庙滩基础差,起步晚、发展不平衡的现状,与先进乡镇比,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比,与全乡人民的愿望比,还有很大差距。

乔乡长在讲话中很客观地分析了我乡经济运行中的五个问题,符合实际。

我认为,制约白庙滩乡发展的因素固然很多,但最主要的还是人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对党的政策理论缺乏系统学习研究,不听广播,不看电视,不学报纸,对形势认识不清,分析问题不准,大局观念、责任意识较差,掌握运用理论特别是联系实际创造性地运用上级政策解决各种问题的能力不够强;二是思想还不够解放,观念落后,在发展上 “唯条件论”,狭隘主义,等、靠、要思想严重,创新能力不强;三是处理突发事件、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偏低,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闻不问,对影响发展大局的事件不劝阻,“不作为”现象严重;有的方法简单,违法施政,“乱作为”的现象时有发生;四是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不识庐山真面目”,患得患失,文过饰非,甚至于别人来帮助解决问题时,消极抵触,设置障碍,讳疾忌医。

五是抓机遇抓落实的能力不足,责任心、事业感不强,得过且过,存有畏难情绪和守摊守位的应付思想。

六是发展环境还需要进一步优化,特别是个别驻乡单位大局意识较差,部门利益至上,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还在个别工作人员身上不同程度地存在。

概括地说就是执政水平偏低,自身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弱。

这与全县大发展、快发展的形势要求是极不相适应,与群众想致富的强烈愿望不适应的,特别是与我乡实施“五大工程”,加快小康建设步伐的任务还有较大差距,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全乡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更快发展。

因此,切实加强和提高乡村干部执政能力建设势在必行。

  二、围绕大局,突出重点,全面加强执政能力建设。

  2005年,是张北发展史上又一个特殊的年份,省政府冀政[2005]8号文件已经把张北县列入首批22个扩大管理权限试点县(市)范围,市委将张北县作为坝上地区发展的“龙头”来抓,一些倾斜性政策必然会对我县产生积极的影响,我们的发展空间将更加广阔。

经济的自由度进一步提高。

对此,县委、县政府提出“一主三化”发展战略,出台一系列推动经济快发展、大发展、跨越式发展的具体措施。

我们一定要抢抓机遇,乘势而上,按照“12345”总体工作思路,着力强化责任、大局、创优、忧患意识,大力弘扬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埋头若干,只争朝夕、雷厉风行,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工作作风,挖掘潜力,拓展优势,倡导和弘扬“小乡干大事,后发争先进”的白庙滩精神,全面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提升执政水平。

  一是切实提高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

领导发展经济能力不高的问题是当前影响我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根本性问题。

据统计,在去年我乡选树的70个种养大户中,党员仅有10户,占14%,村干部仅有6户,占8%,“双带”能力弱是制约我乡经济发展的现实的、直接的、首要的问题。

从束弄营、连珍沟、红果图等实力较强的、发展较快的村来看,选准一个人,就能带活一班人,带富一个村。

束弄营村书记李绪除自己发展良种薯、养羊外,还当经纪人,在谋求自身发展的同时,带动农民增收,促进了全村经济的发展,在群众中威信很好。

实践证明,财大气粗,富人腰硬。

作为一个村干部自身不富,说话就无力,对经济工作的影响力和渗透力就不强,最终的结果是说话没人听,服务没人信,所以,要搞好工作,富民一方,党员干部必须要做到“带头、带领”,这两个方面,首先是带头,我在去年讲过,“一个村干部的年收入在本村不居上游,这首先就不符合条件,不合格”。

其次是带领,村干部自己先富起来后,要着眼于驾驭和发展全村经济、着眼于示范带动群众共同致富奔小康的现实需要,充分发挥自身在信息、技术、资金等方面的优势,参与示范项目,要抓好“六村百户”典型示范工程,帮贷款、帮管理、帮销售,把周围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农民组织起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共同致富。

否则,任职几年,山还是那座山,河还是那条河,光棍还是没媳妇,一年没有零花钱。

这就是“不称职”。

  二是切实提高自身解决问题的能力。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农村矛盾呈现出易发、多发、突发乃至群发的一些新特点,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了消极影响,比如:曾经发生在三合庄的村企矛盾,发生在三眼井的“两个村委会”的问题,发生在后号的村民与华田集团的土地纠纷问题以及各村的债务纠纷。

这些矛盾实质上是公与私、整体和局部、长远和眼前利益冲突的集中体现。

就矛盾产生的原因来看,一是我们的村干部在这些大是大非面前,缺乏政治敏锐性,立场不坚定,皂白不辩,二是对苗头性问题发现不了,以致于酿成事端,三是即使发现了又不敢处理,畏首畏尾,四是想处理又不会处理,干着急没办法,眼看着事态向恶性方向发展。

目前,在一些行政村积累了一批矛盾和积案,亟需解决,这些矛盾的解决,主要靠村支部、村委会。

所以说提高自身解决问题的能力,重在自身,贵在提高,关键要落实在解决上。

因此,我们要着力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提高组织群众、教育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切实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放在心上,健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和教育示范、协商、服务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的处理群众存在的问题。

衡量村级班子是否优秀,村干部是否称职得力,关键要看处理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特别是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能力。

这要作为考核干部实绩的主要依据。

  三是切实提高民主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

随着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向前推进,农民群众直接参与村务管理、行使民主权利的要求越来越强烈。

特别是实行村委会直选和推行村务公开、村支书“两推一选”后,农民群众积极要求了解政务、参与村务,维护自身利益。

乡村干部再不能运用单一的行政命令的方式开展工作,而是要着力通过民主、公开的方式,推行村务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制度,畅通民意表达渠道,理顺群众情绪,还权于群众对财务、村务、党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目前,在我们的村级班子中,“家长制”作风在个别班子十分严重,有的村书记唯我独尊,自以为是,乱花钱、乱办事,有的村会计凌驾于村支部、村委会之上,既不让书记、主任监督,更不让村民理财小组监督,随便记帐、报帐,导致财务混乱,群众很有意见。

对此,我们今年要重点治理。

  此外,在提高民主办事能力的同时,着力推进依法治乡进程,始终把干部学法用法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组织干部学习法律知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要坚持依法办事,牢固树立法制理念,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村务,依法妥善果断处理各种矛盾,做到遇事按法、办事依法、程序合法,坚决杜绝以权代法、以言代法的现象。

比如三合庄有一个自然村发生的“抢粮”事件,就很典型,据说是一个小组长指挥的,这样干部要他何用

在提高乡村干部依法办事能力的同时,我看也要提高村民的法治观念,依法维护干部的合法权益,对那些无理取闹、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煸风点火的要坚决严惩在大力发展民主进程,推进依法治乡的进程有两点值得关注,一种是打着民主的旗帜,喊着民主的口号,做的是反民主的事。

比如,有一个村实质就是派性之争,家族势力之争,一选就乱,用谁也不满。

另一种是要求依法办事,自己却不懂法,或狭义l、片面地理解,甚至曲解法制实质。

党委选中的不干,群众选上的软蛋,想当的是懒汉。

这就是后备干部缺乏,党员教育不足,群众素质低的具体表现。

  文章引用自:  评论(1) 引用 阅读(82) 圈子 编辑 打印 有奖

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的演讲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我是四(1)班的周佳睿,我今天演讲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

我们小学生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

在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

如在做什么事时意见不同、出现矛盾,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

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

我们学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小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

做一个遵纪守法的文明小学生。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600字左右的法律演讲稿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演讲稿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

我是来自四(二)班的马建城,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在现实生活中,人只有一次生命,我们应该珍爱自己的生命。

可是,有的同学却因为不能很好地遵纪守法,无辜地失去了自己的生命。

有的同学不遵守交通法规,闯红灯,或在公路上乱跑,被汽车碾在了车轮底下;有的同学不听大人劝告,下河游泳,就再也没有上来;有的同学攀高爬下,从高墙上摔得体残肢断;有的同学玩电玩火,无端地丧失了自己的生命。

这些活生生的事实,血淋淋的教训,一次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一次次在提醒我们,作为少年儿童,必须遵纪守法,否则,就会酿成大祸,就会失去自己宝贵的生命。

每一个人的生命都只有一次,有了生命的存在,才会成就我们一个个五彩的梦。

遵纪守法,要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

学生时代是人生中一个最重要的时期,如果小时候就不遵守法律法规,没有遵纪守法的意识与习惯,犯了错又不及时纠正的话,那么这个人长大了就很难说他会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但是,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却屡见不鲜。

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

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扣几分罢了。

其实这种想法对自己十分不好。

因为习惯成自然,就怕以后到社会上,干些违法的事,违纪就成了违法,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

“小时偷针,大时偷金”,现在不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将来谈何建设祖国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作为小学生,首先要遵守学校的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不追逐,不打闹,不做危险的游戏,不玩对自己对别人有害的东西,在学校做个守纪律的好孩子;不在马路上玩耍,不随便下河游泳,不破坏公共设施,不玩火,不玩电,不做危害社会的事情,在社会上做个好公民。

如果我们每个同学都能遵纪守法,都能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孩子,那么,危险就会远离我们,我们的家庭就会更加幸福,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安定。

同学们,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守法。

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与同学和睦相处,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自强、自尊、自重、自爱,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文明修身,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演讲稿做遵纪守法的中学生400字左右

各位领导,同学们: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做遵纪守法的中学生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

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

“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

“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

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

”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因为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

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

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

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

”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

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

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

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望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

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

临刑前,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准备妥当。

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

” 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

有人认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

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

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

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

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

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

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

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

十年“文革”,社会动乱,民主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国家主席的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证。

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

今天,我们强调“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军队,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

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民意,危害社会。

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沾沾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

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玩火行为。

那些最终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背法纪而骄傲。

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

如果当初多一点遵纪守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又何至于此

  总之,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获得自由。

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

遵纪守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

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

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

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绝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

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

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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