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敢为人先,追求卓越”为主题,写一篇2000字的演讲稿,以社区居委会党委书记的名义写
我是第三次去武汉了,这三次武汉之行都是为了弟弟买房的事情,但是武汉每次留给我的印象却迥然不同。
弟弟在法国求学,最近要回国工作,急于在某个城市落脚,迫切需要一个住处,近两年时常和我商量相关的问题。
家在北方的我主张弟弟留在首都这样的大城市,发展工作的同时也为了拉近亲情。
可是弟弟却决定去南方一所高校任教,选来选去最终选定了武汉,这一决定遭到了全家人的反对。
我知道弟弟的拗脾气终究是拉不回来的。
去武汉之前,只记得武汉是九省通衢,龟蛇锁大江,历史课本中还讲到武昌起义,仅仅这些。
我去过不少大城市,却从未去过武汉,更不理解弟弟为何选择武汉。
为了给弟弟买房子,才开启了我的武汉之旅。
第一次去武汉是和弟弟一块儿去的,恰好利用他春节回国的假期,兄弟两人同行,整整坐了一晚的火车,一路上晃晃悠悠,把我这个本来就不坚定的心,动摇了许多。
第二天上午,终于到了武汉,映入眼帘的是铁路两旁的各种旧楼,楼外晾晒着许多衣服,只是天气比北方暖和许多,一派郁郁葱葱的景色。
三天的时间,两人看房子的同时,顺便游览了黄鹤楼。
由于心情不怎么好,便没有感觉到武汉的美。
在黄鹤楼公园,兄弟两人进行了一场小型辩论会,想着以后弟弟回国,兄弟两人仍是相距千里之遥,见上一面,喝杯小酒,却要坐上一晚的火车,心头真不是个滋味。
晚上住宿的宾馆位于一座小山后面,打开窗一看,阴森的一片树林,心中更是增添了无限忧虑。
第二次去武汉,时隔半年多的时间。
弟弟的决心更加坚定了,电话中多次提到,“工作已经签约,别无选择,无论如何都要在武汉定居”。
买房的任务最终落到了我的头上,为了给弟弟挑选一套合适的新房,自然要把选定的区域了解一番,这让我更加了解了武汉。
武汉位于长江和其最大的支流汉江交汇处,自古商贾云集,融通天下,特别是近代的武昌起义,终结帝制,神州巨变。
武汉还是一座人才荟萃的城市,高校云集,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更是武汉准确的城市定位。
买房的同时,逐步明白了弟弟选择武汉的原因。
弟弟从小好强,事事争先,对待功课更不示弱。
从小学到初中,再到高中,一步一个台阶,用十年寒窗苦读,换来了一朝功名,高考结束后他本能选择一所沿海城市的大学,却偏偏选择了西北条件艰苦的学校。
大学期间从普通班晋升到基地班,再保送到北京进修,继而一路艰辛,远赴国外深造。
我虽然年长弟弟几岁,却从他身上学到了许多。
最近这次去武汉,是为了交房的事情。
本来一人足矣,我却执意要带上妈妈、妻子和女儿前往。
想让她们一同感受武汉的博大、进取,进而理解弟弟的执着、坚韧。
一路上火车仍是晃晃荡荡,却并未改变我对武汉的认同感。
东湖的幽静、揽胜,汉街的现代、完美,长江的大气、磅礴,我拉着妈妈的手走上武汉长江大桥,回首间,妻子和女儿正在看黄鹤楼,斜阳下,家人露出了会意的微笑。
坐在武汉的轻轨上,想想第一次和弟弟在黄鹤楼旁的辩论,想想这短暂的半生,长叹如梦。
偶然间,我看到了窗外的一句标语——“敢为人先,追求卓越”,这是武汉的灵魂和追求,不正是弟弟多年来努力拼搏的写照吗
求一篇社区居委会面试演讲稿
简单不要太夸张
祖国在我心中祖国是哺们的母亲,是所有命的摇篮,我们应该因为自己个中国人而感到骄傲。
因此,我们要时常对自己说:“我是中国人,我为此而感到骄傲
”我坚信只有心系祖国,才会健康成长
我们要想心系祖国就一定要确立一个远大的志向,树立和培育正确的理想信念,对自己的未来充满希望,要立志为自己的未来而努力奋斗,把祖国建设成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国家。
因此,我们要珍惜和抓紧童年的每一秒,抓紧锻炼身体培养高尚道德,掌握丰富知识,把自己的学习、成中长同国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同祖国的繁荣富强紧密联系在一起,为祖国建设振兴中华时刻做好准备。
同学们,爱国是一种坚定的民族精神,更是一种振兴中华的责任感。
我们青少年要用这种强大的精神力量去描绘祖国未来的宏图,将一片丹心献给祖国。
祖国在我心中,祖国在你心中,祖国在我们中华儿女的心中,让我们一起向着“心系祖国,健康成长”的目标前进吧
求《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20周年演讲稿。
2010年1月1日是七届全国人大常委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中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简称《城市居委会组织法》)颁布实施二十周年纪念日。
(一)积极开展居民自治,推进城市基层民主。
扩大基层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作。
《居委会组织法》指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要“加强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由城市居民群众依法办理群众自己的事情,促进城市基层社会主义民主和城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
民主选举是搞好居委会工作,体现居委会自治性质,推进基层民主的基础性工作。
(二)强化基础,抓好组织和队伍建设。
《实施办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廉洁奉公,办事公道,热情为居民服务”。
一个坚强有力的组织和一支高素质的队伍是做好居委会工作的前提。
(三)加大投入,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办公用房是居委会开展工作的阵地。
《居委会组织法》要求,“居民委员会的办公用房,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
(四)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不断完善社区功能。
各地以居委会为依托,以满足居民群众实际需要为目标,建立健全区、街、社区三级服务网络,在原有面向下岗职工、老人、青少年、病残人康复等重点对象的无偿的福利性服务的基础上,开展了低偿的家政服务、求助服务、就业信息服务等,为居民提供了便利,解决了一部分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
当前,我省居委会建设和社区建设工作中遇到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居委会组织法》和《实施办法》的一些条文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如《居委会组织法》和《实施办法》都规定:居委会“一般在100户至700户的范围内设立”。
但是,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原来按户数而不是按照社区要素设立的居委会,其管辖范围过小、资源难以共享等问题逐步显露,已不适应目前城市管理的客观需要。
按照民政部的要求和我省实际,居委会管辖规模在1500户左右是比较合适的。
再如,党的十六大提出了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协调发 展的要求,而《居委会组织法》和《实施办法》关于促进城市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提法也就需要做相应的修改。
二是有的地方从办事处下派工作人员到居委会工作,没有按照《居委会组织法》的要求进行选举,直接由办事处任命,群众有意见。
三是有些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把应由部门完成的工作以行政手段压给居委会,导致居委会行政化倾向严重,影响了自治功能的发挥。
四是由于财政投入不足,社区建设经费没有固定来源,造成这项工作推进缓慢。
《实施办法》规定:“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居民委员会成员的生活补贴费,应当得到保证。
居民委员会所需的工作经费和来源,居民委员会成员的生活补贴的范围、标准和来源,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规定并拨付。
居民委员会成员的生活补贴费,应当随着当地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
”但目前全省不少地方落实得不够好,居委会干部补贴最低的每月只有一百多元,办公经费每月只有几十元,造成居委会干部队伍不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