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知法 懂法 学法 守法 用法》 演讲稿 不要和网络上一样的
知法懂法守法 各位领导,同志们: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知法懂法守法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
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
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
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
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
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
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
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
《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演讲稿
中学生法制征文一:法在我身边 字典上解释“法”为: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称,包括法律、法令、条例、命令、决定等。
“法”和我们的生活也息息相关,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会用法律来维护我们的正当权益。
而若是触犯了法律,永远也逃不出法网。
某市一位杨阿姨到附近的邮电局营业厅办理电话安装,可此邮电局营业大厅贴出通告,规定凡在本市安装电话的用户,必须到其下属企业购买电话机,用户办理装机手续的同时,先交电话机款,否则不予办理。
杨阿姨在办理电话安装业务遭到拒绝后,将此邮电局的做法申诉到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核实,指出企业违反了《不正当竞争法》,构成了不公平交易行为,责令该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罚款。
杨阿姨运用法律武器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湖北省某市一名中学生因考试成绩不理想,放学回家后遭到母亲的打骂,晚上趁母亲熟睡时将母亲砍死。
这名中学生为一时冲动犯下的罪恶而悔恨终生,公安人员将其逮捕,他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有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企业领导,知法犯法的现象也普遍存在。
许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赃款,行贿受贿,最终将自己推向万丈深渊,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们从小就已经开始学习思想政治,面对充满诱惑的世界,作为初中生的大家更应该增强法制和道德观念,自觉规范自己在社会生活中的行为。
在社会不断发展的情况下,我们要懂得公民在社会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懂得与社会有关的法律,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全面提高自己的基本素质,自觉的遵守法律法规,做一名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
中学生法制征文三:法在我身边 都说法律像隐士一样时隐时现。
我认为它更像一张巨大的网,网住世界万物与我们。
还记得看过这样的一篇报道:在纽约作者和两位德国朋友合租了一间房子。
一天房东的小儿子生病了,开始请了医生,可后来他的小儿子吉米的体温不段升高,气息渐如游丝般微弱。
房东又去叫医生可医生不来了,原来是他上次看病的钱还没有付清,医生坚持要先看到钱才来,大家都忙着凑钱可最后还是失望的摇头叹息。
朋友吉特是小儿科医生,可他还不能给别人看病,因为他没有通过美国的国家医生执照考试。
房东猛然转身对吉特吼道:好歹你也是医生啊,看在上帝的份上不要眼睁睁的看着我的孩子死掉。
再过几个月吉特就可以参加美国国家医生执照考试,开始崭新的生活。
如果他站在法律的一边,可以看到的是他灿烂的将来,如果他站在救人一边,他就会辜负这个提供他新家园的国家,违反法律失信于政府。
而且万一被捕他会丧失居留权陷入无边的困境中。
现在夹在中间的却是一个身患重病的小孩。
在痛楚中瑟缩的吉特最后作了决定,他为吉米的小生命奋战了十天十夜,就在小吉米可以下床的那天,他被逮捕了。
大伙都没有去上班,都赶往纽约市立法院,他们高呼吉特没有罪。
法官面带微笑的站起来,举起棰子敲向桌面:“吉特先生,你违反了法律,”法官说,“原因是为了遵循另一个更高的法律——医生的良知,因此我判你无罪。
” 这就是法律,虽然我们总在说法不容情,虽然它们像一种无形的锁链紧紧的束缚着我们。
可它更多的是教会了我们人性的真善美。
她告诉我们世界有一种东西叫公平,有一种东西在她面前我们一律平等,没有权贵差异没有贫贱之分。
它让世界充满人性美,更加绚丽多彩。
故事中的吉特用自己医生的良知冲击着法律,而法律用自己诠释着人间的真善美。
人们常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在这大千世界我们需要一个明确的准则来束缚规范自己的行为,从而使社会安定、我们的生活更加幸福美满。
这个准则就是法律,任何人或物都在它的掌控之中。
它教会我们如何创造美好享受幸福。
有两个,你自己选一个
求升旗演讲稿关于{知法懂法、遵规守纪
我今天讲话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的学生”。
先听这样一个例子:前不久,广州新华市华润化妆品厂发生特大火灾爆炸事故,当场烧死11人,损失9.8万多元,惨剧原因是该厂违法使用大量易燃易爆化学品丁烷。
从这宗惨剧我们可以得到什么教训
守法可以使惨剧避免
趋利不可忘法
那么,什么叫遵纪守法呢
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
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
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
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
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
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
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
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
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
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可以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
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
如遇意见相左、出现矛盾的情况,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
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
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
我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一名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让我们无愧于祖国,无愧于社会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学法 知法 懂法童谣
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大家好 !我们青少年如同茁壮成长的树苗,法律能够约束我们,使我们健康成长,而如果无视法律的约束,将会受到不良的侵害,走向犯罪的道路。
由此可见,普法是多么重要。
数据显示,青少年的犯罪率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光是2012年,青少年的犯罪量就达到了总犯罪量的七成还要多。
他们就像一棵棵由于失去了法律的约束而受到不良侵害的小树苗,如果不对其进行矫正,普及法律知识,他们便会逐渐枯萎,走向犯罪的道路,终将会腐朽。
比如说,两年前,一位名叫小新的学生,由于迷恋上了网络,经常到网吧去上网,没钱了就偷父母的钱。
在得知父亲给奶奶4000元生活费后,便去盗窃。
不料不但没找到钱,还被奶奶发现了,小新惊慌之下,杀死了奶奶,抢走了奶奶手中的5毛钱,可他哪知道,那是奶奶准备给他的钱。
还有一个案例:事情从4月初开始,家住料甸乡的那某、赵某、关某、李某几个小孩子嘴馋,想吃好东西,又没有钱买,几人商量偷东西换钱买好吃的。
他们把目标定在金项链、金戒指和现金上。
他们选择经济状况较好的村民家庭。
踩好点后,便让最小的孩子望风,较大孩子攀爬到屋顶,钻入天棚,跳入屋内翻箱倒柜。
他们将偷得的价值上千元的金银饰品以三五百元低价卖出,然后吃喝、玩游戏机。
这两个案例足以为我们敲响警钟。
是什么导致了这个后果
正是因为一部分青少年对法律的漠视。
如果早一点让他了解到法律的内容,了解到犯罪的后果,他们还会这样做吗
当然是不会的。
因此,我们一定要行动起来,给诸多青少年普及法律,让“关爱明天,普法先行”这一句话不再仅仅是一个口号,让所有青少牛茁壮成长,最后长成一棵雄伟的参天大树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