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学生法制演讲稿
中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今天非常荣幸能坐到这里,和同学们一起学习有关法律的常识,希望我的谈话能给同学们一些启示: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
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近几年来,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习、教学秩序。
我们一方面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校园治安环境的整治的工作,提高自我防卫能力。
今天,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谈一谈: 一、吸食毒品的危害 同学们都知道,毒品十分昂贵。
每个吸毒者轻者每天要花一、二百元,重者五、六百元甚至上千元。
一年下来,要花费3万多元到10多万元。
如此巨大的毒资,对绝大多数吸毒者来说是难以承受的永远填不满的无底洞。
尤其是青少年,一般没有经济收入或收入较低。
犯了毒瘾,又没有钱,只好采取盗窃、抢劫、诈骗、贩毒、赌博、绑架甚至杀人的罪恶手段去获得钱财,满足毒瘾。
毒品所带来的危害,决不只是伤害身体,危及生命;它还会诱发各种犯罪,导致人的堕落,产生家庭悲剧,扰乱和破坏社会治安。
人一旦吸食毒品上瘾,就会丧失人伦和天良,干尽伤天害理的事而不能自拔。
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云南泽山一户农民,原本日子过得不错。
不料父亲在外面染上毒瘾,
演讲稿做遵纪守法的中学生400字左右
各位领导,同学们: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做遵纪守法的中学生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
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
“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
“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
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
”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因为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
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
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
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
”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
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
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
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望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
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
临刑前,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准备妥当。
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
” 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
有人认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
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
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
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
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
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
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
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
十年“文革”,社会动乱,民主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国家主席的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证。
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
今天,我们强调“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军队,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
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民意,危害社会。
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沾沾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
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玩火行为。
那些最终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背法纪而骄傲。
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
如果当初多一点遵纪守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又何至于此
总之,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获得自由。
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
遵纪守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
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
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
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绝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
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
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谢谢大家
急需:有关“廉洁”的演讲稿和作文(初中生水平的)
廉洁文化(用来借鉴吧) 廉洁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廉洁文化的发展可以有力地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
在构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过程中,应高度重视廉洁文化建设。
廉洁文化具有丰富内涵。
廉洁,即公正不贪,清白无污。
廉洁文化是廉洁的理论和行为方式及其相互关系的文化总和,是关于廉洁的知识、理念、制度及与之相对应的生活方式、行为规范的总概括。
廉洁文化主要有四个特征:一是主体的大众性,主要表现为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廉洁氛围,以健康向上的廉洁文化充实社会公众的精神世界;二是指向的权力性,主要表现为掌握社会公共权力的管理者廉洁自律,恪守宗旨,执政为民;三是实施的职业性,主要表现为各职业阶层的从业人员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四是组织的公共性,主要表现为机关、团体等社会公共组织处事公道正派,诚实守信,廉洁高效。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建设廉洁文化,就是要倡导立足我国国情的廉洁奉公、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公道正派的社会文化,以不断规范和约束人们的思想与行为,增强人们拒腐蚀的能力;就是要以社会公德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为重点,以营造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的社会氛围为指向,以树立牢固的廉洁理念、构筑反腐倡廉的社会公众思想体系为根本任务,使廉洁意识内化为社会公众的思想准则和道德准绳,外化为社会公众倡导廉洁的自觉实践,让廉洁文化深入人心,形成良好的社会精神风貌,增强人们的精神力量,促进廉洁社会的形成和发展。
廉洁文化是先进文化的题中应有之义 ,是否包含廉洁文化是衡量一种文化是否先进的重要指标。
文化是一种软环境。
从文化的角度来审视廉洁,以廉洁的尺度来评判社会,是廉洁文化最为根本的特征。
廉洁文化不仅是一种道德观念,还是一种价值尺度。
一个社会的廉洁氛围浓厚不浓厚,是衡量这个社会是否健全的一个重要指标;一种文化是否先进,应看这种文化是否包含廉洁文化。
缺乏廉洁理念的文化是难以长久支撑的,廉洁文化的研究和传播不够深入的文化是不完善的,排斥廉洁精神的文化更是腐朽落后的。
从这个意义上说,廉洁文化是先进文化的题中应有之义。
廉洁文化以鲜明的态度批判腐朽文化。
廉洁文化是腐朽文化的对立面和批判者。
腐败现象之所以滋生蔓延,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腐败行为背后有腐朽文化作支撑,腐朽没落的官本位意识、贪图享乐的思想观念、醉生梦死的生活方式等还有着一定的市场。
而廉洁文化以鲜明的态度批判腐朽文化,从根基上摧毁极端个人主义、享乐主义等观念,在全社会形成以廉洁为荣的浓厚氛围,给腐败行为造成巨大的社会舆论和社会心理的压力,从而可以有效地遏制腐败现象,达到干部廉洁、政治清明的目的。
廉洁文化建设任重而道远 建设廉洁文化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加强对廉洁文化的研究与宣传。
通过廉洁文化的研究,形成系统的廉洁文化理论,用以指导廉洁文化建设的实践,推动廉洁文化建设良性发展。
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还应充分利用大众媒体覆盖面广、群众关注程度高的特点,加强对廉洁文化的宣传,经常刊发和播出关于廉洁文化的影视作品和文艺节目,宣传报道廉洁文化建设的进展、成效、经验和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培养廉洁理念、树立廉洁意识、营造廉洁氛围,形成大力推进廉洁文化建设的社会环境。
积极吸收和借鉴古今中外廉洁文化建设的优秀成果。
建设廉洁文化应善于兼收并蓄。
坚持古为今用,充分利用中国历史文化传统和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中的廉洁文化成果;坚持洋为中用,善于吸收和借鉴国外在廉洁文化建设方面的有益做法。
要建立健全廉洁文化建设的体制和机制,以制度和规范作保障,特别是建立起与廉洁文化相适应的社会政治规范和法律规范,使廉洁成为一种习惯、成为一种文化自觉,让廉洁文化深入到社会生活的每个方面。
希望采纳
有关法律的演讲稿1000字左右(有关初一政治书上的法律内容)
演讲稿,内容要充实,有说服力、最好用生动的事例或寓言、故事来说明道理。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我是**中队的***,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
让作为当代的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发的年代。
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希望。
国家十分关注我们的成长。
这些年,党一直在加强对我们的。
在法制的蓝天下我们从一群羽毛未丰满的小鸟,逐渐转换成一群正准备腾飞的雄鹰。
法律和我们息息相关,“与法律同行”从表面意思看是:和法律一起行动。
最简单的例子就是走路了,人们走在马路上可不是那么简单的,它也受法律的控制。
“红灯停,绿灯行”这是法律规定的,人人都知道,可是并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
这样,法律就起到了它的作用。
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当纠纷的出现也意味着法律的到来。
它可以合理解决事故,可以让一切平息。
没错,如果没有人违反法律,就没有事故的出现,也就不需要法律的制裁。
这里面有着很奇妙的关系,而一切都关于法律,所以如果我们从一开始就与法同行,那么一切都不会发生了。
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我们必须要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
法律素质如何,就关系到我们的生活,我们的人品道德,甚至直接关系到我国,建设国家的进程。
法律,要靠我们大家自觉遵守。
,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
小学生的不够丰富,却自我感觉已经是大人了,喜欢独来独往,而有时却有怀疑自己的能力,需要寻求他人的帮助,因此有些学生喜欢拉帮结派,重“感情”,讲“义气”,崇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有人更是无法无天,强行索取他人的个人财产,发生与他人斗殴,一句话说他不对就拳脚相加,打得你求饶为止。
连点学生的样子也没有,说难听点,这就是地痞流氓。
当他们在家庭、公共场所遇到社会难题时,只相信自己,过于信任自己的狐朋狗友,而不听家长老者的劝阻,遇事不冷静,行动不计后果,喜欢“先动手”,“后动脑”,事过之后也没任何反应,知道冷静下来发现出了大祸才惊慌失措,痛恨不已。
也有些人沉迷于网络、电子游戏之中,因没钱玩游戏,常常干出不可饶恕和难以想像的事情来。
这时,一切的一切已经迟了,一个人的花季被黑雨所污染了。
要以为上面所说的都是哄哄人而已,那你就大错特错了,这样的事例非常多,下面我讲个给大家听听吧,是有关于迷恋电子游戏机的。
同学是某小学五年级学生,成绩优秀,还好似班级里的班干部。
有一次他考试考得特别好,爸爸就奖励了他10元零花钱给他,和同学商量怎样庆祝一下,就马上有人提议去打电子游戏机,并说打电子游戏机特别新鲜、刺激。
抱着试试的心理,和同学一起去了一家学打电子游戏。
没想到就这么一脚迈进,他就被游戏机迷住了,而且很快成为了游戏机的“俘虏”。
学习时间越来越少,成绩越来越糟糕,视力也在不断下降。
父母给的零花钱根本就不够用。
怎么办的
他决定铤而走险,干脆去偷。
他从家里偷到学校,从学校偷到附近的商店。
有一次,他实在没有钱去打电子游戏了,就想到一家超市偷些值钱的东西去换钱。
当时,超市里只有一位收银的老太太,没想到在出口处被当场发现。
为了不被抓住,他居然随手拿起啤酒瓶朝老太太的头部连击数下,致使老太太当场死亡。
痴迷于电子游戏机会使他丧失了人性,由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沦落成了一个杀人凶手,这是多么可怕啊。
在守法律的制度的同时,还要懂法的学生。
其中离不开学校和家长的教导。
学校要经常开展课。
同学们能从中学会不少,知道什么是法律,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学会了如何守法,如何面对周围的突发事件……老师也经常提醒我们,要我们时刻遵守学校、社会制度。
在家,只要我们一犯错,父母就应该立刻指出来,教育我怎样才是正确的,下次如何避免……我们用法律来约束自己,使自己避免犯错误。
这样,我们的确做到了与法同行。
要不,将来成为一个法盲,那可就惨了。
法律对于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规定了从轻减轻处罚的原则,但是并不等于违法犯罪就不受到追究,我们中学生更应该,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学好用好身边的法律武器,防范侵害,保护自己,洁身自好,造福社会。
让我们用下面的歌谣来互相勉励。
依靠法律来护航,一言一行记心上, 谦和恭让莫逞强,二虎相争双受伤。
结交朋友要谨慎,三六九等多思量, 学校家庭是港湾,四海为家无人帮。
烟酒毒品莫沾染,五脏六腑免遭殃, 正确上网不上瘾,六神无主悔断肠。
不在背后发议论,七嘴八舌把人伤, 管制刀具危险品,八面威风把祸闯。
遇到危险快报警,久安长治有保障, 多听师长良言劝,十字路口不彷徨。
学法用法记心上,百年树人做栋梁, 千里之堤防蚁溃,万家平安万年长。
朋友们,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未来的国家是法制的国家,而法制的国家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造出来,正如大哲学家所说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我们今天的中学生是明天国家各项事业的接班人,将要承担依法建设国家、依法管理国家、依法发展国家的神圣使命。
我们只有将法伴随于我们的身边,从自己做起,宏扬法制精神,学法、知法,做守法、用法的中学生。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十年、二十年、五十年,甚至百年之后,仍可以挺起胸膛,自豪地说:“看,我们做到了
我们做到了‘法在我身边’
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国家,无愧于这个时代
”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结束了。
初中生演讲稿
各位领导,同学们: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做遵纪守法的中学生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
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
“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
“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
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
”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因为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
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
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
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
”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
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
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
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望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
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
临刑前,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准备妥当。
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
” 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
有人认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
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
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
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
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
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
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
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
十年“文革”,社会动乱,民主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国家主席的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证。
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
今天,我们强调“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军队,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
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民意,危害社会。
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沾沾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
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玩火行为。
那些最终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背法纪而骄傲。
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
如果当初多一点遵纪守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又何至于此
总之,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获得自由。
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
遵纪守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
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
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
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绝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
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
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