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宪法解释 宪法司法化 急
拜托群策群力,论述题:宪法保障 违宪审查 概念辩析、联系、区别
增强法制教育 共建平安校园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增强法制教育,共建平安校园”。
首先让我们来看这样一组数据,全国每年有近1.6万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溺水等原因非正常死亡。
非正常死亡的中小学生平均每天达40多人,而其中位居首位的,就是交通死亡人数。
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走在马路上,会时不时地发现有人闯红灯,有人逆行车,有人边骑车边听音乐,有人骑车带人等违反交通规则,而这些随意的忽视交通安全的行为,往往是酿成事故的隐患。
青少年学生除了交通安全意识不强以外,因防范意识和社会实践经验的缺乏,也还存在着违法犯罪的现象。
有一些青少年法律纪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
认为:只要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
“小时偷针,大时偷金。
”,“小时偷油,大时偷牛。
”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会渐渐腐蚀自己的心灵,就会使自己经常情不自禁地犯错误。
仅仅依靠社会、学校、家长的保护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每一位同学都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增强遵纪守法观念,时时刻刻把“安全”二字放在心中,随时随地为着我们的安全而约束自己的行为,机智勇敢地处置遇到的各种异常情况或危险。
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
爷爷更是在1986年指出:加强法制重要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法制教育。
因此,我们每位中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
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
生命无疑是可贵的,它带给我们激情与活力。
同样,它给了我们展示一切才能的机会,让我们的生活可以绚丽多彩。
同学们,让我们全校师生共同努力,共同营造一个优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共同创建一个平安的校园。
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 三者的关系及各自职能
在刑事诉讼中安机关查机关,法审判机关,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然,对于职务犯罪案件有侦查权)。
一般而言,公安机关与法院没有直接的联系,而是通过检察院。
案件的一般流程是公安对刑事案件立案后报检察院批捕;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后,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做出判决。
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侦查监督权(通过立案监督、提前介入、发检察建议等形式实现);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有审判监督权(主要通过抗诉实现)。
所以,检察院在宪法中的地位是最高的。
但在历史形成的观念上,老百姓都认为公安是最大的,而检察院的职能一般人很不了解,所以有一句口头语“大公安,小法院,可有可无检察院。
”但是同时在司法实践中,法院的作用是终局的,案子的最终定论都要有法院来判决,所以一般而言,现在法院的影响是最大的。
知荣辱明是非守礼仪促和谐演讲稿
八荣八耻的哲学观,八荣八耻的哲学思考 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可谓字字珠玑,不仅点中了中国社会的要害,也为重塑中华民族的荣辱观、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指明了方向。
对此,我们可作如下哲学思考。
一、体现了唯物主义一切从实际出发、使主观符合客观的要求。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客观事物在人脑中的反映。
这就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做到主观与客观相符合。
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党和政府始终坚持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但公共文明总体上还处于“初级阶段”。
由于金钱至上、拜金主义的影响,社会风气不仅没有随着生活的富裕而变得更好,反而出现了许多问题,许多人内心深处的羞耻感和罪恶感逐渐淡化以至消失。
在许多时候甚至公共场合,爱憎不明、善恶不分、正不压邪的现象所在多有。
与此同时,损人利己、见利忘义、违法乱纪、骄奢淫逸等被一些人引以为荣,而对于廉洁奉公、为人民服务、艰苦奋斗等,却“不好意思”起来。
如此种种,以至于使许多人怀念虽贫穷但社会风气较好的上世纪五、六十年代。
“八荣八耻”虽然文字不多,却契合了时代发展的要求,是非常及时的。
二、体现了重视正确的思想意识,克服错误的思想意识,以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正确反映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意识,能推动客观事物的发展,歪曲反映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意识,则会把人的活动引入歧途,阻碍客观事物的发展。
这就要求我们克服错误的思想意识,重视自觉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用正确的思想意识指导我们的行动。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在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里,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绝对不能混淆,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都必须旗帜鲜明。
胡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就是一种比金钱更重要的做人需要的道德精神,是真善美的体现。
在全社会倡导“八荣”反对“八耻”,必将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
三、体现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有能动的反作用。
价值观是一种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它在一定的社会存在基础上产生,随着社会存在的变化而变化。
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有能动的反作用,正确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存在具有促进作用。
价值观是一种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不同的价值观对个人与社会有着不同的导向作用。
不同的时代,不同的阶级,不同的政党,有不同的荣辱观。
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属性,决定了其荣辱观与其他社会有着根本不同。
胡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实际上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的公德观和社会价值导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如果社会的每一位成员、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环节、每一个阶段都能用“八荣八耻”作为标杆,社会风气必将得到根本改善,生活环境必将越来越好。
四、体现了认识在实践基础上不断向前发展。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实践决定认识,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认识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深化、拓展和向前推移。
我国古代的思想家历来十分重视荣辱观念。
“不知荣辱乃不能成人”、“宁可毁人,不可毁誉”、“宁可穷而有志,不可富而失节”等格言警句,都说明古代的哲人志士将荣辱放到了与人格同样重要的地位。
近年来,党和国家领导人曾在各种场合多次提到“社会主义荣辱观”,但如此具体地阐述“社会主义荣辱观”,且把“荣”和“辱”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却并不多见。
“八荣八耻”既有对社会公德的要求,也有对个人私德的提倡;既有对光荣传统的继承和巩固的要求,也有对现代文明的创造和发展的要求;既有对中华文明的秉承,也有对世界文明的吸纳;既有对不文明行为的摒弃要求,更有对文明行为的遵守要求。
“八荣八耻”是胡锦涛总书记对中华民族优秀伦理传统在新时期的发展,是对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在新时期的深刻解读。
荣辱观演讲稿 同学们:大家好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知荣辱 学做人”。
在刚刚结束的两会上,代表们关于社会道德的讨论中,使用频率最高的四个字就是“八荣八耻”。
“八荣八耻”是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3月4日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委员时提出的。
胡锦涛同志说:在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里,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绝对不能混淆,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都必须旗帜鲜明。
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八荣八耻”提出后,引起了各界代表的广泛关注。
十几天来,各行各业的人们都在热烈地谈论着这个话题。
大家的共识是,胡锦涛总书记提出关于“八荣八耻”的讲话,对引导全社会遵守基本的道德规范,为我们特别是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供了一个准绳。
它既是对中华民族传统道德的精辟概括,同时又赋予其鲜明的时代特征,将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
“八荣八耻” 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却又内涵丰富。
通俗地说,荣辱观就是人们对“荣”与“辱”的根本看法。
是由人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所决定的。
古人云:“无羞恶之心,非人也。
”所以,明是非、知荣辱、辩美丑,乃人之所以为人的重要标准。
清代思想家龚自珍说:“士皆知耻,则国家永无耻矣;士不知耻,为国之大耻。
”可见,个体的荣辱、耻感,不只是人性的标志,还关乎民族和国家。
因此,小至个人,大至整个民族、国家和社会,树立正确的荣辱观,都是十分重要的。
既然正确的荣辱观如此重要,我们就要理解其要义。
以热爱祖国为荣。
人们在长期生活中形成的对世代养育自己的国家和民族所具有的一种深厚的感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历尽内忧外患,之所以今日仍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并且不断发展、壮大,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在于一代代志士仁人不懈奋斗,甚至为国献身,在于“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爱国精神和民族气节不断传承。
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就把对祖国的忠、对民族的爱视为作人的根本与大节。
那些热爱自己的祖国,为祖国和民族的利益立下丰功伟绩的人都会名垂青史,为世代所崇敬和歌颂。
热爱祖国已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每个民族成员、每个公民应该具备的起码的公德和觉悟。
具体说,就是每个民族成员从思想到言行,都要忠实于自己的国家、自己的民族、自己的人民;热爱祖国的山河、捍卫祖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国家主权尊严;热爱祖国的人民,热爱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优秀文化;热爱祖国的和平统一,维护各民族的大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破坏祖国统一的一切行为;热爱祖国的建设事业、关心国家的前途命运和繁荣昌盛,并为祖国的统一大业、四化建设贡献出自己的聪明才智直至生命。
以服务人民为荣。
我们的祖辈和父辈在当年翻开毛主席的《为人民服务》时,他们总有一份敬仰会在心中回荡。
解放前,我们的先烈们为了共同的目标,抛头颅洒热血,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
他们是为人民而死,死得重于泰山,虽死犹生
新中国建立了50多年,接力棒到了我们青年一代手中时,为人民服务已不仅仅局限于献出生命,它已体现在我们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
从大处来讲:为人们服务应该是坚持党的方针政策,全面落实到自己的每一分钟,继承和发扬前辈的优良传统,发挥自己的特长,为社会主义事业添砖加瓦;从小处来讲:为人民服务是关心身边的每一个人,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时间在变,为人民服务的中心没有变;社会在发展,但是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永远不应改变。
以崇尚科学为荣。
这说明只有科学的东西才是最真实的、最正确的、最可靠的,也是最高尚的和最光荣的。
以国家经济建设发展为例,不发展不行,发展慢了不行,发展太快了也不行,必须讲究科学的发展规律,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
国家国民经济建设发展如此,每一个人也当如此,应成为全民族的一个共同的思想理念。
同志曾指出:“群众是真正的英雄。
”我以为,青少年也是群众之一员。
青少年的科学观就体现在敬重学业的过程中。
以辛勤劳动为荣。
劳动光荣、劳动创造人类、劳动创造财富、劳动创造幸福的道理。
这指出了一个问题两个方面的道理。
其一,无论从事什么工作,凡辛勤劳动者都是光荣的,都应当受到大家和社会的尊重;无论是谁,任何轻视劳动、蔑视劳动、贪图享受、不尊重辛勤劳动的人,都是错误的,都是可耻的,都应当受到大家的批评和指责。
同时还向人们指出了这样一个道理:不仅辛勤劳动者光荣,而且珍惜辛勤劳动者的成果,尊重辛勤劳动者的成果,也是光荣的。
任何不珍惜和不尊重辛勤劳动者的劳动和成果的行为,都是极为可耻的,同样也应当受到大家和社会的谴责的。
以团结互助为荣。
“团结就是力量”这一道理是用于任何一个团体,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个社会。
团结是全面全员全方位的问题,事关你我,事关国家,事关大局,事关前途和发展,事关每一个人的命运和荣辱。
搞好团结,人人有份,人人有利,人人有责,而且必须从互助做起。
光讲团结,不讲互助,搞不好真正的团结;不讲互助,缺少互助,不能互助,就没有团结可言。
团结是力量,团结是目标,团结是方向,互助是基础,互助是前提,互助是动力。
以诚实守信为荣。
诚信是什么
农民说,诚信是秋天里结出的丰硕果实;老师说,诚信是师生间白玉般纯洁的感情;工人说,诚信是辛勤劳作下生产出质高价优的产品。
简而言之,诚信是个人的立身之本,民族的存亡之根。
翻开我们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明史,会发现,以诚实守信为做人根本的故事比比皆是。
以史为鉴,诚信是我们立身、修德、处事的根本,是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
诚信对于一个人很重要,对于一个国家则更为重要。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
一个不讲诚信的个人是社会的危险品,而一个不讲诚信的民族则这个国家的悲哀。
以遵纪守法为荣。
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
中学生应该懂法。
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树立民主法制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中学生应该遵纪守法,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和道德修养。
遵纪守法,既是对他人权益的尊重,也是对自己权益的保护,二者是一致的,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把遵纪守法视为自己的基本义务,视为尊重社会公德的具体表现。
以艰苦奋斗为荣。
艰苦奋斗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中华民族具有悠久的历史和文明史。
千百年来,在改造社会的斗争中,勤劳勇敢的中国人民创造和发扬了艰苦奋斗精神。
艰苦奋斗是劳动人民不畏艰难困苦,勇于与大自然斗争的精神状态和行为品质,它体现在政治、经济、文化和思想各个领域,反映了人们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
我国古代传说中的“精卫填海”、“愚公移山”、“大禹治水”都是生动表现中华民族艰苦奋斗精神的典故。
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要树立艰苦朴素,勤俭办事的观念。
对于青少年学生来说,尤其要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培养勤俭节约的好品德,杜绝不良的消费习惯。
总之,荣辱观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的优良美德,是中华民族的思想珍宝。
“八荣八耻”的概括,从爱国主义到团结友爱,从遵守法律到崇尚道德,从热爱科学到勤劳诚信,既有对光荣传统继承和巩固的要求,也有对现代文明创造和发展的要求;既有对中国文明的秉承,也有对世界文明的吸纳;既有对不文明行为的摒弃要求,更有对文明行为的遵守要求。
它着眼当代中国发展的全局,面向中华民族的未来,紧密联系当前社会风气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汲取了我国传统荣辱观的精华,具有很强的民族性、时代性和实践性。
昨天,我们学校的团员代表,以及管乐团、舞蹈团、话剧社的同学们参加了“东城区知荣辱学做人主题实践活动”。
他们在大会倡议下,发出誓言,要把“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崇尚科学、辛勤劳动、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作为人生准则。
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也一同加入这一行列,因为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承担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理应让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的道德规范在头脑中深深扎根并成为行为道德准则。
我们又是社会的年轻群体,在学习生活中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理应使社会主义荣辱观成为自己的精神追求和行为标尺。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行动吧
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具有“中国心”的现代文明人,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回答者:甲午泪 - 助理 二级 8-1 14:53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3月4日在政协民盟民进联组会上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在参加两会的军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引起强烈反响。
代表、委员们纷纷表示,胡主席讲话中提出的“八荣八耻”,全面阐述了树立正确价值观的具体要求,组织全军官兵认真学习和领会这一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对于明确是非、善恶、美丑界限,推动军队思想政治建设,确保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有效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具有重要的现实和深远指导意义。
代表、委员们在发言中一致认为,胡主席提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着眼当代中国发展的全局,面向中华民族的未来,紧密联系当前社会风气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汲取了我国传统荣辱观的精华,具有很强的民族性、时代性和实践性。
作为社会的先进群体,军队在贯彻落实胡主席重要讲话,树立正确的荣辱观上,应该走在前列。
陈章元代表认为,青年官兵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要通过扎实有效的教育引导,使青年官兵树立起正确的荣辱观,让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的道德规范在头脑中深深扎根并成为行为道德准则。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在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一些优秀的传统道德、高尚的价值观念也受到了冲击。
方庆灵代表说,胡主席提出的“八荣八耻”,高屋建瓴,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我们要以此经常对照自己的言行,真正做到弘扬真善美、摒弃假恶丑。
田绍奇代表说,胡主席提出并倡导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抓住了当前广大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一个问题。
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体现了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有机结合起来,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融为一体的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
大量涌入的外来思想文化、急剧转型的社会环境、飞速发展的信息技术,对当前青少年的生活方式、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产生了影响。
张世刚代表认为,“八个为荣、八个为耻”是非十分明确,对青年官兵树立良好的人生观、价值观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王守志代表说,当前,我们的经济水平已经发展到了一定阶段,胡主席提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非常及时。
我们必须在关注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更加关注精神文明建设。
社会风气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价值导向的集中体现。
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也是经济社会顺利发展的必然要求。
曲方桓委员说:“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定要有规范,坚持什么、提倡什么,反对什么、抵制什么,都要旗帜鲜明。
要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形成正确的价值观。
” 王玉发代表认为,“八荣八耻”深入浅出,循循善诱,容易在思想活跃的青年官兵中产生共鸣,成为广大部队官兵成长路上的路标。
各级领导干部在贯彻落实胡主席的重要讲话精神,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上肩负着双重责任。
代表、委员们认为,领导干部要带好头,只有自己率先垂范、言行一致,才有说服力、公信力和感召力。
要在自觉学习、提高认识上带好头,要在坚持标准、严以律己上带好头,要在点滴做起、躬身实践上带好头,要在坚持经常、一以贯之上带好头,这样才能带动部队、引领官兵,真正把胡主席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到实处。
用“八荣八耻”教育青少年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承担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
把青少年培养成什么样的接班人,树立怎样的价值观、道德观,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指出:“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 全国人大代表、济南军区副政委陈章元,全国政协委员、解放军军械工程学院原院长张卓认为,总书记提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涵盖了爱国主义、社会主义,以及中华民族文化的行为规范和道德要求,对于引导人民,尤其是引导青少年明辨是非,培养良好的社会风范,具有重大意义。
让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的道德规范在所有官兵的头脑中扎下根,对于推动部队的思想政治建设,确保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有效履行新时期我军的历史使命具有重大意义。
军队院校要把荣辱观教育列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理工大学祁载康教授和全国人大代表、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党委书记王恒勤表示,大学生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形成的关键时期。
高等教育领域要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的这一论述,把握其实质,使荣辱观教育占领课堂教育的阵地,成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
中国科技馆馆长王渝生委员说:“‘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作为一名科普工作者,这句话我感触尤其深刻。
”他说,近几年,我国对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抓得比较紧,但是不讲科学的现象仍然存在。
了解自然规律、尊重自然规律,我们就要反对封建迷信,反对愚昧无知,反对蛮干瞎干。
“现在有的孩子比吃、比穿,比谁的父母官大,却对父母、对周围的小朋友漠不关心,这样怎么谈得上爱祖国
”安徽金寨县副县长司敏代表表示,我们要引导孩子从身边小事做起,树立良好的道德观和荣辱观。
上海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艺术总监马博敏委员说,培养青少年的道德意识,教师和家长要以身作则,我们的艺术家也要认真思考,如何才能奉献更多寓教于乐的作品给青少年。
安徽省政协副主席俞祖彭委员说,道德建设不要遗忘农村留守儿童。
他们正值思想启蒙和人生观初步形成的关键时期,缺乏父母和家庭的关爱,对他们的成长不利。
孩子将来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力军,基层党组织、村委会和学校有责任关心他们,使其健康成长。
回答者:o◇谜茫)ㄣ - 魔法学徒 一级 10-15 16:27童年,那美好的象征已随波逐流,当初不懂事的我们,今天已成为高中生,稳重取代里调皮 但依旧没变的是‘我们还是个学生“,因此我们要做合格中学生。
合格的中学生是否就是学习好呢
先听以下下面的故事:一个在400名学生中成绩只排在百位左右的重点中学应届毕业生,能够考进什么大学呢
清华,北大还是复旦
好心人一定会 对她说假如能够进一所全国重点大学,就是你的造化了。
但是你相信吗
这位叫汤玫捷的学生,在圣诞节前夕,收到的是哈拂大学本科录-取通知书,以及每年4。
5万美元的全额奖学金。
据《新闻晨报》报道,这样的提前录取荣誉,中国只有一个,亚洲也只有 偏偏这位被哈佛视为宝贝的学生,学校对她的评价市“她不是我们学校成绩最好的学生“,她从来没有在各类数理化竞赛中摘金夺银笙,甚至连奥数课都没有上过那么哈佛看中他的是什么呢
美国学生称赞他为:学生领袖得人才而看中的是:有鲜明的个性,有学术精神,有领导能力。
因此,合格的中学生并不是只会考试的应试机器人。
我们也有自己的个性,自己的爱好,为何不把自己真实一面展现出来。
作合格中学生已并不是就不需要学习了,学习毕竟是学生的重要任务,但学习外还要参加一些课外活动。
从活动中学习团结,积极的精神。
与同学们要懂得合作,不要因为一些小事而斤斤计较。
我们这一代都是在父母,亲人的呵护下成长起来的,因此在家中很少为父母亲人做一些事情。
所以除了在学校不仅要做到中学生守则外,还要在家中多为自己的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作合格中学生其实很简单,只要做好自己,作好一个学生应做的分内事。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虽然我们现在仅仅都还是16,17的孩子,但我们也要多关注以下国家的状况,做一些可以做的事情。
人们常说少年是祖国的花朵,他们将绽放于祖国美好的未来。
但,再我们栈放的同时,首先要做合格的中学生
如何加强普法教育,推动党员干部增强法制意识
国普法办主任、司法部部长 张福森 在200412·4”全国法传日即将到来之际,全国普及法律常公室主任、司法部部长张福森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记者:今年12月4日是第4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请问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什么
基于什么考虑
张福森: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
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党执政兴国、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立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公民和全社会宪法意识的提高。
依法治国方略只有在良好的宪法意识环境中才能得到有效地实施。
广大干部群众都要认真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保证宪法在全社会的贯彻实施。
因此,进一步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努力创造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社会法制环境,意义重大。
增强公民的法制观念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和目标。
公民法制观念的内涵很丰富,包含了依法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观念,依法规范生产和生活即依法办事的观念,依法监督国家权力行使的观念,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观念,依法履行法定义务的观念等。
公民法制观念的水平,直接影响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制约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历史进程。
因此,必须通过扎实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实现全体公民法制观念的形成和提高。
今年我们确定“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这个主题,目的是进一步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使公民明确宪法和法律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同时也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增强公民对社会主义祖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真正做到人民当家作主。
围绕这一主题,中宣部、司法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在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重点宣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实质,宣传宪法所体现的我们党坚持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和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精神,形成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环境;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依法正确行使权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体公民要行使好公民的权利,履行好公民的义务,依法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守法诚信、依法经营,促进物质文明建设;广大青少年要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遵纪守法,努力学习,逐步培养法律素质,做合格的小公民。
记者:全民普法从“一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已开展了近二十年,请您谈谈近二十年来特别是“四五”普法以来的工作成效
张福森:全民普法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伟大实践,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
从1985年制定第一个五年普法规划至今,已进入实施第四个五年普法规划的后期。
近二十年来,作为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紧密结合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发展和需要,宣传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宣传民主法制思想,宣传宪法和国家的基本法律,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中,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特别是“四五”普法以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继续向广度推进,向深度拓展,“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正在逐步得到落实。
今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审议了司法部受国务院委托所做的《关于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开展第四个五年普法工作三年来情况的报告》,并给予充分肯定。
之前,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组织了4个调研组分赴重庆、湖南、福建、陕西四省市,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的执行情况开展了调查研究。
根据社会各界的反映和调查研究显示,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和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四五”普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社会的宪法意识逐步增强,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初步建立,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执法为民、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有所提高,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落实,农村乡镇和城市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有较大发展,总之,“四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确定的目标正在逐步得到落实。
当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问题,如部分领导干部对普法的认识不高,学法用法自觉性不强;少数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学习与法治实践脱节,存在违法行政的现象;一些地方法制宣传教育重形式,轻实效;在基层法制宣传教育仍存在死角和盲点,农村和进城务工流动人员的普法工作难以落实。
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记者: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请您谈谈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提高依法执政水平具有哪些积极意义
张福森: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
党的执政能力的提高,首先体现为依法执政能力的提高,体现为广大党员干部法律素质的提高。
依法执政需要我们的政府和广大干部牢固树立法制意识,按照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执政需要我们的人民群众培养和形成法律意识,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依法参与管理国家经济、政治和社会事务;依法执政需要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充分运用法律的手段来构建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
可以说,依法执政目标的提出,对法制宣传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 提高依法执政水平,需要打牢法制宣传教育这一基础。
依法执政的基础在于全民尤其是领导干部知法守法,以法律作为衡量行为的标准,使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的要求,而法制宣传教育正是把法律交给亿万人民群众的一项社会工程。
通过普法使干部群众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依法管理国家,为依法执政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思想基础和能力基础。
提高依法执政水平,需要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先导性作用。
倡导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要求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是依法执政在国家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中的具体落实。
“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是“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重要目标之一,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作为“四五”普法的重点对象,目的就在于使社会各项事务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全面推进依法执政目标的实现。
实现这一目标,教育要先行。
只有不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才能使法律知识得到普及,法制观念逐步形成,依法办事能力逐步增强。
提高依法执政水平,法制宣传教育必须常抓不懈。
通过扎实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全体公民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是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方面。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始终处于一个不断更新的过程,国家法制建设也处于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同时,法制观念的树立和法治能力的培养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这就决定了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的工作。
从细微处入手,在点点滴滴中培养法制观念,也是法制宣传教育必须遵循的工作规律。
总之,法制宣传教育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提高党的依法执政能力、倡导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
今后一个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必须以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决定》的精神和要求,明确思想、加强指导,切实提高工作的实效性,为提高依法执政水平作出积极的贡献。
记者:“四五”普法还剩下最后一年。
请您谈谈下一步法制宣传教育的总体思路
张福森:明年是“四五”普法的最后一年。
普法工作要以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决定》精神为指导,总结前二十年的经验,研究法制宣传教育发展的思路,我们必须着力加强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法制宣传教育,明确工作的指导思想。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促进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要把服务群众、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终极目标。
在宣传内容上,选择群众最需要、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最密切的法律知识作为宣传重点;在宣传方式上,选择群众最方便、喜闻乐见的形式;在宣传效果上,以人为出发点,以群众对法律知识、法律意识的接受和运用程度作为评价的尺度。
二是以促进市场经济发展为目的,实现法制宣传教育的服务功能。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法制宣传教育必须放在发展的大局下来谋划和安排,以是否有利于推进经济发展来衡量和检验。
法制宣传教育服务于发展,就是要把市场经济法制宣传作为当前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通过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法制宣传、诚信建设法制宣传等专项活动,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发展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宣传规范和服务市场运行的法律法规,宣传管理经济行之有效的法律途径和手段等,使法制宣传教育职能作用在服务发展中得到最充分的实现。
三是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
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实现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需要。
要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倡导法律意识,使人民群众正确理解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分清合法与非法,运用法律手段,通过合法程序,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通过法治渠道解决矛盾纠纷和问题。
要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执法机关严格执法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和促进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四是综合、合理、有效地利用社会资源,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的发展。
全社会广泛参与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特点,调动一切社会力量,开展深入细致的法制宣传,有利于扩大宣传的覆盖面,有利于提高宣传资源的有效利用率,有利于形成宣传合力,提高宣传效果。
在今后的法制宣传工作中,要形成法制宣传职能部门、各级国家机关、新闻传播机构以及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内的全体公民之间,上下联动、全面发展的宣传网络;需要结合社会的发展,针对群众的学习能力和接受能力,努力探索更易为群众接受的宣传形式和宣传方法,增强宣传的实效性;要特别注意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作用,发挥它们迅速、生动、直观的优势,寓法制于新闻事件,寓法制于百姓生活、寓法制于文艺娱乐,提高宣传覆盖率和吸引力。
明年是实施“四五”普法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关键性的一年,要紧紧围绕“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和制定“五五”普法规划,在突出重点上下功夫,切实把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和青少年的学法用法落到实处;在调查研究上下功夫,加大研究力度,把握工作规律性,提高预见性;在实际效果上下功夫,转变观念,完善工作运作方式,研究普法内容和对象的特点,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政府主导的,适应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全社会共同参与,旨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的公益性社会事业。
希望全社会都来关注和支持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参与,大力推进,为法治社会的建立打下坚实的基础。
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标识确定 本报讯 (记者吴坤)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标识征集和评选工作日前结束。
经评选,广东省深圳市魏世敏获一等奖;辽宁省大连市刘新安、辽宁省沈阳市王子东获二等奖;福建省福鼎市刘明华、浙江省杭州市王进、辽宁省大连市刘新安获三等奖;北京市刘文勇、湖北省武汉市吴颖豫、吴青竹获创意奖。
伴随着我国法制建设前进的步伐,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已经走过了近二十年的历程。
为进一步推动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更好地联系和服务大众,树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品牌,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前不久向全社会广泛征集法制宣传教育标识。
征集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的反响,社会各界踊跃投稿,共收到作品557件。
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标识征集办公室专门邀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工作委员会,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授、中国美协平面设计委员会主任陈汉民担任此次评审专家组组长。
根据评选标准,评审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了集体评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按得票数多少,最终评选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创意奖二名。
深圳市升阳升广告有限公司魏世敏创作的作品得到了评委们好评,最后获一等奖。
评委们认为:该作品底色为红色,由“法”字演绎而来。
“法”字的“水”部放射出三条弧形光带,穿越整个圆形,具有动感、传播、放射、扩大之效应,寓意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像光芒一样在全社会传播,同时又如一只用于宣讲法律知识的喇叭。
“法”的“去”部,造型如一把金钥匙,插在三条光带中,象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开启法律知识之门,启迪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作品采用圆形构图,既符合中国传统的审美习惯,又有鲜明的时代感。
作品简洁大方,构思新颖,内涵丰富,易懂、易记、易识别,应用方便。
根据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作者对作品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全国普法办公室已确定该作品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标识。
中宣部宣教局、司法部法宣司与本报共同主办 依法执政与法制宣传教育理论研讨会在京举行 本报讯 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即将到来之际,由中央宣传部宣传教育局、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和法制日报社联合主办的依法执政与法制宣传教育理论研讨会日前在京举行。
与会专家认为,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之一;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照宪法和法律掌握国家政权、行使国家权力,保证人民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从法律和制度上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制度保障。
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坚持和实行依法执政,一个基本前提,就是全体共产党员和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切实树立依法执政的法治意识。
与会专家指出,为了推进依法执政,建设法治社会,必须广泛而深入地开展法律知识教育,使每个公民了解宪法和法律知识。
大众媒体是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最有效、最节约社会成本的方式。
因此,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法制宣传领域的重要作用,同时要利用网络等先进的科技手段来宣传法律知识。
法制日报社总编辑雷晓路主持研讨会。
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副司长王进义,法制日报社副总编辑陈会礼、副社长周秉键和中宣部宣教局有关同志出席研讨会。
(郑文) 12·4专题报道 弘扬宪法精神 增强法制观念 依法执政与法制宣传教育理论研讨会发言摘登 重视大众媒体在法制宣传中的作用 北京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 吴志攀 法制宣传教育是一种公共教育产品。
教育的功能是传输知识,传输人类积累的经验,法制宣传教育就是传输法律知识的一种普及性的教育方式。
如果没有法制宣传教育,大众获得司法知识是非常有限的,因为专门法律知识训练机构法学院,专门司法机构法院、检察院及专门的司法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只能提供对专业人员的法律教育,对社会公众的法律教育力所不能及。
对于我们这个人口众多的大国来说,仅靠这些机构进行法律教育和培训是不够的,我们的大众媒体参与法制宣传,才会有数亿大众获得法律知识和法制教育。
我国大众媒体早已经开始参与法制宣传和法律知识传播工作了,《法制日报》等报纸和杂志进行着更加专业的法制宣传。
这些媒体在这些方面已经获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获得公众的接受和好评。
在当今复杂社会里,由于个人学习能力的提高,外来知识的介入,多元价值的融合,不同文化与观念的交叉并存,都使得法律知识的专门训练很困难。
因为在今天科技发展日新月异,复杂社会情况多变,我们接受信息最快的方式和渠道更多的不是从书本上,也不是在课堂里,而是从网络上,或者在电视里,或报纸杂志上。
这些按照分秒来计算信息流量的电子化的传播科技,给大众媒体提供了对公众巨大的影响力,各种媒体给我们这一代以及下一代提供了图文并茂、有声音有画面的信息。
这些信息的真实程度和生动程度都比文字信息更加丰富,更加复杂。
这些信息技术让我们的社会大众可以更有深度和广度地观察复杂社会的各种画面和各种声音,阅读各种信息和各种观点,连续不间断的这种社会全记录信息,将给我们的学习带来不断的革命。
这些正是宣传,特别是法制宣传所特有的功能。
我们今天几乎离不开公共媒体,因而也就必然受到媒体的影响,也许在当前影响我们大众生活最大的就是媒体。
如果让这种具有巨大影响力的媒体发挥更大的法制宣传教育功能,并将法律知识,特别是新知识普及到大众,使大众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就像大众具有基本的健康知识一样,一方面将减轻医院的压力,更重要的是将由于自己的健康水平提高而使生活更美好。
法律知识的大众化普及也是如此,一方面必将减轻各种案件对法院等司法机关的压力,另一方面也由于公民自己的法律知识提高,避免各种纠纷发生的可能性而使自己的生活更加幸福。
大众媒体宣传法律知识和法制理念是普法工作最有效、最节约社会成本的方式。
用大众媒体对公众的巨大影响作用来宣传法制,进行法律知识的教育,将造福于我们的社会大众。
树立依法执政的法治意识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所长李林 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坚持和实行依法执政,一个基本前提,就是全体共产党员和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切实树立依法执政和法治意识。
首先,树立尊重保障人权的意识。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执政为民”是我们党依法执政的本质特征。
把这一本质特征的要求转化并且体现在社会主义法治方面,就应当树立“我们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并且属于人民”的人民主权观念。
在社会主义中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社会的主体,国家和执政党拥有和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就必须做到“权为民所用”。
同时,依法执政为民,不仅是理论的、原则的,更是实践的和具体的,用一句法律话语来概括和表达,就是要尊重和保障各项人权。
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人权,是人民各种利益和要求的具体化、法律化,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地尊重和保障所有人的人权,既是我们党通过依法执政来实现“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也是社会主义法治原则的基本要求。
其次,树立宪法和法律具有极大权威的意识。
在依法治国的条件下,宪法和法律具有极大的权威与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执政是统一的,与人民民主是一致的。
我国宪法和法律是执政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规范化、法律化,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
因此,依法执政就是依照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治国理政,而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极大权威,实质上是确立和维护我们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的极大权威,是确认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政治权力的极大权威。
第三,树立领导立法、带头守法的意识。
坚持和实行依法执政,首先要有“良法”可依。
为此,应当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立法机关的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成为全社会一体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准则,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
其次要保证宪法和法律正确有效的实施。
我们的宪法和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党的各级组织、全体共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
遵守宪法和法律是依法执政的内在要求,与坚持党的领导、服从人民利益是完全一致的。
第四,树立权力要受监督制约的意识。
任何权力不受监督制约必然产生腐败。
我们党依法执政,一方面是通过依法行使政治性“公权力”来实现“执政为民”的政治诉求;另一方面是通过制度和法律来保证这种公权力有作为的正确行使,防止腐败。
规范“执政能力”的内涵及意义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莫纪宏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将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作为今后一段时间内加强执政党自身建设的工作重点。
将执政能力建设上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来加以认识,说明了我们党在领导人民进行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八十几年的过程中,已经积累了比较丰富的执政经验,能够比较娴熟地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来看待我们党在中国社会发展进程中所处的历史地位和所起的历史作用,符合现代民主和法治社会中执政党科学执政的一般规律和要求。
应当看到,执政能力问题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社会管理和国家管理问题。
应当以科学求实的精神来全面认识执政能力的内涵和意义。
从科学管理学的角度来看,它是由各种具体的管理社会和国家的能力构成的,尤其体现在执政党对整个社会发展趋势的科学把握能力以及对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的科学建构能力等方面。
首先,执政能力体现了党执政的社会基础,也就是执政党所具有的群众基础。
只有执政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充分反映民意,执政党的各项重要决策才具有深厚的民意基础和合法性。
其次,执政能力集中表现在执政党执政的行为能力等各个方面。
包括作出决策的能力,执行决策的能力,管理社会和国家的能力,处理国内外重大事务的能力,处理紧急危机事件的能力,协调社会发展的能力,维护国家主权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能力等等。
这些具体的行为能力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与执政党自身的整体执政行为能力密切相关。
执政党没有严密有效的党组织,没有素质高超、品质超群的党员领导干部,没有乐于奉献和具有高度党性原则的普通党员,是很难获得有效的执政的行为能力的。
因此,执政党的组织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执政党的行为能力。
再次,执政能力的核心是依法执政的能力。
执政党对社会事务和国家事务的管理活动主要是通过国家的法律制度来进行的,因此,执政党能否科学有效地运用法律制度来管理好国家,能否树立法治在社会管理和国家管理中的权威,是考验执政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
最后,执政能力关键体现在执政的实效上。
执政能力建设必须有赖于一套科学合理的能力建设评估系统的存在。
既需要执政党自身对执政能力有比较正确的认识,也要广泛听取来自执政党外部的评价意见。
执政能力建设是执政动机、执政目的与执政方式、执政效果的有机统一。
依法执政的核心是依宪执政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焦宏昌 依法执政思想的提出,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的升华,也是对执政党执政行为的客观要求与规范。
2004年我国新的宪法修正案,更把依法执政的核心集中到依宪法执政上来。
这一命题,内含着以下要点: 第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入宪,强化了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正当性。
修宪使“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成为宪法规定,从政治、经济、文化三个方面固化了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宪性和正当性,具有重要价值。
作为一个有效力的宪法规范,“三个代表”也成为衡量和约束执政党行为的法律凭据。
“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即是对这一规范的最好诠释。
第二,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协调发展的入宪,凸显了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
政治文明是人类文明的成果,是制度文明的结晶。
在宪法所确认的行之有效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中国共产党采取怎样的执政方式,通过有效的制度创新,实现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的统一,实现党的意志与人民的意志的统一,是摆在执政党面前的重大课题。
实践证明,把党的意志上升为国家的意志,并用成文法的形式表现出来,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一切组织和个人都依宪法和法律办事,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体现了宪法和法治的精神。
第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入宪,明晰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目标。
人权是人类文明的尺度,是一切公权的前提。
保障人权表明国家要承担积极作为的责任。
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即是对广大党的组织和干部的根本要求。
国家的法制宣传教育部门和舆论宣传阵地,要做好宪法的宣传教育工作,进行多种多样的、生动活泼的宣传,以求深入人心。
在参与型行政中培养法制观念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杨建顺 我国《宪法》第2条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这是参与型行政的宪法根据。
建设参与型行政是宪法所确立的参政理念的基本要求。
所谓参与型行政,亦称互动型行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他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权,从事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过程中,广泛吸收私人参与行政决策、行政计划、行政立法、行政决定、行政执行的过程,充分尊重私人的自主性、自立性和创造性,承认私人在行政管理中的一定程度的主体性,明确私人参与行政的权利和行政机关的责任和义务,共同创造互动、协调、协商和对话的行政程序和制度。
此种“参与型行政”或“互动型行政”,反映了政风建设的新理念,是依法执政的基本要求,通过保证公众对行政的广泛参与和监督等一系列的制度安排,来规范公
高分求助一篇演讲稿一、主题: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作共和国忠诚卫士 二、内容:结合检察工作,以检察
关于印发xx县司法行政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司法所(办)、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所: 现将《xx县司法行政系统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1:xx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司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附2:xx县司法行政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名单的通知 中共xx县司法局总支部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主题词:司法 核心价值 实施方案 领导小组 通知 抄报:xx司法局,xx政法委 抄送:x委办、政府办,县直机关工委x留存(二) xx县司法局党总支部 2012年3月14日 共印:汉文30份 附1 xx县司法行政系统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央、自治区、地区、xx行政局工作会议精神及县委政府工作会议精神,建设先进政法文化,确保司法行政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xx县司法局决定今年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中开展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
为开展好此项活动,结合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沙湾县司法行政系统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全国、自治区、地区级政法工作会议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及县委十一届二次(扩大)会议精神、政法工作会议精神。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富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司法特点的司法文化建设,确保“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司法行政干警核心价值观牢牢根植于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心中,使广大司法行政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强化宗旨意识、端正价值取向,努力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真正做到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切实担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使命。
二、目标任务 (一)进一步坚守忠诚的政治本色。
自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坚决抵御西方错误政治观点和法学观点的渗透、侵袭,主动同各种错误思潮作斗争,做到政治立场更加坚定,政治敏锐性、政治责任感和政治鉴别力进一步增强。
(二)进一步筑牢xx为民的宗旨理念。
着力解决“权从何来”、“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在思想上更加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服务水平和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警民关系进一步和谐。
(三)进一步坚定公正的价值追求。
自觉严格公正执法,枉法裁判、执法不公,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现象得到进一步遏制,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确保每起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和社会的考研。
(四)进一步严守廉洁的基本操守。
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时刻保持淡泊名利的健康心态和简单朴实的生活作风,廉洁奉公,严于自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能够经得起各种诱惑和考验,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工作者违纪违规明显减少。
三、组织领导和基本原则 (一)加强领导,有序推进。
司法局各股室、部门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实践,发挥示范作用,确保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工作者人人参与活动,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
通过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和执法一线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干警的教育学习,“抓两头、促中间”,实现活动的全覆盖。
(二)正面引导,分类施教。
坚持正面阐述树立司法行政干警核心价值观的重大意义和实践要求,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切实增强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工作者对政法队伍和职业岗位的认同感、归属感,激发工作激情、服务热情和为民感情。
在普遍教育的同时,司法局机关和各基层所、法律服务机构要从实际出发,针对领导干部、一线执法干警、新进青年干警和法律工作者,突出不同的教育重点,增强教育的针对性。
(三)依靠群众,开门教育。
邀请各界群众,采取多种方式,对教育活动和执法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督,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意愿。
开展各种形式的群众满意度测评,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判教育活动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标准。
(四)注重实践,务求实效。
紧密联系执法司法实践,引导干警从身边人、手头事,从生动、具体的案例中领会“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工作者核心价值观的本质要求,并转化为自觉实践,把教育成果体现在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得到切实提高上。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大学习、大讨论”。
深刻领会司法行政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本质要求,重点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文件,胡锦涛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中央、自治区及地区及政法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深刻领会中央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战略部署,准确把握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工作者核心价值观的本质要求。
并针对司法工作和队伍思想实际,从“为什么”、“是什么”、“怎么办”三个方面,准确把握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工作者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和本质要求。
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忠诚教育,使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工作者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认同、政治认同、感情认同,始终保持“忠诚”的政治本色;要通过坚持不懈的群众观点再教育,切实解决好“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的问题,坚决纠正对待人民群众冷硬横推等不良作风,模范践行“为民”的根本宗旨;要通过坚持不懈的警示教育和正面引导,使每一名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工作者树立公正之心、恪守公正之德、践行公正之举,始终秉持“公正”的价值追求;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廉洁从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培养弘扬廉政文化,努力使司法行政干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始终坚守“廉洁”的基本操守。
(二)组织专题学习,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
通过举行各类专题学习教育等形式,突出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
系统梳理西方错误政治观点、法学观点在执法、司法领域的具体表现,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工作者深刻认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根本保证,是历史的必然、现实的选择、未来的方向,要联系执法、司法个案和执法、司法实践,自觉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科学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自觉在执法思想、执法工作中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
以实际行动捍卫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捍卫社会主义政权,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捍卫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好成果,捍卫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树立典型,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司法局各股室、部门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注意发现、培养、表彰一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践行司法行政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典型,进行广泛宣传;要积极在本系统内推选先进科室和干警代表,组成宣讲团,进行巡回宣讲。
通过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生动、深刻阐释公正廉洁、执法为民的重大意义、本质要求和实际效果。
同时,各基层所、法律服务机构要利用因司法不公引发涉法涉诉信访、个人极端事件、群体性事件、舆论妙作的案例,积极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者对照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联系自身工作和思想实际,举一反三,“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深刻领悟司法行政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本质要求,提高公正廉洁执法的自觉性。
(四)组织开门整改,切实做到执法为民。
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帮助广大司法行政干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立足于人民群众对执法、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者深入到农村、社区、企业和学校走访交流,充分了解社情民意,宣传发动群众,切实提高运用群众语言、掌握群众工作方法、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的本领,使干警和法律服务者在实践中拜人民为师、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
要组织开展一次“开门评警”活动,广泛征集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和司法行政队伍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整改并向社会公布。
针对群众反映的执法突出问题,在总结近年来执法规范化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编写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执法办案手册,将执法为民的原则要求转化为执法办案遵循的具体制度规定,把教育活动成果实实在在地转化为长效工作机制。
要“开门纳谏”,邀请各界群众对教育活动和执法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督,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意愿。
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满意度测评,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判教育活动和司法行政工作的唯一标准。
第四季度,县司法局将组织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调查群众对教育活动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让群众评判教育活动是否取得实效、司法行政工作和队伍建设是否取得新的进步。
五、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学习阶段(2012年1月20日—3月10日)。
此阶段按照上级政法委和司法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和队伍状况研究制定“沙湾县司法行政系统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并适时组织开展全系统教育活动动员大会,启动教育活动,对教育活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明确集中培训和分教学习的计划,做好思想发动和宣传动员工作,组织和引导全系统各基层单位和法律服务机构及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工作者积极拟身和参与到教育活动中来,学习教育阶段的学习重点: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四、五、六中全会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科学发展观,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中央、自治区、地区三级政法工作及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县委十一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共党大及新疆“三次”等。
结合学习要适时组织讨论,达到相互交流,共同提高的目的。
第二阶段:教育落实阶段(2012年3月11日—9月30日)。
在第一阶段深入学习讨论的基础上,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组织干警对照“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八个字的要求,认真开展各类工作形式的教育实践活动。
要大力开展“开门评警”活动,采取互评、上下帮评、面向社会开门评等形式,畅通评警渠道,广泛听取群众对司法行政干警执法办案的意见,特别是要结合县委“服务基层、转变作风”活动,创新工作方法,有计划地深入到已办结案的有关单位和当事人中间,深入到社会治安重点单位和特殊人群中间,通过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干警执法办案的满意度。
要大力开展行风评议监督活动,开设行风监督评议热线电话,在媒体进行公示公告,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评议,充分征集群众意见和建议。
不断丰富教育内容,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成效明显。
在此阶段要对全体干警及法律工作者进行一次为期3-5天的警风警纪集中培训。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12年10月1日—12月30日)。
按照上级对教育活动的总体目标和要求,通过边学习、边教育活动、边更改提高,认真挖掘、全面总结我县的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教育活动在“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方面的主要做法和成功经验,加以提炼和归纳,融入到制度建设中,形成由集中专项教育到经常性教育,再到主动性实践的长效机制。
要结合总结验收,各基层单位、法律服务机构要认真开展“会同看”,县局要进行督察,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必要时要进行纠补课,确保教育活动扎实有效,不走过场。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核心教育活动正常有序的开展,县局将成立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领导和指导全系统的教育活动,分工负责,明确责任,确保教育活动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各基层xx、法律服务机构负责人是本单位教育活动的第一负责人,要抓好本单位的学习教育活动。
(二)建立联系点,以点带面。
县局领导干要每人负责一片分别选择一个基层单位,作教育活动的联系点,各负责包片和联系点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所包片区和联系点教育活动的督促、检查、指导。
通过抓好联系点的教育活动,带动整个系统的教育活动。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基层单位、法律服务机构在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中要出专项简报,及时向县局上报活动开展情况,各单位每月要上报信息简报不少于3篇,使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得到及时交流和共享。
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本系统教育实践活动特色做法、典型经验、先进事迹等,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统筹兼顾,促进工作。
全政法系统要把开展司法行政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同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党的纯洁性最新论断和最新要求结合起来,同为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结合起来,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结合起来。
要把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服务群众、转变作风” 活动、“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活动等相衔接,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在推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和队伍建设上进一步取得新成效
有没有关于律师事务所开业祝词
开 业 致 辞 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在市委、市政府的关怀在市司法局的监督、指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今天我们黑龙江省***律师所在这里举行开业典礼。
承蒙各位领导和各位的厚爱,在百忙之中来参加我们的开业典礼,这是对我们工作的莫大支持和鼓舞。
在此,我代表***律师事所向前来祝贺的各位领导和来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感谢
采摘盛夏的果实,喜迎欢乐的时刻。
本人从事律师事业15年,正是在心中对法律怀有热爱、对正义怀有渴望、对社会怀有思考,才使我始终如一的从事律师这一职业,这些年来我所求的不仅是定纷止争,更谋求未雨凋缪,为社会主义的法制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在这激动人心的时刻,我心潮澎湃,感慨万千。
黑龙江省***律师事务所是我市首家个人制律师事务所,为讷河律师行业发展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
这一天的到来,离不开诸位领导及各界朋友的长期的支持和多年的帮助,正是有你们的支持,才使得***律师事务所今天顺利、及时地开业,在此,我代表***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向你们表示深深的谢意
尊敬的各位领导和来宾,我们的服务宗旨是“诚信、高效、优质、热情”, 我们全体律师决心在市委、市政府的关怀下,在司法局的监督和指导下,以精湛的专业水平服务于社会,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辛勤耕耘、加快发展,努力把***律师所办成一个人员规模化,办公现代化,管理规范化、分工协作化的高层次文明律师所。
我所全体律师郑重向社会承诺:我们坚定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做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服务者、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做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者、做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惟法是尊,敬业守纪,诚信服务,专注做好每一件法律事务。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各位朋友,***律师事务所所现在还是一颗小苗,请给她阳光雨露,也帮她抗击风雪。
我们坚信,有各位的支持,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必将成长成为一颗大树,刑辩事业在在我们讷河市必然结出累累硕果,盛开灿烂而绚丽的法治之花。
最后,请允许我再次代表黑龙江***律师事务所全体成员,向大家致以最诚挚的祝福与感谢
祝愿大家工作顺利,和谐如意,事业腾飞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