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急需一个五分钟左右关于廉政的演讲稿,要求以身边的他,用第三人称的方式讲述发生在自己身边的的廉政事迹
谈“抓学习、强素质、转作风、提质量”的感悟和思考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系统开展“抓学习、强素质、转作风、提质量”,是“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向深度和广度推进的又一项重要举措。
“身体力行、躬身实践,把满腔热忱和无私奉献倾注在平凡的事业中”,这是我对这一重要举措内涵的深刻理解和孜孜不倦地追求。
主席曾教导我们说:“人是要有一种精神的”。
落实科学发展观,“抓学习、强素质、转作风、提质量”,同样需要一种精神的浇灌,何谓精神,——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我们的社会需要这种精神,我们的时代需要这种精神,倘若没有了精神,一切皆无谈起
档案管理作为一种职业,是社会分工的结果。
作为整个社会代表的档案工作者以“留存社会记忆、保存人类档案文化遗产、传播与弘扬人类社会文化”的特殊职业为目标,以“对历史负责,为现实服务,替未来着想”为指导,承担起档案的科学管理与提供利用这一使命。
档案工作不仅仅是一个职业,而且是一项事业,而更为重要的,在于我们的工作是社会分工的一部分,对社会负有责任——档案的命运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我们的工作水平与责任,正是档案与档案工作者的独特性,我们所选择的这个职业与整个国家的事业联在了一起,构成了档案的职责是神圣而光荣的。
只有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怀着一份热爱、珍惜和敬重,不惜为之付出和奉献,从而才能获得一种荣誉感和成就感。
当我们牢牢把握住这种精神,理解与追求成为了发自内心的持久动力,我们就拥有了兢兢业业、忘我投入、尽善尽美的工作态度与职业追求。
光阴荏冉,转眼间,我在档案战线上耕耘了27个春秋,回首我的兰台生涯,我深感自豪和欣慰的是,药检所给予了我施展自己抱负的历史空间。
几十年来,我与我的同事一道在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紧跟药检事业发展的步伐,从零起步,推动了河北省药检所档案工作的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档案工作不断壮大并取得了辉煌的业绩。
1994年,我所的档案管理工作达到省(部)级标准,是河北省卫生系统第一个达标单位。
1997年,河北省药检所又在全国药检系统率先达到了档案管理“国家二级标准”,并被国家档案局授予档案管理先进单位。
在20多年的职业生涯中,曾洒下了无数的辛勤汗水,经历过坎坷与曲折,但是更多的是收获了一份沉甸甸的人生,我深深感悟到,无论从事什么工作,热爱是最强大的动力,因为热爱,人的潜力会得到激发,因为热爱,才能心无旁鹜地去为事业拼搏。
刚刚闭幕的中共中央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不断学习、善于学习,努力掌握和运用一切科学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是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引领中国发展进步的决定性因素,并对“增强党员干部队伍生机活力”提出了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性一系列新的要求。
古人云:“学海无涯苦作舟”。
作为新时代的共产党员和档案工作者要学会善于从书本中学,从实践中学,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提高和完善自己。
认真学习刘岩山局长提出的12字方针,紧跟时代步伐,勇于超越自我,以新一轮的思想解放推动档案事业新一轮跨越发展。
登高方能望远,要从根本上着力解决和警惕档案管理工作“没有什么可学”、“ 没有什么可为”、“ 没有什么可比”,满足于现状,满足于自我,一老永逸、因循守旧、停滞不前思想的滋生。
如何学以致用,在创新中求发展,怎样把有价值的档案从封闭的库房内挖掘出来展现给世人,除理论知识的学习和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先进档案管理软件是实现档案管理数字化的基础。
网络版档案管理软件的开发利用,成为了实现档案管理数字化信息化的工作平台。
网络版档案管理软件最基本的功能是建立灵活的网络管理数据库、电子文件的存储与检索、档案业务的自动化管理。
灵活的数字库系统给档案分类和著录、电子文件归档和利用以及档案的统计、借阅、鉴定、销毁等工作带来极大便利。
从全国档案资源建设的发展趋势和规划来看,在全国实现馆(室)藏档案数字化建设势在必行。
基于我所信息化建设总体布局,做大做强局域网,充分发挥平台优势的外部环境,寻求一种经济适用、功能齐全、安全保密、操作方便的文件档案一体化管理软件是当务之急的大事。
提高档案数字化、规范化的程度,使档案利用更加便捷,更加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此谈个人的一点想法与建议,仅供参考。
文书档案实现计算机管理已成为各单位管理者的共识,因为文书档案具有规律性强、条理清楚等优点,便于开展自动化管理。
目前,我所办公室、业务科文秘人员每年收发大量的上下级和本单位的文件—登录—传阅—催办—承办—文件整理—抄写文件目录—归档,每年要花费1个多月的时间将前一年的文件以单份分散形式输入计算机整理归档。
如果使用档案管理软件后,可以将收到文件随时登录,准确分类,年终后计算机控制自动生成门类清楚、规律性强的档案有机体系,并可打印卷内目录。
文书档案实现计算机管理有以下几点优点:一是建立文书档案一体化管理系统能够极大地提高管理水平的工作效率,便于加强各部门之间横向信息联系和纵向深化管理,使档案管理部门及时的对网络系统中每一处理完毕的文书材料实施标准化监督、业务指导和技术调整。
保证了文书处理过程与档案原则、标准的同步实现。
二是便于文件管理有条不紊,避免文件散失,组卷时不易发生疏漏以及秩序颠倒等情况,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三是可以减少管理人员的重复劳动,提高工作效率。
同时,文书档案的计算机管理还可以进行远程传输,异地利用。
四是在短时间内按照用户在查询过程中提出的新要求把相关的档案、数据连接起来,供用户调阅。
2008年全国档案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档案管理工作要实现“两个转变”,建立“两个体系”,即“转变重事轻人,重物轻人,重典型人物,轻普通人物的传统观念和认识,重视所有涉及人的档案的价值,建立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转变档案工作中重机关团体利用,轻个人利用,重为机关团体服务,轻为群众服务的传统观念和认识,像重视机关团体利用那样重视人民群众利用,建立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
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开展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同时也是对传统的档案工作概念和服务理念提出新的挑战。
毋容置疑,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到百姓的生命健康,药检所肩负着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神圣职责,档案工作服务服从于药品监管工作大局,其业务能力和管理思路能否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不辜负社会和百姓的期望,取决于档案队伍的综合素质,先人一步,高人一筹,就能以超人一倍、两倍的速度高质量完成某项具体工作。
因此,准确把握新形势对档案工作的要求,找准工作中的高点,时刻思考“干什么”、“如何干”、“为谁干”的根本问题,用崭新的理念,超前的思维,在档案管理的岗位上创造性地完整收集,合理编辑,优化服务,让利用者在需要档案的时候能找到,找到档案能用上,用上档案能解决问题。
目前,省药检所的档案管理工作要以“抓学习、强素质、转作风、提质量”为契机,围绕新时期档案工作目标任务,一如既往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应侧重从四个方面下功夫: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在发挥组织作用上要有突破;二是进一步解放思想,在服务大局上要有新举措;三是进一步创新思维,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要有新提高;四是进一步坚持以人为本,在凝聚人心方面要有新成效。
与此同时,档案工作要渗透到监管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有责任有义务把围绕检验中心工作中发生的改革和即将发生的卓越成效,用文字、照片、录音带、录像带、光盘、实物、电子文档等形式记录下来,整理归档,保存完好,留住一笔笔浓墨重彩,服务当代,影响千秋。
践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立足本职做好工作演讲稿
隐私和隐私权隐私,是指个人与社会公共生活无关的而不愿为他人知悉或者受他人干扰的私人事项,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⑴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肖像、住址、电话、E-Mail等;⑵个人私事,包括婚恋、避孕、堕胎、收养、疾病等;⑶私人领域,如身高、体重、三围、日记、卧室等。
隐私权,又称“宁居权”、“独处权”,是指个人有依照法律规定保护自己的隐私不受侵害的权利。
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公民对于自己与社会公共生活无关的私人事项,有权要求他人不打听、不搜集、不传播,也有权要求新闻媒介不报道、不评论以及不非法获得。
二、是公民对于自己与社会公共生活无关的私生活,有权要求他人不得任意干扰,包括自己的身体不受搜查,自己的住宅和其他私生活区域不受侵入、窥探等。
隐私权具有以下特征:1、隐私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隐私权是自然人个人的私的权利,并不包括法人,尤其是企业法人实际上就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不具有隐私所具有的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本质属性;2、隐私权的客体包括私人活动、个人信息和个人领域。
3、隐私权的保护范围受公共利益的限制。
隐私权的保护并非毫无限制。
应当受到公共利益的限制,当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依公共利益的要求进行调整。
当隐私涉及共同利益、公共需求、政治利益时,法律就要偏向于后者,因为它符合大多数人的需要,从长远来看,根本上也符合隐私权主体的利益。
恩格斯曾经指出:“个人隐私一般应受到保护,但当个人私事甚至阴私与最重要的公共利益-政治生活发生联系的时候;个人的私事就已经不再是一般意义上的私事,而属于政治的一部分,它不受隐私权的保护,应成为历史记载和新闻报道不可回避的内容”。
来自: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隐私权的法律保护一、国际人权法对公民隐私的保护《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二条规定:“任何人的私生活、家庭、住宅和通信不得任意干涉,他的荣誉和名誉不得加以攻击。
人人享有受法律保护,以免受这种干涉和攻击。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七条规定:“一、任何人的私生活、家庭、住宅或通信不得加以任意或非法干涉,他的荣誉和名誉不得加以非法攻击。
”一些区域性人权公约也有类似规定,国际人权法所保护的公民隐私与国内法所保护的公民隐私在基本内容方面是相同的,但是前者更偏重于对国家行为的规范:(1)政府机构不得非法侵犯公民的隐私,任何国家机关非法侵害本国公民隐私权的行为,都是应当受到禁止的,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国家作为公约或者条约的签字国应当通过国内具体法律制度之设定,使隐私得到切实的保护。
二、宪法对公民隐私的保护绝大多数国家宪法都直接或间接规定了保护个人隐私权的内容,尤其是对居住不受非法侵扰、通信秘密受保护之规定很普遍。
宪法中关于隐私权保护的直接或间接规定,也是其他法律从不同角度对隐私权保护提供了依据。
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禁上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宪法的这一条规定可认为是对隐私权的直接确认与保护,并且明确禁止两种侵害私生活安宁的侵权行为: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宪法的这条规定,为刑法和民法对公民私生活安宁之分别保护,提供了依据。
宪法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究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这条观包括对公民通信两个方面的保护,一是对通信自由的保护,二是对通信秘密的保护。
前者属于自由权的范畴,后者则属于隐私权的范畴。
三、刑法对公民隐私的保护刑法虽然没有直接使用“隐私”或“隐私权”等概念,但其中的几个条文可以理解为包括了对公民隐私的保护。
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任何人、任何机关非法侵犯,违法侵犯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刑事处分。
”这是一条宣示性的规定,反映了我国刑法对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的一般态度。
如果其他法律法规将隐私权解释为身权之一部分,隐私权也就当然受刑法的保护。
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非法管制他人,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非法搜查或侵入他人住宅,属于侵犯公民隐私的情形之一种,对公民个人私生活的侵入。
刑法的这一条规定有利于公民私生安宁的保护,也可看作是对我国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具体化。
刑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隐匿一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邮电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隐匿、毁弃他人信件,属于侵犯通信自由权利的行为。
而私拆他人信件,不仅侵犯了他人的通信自由权利,也毫无疑问侵犯了他人通信秘密的权利,属于侵犯公民个人隐私权的行为。
四、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法院开庭进行民事审判,是一种行使国家公权的活动。
当事人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会提出一些证据,法院也可能依职权收集证据。
这些证据可能会涉及个人,包括当事人和案外人的隐私。
于此情形,有关当事人得请求“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人民法院应当允许。
人民法院也可主动裁定某些证据不在公开开庭时出示,以保护当事人或案外人的隐私权。
我国刑事诉讼法有多个条文涉及对公民个人隐私权的保护。
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控告人,检举人不愿公开姓名的,在侦查期间应为其保密;第六十四条规定,被告人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权拒绝回答;第七十九至八十三条规定,搜查必须有合法手续。
五、民法的有关规定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和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民法通则没有直接规定对公民个人隐私权的保护,但由于一般性地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受到法律保护,这便为司法解释留下了较大的空间。
一般认为,隐私权应当属于人格尊严的一个部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名誉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1993年8月7日)中再次强调指出:“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文中有披露隐私的内容,致使名誉受到损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这一司法解释在总体上与前述司法解释相仿。
严重侵害公民隐私权的行为包括:(1)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包括非法搜查行为;(2)严重侵犯公民的通讯自由和通信秘密的行为;(3)有关专业人员违反职业道德要求或行业管理法规,泄露业务上知悉的他人隐私而给受害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4)其他严重侵害隐私权造成受害人人格尊严重大损害及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六、其他法律对公民隐私的保护其他法律尤其是行政法律法规中也有从不同角度保护隐私权的规定。
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隐私予以特别保护;调整房东与承租人关系的法律法规对承租人的隐私给予保护;有些国家有关计算机与数据的立法对公民的隐私予以保护。
由于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常成为侵犯隐私的主体,所以国家赔偿法中对此作出了专门规定。
由于新闻媒介常成为侵犯隐私的主体,一些国家的新闻立法对此作出了专门规定。
劳动立法应当对工作场所的隐私权保护与限制问题作出相应规定。
此外,法律对医生、会计师、律师等专业人员的职业规范也作出特别规定。
来自:金栋法律咨询网-----------------------------什么情况是侵犯了隐私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经bmk333查找相关法律资料,我国法律涉及隐私权内容主要有如下条款,列出供大家参考: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条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第一百零一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修改稿) 日期:1990-12-05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158.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原139条) 159.以侮辱或者恶意丑化的形式使用他人肖像的,可以认定为侵犯名誉权的行为。
160.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原140条) 161.公民死亡后,其名誉受到侵害,使其配偶、父母、子女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受到损害的,受害人可以提起诉讼。
162.盗用、假冒他人姓名、名称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侵犯姓名权、名称权的行为。
(原141条)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第二百五十二条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三条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竞聘成功后发言稿
培训材料保密基本知识一、日常工作中的保密(一)涉密文件的处理和档案资料的保密涉密文件的处理包括对涉密文件拟写、印制、传递、携带、承办、使用、移交和销毁等各个环节。
档案资料的保密是指对载有秘密内容的文件报纸、期刊、教材、图表、照片(含底片)、以及各类资料汇编、工作手册的保密管理。
1、涉密文件的拟写与印制。
秘密资料的拟制,应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进行。
承办人起草文件时,应提出发送范围、定何密级、保密期限等意见,报签发领导一并核定。
文件的草稿应按正文的密级管理。
承办人拟制完毕以后,应将文件的定稿由保密人员分发、保存。
秘密文件的复印、打印、铅印等,须经有批准权限的领导批准后,在公司内部或指定的地方场所进行,并严格控制份数。
文件印制过程中的校对稿和废页,要及时彻底销毁。
2、涉密文件的传递。
发送文件、报纸、刊物等要由专门人员统一分发。
发往外地的秘密文件资料,要经有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不得经普通部门邮寄,传递时要有专人专车直送。
3、涉密文件的承办与使用。
承办人在收发秘密文件时要及时做好登记。
借阅文件时要有领导的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无关人员不得阅知。
组织传阅的秘密文件要及时崔退,不得失去控制。
4、涉密文件的移交。
一切秘密文件资料使用后,均须存放在档案室。
确需业务部门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资料,应放在有安全保障的保密柜内。
绝密件应专门保管。
交接保密文件资料时,双方人员要当面点清,在移交文据上共
公职人员 忠诚 演讲稿
忠诚教育始终是部队思想政治教育的永恒主题,也是思想政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
思想的清醒和过硬才能带来行动上的自觉。
当前,国际局势复杂多变、对敌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在这种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尖锐复杂的情况下,要开展好忠诚教育,引导官兵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侵袭和思想多样化带来的不良影响,永葆部队“打得赢、不变质”的政治本色。
增强官兵自觉性,变“冷”为“热”,解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当前少数官兵思想上存在“教育活动年年搞,作用不大、没有必要”等错误认识,深入做好思想发动,帮助官兵充分认清“四反”和保密教育是隐蔽斗争工作的重要内容,是确保部队纯洁稳定的迫切要求。
教育活动开展之初,对“四反”及保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将问题通报,点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切实让官兵看到自身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增强忧患意识,杜绝麻痹思想。
同时,通过分析内部案件发生的原因及惨痛教训,使官兵认识到不重视“四反”和保密工作,对国家、对军队、对个人造成的严重危害,增强参与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改进教育手段,变“死”为“活”,解决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首先,根据对象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形式。
对干部,注重理论灌输,重点学习保密、四反等有关文件和法律法规,提高对忠诚内涵、忠诚原则、忠诚规范的认识,努力实现忠诚原则和忠诚规范向个人品质的转化,完善忠诚人格。
通过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系统影响和学习,使干部从理论上明确忠诚的对象,在实践中理顺忠诚关系,以理论的清醒保证政治上的坚定;对战士,通过集中授课、观看警示教育片、背诵保密条文、参加社会实践等方式,使他们熟悉防间保密的基本知识和法规;对要害部位人员,严格政审和思想考核,坚定理想信念,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
其次,根据内容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形式。
在阐述“四反”工作的重要意义时,各级领导干部亲自授课辅导,组织官兵开展讨论,撰写心得体会;开展敌情观念教育时,采取观看“四反”教育片,通报驻地敌社情,邀请国家安全局工作人员授课等形式进行。
再次,根据阶段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形式。
学习动员阶段,通过召开动员部署会、挂横幅、出黑板报、宣传橱窗进行广泛宣传,大造声势;查摆问题阶段,通过开展大排查、大讨论活动,认真查摆保密和“四反”工作中的漏洞,增强官兵的保密意识、安全意识、政治意识,强化部队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
加大检查指导力度,变“软”为“硬”,解决组织不严密的问题。
制定周密计划,健全领导机构,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教育活动的落实。
坚持动态跟踪,经常性地对教育活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及时听取工作汇报,深入开展交心谈心和调查摸底活动,广泛收集官兵意见和建议。
根据收集掌握的情况,总结活动经验和做法,定期下发督导通报,查找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的具体措施,明确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和要求。
在教育内容的实施过程中,对拟定的活动方案、学习配档把关审查,将教育内容细化到小时,确保教育计划的可行性。
组织官兵重点学习党章,学习中央、公安部领导关于加强队伍建设的一系列指示、批示,学习郭铁男局长、傅宏裕政委在公安边防部队忠诚教育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学习保密工作有关法规、全国公安机关“增强敌情观念维护政治纪律”座谈会精神,真正吃透精神,切实领会意图。
狠抓集中授课效率,对迟到、早退、缺课人员进行登记。
成立补课小组,统一组织补课,对住院人员派人补课到床头,对探亲休假人员分批补课到人头,对在外执行任务人员结合检查指导补课到岗位,坚持教育内容一项不少,人员一个不缺,确保教育100%覆盖面。
求一篇关于安全稳定的演讲稿,我是一名军人
今天,陪我一起到这里参加比赛的是我的母亲,本来,坐在她身边的应该有我的父亲。
可就在几天前他去执行任务,就再也没有回来。
父亲走了
我把这篇演讲献给我的父亲和那些为共和国而倒下的军人
在我给父亲清理遗物的时候,我找到了一把尘封已久的战刀。
就是这把锈迹斑斑的战刀,却记录了三代中国军人的情怀。
记得小时候,总爱听爷爷讲过去的故事,年迈的爷爷总是抚摸着这把从日寇手中夺过的战刀,追忆那一个又一个悄然倒下的战友。
站着是座山,倒下还是那道梁。
硝烟弥漫的战场永远回荡着一个悲壮的声音:宁为战死鬼,不做亡国奴。
他们用血肉向世界正告,中国人民不可欺,不可辱。
父亲接过爷爷手中的战刀,是在炮声隆隆的老山前线。
那年我还不满5岁,只记得整个家属大院一片死寂,只有我们几个顽童还唱着童年的歌谣;只记得几乎每天都有一辆吉普车进来,然后就是那种撕裂空气的哭喊,于是,我们知道某某某的父亲光荣了。
殷红殷红的鲜血浸透南疆的沃土,不灭的英灵长眠在千里的边防。
生为祖国而生,死为人民而死。
父辈们用血肉向世界正告:中国神圣的领土不可侵犯。
就是怀着对英雄的崇拜和对橄榄绿的神往,我从父亲手中接过战刀,走进军校的大门。
当往昔的长发飘逸变成今天的刀枪林立;当轻歌曼舞醉明月的都市喧嚣变成瀚海阑干百丈冰的戍边生活;当那个梦中造就英雄的造化世界变成脱皮掉肉的默默无闻,我在问自己:放弃名牌大学的挥斥方遒,选择直线加方块的枯燥军营值得吗
当1998年3月我得到一位老学长不幸因公殉职的噩耗,更引起我深深的思考。
学长志愿来到海拔5000多米的空喀拉哨所,晶莹美丽的冰雪世界,却是那么残酷无情,那里被称作鸟飞不过的生命禁区,那里的含氧量不到内地的一半,走一步相当于内地头顶20公斤的重物行动。
哨所面对洁白的冰川却只能到山下10多公里的小河背水,学长就在下山背水的途中献出了年仅23岁的生命。
亲爱的朋友们,你可曾知道在空喀拉哨所,像我的学友那样,因为去小河背水长眠在雪山之上的中国军人就有27名。
如果不选择从军,他们也可以成为勤劳致富的开拓者;他们也可以成为商海搏击的弄潮儿;他们也可以在花前月下享受生活的芬芳。
可是,他们就因为一桶水悄然无声地离开人世,难道他们的价值就是一桶水吗
我问自己,也问父亲,父亲给我讲起红旗拉甫5042前哨的一件往事:哨所指导员的妻子叫崔艳,她先后三上红旗拉甫,都因为大雪封山,只能用电话听一听熟悉而陌生的声音。
当她带着两岁的女儿阳阳算好时间第四次来到边防时,这年提前到来的大雪封住了通往哨所的惟一小路,当崔艳遗憾又不能见到丈夫的时候,两岁的阳阳因感冒引发高原肺水肿,永远留在了雪山之上。
当凄厉的咒骂声在雪山回荡,当山上的指导员痛苦地撕打自己:阳阳,爸爸对不起你啊
为什么
为什么死的不是我
阳阳,你还没来得及叫一声爸爸呀
连长命令:全连鸣枪升旗,为阳阳送行
当崔艳看到雪山之上高高飘扬起庄严的五星红旗,她什么也没说,悄悄离开了红旗拉甫。
在那一刻她深深懂得了什么是军人的情怀
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忍耐,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是军人的情怀
献了青春献终生,献了终生献子孙,是军人的情怀
亏了我一个,幸福十亿人是军人的情怀
你选择了军营,你就别无选择,因为你肩负的不是个人的荣辱毁誉,生死存亡;不是一家一户的幸福美满,合家欢乐;你肩负着的是一个泱泱民族生息繁衍的家园
从那一天起,我发誓要做一名好兵,要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因为我懂得了战刀传到我手中的真正意义。
当我在抗洪大堤水米未进堵决口、战洪魔的时候;当我在大理苍山日夜奋战灭大火、保家园的时候;当我在滇池湖畔清淤障、迎世博的时候,我心中感到无比的自豪与骄傲,因为人民对我们说:关键时刻我们需要人民解放军
岁月磨砺了我守卫的坚毅,江河清洗了我奉献的思想。
我牢牢记住妈妈告诉我的:中国要有山的脊梁,江的气魄,海的胸怀
我牢牢记住老师告诉我的:一个兴盛民族背后必定屹立着一支强大的军队
我牢牢记住,父辈将战刀传给我,也把用鲜血和青春捍卫共和国每一寸热土的使命传给了我。
我发誓,紧握战刀,不辱使命;捍卫祖国,矢志不渝
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公务员演讲稿
首先,公务员直接从事国家某项公务活动,行为代表国家队法律工条例。
因而,公务员必须要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法律意识,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加强自身的法律知识。
工作当中做到有法必依,以免自身的行为影响政府的形象,影响到干群关系。
同时,公务员在工作中是否依照法律办事,不仅仅表明自身的法律意识程度,更代表的是一个国家的法制健全程度。
因而,知法、守法、依法办事是慎行的实际体现。
其次,“慎”还表达出另一层意思,那就是严谨。
古语有云“失之毫厘,差之千里”,通过一段时间的工作,我更深层的体会出严谨的重要性。
在我们的工作当中,很多时候是通过文件的形式向群众或是其他单位表达,没有严谨的工作态度,文件当中可能会出现纰漏,这种影响是巨大的。
有可能只是一个小数点,就会使数据产生极大的偏差,让政府的公信力受到影响。
所以,公务员工作,必须要有严谨的工作态度。
再次,人际交往当中要有保密意识。
公务员接触的文件或有机密文件,内容或者暂时不能公开,或者需要保密的。
这就要求我们在平时的人际交往中谈论到相关话题时,必须要有谨慎的态度,要仔细思考,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
以免因为一时口快,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或给国家造成损失。
演讲稿格式
演讲稿的标准格式格式:1.顶格写称谓语(如:亲爱的老师)2.下一行空两格写问候(如:大家好)3.正文4.结尾(如:谢谢大家)写法:1、内容上的现实性演讲稿是为了说明一定的观点和态度的。
这个观点和态度一定要与现实生活紧密相关。
它讨论的应该是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并为人们所关心的问题。
它的观点要来自身边的生活或学习,材料也是如此。
它得是真实可信,是为了解决身边的问题而提出和讨论的。
2、情感上的说服性演讲的目的和作用就在于打动听众,使听者对讲话者的观点或态度产生认可或同情。
演讲稿作为这种具有特定目的的讲话稿,一定要具有说服力和感染力。
很多著名的政治家都是很好的演讲者,他们往往借肋于自己出色的演讲,为自己的政治斗争铺路。
3、特定情景性演讲稿是为演讲服务的,不同的演讲有不同的目的、情绪,有不同的场合和不同的听众,这些构成演讲的情景,演讲稿的写作要与这些特定情景相适应。
4、口语化演讲稿的最终目的是用于讲话,所以,它是有声语言,是书面化的口语。
因此,演讲稿要“上口”、“入耳”,它一方面是把口头语言变为书面语言,即化声音为文字,起到规范文字、有助演讲的作用;另一方面,演讲稿要把较为正规严肃的书面语言转化为易听易明的口语,以便演讲。
同时,演讲稿的语言应适应演讲人的讲话习惯,同演讲者的自然讲话节奏一致。
演讲稿对于演讲都有哪些作用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整理演讲者的思路、提示演讲的内容、限定演讲的速度;(2)引导听众,使听众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