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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在法制宣传演讲稿

时间:2013-12-29 03:52

六年级法制宣传演讲稿怎么写啊

打击侵害校园犯罪 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同学们:  这个月是综治宣传活动月,根据县政法委的安排,今天来这里进行法律宣传,希望对你们知法、守法有所帮助。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

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

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在看到,近几年来,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习、教学秩序。

我们一方面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校园治安环境的整治的工作,提高自我防卫能力。

我今年所要讲的题目就是《严厉打击侵害校园犯罪,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一、侵害校园犯罪的主要类型。

  从我县几年来审理的刑事案件来看,涉及到侵害校园的案件主要有以下几个类型:  (1) 盗窃罪。

  所谓的盗窃罪的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比如采取爬窗入室、乘人不注意、熟睡之机),盗取别人的财物,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小偷”、“扒手”等。

依照我国刑法规定,盗窃数额较大的(1500元以上),要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或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15000元能以上),要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要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类犯罪最多。

  (2) 抢劫罪  所谓的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劫取他人财物的。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抢劫罪的,要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具有以下几种情形的,要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入户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冒充军警人员抢劫、持枪抢劫的、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涉及到侵害校园的主要有在校学生进行抢劫或者进入校园进行抢劫。

  (3) 故意伤害罪  所谓的故意伤害罪,是指侵害他人的身体健康,采用暴力殴打、用刀具器械砍刺等方法,造成他人轻伤、重伤、伤残等。

根据我国的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发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刑徒刑或者死刑。

  (4) 寻衅滋事罪。

  所谓的寻衅滋事罪,是指:在主观方面为故意,犯罪动机是为了逞强争霸,显示威风;有的是为了发泄不满情绪,报复社会;有的是为了开心取乐,寻求精神刺激,获取某种精神上的满足。

在客观上表现为: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严恶劣的(多次随意殴打他人取乐,或者殴打他人致伤);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多次追逐、拦截、辱骂他人,结伙、持械追逐、拦截他人,或者追逐、拦截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多次强拿硬要,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强拿、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一般是指造成商店、饭店、舞厅、影剧院等场所的营业不能正常进行,交通堵塞,公私财产受教育到损失等)。

有上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五)敲勒索罪。

  敲诈勒索是指以暴力胁迫、恐吓要挟的手段,使他人产生心理上的恐惧而交出财物或者财产上的利益的行为。

我国刑法规定,敲诈勒索数额较大的(1000元到3000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一)我国刑法鼓励公民积极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规定:  我国刑法第二十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锓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上述的规定是对正当防卫的规定,希望同学们能拿起正当防卫的武器,积极同犯罪分子作斗争。

  (二)加强自我防卫能力的方法: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

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

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

如刚才所举的犯罪分子侵入五中学生宿舍抢劫的例子,五六十个学生面对五个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是他们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卫方法。

一是要看好自家门,宿舍门要随时关好,钱财要妥善保管;二是要及时报告。

一旦你自己或者同学遇到被不法分子侵害,以及同学有什么不良的动向,要及时向学校老师或者保卫科报告,让老师介入处理;三、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知道你去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

六年级法制宣传演讲稿怎么写啊

打击侵害校园犯罪 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同学们:  这个月是综治宣传活动月,根据县政法委的安排,今天来这里进行法律宣传,希望对你们知法、守法有所帮助。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

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

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在看到,近几年来,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习、教学秩序。

我们一方面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校园治安环境的整治的工作,提高自我防卫能力。

我今年所要讲的题目就是《严厉打击侵害校园犯罪,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一、侵害校园犯罪的主要类型。

  从我县几年来审理的刑事案件来看,涉及到侵害校园的案件主要有以下几个类型:  (1) 盗窃罪。

  所谓的盗窃罪的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比如采取爬窗入室、乘人不注意、熟睡之机),盗取别人的财物,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小偷”、“扒手”等。

依照我国刑法规定,盗窃数额较大的(1500元以上),要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或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15000元能以上),要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要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类犯罪最多。

  (2) 抢劫罪  所谓的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劫取他人财物的。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抢劫罪的,要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具有以下几种情形的,要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入户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冒充军警人员抢劫、持枪抢劫的、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涉及到侵害校园的主要有在校学生进行抢劫或者进入校园进行抢劫。

  (3) 故意伤害罪  所谓的故意伤害罪,是指侵害他人的身体健康,采用暴力殴打、用刀具器械砍刺等方法,造成他人轻伤、重伤、伤残等。

根据我国的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发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刑徒刑或者死刑。

  (4) 寻衅滋事罪。

  所谓的寻衅滋事罪,是指:在主观方面为故意,犯罪动机是为了逞强争霸,显示威风;有的是为了发泄不满情绪,报复社会;有的是为了开心取乐,寻求精神刺激,获取某种精神上的满足。

在客观上表现为: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严恶劣的(多次随意殴打他人取乐,或者殴打他人致伤);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多次追逐、拦截、辱骂他人,结伙、持械追逐、拦截他人,或者追逐、拦截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多次强拿硬要,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强拿、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一般是指造成商店、饭店、舞厅、影剧院等场所的营业不能正常进行,交通堵塞,公私财产受教育到损失等)。

有上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五)敲勒索罪。

  敲诈勒索是指以暴力胁迫、恐吓要挟的手段,使他人产生心理上的恐惧而交出财物或者财产上的利益的行为。

我国刑法规定,敲诈勒索数额较大的(1000元到3000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一)我国刑法鼓励公民积极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规定:  我国刑法第二十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锓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上述的规定是对正当防卫的规定,希望同学们能拿起正当防卫的武器,积极同犯罪分子作斗争。

  (二)加强自我防卫能力的方法: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

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

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

如刚才所举的犯罪分子侵入五中学生宿舍抢劫的例子,五六十个学生面对五个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是他们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卫方法。

一是要看好自家门,宿舍门要随时关好,钱财要妥善保管;二是要及时报告。

一旦你自己或者同学遇到被不法分子侵害,以及同学有什么不良的动向,要及时向学校老师或者保卫科报告,让老师介入处理;三、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知道你去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

如何做好我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意见与建议

如何在法治新常态下探索、实践出法治宣传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纵深开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是当前摆在各级普法主管机关和广大普法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和现实问题。

为此,笔者就余江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从中探寻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对策和建议,以供参考。

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一)高位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保障机制比较完善我县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坚持高位推动,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四套班子分管和联系的副县级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普法教育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

明确职责,各司其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机制落实到位,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完善考评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纳入了综治考核体系,把普法“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

精心打造了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员、法制副校长和法律服务团等四支普法队伍,形成了一支由人民调解员、村“两委”干部、老教师、老干部、大学生村官等组成的庞大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队伍,覆盖全县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网络体系形成。

(二)分类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初步显现我县坚持以“法律六进”为载体,以普法重点对象为突破口,分类推进,整体推动“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

在领导干部层面,建立健全了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和科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刚性学习和考试内容。

进一步增强了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和维护稳定的能力。

在农村群众层面,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了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在各新农村建设点建成了一批法治文化墙、法治文化路和法治文化苑,极大地丰富和拓展了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内涵和途径。

在学校学生层面,全面建立和完善了法制副校长聘任制度,为全县34所中、小学校选聘了40名法制副校长,明确要求每名法制副校长为学校师生上法制教育课每学期不少于2堂(次)。

同时,把法治教育内容纳入学校文化学习课程,逐步形成了法治教育的长效机制。

在企业管理及务工人员层面,定期组织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者深入企业和工厂,为广大的经营管理和务工人员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和法律咨询服务,有效提升了管理人员依法经营和务工人员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营造了浓厚的企业法治文化;组建了县工商联(总商会)法律服务中心,为全县各企业提供“法律体检”服务,帮助预防和规避法律风险和漏洞,为企业健康、科学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突出特色,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亮点纷呈近年来,我县以创建法治余江、平安余江为目标,结合县情和群众群众法律需求,积极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和载体,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迈上新水平,2014年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工作先进县”称号。

全方位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在县城精心打造了一条百米法制宣传长廊,各乡(镇)30米以上法制宣传栏普遍建成;依托县廉政文化主题公园,增添法治名言警句、古今中外法治故事宣传碑、法治雕塑和法治人物长廊,打造了集廉政、法治、休闲于一体的法治文化公园;以农村普遍建成的农民书屋为平台,积极介入、指导农民书屋设立法律图书角,强化各类法律书籍的管理和分类,法律书屋工程建设逐步推进;在《余江报》开辟法治宣传专栏,搭建普法短信平台,宣传和推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亮点和特色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采取“试点先行、培育典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原则,在全县树立 “法治余江”建设示范点60个,覆盖乡镇、机关单位、学校、企业、村、社区等8钟不同类型单位,培育出了一批叫得响、立得住、推得开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创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1个,命名表彰第一批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6个,依法治县和民主法治创建工作初见成效。

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今年已是“六五”普法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回首近30年来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

然而,问题也是仍然存在的,有长期以来沿袭的共性老问题,有随着经济社会形势发展出现的新问题,同时也有思想认识和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

无论是什么问题,都是必须要面对和解决的。

(一)思想认识上还有偏差历经30余年遗留下来的“重经济建设、轻法治教育”的惯性思维没有得到根本转变。

少数领导在思想上不够重视,行动上缺乏自觉性,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认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了30来年,普及的法律法规已经够了,没有必要再开展下去了,再搞也是过形式,不会有什么效果;还有的学法、用法意识不强,这在普法考试方面表现的尤为突出,代考、替考现象普遍存在,考试纪律观念淡化;少数基层干部甚至存在错误思想倾向,认为群众学习的法律知识已经够多的了,如果学的太多,反而不利于基层工作的展开,群众工作将会越来越难做,所以送法、送政策的积极性不高,更多是敷衍了事。

(二)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总体上来讲,在县级层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保障机制还是比较健全完善的,但是具体到各乡镇、机关单位和部门,各种各样的问题还是不同程度的存在,必要的保障机制和措施普遍缺乏。

比如:有的普法经费落实不到位,印发法治宣传材料都没有钱;有的组织机构不健全,具体工作无人做;有的印发文件了事,不检查、不落实,工作流于形式,等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持续和深入发展。

另外,法治宣传教育考评机制还不够科学,往往是以开了多少会、开展了多少活动、做了多少资料为依据,对于形式与效果是否能达到有机统一,效能最大化的问题考虑欠缺。

同时,在年度综治考评总分中所占分值过小,难以引起主要领导的重视,导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够。

(三)宣传模式还比较陈旧当前我江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式还比较落后,主要采取制作宣传栏、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传统媒介,必要的法治宣传设施配备还不够齐全,现代化和新型的宣传方式运用还不够广泛。

在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学习上,主要是学习省、市编印的普法读本,其中多为法治理论知识,条条框框,空洞单调无味,不便于记忆、理解,学法的积极性不高,从领导干部和一般公务员来看,很多人甚至连“六五”普法普及哪些法律都不清楚,学习法律知识的时间少之又少;在农民工、外来务工和流动人员等特殊群众方面还缺乏有效的宣传方式,盲点和死角多,因不学法、不懂法而发生上访、群体性事件的案例大量存在,严重影响了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四)队伍力量还比较薄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是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机构,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

由于其是一个临时性的组织机构,所以真正具体从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只有县司法局法宣股工作人员,人员偏少,力量单薄,其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等职能作用难以得到有效发挥,深陷“小马拉大车”的尴尬处境。

另外,从乡镇来看,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点多、面广,承担该项任务的基层司法所普遍面临人员不足,在11个基层司法所中,仍然有4个1人所,7个2人所,而且兼职过多,任务重、压力大,因此往往是疲于奔波、穷于应付,工作难以深入开展。

从机关机关单位和部门来看,虽然大部分都有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但是基本没有专门从事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工作的人员,而且人员变动频繁,工作没有连续性,甚至少部分连分管领导和联络员都没有,遇到检查就手忙脚乱,临时抱佛脚,应付了事。

从村、社区等基层组织来看,村(居)委干部室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主体,但由于基层事务繁琐,而且人数不多,精力有限,再加上自身法律素质不高,所以大部分基层干部都不愿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就是开展也只是过形式、走过场,收效甚微。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几点建议(一)转变工作理念,主动适应法治宣传教育新形势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强调: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由“法制”置换为 “法治”的这一重要表述,经历了30余年的探索和实践,标志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从法律知识普及向培育法治信仰迈进,法治宣传教育不仅要对法律体系和法律知识进行宣传,还要对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的法治教育实践进行宣传,更要加强对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的培育,突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培养。

因此,传统的上街咨询、发放材料、设立展板等过于陈旧的“老三样”宣传手段,已经不能适应法治形势发展的需要,必须要转变工作理念,在深刻理解法治宣传教育科学内涵的基础上,准确把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职责和使命,注重以人为本,从维护好、保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拓展到全县执法、司法和守法的全过程,创造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弘扬法治精神,提升全民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 更好地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保障机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关系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败,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普法工作者必须要引起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和保障机制,努力适应法治建设新常态。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形成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二是要健全普法责任机制,扎实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机制,推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和律师以案释法制度。

三是要明确纳入“一把手”工程,实行“一票否决”,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和人员落实到位。

四是要强化考核评估机制,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纳入年度个人考核内容,对普法考试连续两年未达到合格以上的不得提拔重用;建立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公务员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三)创新方式方法,提升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当前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普遍提升,现有的法治宣传教育手段和方法已远远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发展的瓶颈。

因此必须要加大创新力度,不断推陈出新,打造精品、树立品牌,探索出一条适合县情实际的特色发展路子。

一是要积极拓展新型载体。

电视、广播、报纸和杂志是当前群众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可以在这些新型媒介上开辟法制宣传专栏,办成系列、办出特色,把单向式的灌输过程变为互动式的融合过程。

比如:在《余江报》开辟法治专栏,定期刊发全县各地、各单位、各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动态;在余江电视台开办法治讲座栏目,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进行教育警示;开通普法手机短信平台,定期编撰法治小信息向全县广大手机用户发送,等等。

二是要巩固深化基础阵地。

发挥好法治宣传栏、橱窗、LED显示屏、法治文化公园和法律图书角等传统型基础阵地作用,营造出浓厚的法治氛围;创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把法治纳入文化教育的必修课成,形成青少年法治教育长效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新农村建设点总体规划,在各新农村建设点普遍建立法治文化路、法治文化墙,寓法治宣传教育于群众日常生活、生产的方方面面。

三是要注重群众法律需求。

在坚持开展各类法律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的同时,积极深入基层一线,注重听取群众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意见和了解群众对法律的需求,落实“菜单式普法”模式,群众需要什么法律就宣传什么法律,做到有的放矢,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要与法治实践相结合。

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要把着力推进法治余江创建工作作为深化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途径,积极构建法治余江的综合评价体系,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以及法治环境、法治意识和民生保障等内容纳入考核内容,开展“法治单位”、“法治乡镇”、“法治村(社区)”、“法治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法治细胞”创建,加快法治余江建设进程。

(四)坚持固本强基,持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性工程,涉及面广,涵盖内容多,工作难度大。

因此必须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不断壮大法治宣传教育队伍,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的素质和能力,为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人才支撑。

一是要打造各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队伍,比如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元队伍、法制副校长队伍、法律服务团,等等,充分发挥这些人员的专业法律优势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法律讲座和法治培训等活动,把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的运用参透到经济社会生产和生活的方方面面。

二是要提升法治宣传教育队伍的创新能力和意识,创造性地把法治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执法司法和文化建设等相结合,全面占领法治宣传阵地,引导法治舆论导向,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亲和力、感染力和渗透力。

三是要加强执法、司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善执法、司法环境,传递社会法治正能量,让广大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法治阳光的温暖,自觉做到学法、守法、用法。

以强化卫生及安全意识,避免意外发生为题写一篇演讲稿。

是中学生的

拜托了。

跪求,急需

平安校园 为学生成长护航 2007-4-18 10:05:50 欢迎报名参加全国首届品牌幼儿园发展论坛 为配合省教育厅平安校园的创建活动,我做了有关的一个版面,获得来浙江进行和谐校园调研的教育部郑增仪司长与俞处长的赞扬。

厅基教处领导也表示做得不错。

作为喉舌,做好各项配合工作是我们报纸的任务,推出各种创新实践让人有借鉴,是媒体人的责任。

听到读者告诉我,我选择的各地亮点他们可以学着做的时候,挺开心的。

~ 平安校园 为学生成长护航 □本报记者 言 宏 日前,针对如何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创设平安校园,记者采访了部分教育行政官员、教育专家和一线的校长、教师。

学校安全工作受重视 隐患仍多多 浙江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副处长王振斌认为,随着科学发展观的确立,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的颁布,中小学生的安全工作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

目前,教育部、浙江省委和教育厅领导都非常重视安全工作,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高度,以“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师生平安高于一切”的工作理念,发动全系统广大师生员工,把学校安全工作融入到学校常规管理和教育教学实践之中,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

教育部、公安部等10部门联合制定并实施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浙江省在2007年1月颁发了《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治安管理办法》等6个管理办法。

虽然近些年来,来自学校内外对学生的身体、心理的侵害行为有所控制,非正常死亡学生数每年有较大幅度下降,但存在的问题仍不少。

目前涉及学校青少年生活和学习方面的安全隐患较多,主要问题在于:浙江省处于沿海地带,江南水乡,水网纵横,暑假学生溺水事故较多;学校交通安全存在隐患,主要是道路交通风险、学校接送车辆超载和车况不佳等;师生饮食安全方面的不好;校舍安全存在隐患;学校周边环境秩序不好,无证经营食品摊贩、小卖部比较普遍,网吧、电子游戏室的存在易滋生事端;不法分子对校园和师生人身安全的危害;有些学校还存在危房及体育设备的不安全问题。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除了上述隐患,学生的身心特点也成为易受伤害的因素。

一方面少儿期的孩子活泼好动,对任何事都充满了好奇心,什么都想看一看、摸一摸;但另一方面身体的协调性较差,缺乏一些必要的生活经验,自我保护的意识较差,常常不能预见自己的行为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近年来,少儿意外事故时有发生,有相当大的比例是由于少儿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和安全常识造成的。

中学生发生意外伤害的原因与他们日常生活行为密切相关。

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携带锐器、打架等危险行为是造成身体伤害的主要根源。

此外,自杀倾向、情绪障碍等心理问题是导致青少年意外伤害的另一个根源。

王振斌认为,学生安全事故发生在校内的主要是传染疫病、食物中毒、打架斗殴、猝死等,占学生安全事故的小部分。

而发生在校外的学生安全事故是大量的。

有很大一部分安全事故是由于学校周边治安环境较差、学校防范意识不强、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设施条件差造成的,也有由于学生自身行为不当造成的。

因此学校一方面要加强管理,杜绝安全隐患,另一方面要对青少年开展有关意外伤害的教育,同时对其加强安全管理和监护,制定具体的预防措施。

要真正做好这个工作,仅靠教育部门的努力是不够的,需要全社会的支持,需要整合各部门的力量进行综合治理。

完善管理制度 夯实安全基石 被采访者普遍认为,要做好这个工作,措施之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夯实安全基石;措施之二是强化教育,提高师生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为此各地做了不少实践工作: 首先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如杭州市、宁波市、衢州市等教育局都与基层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金华市教育局与市直属学校、县(市、区)教育局和局机关各处室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及安全教育责任书,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学生安全、法制教育列入学校、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指标,明确主要领导为本部门社会治安第一责任人,市局机关安排综治专项经费,做到经费有保障。

衢州教育局与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签定了《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管理目标责任书》,把学校安全工作与领导任期目标、工作岗位责任制、政治荣誉及经济利益挂钩,并据此进行考核奖惩。

各学校也层层签订了安全责任书,落实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

其次,细化管理,强化程序。

如宁波教育局强调用制度来规范管理,主要是健全信息上报制度,加快安全管理队伍建设。

2006年,教育局成立了一支由各地、校分管领导、安全联络员组成的安全工作队伍。

教育局按时召开季度例会,各地、校都能认真参照市教育局要求,并根据实际,基本形成例会制度。

建立了集体活动申报制度,凡学校举行大型集体活动必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学校确保活动场地安全、车辆安全、预案齐备。

嘉兴市教育局将学校安全工作加以细化,结合实际,制订一系列配套制度,主要有安全工作领导负责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台州市建立了“安全教育周(日)”活动制度,将每年三月份的最后一周确定为“安全教育活动周”,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做到认真筹划组织,积极开展各项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活动。

第三要认真排查,重在防范。

各种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不少有迹可循,在隐患排查中,宁波教育局将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日常防范相结合,做到日巡逻有痕迹,周检查有记录,月排查有档案,努力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2006年宁波教育局共部署排查8次,三江中学门楼、奉化江口中学学生宿舍等一批危房的隐患被发现并及时得到整改。

各地教育局又根据各自特点,或集中开展地毯式检查,或加强日常巡查,消除了多处安全隐患,如余姚教育局全年排查教育用房安全隐患164处。

金华教育局开展学校安全隐患的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人员对直属学校和开发区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和学生宿舍、实验室、食堂、消防设备、火灾隐患、学生接送车等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了通报,责令限期整改。

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了抽查。

台州市教育局建立了全市学校自然灾害隐患点机制。

为了有效防范台风、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给全市学校师生和财产安全带来严重损失,他们针对近年来台州各类自然灾害频发的现状,统计全市学校各类重大自然灾害隐患点,专门下发了《关于确定全市校园自然灾害隐患重点防范点名单的通知》,确定了26所学校为市级校园自然灾害重点防范点,从隐患地点、隐患类型、隐患状况和校长及其联系电话等方面逐一建立隐患点档案,重点加强预防管理,加强整改,及时应对,以防不测。

第四要以创建“平安校园”为载体,做好各项工作。

继2005年我省全面开展“平安校园”创建以来,各地教育局把“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作为推动学校安全工作深入开展的一个有力抓手,联合公安、综治等力量,通过“平安校园”的评比,达到了促投入、除隐患、抓意识的目的,提升了校园的安全系数。

目前,全省“平安校园”通过验收的为52%。

通过创建“平安校园”,学校安全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一些安全长效机制开始形成,如宁波建立了校园周边的巡逻制度、校园110制度、警校联系制度等,宁波市已创建“平安校园”800余所,占总数的80%以上。

伴随着杭州市学校基础建设现代化的进程,教育局对学校安全技防设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制定了更高的标准,增加了硬件投入。

2006年,教育局要求各直属学校(单位)全部建立视频报警系统,为此,教育局投入专项资金260万元,此外又发动各学校、单位自筹资金参与投入,局本级和学校(单位)共计投入555万余元。

目前,各校(单位)视频报警系统已安装到位并切实发挥了作用。

为确保“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落到实处,衢州教育局狠抓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了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先后下发了有关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20余个相关文件,强化了“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出游活动(大型活动)报批制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安全工作月报制和安全工作信息报送等一系列制度。

各学校也对《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学生寝室管理制度》《门卫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管理制度》等安全制度进行了补充修订和完善。

台州市则以校为单位重点抓好“六个一”活动。

即:发一封安全倡议书,开一次“自护自救”主题班会,发动一次集体签名,挂一幅宣传横幅,举行一次集体疏散演练,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测试。

并加强家校联系,办好家长学校,采取安全家访、发《告家长安全书》、家校通提示等形式,切实加强学生的节假日安全。

据统计,全市共印发5.6万余份《告家长安全书》。

强化教育提高师生自我防范能力 近年来,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时有发生,有关专家指出,通过安全教育和预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有80%以上的意外伤害事故可以避免。

保护学生安全,是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责任。

为了消除安全隐患,学校要把安全教育真正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引导学生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家长要切实履行对孩子的监护责任,把安全教育列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

学校要重点研究当地多发事故特点,教给学生们遇到危险时应采取的办法和措施,积极主动地与当地公安等部门和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加强联系,建立安全工作合作机制,把安全工作抓紧抓好。

为了保障学生安全和健康成长,教育部门应当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进课堂是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最重要的途径。

宁波市对将学生安全教育列入课程的相关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并要求将安全管理知识纳入校长园长培训内容。

教育局开展了向全市中小学校赠送《安全警示录》安全录像,设计、张贴“平安校园”系列画,编写《安全科普知识读本》等一系列的活动,各地也根据实际开展了多种安全教育活动。

据统计,全市累计举办安全知识竞赛240余场,演讲比赛170余场,参观图片展览10万余人次。

为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和学生非正常死亡率,嘉兴采用集中教育与分散教育相结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专题教育与学科教育相结合,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各种教育活动,丰富安全教育的内容,拓宽安全教育的渠道,增强安全教育工作的实效性,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范能力。

如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了安全教育周活动,开展了“安全伴我行”等一系列安全教育宣传活动。

与市交警支队联合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征文、摄影和书法比赛等系列活动,与卫生防疫部门联合举办食品卫生知识竞赛等一系列活动。

衢州教育局开展了以“预防校园侵害,提高青少年儿童自我保护能力”为主题的“安全教育周”专题活动,各地各校警钟长鸣,强化了安全教育宣传工作,以“安全活动月”“安全教育周”等为主载体,通过课堂教学、班会、举办专题讲座、发放安全手册、制作宣传板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牢固树立 “安全是学校的生命”的观念,生动形象地对学生进行火灾、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拥挤踩踏、溺水、地质灾害等事故的防范教育。

他们还组织开展了“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研究;举行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课观摩活动;各学校相应成立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小组,建立了教师申诉制度和学生申诉制度。

配备心理健康教师,开设心理健康课程,进行心理健康咨询、辅导、跟踪、干预等,对有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指定专人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帮助,以避免不测事件的发生。

总之,要做好这个工作必须贯彻学习教育部、公安部等10部门联合制定并实施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及浙江省近日颁发的6个管理办法等文件,落实预防措施;健全法律制度,明确主体责任;运用社会合力,开展综合治理;加强法制教育,提高预防能力。

要从法律角度正确界定学生伤害事故,并及时、妥善处理损害赔偿问题,切实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以强化卫生及安全意识,避免意外发生为题写一篇演讲稿。

是中学生的

拜托了。

跪求,急需

平安校园 为学生成长护航 2007-4-18 10:05:50 欢迎报名参加全国首届品牌幼儿园发展论坛 为配合省教育厅平安校园的创建活动,我做了有关的一个版面,获得来浙江进行和谐校园调研的教育部郑增仪司长与俞处长的赞扬。

厅基教处领导也表示做得不错。

作为喉舌,做好各项配合工作是我们报纸的任务,推出各种创新实践让人有借鉴,是媒体人的责任。

听到读者告诉我,我选择的各地亮点他们可以学着做的时候,挺开心的。

~ 平安校园 为学生成长护航 □本报记者 言 宏 日前,针对如何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创设平安校园,记者采访了部分教育行政官员、教育专家和一线的校长、教师。

学校安全工作受重视 隐患仍多多 浙江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副处长王振斌认为,随着科学发展观的确立,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的颁布,中小学生的安全工作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

目前,教育部、浙江省委和教育厅领导都非常重视安全工作,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高度,以“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师生平安高于一切”的工作理念,发动全系统广大师生员工,把学校安全工作融入到学校常规管理和教育教学实践之中,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

教育部、公安部等10部门联合制定并实施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浙江省在2007年1月颁发了《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治安管理办法》等6个管理办法。

虽然近些年来,来自学校内外对学生的身体、心理的侵害行为有所控制,非正常死亡学生数每年有较大幅度下降,但存在的问题仍不少。

目前涉及学校青少年生活和学习方面的安全隐患较多,主要问题在于:浙江省处于沿海地带,江南水乡,水网纵横,暑假学生溺水事故较多;学校交通安全存在隐患,主要是道路交通风险、学校接送车辆超载和车况不佳等;师生饮食安全方面的不好;校舍安全存在隐患;学校周边环境秩序不好,无证经营食品摊贩、小卖部比较普遍,网吧、电子游戏室的存在易滋生事端;不法分子对校园和师生人身安全的危害;有些学校还存在危房及体育设备的不安全问题。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除了上述隐患,学生的身心特点也成为易受伤害的因素。

一方面少儿期的孩子活泼好动,对任何事都充满了好奇心,什么都想看一看、摸一摸;但另一方面身体的协调性较差,缺乏一些必要的生活经验,自我保护的意识较差,常常不能预见自己的行为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近年来,少儿意外事故时有发生,有相当大的比例是由于少儿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和安全常识造成的。

中学生发生意外伤害的原因与他们日常生活行为密切相关。

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携带锐器、打架等危险行为是造成身体伤害的主要根源。

此外,自杀倾向、情绪障碍等心理问题是导致青少年意外伤害的另一个根源。

王振斌认为,学生安全事故发生在校内的主要是传染疫病、食物中毒、打架斗殴、猝死等,占学生安全事故的小部分。

而发生在校外的学生安全事故是大量的。

有很大一部分安全事故是由于学校周边治安环境较差、学校防范意识不强、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设施条件差造成的,也有由于学生自身行为不当造成的。

因此学校一方面要加强管理,杜绝安全隐患,另一方面要对青少年开展有关意外伤害的教育,同时对其加强安全管理和监护,制定具体的预防措施。

要真正做好这个工作,仅靠教育部门的努力是不够的,需要全社会的支持,需要整合各部门的力量进行综合治理。

完善管理制度 夯实安全基石 被采访者普遍认为,要做好这个工作,措施之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夯实安全基石;措施之二是强化教育,提高师生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为此各地做了不少实践工作: 首先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如杭州市、宁波市、衢州市等教育局都与基层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金华市教育局与市直属学校、县(市、区)教育局和局机关各处室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及安全教育责任书,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学生安全、法制教育列入学校、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指标,明确主要领导为本部门社会治安第一责任人,市局机关安排综治专项经费,做到经费有保障。

衢州教育局与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签定了《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管理目标责任书》,把学校安全工作与领导任期目标、工作岗位责任制、政治荣誉及经济利益挂钩,并据此进行考核奖惩。

各学校也层层签订了安全责任书,落实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

其次,细化管理,强化程序。

如宁波教育局强调用制度来规范管理,主要是健全信息上报制度,加快安全管理队伍建设。

2006年,教育局成立了一支由各地、校分管领导、安全联络员组成的安全工作队伍。

教育局按时召开季度例会,各地、校都能认真参照市教育局要求,并根据实际,基本形成例会制度。

建立了集体活动申报制度,凡学校举行大型集体活动必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学校确保活动场地安全、车辆安全、预案齐备。

嘉兴市教育局将学校安全工作加以细化,结合实际,制订一系列配套制度,主要有安全工作领导负责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台州市建立了“安全教育周(日)”活动制度,将每年三月份的最后一周确定为“安全教育活动周”,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做到认真筹划组织,积极开展各项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活动。

第三要认真排查,重在防范。

各种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不少有迹可循,在隐患排查中,宁波教育局将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日常防范相结合,做到日巡逻有痕迹,周检查有记录,月排查有档案,努力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2006年宁波教育局共部署排查8次,三江中学门楼、奉化江口中学学生宿舍等一批危房的隐患被发现并及时得到整改。

各地教育局又根据各自特点,或集中开展地毯式检查,或加强日常巡查,消除了多处安全隐患,如余姚教育局全年排查教育用房安全隐患164处。

金华教育局开展学校安全隐患的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人员对直属学校和开发区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和学生宿舍、实验室、食堂、消防设备、火灾隐患、学生接送车等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了通报,责令限期整改。

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了抽查。

台州市教育局建立了全市学校自然灾害隐患点机制。

为了有效防范台风、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给全市学校师生和财产安全带来严重损失,他们针对近年来台州各类自然灾害频发的现状,统计全市学校各类重大自然灾害隐患点,专门下发了《关于确定全市校园自然灾害隐患重点防范点名单的通知》,确定了26所学校为市级校园自然灾害重点防范点,从隐患地点、隐患类型、隐患状况和校长及其联系电话等方面逐一建立隐患点档案,重点加强预防管理,加强整改,及时应对,以防不测。

第四要以创建“平安校园”为载体,做好各项工作。

继2005年我省全面开展“平安校园”创建以来,各地教育局把“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作为推动学校安全工作深入开展的一个有力抓手,联合公安、综治等力量,通过“平安校园”的评比,达到了促投入、除隐患、抓意识的目的,提升了校园的安全系数。

目前,全省“平安校园”通过验收的为52%。

通过创建“平安校园”,学校安全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一些安全长效机制开始形成,如宁波建立了校园周边的巡逻制度、校园110制度、警校联系制度等,宁波市已创建“平安校园”800余所,占总数的80%以上。

伴随着杭州市学校基础建设现代化的进程,教育局对学校安全技防设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制定了更高的标准,增加了硬件投入。

2006年,教育局要求各直属学校(单位)全部建立视频报警系统,为此,教育局投入专项资金260万元,此外又发动各学校、单位自筹资金参与投入,局本级和学校(单位)共计投入555万余元。

目前,各校(单位)视频报警系统已安装到位并切实发挥了作用。

为确保“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落到实处,衢州教育局狠抓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了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先后下发了有关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20余个相关文件,强化了“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出游活动(大型活动)报批制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安全工作月报制和安全工作信息报送等一系列制度。

各学校也对《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学生寝室管理制度》《门卫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管理制度》等安全制度进行了补充修订和完善。

台州市则以校为单位重点抓好“六个一”活动。

即:发一封安全倡议书,开一次“自护自救”主题班会,发动一次集体签名,挂一幅宣传横幅,举行一次集体疏散演练,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测试。

并加强家校联系,办好家长学校,采取安全家访、发《告家长安全书》、家校通提示等形式,切实加强学生的节假日安全。

据统计,全市共印发5.6万余份《告家长安全书》。

强化教育提高师生自我防范能力 近年来,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时有发生,有关专家指出,通过安全教育和预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有80%以上的意外伤害事故可以避免。

保护学生安全,是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责任。

为了消除安全隐患,学校要把安全教育真正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引导学生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家长要切实履行对孩子的监护责任,把安全教育列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

学校要重点研究当地多发事故特点,教给学生们遇到危险时应采取的办法和措施,积极主动地与当地公安等部门和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加强联系,建立安全工作合作机制,把安全工作抓紧抓好。

为了保障学生安全和健康成长,教育部门应当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进课堂是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最重要的途径。

宁波市对将学生安全教育列入课程的相关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并要求将安全管理知识纳入校长园长培训内容。

教育局开展了向全市中小学校赠送《安全警示录》安全录像,设计、张贴“平安校园”系列画,编写《安全科普知识读本》等一系列的活动,各地也根据实际开展了多种安全教育活动。

据统计,全市累计举办安全知识竞赛240余场,演讲比赛170余场,参观图片展览10万余人次。

为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和学生非正常死亡率,嘉兴采用集中教育与分散教育相结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专题教育与学科教育相结合,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各种教育活动,丰富安全教育的内容,拓宽安全教育的渠道,增强安全教育工作的实效性,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范能力。

如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了安全教育周活动,开展了“安全伴我行”等一系列安全教育宣传活动。

与市交警支队联合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征文、摄影和书法比赛等系列活动,与卫生防疫部门联合举办食品卫生知识竞赛等一系列活动。

衢州教育局开展了以“预防校园侵害,提高青少年儿童自我保护能力”为主题的“安全教育周”专题活动,各地各校警钟长鸣,强化了安全教育宣传工作,以“安全活动月”“安全教育周”等为主载体,通过课堂教学、班会、举办专题讲座、发放安全手册、制作宣传板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牢固树立 “安全是学校的生命”的观念,生动形象地对学生进行火灾、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拥挤踩踏、溺水、地质灾害等事故的防范教育。

他们还组织开展了“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研究;举行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课观摩活动;各学校相应成立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小组,建立了教师申诉制度和学生申诉制度。

配备心理健康教师,开设心理健康课程,进行心理健康咨询、辅导、跟踪、干预等,对有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指定专人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帮助,以避免不测事件的发生。

总之,要做好这个工作必须贯彻学习教育部、公安部等10部门联合制定并实施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及浙江省近日颁发的6个管理办法等文件,落实预防措施;健全法律制度,明确主体责任;运用社会合力,开展综合治理;加强法制教育,提高预防能力。

要从法律角度正确界定学生伤害事故,并及时、妥善处理损害赔偿问题,切实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求篇奉献赤诚爱心,维护社会责任的演讲稿。

谢谢各位老师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丹心奉献保平安,赤诚付出构和谐》。

瞿秋白曾经说过: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对于谁都是宝贵的。

人生数十载,何其漫长,然而弹指一挥间,便如秋后枯草,过境云烟。

我时常思考,应当如何走过人生历程

如何才能更有意义

古有诸葛亮的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今有人民公仆孔繁森,治沙英雄焦裕禄,巴山红叶王瑛。

感悟他们的人生历程,追随他们的奋斗脚步,每一件感人的事迹,映衬出一个高大的形象,激励着我、感动着我,而在我的脑海里跳动最多的便是“奉献”

作为昌乐县司法行政队伍中的一名普通干警,我的内心洋溢着自豪、感动和赞叹

我自豪,因为,我们通过开展自己的工作为人民排忧解难;我感动,因为,我的同事、我的同行们正在任劳任怨,风里来雨里去,用真情谱写着司法行政事业的伟大;我赞叹,因为,无数的司法行政人,正冒着严寒酷暑,默默无闻,为社会的平安和谐、人民的幸福安康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和汗水。

法制宣传,我们讲法条、析法理,润物无声。

人民调解,我们化干戈为玉帛,演绎人间真情。

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我们传递爱心火炬,让希望和信心燃烧。

法律援助,我们让绝望的人看到希望,让逝去的生命得到告慰。

当我还是小孩子,我耳闻了“平安是福”;长大一点我知道了“和谐建家”,当胡锦涛总书记提出要努力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社会的共同目标以后,平安与和谐就成为了家喻户晓、美好生活的象征。

祖国的富强、民族的复兴,工业的崛起、农业的丰收,经济的繁荣、科技的发展无一不与平安与和谐唇齿相依。

但是朋友,您认为是谁维护了人民的平安,是什么创造了社会的和谐呢

我想这与司法行政,这个国家血脉的滋养是密不可分的,有“司法行政”这个社会稳定与平安的调节器,你才可能看到更多美丽画卷、更多和谐美景、更多祖国的朝气与活力

还记得一位领导说过:正因为我们是司法行政人,在维护社会和谐的道路上才更要坚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才更要坚守“群众利益无小事”的信念;才更要坚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无悔誓言。

是啊,正因为我们是司法行政人,我们才更要创先争优,做先锋,永远在前;当模范、乘势而上,当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忠贞卫士,牢牢把守平安和谐的第一道防线

2009年,乔官镇桃王村一男孩在某石场玩耍时不慎触到高压线,后脚跟严重灼伤,伤者家庭贫困,无力治疗,其亲属在与石场场主协商未果的情况下,纠集20多人到镇政府上访,并扬言,如不给予解决,立即进京上访。

我们司法所的同志们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积极会同综治维稳中心工作人员对伤者家属进行劝说教育,理顺他们的情绪,经过对石场场主耐心细致的劝说,石场场主当即赔偿了5万元,受伤男孩得到及时救治,该事件也得到圆满解决,从而避免了一场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临近2010年春节的时候,某村一村民因违法建筑,夜里偷盖厂房致两个工人一死一伤,受害人家属纠集了三四十人找到房主,要求房主立即赔偿死者、伤者经济损失50余万元,否则就让死者在房主家过春节,双方剑拔弩张,一场械斗即将开演,是我们人民调解员不顾安危、义正辞严,引导他们走法律途径,从而制止了械斗,化解了矛盾。

繁杂的司法行政工作,听起来或许有些平凡细微,但我们正是在平凡中、于细微处,为百姓做“小事情”、处理“小问题”、调处“小矛盾”、化解“小纠纷”,才促进了社会的公平正义,才维护了社会的平安和谐。

有人说,公安是利剑,具有斩断罪恶的锋芒。

惊天动地固然壮美,但在我看来,润物无声也具回味

司法行政就是这样一剂传承千年、润物无声的“中药”,是呀,司法行政工作没有刀光剑影,没有冲锋陷阵,作为普通的司法行政干警,可能终生也不会有惊天动地的伟业和催人泪下的事迹,但是,我们每一次法制宣传就能教育一大批群众,我们每办一件法律援助就能安抚一颗受伤的心灵,我们每调解一件纠纷就使一个群体和谐,我们每帮教转化一颗曾经扭曲的心灵,就能给社会增添一份平安,所以,我们无怨无悔

因为,我们知道更多群众的法律素质提高了、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了,平安就有保障了,发展就有希望了

如今,政法系统开展了“坚定信念、发扬传统、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热潮,作为司法行政干警,我们将继续在这个平凡的岗位上尽心尽责,紧紧围绕县委“一三六三”的任务目标和思路举措,始终坚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坚守“群众利益无小事”的信念,坚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无悔誓言,继续奉献我们的青春,奉献我们的热血

我没有美妙的歌喉去讴歌那些平凡而又伟大的司法行政人,但我愿用爱,用情,用赤诚去演绎我心中神圣的司法行政事业,因为我,也是追逐标杆,奉献和谐,平凡而又伟大的司法行政人

谢谢大家

求篇奉献赤诚爱心,维护社会责任的演讲稿。

谢谢各位老师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丹心奉献保平安,赤诚付出构和谐》。

瞿秋白曾经说过: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对于谁都是宝贵的。

人生数十载,何其漫长,然而弹指一挥间,便如秋后枯草,过境云烟。

我时常思考,应当如何走过人生历程

如何才能更有意义

古有诸葛亮的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今有人民公仆孔繁森,治沙英雄焦裕禄,巴山红叶王瑛。

感悟他们的人生历程,追随他们的奋斗脚步,每一件感人的事迹,映衬出一个高大的形象,激励着我、感动着我,而在我的脑海里跳动最多的便是“奉献”

作为昌乐县司法行政队伍中的一名普通干警,我的内心洋溢着自豪、感动和赞叹

我自豪,因为,我们通过开展自己的工作为人民排忧解难;我感动,因为,我的同事、我的同行们正在任劳任怨,风里来雨里去,用真情谱写着司法行政事业的伟大;我赞叹,因为,无数的司法行政人,正冒着严寒酷暑,默默无闻,为社会的平安和谐、人民的幸福安康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和汗水。

法制宣传,我们讲法条、析法理,润物无声。

人民调解,我们化干戈为玉帛,演绎人间真情。

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我们传递爱心火炬,让希望和信心燃烧。

法律援助,我们让绝望的人看到希望,让逝去的生命得到告慰。

当我还是小孩子,我耳闻了“平安是福”;长大一点我知道了“和谐建家”,当胡锦涛总书记提出要努力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社会的共同目标以后,平安与和谐就成为了家喻户晓、美好生活的象征。

祖国的富强、民族的复兴,工业的崛起、农业的丰收,经济的繁荣、科技的发展无一不与平安与和谐唇齿相依。

但是朋友,您认为是谁维护了人民的平安,是什么创造了社会的和谐呢

我想这与司法行政,这个国家血脉的滋养是密不可分的,有“司法行政”这个社会稳定与平安的调节器,你才可能看到更多美丽画卷、更多和谐美景、更多祖国的朝气与活力

还记得一位领导说过:正因为我们是司法行政人,在维护社会和谐的道路上才更要坚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才更要坚守“群众利益无小事”的信念;才更要坚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无悔誓言。

是啊,正因为我们是司法行政人,我们才更要创先争优,做先锋,永远在前;当模范、乘势而上,当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忠贞卫士,牢牢把守平安和谐的第一道防线

2009年,乔官镇桃王村一男孩在某石场玩耍时不慎触到高压线,后脚跟严重灼伤,伤者家庭贫困,无力治疗,其亲属在与石场场主协商未果的情况下,纠集20多人到镇政府上访,并扬言,如不给予解决,立即进京上访。

我们司法所的同志们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积极会同综治维稳中心工作人员对伤者家属进行劝说教育,理顺他们的情绪,经过对石场场主耐心细致的劝说,石场场主当即赔偿了5万元,受伤男孩得到及时救治,该事件也得到圆满解决,从而避免了一场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临近2010年春节的时候,某村一村民因违法建筑,夜里偷盖厂房致两个工人一死一伤,受害人家属纠集了三四十人找到房主,要求房主立即赔偿死者、伤者经济损失50余万元,否则就让死者在房主家过春节,双方剑拔弩张,一场械斗即将开演,是我们人民调解员不顾安危、义正辞严,引导他们走法律途径,从而制止了械斗,化解了矛盾。

繁杂的司法行政工作,听起来或许有些平凡细微,但我们正是在平凡中、于细微处,为百姓做“小事情”、处理“小问题”、调处“小矛盾”、化解“小纠纷”,才促进了社会的公平正义,才维护了社会的平安和谐。

有人说,公安是利剑,具有斩断罪恶的锋芒。

惊天动地固然壮美,但在我看来,润物无声也具回味

司法行政就是这样一剂传承千年、润物无声的“中药”,是呀,司法行政工作没有刀光剑影,没有冲锋陷阵,作为普通的司法行政干警,可能终生也不会有惊天动地的伟业和催人泪下的事迹,但是,我们每一次法制宣传就能教育一大批群众,我们每办一件法律援助就能安抚一颗受伤的心灵,我们每调解一件纠纷就使一个群体和谐,我们每帮教转化一颗曾经扭曲的心灵,就能给社会增添一份平安,所以,我们无怨无悔

因为,我们知道更多群众的法律素质提高了、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了,平安就有保障了,发展就有希望了

如今,政法系统开展了“坚定信念、发扬传统、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热潮,作为司法行政干警,我们将继续在这个平凡的岗位上尽心尽责,紧紧围绕县委“一三六三”的任务目标和思路举措,始终坚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坚守“群众利益无小事”的信念,坚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无悔誓言,继续奉献我们的青春,奉献我们的热血

我没有美妙的歌喉去讴歌那些平凡而又伟大的司法行政人,但我愿用爱,用情,用赤诚去演绎我心中神圣的司法行政事业,因为我,也是追逐标杆,奉献和谐,平凡而又伟大的司法行政人

谢谢大家

综治宣传工作总结3篇

*目录综治宣传工作总结乡综治宣传活动月工作总结幼儿园综治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  根据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促进“平安校园建活动的顺利开展,我校以“创建平安单位,建设平安校园”为工作重点,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基础工作,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强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构建校园治安防控体系,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着力排查调理外矛盾纠纷,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切实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把创建“平安校园”工作不断引向深入,确保校园一方平安,为教育改革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个月的宣传教育活动,我们紧紧联系学校工作实际,遵循教育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圆满完成计划安排的工作各项任务,成效显著。

现将我校XX年综治宣传月宣传活动小结如下:  一、思想统一、任务明确。

  1、我校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高度重视,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校委会全体班子成员为组员的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在校长的正确领导下,各处室、各班级积极参与治安综合治理。

学校综治工作分工明确,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学校领导加强监督和指导,层层抓落实,确保宣传

技经工作会发言稿

开会时在众目睽睽之下发言担心自己会语无伦次,在职场中打拼,语言沟通是非常重要的一课。

无法条理清晰的把话讲明白,对今后的职业发展会造成很大困扰。

开会前写个计划性提纲,能让发言简洁流畅。

  没有重点、让人摸不到头绪的发言,没有人愿意听。

但如果能给要讲的内容列个纲要,就不会忘记自己的主题,即使紧张得把要说的话全忘了也可以靠着纲要的提醒继续发言。

除此之外,一份发言纲要还可以防止跑题,对自己的发言更有信心。

   把打算在发言中用到的所有信息都写下来,现在先不用担心顺序或者是否切题的事情。

这就像开发新产品的头脑风暴会议一样,现在只是在罗列一些情况,而不是创意和想法。

把想到的信息罗列出来后,再分别将每一条写在一张便签上。

如何做好人民调解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司法所是我法行政系统最基层的职能工作,作为司法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派出机承担着面向基层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教育等项重要任务,是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能是:   (一)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协助本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依法治理工作规划,积极推进和逐步深化依法治乡(街)、依法治村(居)、依法治厂(矿)等各层次依法治理活动的有效开展;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主动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政务决策、建章立制和行政执法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协助基层政府依法处理好本地区的重大经济、社会事务,特别是事关社会稳定和群众利益的各种涉法的热点、难点问题;指导辖区内各村(居)委会依法自治,依法制定和实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特别是农村地区要帮助建立健全村民选举、民主议事、村务公开等各项制度,逐步实现村务管理的民主化、规范化、法制化;协助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机制;加强对乡村基层干部法律培训,不断提高其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的水平。

  (二)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这项工作的重点是,指导村(居)委会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城乡集贸市场建立健全调解委员会和三级调解网络,在城乡结合部、厂村(街)结合部和纠纷多发的毗邻地区建立发展联合调解组织,并指导调解组织搞好队伍建设、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制度建设;坚持调解主任例会制度,多形式开展对调解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调解队伍的法律素质和调解水平;要及时总结交流人民调解工作的经验,加强对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结合本地区民间纠纷发生、发展的规律及新情况、新特点,重点抓好防止纠纷激化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民间纠纷排查和专项治理活动,积极协助和参与重大疑难和易激化民间纠纷的调解,并虚心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及时发现纠正不当和错误的调解;主动向本地党政领导和有关政法部门反映情况和意见,争取重视和支持,解决调解工作遇到的困难,有效维护调解人员履行调解职能的正当权利,保障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工作、报酬的落实。

  (三)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这项工作的重点是,根据司法部的有关政策、规定和本地司法行政机关的部署,负责规划、指导、监督本乡镇(街道)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巩固健全基层法律服务组织,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内部管理与运行机制,争取基层政府支持,不断改善办公用房以及装备设施建设;指导法律服务所认真充分地履行法律服务职能,围绕基层工作重心,大力开拓业务领域,积极探索和实践新的业务切入点和增长点,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严禁越权或违法执业,并主动争取本地律师、公证组织的支持和协作;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执业监督检查工作,保障其依法执业,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四)代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理民间纠纷。

这项工作的重点是,代表基层政府及时受理调处群众要求政府解决的纠纷或调解委员会解决不了的疑难纠纷;在处理民间纠纷中要坚决贯彻调解为主和依法处理的原则,主动争取有关部门协助,努力解决纠纷所涉及的实际问题,对重大疑难纠纷特别是群体性纠纷的调处要及时向基层政府请示汇报,对随时可能激化的纠纷应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控制事态的扩大与恶化;对作出处理决定的纠纷,应当监督当事人自觉执行,对事后反悔拒不执行又不起诉的,可以采取法律许可的措施督促执行,或动员帮助当事人诉诸司法程序解决。

  (五)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这项工作的重点是,根据全国和地方人大普法决议和本地有关普法工作部署,承担本乡镇(街道)普法工作的规划、组织和实施工作;组织建立基层法制宣传网络,负责培训法制宣传员队伍;根据各时期普法重点并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加强有关重点法律的普及宣传工作,把普法工作与逐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重点加强对乡村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墙(板)报、讲台、夜校等宣传阵地,大力开展法律讲座、以案讲法、知识竞赛、咨询解答、文艺表演、巡回演讲等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对普法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及时总结交流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的经验,不断提高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六)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这项工作的重点是,在本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领导下,承担本乡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的规划、组织、实施和有关协调工作;组织辖区内的村(居)民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队伍及其组织网络,并指导其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要全面掌握本辖区刑释解教人员和在押在教人员情况,组织落实接茬帮教措施,建立实施帮教责任制;积极协调争取多方支持和有关部门扶持性政策与经费保障,及时解决安置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广辟安置就业渠道,有条 件的应利用社会企业发展过渡性安置基地或创办安置实体;加强工作调研、指导和检查督促,不断提高安置率和帮教质量。

  (七)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这项工作的重点是,在本地综治部门领导下,充分利用自身职能优势,通过法制宣传努力提高广大群众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权的自觉性,积极参与对本地区治安隐患和不安定因素的排查、治理和防范工作,协助参与对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协助组织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小区”、“治安模范村”和评选“遵纪守法光荣户”等群众性活动;按照综治部门的部署,积极配合、参与本地“严打”斗争和各种专项打击统一行动。

  (八)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要不断增强全局意识和组织观念,认真完成基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有关工作和法律事务,充分运用各项职能手段,自觉地服从服务于基层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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