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村居两委换届指导监督组有什么纪律要求
一、做好前期摸底调查工作。
为了充分了解现任村两委的工作情况以及各个行政村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为换届选举的顺利开展提供可靠依据,需要在村两委换届选举前期准备工作中对各个行政村进行摸底调查。
首先要成立调研组,其次要深入各个行政村,再是要通过多种方式展开摸底调查工作,比如:问卷调查法、随机访谈法、召开座谈会等等,确保掌握资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能够全面地反映群众最真实的心声和诉求以及村干部的心理状态,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平稳进行和顺利开展打好坚实基础。
二、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为了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消除换届选举期间的不稳定因素,营造安全稳定的换届环境,需要在换届前期进行矛盾纠纷排查。
首先组织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参与配合换届选举工作,切实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及时掌握可能引发纠纷的信息,提前化解。
其次,对社区思想较为激进、有生事倾向以及老上访户等重点人员进行面对面教育,安抚好其情绪,做好其思想工作。
最后,要成立信访接待组,做好换届选举期间的信访受理工作,为村两委换届选举扫清障碍。
三、进行广泛而深入的宣传工作。
为了让广大群众了解换届选举的方法、步骤和意义,了解其自身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换届选举的积极性与主动性,需要对群众开展集中广泛的宣传,可以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设宣传栏、悬挂横幅、利用广播等多种形式,帮助群众了解换届纪律和政策,正确行使其民主权利,真正地把群众威望高、能力强、能带动群众致富的人推选到两委班子中。
四、做好严肃换届工作纪律工作。
为了营造良好的换届环境,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需要严肃换届工作纪律,将党风党纪教育贯穿于整个换届选举工作中去。
引导村干部带头遵纪守法,为全村百姓群众树立学习榜样和标杆。
同时,司法、纪检部门对于妨碍正常换届选举的行为要加打击力度,对于在换届中存在的党员违纪要立案查处,涉及违法的,需交由司法部门严肃处理。
五、抓好业务培训工作。
为了让每个参与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相关人员懂法、知法、依法,详细掌握换届的相应程序、法规和有关制度,需要层层抓好业务知识培训工作,将驻村指导选举的镇街干部和村选举委员会成员作为重点培训对象,通过召开相应讲座、印发相关学习资料、引导干部自主学习等方式开展业务学习培训,为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坚实的业务基础。
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委员都有哪些条件
根据《村员会办法》,村两委换届选举是事关农定的大事,具有严格的。
村两委换届必须先选举委员,再由委员选举书记。
1、报名参选。
选举办法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外,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村民委员会主任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认真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二)作风民主,办事公道,联系群众,热心为村民服务;(三)工作认真负责,有办事能力,能完成任务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四)身体健康;(五)有一定文化知识。
2、选举准备。
一是成立选举领导机构。
镇(处)成立选举领导小组;村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
二是选民登记。
在选举日前20天,公布选民名单,选民登记要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
选民登记的基本条件:年满18周岁,户口在本村,享有政治权利。
3、确定候选人。
根据村庄规模确定村委会成员职数和职位,以多于应选名额一人的规定确定候选人数。
召开预选大会,预选会议要求过半数选民参加有效,按照得票多少当场确定候选人。
并于当日或次日张榜公布。
4、召开选举大会。
包括清点参加会议人数、推选唱票人、计票人和监票人、介绍选举形式、检查密封票箱、核对选票数、分发、讲解选票、选民写票、选民投票、销毁剩余选票、开箱验票、整理选票、唱票、计票、宣布选举结果等程序。
村两委换届选举为啥是民政局牵头
村两委换届选举由民政局牵头是由于抓好基层政权建设是民政局职责之一。
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
履行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重要职能,主管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等工作。
民政局主要职责(不同地方略有区别):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民政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依法对本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区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三)拟订本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办法;指导福利彩票销售及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建设征地超转人员管理工作。
(四)参与拟订本市社区建设总体规划;拟订社区建设的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社区服务站建设。
(五)拟订本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六)组织拟订本市城乡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七)拟订本市抚恤优待政策、标准和办法,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抚恤优待和烈士褒扬工作。
(八)拟订本市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政策,负责组织实施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工作。
(九)拟订本市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政策;指导军供工作和移交地方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工作。
(十)拟订本市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拟订本市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的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外地来京上访人员和非正常上访人员的接济服务管理工作。
(十三)拟订本市行政区划管理政策;负责本市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负责区县边界争议调处工作。
(十四) 负责本市社会工作人才登记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村两委换届确定支部委员职数,有谁决定
党委员的职数置,应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来确定。
一般情况下,支部委员的职数应是单数,以3—5人为宜。
最多不超过7人。
可分别设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
支委多的还可以设副书记、青年委员、保密委员、统战委员等。
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党支部,一般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一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一人。
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有些工作不一定要设专门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