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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演讲稿

时间:2016-03-05 10:52

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演讲稿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从原来封闭式的传统计划经济模式转向开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在经济和社会高速发展的同时,各种社会问题也不断显现,其中之一是青少年违法犯罪上升较快,成为令人瞩目的社会现象。

一是犯罪总量持续增长。

二是占刑事犯罪比率呈上升趋势。

全国判处占刑事犯罪比率由1998年的6.36%上升到2003年7.93%。

三是类型呈扩展式发展。

全国罪名由1998年的98个发展到2003年末的120个,增幅达22.45%。

整体上呈现出较为严峻的态势,其特点主要有: (1)从犯罪主体来看。

一是犯罪年龄呈集中性和阶段性分布。

2000年以来,14—16岁青少年违法犯罪增长率持续增高。

据统计,14—16岁比率从1999年的11.42%逐年递增至2003年的15.09%。

而16—18岁的青少年犯罪率始终居高不下。

二是性别分布上以男性为主,但部分地区女性青少年违法犯罪比例有所上升。

三是普遍较低。

2002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研究报告表明,在未成年人犯罪群体中,小学以下占34.6%,而初中没毕业的占到了47.3%。

四是身份比较集中。

主要集中在城市闲散青少年、进城务工青年、学生等群体。

一项针对未成年人犯罪调查中的数据显示,闲散未成年人犯占全部调查对象的61.2%。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从原来封闭式的传统计划经济模式转向开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在经济和社会高速发展的同时,各种社会问题也不断显现,其中之一是青少年违法犯罪上升较快,成为令人瞩目的社会现象。

一是犯罪总量持续增长。

二是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比率呈上升趋势。

全国判处未成年人犯罪占刑事犯罪比率由1998年的6.36%上升到2003年7.93%。

三是青少年犯罪类型呈扩展式发展。

全国未成年人犯罪罪名由1998年的98个发展到2003年末的120个,增幅达22.45%。

青少年犯罪整体上呈现出较为严峻的态势,其特点主要有: (1)从犯罪主体来看。

一是犯罪年龄呈集中性和阶段性分布。

2000年以来,14—16岁青少年违法犯罪增长率持续增高。

据统计,14—16岁未成年人犯罪比率从1999年的11.42%逐年递增至2003年的15.09%。

而16—18岁的青少年犯罪率始终居高不下。

二是性别分布上以男性为主,但部分地区女性青少年违法犯罪比例有所上升。

三是普遍较低。

2002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研究报告表明,在未成年人犯罪群体中,小学以下文化程度占34.6%,而初中没毕业的占到了47.3%。

四是身份比较集中。

主要集中在城市闲散青少年、进城务工青年、学生等群体。

一项针对未成年人犯罪调查中的数据显示,闲散未成年人犯占全部调查对象的61.2%。

(2)从犯罪行为来看。

一是团伙性明显。

由于青少年主观独立性较弱,有渴望友情,乐于群聚,向往集体的心理需求。

二是“五性”突出。

青少年群体兴趣爱好广泛,情感丰富,常对许多人、事物和社会事件产生情绪反应,由于青少年情绪的冲动和不稳定,导致了青少年犯罪行为的盲目性、冲动性、暴力性、模仿性和偶发性。

例如某中学两名13岁男生偶然翻到了家长藏在家中的黄色录像带,二人看完后即模仿录像中的行为将邻居的少女轮奸。

三是智能性趋向。

由于青少年文化程度的普遍提高和信息渠道的不断丰富,青少年犯罪行为开始由低级、简单、随意向高级、高智能发展,利用计算机、互联网等科技手段进行的青少年犯罪开始显现。

(3)从犯罪类型来看。

一是从较为单一的犯罪类型向成人化犯罪类型发展。

有一个未成年人,仅仅因为自己的姐夫没有给钱买衣服,就起了歹意,他购买了绳子从窗户里爬进去把姐夫勒死,还伪装了现场。

二是随着青少年需求的泛化,犯罪动机、犯罪目的出现多样化,形成了犯罪类型的多样化。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复杂的,可以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加以分析。

1.主观因素。

一是心理上的不稳定性。

青少年处于少年期、青年初期阶段,神经系统处于不稳定状态,其认识、感情和意志上的变化,让他们变得容易兴奋、容易冲动、容易感情用事,极易受外界环境的影响。

当面临恋爱、婚姻、升学、就业、交际等实际问题时,产生了一些自我满足的需要,如与异性接触的需要、满足自尊心的需要、好奇和求知的需要等等,一旦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他们就容易陷入青春危机。

如果在某些方面出现社会化障碍,这种危机就可能演化成犯罪危机。

二是生理上的不成熟性。

处于的青少年,身体发育明显加速,性机能开始成熟,这些对他们的心理、情绪、精神、行为等各方面都产生深刻的影响。

由于生理成熟与心理成熟的不同步,导致了青少年的心理和生理发展上的不平衡,加上青春期知与行的差距,形成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生理因素。

三是犯罪机遇因素偶发性。

即诱发犯罪的最佳机遇和条件。

这是指青少年由于外界原因激情冲动或被动地、不自觉地卷入违法犯罪活动。

比方说,有的住宅、车辆的门窗没有锁好,青少年路过看到,激起了青少年的侵财欲望而引发盗窃犯罪。

2.客观因素。

(1)身边教育。

家庭不良环境往往是一些未成年人犯罪的最初原因。

家庭是青少年活动时间最长、受思想影响最深、联系最紧密的地方。

近年来,失和、失教、失德、失才等“四失”家庭逐渐增多。

据统计,父母离异家庭子女犯罪率是健全家庭的4.2倍。

不良的家庭教育环境是形成青少年高犯罪倾向的重要因素之一。

学校是继家庭之后青少年活动的重要场所。

素质教育理念虽然早已提出,但的影响在部分地区仍然存在。

此外,社区对青少年的帮助和服务还不到位,侵害青少年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

(2)社会大环境影响。

一些地方封建迷信、邪教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沉渣泛起,渲染暴力、色情、迷信的图书报刊和音像制品及屡禁不止。

社会转型期也带来了诸多问题,主要是城市化、人口流动及社会结构变动,造成就业、就学、福利、娱乐等各方面的一些不均等现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有所滋长,以权谋私等消极腐败现象干扰社会生活。

在各种消极因素影响下,一些青少年思想偏差、行为失范,走上违法犯罪歧途的有所增多

《法制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班会流程,发言稿。

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

未成年人上网与憋 网络如同一个浩广的海洋,在海洋里,有善有恶,关键的看你自何对待。

下面请听我诉说网络对我自己的利与弊。

网络的利上网,可以开阔我们的视野,增长我们的见识,使我们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展示自身能力的大舞台。

上网可以万事不出门,在家上网看新闻。

上网看新闻,可以及时了解国家大事,了解国际形势,了解祖国日新月异的发展变化。

上网浏览节目可以了解许多名人的业绩及其成功之路,受到激励,树立远大理想。

上网还可以帮助我们学习,让我们了解作者的写作背景,学习不会的英语音标、搜索资料来帮助我们更好更快地掌握今天学习的内容。

上网还可以购物,喜欢哪件买哪件,既不用出门又省钱,又方便,何乐而不为呢

网络的弊上网,可以影响我们的学习,侵害我们的生活,使我们的生活更加忧患多端。

上网会影响我们的学习,占去大量的时间,影响作业的完成,使我们的学习成绩下降。

多上网会对眼睛有害,使到我们的视力下降必然会影响我们的学习和生活。

上网中浏览的很多节目会有很多的凶杀、暴力场面,有一些坏人作案的情节,青少年爱模仿,容易学坏。

上网玩游戏,一不小心容易上瘾,会沉迷于网络而无法自拔,就会走上犯罪道路,误入歧途。

这就是上网的利与弊,是我的一些见解。

所以说:“网络是一把双刃剑,美丽却拥有着毒性。

未成年人教育法演讲稿500字

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能和同学们在一起共同进行一次法制学习。

其实,有些法律知识我应该向你们学习的,为什么呢?前不久,我陪同市领导到校调研的时候,观看了同学们自己编写的法制小故事,很真实,很深刻。

其中有一位同学编写的一个 毛阿敏偷税漏税的故事,我深受启发,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而是你们的内心深处法律意识的真实反映。

在这里,我也给大家讲一个我亲眼目睹、令人深思的真人真事。

事情发生在四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了下来。

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

后来,乙被市医院急救车救走。

此时,我给同学们出二个思考题:①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违法?②如果甲违法,违反了什么法?结果应是:如果医疗签定部门确定为重伤,首先甲这种行为造成的后果违法,其次甲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下面,我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本原因,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个方面,来给同学们讲一下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0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是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

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一直较高,约为65%,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14-18岁的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并以侵犯财产型犯罪与性犯罪居多,团伙作案数量剧增。

人之初,性本善,这些少年,曾经天真无邪,如同一张白纸,他们的人生座标为什么变得如此扭曲?人生最初暗淡的一笔来自哪里呢?究其青少年犯罪的基因,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更是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所致。

  (一)青少年身心发展的不平衡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中至为关键的一个时期,是人从幼稚儿童期向青年期的过渡阶段。

处于这一特殊时期的人,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经历着一场巨变,从青少年的心理变化来看,主要表现为:求知欲增强,交往需要增加,有虚荣心,喜欢刺激,富于幻想,易接受暗示,模仿力强,有好胜心,易于冲动,爱感情用事,有较强的独立意向,希望根据自己的想法、兴趣去行事,认识问题直观、片面,缺乏成年人具备的分析判断、辨别能力。

  这种身心发展的不平衡,使青少年抵抗外部世界的干扰能力显得相当脆弱,一旦遇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很容易作出越轨的举动,实施违法犯罪。

  (二)青少年不良的个性倾向性  人的个性倾向性是个性中最主动,最积极的因素,它决定着人对现实的态度,决定着人的认识和活动的趋向与选择。

个性倾向包括人的需要和动机、兴趣、信仰、观念体系等,不良个性倾向性是大多数青少年实施犯罪行为的主观心理因素。

青少年的不良个性倾向在需要方面主要表现为:具有强烈的物质欲,权力欲,报复欲;在观念体系上,概括地说,主要表现为五观不端正,以自我为中心,只想索取,不愿奉献的极端利己的价值观;过分追求金钱,享乐,名利,实惠,讲究吃喝的人生观;善恶、美丑、荣辱、爱憎、是非、苦乐,得失完全颠倒的道德观;哥们义气高于一切的封建行帮式的友谊观;放荡不羁,崇尚低级感官刺激的性爱观等。

正是在这些强烈,畸形的欲望驱使和错误观念的支配下,一些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三)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  下面,我重点给同学们讲一下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希望同学们能引以为戒,拿起法律武器,把实际例子讲给父母听,纠正有些父母的不良家庭行为。

  家庭是青少年个体生活、成长的第一空间,是青少年最早接触的小社会。

也可以说是一个大染缸。

这就要求有些同学,是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家庭在青少年心目中的位置,应是最为重要的。

父母代表社会对子女的教化也是最为深刻的,一些家教箴言、格言及家训会影响子女的一生,甚至有的还世代相传。

调查与研究表明,青少年的身心在家庭这一环境中能否健康发展,与家长对家庭的责任感,态度,对子女的教育引导,与其自身性格和言行举止有着密切的联系,若父母对家庭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对子女的态度适当,教育、引导得法,自身性格,言行举止良好,家庭的内聚力,亲和力增强,正面影响加大,子女实施不道德行为,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就很小。

反之,子女受到的负面影响大,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可能性就大,甚至直接导致犯罪。

  其中影响青少年犯罪的不良因素主要有亲情过剩,疏于管教,家庭暴力,单亲家庭,不轨家庭五种。

亲情过剩。

目前,在我国城镇,18岁以下的青少年大多数是独生子女,这些在四二一家庭结构中长大的独生子女,从小就受到祖辈、父辈的百般宠爱,被过度的亲情所包围,在家中俨然是一个小皇帝、小公主,处于一种特殊的地位,他们中一些人因而养成了不良性格,形成了不良的意识和行为习惯,凡事总是先考虑自己,从个人角度出发,不达目的不罢休。

因此为了达到个人目的,满足自身的需要,他们可以不择手段,不受任何约束,甚至以身试法,以致违法犯罪。

  疏于管教。

一些家长对子女的管教缺乏应有的社会责任感,自觉与不自觉地放弃了对子女的管教义务。

对子女身上的错误和缺点,或是不闻不问,放任自流;或是晴蜓点水,关心帮助不够;或是一打一骂了事。

更有甚者,为了发家致富,有的家长竟迫使子女弃学经商,不惜以子女成为新文盲或半文盲为代价。

生活在疏于管教家庭中的子女,因得不到父母及时而悉心的管教,生成不良品性,终由小错而大错,直至违法犯罪。

  家庭暴力。

对生活在暴力家庭之中的青少年来说,因耳濡目染或亲身体验过暴力侵害,心理受损明显,心中阴影严重,致使子女养成仇恨,冷酷,撒谎,逆反等不良性格。

家庭暴力往往还导致一些常遭暴力侵害的青少年离家出走,到社会上去寻找温暖与爱心,因而难免被坏人引诱利用;或者导致一些青少年直接向社会施暴,向弱者施暴。

单亲家庭,近几年来,家庭离婚解体现象越来越严重,单亲家庭日益增多,这对青少年健康成长极为不利。

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单亲家庭的父母缺少了原来对子女的关心,体贴,爱护,管理和教育,有的家长甚至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粗暴的打骂子女,虐待子女。

这一切都给子女的身心造成了伤害,一些子女因此变得孤僻、抑郁、自卑、冷漠、任性,仇恨父母,对学习、生活和家庭失去了信心。

这种心理很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导致违法犯罪。

  不轨家庭。

不轨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中有不道德或违法犯罪行为的家庭。

生活在不轨家庭中的青少年,易接受暗示,模仿成人的不良举止,久而久之,逐渐同化、堕落,最终滑入违法犯罪的泥潭。

  近几年来,因不良家庭因素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例子屡见不鲜。

如:自97年上半年以来,佛山的一个少年暴力犯罪团伙共三十多人,最小的仅11岁,最大的17岁,在追求称霸一方,为所欲为的目标下,以由小到大,由近到远,吃干吐净为盟,排列座次,三人成伙,五人成群,穿插结合,交替作案,渐渐发展一个犯罪团伙.并于1999年被公安部门依法逮捕。

  我希望通过这次的法制学习,在在座的同学能认清违法、犯法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的诱惑,与不良的行为作斗争,走正确的人生道路。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否应该受到法律制裁?为什么?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未成年人犯罪,根据年龄,有不同的规定。

已满十六周岁的,应负刑事责任,不满十四周岁的,不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部分犯罪负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谈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看法

我国每年都在大力抓教育,抓道德建设,一切从孩子做起,为未成年人各方面都大开绿灯,但成果不是那么显著,从70、80后看到90后、00后,一代不如一代,小霸王、小祖宗等等层出不穷,家庭的宠爱已经使孩子们的性格发生严重的变形,自我心很强,受不得半点委屈,这样不是发展成犯罪,危害社会;就是发展成自卑心,懦弱无能。

我们的法律能不能不一味的为未成年人开绿灯,或能不能把未成年人的界限定的更适合一点,15、16还算孩子,那10岁以下的都是婴儿了吧,法律保护的是弱者,而不是强者的保护伞。

法律应当给溺爱孩子的父母做个警示,溺爱孩子造成的苦果必须自己去尝,未成年人犯法应当也一视同仁,断了一些人的侥幸心理,青少年也能更好的把我自己的心里,父母们也会时时警醒,社会上也会多了份和谐。

专家们、委员们应当好好的考虑一下了,不健康心理的青少年,是不会成为国之栋梁的,他们只会是一颗定时炸弹,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爆炸,损人损己,你的宽容只会成为他们横行的资本。

什么是犯罪

谈谈你对未成年人犯罪特点的认识

今天,我上网看了一下。

是专门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制定的其中一部法律。

学习这部法律,不仅使我了解到社会各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更重要的是增长了我的法律知识,对自身的保护起到一定的作用。

主要分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等方面。

未成年人处于人生发展进程中的幼弱时期,自我保护能力低,是个人权益容易受到侵犯的群体。

在现在的社会上,有不少家长、社会上的人都不同程度地伤害了他们,影响了他们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因此,制定这部法律,不仅可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还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但是,即使制定了这部法律,有某些人还知法犯法,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比如,在我姐姐家附近就有一家网吧,我经过那里时经常看见有学生进进出出的,他们大部分都是未成年人。

而这家网吧的玻璃门上竟然贴着“未成年人禁止入内”的字样。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有关主管部门和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这家网吧的经营者并没有阻止未成年人进入,这明显触犯了法律。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说道: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等共同责任。

我们应该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

当我们受到侵害时,我们不应该害怕或忍受,而应该大胆地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保护自己的安全,不让自己受到伤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主要内容,要简短一些,谢谢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  第三章 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第四章 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  第五章 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第六章 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预防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这是全书的目录,具体的你去百度,你想要哪部分的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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