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宪法宣传安全教育活动演讲稿2015年300字
同志们、朋友们!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的全面依法治国的决定,是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
学习贯彻全会《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制社会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下面,我就如何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法制陈仓建设讲几点意见: 一是加大宪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法治观念。
要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努力提高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
二是继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提高全民法治水平。
发动和依靠广大群众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让法制宣传贴近人民群众,服务于人民群众、推动社会法治实践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三是继续抓好党政部门的学法用法活动,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律意识。
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要带头养成依法办事的行为习惯,要进一步增强学法的自觉性,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执政的本领,努力做遵守法律、执行法律的模范。
四是加强普及维护社会稳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引导群众依法有序的表达自己的合理诉求。
充分发挥大众媒体的优势,大力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活动,提高法制宣传的覆盖面。
五是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大局,健全和创新普法工作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方式。
要紧密结合单位、行业的实际和特点,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宪法在我们身边 优美文字
法,你一如巍峨青山的庄严;你亦如古老长城的宏伟;你更如凡尔赛宫殿的辉煌与肃穆;你......从青天衙门到人民法院 ,从古至今,不变的是法,不变的是刑。
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
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
法律即人类在社会层次的规则,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以正义为其存在的基础,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其实施的手段者。
法治和法律要逐渐变得适当宽容以利于社会和谐.法一般限于宪法、法律。
法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决定于经济基础,并为经济基础服务。
法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一项重要工具。
所以,法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它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和发展,法律将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消灭而自行消亡。
当我们驻足回望历史时。
我们会发现每一个朝代的兴衰都与律法息息相关。
正如古代至圣孔子的思想核心是以仁为本,这也是我们当代人所追求的思想。
仁是思想核心,是法的基础,而法就是仁的外在表现,二者相辅相成。
从而实现“创建一个和谐的法制社会”的目标
法律是人类社会实践智慧的结晶,是为了维护人类正义道德和利益而制定的。
就我们个人而言,我们的生活中时刻与法律打交道,往往我们却忽略了它的存在,这是我们法律意识薄弱的体现。
比如我们在商场中购买物品时,遇到一些不合格产品,常常有类似于“算了,就当买个教训吧
”的想法,而不是去拨12315这个即熟悉又陌生的号码来捍卫自己的消费权益。
不由得感叹道,我们公民实在缺乏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意识
也许,这是我们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但我们也可以看到商家们对法律存在钻空的恶劣思想。
做为当代的少年,我们应该加强法律意识的认知,积极捍卫法律尊严,以身作则,努力成为一个“四有”青少年
急需一篇新法警培训的演讲稿哪位好心人帮帮忙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的警种之一。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任务是通过行使职权,预防、制止和惩治妨碍审判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审判秩序,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近年来,由于审判任务日益繁重,司法警察现有警力已不能适应审判工作的需要。
探索改革现行的司法警察管理体制,充实警力已成为当务之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现行法警管理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新法警“进口”不畅,老法警“出口”不通。
从目前的政策看,已暂停从社会和机关内部招考法警。
从法警工作特点看,35岁以后,一般就难以适应法警工作(法警领导干部和少量骨干除外),需要转岗。
但由于审判岗位要求高,后勤岗位有限,且要精简,故难以安排。
一般情况下,干法警工作干至年老,干至退休。
(二)年龄偏大,队伍老化的状况日趋严重。
从年龄结构看,一些法院法警平均年龄在35岁以上,年龄偏大,难以适应法警工作对抗性、灵活性和机动性较强的工作特点,影响战斗力和工作效率。
(三)职数满待遇差,缺乏激励机制。
法警的职级晋升与行政干部一样,按法院总人数确定比例。
绝大多数法院科级非领导职数已基本占满,部分法院甚至超职数,难以晋升。
许多40岁左右的法警还是科员级,与审判人员相比,缺乏激励机制,待遇较差,影响队伍的积极性。
(四)警力不足,难以适应审判工作需要。
按最高人民法院要求,按法院总人数的12%配备法警,法警押解人犯按2:1押解。
事实上一些法院法警的人数没有达到此要求,难以适应审判工作的需要。
二、司法法警实行聘任制是解决警力不足的主要办法 (一)关于聘任制的依据和原则 法警实行聘任制改革的依据是最高法院《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中关于“探索改革司法警察任用制度,试行部分司法警察聘用制,理顺司法警察的进出渠道”的要求。
实施此项改革,应当遵循的原则是: 1、择优原则 要通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改革措施,选择优秀人员充实法警队伍。
2、“进出口”畅通原则 法警队伍必须年轻化、专业化,保持进出口畅通,充满生机和活力。
3、专业法警与聘任法警相结合原则 从法警工作的特殊性、稳定性、专业性的角度出发,应保留法警队伍中的领导干部和主要骨干力量,不能全员聘任。
(二)关于聘任制法警的基本来源 根据司法警察工作性质和特点的要求,为保证聘任人员具有较高质量,从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军队和武警退役军人中聘用。
同等条件下,公安、政法院校的毕业生及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优先聘用。
(三)关于聘任法警工作应参照的主要内容 1、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没有受过党、政纪处分,志愿从事法警工作; (3)年龄在25周岁以下;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双眼裸视为1.0以上,无残疾。
2、主要职责: (1)警卫法庭,维护审判秩序; (2)值庭时负责传带证人、鉴定人,传递证据材料; (3)送达法律文书; (4)执行传唤、拘传、拘留; (5)提解、押送、看管犯罪嫌疑人和罪犯; (6)参与诉讼保全和生效裁判的强制执行活动; (7)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3、任职要求: (1)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忠于职守,履行职责,公正廉洁,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2)努力学习政治、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 (3)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掌握现代科学手段,拓展知识面,加强个人修养; (4)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具备良好的工作作风,一切行动听指挥,机智灵活,勇敢果断; (5)认真遵守法院的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严格保守审判工作秘密; (6)坚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7)仪表端庄,礼貌待人,维护法院形象; (8)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因私外出不得着法警制服。
4、聘任 聘任制司法警察聘任期为三年,年龄达到35岁一般不再续聘。
聘用程序是: (1)各法院根据审判活动开展情况、发展趋势提出当年需求额。
数量不超过各法院法警编制总数的70%; (2)市高院对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考试和心理测试; (3)由聘用法院进行面试、政审、体能测试和体检,符合条件者,择优聘用为法警。
(4)市高级法院组织各法院与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合同。
(5)聘用司法警察必须经高级法院司法警察总队,依照《人民法院训练大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5、解聘 除聘任合同期满解聘外,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即时解聘。
(1)不能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能按照工作要求履行职责,没有正当理由未完成任务的; (2)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胜任本职工作的; (3)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的; (4)没有上进心,不努力学习政治、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工作没有主动性,消极怠工,不服从管理的; (5)执行任务时不听从指挥,顶撞领导,冒险蛮干使工作造成被动的; (6)闹无原则纠纷,打架、骂人情节严重的; (7)工作时间和执行任务中酗酒的; (8)有其他不适合法警工作和违法违纪行为的。
有下列行为解聘后,视情节追究责任: (1)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 (2)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 (3)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4)工作中殴打他人或唆使他人打人; (5)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三、对聘用法警的管理及要求 (一)法院对聘任制司法警察有工作上的指挥权、使用权和管理权并实施考核; (二)由高级法院根据各法院需要情况将聘用法警编入各法院法警队,执行法警任务,履行法警职责。
但聘用人员不得担任法警队的领导职务; (三)聘用制司法警察参加法院党、团组织活动; (四)聘用制法警的警服由高级法院按规定配发,执行公务时必须着装。
(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聘用司法警察评定警衔。
(六)聘用制法警的工资福待遇,按照国家公务员的职级序列和警衔补贴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包括养老、医疗、失业。
(七)聘用制法警因公致残或牺牲的,人民法院参照有关规定办理评残和抚恤。
国家公务员申论考试中公文写作署名要怎么写
时间日期要如实写吗
具体如下所示申论考试中的公文写作除了正文部分,其余的格式要求主要包含标题、抬头、落款和附注。
至于公文的发文字号、抄送机关等,一般是不必考虑的。
下面,我们主要谈公文写作落款与附注的写作要求及方法。
公文的落款,从位置上讲,当处于正文下一行右下方。
通常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发文机关,又称生效标识;二是成文日期。
其中,发文机关在前一行,成文日期在下一行。
首先,我们看发文机关的写作要求及方法。
发文机关要求和标题中的发文机关保持一致。
特别是“××政府办公厅(室)”行文,在落款处千万不能写成“××政府”。
因为前者属于政府的部门,后者是政府,两者是下级与上级的关系,因此是不能等同的。
还有,如果申论材料中没有明确的发文机关,一律用“××”代替。
其次,我们谈成文日期的写作要求与方法。
过去,党政公文的成文日期要求用汉字小写表达,例如: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但在2012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办厅和国务院办公厅的联合行文,颁布了最新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要求在2012年7月1日以后,公文的成文日期必须用阿拉伯数字表达,例如在今年,“2013年5月31日”才是正确写法,而如果今年再有考生在公文写作中用小写汉字表达成文日期,那就是错误写法了。
关于成文日期,在申论考试中还有以下一些注意点:第一,如果命题人没有明确要求的,既可以用“201×年×月×日”表达,也可以用申论考试当天时间作为成文日期。
第二,要特别注意的是,其中的“0”不能写成小写汉字“○”是毋庸置疑的,但也决允许写成大写汉字“零”。
第三,成文日期右空的空格需要分情况:如果是一个单位发文的,成文日期,最后一个字右空四字;如是两个单位联合行文的,右空七字。
接下来,还需要强调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公文都必须有落款,譬如一些非法定公文,如简报、宣传纲要等,就不需要写落款。
公文的附注,首先要说明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公文都有。
从现有公文运行情况来看,附注主要出现在“通知”和“请示”这两个公文文种中。
其次要说明的是,附注的位置当处于落款的下一行;第三,“附注”和公文的“附件说明”并不是一回事。
其中,附注是“公文印发传达范围等需要说明的事项”,而附件说明则是“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
其中,附件说明的写法要求有: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
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如“附件:1. XXXXX”);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如果同时有“附注”与“附件说明”,“附件说明”当写在正文之后,落款之前,而“附注”则在落款之后。
附注的具体写法要求是“居左空二字加圆括号编排在成文日期下一行”。
附注的适用范围:一种是属带机密性质的通知,另一种是请示。
前者因为只需要特定的人群知道,所以在落款下一行标明发送的范围,如(此件发至县团级);后者是为便于上下级就请示的内容进行及时的沟通,需要用括号标明发文机关联系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如(联系人:×××;电话:010—××××××××)。
其中联系方式一定要正规,电话可用座机号码,也可以用移动手机号码,亦或是电子邮箱,但就是不能留QQ等聊天软件的号。
因为在如今,随着国家对公务员队伍要求的不断提高,许多政府机关的公用电脑是不允许安装聊天软件的。
所以,即使你留了QQ号,也不能发挥作用。
为了便于考生更加直观的掌握公文落款与附注的写法,图示如下:××××××××××××××××××××××××××××××××××××××××××××××××××××××××××××××××××××××××××××××。
附件:1.××××××××××××××××××××××××××××××××××××××× 2.××××××××××××××××××× ××××××× 2012年7月1日 (×××××)
一篇250字左右的演讲稿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每个人的梦想都不一样。
有的想当数学家,有的想当音乐家,还有的想当作家……而我的梦想是想当一名爱国的外交家。
中国梦就是我们自己的梦想,在我们很小的时候老师就和我们说过,日本人很坏,还记得吗
日本人来到南京烧、杀、抢、掠,屠杀了我们二十多万人民。
因为当时的我们没有那么强大,现在我们终于站起来了,1949年10月1日随着了,我们可以保卫了自己的领土。
看来,只要我们国家强大,别人就不敢欺负我们了,只有自己有能力了才能爱国。
为了实现自己的爱国梦想,为了祖国的明天更美好,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政治 <法律护我成长>演讲稿,500字左右。
法律这个词在我的脑海中是神圣的,它就像一个守护神,伴随在我们身边,时时刻刻地保护着我们;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大网,指引我们走向光明的道路;法律,就像孙悟空,用它那火眼金睛,分辨黑白,惩恶扬善。
法律就在车水马龙的道路上,就在那肃穆的法庭上,就在那禁猪区那些举着猎-枪的人们心中。
法律无处不在,它就在我们身边。
从点点滴滴的小事到关乎命运的大事,都离不开法律,它与我们每一个人紧密相连。
今天的街道上显得格外拥挤,道路上满是汽车和自行车,汽车排出的尾气让人感觉很刺鼻,炙热的一昂光如火焰一样照射着,但路上仍然是井井有条,没有人闯红灯,交通十分流畅。
我穿过马路,心里感到十分欣慰,宽敞的马路上,人人都遵守着“法律”。
这是尽人皆知的法,深入人心的律,正是这样的法律让我们行走的如此流畅!记得有一部电影叫《禁猎区》,讲的是警-察与在禁猎区里打猎的猎人周旋并成功捉获他们的故事,而在生活中,当猎人站在禁猎区,站在一群羚羊旁举着猎-枪准备射击时,有良知的人们一定会想起法律的制裁,也许他会无情的射击,也许他会放下猎-枪,与它们和平共处,希望他选择后者,放这些动物一条生路,否则法律的严惩正等着他们。
这是保护动物的法,富有爱心的律。
正是这样的法律才让我们看到充满生机的大草原。
每当做任何一件事,都要三思而后行,想想有没有违返纪律,如果没有,你大可放心去做,古语道:“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人类是离不开法律的,如果世界上没有了法律,那么交通变得多么乱啊,车子不按红绿灯行驶,那么就会伤害多少人,那小偷就会越来越多,法律伴着我成长,世界上离不开法律,那么我们人类就应该知法守法,不应该去做那些伤天害理的事情,更不应该做不守法律的人,如果我们都遵守法律,那么世界就没有被车撞死的人,那个个家庭都会幸福美满,那也不会有那么多的人坐牢,你如果做了不守法律的事,那你终究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在此,我倡议,我们每个同学都应该从遵守校纪校规和理解父母师长做起,从生活的经验教训中悟出实实在在的道理和做人的理想价值,立大志,苦学成才,学法守法,做一个伟大社会主义祖国的优秀公民。
让法律伴我们成长,伴我们一生!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求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