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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意识演讲稿

时间:2016-03-01 14:50

物业管理专业到底属于哪一大类呢

业务知识和能力方面,本专业采取现代远放教育方式,理论践相结合,使学过三年的业余学习,掌握从事物业管理职业所必需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基本职业技能;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相当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具有承担物业管理岗位工作的技能。

具体来说,本专业适合下列岗位群:  1、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2、饭店、商厦、写字楼物业经营管理工作;  3、企事业单位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4、社区规划与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5、房地产开发与营销的具体服务工作。

  在身体素质方面,身体健康,能精力充沛的工作。

  二、修业年限与毕业  三年制专科(三年业余学习),实行完全学分制。

最低毕业学分为76学分,其中必修课52学分,实践环节14学分,选修或限选课不低于10学分。

申请毕业证书学生的全部课程考核成 绩及获得的相应学分在首门注册课程获得学分后8年内有效。

学生通过学习取得规定的毕业 总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即可获得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专科学历毕业证书。

  三、课程设置和教学管理  物业管理专业是根据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物业管理人才的迫切需要,对学生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教育,为实现岗位从业能力而设置的。

专业和专业课程的设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和实用性,注重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强调理论联系实际,强化专业技能训练。

  1、教学计划中课程设置分必修课、选修课和集中实践环节,均要求遵照生电大教学计划执行。

统设必修课程由中央电大统一开设,执行统一的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

省开课程,由中央电大和省电大提供服务;课程的教材、教学管理及考试工作由省电大负责。

  2、各门课程均安排形成性考核,由中央电大和省电大共同组织。

形成性考核成绩计入课程总成绩。

无形成性考核成绩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结业考试。

每门课程的平时作业的成绩在总成绩中所占的比例是:写作课程为15-20%,其他课程不超过20%,具体比例关系由省电大在执行过程中具体安排。

  3、有实验、课程见习、课程实习等实践环节的课程,必须按要求组织学生完成,凡未完成课程实践环节或课程实践环节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4、集中实践环节由专业见习、综合实训、毕业实习和毕业作业四部分构成。

其中,专业见习安排2周,综合实训安排4周,毕业实习安排3周,毕业作业安排5周,重点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专业见习,主要是结合物业管理专业涉及的内容,安排学生到物业管理公司见习,了解物业管理的基本流程,增加感性认识。

综合实训,主要是结合所学专业,安排学生到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有关岗位的上岗综合实训,增强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实际操作能力。

毕业实习,主要是指学生在毕业前,选择一定的实习题目,到物业管理公司具体从事某一方面的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学生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毕业作业主要是考察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中央电大将为学生的毕业作业提供选题范围。

毕业作业安排5周,重点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题目可以多样化,选题要符合教学要求。

集中实践环节由省电大根据中央电大制定的教学大纲组织实施。

集中实践环节不得免修。

本专业应结合毕业作业安排一次社会调查(3周),使学生能联系社会实际,提高工作能力。

  四、教学模式与教学媒体  采用多种现代远程教学技术手段,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学习支持服务。

  文字教材、音像教材、IP课件、CAI课件等为主要教学媒体,文字教材为基本依据。

通过面授辅导、函授辅导、网络教学、BBS、电子信箱、VBI、电话和双向视频系统、电视直播 教学等多种形式提供学习支持服务。

  五、课程说明  (一)必修课  1.理论概论  本课程学分为2分,课内学时36,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是电大各专业的公共基础课。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深刻把握理论的精神 实质,掌握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基本理论问题;把握社会主义的本质和 社会主义建设的规律,增强执行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 性;确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立志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时代的发展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兴起、哲学思想与党的思 想路线、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与党在现阶段的大政方针、对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的贡 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中国走向市场经济的道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战略、中 国现代化建设的国际环境与对外开放战略、社会主义必须建设高度的精神文明、政治体制改 革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一国两制”构想与国家统一战略、科教兴国战略与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关键在于党。

  2.管理学基础  本课程5学分,课内学时90,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是物业管理专业的专业基础课。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可以使学生掌握现代管理的 基本理论、基本方法,确立科学的管理理念,为其进一步学习专业理论课打好必要的基础。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管理学的基本概念、知识、思想;企业管理的基本知识;预测决策 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计划工作的方法与原理;组织工作的原理与方法;领导与控制的基本理 论与方法。

  3.计算机应用基础  本课程4学分,课内学时72,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是物业管理专业的专业基础课,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基本概念和基本操作技能,并兼顾实用软件的使用和计算机应用领域的前沿知识,为学生 熟练使用计算机打下基础。

  课程的主要内容:计算机的产生、发展及其运用,计算机系统组成,计算机安全常识等计算机基本知识;信息处理概述,计算机中数和字符的表示方式,汉字输入方法等计算机信 息处理技术;DOS操作系统基本使用方法;WINDOWS操作系统基本使用方法;计算机网络基本 概念和INTERNET入网方法。

此外设有WPS文字处理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和WORD文字处理系 统、EXCEL电子报表系统两部分选择教学内容,供各地电大根据本地实际选用。

  4.物业信息管理  本课程6学分,课内学时108,其中实验、课程见习、课程实习54学时,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是物业管理专业的专业主干课。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物业管理信息系统的内容、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学会运用信息管理系统平台进行物业信息管理。

  课程的主要内容;物业管理信息系统概述;物业管理系统的理论基础;物业管理信息系统的技术基础;远程通信与网络基础;物业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与分析;物业管理信息系统 的设计;物业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施;物业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实例等。

  先修课程:计算机应用基础  5.物业管理财税基础  本课程4学分,课内学时72,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是物业管理专业的专业主干课,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和掌握物业管理 企业财务管理、税收和保险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概述;物业管理会计基础;物业管理的资金 筹措;物业管理企业的资产管理;物业管理企业的成本和费用管理;物业管理营业收入和利润分配;物业管理财务报告及分析;物业管理财务预算;物业管理税费;物业管理保险。

  6.物业管理实务  本课程7学分,课内学时126,开设两学期。

其中,首学期为理论课,学时72,次学期为实践课(课程实习),学时为54。

  本课程是物业管理专业的专业主干课,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能掌握物业管理的基 本原理、基本知识和基本运作,初步能用物业管理理论方法分析和解决企业实际问题。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物业管理的产生和发展;物业管理的任务和基本环节;物业管理企 业的组织;物业管理团体和管理规约;物业管理的招标与投标;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综合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物业管理经费与财务管理;物业管理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 ;物业管理小区的社区文化;物业管理现代化。

  7.物业管理法规  本课程3学分,课内学时54,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是物业管理专业的专业主干课,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和掌握物业管理 涉及的法律知识,增强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物业管理法律制度概述;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物业管理法律规范; 物业权属的法律制度;物业相邻关系的法律制度;物业交易的法律制度;物业管理合同的法 律制度;业主自治管理的法律制度;物业管理法律责任;物业管理纠纷、诉讼与仲裁。

  8.房地产营销管理  本课程4学分,课内学时72,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是物业管理专业的专业主干课。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房地产营销的基本知识、营销策略和基本方法。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物业营销管理的范畴;物业营销环境的分析;物业购置者的行为分析;物业产品的营销策略;物业产品的市场细分及定位策略;物业产品的价格营销策略;物 业销售渠道策略;物业产品促销组合策略;物业服务营销;物业营销的计划与控制。

  9.物业设备设施管理  本课程6学分,课内学时108,其中课程见习和课程实习36学时,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是物业管理专业的专业主干课。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物业设备设施的 基础知识,能正确理解设备设施使用、维护、保养的基本要求,为以后的工作打下基础。

  课程主要内容:物业设备设施的物理学基础;给水设施;消防设施;排水设施;供暖与 燃气供应设施;通风与空气调节设备;配电系统及用电设备;小区智能化系统;物业设备管理的制度与任务。

  10.房屋构造与维护管理  本课程5学分,课内学时90,其中,课程见习、课程实习36学时,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是物业管理专业的专业主干课。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房屋构造,掌握阅读房屋工程图和房屋维修管理的基本方法,为以后工作打下基础。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房屋构造的数学和力学基础;画法几何基础;房屋建筑的类型;基 础与地下室;房屋骨架中墙、柱、梁、板的构造;房屋中门窗、地面、装饰和水电安装的构 造;变形缝和抗震构造;建筑防火构造;制图的基本知识;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给水 排水工程图;物业接管与查勘;房屋修缮计划管理;维修市场和维修工程承发包;维修施工 管理;施工的成本管理;房屋维修与养护技术。

  (二)选修课  1.文秘管理与应用写作  本课程4学分,课内学时72,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是物业管理专业的限选课。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办公室管理的基本工 作程序和要求,掌握常用应用文的写作理论知识和方法,提高学生在学习、工作和日常生活 中实际应用各种文体文章的写作能力。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办公室管理的主要事务、工作程序和要求;现代办公室管理工作 的特点、要求和技能;公务文书(包括公文、事务文书);学术文体(包括学术文体、其他 科研应用文及传志);生活、学习应用文体(包括书信、读书笔记);社会活动应用文体( 包括演讲稿、应试作文);其他应用文体(包括新闻、财经、法律文书)的写作。

本课程重 视写作实践训练(包括作文、讨论和讲评)。

  2.行政管理学  本课程5学分,课内学时108,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是物业管理专业的选修课。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初步了解行政管理学的主 要理论规范和一般研究方法。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行政管理学概述;行政环境;行政管理的内容和基本手段;行政组 织的理论、结构和设置原则;人事行政的分类制度和我国的公务员制度;行政机关管理的主要内容和行政机关管理的现代化;行政领导的职位、职权与职责;行政决策体制、原则与过 程;行政指挥与控制、行政协调和沟通;行政公共关系的功能、原则、实施和建构;行政责任的确定;行政道德的内容和建设;行政监督的体系和机制;行政信息与行政管理、行政信息系统和信息处理;我国的行政改革。

  先修课程:管理学基础  3.人力资源管理  本课程4学分,课内学时72,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是物业管理专业的选修课。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 知识、基本原理,学会用人力资源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同时使学生树立合理利 用人力资源的思想。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人力资源的发展历史、人力资源的含义、目标与职能、人力资源的 原理、环境、人力资源的管理与发展;人力资源的工作分析;人力资源规划;雇员的录用与 配置;员工培训与发展;员工绩效考评;员工报酬与福利;劳资关系和员工关系管理;员工 工作安全与健康;人力资源的成本核算、价值及计量。

  先修课程:管理学基础  4.公共关系学  本课程4学分,课内学时72,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是物业管理专业的选修课。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公共关系学的基本原 理、基本方法、基本技能和技巧。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公共关系的定义、特征和意义;公共关系学的理论基础;公共关系 的基本职能;公共关系主体的含义,主体形象的作用,主体形象的塑造、维护和发展;公共关系对象的含义,公众特征,确定公共关系公众的步骤,处理公关公众关系的原则;公共关系手段的基本概念,公共关系传播的功能,公共关系传播活动;公共关系的指导思想;公共关系的实施过程;公共关系活动的前期准备;公关专题活动、公关广告、制造新闻、公关助销、公关危机处理等公共关系实施形式;公关礼仪、沟通技巧、公关文书等公共关系实施技巧;公共关系机构;公共关系人员。

  5.社区服务与管理  本课程3学分,课内学时54,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是物业管理专业的选修课。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和掌握社区服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要求。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社区概述;社区行政管理;社区规划管理;社区建设管理;社区环境卫生管理;社区文化管理;社区人口管理;社区安全管理;社区服务管理。

  6.小区规划管理  本课程3学分,课内学时54,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是物业管理专业的选修课。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物业规划的基本知识、小区规划管理的内容和要求。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小区规划的基本知识;居住区规划的内容;居住区规划设计;住宅 建筑规划;公共建筑规划;居住区道路规划;居住区园林绿地规划;室外场地和环境小品规 划;小区规划管理的内容;建筑物外立面的维护管理;室外环境的维护管理。

  7.管理心理学  本课程3学分,课内学时54,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是物业管理专业的选修课。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管理心理学的基本知识,掌握有关个体行为、群体行为、领导行为和组织行为的规律、激励理论和激励方法。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西方管理理论的发展,管理心理学的发展;个体心理特征与管理,个体心理过程与管理,需要与管理,激励与管理,态度挫折及其管理;群体与群体心理,群体的规范、压力、内聚力和决策,群体中的人际关系,群体的沟通与冲突,组织心理与管理 的基本问题,组织理论的发展,组织的变革与发展,领导心理与管理的基本问题,领导行为分析与有效权变的理论。

  8.物业管理案例分析  本课程3学分,课内学时54,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是物业管理专业的选修课。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增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帮助学生加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围绕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居委会的关系;物业公司的经营管理 、经营机制、经营策略;物业管理招投标;物业公司的品牌建设;物业管理与房地产开发、 营销;物业管理收费;物业管理纠纷;物业管理的过失责任;物业管理养护以及物业管理的 环境建设,智能化住宅等问题,介绍较为典型的案例,并做一定的分析。

  9.合同管理  本课程2学分,课内学时36,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是物业管理专业的选修课。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合同的基本知识,为从事物业管理实践打下基础。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经济合同的概念和作用;经济合同的条款;合同的建立与终止;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租赁合同,委托合同等物业管理合同的签定和管理;物业管理合同的执行和纠纷处理。

  10.物业估价  本课程3学分,课内学时54,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是物业管理专业的选修课。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物业估价的基本理论、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物业估价的产权理论、市场理论、价格理论和区位理论等物业估价 的基本理论;物业估价的基本原则;物业估价比较法、收益法和成本法等物业估价的三大基本方法,物业估价的常用方法(假设开发法);物业估价的程序;地价评估;住宅房地产估 价;商业房地产估价;工业房地产估价;其他房地产估价。

  11.商务物业管理  本课程3学分,课内学时54,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是物业管理专业的选修课。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商务物业管理的类型、管理模式和管理内容,掌握各种商务物业管理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要求。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商务物业管理的类型、管理模式、管理内容、物业管理企业的选择与评价;物业租赁;写字楼概述,写字楼管理的要求与内容,写字楼的基本管理,写字楼的 服务与营销管理,写字楼的管理模式与组织架构;零售商业物业概述,购物中心及其管理, 零售商业物业的管理;批发概述,批发商业的物业形态与特点,批发商业物业管理;酒店概 述,酒店物业经营管理的模式,酒店经营管理合同;会所概述,住区会所的经营策略,住区会所的宣传策略,住区会所的价格策略,住区会所会员制促销;会展业的发展与会展物业的 类型,会议展览中心物业管理的内容;商业物业设备管理;商业物业安全保卫与消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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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是一种法律直接确认的无形财产权,具有专有性、地域性和时间性等特点。

知识产权的内容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在创造、使用和转让智力成果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已日益成为各国保护智力成果权益,促进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进行国际竞争的有力的法律措施,因此,增强知识产权意识,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著作权法  (一)著作权法的概念和保护对象  著作权又称版权,是著作权人对其文学、艺术、科学、技术作品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

著作权法是有关著作权以及相关权益的取得、行使和保护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是作者、作品传播者和公众之间因著作权而产生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即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

作品指在文学、艺术、科学等领域内以一定客观形式表现出来的反映人们思想和情感的智力创作成果。

我国著作权法保护下列形式的作品:(1)文学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4)美术、摄影作品;(5)电影、电视、录像作品;(6)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7)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8)计算机软件;(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但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二)著作权的主体和内容  著作权法规定的著作权人包括作者、其他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著作权主体在理论上可分为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

自然人是著作权人中最重要的主体,中国公民、其作品在我国境内首先发表的任何外国人、或者其作品虽然未在我国境内首先发表但是其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与我国签订了知识产权双边协定或者共同参加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的国民,都可成为我国著作权主体。

此外,我国著作权法还规定了特殊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著作权的内容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

著作人身权主要包括以下4项权利:一是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是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是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是保护作品完整权,即禁止他人违背作者意志对作品进行歪曲、篡改的权利。

  著作财产权是指作者自己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其作品而获取报酬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称之为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

著作财产权包括:以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等。

  二、专利法   (一)专利法的概念和保护对象  专利一词通常有三种涵义:一是专利权的简称;二是指专利法的保护对象,即创造发明;三是指专利文献。

一般情况下,专利与专利权通用。

专利权是指国家专利机关依照专利法的规定,授予发明人、设计人或其所属单位,在一定期限内对某项发明创造所享有的专有权。

专利法是调整因专利权的确认和使用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专利法的保护对象是依照专利法可以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

专利法规定的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这三种发明创造依法获得专利权后,就分别称之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发明,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二)专利权的主体和内容  专利权的主体,是指依法享有专利权利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它包括原始权利人和继受权利人。

专利权的主体具体包括:(1)发明人或者设计人;(2)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单位 ;(3)合法受让人;(4)外国人。

  专利权的内容包括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专利权人的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个方面。

主要包括:(1)专有实施权。

指专利权人依法对其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享有独占制造、使用、销售的权利;(2)转让权。

指专利权人有权以出售或赠与的方式转让专利的所有权;(3)许可权。

指专利权人有权根据许可合同将专利的使用权转让给他人,允许其实施该专利;(4)放弃权。

专利权人在其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前,有权以书面形式声明放弃其权利;(5)标记权。

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其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专利权人主要有以下义务:(1)缴纳专利年费。

专利年费是专利人自专利权被授予的当年起,在专利保护期内依规定逐年向专利局缴纳的费用。

(2)依法行使专利权。

首先表现为专利权人应实施或者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

(3)专利权的所有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给予奖励。

  (三)专利权的授予条件  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1.新颖性。

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2.创造性。

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

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授予专利的程序包括申请、审查和批准。

  三、商标法   (一)商标法的概念和保护对象  商标是商品和服务等的标记,是用以区别自己与他人生产、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等的特定标记。

商标权是指商标权人依法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的专用权。

我国商标权的取得采取注册原则,只有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才享有商标专用权,并受到法律的保护,非注册商标不能享有专用权。

商标法是调整商标在注册、使用、管理和保护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我国商标法的保护对象是注册商标。

所谓注册商标是指经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核准注册的商标。

国务院商标主管机关主管全国的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

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都是商标法的保护对象。

注册商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即文字、图形等或其组合;(2)必须具备显著特征,便于识别;(3)必须不与他人注册的商标混同;(4)必须不是禁用的标志。

  (二)商标权的主体和内容  商标权人即商标权的主体,是指依法申请商标注册,享有商标专用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标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就是商标权的内容。

  商标权人的权利包括:(1)专用权,即商标权人有排他的、独占的使用该项商标的权利,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其注册商标;(2)转让权,即商标权人有转让或出售该项商标的权利;(3)继承权,即商标权人的商标可由他的继承人继承;(4)使用许可权,即商标权人可以在保留商标所有权的同时,通过许可合同允许合同另一方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其商标;(5)续展权,即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权人可申请续展商标;(6)请求保护权。

  商标权人的义务主要有:(1)商标权人有依法缴纳各项商标费用的义务;(2)商标权人有保证注册商标商品的质量,不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义务;(3)商标权人应依法使用注册商标,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组合;(4)不得自行改变注册人的名称、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5)不得自行转让注册商标;(6)不得连续3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

  (三)取得商标权的原则  1.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

对于绝大多数产品是否申请注册商标,采取自愿注册的原则,由商标使用人自行决定,法律不作强制性规定。

但对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的商标采用强制注册原则。

即这两类商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否则,其商品不得在市场销售。

  2.申请在先与禁止恶意抢先注册相结合原则。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但禁止恶意抢先注册他人的商标和其他的在先权利,如外观设计权、著作权、企业名称等。

  四、知识产权的保护  知识产权的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

我国已建立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通过立法、司法、行政等途径实现对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

此外,我国知识产权的社会保护和自我保护,也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一)立法保护  立法保护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确认民事主体享有知识产权,并予以法律拘束力的一种保护。

没有知识产权立法,就没有知识财产的法权形态。

因此,建立和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立法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首要任务。

我国关于知识产权的国家立法主要有:宪法和基本法律的有关规定;关于知识产权的专门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以及我国缔结或加入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世界版权公约》等国际条约。

  (二)司法保护  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是指由享有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或国家公诉人向法院提起刑事、民事诉讼,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民事法律责任,以及通过行政诉讼,对行政执法进行司法审查,使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

经过近30年的努力,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了一个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

各级人民法院在依法审理知识产权纠纷的同时,依法严厉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维护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知识产权诉讼制度也不断完善。

200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并适当降低了知识产权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统一了技术合同法律适用规则。

  (三)行政保护  行政保护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以及其他有关行政行为。

2004年国务院成立了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负责领导并统筹协调全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督办重大案件。

在工作组的统一部署下,建立了跨部门的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加强了工作的衔接和协调。

工作组还就全国范围内知识产权的宣传、培训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卓有成效地开展了相关工作。

  (四)社会保护  社会保护是指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对知识产权实施的保护。

知识产权行业协会等组织,可以协助政府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自行处理有关事务,以及发挥服务社会的功能。

媒体的舆论监督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也有着特殊作用。

  (五)自我保护  知识产权人与知识产权保护有直接利害关系,他们本身的知识产权及其法律意识状况,对知识产权保护意义重大。

但我国知识产权人的自我保护意识还不强,其自我保护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人的知识产权意识为什么淡薄

您好,这种原创意识差,创造能力低原因是复杂的。

最重要的就是官本位社会在起阻碍作用。

这也包括了大学里,官学结合,批发硕士博士帽子有关。

要知道大量的真的假文凭的出售,其实就是在践踏知识的尊严,在摧毁我们的这个社会的原创能力。

不搞学术研究的人,也不从事教育工作的人,一个个把真文凭拿到手,用来作炫耀与升迁的资本。

而那些真心搞研究的人,反而被排斥在知识的荣誉之外。

知识产权,知识尊严,离我们这个社会仍然比较遥远。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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