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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的演讲稿高中作文400字

时间:2014-05-05 21:54

高中作文法律不容侵犯

法律这个词在我的脑海中是神圣的,它就像一个守护神,伴随在我们身边,时时刻刻保护着我们;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大网,指引着人们走向光明的道路;法律,就像孙悟空,用它那双火眼金睛,分辨黑白,惩恶扬善。

法律就在车水马龙的街道上,就在那肃穆的法庭上,就在禁猎区那些举着猎枪的猎人们心中。

法律无处不在。

      今天街道上显得格外拥挤,道路上满是汽车和自行车,汽车排出的尾气让人感觉很刺鼻,炙热的一昂光如火焰一样照射着但路上依然是井井有条,没有一个人闯红灯,交通十分流畅。

我穿过马路,心里感到十分欣慰,宽敞的马路上,人人都遵守着“法律”。

这是人尽皆知的法,深入人心的律,正是这样的法律让我走的如此流畅。

 星期二的下午,学校里组织了我们看王警官的法制演讲稿,我深受震撼。

王警官告诉我们一些关于法律的相关知识。

围绕导致青年人犯罪各方面的原因展开论述。

这次课题,使同学们更好的认识青少年的犯罪心理,加深了同学们对社会的了解,提高了同学们的自我防范,抵御能力。

意义深刻,深入民心。

家,是青少年第一个影响最深的地方,有什么事情都胡直接影响到青少年的成长。

有的青少年因家庭状况变化,觉得自己是父母的包袱,觉得父母抗拒他,不接受他,不能调节好自己的情绪。

于是,借酒消愁,吸食毒品,做出一些损害自己身体和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情,真令人害怕;四处游荡,经常结伴到酒吧、迪士高、网吧等地方,乐而忘返,成为了逃学威龙。

疏忽了对子女的照顾。

我听邻居说,在一个学校有个男孩逃课是家常便饭,屡劝不改,后来索性辍学了。

又结交了一些不务正业的街头小混混,整日游手好闲,从家里拿钱消费。

其母只好托亲戚给他找了份工作,可他不领情,仍旧宅在家里,并从花鸟市场买了一只兔子回来,整天窝在家里,想宝贝似的照顾它,母亲没有给他好脸色看。

有天他回家,看见笼里的兔子死了,他泪流不止而且以为是他母亲蓄意杀害的。

他心里埋下了仇恨的种子,决定为兔子报仇。

那晚他母亲下夜班回来,他残忍的将她杀害,并抛尸山野。

母者忙于工作. 为什么会将自己的亲生母亲杀害这是天地不容,大逆不道的,根本就失去了人性,可是他又为什么会为一只兔子的死而哭泣呢

又有谁替他想过

家长有和孩子心平气和的沟通过吗

别光看我们青少年个头不小,可是心理还是幼稚的很,有很多的困惑。

不成熟的心理往往对青少年造成很大危害。

所以说心理问题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

当然家庭教育也脱离不了干系。

家,是孩子的第一个学校,更多为人处事的道理都是从家里熏陶到的。

然而现在的家长忙于事业,满足了孩子的物质生活去忽略了孩子的精神世界,没有尽到为人家长应尽的责任,这也是让人感到悲哀的。

社会生活也是影响青少年犯罪的一个因素,如果他没和街头混混搞在一起,而是结交一些良师益友,或许结局就不会这样了。

青少年不仅仅需要家庭保护,学校保护,也需要社会保护。

只有在这样一个有机整体的保护下青少年才能健康的成长。

求一篇“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演讲稿。

急急急400-500字左右

演讲稿:生命至上 安全发展  朋友,我问你:人最宝贵的是什么?当然是生命。

为生命保驾护航的是什么?是安全。

安全对个人、家庭、企业来说又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我们焦急等待亲人下班时还能按时听到钥匙在锁孔里转动的声音;意味着企业获得不竭的动力持续而快速地发展。

所以,让我们争做本质安全人,将安全工作常抓不懈。

有句俗语说的好:“一根再细的头发也有它的影子;一个在小的事故,也有它的苗子”。

然而,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所有人都能认识到这一点。

有的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工作中马虎、凑合、蛮不在乎,把安全制度、安全规程抛在脑后,导致了事故的发生,轻则设备受损,重则人身伤亡。

这不是骇人听闻,它就发生在我们身边。

不信?那就听听这个真实的故事吧:大家曾亲切的称呼他---老钟,在一次处理冒顶事故时,因违章作业不幸身亡。

事后,他妹妹对我哭诉了那催人泪下发人深思的经过。

那是一个普通的星期天的中午,久居外地难得归家的她回到家后,哄着两个年幼的孩子,依偎着双亲和嫂嫂围在一起包饺子,嫂嫂说:“一会你哥就下班了,这么些年了,咱也吃顿团圆饭!”。

于是,饺子在家人的欢声笑语中包好了。

哥哥下班的时间已过,可还没有听见那熟悉的脚步声,煮饺子的水温了又沸,沸了再温„„时钟依旧悄然地走着,一家老小,就这样由静静的等待,变得浮燥不安起来。

不知何时,天空中飘来了几朵阴云,让人隐约感觉到了什么。

“咚,咚咚”“回来了„„爸爸回来了”侄女欢快的叫喊着奔去开门,然而出现在她面前的不是爸爸而是表情凝重的爸爸单位上的领导。

“老钟他,他„„他出事了!”(停3秒,音乐缓缓进入)噩耗传来,这个家的“天”塌了„„ 当看到哥哥的尸体被抬到井口时,父亲、母亲、嫂嫂、侄儿、侄女哭成一团。

母亲像疯了似的向哥哥的尸体扑去,摇着喊着:“我的儿,你要疼死为娘 啊!”嫂子哭得死去活来,“孩子他爹!我们这个家不能没有你啊”年幼的侄儿侄女抱着嫂子的腿,边哭边喊:“妈妈,我要爸爸、我要爸爸呀!”(音乐声音减小)安葬哥哥的那天,风刮得很紧、很紧,一路上不时卷起的黄土,送他上路。

(音乐慢慢停下) 没多久,当她得知哥哥是因为自己违章作业而造成了此次事故时,她不禁对思念的哥哥生出了恨意:哥哥啊,你在违章时难道就没有想到你可爱、聪明的一双儿女?难道就没有想到你满头白发的双亲吗? 对此,我无言,耳边呜咽的哭声、沙哑的喊声,仍是那样的悲意凄凉,撕心裂胆。

朋友,当你听到这如泣如诉的故事时,你又有何感想呢?违章,又是违章,这简简单单的两个字竟有多少人为此丢掉了生命,又有多少个家庭因为他变得支离破碎。

我不禁要问,为什么这样的悲剧屡屡上演?难道说这些以生命作代价换来的教训还不够深刻吗?难道说家人那撕心裂肺的哭喊声还不能够唤醒您那颗沉睡的安全的种子吗? 春天走了会再来;花儿谢了会再开。

然而对于我们来说,宝贵的生命只有一次。

我们每个人都要珍惜这仅有的一次生命!为我们爱的人,更为爱我们的人。

亲爱的工友们,当您看着白发老人呼喊儿子的时候,当您看着天真无邪的孩子呼喊爸爸的时候,当您看着哭的死去活来的妻子呼喊丈夫的时候,切莫忘了“安全就是全家福,安全就是咱矿工的天啊!”

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演讲稿400字

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的演讲稿   随着祖国的日益发展,社会上那些不良行为也时时发生。

作为为21世纪的小学生,我们要懂得“遵纪守法”。

所谓的“遵纪守法”也就是遵守纪律和法律制度。

作为新世纪的人才,就应该人人争作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我们小学生是祖国的希望与未来,我们应该处处重视学校、社区、社会、国家的纪律和法律,不可视而不见,要有一种严于律已,决不违反的态度。

把违反纪律当做一种可耻的行为。

除了遵纪,守法也很重要。

如果不了解法律,就会受到别人的欺负,或是走上不轨之路。

所以我们要了解一些和我们现实生活密切联系的法律知识,掌握一些维护自身利益的法律条文,并用法律缓解纠纷、矛盾。

在生活中有许多不遵纪守法的事情。

例如:闯红灯、横穿马路、破坏公共财产、打架骂人、欺负弱小„„假如这些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我们决不能袖手旁观,要及时的加以劝阻,承担起一个小学生应尽的责任。

我曾经在报纸上看到一则这样的新闻:有一个初二的中学生,他小学时成绩名列前矛,可是由于在初中迷恋上了网吧,不能自拔,成绩直线下降,还学会了打人、骂人。

以至于最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等待他的是黑暗的监狱。

当人们问他时,他后悔地说:“当初我沉迷于网络,就感到杀人放火是合理合法的事,杀一个人就能拿到一些钱„„我真后悔我迷上了网络啊

”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上网可以成就一个人,也可以毁掉一个人啊

还有一次,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我曾看见一些人违反交通规则。

比如有些人为了方便,不管红灯还是绿灯,也一样冲过去。

“红灯停、绿灯行”,这些交通规矩,没有人不知道。

我想:这跟一个人的素质高低有着密切的联系啊

这些闯红灯的人,他们小的时候一定是不太注意学校的规章制度的。

像这样的事在当今社会上随处可见,因为在他们的观念中,这些只是没人管也算不了什么的“大事”,只有触犯法律条文的才算是违法乱纪。

知荣明耻,既是维护道德的防线,也是一种精神动力和民族凝聚力。

所以我们应该要引以为戒。

不能光凭纸上谈兵,要从日常生活做起。

比如:关心体贴他人,在他人急需的时候,能主动热情地给予帮助和照顾,急人之急,帮人之苦,忧人之忧,救人之危,以帮助别人为快乐;当你走过卫生角,随手捡起掉在地上的纸屑;当你经过讲台,随手将零乱的讲台整理好;当你穿过马路,扶起一位摔倒的小男孩,安慰他不要哭泣„„ 同学们,为了我们能够健康的成长,为了我们的美好明天,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严于律已,改掉不良习惯,做一个合格的、遵纪守法的小学生吧

创建文明安全校园法治作文400字

尽管许多人认为法律程序很重要,但真正重要的问题,并且为人们一直关心的,一直是有关实体问题的法律判断。

到底张三是自然死亡还是被谋杀

如果是谋杀,谋杀者又是何人

李四称王五借的自己的钱,但没有借条,也没有其他目击者;这个借贷真的发生过吗

凭什么我们相信发生过

王五历史上有过借钱不还的历史

或李四的一贯诚实

并在当地有口碑

但如果李四是本地人,而王五是外地人呢

所有这些问题都是执法和司法中的大问题,正确或准确的裁决需要了解事实,需要证据,需要证据隐含的诸多的信息。

  事实上,程序之所以在今天的法律中变得逐渐显著起来,重要原因之一是,至少有不少法律人对人们在多大程度上有能力准确发现事实真相有怀疑,因此转向严格的细致程序,或某些其他机制,例如古代的神判法、民间的抓阄、以及陪审团等推定、举证责任的分配。

希望借此来裁断那些有关事实的难题,摆脱不确定性和自我怀疑。

即便如此,这些程序或机制也并没有解决人们渴求到达的事实问题,它们最多只是将这些问题以某种当时社会可以接受的方式掩藏起来了。

这些机制的存在本身恰恰例证了这些问题的永恒,以及对裁判者的永恒折磨。

  然而,我们通常所说的事实问题,更准确地说,其实是一个信息问题,我们其实不可能完全复原并看到已经过去的事实,当我们说看到事实真相之际,我们说的其实是,依据各种相关的信息,在我们现有的知识体系中,我们可以确信我们的关于必须裁断的事实问题。

由于信息的数量以及与相关事件的相关性不同,因此不仅一个人对不同的问题的确信程度会有差别,而且因为个体之间的各种差别,不同的人面对同样的信息,也仍然会有不同的确信,甚至在极端情况下,可能有相反的判断和确信。

  相关的信息不仅在司法个案中对实现校正正义非常重要,在广义的立法,行政决策和执法中,乃至当个案对未来具有示范意义之际的个案判决中,相关信息也同样格外重要。

这首先因为,立法和行政决策涉及各种资源或价值物品的分配,影响面不但更为广泛,而且持久。

也还因为立法和行政决策的效果都发生在未来,而政治责任要求立法者和行政官员在此刻做出效果良好的决策和行动,这需要大量的精确的信息,需要了解政治决策引发的众多社会变量的互动可能产生的实际后果。

例如,劳动合同法会更有效保护劳动者吗

保护了哪些劳动者

“对违反交通规则者,撞了白撞”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机动车主负全责”,会取得设想的社会后果吗

  基于往昔的经验和知识积累,人们有可能在一定限度内对未来做出比较准确的预测。

但过往的知识和经验,无论如何,都不足以精确预测并有效应对未来,仍然需要不断地获得新的信息,新的知识,并做出相应的法律和法律行动的调整。

在这个意义上,随着现代社会对相关信息的获取和处理能力的加强,就立法和行政而言,今天的法治已经不再是,不可能仅仅是,依据规则的治理,事实上更多是依据信息的治理。

  也正因此,早在250年前,休谟就指出,如果所有的事实\\\/信息问题都能解决,那么社会甚至不会存在有任何道德争议。

而获得各种信息和有效处理信息的基本手段和平台是科技。

  为了便于讨论,首先必需对科学技术做出界定。

如今人们习惯将科学技术联系起来使用,但是这两者实际上并不必然相联系,在历史上两者曾长期分离。

科学一般以系统地理解世界为目的,是对人类知识的一种系统的整理和思考,在古代往往专属于有限的贵族哲学家;科学因此并不总是等同于真理。

而技术是在人类在制造工具的过程中产生的,往往以便利为目的,尽管人们获得的技术可能符合科学原理,却与科学理论没有直接的关系。

只是到了近代以后,由于商业制造业的发展,由于信息交流的增进,科学与技术的关系才密切起来,技术逐渐以现代科学实验和科学理论为基础发展起来。

进入20世纪下半叶,科学技术已经有了高度的发展,两者的关系日益密切。

今天,人们一般认为科学是以实验观察为基础的、以系统地发现因果关系为目的的社会实践,侧重以认识世界为目的;而技术则是人类改变或控制客观环境的手段或活动,以改造世界为目的。

根据这个初步的界定,我们可以分别从科学和技术这两个方面讨论对法律的影响。

  科学对法律的影响  世界万物之间有普遍的联系,这一点人类很早就意识到了。

然而,这些现象是如何具体联系的,却不是人们一眼就可以看穿的。

因此,尽管人类从很早就有了因果关系的概念,但是在某些具体的事物现象之间究竟有无因果关系,以及有什么样的因果关系,这些问题却是人们至今一直在探讨的,并将持久地探讨下去。

必须指出,人们之间的法律关系并不完全由或自动为自然的因果关系所决定;但是,关于自然现象或社会现象的某种因果关系的确认往往会影响法律制度的运作。

因此,如果说科学是基于实验观察基础上发现因果关系的一种系统努力,那么,因科学发展而引发的对社会生活某一方面的因果关系的认定、理解和把握就常常会对法律制度,并对通过这一制度完成的责任分配产生重大影响。

  一个例子可以说明许多问题。

中国古代文献有一条不很起眼的记载,“奸宄杀人,历人宥”;意思是说歹徒杀人与过往的行人无关。

这一纪录看起来很简单,但是仔细琢磨起来,却可能反映了当时司法实践的一个重要变化,而这一实践的变化是由于人们对歹徒杀人的因果关系有了一个重要的具有转折性的判断。

这一记载之所以重要、值得记载,很可能在于,此前,歹徒杀人时,路过的人会受到处罚。

这种做法,在今天看来当然是极其荒谬的;但是,古代人无法如同今天的人们那样科学地确认事件的因果关系,他们认为这种杀人的发生与过路的行人很可能有某种神秘的因果关系,并因此对路人施以惩罚。

这并不是因为当时的人们要有意制造冤案,而更多是因为他们在这一问题上的因果关系判断有错误;这两个现象的相继出现很容易给人造成一种虚假的、然而在他们的世界中被视为正常的因果关系。

正是在经验基础上对事物因果关系的追究和发现,这种虚构的因果关系逐渐从人类生活中排除出去了,逐步确立起一种以经验观察和验证为基础的、在我们今天看来是真实的因果关系。

“奸宄杀人历人宥”之所以是一段重要的历史文献,就在于它标志着人们对于以前共同分享的那种虚假因果关系的否定。

尽管今天看来这一因果关系的否认,太微不足道,但是对于中国法律史,这一个是具有空前重要意义的事件。

它的意义不是认识论上的,而是法律制度上的,它对于当时的刑事法律制度运作以及刑事责任分配都具有根本的意义。

甚至这一意义不限于当时,它对此后中国社会这类刑事案件的责任追究和分配都具有了导向性和指导性的意义。

因此,这是中华民族历史上因人们对因果关系的探索和科学理解而引发的法律制度上的一个重大事件,一个重要转折。

  从这个例子,我们可以理解科学地认识因果关系对于法律发展和制度变迁的重要意义。

在很大程度上,古代世界各国的许多在今天看来荒谬的法律制度和责任分配制度之所以发生,很重要的因素之一就是因为当时的人们对事物的因果关系缺乏科学的理解,甚至是无法获得科学的理解。

例如在西方古代,如果树木、动物、物品给人带来了伤害,就会对树木、动物或物品进行惩罚;又如,在西方中世纪,当瘟疫流行时,或出现其它天灾人祸之际,往往会迫害一些离群索居、行为怪异的人,指控他\\\/她们搞巫术,或者将这些人流放;在许多社会中,都大量使用了神判、决斗的方式来分配刑事责任。

究其原因,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缺乏对科学地因果关系的理解。

而随着人类在无数次错误地认定因果关系之后,人们逐渐累积起一些科学的因果关系判断,因此,法律制度也就随之发生了重大变革。

今天,人们已经不再惩罚动物、树木或物品,不再有虚构那种骑着扫帚满天飞、散布瘟疫的巫婆,不再将“针扎面人”之类的迷信的咒人做法——即使被诅咒的人确实在此期间得了病甚至死亡了——作为一种犯罪,不再以神判或决斗之类的方式来分配法律责任、实施惩罚。

这些法律规定或法律制度的变化并不是由于如今的人们变得更仁慈了,而是人们对这些问题有了更多科学地因果认识。

  必须指出,引发这些法律制度变化的并不仅仅是自然科学发现的因果关系,同样也包括社会科学发现或构建的因果关系。

一个重要例子就是法律家首先发现,而首先由经济学家首先系统明确表述的在损害相互性问题上的因果关系。

在因相邻权而发生的许多侵权案件中,例如工厂机器的噪声影响了隔壁医生的诊断工作,许多人习惯于认为这里造成伤害的因果关系是厂家造成了对医生的损失,因此法律责任应由厂家承担,厂家应当停止使用机器,应当搬迁。

但在大量的司法案件,法官实际发现并确定了,这类伤害实际上具有相互性;因为在诸如此类的案件中,如果一味要求厂家变迁,实际上就剥夺了厂家自由使用地产的权利以及由于这一权利带来的收益,给厂家带来伤害。

因此,按照边际原则,这里的伤害——无论对于哪一方来说——都是双方造成的。

因此,在此类案件中,许多法官并没有用简单的、人们习惯的因果律分析处理这一问题,而是在司法过程中按照这种关于伤害相互性的因果关系来处理的。

这实际上是采取了财富最大化的进路对相互冲突的权利进行了配置。

正是根据这些古老的司法案例,美国经济学家科斯通通过他卓越的分析,更加明确系统地表述了这一原则。

从而使得当代法律家对侵权制度、特别是环境保护法、知识产权保护法制度都有了更为系统的理解,深刻地影响了与此直接相关或间接相关的法律制度和制度运作。

  我在此仅仅是举了两个例子说明对因果律的科学探讨和研究及其研究结论对于法律制度变革的深刻影响。

但这并不是全部影响。

人类在社会发展中对因果关系的认识一直在不断深入,深刻地影响了法律制度和法律原则。

例如,社会学和犯罪学的研究使得现代社会的法律制度在处理犯罪问题时已不再仅仅依赖刑事惩罚,开始注重其他社会工作,注重对犯罪根源的防治;对于成人和青少年的心理、行为因果性研究,不仅使得青少年法庭成为现代许多国家的法律组织机构的一部分,而且监狱制度也发生了重大变化。

这方面的例子是大量的,但是如果可以对这些变化作出一种法理学的概括的话,这就是——至少部分是——由于对因果关系的重新认识导致了这种法律制度和原则的变化。

  科学因果关系在法律上的限制  我们强调科学地因果关系对法律制度及其运作的深刻影响,但是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科学研究发现的因果关系必然导致或应该导致法律制度的变迁。

我们必须指出,科学发现的因果关系仅仅是指出了事物现象之间的联系,这种因果关系并不能直接而且也不应当直接决定法律责任的分配。

这两者是有重大区别的。

  首先,科学研究发现的因果关系,即使完全正确,也往往会形成一个无限的链条。

一个人犯杀人罪可能是由于父母离婚,由此造成了家境贫寒,从小无人管教,受人歧视,因此误入歧途,最终杀人犯罪。

在这里,每个原因都可能是另一个或诸多原因的结果;如果不断追求因果关系,可能无法判定法律责任。

法律必须在某个地方切断这种因果链,仅仅考虑或着重考虑这其中的某一个因果关系,并以此为基础确定责任的分配。

因此,法律对因果关系的认定总是要受到社会其它因素的制约的,科学发现的因果关系并不可能决定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其次,我们还必须充分意识到,科学研究发现的因果关系并不可能穷尽世界的因果关系,甚至有些通过实证科学研究发现的,并为当时人们所接受的因果关系也完全有可能是错误的。

例如,龙勃罗梭曾通过实证研究发现犯罪与人的体型、脑容量、性别等因素之间有某种“因果关系”,这一观点也曾一度为不少人分享。

但是,这种实证研究所确认的因果关系后来乃至今天看来有很多问题,如果依据这种自然的因果关系来分配责任或设计刑事惩罚制度,那么就可能出问题。

科学永远没有完结,科学总是处于不断地发展中,因此我们无论如何不应当假定我们今天关于世界的某些具体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认识已经是“真理”,是一切法律判决的唯一可靠基础。

现实的科学研究及其发现都具有某种局限性,因此,不能完全依据或仅仅依据现有科学发现的因果关系来分配法律责任。

如果科学自身还不是非常坚实,那么建筑在这个不坚实的基础之上的法律制度就有可能坍塌。

对此,我们——社会和法律界——都必须保持高度的清醒。

因为法律是代表社会在分配责任,可能具有很强的压迫人的力量。

关于公平公正话题的演讲稿

各位领导,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撑起一片公平正义的天空》。

  翻阅中华五千年长卷,在浩如烟海的历史长河里,千百年来人们呼唤着一个共同的目标,那就是公平和正义

从“包龙图怒铡陈士美”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到“秋菊打官司”的为了讨个说法,朴实、善良的人们都在执着地追求这样简单而又复杂的两个词——公平与正义。

  这里我且不说那惩治邪恶、匡扶正义的人民好警察任长霞;那公正得让群众“胜负皆服”的女法官宋鱼水;也不说那以春风化雨般的公平与正义拯救许多失足少年的“法官妈妈”尚秀云。

今天我就想给大家说说我们八里中学是如何为学生撑起一片公平正义的天空的吧。

  法律历来被视为维护和促进公平正义的艺术和工具,遵纪守法就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违法犯罪则是对公平正义的践踏。

所以我校一直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作为开展普法教育的重点。

多年来我校未发生一起未成年人治安刑事案件。

我们通过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和竞赛,主题演讲等多种形式,利用校园广播站和壁报栏等多种媒介大力宣传法律知识。

每学期开学和学期结束我们一直坚持定期聘请公检法部门的领导专家来为师生作法制报告。

专家们用一个个鲜活的案例循循善诱,提醒学生法律尊严不可触犯。

我们曾组织学生参观了扬州市看守所。

当学生们近距离地看到劳教人员因违法犯罪而受到处罚和教育矫治被限制自由的痛苦景象,他们被深深震撼了。

我校一名平时经常打架斗殴、不服管教的男生回校后在日记中写道:我们应珍爱自己所拥有的一切,把握好人生的航向,不能一失足成千古恨。

若我们触犯法律,践踏社会公正,那等待我们的只能是自由的缺失,良心的谴责。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

为了让每一个学生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子女们都能够公平地享受教育的权利,我校全面实施关爱工程,为“留守学生”、“学困生”、“贫困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我们以“对所有学生负责,不让一人掉队”的原则,成立了帮困小组,利用课余和节假日帮助学困生解决学习中的问题,至今已转化了近200名学困生,使他们顺利考上高一级学校再深造。

同时我校成立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留守学生”管理网络,进行了近400人次的“留守学生”调查访问纪录,让他们可以在缺乏监护人监管的情况下和其他学生一样健康发展。

老师们已记不清花费了多少课余时间,对帮扶对象进行辅导,又有多少个节假日从师生的课堂中悄悄逝去。

  更值得一提的事,我校每年给“贫困生”近3万元的减免和补助。

还多方筹措资金成立八里中学“励志奖学金”,奖励那些家境贫困但学习刻苦的学生,数年来没有一人因贫辍学。

在八里中学校园内我们每天都会看到一个步履蹒跚的瘦弱的身影,这个女孩儿叫孙晓婷。

因患小儿麻痹症,她双腿落下残疾。

她家境极其贫困,父母都是靠四处给人打零工勉强维持生活。

了解到她的这一情况,学校没有袖手旁观。

我们立即减免了她的全部学杂费,并让其在学校食堂免费就餐。

殷婷知道后拒绝了,我们明白这是个非常自强的孩子,平时上下楼梯,别人只要两分钟,可她却需要十分钟甚至更长,但她从不允许别人搀扶,再艰难也要自己走。

这样优秀的学生怎能让她因贫困而辍学呢

没办法为了照顾她的自尊心,我们和她的母亲商量,就说这笔伙食费已由她母亲来交了。

她的任课老师们也以奖励进步的形式送给她学习和生活用品,鼓励她继续努力。

两年来我们一直用这个善意的谎言,为她撑起一片和别人一样平等接受教育的爱心之伞。

  由于身心发展的不成熟和社会阅历的限制,加之学习压力剧增,使得校园内一部分学生出现了心理困惑,甚至心理障碍。

为了使他们能同其他学生一样健康地学习生活,我校成立了专门的心理咨询室。

只要学生有需要,我们的心理辅导老师都会耐心细致的帮助他们找出问题所在。

同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切实保护学生的隐私,确保他们不会受到他人歧视。

心理咨询室自成立以来,已经成功地干预了4起学生离家出走事件,打消了一人轻生的念头,转化了30多名特别叛逆的学生,给近60名学习优异但压力过大的学生内心减压,让他们得以顺利考上四星级以上重点高中。

当一个个天使般的笑容又回到他们曾经阴云密布的脸上时,当一群群欢乐游戏的身影取代曾经的形单影只时,我们深感欣慰,为了每一个孩子能健康成长,再累也是值得的。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需要全社会的努力。

在我们渴望得到一个公平正义的环境的同时,也应该承担起维护公平正义的社会责任。

我们正是从身边的平常事做起,身体力行,自觉遵守各项制度和规则,善待他人,同情和帮助弱者。

我们相信只有人人都这样做,我们共同期盼的公平正义之春才会到来。

  我们八里中学所作的努力,只是全社会维护公平正义的一个缩影。

我们深信:今日我们以行动在学生心中播洒下公平与正义的幼苗,明天这幼苗必将成为支撑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栋梁。

一篇关于法制的作文,800字左右

山中清流,潺潺不息,奔流,乃因山凹疏导之功也;石间野草,兀然,百折不挠,乃是石导之劳也。

五千年悠久灿烂文明,法制如一朵奇葩,傲然挺立于中华文明的历史长河中,走过汉唐风雨,走过宋韵之声。

在浩瀚的历史烟云中回荡。

商鞅明法令而强秦国,太宗减刑罚乃成盛世。

在中国这样人治盛行的国家,法制如此瑰丽。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

在全社会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显得如此重要。

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

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当然尤其是我们青少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满18岁的青少年进行保护。

于是,就出现了这样的事:年少轻狂人们拿着法律赋予的免死金牌,用来填补冲动的罪过。

凭着法律的庀佑,他们无所顾忌,年轻的心被逐渐扭曲。

法律或许会为你生命买单,但你的青春也将付出代价。

几声枪响总在不经意间打破校园的宁静,美国,芬兰等国校园内枪击案不断,而酿成悲剧的皆为一些在校生。

因为一些口角,因为遭人歧视,因为无人关心,狂妄的心被激怒。

最终,扣响罪恶的扳机,几个如花的生命瞬间凋零。

这血的教训告诉我们:法制进校园,刻不容缓

你还可曾记得马加爵,这个平日默默无闻的人,转瞬成为了恶魔。

生命有时可以是天使,也可以是魔鬼

青春有悸动的梦,也有冲动的梦。

我们的情绪喜怒无常,不加以正确引导,往往会后悔终生。

我们对法律的认识,往往断章取义,以偏盖全,这是一种悲哀。

那一个个光影瞬间把一个个鲜活的生命送到我们面前。

看着一个个案例,我被震惊了,多少生命的悲剧在反复上演,徒留一份悲凉。

学校重智育而轻德育,盲目追求升学率,于是,惨剧发生

那一个个血泪悲剧下,是对法的曲解与无知。

多少美好而年轻的梦就此夭折。

对法制的淡薄,使我们的思想缺乏应有的理性。

试想一下,这样的人长大后,危害的又何止一两个人

因为没有法律的束缚,再理智的人也会成为屠夫。

血一样的教训刺痛了我们的心,我们有必要反省一下,我们的社会,我们大家,该为他们承担什么呢

我们懂法而不知用法,不懂带动同学学法,我们的社会有法而缺乏对大众的灌输。

罪恶背后,每个冷漠法制的人都有一份不可推卸的责任

法,是违反纪律的“五指山”,常言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我们青少年必须自尊、自重、自强、自爱,必须知法、懂法、守法,做一名合格的公民。

法制满校园,和谐溢神州

构建和谐法制社会,指日可待

本文章来自乐乐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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