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一句话经典语录网
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当前位置:一句话经典语录 > 演讲稿 > 胡歌的成功经历演讲稿

胡歌的成功经历演讲稿

时间:2016-06-30 19:27

2016国剧盛典胡歌演讲稿

致亲爱的—胡歌给粉丝的情书亲爱你好。

请我的唐突,在没有经过你允许的下,就这样贸然的写了一封情书给你。

当你听见这封情书的时候,我想你应该是坐在电视机前 看着我。

如果可以的话,请你就这么目不转睛地 注视着我。

因为接下来,我有很多话想说给你听。

虽然我不知道你是来自哪里,有过什么经历,但我知道,我们从未陌生过。

每个人的所见所遇都早有安排,就像此时此刻,我眼神交汇的刹那,便注定了今生你我的缘分。

不知此时你是被幸福围绕着,还是被孤单环伺着,是在期待一场邂逅,还是在等待一次相识。

一直以来,你都在默默地守护着我,在人潮拥挤中,在烈日寒冬里,在每一次跌入谷底,在每一次重回高峰。

陪伴是心灵的触碰,就好像现在,我不用问候一声,也能知道此时此刻,你一定会回应我的呼唤。

你在电视机前,而我在银幕之后,我能想到的,能带给你爱与力量的 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向你倾诉我满腔的衷情。

在这寒冷的冬夜里,我愿陪伴在你的身边,带给你温暖,就像当初你在我身边,不离不弃一样。

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希望在你的眼中,也能看见一个特别的我。

昨天越来越多,而明天越来越少,但幸好有你在我身边。

我想对你说,谢谢亲爱的你,让我在拾荒的路途中找回自己。

谢谢亲爱的你,让我在疲惫不堪的时候能够放松自己。

谢谢亲爱的你,在无边的黑暗中为我点亮前行的路。

亲爱的你知道吗,你是上苍赐予我最宝贵的恩宠。

今夜我只想告诉你,能在人生地十字路口与你相遇,对于我来说是一场不期而至的好运气。

在今后的岁月里,只要能常伴你左右,就不枉我在遇见你之前的那一路奔袭。

谢谢亲爱的你,不离不弃地陪伴在我身边,你辛苦了。

从现在起,换我来守护你。

我是胡歌,感恩有你。

关于名人励志故事演讲稿 3——5分钟 800字左右 一定要是关于名人的励志故事两篇 非常感谢 优秀给分

名人故事 汉武帝即位初年,征召天下贤良方正和有文学才能的人。

各地士人、儒生纷纷上书应聘。

东方朔也给汉武帝上书,上书用了三千片竹简,两个人才扛得起,武帝读了二个月才读完。

在自我推荐书中,他说:“我东方朔少年时就失去了父母,依靠兄嫂的扶养长大成人。

我十三岁才读书,勤学刻苦,三个冬天读的文史书籍已够用了。

十五岁学击剑,十六岁学《诗》,《书》,读了二十二万字。

十九岁学孙吴兵法和战阵的摆布,懂得各种兵器的用法,以及作战时士兵进退的钲鼓。

这方面的书也读了二十二万字,总共四十四万字。

我钦佩子路的豪言。

如今我已二十二岁,身高九尺三寸。

双目炯炯有神,像明亮的珠子,牙齿洁白整齐得像编排的贝壳,勇敢像孟责,敏捷像庆忌,廉俭像鲍叔,信义像尾生。

我就是这样的人,够得上做天子的大臣吧

臣朔冒了死罪,再拜向上奏告。

”武帝读了东方朔自许自夸的推荐书,赞赏他的气概,命令他待诏在公车署中。

  这时候,东方朔虽然得到了武帝的赞赏,但却俸绿不多,也得不到武帝的召见。

过了一段时间,他不满意目前的处境。

一天出游都中,见到一个侏儒,恐吓他道:「你的死期要到了

」那侏儒问他为何,他说:「像你这样矮小的人,活在世上无益,你力不能耕作,也不能做官治理百姓,更不要说拿兵器到前方去作战。

像你这样的人,无益于国家,只是活在世上糟蹋粮食,所以如今皇上一律要杀掉你们。

」侏儒听后大哭起来。

东方朔对他说:「你暂时不要哭,皇上就要来了,他来了你去叩头谢罪。

」一会儿,武帝乘辇经过,侏儒号泣叩首。

武帝问:「为何哭

」侏儒说:「东方朔说皇上对我们这些矮小的人都要杀掉

」武帝问东方朔为什么要如此说。

东方朔回答道:「臣朔活着要说,死了也要说这些话。

那矮子身长只有三尺多,一袋米的俸禄,钱二百四十。

我身高九尺多,却也只拿到一袋米的俸禄,钱二百四十。

那矮子饱得要死,我饿得发慌。

陛下广求人才,您认为我讲的话对的,是个人才,就重用我;不是人才,也就罢退我,不要让我在这里浪费粮食。

」皇上听了哈哈大笑,任命他为待诏金马门,这样见到皇帝的机会就多了些。

  一天,大伏酷暑,武帝下诏官员到宫里来领肉。

等了好久,分肉的官员还未来,东方朔就自己拔出剑割了一大块肉,并对同僚们说:「大伏天,肉容易腐烂,大家快快拿回去吧

」第二天,武帝对东方朔说:「昨天赐肉,你为何不等诏书下来,擅自割肉归家,这是为什么

你要自作批评

」东方朔说:「朔来

朔来

受赐不等诏书下来,为何这样的无礼

拔剑割肉,为何这样勇敢

割得不多,为何如此廉俭

带回家给细君(妻妾),又为何表现得如此的仁爱

」汉武帝听后说:「要你自作批评,倒是表扬起自己了

」又赏赐给他酒一石,肉一百斤。

他都拿回家去孝敬老婆。

  东方朔的这几个小故事告诉我们说:一味的埋头苦干,是很难得到重用的,要懂得适时的推销自己,让别人知道你的优点,这样才能让自己有更加广阔的发挥空间。

关于胡歌的励志作文

我的偶像是那个在仙剑奇侠传里风流倜傥的李逍遥,是在天外飞仙里憨厚的童远,是蒲公英里那失忆的程颢 ,是别爱我里爱着飞扬的徐风,是聊斋之小倩里那对爱情总是报着矢志不愈态度的蔺采辰,是电影第601个电话里想为自己的偶像写歌的那个晓文,我的偶像他演的作品其实并不多,但我认为部部堪称经典之作.在06年8月29日那天,胡歌在上完通告后准备往回赶的路上遭遇了一场另所有喜欢他的人都感到悲痛的事情,那就是那场几乎要把胡歌带离世界的车祸,在那场车祸中庆幸的是胡歌并没有离开,而离开的是胡歌的一位私交很好的朋友.在胡歌清醒后,得知朋友的悲痛离世,痛哭流涕.在胡歌恢复的这段时期,我看了他在自己的博客里写的文章,写的很是感动我啊!因为胡歌他明明就是在苦中作乐,甚为感动的我给他留了言,因为我想告诉他不管他变成什么样胡椒一定会支持他到永远,我不知道别的胡椒怎么样,但我知道我一定会支持胡歌到永远! 有人说胡歌是靠着他的那张帅气的脸才能在演艺圈待下来,可我不这么认为,我喜欢胡歌不是因为他的帅,而是臣服于他的演技,从看他的李逍遥开始,一直到最近还在排的射雕英雄传,我都认为是他在演绎这些个角色,而不是角色在演绎胡歌这个人! 我不知道各位胡椒们记不记得在当代歌坛的06年有一期上面有一张胡歌的照片,那张照片的名字叫做右脸!在那张照片的下方还写了这样一段话他别过左脸看不出表情,向左侧斜着脑袋,也许是不想让泪从右眼的眼角滑落,怕咸咸的眼泪刺的伤口生疼,他的右脸有些忧郁,用冷漠拒绝曾经意气风发的年华,让青春开花结果当时我看完这段话的时候,我的眼泪瞬间就爆发了,看着胡歌那张在这个年纪理应意气风发的脸,如今是这般的憔悴,那张曾经挂满笑容的的脸现在写满了沧桑,这张照片让我着实的心疼一把! 胡歌是我第一次这么喜欢的一个明星,我真的都不知道为什么我会喜欢他,可能有各方面的原因吧!不过现在最重要的是,胡歌能重回演绎界,让那些认为他是靠脸生活的人见识一下我们最伟大的胡猫猫同学的演技,不是靠吹出来的!我真的很喜欢胡歌啊!我很想见他一面啊!知道他现在的生活怎么样,我爱胡歌胜过爱我自己!真的~

这是我在看完鲁豫有约之后的感慨~我真的觉得我喜欢胡歌~剩过喜欢我自己~~~

胡歌车祸复出后访谈节目的经典语录

如果多年以后,如果人们提到我,还是谈论车祸这个事,那对我来说是一种否定,说明我一直都没有其他的成就来转移大家的注意力。

胡歌最好的朋友心疼地说过一句:“这辈子我最大的心愿,是把你的左眼抚平”,没想到胡歌道:“那我那次车祸不是白出了吗

“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演员,踏踏实实的演戏,安安静静的生活”。

胡歌曾经说了这么一句话来形容自己的经历,“老鹰过了四十岁以后,会经历一个特别痛苦的过程,它要把爪子上的老皮咬掉,把自己的嘴敲脱落掉,才会长出新的嘴和爪子。

这样,它的生命还可以再延续,二十年到三十年。

”腾讯娱乐:为什么你会喜欢岩井俊二

胡歌:也是很偶然的一个机会我买了一套他作品的全集,因为以前是看过燕尾蝶和情书。

然后就因为这个关注这个导演买了全集,然后特别全,包括他早期的一些作品,我最喜欢的是《梦旅人》。

很凄美的一部作品,当然也有可能我是在看这部电影的时候,我的一个心态。

它讲的是三个少年,有精神病的少年,他们只能在围墙上生活,围墙外的世界拒绝了他们,围墙内的世界又是他们所不喜欢的,所以他们只能在围墙上,他们的整个过程特别特别的快乐,这种快乐是在围墙内和外都是没有办法找到的。

但是,这个快乐的终点毕竟是毁灭。

腾讯娱乐:为什么不觉得黑天使意味着希望呢

胡歌:毁灭的另外一方面就是解脱。

腾讯娱乐:你想象过世界末日吗

胡歌:这也是一种解脱吧。

我始终认为,在我们三维的世界里面有生命的存在,他只是暂时的,只是一个过程。

你们会看到《星际穿越》以后,就会思考更多,什么是四维空间,什么是五维空间,三维空间和四维、五维空间又有什么关联,人怎么才能到达另外的空间。

其实我觉得人怎么才算是真正的人,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事情。

是你的肉身吗

还是你的灵魂

灵魂和肉身的关系和关联又是什么

其实,我们的灵魂要能够存在于三维空间,必须要借助一个载体,而这个载体就是我们的躯体,这个生命其实只是躯体使用的时间。

当你的躯体终结的时候,你生命枯竭的时候,其实你的灵魂还是存在的。

你的灵活脱离了你的三维空间的载体以后,可能就会去到其他的空间里面。

这个时候会让你摆脱三维空间的束缚。

再回过头来,你再去解释,为什么有时候我们会遇到一些场景,好像是我在梦里遇到的。

有些人就会说,如果人真的是在做梦的时候,他是可以穿越时空的话,那是不是人的未来都是既定的

回到我刚才说的,可能人在熟睡的时候,因为他的整个躯体,肉身是处在一个非常低水平工作的状态,这个时候可能人的意识是会短暂的离开三维的世界,然后去到其他的时空,或者其他平行的世界。

这个时候当他再回来的时候,他会带着浅浅的敌意。

腾讯娱乐:你一直在想这些问题吗

胡歌:我从小就喜欢胡思乱想,我小时候很害怕死。

因为我小时候理解的死就是什么都没有了,什么都不知道了。

那时候会给我非常强烈的恐惧感,就像我来到这个世界之前,我小时候的认知是人死了以后,他的状态就是你有意识之前的状态。

那是一种永恒的没有知觉。

现在我觉得不是这样,可能你的意识还是会有的,只是你没有身体了。

其实这有时候做演员是挺相似的,因为你从这个角色抽离出来,从这个角色的世界到了那一个世界,其实也是一种抽离。

腾讯娱乐:所以你信命吗

胡歌:我信命,我觉得运和命是两回事,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都是带着一个剧本来。

腾讯娱乐:你有审判情节吗

有一天你面对上帝的时候,他问你,我赋予了你这么多东西,外貌、机会、天赋,你都用了吗

胡歌:首先前提是我已经很知足和感恩的,我如果在同龄人里面,我至少衣食无忧,已经很了不起了。

可是,其实在这个过程里面,我也浪费了很多的时间和精力,也有可能是因为物质上的东西来的太容易了。

所以有时候还真的是挺浪费时间的,相对来说也没有那么深刻。

我的审判是来自于我对自己的不断的颠覆。

这和我母亲的教育方式是有关的,因为她是挫折的教育方式,一直是否定否定否定,希望你更好更好更好,所以也养成了我现在一种习惯,一直在否定自己,一直在质疑自己。

腾讯娱乐:是不是老觉得自己被一些小小的成就感给收买了

胡歌:因为总的来说,虽然说我也经历过一些挫折,可是总的来说,我的整个人生还是很顺的,很好的。

这个就会让我……很多来的太容易了之后,就会变得很懒。

但是幸好我还知道要感激,要知足。

但是懒惰可能对我来说是一个最致命的问题。

这应该是我最大的毛病。

腾讯娱乐:你觉得你有要抓紧的事情吗

胡歌:其实我的遗憾并不是来自于所谓我现在的地位还是什么,这个我觉得没有什么遗憾,很多时候跟别人比较是会让自己变得越来越浮躁的。

我觉得人应该是跟自己过去比,跟自己的昨天比。

我的遗憾是觉得,还是活的太肤浅了

哪些大牌企业是老板亲自当代言人

一,阳光大气。

帅哥,美女当然大家都会喜欢。

但是帅气外表大多是天生的,不是个人可以选择的。

无法选择帅气,但是你可以选择阳光,至少不要像一个糟老头一样,整天唉声叹气,闷闷不乐。

任谁也不会喜欢跟一个这样的人在一起。

每天多想一起开心的事情,积极乐观一些。

如果你能做到这一点,就算长的一般,相信身边一定也不缺乏追求者。

这一类人的偶像代表就是陆毅,阳光大男孩,不要说不懂世事的少女,就是中老年妇女也大多是他的粉丝。

二,有品位,衣着得体。

日常的穿衣打扮是最能显现出个人品味的。

能够接受杀马特,非主流的人毕竟是少数,大多数人还是喜欢正常一点的。

何谓正常一点的服饰呢

就是简单化,不要求多奢侈,多么大牌,只是要求简单,穿衣不超过三种颜色,不花哨,搭配合理,衣着风格符合个人身份气质。

相信关于穿衣打扮的网上有很多app知识可以搜索,我就不在这里班门弄斧了。

三,热爱运动。

运动是和个人的身体健康直接挂钩的,热爱运动的人身体都不会太差,相信没有哪个女生会喜欢一个病殃殃的男生,而且就我个人的经历来说,热爱运动的热精神状态不会太差,绝大多是都很阳光乐观。

如果掌握有一门较擅长的运动,那就更不错了,比如篮球,这简直是把妹利器。

三,幽默风趣。

友善的幽默能快速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建立良好的关系,同时也能帮助他人消除尴尬和窘境,也是一种自我调节心理状态的手段。

幽默风趣的人必定是一个有魅力的人。

就拿我的男神胡歌来说吧,可能很多人会说,他们说的话都是助理写好的演讲稿,但是我想说的是另外的一些其他节目呢,临场发挥时的那种机智与幽默难道也是事先可以安排好的么。

所以说别人的成功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奥巴马生平 英文版

奥巴马生平英文版:  Barack Obama was born in Hawaii on August 4, 1961, to Barack Obama, Sr. and Ann Dunham. His parents met while attending the University of Hawaii, where his father was enrolled as a foreign student. His mother was from heartland-of-the-U.S. Kansas, and his father from Kenya. Barack's parents eventually divorced, and after his mother remarried, he lived in Indonesia for a time before returning to Hawaii to live with his grandparents. He later moved to New York, where he graduated from Columbia University in 1983.  True to the values of empathy and service that his mother instilled in him, Barack put law school on hold after college and moved to Chicago, where he became a community organizer with a church-based group that was dedicated to improving living conditions in poor neighborhoods. For example, helping poor people work with service agencies to get their plumbing and heating fixed and to find jobs for unemployed. It was here that he realized it would take changes in our laws and politics to truly improve the lives of the people in these impoverished neighborhoods. A little known but impressive fact is that when Barack applied to Harvard Law School, he did not even indicate his race on his Harvard application.  Barack earned his law degree from Harvard in 1991, where he became the first African-American president of the Harvard Law Review. He then returned to Chicago to practice as a civil rights lawyer and teach constitutional law. His advocacy work led him to run for the Illinois State Senate, where he served for eight years beginning in 1996. While in the Illinois State Senate, Barack served as chairman of the Public Health and Welfare Committee. In 2004, well into his U.S. Senate campaign, Barack wrote and delivered the keynote address at the 2004 Democratic National Convention in Boston, and became a rising star in U.S. politics. A few months later, he was elected to the U.S. Senate with a landslide 70% of the vote. Four months into his senate career, Time magazine named him one of the world's most influential people, calling him one of the most admired politicians in America. Barack formally announced his candidacy for the 2008 presidential election in Springfield, Illinois on February 10, 2007.  Barack is also an accomplished author. His 1995 book, Dreams from My Father, is a memoir of his youth and early career. The book was reprinted in 2004 with a new preface and an annex containing the text of his 2004 Democratic Convention keynote speech. The audio book edition earned Barack the 2006 Grammy Award for Best Spoken Word Album.  In December 2004, Barack signed a contract to write three more books. The first, The Audacity of Hope, was published in October 2006. The book has remained at or near the top of the New York Times Best Seller list since its publication. It was also the theme of his 2004 keynote address. The second book will be a children's book to be co-written with his wife Michelle and their two daughters, with profits going to charity. The content of the third book has yet to be announced.  In August 2008, Barack was nominated by the Democratic party as their candidate to be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Barack selected long-time and well-respected U.S. Senator Joe Biden as his running mate.  And in November 6th,2008,he won the campaign.  奥巴马生平:奥巴马出生于夏威夷。

父亲是肯尼亚一名黑人经济学家,母亲是美国一名白人女教师。

父母在奥巴马两岁的时候分手,在听说父亲1982年在肯尼亚死于车祸前,奥巴马只见过父亲一次,奥巴马跟着母亲和姥姥姥爷长大。

  父亲贝拉克·奥巴马是一名在夏威夷念书的肯尼亚留学生。

母亲安·邓纳姆是一个白人,原本来自肯萨斯州。

当邓纳姆与老奥巴马结婚时,她刚好18岁。

这一段婚姻很短暂,老奥巴马离家前往哈佛大学念经济学的博士学位,就把年轻的妻子和年幼的儿子巴里(那时他才两岁)抛下了,他没有钱带上妻儿同去。

毕业后,他更是带着另一名美国女人露丝回到了肯尼亚,露丝成为他的第三任妻子,因为在家乡他早已娶了一任妻子。

  父亲离开了,奥巴马跟着母亲长大。

邓纳姆后来嫁给了一名印尼石油公司的经理罗罗·素托罗,素托罗由于工作的关系需要去雅加达,于是,邓纳姆带着6岁的奥巴马去了印尼。

奥巴马在印尼度过了四年的童年时光。

  10岁时,母亲与继父离婚,奥巴马回到了夏威夷,大部分的时间他和外祖父外祖母生活在一起。

邓纳姆带着她与素托罗生的女儿玛亚又回到印尼。

当时,邓纳姆生活十分困难,她自己在攻读人类学博士学位,还省吃俭用供儿子读书。

奥巴马老少儿童时期奥巴马一家挤在一个很小的公寓里面。

奥巴马的外祖父换过多份工作,先做过家具推销员,还当过一名很失败的保险经纪。

外祖母在一家银行工作。

但奥巴马竟然进了夏威夷普纳后私立学校,这说明小家伙很会念书,但家里负担不轻。

夏威夷普纳后私立学校是夏威夷乃至全美最优秀的私立学校,具有百年历史,学费昂贵,但凡有点钱财地位的人无论如何都是要把孩子往里塞的。

一旦进去了,父母脸上有光,小孩前程似锦。

  一谈到这件事,邓纳姆总是半带自豪地认为,奥巴马继承了他父亲的智慧,沿着他父亲成功的道路在走。

  在2004年7月,民主党召开全国代表大会,奥巴马被指定在第二天做“基调演讲”。

所谓“基调演讲”,就是民主党人阐述本党的纲领和政策宣言,通常由本党极有前途的政治新星来发表,1988年做“基调演讲”的人就是时任阿肯色州州长的克林顿。

奥巴马不负众望,他亲自撰写演讲稿,并发表了慷慨激昂的演说。

在演说中他提出消除党派分歧和种族分歧、实现“一个美国”的梦想。

  45岁的奥巴马演说极具魅力,灿烂的笑容更虏获许多民众的心。

与过去有意竞选总统的黑人前辈相比,奥巴马是首位在初选前民调获得全国性支持的明日之星,打败2008年民主党总统候选人的热门人选之一的希拉里,成为民主党总统竞选人。

  奥巴马在短短两年多的时间里就已在政坛造成一股旋风,甚至有人把“奥巴马现象”拿来与前总统肯尼迪1960年挟带强大人气进军白宫来相提并论。

  奥巴马编年史  1961年8月4日生于美国夏威夷州檀香山  1983年获哥伦比亚大学文学学士学位;  1991年获哈佛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  1992年结婚,育有二女;  1993-2004,Miner Barnhill &Galland律师事务所律师(伊利诺伊州芝加哥);  1996年,首次当选为伊利诺伊州参议员;  2004年在伊利诺伊州首次当选为国会参议员。

  2008年当选美国第44届总统。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xxxxxxxx.com

Copyright©2020 一句话经典语录 www.yiyyy.com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

心理测试 图片大全 壁纸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