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业单位合同工与编制的有什么区别
目许多单位,主要是一些事位,如医院、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都存在着“正式工“合同工”,正式工是指有编制的,是“固定”的;而合同工则是没有编制的,是属于“招聘”的、“临时”的。
尽管合同工和正式工做着同样的工作,由于这种身份障碍,在人事福利待遇上却存在很大区别,正式工工作稳定、待遇好、社会保险齐全,而合同工则工作不稳定、待遇较差、不一定能够享受齐全的社会保险。
这就是典型的因为身份差异造成的“同工不同酬”现象。
在单位内部,与正式工相比,合同工自感“低人一等”,是“另类”,是“低等公民”,无论是从心理上,还是在工作上,合同工都会受到正式工的歧视。
因为一纸编制,将同一个单位内的工作人员人为地划分为“一等公民”和“二等公民”,工作相同,待遇迥异,这是计划经济体制留下的弊端。
在计划经济体制中,事业单位中的职工也被当作“干部”和“正式工”来管理,拥有编制,国家财政全额或大部分拨款。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医院、广播电台、电视台的业务在迅速增长,所需人员在不断增加,但事业单位正在改革之中,如果给这些单位增加编制,就意味着要增加财政拨款,一般不予“扩编”。
因此,这些单位在人手不够的情况下,只有以合同工的形式招聘人员,满足业务需要。
这就形成了在同一单位内部,正式工和合同工并存的局面。
实际上,这种正式工和合同工因身份差异造成的待遇“两重天”,即不符合按劳分配的基本原则,也对合同工的工作积极性造成了严重影响。
做着同样的工作,甚至合同工的工作比正式工更苦更累,但却拿着比正式工低许多的待遇,这是制度歧视造成的社会不公。
而且,这也会导致合同工中的优秀人才因为身份障碍,阻碍了自己的发展前途,另谋出路,造成了人才流失。
同工同酬,按劳分配,是基本的分配原则,我们期待着,在一些单位中存在的正式工和合同工的待遇差异能够尽快打破,这种落后的管理体制应该尽早破除。
正式工和合同工相比就是,工资少,福利保障也享受不到,或者享受不全,一些部门的合同工和正式工的收入差别在1:2以上。
事业单位合同工
不一定,医院不是全额事业单位,因为医院高赢利的单位。
合同工规定完全不同其他事业单位。
关键给你签的合同,是什么待遇就什么待遇。
完全医院说的算。
事业单位长期合同工
区别: 1、编制:合同工属于临时招聘性质的,不占用编制,单位对是否继续签约有绝对决定权; 在编即上报人事局备案,占用编制名额,单位不能独自决定人员去留,需报人事局审批,即相当于说是过去的铁饭碗2、福利:合同工所享受的一切福利据合同中商定的条款确定,只要合同没变则待遇不变,受法律所约束; 在编人员福利待遇由单位拟定后报人事局审批,遇政策调整可相应作出调整,一般包括“一金三险”,即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具体交多少由国家规定。
另根据各单位自己的情况有一些节假日补助之类的,这就的看单位效益了编制就是在编员工,指单位的正式员工,享受正式员工待遇,岗级也相应外包较高
事业单位合同工稳定吗
合同工转不了编制的,但是只要过去好好干,别总惹事,任何公司或者单位都是不可能轻易开除你的,毕竟你工作时间长了再找个人顶替你也是比较难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