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秋节的诗歌演讲稿 语句优美
曹操,是三国时期地主阶级中颇有才干的政治家、军事家和诗人。
对曹操的评价,历来有毁有誉。
五十年代末,史学界对曹操评价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大多数同志同意为曹操翻案。
近年来,有的同志又对曹操的评价提出了新的看法,本文拟就新近对曹操的评价问题的论讨作一概述。
一、关于曹操镇压黄巾起义的问题 刘知渐在《评郭沫若同志的〈替曹操翻案〉》(《重庆师院学报》1983年第1期。
)一文中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指出曹操镇压黄巾起义并未“继承了黄巾的事业”。
黄巾起义的主要目的是要推翻东汉政权。
而曹操则代表着东汉统治阶级的利益,全力镇压黄巾,致使黄河南北的黄巾军主力很大部分都葬送在他的手里。
他还利用阴谋手段把投降的黄巾余众三十余万变成维护东汉王朝的地主武装。
他双手沾满了人民的鲜血,是镇压人民的刽子手。
他就是以此而登上当时的历史舞台的。
周桓《再论曹操》(《河北大学学报》1981年第1期)也认为,曹操不仅镇压黄巾,而且对黄巾起义的余波——屯田民起义也不手软,严重地阻碍了社会的向前发展。
高光复在《曹操评价中的两个问题》(《北方论丛》1984年第6期)一文中则认为,就曹操一生来说,他的主要活动不是打黄巾,而是消灭群雄,统一北方。
他崛起之时,黄巾起义的主流早已扑灭。
他虽接受青州黄巾军降众,但不是消灭他们,而是加以改编,使他们为自己的统一事业服务。
以后他讨伐的对象已不是农民军,而是那些分裂割据势力。
二、曹操与曹魏屯田制 刘知渐认为,“曹操的屯田是倒退的,因为曹操的屯田和西周封建主的井田制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曹操在其《度关山》诗中公开歌颂井田制,司马朗也曾向他建议恢复井田制。
他屯田的做法,是镇压黄巾起义中夺占的“资业”,强迫失败的起义战士耕种;同时又借“招募”为名,强征自由民作屯田客。
在当时“客”、“奴”同义。
屯田客实质上就是曹魏政权的官有农奴,毫无人身自由,故客多逃亡。
由上可见。
曹操的屯田是历史的倒退,不值得赞扬。
高光复则认为,曹操屯田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军粮,兼并群雄,克平天下。
他把失败的起义农民与土地重新结合起来,解决了汉末以来严重存在的流民问题,使荒芜的土地得到开发,有利于水利事业的兴修,对汉末经济的恢复有重要意义。
他不同意刘知渐对曹魏屯田制的看法。
指出“井田制偏重于劳动力对土地的依附,曹操的屯田偏重于国家对劳动力的控制”,二者不能相混。
而且,屯田制之外还有大量的自耕农经济,它并不能确定一个朝代生产方式的性质。
韩国磬《曹魏的屯田》(《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2年第1期)强调不能忽视当时的历史条件而完全否定曹魏的屯田制。
曹操实行屯田。
制,其目的固然在于把劳动力束缚在农业生产上,以利于封建统治和封建剥削,但其作用是巨大的(作用同前)。
高敏在《关于曹魏屯田制的几个问题》(《史学月刊》1981年第1期)中认为,曹魏屯田制虽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不应过高估计。
他指出,在屯田制度下,农民阶级除纳高额地租外,还得服役甚而纳税。
他们并没有因为屯田而得到任何好处。
他们被严格束缚于土地之上,无人身自由,因而“民不乐,多逃亡”;同时,屯田民还以武装斗争的方式,反对曹操的屯田制。
黎虎在《略论曹魏屯田的历史作用与地位》(《四川师范学院学报》)1985年第1期)一文中也同样指出,不应该过高评价曹魏屯田的历史作用与地位。
他认为,屯田对支援战争,安置流民,保证曹魏政权的财政收入等方面都起了很大作用。
但是,支持曹操克服群雄并最后统一北方的,更重要的还是州郡编户。
真正解决流民归农问题也有赖于州郡编户。
三、曹操政权的性质及其阶级基础 过去一般认为,曹操在统一北方过程中,唯才是举,打击豪强,抑制兼并,诛杀世族名士,是庶族或中小地主的政治代表,其政权的阶级基础是中小地主。
柯友根在《世族地主是曹操集团的主要阶级基础》(《厦门大学学报》1983年第2期)一文中指出,曹操集团的主要阶级基础是世族地主,而不是中小地主。
世族地主势力自东汉以来就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虽经黄巾起义的打击,但已根深蒂固,到东汉末形成一股举足轻重的力量。
为了能够在群雄逐鹿的战争中夺取胜利,统一北方,曹操对世家大族采取了争取、依靠的方针和策略。
他笼络、擢用了一批世家地主,充实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统治机构,有效地稳定了统治秩序。
在他属下,名士儒者是他的谋略智囊,豪强地主是其集团的军事骨干因此,曹操集团是以世族地主为主、包括庶族豪强在内的大地主的政治代表。
其政权主要是维护这些大地主的利益。
杨德炳《试论曹操政权的性质》(《中国古代史论丛》1985年第二辑)也持类似看法。
他指出,曹操虽选用寒人,但其政权的核心是高门,代表的是世家的利益。
漆泽邦《驳“四人帮”在评价曹操问题上的几个谬论》(《西南师院学报》1979年第3期)认为,曹操的统治集团既不只是中小地主,也不只是豪强地主,而是一切地主,代表整个地主阶级的利益。
曹操提倡“唯才是举”,是针对整个地主阶级,并未有中小地主与豪强地主之分。
曹操集团中,担任各种官职的有中小地主,有豪强世族地主,曹操对他们全部加以利用。
他打击豪强,抑制兼并,只是迫于农民反抗而作的一点让步,是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稳定封建秩序。
四、曹操与“唯才是举” 成新文、王怀中在《略论曹操“唯才是举”的用人路线》(《晋阳学刊》1981年第1期)中认为,曹操在统一北方的过程中,为了扩大自己的阶级基础,在割据混战中扫除群雄,冲破了东汉以来“以位命贤”的察举、征辟制的束缚,提出了“唯才是举”的用人方针,大量提拔地主阶级中一切有才之士,对他们加以笼络利用,使曹操集团中出现了“猛将如云,谋臣如雨”的盛况。
曹操依靠这些人最终统一了北方。
李则纲在其遗作《曹操的翻案与定案》(《江淮论坛》1981年第2期)中认为,曹操并没有真正唯才是举,破格用人。
在曹操手下的人,顺他则生,逆他则死。
曹操本人就曾杀死了许多有才之士。
特别是他称为“吾之子房”的荀彧也因持有不同意见而被逼死。
许多号称才智之士,有功于他,也因一言见疑而被他所残杀。
他还设立“校事”特务组织,刺探吏民情事,任情诬陷、杀害士人。
五、曹操是否为杰出的军事家 钟文在《军事家曹操》(《文史知识》1981年第6期)一文中认为,曹操是“亡国时第一流的军事家”。
曹操一生戎马生涯,东征西讨,荡平天下,克成洪业,不仅在政治上统一了北方,而且在军事上也取得了赫赫战绩,他曾先后消灭了吕布、袁术、韩遂、袁绍等军阀割据势力。
他还为《孙子兵法》作注,发挥或补充了其中的一些作战指挥原则。
他善于运用理论指导实践,取得了很多胜利。
赤壁之战的失败主要在于他的骄傲自满。
他在军事上取得的重大成就应给予肯定。
吴荣政《关于曹操军事才能的评价问题》(《湘潭大学学报》1985年第1期)认为,曹操在军事上有一定的才能、但并没有杰出的军事天才,称不上是一个大军事家。
曹操在一般战争中,不仅有投降、逃跑的打算,而且有多次冒险的表现。
由曹操指挥的对统一全局真正起决定作用的战争,如官渡之战,赤壁之战,汉中之战等等,只有官渡之战获得胜利,其余二役都以失败告终。
官渡之战中,曹操表现了一定的军事才能,但他获胜的最主要原因,并不是由于他的军事天才,而是袁绍内部产生了致命的弱点。
他注释《孙子兵法》虽有贡献,却不能以理论指导实践。
李则纲也认为,曹操只能称得上一般的军事家,而不是杰出的军事家。
他固然打了不少胜仗,但也吃了不少败仗。
他所以能够统一中国,并非完全是由于他的军事上的胜利,给他有利的重要条件,还和迁主刘协,建都许昌,挟天子以令诸侯有关。
六、曹操与建安文学 刘知渐在《评郭沫若同志的<替曹操翻案>》以及后来发表的《建安文学编年史》(《重庆师院学报》)1984年第1期)二文中认为,曹操的作品“糟粕多于精华”,“曹操对建安文学的消极作用是多于积极作用的”。
他指出,建安七子早在没有依附曹操以前,就已成名,并非曹操培养了他们。
相反,曹操对文人的网罗,使得建安七子培养和影响了曹丕、曹植的写作;同时也给他们的写作带来了一些不利的影响,使他们脱离实际,远离生活,只能写出一些歌功颂德的作品了。
李则纲也认为,不应该把曹操对建安文学的作用估计过高。
当时的建安文学集团对民生疾苦等并未有多大补益。
曹操虽然在他的诗中描绘了一些人民的痛苦,但他本身就是造成人民痛苦的根源。
他对他所笼络的文人也多有残杀,如孔融就因讥讽他而被杀。
胡世厚等在《曹操与建安文学——兼与刘知渐同志商榷》(《重庆师院学报》1984年第1期)一文中不同意刘知渐的观点。
他们认为,曹操是个杰出的诗人和作家,他在我国文学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他推动了建安文学的积极发展。
曹操注重真才实学,轻视儒家仁孝道德,提倡活跃思想,使文学脱离经学而得到发展。
他十分重视文学,延揽和招集了大批文人团结在他周周,并鼓励他们创作。
他自己的诗风和文风对“建安风骨”的形成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此外,他对乐府诗歌的改造也作出了贡献。
七、曹操的思想 漆泽邦认为,曹操的思想是懦法杂用,二者结合。
他采用法家思想,一是为了消灭割据,统一全国;二是为了加强对农民阶级的镇压以巩固地主阶级专政。
他十分推崇儒术。
北方统一后,他下令兴办学校,传播儒家思想,他的儒法并用思想是两汉以来封建统治者采用的传统手段。
柳轩《从曹操的诗文看他的政治思想》(《重庆师院学报》1984年第1期)认为曹操的思想以儒家为主。
他为父报仇,屠杀徐州人民,是他尽“孝”的表现。
他不是法家,因为他不可能象法家那样废除宗法制度,反对儒家的“亲亲”观点。
不管在教育思想上,还是人才问题上,他都以儒家思想为标准。
吴其昌在《曹操思想浅谈》(《北方论丛》1985年第1期)一文中认为,曹操思想中包括儒、法、道、兵、名等各家思想,他是杂家的代表人物。
曹操在运用这些思想时,能够根据不同的形势变化,把它们区分为主次两个方面。
在他的思想中,有着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深刻矛盾。
这应该从他的阶级和历史的局限中去解释。
(刘安志)
关于,以微笑面对失败演讲稿
任何一个成功者都回被人们看做是会做事的的人,人们情不自禁地将羡慕的眼光投向他们。
可是,你是否想到,几乎他们中的每一个人都经历过失败考验。
爱迪生为了研究,失败过无数次;居里夫人为了“镭”,遭受过许多挫折袁隆平为了“杂交水稻”经受了难以想象的打击。
然而,他们挺过来了,他们微笑着面对,微笑着成功。
所以,如果一个人有着巨大的心理承受能力,他就有了成功的首要条件。
我们努力了,总是想拥抱成功。
可是,如果失败了呢
申雪.赵宏博着两个中国人的名字在爱好花样滑冰的美国都是家喻户晓的,然而,,就在几年前,他们遭遇过惨败。
那是一次世界级的比赛,在一次抛出转体四周的动作中,申雪重重的摔在了冰面上,金牌与他们擦肩而过。
但是,他们并没气馁,微笑着接受了一切。
终于,在2003年世界花样滑冰锦标赛上,他们成功了。
在华盛顿体育馆中,全场观众起立,掌声为他们响起。
讲到这儿,我想起了唐代诗人杜牧的一首诗:“胜败兵家事不期,包羞忍辱是男儿。
江东弟子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
” 人生像一杯茶,不会苦一辈子。
但,总得苦一阵子。
珍妮是个不幸的人,至少她认为是这样。
因为,在两个月中,他经历了家庭的变故及父亲的去世。
感恩节到了,虽然情绪十分低落,但,还是忍不住去了花店。
在了解了她的遭遇后,花店老板向她推荐了“荆棘花”,这种花很特别,是玫瑰剪掉了花,所剩下枝干。
花店老板说:“人不能乞求一帆风顺,苦难也是上帝送给你的财富,同样的,要感恩
” 微笑着面对失败,不要抱怨生活给予你太多磨难,不要抱怨学习给予你太多曲折。
大海如果失去巨浪的翻滚就会失去雄浑,沙漠如果失去飞沙的狂舞就回失去壮观。
人生如果只求两点一线一帆风顺,生命也就失去了存在的魅力。
同学们,其实再平的路上也会有几块石头。
遭遇挫折是我们每个人成长历程必经的一站,既然我们无法逃避它,就让我们勇敢地面对它吧
求《奇特的自然景观》 演讲稿
林肯竞选总统的演讲稿? 合众国的同胞们:1861年3月4日按照一个和我们的政府一样古老的习惯,我现在来到诸位的面前,简单地讲几句话,并在你们的面前,遵照合众国宪法规定一个总统在他“到职视事之前”必须宣誓的仪式,在大家面前宣誓。
我认为没有必要在这里来讨论并不特别令人忧虑和不安的行政方面的问题。
在南方各州人民中似乎存在着一种恐惧心理。
他们认为,随着共和党政府的执政,他们的财产,他们的和平生活和人身安全都将遭到危险。
这种恐惧是从来没有任何事实根据的。
说实在的,大量相反的证据倒是一直存在,并随时可以供他们检查的。
那种证据几乎在现在对你们讲话的这个人公开发表的每一篇演说中都能找到。
这里我只想引用其中的一篇,在那篇演说中我曾说,“我完全无意,对已经存在奴隶制的各州的这一制度,进行直接或间接的干涉。
我深信我根本没有合法权利那样做,而且我无此意图。
”那些提名我并选举我的人都完全知道,我曾明确这么讲过,并且还讲过许多类似的话,而且从来也没有收回过我已讲过的这些话。
不仅如此,他们还在纲领中,写进了对他们和对我来说,都具有法律效力的一项清楚明白、不容含糊的决议让我接受。
这里我来对大家谈谈这一决议:“决议,保持各州的各种权利不受侵犯,特别是各州完全凭自己的决断来安排和控制本州内部各种制度的权利不受侵犯,乃是我们的政治结构赖以完善和得以持久的权力均衡的至为重要的因素;我们谴责使用武装力量非法入侵任何一个州或准州的土地,这种入侵不论使用什么借口,都是最严重的罪行。
”我现在重申这些观点:而在这样做的时候,我只想提请公众注意,最能对这一点提出确切证据的那就是全国任何一个地方的财产、和平生活和人身安全决不会在任何情况下,由于即将上任的政府而遭到危险。
这里我还要补充说,各州只要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合法地提出保护要求,政府便一定会乐于给予保护,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一一而且对任何一个地方都一视同仁。
有一个争论得很多的问题是,关于逃避服务或引渡从劳役中逃走的人的问题。
我现在要宣读的条文,也和任何有关其它问题的条款一样,明明白白写在宪法之中:“凡根据一个州的法律应在该州于服务或从事劳役的人,如逃到另一州,一律不得按照这一州的法律或条例,使其解除该项服务或劳役,而必,须按照有权享有该项服务或劳役当事人的要求,将其引渡。
”毫无疑问,按照制订这一条款的人的意图,此项规定实际指的就是,对我们所说的逃亡奴隶有权索回;而法律制订人的这一意图实际已成为法律。
国会的所有议员都曾宣誓遵守宪法中的一切条款——对这一条和其它各条并无两样。
因此,关于适合这一条款规定的奴隶应“将其引渡”这一点,他们的誓言是完全一致的。
那么现在如果他们心平气和地作一番努力,他们难道不能以几乎同样完全一致的誓言,制订一项法律,以使他们的共同誓言得以实施吗?究竟这一条款应该由国家当局,还是由州当局来执行,大家的意见还不完全一致;但可以肯定地说,这种分歧并不是什么十分重要的问题。
只要奴隶能被交还,那究竟由哪一个当局来交还,对奴隶或对别的人来说,没有什么关系。
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也决不会因为应以何种方式来实。
现他的誓言这样一个无关紧要的争执,他便会认为完全可以不遵守自己的誓言吧?另外,在任何有关这一问题的法律中,应不应该把文明和人道法学中关于自由的各项保证都写上,以防止在任何情况下使一个自由人被作为奴隶交出吗?同时,宪法中还有一条规定,明确保证“每一州的公民都享有其它各州公民所享有公民的一切特权和豁免权”,我们用法律保证使这一条文得以执行,那不是更好吗?我今天在这里正式宣誓,思想上决无任何保留,也决无意以任何过于挑剔的标准来解释宪法或法律条文。
我现在虽不打算详细指出国会的哪些法令必须要遵照执行;但我建议,我们大家,不论以个人身份还是以公职人员的身份,为了有更多的安全,我们最好服从并遵守现在还没有废除的一切法令,而不要轻易相信可以指之为不合宪法,便可以逃脱罪责,而对它们公然违反。
自从第一任总统根据国家宪法宣誓就职以来,七十二年已经过去了。
在这期间,十五位十分杰出的公民相继主持过政府的行政部门。
他们引导着它度过了许多艰难险阻;一般都获得极大的成功。
然而,尽管有这么多可供参考的先例,我现在将在宪法所规定的短短四年任期中来担任这同一任务,却.面临着巨大的非同一般的困难。
在此以前,分裂联邦只是受到了威胁,而现在却是已出现力图分裂它的可怕行动了。
从一般法律和我们的宪法来仔细考虑,我坚信,我们各州组成的联邦是永久性的。
在一切国民政府的根本****中永久性这一点,虽不一定写明,却是不言而喻的。
我们完全可以肯定说,没有一个名副其实的政府会在自己的根本法中定出一条,规定自己完结的期限。
继续执行我国宪法所明文规定的各项条文,联邦便将永远存在下去——除了采取并未见之于宪法的行动,谁也不可能毁灭掉联邦。
还有,就算合众国并不是个名副其实的政府,而只是依靠契约成立的一个各州的联合体,那既有契约的约束,若非参加这一契约的各方一致同意,我们能说取消就把它取消吗?参加订立契约的一方可以违约,或者说毁约;但如果合法地取消这一契约,岂能不需要大家一致同意吗?从这些总原则出发,我们发现,从法学观点来看,联邦具有永久性质的提法,是为联邦自身的历史所证实的。
联邦本身比宪法更为早得多。
事实上,它是由1774年,签订的《联合条款》建立的。
到1776年的《独立宣言》才使它进一步成熟和延续下来。
然后,通过1778年的“邦联条款”使它更臻成熟,当时参加的十三个州便已明确保证要使邦联永久存在下去。
最后,到1787年制订的宪法公开宣布的目的之一,便是“组建一个更为完美的联邦”。
但是,如果任何一个州,或几个州也可以合法地把联邦给取消掉,加这个联邦可是比它在宪法制订以前还更不完美了,因为它已失去了它的一个至关重要因素——永久性。
从这些观点我们可以认定,任何一个州,都不可能仅凭自己动议,便能合法地退出联邦——而任何以此为目的的决议和法令在法律上都是无效的;至于任何一州或几州的反对合众国当局的暴力行为,都可以依据具体情况视为叛乱或革命行为。
因此我认为,从宪法和法律的角度来看,联邦是不容分裂的;我也将竭尽全力,按照宪法明确赋于我的责任,坚决负责让联邦的一切法令在所有各州得以贯彻执行。
这样做,我认为只是履行我应负的简单职责;只要是可行的,我就一定要履行它,除非我的合法的主人美国人民,收回赋予我的不可缺少的工具,或行使他们的权威,命令我采取相反的行动。
我相信我这话决不会被看成是一种恫吓,而只会被看作实现联邦已公开宣布的目的,它必将按照宪法保卫和维持它自己的存在。
要做到这一点并不需要流血或使用暴力,除非有人把它强。
加于国家当局,否则便决不会发生那种情况。
赋予我的权力将被用来保持、占有和掌管属于政府的一切财产和土地。
征收各种税款和关税;但除开为了这些目的确有必要这外,决不会有什么入侵问题——决不会在任何地方对人民,或在人民之间使用武力。
任何内地,即使对联邦政府的敌对情绪已十分严重和普遍,以致妨害有能力的当地公民执行联邦职务的时候,政府也决不会强制派进令人厌恶的外来人去担任这些职务。
尽管按严格的法律规定,政府有权强制履行这些职责,但一定要那样做,必然非常使人不愉快,也几乎不切实际,所以我认为最好还是暂时先把这些职责放一放。
邮政,除非遭到拒收,仍将在联邦全境运作。
在可能的情况下,一定要让各地人民,都享有完善的安全感,这十分有利于冷静思索和反思。
我在这里所讲的这些方针必将奉行,除非当前事态和实际经验表明修改或改变方针是合适的。
对任何一个事件和紧急问题,我一定会根据当时出现的具体形势谨慎从事,期望以和平手段解决国内纠纷,力图恢复兄弟爱手足情。
至于说某些地方总有些人不顾一切一心想破坏联邦,并不惜以任何借口图谋不轨,我不打算肯定或否定;如果确有这样一些人,我不必要再对他们讲什么。
但对那些真正热爱联邦的人,我不可以讲几句吗?在我们着手研究如此严重的一件事情之前,那就是要把我们的国家组织连同它的一切利益,一切记忆和一切希望全给消灭掉,难道明智的做法不是先仔细研究一下那样做究竟是为了什么?当事实上极有可能你企图逃避的祸害并不存在的时候,你还会不顾一切采取那种贻害无穷的步骤吗?或者你要逃避的灾祸虽确实存在,而在你逃往的地方却有更大的灾祸在等着你;那你会往那里逃吗?你会冒险犯下如此可怕的一个错误吗?大家都说,如果宪法中所规定的一切权利都确实得到执行,那他也就会留在联邦里。
那么,真有什么如宪法申明文规定的权利被否定了吗?我想没有。
很幸运,人的头脑是这样构造出来的,没有一个党敢于如此冒天下之大不韪。
如果可能,请你们讲出哪怕是一个例子来,说明有什么宪法中明文规定的条款是没有得到执行的。
如果多数派完全靠人数上的优势,剥夺掉少数派宪法上明文规定的权利,这件事从道义的角度来看,也许可以说革命是正当的——如果被剥夺的是极为重要的权利,那革命就肯定无疑是合理行动。
但我们的情况却并非如此。
少数派和个人的一切重要权利,在宪法中,通过肯定和否定、保证和禁令;都一一向他们作了明确保证,以致关于这类问题,从来也没有引起过争论。
但是,在制订基本法时却不可能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任何问题,都一一写下可以立即加以应用的条文。
再高明的预见也不可能料定未来的一切,任何长度适当的文件也不可能包容下针对一切可能发生的问题的条文。
逃避劳役的人到底应该由联邦政府交还还是由州政府交还呢?宪法上没有具体规定。
国会可以在准州禁止奴隶制吗?宪法没有具体规定。
国会必须保护准州的奴隶制吗?宪法也没有具体规定。
从这类问题中引出了我们对宪法问题的争端,并因这类问题使我们分成了多数派和少数派。
如果少数派不肯默认,多数派便必须默认,否则政府便只好停止工作了。
再没有任何别的路可走;要让政府继续行使职权,便必须要这一方或那一方默认。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个少数派宁可脱离也决不默认,那他们也就开创将来必会使他们分裂和毁灭的先例;因为,当多数派拒绝接受这样一个少数派的控制的时候,他们中的少数派便必会从他们之中再脱离出去。
比如说,一个新的联盟的任何一部分,在一两年之后,为什么就不会像现在的联邦中的一些部分坚决要脱离出去一样,执意要从从那个新联盟中脱离出去。
所有怀着分裂联邦思想的人现在都正接受着分裂思想的教育。
难道要组成一个新联邦的州,它们的利益竟会是那样完全一致,它们只会有和谐,而不会再出现脱离行动吗?非常清楚,脱离的中心思想实质就是无政府主义。
一个受着宪法的检查和限制的约束,总是随着大众意见和情绪的慎重变化而及时改变的多数派,是自由人民的唯一真正的统治者。
谁要想排斥他们,便必然走向无政府主义或专制主义。
完全一致是根本不可能的;把少数派的统治作为一种长期安排是完全不能接受的,所以,一旦排斥了多数原则,剩下的便只有某种形式的无政府主义或某专制主义了。
我没有忘记某些人的说法,认为宪法问题应该由最高法院来裁决。
我也不否认这种裁决,在任何情况下,对诉讼各万,以及诉讼目的,完全具有约束力,而且在类似的情况中,—应受到政府的一切其它部门高度的尊重和重视。
尽管非常明显,这类裁决在某一特定案例中都很可能会是错误的,然而,这样随之而来的恶果总只限于该特定案件,同时裁决还有机会被驳回,不致成为以后判案的先例,那这种过失比起其它的过失来当然更让人容易忍受。
同时,正直的公民必须承认,如果政府在有关全体人民利害的重大问题的政策,都得由最高法院的裁决,作出决定那一旦对个人之间的一般诉讼作出裁决时,人民便已不再是自己的主人,而达到了将他们的政府交给那个高于一切的法庭的地步了。
我这样说,决无意对法院或法官表示不满。
一件案子按正常程序送到他们面前,对它作出正当裁决,是他们的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别的人硬要把他们的判决用来达到政治目的,那并不是他们的过错。
我国有一部分人相信奴隶制是正确的。
应该扩展,而另一部分人又相信它是错误的,不应该扩展。
这是唯一的实质性的争执,宪法中有关逃亡奴隶的条款,以及制止对外奴隶贸易的法律,在一个人民的道德观念并不支持该法的,社会里,它们的执行情况也许不次于任何一项法律所能达到的程度。
在两种情况下,绝大多数的人都遵守枯燥乏味的法律义务,但又都有少数人不听那一套。
关于这一点,我想,要彻底解决是根本不可能的;如果寸巴两个地区分离。
以后,情况只会更坏。
对外奴隶贸易现在并未能完全加以禁止,最后在一个地区中必将全面恢复;对于逃亡奴隶,在另一个地区,现在送回的只是一部分,将来会完全不肯交出来了。
就自然条件而言,我们是不能分离的。
我们决不能把我们的各个地区相互搬开,也不可能在它们之间修建起一道无法逾越的高墙。
一对夫妻可以离婚,各走各的路,彼此再不见面。
但我们国家的各部分可无法这么办。
它们只能面对面相处,友好也罢。
仇视也罢,他们仍必须彼此交往。
我们维道能有任何办法使得这种交往在分离之后,比分离:之前更为有利,更为令,人满意吗?难道在外人之间订立条约,比在朋友之间制订法律还更为容易吗?难道在外人之间履行条约,比在朋友之间按法律办事还更忠实吗?就算你们决定。
诉诸战争,你们,总不能永远打下去吧;最后当两败俱伤而双方都一无所获时,你们停止战斗,那时依照什么条件相互交往,这同一个老问题仍会照样摆在你们面前了。
这个国家,连同它的各种机构,都属于居住在这里的人民。
任何时候,他们对现存政府感到厌倦了,他们可以行使他们的宪法权利,改革这个政府,或者行使他们的革命权利解散它或者推翻它。
我当然知道,现在就有许多尊贵的、爱国的公民极于想修订我们的宪法。
尽管我自己不会那么建议,我却也完全承认他们在这个问题上的合法权利,承认他们可以按照宪法所规定的两种方式中的任何一种来行使这种权利;而且,在目前情况下,我不但不反对,而倒是赞成给人民一个公正的机会让他们去行动。
我还不禁要补充一点,在我看来,采取举行会议的方式似乎更好一些,这样可以使修订方案完全由人民自己提出,而不是只让他们去接受或拒绝一些并非特别为此目的而选出的一些人提出的方案,因为也可能那些方案恰恰并不是他们愿意接受或拒绝的。
我了解到现在已有人提出一项宪法修正案——这修正案我并没有看到,但在国会中已经通过了,大意说,联邦政府将永远不再干涉各州内部制度,包括那些应服劳役者的问题。
为了使我讲的话不致被误解,我现在改变我不谈具体修正案的原来的打算,明确声明,这样一个条款,既然现在可能列入宪法,我不反对使它成为明确而不可改动的条文。
合众国总统的一切权威都来之于人民,人民并没有授于他规定条件让各州脱离出去的权力。
人民自己如果要那样干,那自然也是可以的;可是现在的行政当局不能这样做。
他的职责,是按照他接任时的样子管理这个政府,然后,毫无损伤地再移交给他的继任者。
我们为什么不能耐心地坚决相信人民的最终的公道呢?难道在整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更好的,或与之相等的希望吗?在我们今天的分歧中,难道双方不都是认为自己正确吗?如果万国的全能统治者,以他的永恒的真理和公正,站在你们北方一边,或你们南方一边,那么,依照美国人民这一伟****官的判决,真理和公正必将胜利。
按照目前我们生活其下的现政府的构架,我国人民十分明智;授于他们的公仆的胡作非为的权力是微乎其微的;而且同样还十分明智地规定,即使那点微乎其微的权力,经过很短一段时间后,就必须收回到他们自己手中。
由于人民保持他们的纯正和警惕,任何行政当局,在短短的四年之中,也不可能用极其恶劣或愚蠢的行为对这个政府造成严重的损害。
我的同胞们,请大家对这整个问题平心静气地好好想一想,真正有价值的东西是不会因从容从事而丧失的。
如果有个什么目标使你迫不及待地要取得它,你采取的步骤是在审慎考虑的情况下不会采取的,那个目标的确可能会由于你的从容不迫而达不到;但一个真正好的自标是不会因为从容从事而失去的。
你们中现在感到不满的人,仍然必须遵守原封未动的老宪法,新个敏感的问题上,仍然有根据宪法制订的法律;而对此二者,新政府即使想要加以改变,它自身也立即无此权力。
即使承认你们那些心怀不满的人在这一争执中站在正确的一边,那也丝毫没有正当的理由要采取贸然行动。
明智、爱国主义、基督教精神,以及对从未抛弃过这片得天独厚的土地的上帝的依赖,仍然完全能够以最理想的方式来解决我们当前的一切困难。
决定内战这个重大问题的是你们,我的心怀不满的同胞们,而并非决定于我。
政府决不会攻击你们。
只要你们自己不当侵略者,就不会发生冲突。
你们并没有对天发誓必须毁灭这个政府,而我却曾无比庄严地宣誓,一定要“保持、保护和保卫”这个政府。
我真不想就此结束我的讲话,我们不是敌人,而是朋友。
我们决不能成为敌人。
尽管目前的情绪有些紧张,但决不能容许它使我们之间的亲密情感纽带破裂。
回忆的神秘琴弦,在整个这片辽阔的土地上,从每一个战场,每一个爱国志士的坟墓,延伸到每一颗跳动的心和每一个家庭,它有一天会被我们的良知所触动,再次奏出联邦合唱曲。
为什么说演讲需要精彩的开头
无论何种演讲,开头总是关键。
一般讲,在演讲开始后的几十秒钟内,听众通常会决定是否接受你的演讲,即要不要认真听你讲下去。
有趣的是,我们准备演讲从来不是从开头人手,而是先确立演讲的目的,然后围绕目的收集材料,并将材料加以组织整理,最后要做的才是着手准备开头。
因为只有这样。
才能更好地选择正确而恰当的开头方式。
1.吸引听众注意演讲开头成败的关键在于能否吸引并集中听众的注意力。
演讲时获取听众注意力的方式随题材、听众和场景的不同而改变,一般可以运用事例、逸闻、经历、反诘、引言、幽默等手段达此目的。
麦克米兰石油公司副总裁迈克斯.艾萨克松在一次演讲的开头便运用了引言和反诘的方法来吸引听众:“我们都知道,演讲是件很难的事。
但是请听听丹尼尔。
韦伯斯特是怎么说的吧:‘如果有人要拿走我所有的财富而只剩下一样,那么我会选择口才,因为有了它我不久便可以拥有其他一切财富。
’那么,为什么许多有才华的人偏偏害怕演讲呢
”2.激发听众兴趣从本质上说,听众是很自私的,他们只是在感到能从演讲中有所收获时才专心去听演讲。
演讲的开头应当回答听众心中的“我为什么要听”这一问题。
在对美国会计协会罗切斯特分会的一次演讲申,演讲顾问唐纳德·罗杰斯通过表达他对听众需要的关心而激发起了他们的兴趣:“我今晚要演讲的题目是‘信息的透露’。
确定这个题目之前。
我先是查阅了本地的会计年鉴分册和全国会计协会的学术专刊,然后又询问了我的同事亚历克斯。
莱文斯顿和戴夫.汉森:‘今晚来听演讲的人都有哪些
他们希望我讲什么
’他们告诉我在座的各位都是些很热心的人,希望我的演讲有趣而富有启发性。
“因此,我将告诉大家一些有用的知识,我也同时希望我的演讲简明扼要,并留给大家一定的提问时间。
”3.提供背景知识演讲时,大多数情况下,演讲者都是某项领域的专家或权威。
因此,如果听众对演讲的主题不熟悉或是知之甚少,那么很有必要在开头部分对听众讲述与主题有关的背景知识,它们不仅是听众理解演讲所必需的。
而且还可以体现出主题的重要性。
美国空军少将鲁弗斯·L·比拉普斯在夏努特空军基地的一次宴会上作演讲时,就对“黑人遗产周”的有关背景知识及其对美国空军的重要性作了介绍:“我很高兴来到此地,同时我也很感谢应邀和在座各位讨论有关美国黑人问题。
为保持和增进民族间的理解,美国各大州又开始纪念‘黑人遗产周’。
在夏努特空军基地,我们庆祝它A可以对美国空军进行完整无缺的教育。
“我们民族的主旋律是:‘黑人历史。
未来的火炬’。
“这个已成为美国人民生活一部分的纪念活动,是弗吉尼亚州纽坎顿市卡特·G·伍德森最先提出并计划的,他现在被誉为美国‘黑人历史之父’。
伍德森先生于1915年成立了‘美国黑人生活和历史协会’。
后来,他又于1926年发起了‘黑人遗产周’纪念活动……”4.解释关键术语如果演讲的成功与否取决于听众能否理解演讲中的某些术语或概念,那么在演讲开头时对关键术语加以解释就显得格外重要了。
一位公司副总裁在就记者招待会的用途发表演讲时,就很好地运用了这一技巧:“公共关系,简单地说,就是指‘与公众的关系’,即任何涉及到公司或个人的关系。
它的主要目的就是有效地利用媒体——最常见的是书面形式——为公司谋取最佳印象或形象。
”5.说明演讲目的在大多数情况下,演讲的开头应揭示出演讲的目的。
如果做不到这一点。
那么听众要么会对演讲失去兴趣,要么会误解演讲的目的,或者甚至于会怀疑演讲者的动机。
美国快递公司主席詹姆斯·鲁宾逊三世在短短的15秒钟内便把他的演讲目的陈述给听众:“女士们,先生们,早上好。
谢谢大家给予我这个露面机会。
美国广告联盟是关国传播工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当前,美国传播工业还面临许多问题,而重担则落在大家的肩上。
我今天演讲的目的便是就这些问题及它们呈现出的挑战谈谈我的看法。
”6.阐述演讲结构演讲时,应当利用开头部分对演讲内容加以概述,让听众了解演讲的中心思想和结构。
特别是当演讲的主题很复杂,或是专业性较强,或是需要论证几个观点时,这样做就更能使演讲显得清楚而易于理解。
汉诺威信托制造公司的主席及总裁约翰·F·麦克基里卡迪在一次演讲的开头中就很明了地陈述了他演讲的结构及范围:“女士们,先生们,晚上好。
我很荣幸应科里曼主任的邀请来参加这个在我国很有权威的商业论坛——在见解上它可以与底特律和纽约的经济俱乐部相提并论。
“首先,我将对最近的国A经济形势加以展望。
我认为它并非人们有时所想象的那样严峻。
“其次,我将谈谈近期欧佩克的经济增长对国际的经济增长的影响——对包括我们自己在A的许多国家来说是件痛苦的事,但又是完全有办法应付的。
“再次,我将对总统的能源建议作几点评论,我认为它既令人鼓舞,又令人失望。
“最后,我将就演讲逐渐成为一种时尚和必要的现象以及美国的现状谈一点个人看法……”7.争取听众信任有时候,听众可能会对演讲者的动机产生疑问,或是与演讲者持相反的观点。
在诸如此类的场合——特别是想改变听众的观点或行为时——要使演讲成功就需要建立或是提高听众对演讲者的信任感。
杰弗里和彼得森两位专家针对这个问题提出了下面几条建议:(1)承认分歧的存在,但是着重强调共同的观点和目标;(2)对那些连演讲还没有听就对演讲者的名声和所作所为进行攻击的行为加以驳斥;(3)否认演讲的动机是自私和个人的;(4)唤起听众的公道意识,让他们仔细地去听演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