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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意识演讲稿

时间:2019-06-20 20:32

消防安全知识的演讲稿

在中华五千年文明历史中,是人类用一颗热爱生命的赤诚之心,编制了一条文明的生命之河。

生命是何等的宝贵,失去了生命,就失去了自我,失去了生活的权利。

然而,一些潜伏在身旁的“星星之火”,让宝贵的生命比昙花一现还要短暂。

2009年2月9日8:20左右,一场大火烧毁了央视新址大楼,一场火灾就让国家损失了6— 7亿人民币。

据统计,08年全年共发生火灾13.3万起。

死亡1385人,受伤684人,直接财产损失15亿元,07年上半年全国共发生火灾95336 起,死亡898人,受伤488人,直接财产损失46891.1万元。

血泪之地,生民之哀,家国之痛

在数以万计的生命失去了迂回与生还的同时,我们所有人也深深地沉浸在无尽的悲伤与哀痛之中。

那些永远消失于火海中的生命,足以让我们低首致哀。

然而在灾难来临之前,他们可曾树立防火意识,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因此加强当代大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显得尤为重要,我们要做到“不仅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逐步使其成为一种习惯;对待消防工作,要从意识消防提升到意念消防。

正如温家宝总理在全国安全会议上提出:我们要“居安思危、有思则备、有备无患”。

为进一步改善全市消防安全环境,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市正式启动以“三提示”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启动“百、千、万消防教育工程”,消防志愿者“千人培训计划”等系列活动,以此掀起全民参与消防安全治理专项行动的热潮。

消防安全关系到每一位同学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

每一位同学都应该做到能积极主动地学习消防知识,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火灾带来的危害,人人都懂,但在日常生活中却往往被忽视。

那一串串惊人的数字足以唤起我们每一个人的警醒,我们要珍爱生命,做好防范工作,决不能让历史的悲剧再次重演。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

为了大家的财产安全,生命安全,让我们行动起来,将消防安全知识普及进行到底

生命是一个转瞬即逝的过程,短暂得如同苍穹中一颗消隐的流星,那么我们不是应该让生命绽放更多的光彩吗

蒙田在他的《热爱生命》一文写到:“我想靠迅速抓紧时间,去留住稍纵即逝的日子;我想凭时间的有效利用去弥补匆匆流逝的光阴。

剩下的生命愈是短暂,我愈要使之过得丰盈充实。

” 还记得新疆克拉玛依的悲剧吗?天真可爱的孩子们身着节日的盛装。

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微笑。

可谁知道,死神正一步步靠近他们。

将他们带入另一个没有微笑的世界。

那一场无情的火灾让原本活蹦乱跳的孩子,竟成了一具具冰冷的尸体。

  有太多太多这样的悲剧发生了,追查种种原因,其实很简单。

都只是人们忽视了一些极细小的环节。

可是,却引发了一场伤亡惨重、影响巨大的灾难。

多么的令人心寒!作为小学生,我们更应该懂得消防的重要性。

尤其是在学校这样的大场所里。

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对火灾的发生引起高度重视。

在日常生活中也要加强消防意识。

  在这里,我们向大家发出以下倡议:  1、在家中不使用打火机、火柴等打火工具玩火放火。

  2、在外爱护公共财物,不破坏各种消防设施,电路设施。

  3、学会简单的自救自护。

  同学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关注安全,关注生命;安全才是学习的保障。

让我们自觉遵守小学生行为规范,一人安全,全家幸福!让我们每一个少先队员行动起来,做个安全小卫士。

在自己做好的同时,还要及时制止其他同学的不安全行为,作好宣传工作。

因为我们知道:生命只有一次,在有限的时间里,你注意了安全,你就获得了更有意义、更有价值的生命。

  “远离火灾,创造和谐社会”是我们共同的目标,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更加关爱生命,更加关注消防安全,愿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充满着爱,爱自己,爱亲人,为了消防安全,从我做起。

为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平安幸福而共同努力吧!  谢谢大家!

求:关于消防的军事演讲稿

“119”这个数字让我们想起了火警电话,所以,我们也把这一天作为消防安全的教育日。

提起“消防”两个字,我们很自然的就会想起“火”。

火与人们的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息息相关。

火,既能... 消防安全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老师: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绽放生命之花》 在中华五千年文明历史中,...消防安全关系到每一位同学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

每一位同学都应该做到能积极主动地。

员工朋友们: 下午好

今天,我们xx公司在这里隆重举行”119消防宣传活动日”消防技能比赛。

在此请允许我代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向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参加演习的各部门领导和各单位员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并祝愿此次消防技能比赛圆满成功。

做好防火安全工作是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关键,是保障生命与财产安全的重要环节,俗话说,水火无情, 去年10月5日,世界著名的电子企业LG电子设在惠州的工厂发生火灾,烧毁原材料及成品总价值上亿元,还有数人命丧火海;今年6月10日发生在汕头市潮南区峡山镇华南宾馆的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更是造成31人死亡、21人受伤的沉痛后果,而其直接原因只是电线短路故障所引起。

这几场大火给我们留下的都是最深刻、最沉痛的教训。

我们公司属于电子制造类企业,公司所储存的原材料和成品数量庞大,价值高昂。

我们所使用的原料及成品基本上都是可以燃烧的,有一些甚至于还是高度易燃的危险化学品,所以消防工作在我们企业工作中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们公司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也一直在强调消防工作,并尽最大努力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在硬件措施上我们在公司厂区安装了先进的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及消防水系统,每个位置都配置了足量的消防器材,并指定专门的管理人员来管理和维护消防器材,确保消防器材不被损坏、丢失和转移,并能够得到及时补充。

在一些重点防火部位我们还专门设置了自动灭火系统。

我们的消防宗旨就是时时、处处警惕,人人有责任,物物有保障。

在这里我还要强调的是:由于种种原因,我们许多员工还不知道灭火器是如何使用,不懂得如何处理突发性事件。

为了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有效提高我们全体员工的消防技能,所以公司安委会、公司工会决定组织这样一次消防比赛的实际演练。

当然在近几年中我们每年都在开展类似性的活动,其根本的目的,就是要通过这类实际演练来增强员工对消防的动手能力,让大家懂得如何处理突发性的火灾事故。

对于火灾事故,我们大多数员工可能都没经历过,我们也都不希望有这样的经历。

但要想在我们的记忆中完全没有这个经历,我们就应该懂得消防的相关知识,以便在突发紧急情况下能够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一切火灾事故的发生。

我们国家消防工作的方针就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而防火、防爆的最重要的措施就是预防性措施,只有做好预防工作,然后防消一起抓,才能从根本上预防和解决火灾事故。

员工朋友们,今年公司“119消防宣传活动日”确定的主题是“消除火灾隐患,构建和谐XX”。

我希望大家通过参加和观看今天的消防技能比赛实际演练,能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消防安全,从行动上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在我们的旺季生产过程中时刻不忘消防安全。

为真正做到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全面消除火灾隐患,我们就要在公司安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制造(安技)部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有效管理下,充分全面落实公司制定的以”防范于未然“为目的的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确保我们员工朋友们通过辛勤工作所创造出的丰硕成果不被火灾所吞噬,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同时也为公司全面创建和谐XX的目标保驾护航。

小学生消防知识的演讲稿。

篇一:消防安全演讲稿范文  消防安全从我做起  世界上什么东西最宝贵

毫无疑问,是人的生命

  每个人来到这个美丽的地球上,都是幸运的。

短短的一生,只要生命不息,都可以尽情享受到新鲜的空气、温暖的阳光,享受到亲人的关爱、子女的孝敬,享受到日新月异的生活,憧憬一个又一个美好的希望。

  纵观那些夺走无数生命的火灾事故,有几起不是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违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酿成的恶果呢

有几起不是对我们漠视生命、追求一时利益的惩戒呢

我从不相信,那些危险、那些火灾隐患都会看不到,都没有办法处理好。

那么,为什么还会有那么多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现象存在呢

其根本原因,还是人们在内心深处缺乏对生命的关爱,对生命的珍惜

  在过去的一年,噩梦在我们心中留下了一道又一道深深的烙印:湖南衡阳大火的壮烈,吉林中百商厦火灾的无知,浙江温岭火灾的愚昧,广东汕头火灾的惨叫??在为逝去者的痛哭悲泣中,金钱,功名,利禄,已烟消云散,留给我们的只是痛苦和深思:在的生活、宝贵的生命前,我们应该做些什么

是继续疏忽大意

还是放纵愚昧无知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是最宝贵的,安全是生命的保护神。

只有珍爱生命,生活才能幸福美满。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是对我们的呵护和告诫,是我和大

森林防火演讲稿

森林防火条例  (1988年1月16日国务院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维护自然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森林防火,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灾的预防和扑救。

除城市的市区外,一切森林防火工作,都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

  国家积极支持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和运用先进科学技术。

  第四条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森林防火工作负责重要责任,林区各单位都要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实行部门和单位领导负责制。

  第五条 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第二章 森林防火组织  第六条 国家设立中央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其职责是:  (一) 检查、监督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重大行政措施的实施,指导各地方的森林防火工作。

  (二) 组织有关地区和部门进行重大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三) 协调解决、自治区、直辖市之间、部门之间有关森林防火的重大问题;  (四) 决定有关森林防火的其他重大事项。

  中央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

  第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当地驻军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地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县级以上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当设立办公室,配备专职干部,负责日常工作。

  地方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政策,监督本条例和有关法规的实施;  (二)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组织群众预防森林火灾;  (三)组织森林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四)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培训森林防火专业人员;  (五)检查本地区森林防火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组织有关单位维护、管理防火设施及设备;  (六)掌握火情动态,制定扑火预备方案,统一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七)配合有关机动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  (八)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

  未设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地方,由同级林业主管部门履行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

  第八条 林区的国营林业企业事业单位、部队、铁路、农场、工矿企业、自然保护区和其它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村屯、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组织,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系统、本单位范围的森林防火工作。

  森林扑火工作实行发动群众与专业队伍相结合的原则,林区所有单位都应当建立群众扑火队,并注意加强训练,提高素质;国营林业局、林场,还必须组织专业扑火队。

  第九条 在行政区交界的林区,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森林防火联防组织,商定牵头单位,确定联防区域,规定联防制度和措施,检查、督促联防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

  第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营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在林区建立森林防火工作站,检查站等防火组织,配备专职人员。

森林防火检查站的设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

森林防火检查站有权对入山的车辆和人员进行防火检查。

  第十一条 国家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在大面积国有林区开展航空护林,加强武装森林警察部队的奸商,逐步提高森林防火的专业化、现代化水平。

  第十二条 有林的和林区的基层单位,应当配备兼职或者专职护林员。

  护森员在森林防火方面的具体职责是:巡护森林,管理野外用火,及时报告火情,协助有关机关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第三章 森林火灾的预防  第十三条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度,定期进行检查。

  在林区应当建立军民联防制度。

  第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自然条件和火灾发生规律,规定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期内出现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时,可以划定森林防火戒严区,规定森林防火戒严期。

  第十五条 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禁止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烧荒、烧草场、烧灰积肥、烧田埂、烧秸稞、烧山造林和火烧防火隔离带等生产性用火,必须经过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授权的单位批准,领取生产用火许可证。

  经批准进行生产用火的,要有专人负责,事先开好防火隔离带,准备扑火工具,有组织地在三级风以下的天气用火,严防失火。

  (二)进入林区的人员,必须持有当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单位核发的进入林区证明。

  从事林副业生产的人员,应当地指定的区域内活动,选择安全地点用火,在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用火后必须彻底熄灭余火。

  (三)进入国营企业事业单位森林经营区内的活动的,必须持有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森林经营单位核发的进入林区证明。

  第十六条 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作业和通过林区的各种机动车辆,必须安设防火装置,并采取有其他有效措施,严防漏火、喷火和机车闸瓦脱落引起火灾。

行驶在林区的旅客列车和公共汽车,司乘人员要对旅客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严防旅客丢弃火种。

  在铁路沿线有引起火灾危险的地段,由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开设防火隔离带,配备巡护人员,做好巡逻和灭火工作。

  在林区野外操作机械设备的人员,必须遵守防火安全操作规程,严防失火。

  第十七条 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林区使用枪械狩猎;进行实弹演习、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必须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森林经营单位批准,并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工作。

  第十八条 森林防火戒严期内,在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机械和居民生活用火,应当严格管理。

  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单位有计划地进行林区的森林防火设施建设:  (一)设置火情了望台;  (二)在国界内侧、林内、林缘以及村屯、工矿企业、仓库、学校、部队营房、重要设施、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等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或者营造防火林带;  (三)配备防火交通运输工具、探火灭火器械和通信器材等;  (四)在重点林区,修筑防火道路,建立防火物资储备仓库。

  开发林区和成片造林,应当同时制定森林防火设施的建设规划,同步实施。

  第二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森林防火专用车辆、器材、设备和设施的使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保证防火灭火需要。

  第二十一条 气象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联合建立森林火险监测和预报站(点)。

各级气象部门,应当根据森林防火的要求,做好森林火险天气监测预报工作,特别要做好高火险天气预报工作。

报纸、广播、电视部门,应当及时发布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和高火险天气警报。

  第四章 森林火灾的扑救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立即扑救,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当地军民扑救,同时逐级上报省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

  省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为主管部门对下列森林火灾,应当立即报告中央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办公室:  (一)国界附近的森林火灾;  (二)重大、特大森林火灾;  (三)造成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四)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五)二十四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六)未开发原始林区的森林火灾;  (七)省、自治区、直辖市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八)需要中央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第二十三条 扑救森林火灾,由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

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赶赴指定地点,投入扑救。

  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残疾珍员、孕妇和儿童参加。

  第二十四条 扑救森林火灾时,气象部门应当做好与火灾有关的气象预报;铁路、交通、民航等部门,应当优先提供交通运输工具;邮电部门应当保证通信的畅通;民政部门应当妥善安置灾民;公安部门应当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加强治安管理;商业、供销、粮食、物资和卫生等部门,应当做好物资供应和医疗救护等工作。

  第二十五条 森林火灾扑灭后,对火灾现场必须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并留有足够人员看守火场,经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

  第二十六条 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牺牲的国家职工(含合同制工人和临时工,下同),由其所在单位给予医疗、抚恤;非国家职工由起火单位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起火单位对起火没有责任或者确实无力负担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医疗、抚恤。

  第二十七条 扑火经费按照下列规定支付:  (一)国家职工参加扑火期间的工资、旅差费,由其所在单位支付;  (二)国家职工参加扑火期间的生活补助费,非国家职工参加扑火期间的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费,以及扑火期间所消耗的其他费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由火灾肇事单位或者肇事个人支付;火因不清的,由起火单位支付;  (三)对本条第二项所指费用,火灾肇事单位、肇事个人或者起火单位确实无力支付的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支付。

  第五章 森林火灾的调查和统计  第二十八条 森林火灾为分:  (一)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积不足一公顷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  (二)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一公顷以上不足一百公顷的;  (三)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一百公顷以上不足一千公顷的;  (四)特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一千公顷以上的。

  第二十九条 发生森林火灾后,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当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起火的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扑救情况、物资消耗、其他经济损失、人身伤亡以及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等进行调查,记入档案。

  本条例条二十二条第三款第一至三项所列的森林火灾,以及烧入居民区、烧毁重要设施或者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森林火灾,由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建立专门档案,报中央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办公室。

  第三十条 地方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森林火灾统计报告表的要求,进行森林火灾统计,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统计部门。

森林火灾统计报告表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家统计部门备案。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事迹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一)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法规,预防和扑救措施得力,在本行政区或者森林防火责任区内,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生森林火灾的;  (二)发生森林火灾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扑救的,或者在扑救森林火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有显著成绩的;  (三)发现森林火灾及时报告,并尽力扑救,避免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发现纵火行为,及时制止或者检举报告的;  (五)在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中出项献的;  (六)在森林防火科学研究中有发时创造的;  (七)连续从事森林防火工作十五年以上,工作在成绩的。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第一项至四项行为之一的,处十元至五十元的罚款或者警告;有第五项行为的,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或者警告;有第六项行为的,责令限期更新造林,赔偿损失,可以并处五十元至五百元的罚款:  (一)森林防火期内,在野外吸烟、随意用火但未造成损失的;  (二)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进入林区的;  (三)违反本条例规定使用机动车辆和机械设备的;  (四)有森林火灾隐患,经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通知不加消除的;  (五)不服从扑火指挥机构的指挥或者延误扑火时机,影响扑火救灾的;  (六)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

  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任人员或者在森林防火工作中有失职行为的人员,还可以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决定。

  当事人对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四条 违反森林防火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应当处以拘留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情节和危害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所指的林区,由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划定,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自1988年3月15日起施行。

求《人人都是消防员》的演讲稿一篇,要求5000字左右吧谢谢大家了,是仓库方面的

给你一篇范文,参考下  员工朋友们:  下午好

今天,我们xx公司在这里隆重举行”119消防宣传活动日”消防技能比赛。

在此请允许我代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向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参加演习的各部门领导和各单位员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并祝愿此次消防技能比赛圆满成功。

  做好防火安全工作是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关键,是保障生命与财产安全的重要环节,俗话说,水火无情, 去年10月5日,世界著名的电子企业LG电子设在惠州的工厂发生火灾,烧毁原材料及成品总价值上亿元,还有数人命丧火海;今年6月10日发生在汕头市潮南区峡山镇华南宾馆的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更是造成31人死亡、21人受伤的沉痛后果,而其直接原因只是电线短路故障所引起。

这几场大火给我们留下的都是最深刻、最沉痛的教训。

我们公司属于电子制造类企业,公司所储存的原材料和成品数量庞大,价值高昂。

我们所使用的原料及成品基本上都是可以燃烧的,有一些甚至于还是高度易燃的危险化学品,所以消防工作在我们企业工作中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们公司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也一直在强调消防工作,并尽最大努力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在硬件措施上我们在公司厂区安装了先进的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及消防水系统,每个位置都配置了足量的消防器材,并指定专门的管理人员来管理和维护消防器材,确保消防器材不被损坏、丢失和转移,并能够得到及时补充。

在一些重点防火部位我们还专门设置了自动灭火系统。

我们的消防宗旨就是时时、处处警惕,人人有责任,物物有保障。

  在这里我还要强调的是:由于种种原因,我们许多员工还不知道灭火器是如何使用,不懂得如何处理突发性事件。

为了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有效提高我们全体员工的消防技能,所以公司安委会、公司工会决定组织这样一次消防比赛的实际演练。

当然在近几年中我们每年都在开展类似性的活动,其根本的目的,就是要通过这类实际演练来增强员工对消防的动手能力,让大家懂得如何处理突发性的火灾事故。

对于火灾事故,我们大多数员工可能都没经历过,我们也都不希望有这样的经历。

但要想在我们的记忆中完全没有这个经历,我们就应该懂得消防的相关知识,以便在突发紧急情况下能够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一切火灾事故的发生。

我们国家消防工作的方针就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而防火、防爆的最重要的措施就是预防性措施,只有做好预防工作,然后防消一起抓,才能从根本上预防和解决火灾事故。

  员工朋友们,今年公司“119消防宣传活动日”确定的主题是“消除火灾隐患,构建和谐XX”。

我希望大家通过参加和观看今天的消防技能比赛实际演练,能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消防安全,从行动上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在我们的旺季生产过程中时刻不忘消防安全。

为真正做到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全面消除火灾隐患,我们就要在公司安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制造(安技)部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有效管理下,充分全面落实公司制定的以”防范于未然“为目的的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确保我们员工朋友们通过辛勤工作所创造出的丰硕成果不被火灾所吞噬,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同时也为公司全面创建和谐XX的目标保驾护航。

演讲稿《掌握消防知识,消除火灾隐患》

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现在我向大家介绍我对消防安全的认识。

  首先,我知道火警电话是119,每年的11月9日是全国安全日。

火对于人类来说是很重要的,它给我们带来光明和温暖,带领人类走向文明。

大家离不开火,但是我们不正确地使用火是很危险的,容易造成火灾给国家和个人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损所以我们要好好地学习消防安全知识。

  作为一个小学生,要记住报警电话是119,看见有地方发生火灾要及时拨打火警电话,这是任何一个公民的义务。

起火以后,要做到先救人后保财产的原则。

  如果发生火灾,同学们切记不要相互拥挤,不要慌张保持冷静;被浓烟包围时不要直立行走,用手或者衣袖捂住口鼻靠着墙壁弯腰撤离,以免被烟呛到;当身上起火时,要赶快在地上打滚,把火扑灭。

  每年学校组织的消防演习,同学们一定要记住消防叔叔交给我们的自救知识并合理运用,一定能够及时预防火灾。

  我们须自觉承担起校园防火工作的责任与义务,更多的学习和掌握消防知识,遵守各项防火制度,积极参与校园消防工作,使社会形成“处处注意防火”的群防群治的局面,从根本上减少或避免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

同学们“远离火灾,让社会安全”是我们永远的目标。

让我们更加关注消防安全,为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而共同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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