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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门级英语演讲稿

时间:2013-11-20 23:39

演讲稿初中英语学习中的困惑5分钟

英语学习的原则 我在英语学习方面是十分幸运的下过硬工夫的过程中,我从未英语学习的单调和苦闷,也未感到英语学习有多么艰难。

我读过一些英语名家谈体会的书,其中有中文译本,也有英文原文本。

这些书给了我很多启发,使我能够在结合自身学习英语的方法和经验的基础上,总结出符合常识的学习方法,并上升到符合英语学习规律的原则。

如果你能按照这些原则一步一个脚印地去做,认认真真地去学习和体味,那么你就定能学好英语。

英语学习应遵循以下六大原则。

这些原则都是常识性的。

正如美国总统林肯所说:一个人必须依据语言、逻辑和简单的常识来决定问题和建立自己的行动计划。

在学习英语的过程中,你按照常理去做,你就可能成功。

你违背了常理,就不可能成功。

当然,成功与否还取决于你的努力。

这一次,你若按照常理去做,并且下工夫,那你就要成功了

(一)简单原则 学习英语:从简单的开始 运用英语:简单-好、更简单-更好、最简单-最好 上大学的时侯,英语老师让我们大量阅读英语。

有些同学就借来原著,第一页看下来就有20几个生词,第二页还有20几个……到了第五页已不知道第一页所云;到了第十页已不知道前九页讲的是什么。

阅读变得异常艰难和单调,体会不到有任何收获,读英语原著变成了查英语词典、记忆生词的过程,变成个苦差事。

因此很少有人能坚持下去,就放弃了。

其中有人又做了第二次努力,结果还是放弃。

原因何在

我想它违背了循序渐进的常理。

所谓循序渐进就要求你从简单开始。

学习、使用英语都要遵守简单原则。

当年,我碰巧是从英语简易读物开始的。

现在,书店里有好多套把原著简写成的简易读物。

我先读那些用500~800词简写成的读物,后来又读用800~1500词简写成的读物,再后来就读用1500~2500词简写的作品……我能读进去,因为我读懂了;读懂的感觉特别好。

当一个人有了成就感时自信心就诞生了,并越来越强,也就产生了更大的兴趣。

外国的英语文学作品仿佛带我走进了一个不同的国家,一个不同的文化,一个不同的生活,结识了一些不同的朋友。

在走入另样的文化、生活、人物,风俗的过程中就产生了一种强烈的神往,一种强烈的欲望。

每时每刻都想读

只有从简单的开始,才容易入门,才容易产生兴趣,才容易把事情进行下去。

英语阅读应遵守简单原则,听、说、写都应从最简单的开始,因为简单原则有巨大的优点: 1、造就成就感,培养自信。

2、增加兴趣。

3、语言朗朗上口。

4、易于学以致用。

但是很多中国学生对简单的语言往往不屑一顾,只求理解而不去尝试着使用自己学到的东西。

中国学生在学英语中最喜欢追求一个字--难。

尽管学了很多难的东西,却不会用。

而事实上,简单的东西如能灵活、准确地使用才是真正重要的。

比如从口语来说,人们并不是看一个人会说多么难的单词,关键在于看他能否熟练运用最简单的单词、句型、语法来表达情感、思想。

英语国家人们日常生活的交流是通过有限数量的单词和简单的句型来完成的。

Plain English(简洁英语)在英语国家已成为趋势:即在说或写英文时都力求简单。

而中国学生尽管学了很多难词,复杂的结构,但就连用简单词和结构来表达思想都做不到;有时用了很大的词,一方面不妥,再者也很难让别人明白。

其实当你透彻理解英语中的小词,简单表达方式时,才能熟练地用简单英语交际。

当然这并不是说难的单词和复杂句型一点儿也不能用,或者说没有用,我只是说应该少用或尽量不用。

但目前简单英语即是最好英语的潮流是千真万确的。

其实你同外国人面对面交流,你就会惊喜的发现,他们讲的英语是那么的简单,你甚至会反问自己学了多年的复杂英语用处何在

学会容易的东西,并把容易的东西融会贯通地加以运用才是英语学习的关键所在。

(二)量的原则 多-好,更多-更好,最多-最好 中国人学习英文,精读、精听、精说有余,但泛读、泛听远远不够,大量的乱说就更不够了。

没有量的变化,怎么能有质的飞跃

因此,中国人学习英语在注重精的同时,必须更加注重泛。

比如学习英语阅读,如果没有读到足够的数量,就无法熟练地阅读英语。

若要学习听力,那就大量地听各种磁带,听英语广播,看英语电视,看英文电影。

如要学习英语口语,那就尽量多说英文。

学习英语不能太急于求成,因为只有有了量,才能有质的飞跃。

量的积累是必须的。

许多人学习英语时,往往有一种误解,认为一本书就代表一个水平。

比如,当读完一本初级阅读书时,就会说我的阅读水平达到初级了,学完一本高级阅读书,便狂欢我达到高级阅读水平了。

刚刚读了一本初级口语书,就认为已有初级口语水平。

读了一本高级口语书,就认为已有高级口语水平。

其实,英语学习有一个点-线-面的关系。

一本书只是一个点,无数本书连成一条线,更多的线形成一个面。

所谓水平就是面的问题。

就拿阅读来说,首先要读大量初级书。

当你读完30本初级读物书后,在你读第31本初级读物时已没有几个生词,能轻松地读懂,并进入作者所描绘的世界时,那你就可以读中级水平的读物了。

仅仅读过一本初级水平的读物,基础根本没打好,就急于读一个更高水平的读物,那必然就会欲速则不达,自然不可能学好。

也就是说,无论处于何等英语水平,在相应水平上的量的积累是必须的。

英语听力、口语、写作的学习亦应遵循这一原则。

语言的学习是培养一种感觉,而感觉要靠数量的积累来培养。

俗话说水到渠成。

同样的道理,达到了一定的量,语感就产生了。

这时应再把感觉上升到理念,将理念融入到自己的思维中,英语就能运用自如。

请注意量的积累在基础阶段最为重要。

金字塔的魅力就在于它完美的建筑结构。

有宽广深厚的基础,才能造就塔尖的辉煌。

学好英文的道理是同样的。

基础必须打牢,也只有在基础打牢的前提下,才能学好英文。

在量的积累阶段,也应该遵循正确的学习方法。

以阅读为例,一套简易读物分六级,每一级有五六本,一本只有100页左右,不超过一个星期就可以读完一个级的读物。

你在读的过程中,不要太多拘泥于语法,可以偶尔体会一下语法的作用,但主要精力放在理解小说的主题上。

要注意,我们是在通过英语获取信息,了解文化、生活,吸收新的思想。

你要读进去,才能读得快。

不要研究语言,要树立数量第一的观念,尽量快速地读。

这样一来,坚持读三四个月,英语的阅读水平就会迅速提高。

总有人问,要花多长时间才能学好英语。

这问题不好回答,因为没有衡量学好英文的标准,并且学习英语的速度也因人而异。

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你必须有正确的学习英文的方法。

实际上,学习英语如按照正确的方法去做,你很快就会入门。

从入门到能用英语交际也就是一二年的工夫。

因此,如果一直是按照正确的方法做,你很快就能学好英语。

(三)重复原则 英语有句谚语Repetition is the mother of skills(重复是技能之母)。

你可以回忆一下你学习任何一种技能的过程。

无论是游泳还是骑自行车,都是重复同一类动作的过程。

任何技能的获得,当然包括英语这项语言技能,均来自重复。

一种事情重复多了,便产生了感觉和深刻的把握。

因此,在发展英语技能时,也应该遵循重复原则。

比如,在阅读时,当你读过20本初级读物后,就要在这20本中找出一本自己最感兴趣的来读10遍甚至20遍。

同样的,当你读过20本中级水平的英语读物后,就应该在这20本中找出一本自己最感兴趣的来读10遍甚至20遍。

学习听力和口语也要遵守重复原则。

比如说,在听了20盘初级英语听力磁带后,就要在这20盘已听过的磁带中选出一盘,再把这盘磁带听上20遍。

在刚开始学习英语口语时,重复原则就更为重要。

因为,刚学习英语口语,背诵一些英语后,就找同伴来练,反复重复已学内容。

重复原则与量的原则缺一不可,要有机地把两者统一起来。

学习英语中的任一项技能:阅读、听力、口语、写作,都必须在量的原则的基础上,再反复重复。

英语中一定有一些你理解的很透并且已经掌握了的单词或句型,你可以灵活自如地使用它们来交际。

请注意,这些熟练掌握了的词和句型一定是你重复过无数遍的,这些被重复的东西已经变成了你的一部分,因此你能把它们运用自如了。

重复是人记忆的最重要途径,重复使人准确、深刻理解事物本质、内在规律。

量的原则要求你多读多听,多说多写,强调一个泛字。

而重复原则要求你将同一件事做很多遍,也就是强调一个精字。

如此看来两者相互矛盾。

但是矛盾是必然存在的。

我想世界上最好的东西一定是矛盾的。

因为只有两个矛盾体,才能产生最大的动力使主体前进。

好的英语学习方法也应力求矛盾的统一。

既要有数量的积累,把面铺开,又要同时将一本阅读书、口语书、一盘磁带、一部电影学透彻。

在量的基础上把部分内容学精,这是很重要的。

(四)模仿原则 语言是人们在长时间的实践中形成的认同符号,其运用规则可依。

孩子学语言是个模仿的过程,他们每天模仿父母、周围的人、电视等一切可以模仿的东西,并且模仿得越来越象,突然有一天,他们停止模仿了,并且逐渐形成融合自己个性特征的语言方式。

作为英语学习者,必须模仿已有的东西,不经历到位的模仿的创新意味着错误。

创新源于模仿,模仿是学习英语的基础,模仿是创新的基础。

只有在你通过模仿,真正掌握了英语的灵魂、精髓,然后,才可能谈到自己的语言风格。

学习英语时,模仿原则是必不可少的。

比如在学习语音时,要大量地重复练习音标、单词发音,朗读句子和文章。

而在练习过程中,尽量模仿音标发音和单词发音,同时模仿句子的音调和节奏。

模仿对学好语音至关重要。

如果你要学习英语口语?模仿亦很重要。

在学口语时,要尽量模仿你已经读过的东西和已经听过的东西。

当然,如果你模仿你已经用重复原则所读过的和所听过的,效果就会更好。

如果你要学习英文写作,模仿的重要性更是显而易见。

你要读各种不同类型的文章、名家的文章,重复地读过多遍而能真正理解了后,就要一丝不苟地去模仿。

模仿得越像越好,这是英语学习最基本的常识。

我的一位朋友英语口语很棒,当他谈到学口语的秘诀时,他总是说外国人怎么说,我就怎么说;外国人怎么写,我就怎么写。

真可谓一语道破天机

(五)突击原则 若想学好英语,需要采取一个个速战速决策略,找到快速进入角色的感觉。

只有这样,才能有足够的动力和兴趣把学习坚持到底。

你还记得你是如何学会骑自行车、游泳或开车的吗

你是否是通过短时间的大量突击练习才掌握这些技能的呢

学习技能的要素是一样的,那就是去无数次的突击训练。

当然,学英语或许不像学会骑自行车、游泳那么简单,但驾驭和使用英语语言的确是掌握和培养一种技能。

学习一种技能,突击原则是最重要的。

我在学习英语时就运用了这种突击强化的方法。

我最初开始学习英语,先突击英语阅读三个月。

从简易读物开始,坚持天天最大量地来读。

通过突击英语阅读,不但学到了词汇,还熟悉了各种语法现象,更了解了一些西方的生活、文化和思想。

紧接着,又去强化听力,经过三个月的听力突击之后,再回过头强化英语阅读。

强化完阅读后,再强化听力。

强化完听力后,再强化英语口语。

按照这个原则,进行阅读-听力-口语-写作的突击强化。

按照这种方法来学英语,进步是飞快的。

英语学习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强化正确意念的过程:强化单词发音的意念,强化单词用法的意念,强化句型的意念,强化组织思想的意念。

比如,你若要突破语音,就应该安排一段时间(比如15天)。

在这15天内,天天学语音,听语音,模仿语音,学死去活来。

15天之后,感觉语音有了大的进步,掌握得差不多了就可以停下来。

请注意,在模仿的同时,你还应该把自己的语音给录下来,认认真真地找出自己发音的问题,加以纠正。

过一段时间后,再按照同样的方法来突击语音。

你这样反复突击五到六次,你的语音定将成为最棒的。

句型、阅读、语法、听力、口语也都要有这样一种反复突击强化的过程。

一个人的精力不可能总是充沛的,重复做同一件事情就会变得单调,因此就要采取间隔突击强化的方法。

英语学习的过程应该是由一个个强化突击阶段所组成的。

(六)兴趣原则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学习英语首先要有兴趣并努力发展这一兴趣。

如果你对英语没有兴趣,那就不会有持续的干劲和动力,英语学习将很难坚持下去。

反之,一旦你对英语有了兴趣并努力地发展这一兴趣,那么,你就会不知不觉地去做,带着强烈的欲望去读英语,听英语,说英语,写英语。

你就会主动地找人去练英语,找一切可以提高你英语的机会去提高你的英语水平。

不知不觉中你的英语就会提高。

不知不觉中你就把英语学会了。

所以兴趣对学好英语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然而,尽管知道兴趣的重要性,但很少有人有意识、有步骤地去培养和发展自己对英语的兴趣。

那么,应如何培养英语学习的兴趣呢

发现和挖掘兴趣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兴趣爱好。

把自己的兴趣与英语学习结合起来,是英语学习成功的关键条件。

我对小说很感兴趣,我当年学英语是从大量阅读英文小说Charles Dickens(查尔斯·狄更斯)的简写本读起。

19世纪英国人的生活及思想情感在狄更斯的小说里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展现。

进入英语的天地,我畅游在狄更斯的世界里。

不知不觉中我学到了许多语言及语言以外的东西:我不仅掌握了大量的词汇、各种各样的语法规则,而且对英国人的生活、文化、习俗也有了深刻的了解。

我入迷了,天天读,从狄更斯到马克·吐温再到海明威,这些小说带我进入一个英语世界,使我在不知不觉中学会了英语。

但在阅读时,我根本不想自己正在学习英语,只是努力地读进去。

后来,我看了大量的美国电影,电影使我着迷。

我在看电影的时候,也不去想自己是不是在学英语。

因为我是在兴趣的驱使下做这些事情的,所以做得特别投入,大脑积极地工作,无意识的记忆效果最佳。

我同意这种说法:在你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学习的时候,才是你学习得最多的时候。

但请记住,前提是你正从中得到最大乐趣。

我有一个朋友很喜欢股票。

他到了美国,每天24小时都有股票电视节目,他就兴致勃勃地去看,但无论如何都看不懂,于是跑来问我。

我对中文讲述的股票行情都很困惑,更不必说英语了

于是就对他说我也不懂,但告诉了他如何学会看懂的方法。

我说 :你首先找一份报纸的商业版,然后再借助字典阅读所有的内容,这样你就积累了关于股票的简单语汇。

此后,你有空就去看股票的电视节目,这些语汇很快就会从纸上活起来,出现在你的耳边,再加上你有股票方面的知识,很快就能看懂那些节目了。

于是,他真的按照这个方法去做了,因为他对股票的确很有兴趣。

等我再去看他时,股票节目他全都看懂了,还边看边给我讲解。

另外,通过学习看电视股票的节目,他看别的英语节目时,能听懂的也多了。

一个人如果能够准确界定自己的兴趣、所爱在什么地方--特别是这个兴趣与一个长远的目标相结合,那么他实现自己的目标就很简单了。

喜欢电影就看英语的,爱看小说就读英语的,热衷于广播就听英语的……只要通过英语这个媒体做他喜爱的事,他就走向了英语学习的成功之路。

兴趣在实践中产生和发展 两个人在一起谈如何学会游泳,谈一会儿就烦了。

但是,如果他们能到水里体会一下游泳的感觉,并努力地去学着游,他们就会渐渐爱上这项运动,一旦爱上了这件事,即使不让他去做,他也非要做。

我小的时候就很爱游泳,有的时候为了游泳甚至都逃学。

兴趣就是这样在一次次实践中产生和发展的。

你对一种事物的热爱在实际运用中产生,并变得越来越深。

如果在学英语的过程中,你能够尽早地尝试使用所学的英语的快感,那么你学习英语的兴趣将日益增加。

具体地说,就是你一开始学英语就要找机会来用英语。

比如说,你刚开始学英语,就去找老外聊天,很快就学会口语了。

还有,你想提高听力水平,恰巧你喜欢听新闻。

那末,如果你坚持每天听英语的新闻,很快就会把听力提高上去。

和热爱英语的人在一起爱是可以相互传递的。

如果一个人对英语充满了热爱与激情,与他在一起的你对英语也自然而然就产生喜爱。

我在大学的几个朋友有一个共同的特点:爱英语是没有条件的。

别人那种爱英语的疯狂会使你也深深爱上英语。

所以你的确应该与喜爱英语的人交朋友,这样,你们对英语的爱就会相互影响、变得更强烈。

比如,你有几个喜好学英语的朋友,你们就会组成英语学习小组,一起学习阅读、口语、写作。

几个朋友在一起,就用英语聊天,一起讨论英语学习中的体会,相互问问题。

如果其中的一个英语水平显著,那么其他人都可以向他的水平看齐。

当然,水平高的也可以学习其他人的优点。

这样一来,每人的进步都会很快。

树立目标 做事想要成功,就必须树立目标。

一旦有了目标,你就会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来学好英语。

长远的目标应该把学英语同民族的强大、祖国的发展联在一起,同促进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交流和理解联在一起。

当然,还应该有无数的短期目标。

短期目标可以是通过一个英语考试,为了考试而拼命学习英语。

短期目标也可以是去世界上任何一个英语国家求学,在出国留学之前,你也要下工夫学习英语。

短期目标还可以到世界上各个地方去旅游,找到一份更令人满意的工作。

比如成龙,因为会英语,他不仅可以在中国拍电影,还可以到英语世界去拍,呈现在他眼前的是一个更加缤纷的世界。

因此,一个人如果能够通过一个具体的想象,看到自己学好英语之后的灿烂的未来,即使他学习英语有挫折,也会坚持不懈地学下去,直到学好为止。

投资增加兴趣 我对美术作品很感兴趣,我买的艺术品越多,我对它们的爱就越深,因为这样我才有机会真正深入到我喜爱的东西中去:陷得越深,爱得越深。

如果你喜欢听英文歌曲,那就去买磁带、CD,你的兴趣会随着欣赏不同的音乐而增长。

如果你喜欢英语,你就要买各种各样的英文书籍,各种各样的英语磁带,各种各样的英语报纸杂志,你还要参加不同的培训班,这些投资会使你找到英语的趣味性,并使你发现英语给你带来的奇妙世界。

当你体味到英语内在的趣味之后,进入英语语言所带来的信息世界,你的英语学习的兴趣自然会提高。

综上五条,英语学习的关键是找到突破口。

你喜欢阅读,那不妨从简易读物开始,你喜欢歌曲,不妨就从英语歌曲听起,你喜欢报纸,就从报纸读起,你喜欢电影,就先看英语电影。

记住,做任何事情兴趣是最重要的

请问一下,谁有ipad2发布会上乔布斯的英文演讲稿,有急用,万分感谢

自己看看吧,我可没兴趣看。

太不幽默且很枯燥

你们有病幽默只是个形容词而已。

但幽默感大多数是天生的

  幽默解释  ①寂静无声:孔静幽默。

  ②有趣或可笑而意味深长:充满幽默的笑,滑稽只逗人笑,而幽默则是让你笑了以后想出许多道理来。

  “幽默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在西文用法,常包括一切使人发笑的文字,连鄙俗的笑话在内……在狭义上,幽默是与郁剔、讥讽、揶揄区别的。

这三四种风调,都含有笑的成分。

不过笑本有苦笑、狂笑、淡笑、傻笑各种的不同,又笑之立意态度,也各有不同。

有的是酸辣,有的是和缓,有的是鄙薄,有的是同情,有的是片语解颐,有的是基于整个人生观,有思想的寄托。

最上乘的幽默,自然是表示‘心灵的光辉与智慧的丰富’,……各种风调之中,幽默最富于感情。

”(《林语堂——论读书,论幽默》,当代世界出版社出版)  ③幽默的英文翻译:  humor  名词 幽默感  幽默  心情,情绪  气质,性情  [编辑本段]幽默的由来  幽默并不是自从汉字诞生,就有的词汇。

有些人以为中文博大精深,很多中文单词,英文中没有确切的翻译,例如: 加油。

其实英文中也有些单词,中文没有直接的翻译。

  大多数人认为该词为国学大师林语堂先生于1924年最先介绍入中国,对此,中国地域文化研究会委员、山东省民间文艺家协会理事张继平认为并不确切,张继平向记者介绍说,第一个将英语单词“humor”译成中文的应该是国学大师王国维,时间比林语堂首次使用“幽默”的译法早18年。

  王国维在1906年出版了《屈子文学之精神》一书,书中普议及“humor”一词,并将其音译成“欧穆亚”,认为“欧穆亚”是一种达观的人生态度,但并未展开论述,以后也未再议。

1924年,林语堂在《晨报》副刊上连续撰文,定“幽默”为“humor”的汉译名。

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humor”一词的中文翻译第一人应该是王国维,“humor”进入中国已整整100年。

  据了解,“幽默”一词在我国最早出现于屈原的《九章·怀沙》:“煦兮杳杳,孔静幽默。

”此处的“幽默”意为“幽默无声”。

然而,“幽默”一词作为音译的外来词,与古汉语词语“幽默”并无关系。

只是随着“幽默”一词新义的淬,“幽默”作为古汉语词语的本义逐渐被新义所取代。

林语堂解释道:“凡善于幽默的人,其谐趣必愈幽隐;而善于鉴赏幽默的人,其欣赏尤在于内心静默的理会,大有不可与外人道之滋味。

与粗鄙的笑话不同,幽默愈幽愈默而愈妙。

”  林语堂把“humor” 译为“幽默”,当时许多文化名人也持有异议。

鲁迅曾认为它容易被误解为“静默”或“幽静”,而觉该译法不妥。

翻译家李青崖主张译为“语妙”、但“语妙天下 ”是句成语,有“光说不做”含义。

语言学家陈望道拟将其译成“油滑”,又觉不够确切,且有轻浮之嫌。

后来,语言学家唐栩侯又将其译作“谐穆”,认为一“谐 ”一“穆”构成“humor”整体。

最终,林语堂的翻译方法被世人所认可,一直沿用至今。

  自20世纪20年代起,林语堂和中国新文学运动旗手鲁迅一起,运用幽默手法开展反帝反封建的政治、思想和文化斗争,在初中中探索幽默理论,并创造了基调高亢、语言诙谐、讽喻犀利的“语丝体”散文,而林语堂本人也被称为“幽默大师”。

  χυμός词源含义: 英语、法语中的humour一词来自古希腊医学,他们相信人类身体有四大类液体控制健康及情绪,称之为“χυμός”(chymos),大意是指汁液,它们包括血、黄胆汁、痰及黑胆汁,抑郁是由于体内“黑胆汁”过盛所致,而解决方法正是开怀大笑。

英国人以Humour一字演化成有趣的意思,1924年林语堂按照英文翻译成幽默一词。

  英语中的humour也可写作humor,但两个词又有所差别。

而且,在西方世界中,Humour一词并不一定都含有有趣的意思。

法文中的humour(或写为Humeur),是指心情,而不存有幽默之意。

剑桥大学解剖学家约翰•赫非特(John Hadfield)认为,虽然人类已开始掌握愤怒、抑郁的机制,但对发笑的认识仍十分有限。

为什么我们看见政客在电视上打喷嗤会发笑,依然是个谜。

  [编辑本段]幽默概述  “幽默”一词,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说,已不陌生了.然而,你知道它的来历吗?  原来,它是外来词,由英文Humor一词音译而来的.而英文中的这个词,则来源于拉丁文的humorr,本义是体液.古希腊有一位名叫希波克拉底的医生认为,人的体液有血液,粘液,黄胆汁,黑胆汁等等,其组成的比例不同,  便会形成人们的不同气质和脾性.而幽默一词的广泛运用,则要归功于英国人文主义戏剧家琼生了.他创作的《个性互异》和《人各有癖》两部作品, 均以幽默见称.他的讽刺喜剧代表作《伏尔蓬涅》里,其人物性格便是按照 气质划定的,有狐狸,苍蝇,兀鹰,乌鸦之类的命名. 大概由于文艺的社会功能所致,琼生的幽默理论也不胫而走.而最初将此词移入中国来的,则要推林语堂了.这是一个音,意两译的词,其表述方式自然是恰到好处了.  幽默与滑稽,讽刺不同.滑稽是在嘲笑,插科打诨中揭露事物的自相矛盾之处,以达到批评和讽刺的目的:讽刺则是用比喻,夸张的手法对不良或愚蠢行为进行揭露,批评或嘲笑..幽默与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辞海》上的解释是这样的:通过影射,讽喻,双关等修辞手法,在善意的微笑中,揭露生活中的讹谬和不通情理之处. 列宁说:幽默是一种优美的,健康的品质.正因如此,所以有人把幽默看作是一个人成熟的一种表现.我们今天的生活充满阳光和欢笑,但不妨在紧张的劳作之余,让幽默充当精神上的按摩师,那时,生活将更富于乐趣.而且幽默让生命长久

挪威研究显示,拥有幽默感的成年人比缺少生活乐趣者更长寿,极具幽默感的癌症患者比起缺乏幽默感患者,死亡率低70%幽默是一个相当热门的话题,幽默到底是什么?找不到明确一致的解释.幽默来源于生活,是学来的.幽默是一种经过艺术加工的语言形式,是艺术化的语言.幽默是一种艺术方法,用这种方法造成以笑为艺术手段的文学艺术作品.  [编辑本段]【幽默的心理学释义】  幽默是指某事物所具有的荒谬荒唐的、出人意料的、而就表现方式上又是含蓄或令人回味深长的特征。

比如相声《逗你玩》中刚开始小偷教小孩说自己名叫“逗你玩”的过程呈现得很平淡、最多叫人觉得有些不知所以然,只是当小偷偷了衣服后的结果才叫人觉得很荒谬荒唐,直至恍然大悟,而马三立的表演内紧外松、有条不紊、维妙维肖、含蓄隽永的“抖包袱”过程更使得人们都大笑不止。

  精神分析理论对幽默的解释:  根据弗罗伊德的理论,幽默可以以社会许可的方式表达被压抑的思想。

在他的《笑话和它们同潜意识的关系》一书中,他指出通过幽默,个人可以不需要恐惧自我或超我的反击,自由表达他的攻击(“实用的笑话”)或性欲,在说笑话时,因为通过需要使用反精神宣泄的能量不再需要了,这种能量在笑声中得到释放。

笑话像梦一样,通常很快就忘记了,因为他们也用来对付“危险的”东西的。

实际上,笑话为了能逗人“笑”,它必须包含着激发焦虑的东西。

根据弗罗伊德的观点,我们只能嘲笑一些令人烦恼的事情。

一次对美国幽默的测验表明,性、消灭和死亡是公众最喜欢的题材,这对一位弗罗伊德的信徒来说可能表明它们包含着大量被压抑的思想,事实上,用他们的话来说,如果你希望了解一个人潜意识心理重被压抑了哪些东西,那只要检测这个人喜欢什么样的幽默便可了然。

  [编辑本段]幽默方式  常见的幽默有几种方式:  相声:通过语言或者对话来达到幽默的效果。

  笑话:通过一个有趣的小故事来使人们感到好笑。

  无厘头:利用表面毫无逻辑关联的语言和肢体动作,使人们有滑稽的感觉戏仿:通过模仿来使人们感到滑稽。

  恶搞:通过毫无道理的方式(例如在照片上画八字胡),来使观看者感到好笑。

  黑色幽默:20世纪60年代在美国兴起的一个文学流派,对充满矛盾的荒谬的社会现实进行无奈、苦涩的冷嘲热讽。

后也指这种无奈、苦涩的表现风格。

是一种对现实采取嘲笑抨击,揭露和讽刺,幻想和否定结合在一起的“黑色”的“幽默”。

  愚人节:能引出许多笑话的一天,人们以多种方式开周围的人的玩笑。

  栋笃笑: 是英文“Stand Up Comedy”的翻译。

这个翻译很“广东话”,不少香港人都觉得译很传神。

虽然这一词源自西方,但跟中国人的相声有不少相似的地方,只是在这个“求新”和“求创意”的年代,年青人较接受一些易明和生动的名词。

  冷幽默:带有一点黑色幽默的成分,但又区别于黑色幽默。

可以理解为意图不明显的幽默。

当事人在讲一个冷幽默的时候,并没有刻意地要达到幽默的效果,是一种很随意的幽默,笑不笑由你。

“冷幽默”是那种淡淡的、在不经意间自然流露的幽默,是让人发愣、不解、深思、顿悟、大笑的幽默,是让人回味无穷的幽默。

之所以称之为“冷幽默”,是因为不仅要幽默,还要“冷”。

  捷克式幽默:捷克作家赫拉巴尔作品的特点,在幽默中渗透的是对人和社会的思考与担忧,使人在笑过之后感受到一种辛酸和压抑。

  [编辑本段]幽默概念  幽默一词,在我国最早出现于屈原的《九章 怀沙》里:煦兮杳杳,孔静幽默.不过这里的幽默,是幽静无声的意思.而现在使用的幽默一词是作为一个美学范畴,指一种令人发笑而有余味的情操. 笑是幽默的外部特征,没有笑就不成其为幽默;但笑还不是幽默的本质特征, 因为笑的种类很多.从笑的形态看,有满足的笑,尴尬的笑,会心的笑……  从笑的机制来看,有生理的笑,社会的笑,心理的笑等等.只有会心的笑, 心理的笑,才与幽默的本质有缘.所谓会心的笑,是说使人在笑声中明白点什么道理,得到点什么启示.  [编辑本段]幽默由来  幽默的逗笑,其来源只能在于人与人之间发生。

逗出的笑,是人看来听来感觉到的。

人与人之间交往,都靠语言,这就要考察语言里会不会出幽默。

  中国有几千年文明史,语言文化日渐成熟。

语言从原始到进化,有不断渐进的历程。

原始人劳动方式简单,只是打猎、耕种的活动,语言也就简单,说的就是一般生活和干活的事。

使用机械生产后,劳动方式复杂了,在集体活动中,人们之间的关系与交往也变得复杂了,特别是在商业和外交活动中,语言稍有不慎常会造成麻烦。

在交往中,由于许多话不宜用直白的说法,人们就学会了用启发式的语言。

例如长者死了,一般总会说是“去世”、“不在”、“已故”之类,不会直说:“我爸爸死了”的。

早年妇女提到她丈夫,或丈夫提到他妻子,也都不好意思直说,而是说:“孩子他爹”,“孩子他妈”。

有的老太太说她丈夫是:“我们家那烟袋杆儿”,都拐了个弯,使用曲折、含蓄的说法。

人们最初说的“去拉屎”、“去撒尿”,后来也不直说了,而是说:“上茅房”、“上厕所”,再往后说:“去洗手间”,“去化妆室”了。

这是因为人们之间关系日渐复杂与文明进步所带来的语言进化的结果。

  俗话说熟能生巧,使用语言也一样,尤其是在玩笑之间,人们说话常会用“巧”。

如说:“我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一听就明白说的是:过独身生活。

记得作家马克•吐温说过:“戒烟最容易了,我就戒过二百多次。

”但人们一听就会明白,他说的是老也戒不掉

这种说法意思明白,又很滑稽,显然都是经过艺术加工的语法,是创造性的语言,自然是出于智慧的。

这就是幽默。

  [编辑本段]幽默杂谈  方式  最近看到几人谈幽默的对话,讲的是如何保持轻松心态与笑以及在遇到挫折时采取的态度等等。

这也是学者们曾谈到过的涉及幽默的问题。

  如果从幽默的原理说来,幽默是一种巧妙的语言方法,其特性是用曲折、含蓄的方式表达(或表现)使人领悟,而不是用直叙表达的。

比如俗话里就有许多含蓄的说法,比如说某人“不卖油,光敲梆子”,人们一听就明白,是“只会说,不会干”的意思。

两人争吵,有人评说:“一个巴掌拍不响”,也是一听就明白,说的是:“发生争吵不归咎于哪一位,而是这两人都有责任”,或是说:“这两人在一起就会争吵”。

又如《资谈异语》载“曼卿戏言”:“石曼卿善谑,尝出御马,一日失鞍马惊,曼卿坠地,从吏慌忙扶掖升鞍。

曼卿曰,赖我是石学士,若是瓦学士,岂不跌碎乎

”这话一听就明白,石曼卿不怪那马和那从吏,表示不介意了。

这种语言方法出人意料,也挺巧,听着有趣,会把人逗乐了。

所以幽默也可说是用轻松滑稽的方式说话,或是用这种态度处理问题,正如前面提到的那些人所讲的。

  逗笑的现象,我国习惯统称:“滑稽”;西方国家习惯统称:“幽默”。

意思是一样的。

后来学者们发现,逗笑有两种,一种是自然出现,或无意中出现的逗笑;另一种是人有意想出来的逗笑。

这里我们就借用“滑稽”和“幽默”这两个词,用“幽默”表明想出的逗笑。

现在还有不少学者把逗笑和幽默混为一谈。

例如,许多学者论文中,常引用德国哲学家伊曼纽•康德写的,说幽默是“在紧张的期待突然消失之际产生的一种情感”。

实际上这是一种逗人笑的原因。

幽默的逗笑常用这种方法,滑稽的逗笑也是由于这个原因。

例如孩子放大鞭炮,用香火点燃了,在一旁的人以为这样大的鞭炮一定很响,都堵上两耳跑开。

没想到这鞭炮有毛病,只刺出火星,不爆响

跑的人先很紧张,突然变得没什么可怕的了,就觉滑稽可笑了。

  [编辑本段]幽默奇巧  论及滑稽和幽默,常用“奇巧”二字来简括造成滑稽和幽默的原因。

奇是出奇,出人意料;巧是合乎情理,可以理解。

巧又是巧合,要巧得合情理,出奇而不合情理,就不会造成滑稽。

用滑稽方式的发言或表现,就是幽默。

  不协调是造成滑稽的普遍原因,这是论幽默的学者们,大都同意的,因为不协调现象总是出人意料又合乎情理,可以理解的。

  我在北京上学的时候,就听过一个笑话:那时动物园叫“万牲园”。

入门收票的是两个两米多高的大汉,收票时应说一声“票”,但他们出声细小总说成“飘”,人听了就觉得滑稽可笑。

那就是因为不协调,也可以理解。

  有的对口相声表演,出场两人一胖一瘦、或一高一矮,也会造成滑稽感。

这也有巧合的效果。

写文章也会用巧合写法,如鲁迅在《文坛三户》中写道:“暴发户爬上文坛,固然未能免俗,历时既久,待到藏书日多,藏钱日少的时候,便有做真的破落户的资格了。

”  文中“藏书日多”和“藏钱日少”,藏的一个“多”,一个“少”组成对比的巧合,看来便觉得有滑稽感。

  又如欧•亨利在《爱的牺牲》中写道:“乔很快就能有画问世,那些鬓须稀朗而钱袋厚实的老先生,就要争先恐后地挤到他的画室里来抢购他的作品。

”  文中“钱袋厚实”和“鬓须稀朗”也是造成对比的巧合效果,看了很有滑稽感。

  这种用巧合的笔法,在作家的文章里也常可以见到。

  说俏皮  我国北方俗话“俏皮”,意为机巧、有趣,有时带有弄巧的含义。

俏皮话,就是巧而有趣的话。

平常说:“吃饭去”

改说:“填肚子去”

这里就有点游戏的口气。

人们喜好游戏,得机会总想玩一下、轻松一下,有时也会是想显摆一下个人智巧,故作俏皮取笑。

在一般民间俗语里面,就有说得挺俏皮的话,如说:“不卖油,光敲梆子”,是只说不干的意思。

又如:“趁台阶下驴”,借机会罢手的意思;“打一巴掌揉三揉”,打击之后安抚一下的意思;“吃豆腐报肉账”,这句更好理解。

比喻,意思很明白,有幽默感。

  北方有一种俏皮话,分两句说。

头一句像谜语,后一句像解谜。

如:“狗咬刺猬——没处下嘴”“阎王出告示——鬼话连篇”,“老虎屁股——摸不得”。

也多用比喻,都很有趣逗笑。

  幽默的语言方式,大多很俏皮。

《调谑编》记载过苏轼的幽默:坡公在维扬,一日设客,十余人皆名士。

米元章亦在座。

酒半,元章忽起自赞曰:“世人皆以芾为颠,愿质之子瞻。

”公笑曰:“吾从众。

”(米元章名芾,苏轼字子瞻)  “吾从众”用现代话说是“我服从多数”,而且“吾从众”又是巧借《论语》中孔子的一句话,这都是含蓄地说:“就是颠的。

”说得俏皮,很有趣。

《启颜录》记载:后魏孙绍为太府少卿,高帝问:“卿年何老

”曰:“臣年虽老,臣卿乃少。

”遂迁正卿。

  一句俏皮的回答,使孙绍从少卿提为正卿,升了一大级。

  笑话也幽默  因为研究幽默的道理,必须读许多幽默的作品,如漫画、相声、幽默的小品文和小说以及讲笑话的书等等,从这些笑话集就能看出来,所有书里的笑话,都是到处收集来,个人创作的,一本也没见过。

由此可想,像笑话这种短小精练的幽默小品,都是出于智慧。

能编出三五个笑话,就很了不起,想编出几百上千合成一本集子,实在很难。

如果谁能编得出一本笑话书来,我想,那一定是个很有学问的老先生。

这种学问家是罕见的。

  说来有幸,我真是见到了一本个人编出的笑话集了。

那还是作者亲手送给我的,书名《Y先生语录》。

翻开书随便挑一条妙语来,请看是不是有点意思

写的是:  进商场,挤热闹。

一楼食品,二楼服装,三楼体育用品,四楼儿童玩具。

Y先生说:“吃好穿好,运动生娃,布局合理。

”  有意思吧

别人有这样想的吗

另一条写的是:某君写诗明白如话,所以大骂朦胧诗看不懂。

Y先生说:“看不懂的诗绝不是坏诗。

既然看不懂,你就不能批。

既然不能批,你就不能说它坏。

反过来说,毒草都是看得懂的。

”  最后这一句是话里有话的,细想就明白。

再看一条:Y先生多年被昵称为小Y。

团支部书记问:“小Y,你难道没有缺点吗

”他答:“当然有嘛。

第一个缺点是看不清楚自己的优点,需要别人经常表扬。

”团支部书记是一位女同志,忍不住掩口笑了,又问:“第二个缺点呢

”他答:“看不清楚别人的缺点,需要别人经常检讨。

”  再看几条写得较短的:  1.Y先生看电视,听某女星高唱爱国歌曲,鼓掌叫好,说:“小女子,以后可别偷税啦。

”  2.Y先生逛市场,指一白瓷砖门面,告友人曰:“这家商店不卖假货,不讲价钱,也不给人回扣。

”  友人侧脸看,是公共厕所。

  3.夜读“文革”史,窗外鼠窥灯。

Y先生盯着窗外说:“我看见的是一片黑暗,它看见的是一片光明。

人鼠之间没法认同,哪怕彼此距离很近。

”  有志于幽默文艺创作者,读此书开卷有益,对相声艺术创作更会有所启发的。

  [编辑本段]中国人的幽默  中国人应该是最理解幽默的,幽默是由于社会文明进化、社会生产复杂多样、人间交往随之复杂、有些语言不便直说等等所引出的曲折的语言方式,渐渐形成幽默的语法。

中国历史久远,有上千年连绵不断的文明史记录,语言的进化,自然会形成一些普遍运用的幽默语言。

例如,在“文革”期间,我在河南农村看到一块地里的庄稼萎靡不振,长得稀稀拉拉、不像样,于是我就问身旁的一位老农是怎么回事,他说:“这是块卫生地。

”一听我就乐了,明白他说的是没上肥料的地——当地主要使用农家肥,是人畜粪便。

地没有上粪便,就说是卫生地,自然很可笑。

  人们使用语言是和他们的文化素质相关的,文化知识越广,幽默语言使用越广,也会越灵活。

  还有一点,中国语言文字和别国不同,不是用拼音组合的,每个字有它独特的形、独特的音与意。

相同和相近的字很多,这种谐音很容易造成滑稽。

老百姓常常用谐音说幽默的话,外国人一般很难听明白。

当时我问:“气管炎,明白吗

”好几位会普通话的,一听就笑起来。

他们知道那是我们中国人常说的“妻管严”的谐音,但不知道的人就听不懂,也就不可能笑了。

  谐音使语言压韵,压韵有它的美感。

写诗就以压韵见美,如李白诗《静夜思》:“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一般人也常用像诗那样压韵的话,在俗话、谚语里就不少。

举例来说,如:  吃人家嘴软,拿人家手短。

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老将出马,一个顶俩。

浑的怕横的,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

就是文化不高的保姆,哄孩子也会用压韵的歌唱着:大拇哥(点着孩子的大拇指),二拇弟(点食指),中(钟)鼓楼(点中指),四出戏,笑妞妞,托茶盘(点手心),挂花篮(点肘),挑水地儿(点肩),听风儿(点耳朵),看灯儿(点眼睛),闻香儿(点鼻儿),吃饭的嘴儿(点嘴)。

抖一个。

(挑下巴逗孩子笑。

)  这都是中国北方一般老百姓运用谐趣语言的例子。

谐趣的话,也属于一种幽默语法。

  [编辑本段]法国人的幽默(笑话)  各国有各国的文化传统和生活习惯,有一些笑话就常以此为题编出来。

有的看了就明白,有的要想一下才理会。

很多法国人风流倜傥,就出过不少笑话:  一位学者试图分析各国的民族性,每个国家挑出二男一女为一组,分别送到无人的岛上生活。

数月后,学者来到英国人住的岛上,看见三个人互不相干地各行其是,问其原因,他们答道:“你没有替我们介绍呀

”  学者又来到法国人住的岛上,见一个男人在院里整理花木。

学者问他,那两个人在哪里

他答道:“那女人三个月前是我的情人,从昨天起,她成了他的情人,轮到我整理花木。

”  另一个笑话是:一个小男孩报警:“大街上有人打我爸爸

”警察跟着孩子跑去,果然见两人在厮打。

警察问:“哪个是你爸爸

”“我也不知道,他们正是为这事打起来的。

”  还有一个:一个万能电脑公司开展览。

安格尔教授前往参观。

推销员说:“可以提出任何问题,这电脑会给你正确答案。

”  教授写下他的问题:“我爸爸在哪里

”  推锁员将这句话输入,一会儿答案就出来了:“你爸爸在海上钓鱼。

”  “乱讲

”安格尔教授说,“我爸爸已经去世十年了

”  “电脑是不会出错的。

”推销员坚持说,“不如你再试试用别种方式问。

”  于是安格尔教授再问:“我妈妈的丈夫在哪里

”  电脑回答说:“他去世十年了,但你爸爸在海边钓鱼。

”  [编辑本段]什么是幽默感  博览群书,拓宽自己的知识面。

知识积累到了一定程度,与不同的人在各种场合接触就会胸有成竹、从容自如。

  培养高尚的情趣和乐观的信念。

一个心胸狭窄、思想消极的人是不会有幽默感的,幽默属于那些心胸宽广、对生活满怀热情的人。

  提高观察力和想象力,要善于运用联想和比喻。

多参加社会交往,多接触不同性格的人。

增强社会交往能力,也可以使自己的幽默感增强。

  换位思考的幽默  幽默是因为“出人意料”,“匪夷所思”,或夸张,或奇怪。

  这无不是换位思考的结果。

  换位思考,就是不按常理出牌,摆脱正常思维,出其不意,让人有意外的惊喜,让人哭笑不得。

  与换位思考差不多的是“走极端”,把一件事,一个人,一样东西,用夸张的词语,不协调的语句表达出来,  将其夸张到极致,便能得到意想不到的效果,让人感到好笑。

我的偶像写一篇演讲稿200到300字左右

提起偶像,想必在个人心深处都刻着一位让自己的偶像。

有些人崇拜诲人的教师,有些人崇拜光芒显耀的明星,也有些人崇拜生已育已的父母……而我的偶像是坚强不倔的残疾人。

在世界上,残疾人要承受很大的压力,他们常常受到正常人对他们的歧视。

在日常生活中,他们付出的努力比正常人多好几倍。

但是面对生活的困难和艰辛,他们并没有放弃生活,而是勇敢地面对生活,用自己仅有的力量去排除万难,努力地让自己过的更加地快乐与充实。

这,正是我崇拜他们的原因。

也许,在他们第一次面对困难时,他们感到恐惧了,他们流泪了,但是他们没有放弃,这就是他们永不放弃,永不服输的精神,也就是这种精神才使他们撑到了现在。

我曾经看过一篇文章,让我记忆犹新。

文章中的主人公是一位失去双臂的中年男子。

因为没有双臂的原因,他至今尚未娶妻生子,但是他并没有感到孤独寂寞,并且他过的有滋有味,让别人羡慕极了。

他从小就学习写毛笔字,所以练就一“脚”好看的毛笔字。

他每天在家写字画画,也许你会觉得这很平常,但是他并不是像平常人一样用手写字画画,而是用自己的嘴巴和脚,一开始他几次三番想放弃用嘴和脚来写字,因为他害怕会受到别人的谈论,他不想成为邻居们的笑柄,他只想一个人默默地生存在世界的某一个不起眼的角落,让别人永远也不会发现他。

但是自从他看了电视节目里的残疾人那样精彩绝伦的表演后,他的生命里似乎有了一盏明灯。

因此他每天勤奋练字画画,有时间去做一些苦力活来挣点钱。

在他的家中,庭院里你会看见不少的猫和狗,这些都是他从街上捡回来的猫狗,他每天一早出去干苦力活,中午回到家给猫狗做午饭。

匆匆忙忙地吃完午饭后,他又会写几幅字,画几幅画,拿着这些作品去各个小巷叫卖。

有时候生意还不错,但有时候,连一幅都卖不出去。

到了傍晚,他又会急匆匆地跑回家给猫狗做饭,有时家中已无食物,他就会把仅有的食物先给猫狗吃,自己饿肚子,晚饭过后,他还会和猫狗一起去散步,就这样他们过着既充实又幸福的生活。

这就是我的偶像,虽然他失去了双臂,但也拥有一颗无人能比的爱心和坚强不屈的意志,所以,我永远崇拜他,他也永远是我的偶像。

1955年10月2 8日,比尔·盖茨出生在美国的西雅图。

他用了15年时间,积累资产竟达1100亿美金。

他的人生格言是:“我是王,我能赢

”你们肯定会很好奇,我的偶像为什么是比尔·盖茨

是因为他赚了很多钱

还是因为他超人的智慧

说实话,这些都不是我崇拜他的原因。

我喜欢比尔·盖茨的远大理想,喜欢他永远自信的笑容。

盖茨从小就喜欢看《世界图书百科全书》,这本书很厚,重量相当于他体重的三分之一。

小盖茨经常几个小时连续地阅读这本大书,他常常陷入沉思,总是强烈地感觉到,在这些小小的文字中隐藏着一个神奇的世界

他经常在幻想:人类的历史将越来越长,那么以后的百科全书不是会越来越大,越来越重呢

如果能造出一个只有魔盒那么大,却能包罗万象的百科全书,那该有多方便呀。

这个奇妙的梦想,后来竟被他实现了,有了他的发明,现在,我们只要携带一块小小的芯片就可以阅览全世界。

盖茨看的书越来越多,想的问题也越来越多。

四年级的一天,他对他的同学卡尔·爱德蒙德说:“与其做一棵草坪里的小草,还不如成为一株耸立于秃丘上的橡树。

因为小草千篇一律、毫无个性,而橡树则高大挺拔、昂首苍穹。

”从这以后,他坚持写日记,随时记下自己的想法,小小的年纪竟像大人般思考问题。

他很早就感悟到生命来之不易,他在日记里这样写道:“人生是一次盛大的赴约,对于一个人来说,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莫过于信守由人类积累起来的理智所提出的至高无上的诺言……”他在另一篇日记里又写道:“也许,人的生命是一场正在焚烧的火灾,一个人所能去做的,就是竭尽全力要从这场火灾中去抢救点什么东西出来。

这就是,追赶生命。

”比尔·盖茨的精神将永远激励着我前进

历经岁月的洗礼,我们走过童稚,步入青春。

对于青春的我们,也开有着自己喜欢的偶像。

然而,我也不例外,我也有我的偶像。

在一间幽暗的小屋里,一位头发蓬乱的老者正在谈奏着动人的乐曲。

他饱经沧桑的脸上写着沉浸于音乐中的快乐。

他就是—贝多芬。

双耳失聪,对于一个音乐家来说是何等不幸,而他就是这样一个不幸的人。

一次演出结束时,台下掌声一片,可他却听不见。

直到一个登台献花的女孩抱住他,他才回过神来。

他说过,一个乐队只能演奏出他一分钟心里所想的音乐。

这不是他狂妄,而是他的内心澎湃着对音乐的向往。

贝多芬性情孤傲,勇于挑战权威。

一次,他与歌德同行,迎面遇到一支贵族队伍。

歌德急忙脱帽致敬,而贝多芬却不卑不亢地等着贵族们向他致敬。

贝多芬对权贵的轻视更显示他人格的高贵,不禁让人叹服。

贝多芬虽双耳失聪,却仍坚持创作。

他为艺术而献身,把美妙的音符留在了后世。

贝多芬在挫折中站了起来,以坚强的意志,创作的激情,谱写出惊人的杰作。

贝多芬是一个传奇,他用心灵感受世界,用生命谱写歌曲。

贝多芬是一个巨人,是一位英雄,生活简朴,淡泊名利。

他是我的偶像,他的精神值得我学习和赞颂。

贝多芬的乐曲像一股清泉,滋润了人们的心田;贝多芬的乐曲像一只战鼓,擂响了战斗的声音;贝多芬的乐曲像一把利剑,直刺邪恶的心脏。

贝多芬,我像对你说:你的精神激励着我,你的品格引领着我,你的音乐熏陶着我。

你是历史长河中一朵巨大的浪花,你是人类天空中一颗夺目的明星……有人说,命运掌握在上帝手里。

你用自己不平凡的一生证明了: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

你用激昂的音乐诠释了大写的“人”,谱写了你辉煌的人生。

这就是我的偶像,钢琴界伟大的贝多芬。

每当我遇到挫折的时候,我总会在心里默默的想起我的偶像贝多芬,还记他的坚强,还记的他对待挫折时的从容。

他的话总是会在我孤单无助的时候,为我照亮黑暗的前途。

篇二:我的偶像我的偶像,她是一个十六岁的小女孩也是我最敬佩的一个人。

大家能猜到她是谁吗?她就是中国第一位夺得两枚游泳比赛金牌的人,她就是今年奥运会游泳金牌得主-----叶诗文。

叶诗文姐姐很了不起,年纪轻轻就那么有游泳天赋。

赛前,叶诗文姐姐努力训练,经过了预赛、半决赛,进入女子四百米混合泳决赛。

游泳是叶诗文姐姐最拿手的本领,她也是经过不断的进入决赛的。

让我们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叶诗文姐姐是带着低烧比赛的!然而,低烧并没有影响叶诗文姐姐的正常发挥,她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的精神值得我学习!比赛开始,叶诗文姐姐一直保持中等速度,在最后一百米冲刺,叶诗文在奋力加速,她努力游,超过其他选手,遥遥领先!“啪!”叶诗文姐姐第一个碰到游泳池壁,她胜利了!我们难以想象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带着低烧进赛并夺得冠军,这也证明叶诗文姐姐非常努力。

她最后一百米的“水上漂”速度惊人,又破了世界自由泳历史纪录,叶诗文头一次创下的世界纪录仅仅只保持了一天,又被她自己打破了,可见她有多么努力。

拿到一枚奖牌就已经很了不起了,更别说取得桂冠了,那就不得不让人佩服,刮目相看了。

赛后,记者采访叶诗文时,我们才知道,她这个绝招,是她的教练教她的,先保存体力,最后冲刺。

对于英美两国的质疑------用了兴奋剂,她表示:“我们中国运动员坚信一点,坚决反对用兴奋剂,坚决不用兴奋剂。

”对,美国人、欧洲人能做到的,中国人一样能做到。

因为中国人能吃苦,不比他们差!这就是我的偶像,叶诗文姐姐的成绩,让我们可以骄傲的说:“中国同样可以出天才!”叶诗文姐姐,你的绝招让我们中国人骄傲,你是我永远的偶像,我一定好像你学习。

篇三:我的偶像叫凤凰众里寻她千百度暮然回顾却在那灯火阑珊处,曾日夜期盼,只为一个彩衣飘飘的倩影,而今对月祷告,只为伊能回眸一笑。

我是一只臭名昭着的乌鸦,刚生下来就注定成为霉运的意味。

在很小的时辰就听妈妈 给我说世上有一只斑斓的鸟叫凤凰妈妈说她的双眸是从月亮 上采下的哀伤,每次的呈现百鸟儿都为之倾倒。

我不信,世上真的有如许的鸟吗

我又去问爸爸 ,爸爸对我说他的同党是从太阳上采下的力量,每次烈火后,是震动大地的但愿。

从此,在我小小的心里有了一颗种子,它发了疯的成长 ,我知道我的偶像叫凤凰。

我问妈妈如何样可以见到凤凰,妈妈无奈的摇头孩子,你没有标致的羽毛。

我固执的又问爸爸爸爸,如何能看见凤凰。

爸爸叹了一口气拍拍我的头感喟道孩子你没有强健的同党。

我不信,因为我底子不是一只通俗的乌鸦,我要见到凤凰。

我不克不及遏制的任这类欲望在我心里发展。

听隔壁的猫头鹰大婶说凤凰会在不久后到来,因而我拼了命的操练翱翔,我知道凤凰的身边只有优良的鸟。

那段时候,年少,所以轻狂我终究没见到凤凰,可是岁月 却不饶人的染白了我的眉毛。

又是落日西下,一缕金黄透过窗,洒在那挂满名誉的墙面上,我渐渐的闭上了眼睛,回想。

凤凰啊

凤凰

你甚么时辰在呈现在我的生命里,让我在为数不多的日子里,再次创作发现传奇。

我知道这么多年,其实你都在,老伴侣奶奶,画眉鸟说追星的不是好孩子,你说呢

我可爱的孙女稚嫩的问道。

来孩子,奶奶给你讲个故事,畴前有只很斑斓的鸟,她叫凤凰,她的眼睛是从月亮上采下的哀伤,她的同党,是从太阳上采下的力量,每次此时,我满布皱纹的脸上滑下两行泪,一滴一滴,轻轻落在我胸前的凤凰吊坠上。

篇四:我的偶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我也不例外,只不过我的偶像不是超人也不是蜘蛛侠,我的偶像是科学巨人爱迪生。

我希望将来能成为像他那样的科学家。

爱迪生从小就在学校被认为是什么也不会的“笨蛋”,他还学过母鸡孵化鸡蛋。

他的一生是坎坷的:在火车上做实验不幸使火车着火,火车长一耳光打得他右耳失聪;在单位上,他私自拆除机器零件,用来做实验,好几次被开除解雇。

最后他碰到了一个好心的公司老板,那个老板发现他的才能后,支持并资助他做完了他的第一个发明——二重发报机;后来爱迪生发明了另一个惊动世界的发明——收录机;他又开始攻克世界上的另一个发明难关——电灯,为了发明电灯,他费了很多心血,不但要承受心理压力,还要忍受报刊对他的批判,但他挺过了难关,发明了照亮世界的白炽灯;随后他又发明了电池等现代工具,这些发明使他享誉世界。

然而,在一次学术演讲会上,这位科学老人却在雷声般的掌声中倒下了,经医生检查得出的结论是:糖尿病晚期,没有多久这位科学巨人就离开了我们。

爱迪生一生中有一百多项发明,都是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他珍惜生活中的每一秒,他说过一句话:人的一生有多长时间,我们得抓紧才是呀

他用他的汗水与勤劳为我们谱写了美丽的今天,我们也应该珍惜生活中的每一分钟,争取多学一些知识,丰富我们的头脑,做事要脚踏实地,不要耍小聪明,干什么都要多实践上几次,像爱迪生寻找白炽灯的钨丝那样执着,才可能得出比较精确的答案。

在生活中或学习中碰到困难我们要迎难而上,而不是知难而退,对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我们都要细心观察,说不定哪一天也会因此像爱迪生发现钨丝那样搞出一个大明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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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7岁的周杰伦是在台北市一个单亲家庭长大的。

他母亲是个中学老师,父亲在他年幼的时候就和母亲离了婚。

正因为如此,母亲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他的身上。

周杰伦3岁的时候,母亲见他在音乐方面很有天赋,就毫不犹豫地取出家里所有的积蓄,给他买了一架钢琴。

于是,童年的周杰伦被剥夺了玩的权利,所有的日子都是在钢琴旁边度过的。

可每次练琴的时候,一听到窗外同伴的嬉闹声,他就总是弹得心不在焉。

于是,他母亲就拿着一根棍子,站在他后面,一直盯着他练完琴。

母亲的“棍棒教育”是周杰伦谈得一手好琴,但也使得他从小就不爱讲话,性格孤僻,学习成绩也一直不好。

周杰伦考上台北淡水高中后,由于会弹琴,他一下子成了学校里的“知名人物”。

可当他的同学正紧张地准备考大学的时候,他却仍然沉溺在音乐爱好之中。

在一般人眼中,他的前途一片渺茫。

因为在那时,一个普通家庭出身的孩子,他最好的选择是学习数学、自然科学和计算机,以便日后找份好工作谋生,而音乐则是有钱人的奢侈品。

显然,他们认为周杰伦奢侈不起。

果然,1996年6月,高中毕业后的周杰伦一时找不到工作,便只好应聘到一家餐馆当了名服务生。

他每天的工作就是把厨师做好得菜送到餐厅,再由女服务员传到客人面前。

这份工作看似简单,可真正做起来却并不容易。

因为客人多了,就容易把菜传错。

而一旦出了错,服务生不仅要受顾客的气,而且老板还要扣发薪水。

尽管工作上的烦心事不少,但周杰伦对音乐的爱好却有增无减。

每次发了工资,他就往音乐超市里跑,几乎把所有的钱都花在买磁带上。

平时他喜欢把单放机带在身边,没事就听音乐。

有一次,心情不错的周杰伦双手托着一盘菜,边走边听歌,不想,他一不小心竟与一位女服务员撞了个满怀,一盘热菜全部洒在了那位女服务员的身上。

那女服务员的手被菜烫出了水泡,痛得大哭起来。

餐厅经理听到哭声,立即赶了过来。

他狠狠地批评了周杰伦一通,并毫不客气地罚了周杰伦2000元台币(折合人民币450元左右)。

不善言语的周杰伦一句话也没说,泪水直往肚子里咽。

要知道,他那时的月薪才4000元台币呀

而现在,一下子就被经理扣掉了一半,他哪还有钱买磁带啊

这事过后不久,餐厅的老板为提高餐厅的品位,在餐厅里配备了一架钢琴,想趁客人吃饭的时候奏乐助兴。

可请来了好几位钢琴师,都因不合老板口味而被炒了鱿鱼。

一天下班后,手痒的周杰伦趁老板不在,用那架崭新的钢琴演奏了一首他自己刚刚创作的歌曲,让员工们大吃一惊:这个从来不爱讲话的大男孩,竟然还会弹钢琴

很快,这事就传到了老板的耳朵里。

老板当即叫来周杰伦,让他担任琴师在大厅里弹奏自己创作的乐曲。

几天后,他又通知当地的电视台,说他那里的服务员不仅会弹钢琴,而且还能写歌曲。

这样一来,老板借电视台炒作,一箭双雕,不仅提高了餐厅的知名度,而且还节省了一大笔请琴师的开销。

从此,周杰伦再也不用当服务员了,而是每天坐在钢琴前弹奏。

刚开始,他还能弹奏自己创作的曲子,可时间长了,有些客人就要求点歌。

这样,他就不得不顺着客人的情绪弹奏乐曲了。

又一次,餐厅里有位客人过生日,希望周杰伦弹奏一曲轻快的音乐。

可偏偏这时,另一位喝多了酒的老板却甩出一大沓钞票,说要听点刺激的。

见此场面,过生日的客人也不示弱,从提包里掏出一大沓钞票,“啪”地一声摔在周杰伦的面前说:“谁怕谁呀,我要听《月光下的夜晚》

”双方争执不下,谁也不肯让步,差点大打出手。

周杰伦灵机一动,他说:“你们都是这里的客人,这些钱我不能要。

现在,我来演奏一首乐曲,你们猜,谁猜对了,谁就跟着我的伴奏唱。

”两位见这是一个不错的主意,便欣然同意了。

就这样,聪明的周杰伦先是弹了一首轻音乐,让过生日的客人猜中,之后又弹了一首怪异的交响乐,让喝醉酒的客人猜中。

几曲下来后,双方都十分的满意,不但没有打架,反而还相互的对唱起来。

这样,餐厅的气氛一下就缓和了下来。

老板十分高兴,当即给周杰伦涨了工资,月薪7000元台币。

二、卖歌求生,刘德华不愿唱他的歌 1997年9月,周杰伦的表妹替他在当地一家电视台的一个娱乐节目——《超猛新人王》报了名。

当时,该节目主持人吴宗宪也是**阿尔发音乐公司的老板,他安排周杰伦表演钢琴伴奏,并允许他带一位歌手演唱。

参加表演那天,周杰伦穿着一身休闲装,戴着一顶鸭舌帽,帽檐压得低低的,打扮成一副酷相。

不想,演出一开始,他伴奏的音乐,让他的歌手唱起来非常难听。

顿时,场下嘘声四起…… 周杰伦演砸了。

这时,刚好站在评审旁边的吴宗宪顺手拿过歌谱看了看,不禁大吃一惊——这个看似漫不经心,甚至有点放荡不羁的年轻人写起歌来,不仅歌谱得十分复杂,还抄写得工工整整。

出于好奇,节目做完后,他便邀请周杰伦辞职后到他的音乐公司写歌。

虽然,周杰伦当时并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演砸了还受到主持人的青睐,但一听说可以专职写歌,便欣然同意了。

刚进音乐公司时,周杰伦的职务是音乐制作助理。

这个工作可是说是什么杂事都得做,其中,帮同事买盒饭就是他每天的“保留节目”。

他知道自己是新来的,要想在音乐公司混口饭吃,就要帮同事多“跑腿”,所以他总是很勤快。

有一次,公司为一位香港大牌歌星制作唱片。

由于录音棚的人多,有比较分散,周杰伦一时没办法数清楚一共有多少人要吃盒饭。

为了不落下一个人,那天他从中午12点钟一直买到下午3点钟,来来回回跑了四五趟。

最后,他自己竟连口水都喝不上,而录音棚里居然没有一个人帮他。

吴宗宪把这些看在了眼里,心想:这个年轻人做事踏实,不怕吃苦,但他老是这样忙,哪有时间写歌呢……于是,他给周杰伦配备了一间办公室,并起名为阿尔发音乐工作室,让他专心创作歌曲。

从此,这个狭小的地方成了周杰伦放飞梦想的平台。

尽管他的薪水只有5000元台币,但他对音乐充满了前所未有的兴趣。

哪怕是在录音棚外,他也能感受到音乐的快乐。

因而,他工作起来如鱼得水。

由于周杰伦从小就打下了扎实的音乐根底,他很快就创作出大量的歌曲。

但总让吴宗宪感到不可理解的是,他创作的歌词总是怪怪的,音乐圈内几乎没有人喜欢,所以呢,他总是失望地将周杰伦的手稿放到一边。

一次,周杰伦又拿着自己的得意之作,送给吴宗宪审读。

这次,吴宗宪见他得意的样子,便想激他一下。

拿到手稿后,他连看都不看,便将那首歌曲揉成一团,随手丢进身边的垃圾桶里去了。

看到这种情景,周杰伦什么话也没有说,转身离开了老板的办公室。

他的眼泪禁不住流了出来…… 但这位不服输的年轻人知道,放弃就意味着自己炒了自己的鱿鱼。

于是,他继续创作,第二天,第三天……他以每天一首歌的速度进行创作。

一连七天,吴宗宪每天早上八点钟上班时,总能准时见到周杰伦的作品。

终于,他被这位小伙子的天赋和勤奋深深地感动了,答应找歌手演唱他创作的歌曲。

1998年2月,周杰伦又创作了一首名为《眼泪知道》的歌曲。

这次,吴宗宪决定将这首歌推荐给当时的天王级歌星刘德华演唱。

不想,歌词转到了刘德华的手上时,他只轻轻瞟了一眼,便连连摇头说:“眼泪怎么会知道,眼泪要知道什么呢

”就这样,不欣赏这些歌词的刘德华当即拒绝了演唱这首歌曲。

之后,周杰伦又为当时火爆华语歌坛的张惠妹写了一首歌——《双截棍》。

他想,张惠妹比较前卫,应该比较容易接受他创作的歌曲。

然而,没料想,他精心创作的《双截棍》竟被张惠妹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一次次失败后,一直渴望在歌曲创作方面有所成就的周杰伦迷茫了,他甚至怀疑自己的音乐之路到底还能走多远…… 三、自谱自唱,打工仔成了当红天王 就在周杰伦的创作热情受到沉重打击的时候,他的老板吴宗宪给了他极大的鼓励。

长期从事音乐制作的吴宗宪看到了周杰伦对音乐独特的理解力。

于是,他决定给这个才华横溢的小伙子另一次机会——让他自己走上舞台,演唱自己创作的歌曲。

1999年12月的一天,吴宗宪将周杰伦叫到办公室,十分郑重地说:“阿伦,给你10天的时间,如果你能写出50首歌,而我可以从中挑出10首,那么我就帮你出唱片。

” 周杰伦一听老板要帮自己出唱片,激动地说不出话来,只是“嗯”了一声,便低着头走了出去。

回到阿尔发音乐室,周杰伦兴奋不已,但他并没有急于动手写歌,而是跑到大街上买回一大箱方便面。

他想,就是拼了名,也要做最后的挣扎。

因为他知道,老板给他的机会也许就这一次了。

接下来,周杰伦就呆在音乐室里开始创作。

那段时间,他几乎是一首接一首地创作,每写完一首,就像生下一个孩子一样,高兴得不得了。

而每当他疲惫的时候,就在房间的某个角落里打个盹儿,醒来之后继续下一首歌曲的创作。

周杰伦的母亲见儿子几天不回家,特意赶到公司来看望他。

她见儿子通宵达旦地工作,每天就吃点方便面,心疼不已。

于是,她拉着儿子到公司附近的一家餐馆,点了满满一桌菜,直到看着儿子吃光后,才放心地离开。

之后,周杰伦又一头钻进了阿尔发音乐室…… 就这样,仅仅10天时间,周杰伦真的拿出了50首歌曲,而且每一首写得漂漂亮亮,谱得工工整整。

面对这种惊人的创作速度,吴宗宪无话可说了。

接着,他从周杰伦创作的歌曲中挑选出了10首,准备制成唱片发行。

经过大半年时间的精心制作,周杰伦的第一张专辑——《JAY》制作出来了。

直到那是,他才真正地松了一口气。

因为他追求了近20年的音乐终于有了眉目,而且还是由自己亲自演绎的,这实在是出乎他意料的事。

尽管他还不知道他的唱片在市场上是否卖得动,但他还是为之兴奋不已,这毕竟是他的第一张专辑,也是他用血汗换来的啊

2001年初,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个一天说不上两句话的小伙子居然一鸣惊人。

他的第一张专辑刚一上市,就被歌迷抢购一空。

在当年的华语流行音乐大评选过程中,《JAY》一举夺得华语流行音乐金曲奖的最佳流行音乐演唱专辑、最佳制作人和最佳作曲人三项大奖。

2001年12月,周杰伦第二张专辑《范特西》横空出世,并再次风靡了整个华语歌坛。

2002年初,在第八届全球华语音乐榜中榜评选过程中,周杰伦又一举获得2001年度“最受欢迎男歌手”奖。

仿佛一夜之间,华语流行歌坛几乎被周杰伦一个人的声音统治了。

他纯正的音乐曲风,桀骜不逊的外表和他“莫须有”的绯闻都成为年轻一代歌迷热烈追捧的焦点。

在他的每次演唱会结束后,就连十几岁的小女孩都会怀着朝圣一般的心情,触摸他刚刚坐过的钢琴椅……这位出道不到一年的年轻人俨然成了歌手乃至整个华语歌坛超重量级的小天王。

从一名餐厅服务员成长为家喻户晓的当红小天王,周杰伦在接受美国《时代》杂志专访时说:“明星梦并不是遥不可及的,其实,任何人都可以做,只要你肯努力。

我之所以能有今天,就是我不服输的结果。

”是呀,一个人不想做退却的懦夫,就应该像蜗牛一样,一步一步地往上爬。

如果你一直追求下去,那么,天下还有什么事搞

2 浏览559一篇200到300字的演讲稿常怀感激情,不忘滴水恩】   “滴水之恩,涌泉相报”。

今天,站在庄严的国旗下,我重新提起这句话,是想提醒亲爱的同学们,不要仅仅把感恩当作纸上的语言,嘴边的摆设。

  虽然,也许我们的生活经历了点点挫折,也许我们的学习遇到了暂时的困难;也许你被人误解,有了委屈;也许父母的唠叨和约束让你心生烦恼;也许你真的浑身是伤,心灰意冷……   还好,一句真心的关爱,让你感觉不再孤单;一个鼓励的眼神,又让你燃起自信的火焰;一只悄悄伸过来的,温暖的手,又给你了蓬勃的勇气……这些,你感觉到了么?是否在你心里刻下了温暖的印记?这点点滴滴恩情的水珠,是否润泽了你生命的土地……   其实何止于此?窗外那缕阳光,照亮了温馨的日子;野外晶莹的雨露,浇灌了丰登的五谷;田间那只无名的野花,映亮了你枯涩的双眸:空中流浪的白云啊,给了你追梦的冲动……得到了,赐予我们幸福;失去了,又教会我们珍惜;成功了,告诉我们付出终有回报;失败了,激励我们追求永不止步!   父母,赋予了我们生命;老师,教会了我们知识,远至岳飞,文天祥,近到雷锋,张海迪,还有千千万万逝去的和活着的人,熟悉的和陌生的人,教给了我们做人的道理,使我们明白了生命的真谛……   这些,这所有的一切一切,你是否曾经记起过,是否曾在一个寂寞的夜晚,独自一人深深的思索,心中溢满感激的泉水?夜幕中,又有哪颗星星是你泛着泪花的眼睛?   亲爱的同学们,且不说什么“羊有跪乳之恩,乌鸦有反哺之情”,也不说“衔环结草,以报恩德”。

我只想真挚的,奉献给你一句话——   常情感激情,不忘滴水恩。

18 浏览667写一篇关于美好明天的演讲稿200字到300同学们,作为XXX中学的莘莘学子,我们首先要珍惜宝贵的学习机会和大好的青春时光,从点滴做起,专心致志、争取以优异成绩回报父母、回报学校。

当今社会的竞争主流是知识和人才的竞争,如果不接受良好的教育,没有丰富的知识,就难以在未来的高科技社会中立足,更谈不上报答父母,奉献社会了。

所以我们要端正学习态度,积极主动地学习,发扬顽强拼搏、不怕困难、敢于竞争的精神,勤于思考、善于总结、学会学习、学会创造,为进一步提高学习成绩而努力。

同学们,看到那飘扬的五星红旗了吗

看到那正冉冉升起的太阳了吗

只要我们大家充满信心,充满勇气,踏踏实实地去做好每一件事,认真对待每一个问题,我们就会有所提高,有所收获。

只要我们用新的心情去迎接新一年的到来,那么我们的每一天都会像天天升起的太阳一样都是新的,每一天都会阳光灿烂。

同学们,加油吧,我们的明天会更好

我们要继续发扬遵规守纪的良好习惯,严格遵守《中学

大学生演讲稿我的经历告诉我

记得大一刚入学面对那么一张张陌生切的面孔,我样的羞涩却温暖。

大学新生,是那样懵懂青涩,对一切都好奇不已。

初见代理班主任,诧异不已地暗道:“这么年轻,好像才比我大那么两三岁,就当大学老师啦,真了不得

不知道他们教的是哪门课程

”后来得知,原来他们和我们一样都是学生,只不过是两年之后的我罢了。

教的是大学入门课程,教我们要注意哪些问题,如何让自己的大学生活过得更充实更丰富,亦师亦友地陪着我们一路过来。

大学只是人生的另一个起点,谁都不知道谁的过去。

过去的你是否优秀、是否惹人爱,没人在乎。

你说了别人也不了解。

新生都是出生的牛犊,什么都敢闯都要试。

学生会、记者团、各个学生社团,宣传单满天飞。

感兴趣的尽管去试,不感兴趣的就撇一边,不甚了解的就全宿舍组团去试,到头来那个组织录用了就到哪去。

因为甲流被迫取消的军训,让我同其他人一样兴奋不已。

殊不知,那将会成为人生中的一大遗憾。

想想那时的我真是幼稚。

大学第一节课,很让人期待。

很认真的预习了,一节课下来发现大学老师讲课竟是那样随意辽阔,不再需要盯着书本看,也用不着手忙脚乱的抄笔记。

老师所讲的知识远超过课本的印刷体字。

大学老师大多很有个性,讲课就像在聊天却又胜似聊天,又仿佛是在表演一般生动引人。

但也不免会遇到几位很古典的老师,讲课犹如催眠。

尽管如此,我也还是会规规矩矩到位,大一大抵都是这般循规蹈矩。

大一课很少,自由支配的时间多得总让人空虚得很。

为了打发时间,整个宿舍集体出动,将桂林市的大街小巷摸个遍。

六人一行,顾不得路人灼热的目光,肆意谈笑,好不痛快。

每逢节假日,便穿梭于各个大小公园,到最后听到公园两字都会怕。

大学第一次期考是最让人紧张的,老师上课随意惯了,从不按书出牌,只好找上一届的师兄师姐取经。

资料不管有没有用,照样一叠一叠地复印,人手一份。

尽管前辈们都已告知考试易过,战战兢兢地背熟了还是止不住的惶恐。

最后结果证明了大学考试确实无需太过紧张。

就这样,大一结束了。

( 文章阅读网: )大二有了大一的基础后踏实多了,也圆滑多了。

在迎接新生时,望着那一张张与当初的自己同样青涩而满怀期待的面孔,心里满是欣慰与怜惜。

想当年,我也是这么过来的。

如今作为老生的我,在耐心地为他们引路,热心地帮他们整理行李想,细心地为他们讲解注意事项。

闲聊中时不时插一两句“当初我也是这样过来的”“没关系,慢慢就会习惯了”“有需要的话可以到宿舍找我”。

大一时不绝于耳的话语如今也从我口中发出。

相信一年之后他们也会这样脱口而出。

偶尔偷一下懒,无聊的课程总会逃那么一两节。

大二是最忙碌的,课程多,社团活动也多,各种等级考试也很多,常常忙得晕头转向的。

一个星期本还有那么两天可以小憩,不是奉献给了党就是被计算机二级培训课程占据了。

连续不断的培训课程,一坐就是一天,想不晕都难啊

天天都在忙,到底在忙些什么自己也说不清楚。

普通话二甲、英语四级、六级、计算机一级、二级等等各种证书握在手里,才知道大二其实也不是瞎忙。

大二也就这么走过来了。

转眼已是大三的我,回望过去的一幕幕恍如昨日那样清晰深刻。

仿佛只是弹指一瞬,却不知不觉地过了两年。

又是一批新生入学,操场上、校道上,到处都是迷彩服在移动。

大片大片的,在炽热的阳光下是那样耀眼鲜活。

一阵高过一阵的集训声在诺大的校园里飘荡着。

望着他们被汗水尽头的衣衫,晒黑得发光的脸蛋,突然间很是羡慕,但更多的是遗憾。

大学就那么一次的军训都错过了,实在可惜。

舍友却一脸不屑:“有什么好可惜的,没事找那罪受干啥

”我只能苦笑,望望那片迷彩心想:“真的是在受罪吗

”大三已是老油条了,对什么事也都提不起当初的新鲜感和勇气了。

想起舍友的那句话:“我想早恋,却发现自己已经老了

”看着每天擦肩而过的青涩面孔,突然觉得自己真的已经老了。

再没有大一时的冲动易怒了,心经过两年的沉淀也已安稳了不少。

如今课程少了,听课也不如以前那样上心了。

又感觉到自己尚无什么技艺在身就与舍友一同去参加兴趣班学埙,每天下了课就在宿舍里练上半个小时。

也怪难为舍友们那么淡定,每日都要忍受那么一段时间的噪音干扰。

大三最多的就是感慨,感慨时光已逝,感慨之前的无知。

大一是在闲暇中度过的,大二是在忙碌中度过的,大三则是在感慨中度过的。

青葱岁月就这样无声无息的流逝了。

我的大学生活如今已过了四分之三,剩下的四分之一,我会好好珍惜,珍惜着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

求加入大学社团或协会的演讲稿

给你一个范文,简单自己编辑下就可以了。

呵呵祝你顺利通过哦

尊敬的学校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来自##班的###。

我性格活泼开朗,处事沉着、果断,能够顾全大局(可以根据自己的性格写,我只是帮你做个范文)。

今天我很荣幸地站在这里表达自己由来已久的愿望:“我要竞选学生会

部(部长)我在这里郑重承诺:“我将尽全力完成学校领导和同学们交给我的任务,使学生会成为一个现代化的积极团体,成为学校的得力助手和同学们信赖的组织。

” 在高中三年里和刚刚结束的军训生活中,我学会了怎样为人处世、怎样学会忍耐,怎样解决一些矛盾,怎样协调好同学之间的关系,怎样动员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怎样提拔和运用良才,怎样处理好学习与工作之间的矛盾。

这一切证明:我有能力胜任,并且有能力把学生会(你想进的社团)发扬光大。

假如我有幸进入(你相进的社团),我要进一步完善自己,提高自己各方面的素质,要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工作热情,以饱满的热情和积极的心态去对待每一件事情;要进一步提高责任心,在工作中大胆创新,锐意进取,虚心地向别人学习;要进一步的广纳贤言,做到有错就改,有好的意见就接受,同时坚持自己的原则。

假如我有幸进入(你相进的社团,我要改革它的体制。

真正的做到“优胜劣汰”,做到“日日清,周周结”,每周都对各部门的负责人进行考核,通过其部门的成员反应情况,指出他在工作中的优点和缺点,以朋友的身份与他商讨解决方案并制定出下阶段的计划。

经常与他们谈心,彼此交流对生活、工作的看法,为把学生会工作做好而努力。

开展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长及负责人常作自我批评,自我检讨的活动,每月以书面材料形式存入档案。

我还将常常找各部门的成员了解一些情况,为作出正确的策略提供可*的保证。

还要协调好各部门 之间的关系,团结一切可团结的力量,扩大社团的影响及权威。

我将以“奉献校园,服务同学”为宗旨,真正做到为同学们服务 ,代表同学们行使合法权益,为校园的建设尽心尽力。

在学生会利益前,我们坚持以学校、大多数同学的利益为重,决不以公谋私。

努力把学生会打造成一个学生自己管理自己,,体现学生主人翁精神的团体。

(后面可以写一些如果没选上自己的努力表现) 我知道,再多灿烂的话语也只不过是一瞬间的智慧与激情,朴实的行动才是开在成功之路上的鲜花。

我想,如果我当选的话,一定会言必行,行必果。

请各位评委给我一张信任的投票,给我一个施展才能的机会

我学习英语的经验的70词左右的发言稿

我的英语学习经验之谈      (附:本人已经能熟练使用英语读、听、说、写,也能较熟练地使用日语读、听、说、写,德语达中级,韩语达中高级,西班牙语达初中级,越南语达入门级。

)      自从我在网上连载自己学习各类小语种(包括德语、韩语、西班牙语、越南语)的笔记以来,很多朋友加我的QQ,然后问我学习的各个方面的经验。

有一部分朋友,还是问最重要的英语如何学。

英语是我学习的第一门外语,是十几年前学的,我已经忘记了入门时是什么一种感觉了,便觉得很难回答这些朋友的问题。

    后来我想了一下。

以我学过这么多门语言得到的一个感觉,那就是语言的学习是一理通、百理明的,有其相通之处。

或者我把自己以前学英语的情况谈一下,不但对人数更远为庞大的想学英语的朋友有助,对学习其他小语种的朋友一定也是有益的。

事实上,此前我已经写过关于德语、韩语、西班牙语的入门经验谈,即使不是学这些语言的朋友也可以去我的QQ空间看一下,可以从中得到一些共同的启迪。

      简单地归纳,一门语言的习得无非是看、听、写、说四个方面,而每个方面又涉及词汇量(不仅指单独的单词,也包括习惯搭配的短语)和语法这两个要素,从而构成一个4×2的矩阵平面。

我就从这个矩阵平面出发,来介绍一下我学习英语的过程。

    另外,以防读者对我的情况不了解,我先说一下我当时学英语的情况。

我那个年代,学校是初中才开始学英语的,而且我生活在一个小城镇里,在我18岁之前除了在电视机上见过老外,再也没有在身边见过一个西方人,因此是没有什么老外可以帮忙练听力、口语什么的。

那时也根本没有互联网可以提供海量的免费的学习资料。

所以我学习英语的条件可以说是一点优势都没有,因此我想现在的大部分朋友比我当年的条件,只会更好,不会更差。

      一、看(读)    我接受的,是最传统的中国式的英语教学。

因此,从一开始就练得最强的,便是看(读)的能力了。

其实我个人觉得传统的中国式的英语教学也没什么不好,对于初学入门的人来说,那是一种不错的方式。

看、听、写、说四个方面,都要涉及到词汇量和语法,因此应该在入门阶段就尽快把词汇量和语法这两个要素解决了,然后当你觉得哪个方面欠缺,就能集中精力地解决那个方面的“短板”。

而传统的中国式的英语教学,正是最能快速、扎实地解决词汇量和语法这两个要素的。

问题只不过在于,接下来是如何在看、听、写、说四个方面把这两个已经积累起来的要素的能量发挥出来而已。

    而词汇量和语法,没啥说的,就是背吧。

很多人不喜欢背,但我觉得最省劲的方法其实就是背。

背单词、背能反映语法的典型例句、背课文,这些事情在初级入门的阶段坚持做上一段时间,很快就能解决词汇量和语法这要素,并同时已经把“看”这一方面完成了。

    (一)词汇量    以我学习英语为例。

那时初中的课程很轻松,我们的学校严格地落实执行“减负”要求,下午几乎全是自修课。

(在我记忆中,只有星期一下午有一堂正课,星期四有一堂课外兴趣班的课,星期五有一堂班会课。

但每天下午都有两堂课的时间,因此至少有一堂自修课。

而第三堂课是学校留给我们到外面操场去进行体育运动的,如果你不需要每天都去进行一下体育运动的话,那堂课其实又是自修课了。

)于是我往往很快就完成了当天的所有作业,剩下的时间就是在那里反复地背单词。

    背单词的事情我一直进行到大学阶段。

读中学的时候,我一直觉得自己的词汇量还不错,考试时偶尔会出现一些课本里没教过的单词,别的同学遇到了就只能交白卷,我通常却都认识,甚至在课堂上曾经纠正过英语老师在词汇上的错误,以致很多年后那个老师还记得我,在我大学毕业后再去探访他的时候,他感叹说现在的学生虽然很早就学英语,但说到词汇量之丰富,却是比不上那个时候的我。

    但进了大学,我才发现自己是井底之蛙。

因为毕竟我是来自于一个小城镇,与那小镇上的学生比,我的英语词汇量是很厉害了;可一旦进入了一个全国性的重点大学,与全国的精英学生一比,那还真是差远了。

入学第一学期初的英语摸底考试,我的英语成绩只够进入中等班,英语精英云集的快班是没我份了。

一向是学习尖子的我对此很受刺激,于是发奋图强要急起直追。

当时我反思自己的成绩达不到进快班的原因,总结出两条:第一,就是词汇量不够。

第二,是听力完全不行。

这都是因为我来自普通小镇的缘故,当时高考又不考听力的,中学的学校也就根本不去费心给我们练听力。

其实我那初中的英语老师算很好了,一直坚持用英语给我们讲课,而这是学校并没作要求的。

但到了高中,英语老师换了,就没这样做了。

    听力的事情且留待后面再说,这里先说怎么增加词汇量。

当时我先是去找了一本四六级词汇手册来背,后来背完了就再找到一本清华大学编的TOFEL词汇手册,再后来这个也背完了就找了本大约有三万词汇量的袖珍小词典。

后来这就成了我学习其它语言时增加词汇量的不二法门——以一本有三万词汇量的袖珍小词典作背单词之用。

    背单词的办法是这样的:并不是从头到尾一个接一个地背。

而是去找该种语言的书籍来看,看的过程中遇到不懂的单词就查这小词典,把这个生词划起来。

一天完成一定的阅读量,就会遇到一定量的生词,当天就把这些生词背下来。

这些生词因为是在阅读的过程中遇到的,有上下文,背单词时就回想一下这个生词是在什么上下文中出现的。

因为阅读的内容是有故事情节的,在一个有故事性的背景下记这些生词,就比较容易记住它的意思,也不会是孤立地记这个生词了。

    当天记下的生词,以后还要反复地记背。

把那小词典(或词汇手册)按页数分成六等份或七等份,一天温习其中一等份,这样一个星期(不算星期天是六天,算上星期天是七天)下来就能把你曾经在这小词典里划过的单词全部复习一遍了。

发现有记不住的就把那一页的小词典折起来,当天与后一天再温习它一遍。

    事实上,我所有其它语言也是这样学的。

曾经用过一本日语小词典,因为那词典的纸质比较差,轻不起我这样反复地翻看、折页,到最后是被我“折磨”到纸页破碎、装订线都断了。

另一本德语小词典,虽然纸质好一些,没有给我折破了纸页,但外面的软皮封面还是给我翻断了,后来我就索性把那软皮封面拆下来扔掉。

其它语言的小词典虽然未到破烂不堪的境地,但也因为每天都被多次地反复翻看而变得脏兮兮、黑乎乎了。

    是的,什么时候你把一本小词典翻烂了,什么时候你就可以不再去背单词了。

(现在我就不再需要天天背英语、日语、德语的单词,韩语等背完了TOPIK高级之后也差不多可以放下了。

)每门语言,大致上1000的词汇量是入门级,2000的词汇量是初级,3000的词汇量是中级,5000到6000的词汇量是高级。

(日语所需的词汇量要高一些,3000算是初级,6000算是中级,10000才是高级。

但日语中有大量的汉字词,对于中国人来说其实是不需要背的,因此总体算下来,需要记背的日语词汇量并不真的要那么多。

)当然,这样的词汇量是指你真的都懂、都掌握的,不是说你光认得那个单词、模糊地记得它的意思。

所以词汇量其实不需要追求太多。

GRE的词汇手册我就没有去背,因为我又不打算出国读书,里面那些词汇大多很偏门,平日根本用不上。

    当然,根据你自己的专业或职业所需,你要扩展有关方面的词汇量,这就要因人而异,还要因时而异了。

    (二)语法    语法是应该学的,而且就应该在入门之时打下扎实的基础。

到了中、高级阶段,反而不需要再考虑了。

    现在很多人不齿于传统的中国式的语言教学方式,推崇外国那一套“交际导向”的语言教学方式。

是的,外国那种教学方式是可以让你很快就能够与外国人作简单的交谈,好像马上就能用起来,很有作用似的。

但是,我要说,也就仅止于此。

如果不好好地掌握语法,你永远无法深入,永远就只能停留在跟人家说说“今天天气真好”、“你身体还好吗

”这类打哈哈的对话之上。

如果你身处国外,还能有个语言环境让你能慢慢潜移默化地学到中级水平。

但像我们大部人身处国内,并没有相应的语言环境,那就更是只能永远停滞在入门、初级那种低水平上。

    我曾见过一个欧洲青年,他精通多门外语,他介绍自己学习外语的经验之谈时,只说了一句:语法很重要

    我又记得曾两任英国首相、以政治家之身却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邱吉尔,在谈及他如何提高自己的英语(这可是他的母语

)能力时也说了一句:要学习语法

    语法怎么学

快速上手的办法还是背:背诵能反应语法要点的典型例句。

这一点对于日语、韩语这些几乎纯粹是靠惯用型支撑起来的语言,尤其重要。

而英语、德语、西班牙语等这类欧洲语言则还不够,还必须背课文,在一个有上下文的语境里去体会语法所起的作用。

    初中三年的英语教材,我把里面所有课文都背下来了。

那时我每天步行上学,单程是15分钟,上午一来一回,下午一来一回,一天下来就是一个小时。

在这一小时里,我就是一边走,一边低声地把那个学期的英语教材里的课文一篇接一篇地背(有些老师都还没教的,但我已经预习过了,就已经背下来了)。

    学日语的时候,也是这样。

每天坐车到学校去,单程就是一个小时,一天是一个来回,就是两个小时。

也是利用这个时间背日语二级、一级的考试里要考到的惯用型的例句。

    后来学德语、现在学西班牙语和韩语,都是这样。

至少是入门到初级那三个月的时间里,都要背书的。

背句子,背课文,在这过程里不但是记背了语法,还背了词汇量、习惯用法,还培养了语感,有了初步的口语基础,可谓一举多得。

    (三)阅读    当然,这一节的重心其实还是在看(读)的方面。

这方面看似是传统的中国式语言教学最擅长的,但这不等于按部就班地跟着老师在课堂上学就够了。

课堂上那一点阅读量是远远不够的,还要自己在课外大量地进行阅读。

    我开始大量地进行英语的阅读,是在大学阶段,就是痛感自己的词汇量不够的时候开始通过大量阅读来积累词汇量。

当时我的做法也很简单:走到大学图书馆里去,在“英语”那一分类之下找书看。

我都是找小说看,尤其是通俗的流行小说。

因为这类作品有情节,有趣味性,可以吸引你克服语言的障碍而坚持一直看下去。

先看中国人改编的简写版(我现在还记得当时看的第一本简写版的英语小说是史蒂文森的《金银岛》),然后在积累了相当的词汇量后直接看原著。

    找合适的读物的方法也很简单,你翻开其中一页读下去,发现一页之内你不懂的生词在5个左右,最多不超过10个,那就说明这本书的难度是适合你的。

一天读这本书5页到10页,先不查字典,凭上下文大致地猜意思。

看完当天的指定量之后再去查字典确认你猜对了没有,并且把这些生词记背下来。

当然,记背的时候回忆一下它是出现在小说的哪句话、是什么样的情节背景,从而为这个生词构造一个鲜明生动的来源。

    写到这里,我忽然想起自己小时候学中文的事。

我完全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会认字的,因为在我还没有上学之前,我就已经会认字了,而父母也没有专门地教过我。

我大概是四、五岁的时候,在舅舅家里,见到他的书架上有一本《一百零一夜》,就拿下来看起来。

舅母见我这么一个小孩拿着这么一本大部头在那里看,以为我是在装模作样,取笑我说:“你看不懂就不要装啊。

”我马上回答她:“我不是在装,我都看懂了。

”她不相信,从里面选了一个故事要我念给她听,我就一字一句都念出来了,只有极个别的字是不懂的。

然后,据我的母亲后来回忆,说我那时天天就背着这本大书到幼儿园,把里面的故事念给同班的小朋友听,小朋友们都爱听我念里面的故事,不喜欢听幼儿园阿姨讲的故事。

    我有想过我是怎么在完全没有人教的情况下学会认字的。

我能想到的唯一可能性,是我哥哥当时已经在读小学,晚上父母会辅导他做功课。

那个年代不要说互联网,连电视都是没有的。

我这小孩子没有任何的娱乐,就只是坐在一边看父母监督哥哥读书。

很可能是这样,我就从父母教哥哥读书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地学会了。

    然后,我也是在完全没有人教的情况之下,学会了繁体字。

这繁体字是怎么学会的,我倒是有点记忆了。

因为那是小学时的事情了,我能记得那个时候的事情了。

应该是因为家里有很多繁体字印刷的旧书,而父亲也会经常借些港台原版的武侠小说回家看,于是我跟着一起看这些繁体字的书。

我能清楚地记得,在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我已经能完整地看完金庸的《笑傲江湖》繁体字版。

有个别繁体字不认得的,或者是根据上下文猜,或者是根据相似的简体字猜,实在还是猜不出来,并且严重影响我对小说内容的理解的,我就去查《新华字典》。

(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汉字字典里是同时有标注繁体字的。

)    学会繁体字对我后来学日语有很大的帮助。

因为基本上日语中的汉字就是繁体字,这让我在记背日语词汇的时候省了好多的劲。

      (二)听    听力是学习英语(及很多其它外语)的心头一大痛。

因为我们中国国土面积很大,于是这就等于接触到其它国家的机会很少,不像欧洲那里小国林立,随便收听一个外国语言的电台很容易。

    初级听力怎么练

英语(还有日语)我已经学了太久,不记得了。

我只能以最近学习的其它外语的听力是怎么练起来的加以说明。

我写过一篇叫《神奇的三十分钟与三个月》的帖子,说的就是初级阶段的听力怎么练:    ==============  最近辅导一位零基础起步的朋友学日语,目标是要一年至一年半之后考取日语一级,以便可以到日本留学。

为此我在网上搜到了一篇“我是如何一年内考取日语一级”的文章,其中介绍练习听力的方法,恰恰正是我教那朋友的方法,就是做听力练习:把听力材料逐字逐句全部听录下来,听懂一个词就记一个词,听懂一句就记一句,听不懂就反复地听,实在还是不行才看一下文本。

那文章介绍的方法比我所说的更详细之处,是它加上的时间的规定:一天至少听半小时,至少坚持听三个月。

用那作者的话来说,就是“突然之间,我发现我能听懂日语了

”     最近,我自己也开始在练韩语的听力。

因为我已经学习到《标准韩国语》的第三册,同时也在背TOPIK的词汇表,高级词汇都差不多背完了。

有了这样宽厚的词汇量基础,大致上我不大可能是因为不认识某个词汇而听不懂,只会是因为我对声音反应不过来。

我拿延世大学的《韩国语》做听力资料。

这本书一课有五小节,我就每天晚上听写一小节(连课文和练习在内),大致上要花一个小时到一个半小时的时间才能听写完。

现在我才听到第五课,也就是说,其实花了一个月时间还不到(而且中间有断续,因为要加班或其它事忙的缘故而没能天天晚上都做这个听写练习),但我已经觉得自己开始能听懂韩语了。

这所谓的“开始能听懂”,是指一句话听下来,我虽然不能每个单词都抓住,但我已经能够迅速地在脑子里反应出句子的意思。

这让我信心大增,决定以后不管再怎么忙,还是得每天都挤出至少半小时来听写韩语,哪怕这半小时并不足够让我听完一小节课文。

  ==============    初级听力的练习就这么简单。

不需要买什么专门的听力教材,就用其它入门级的教材的MP3来作听写练习就行。

不过一般来说,听力练习很难马上就练,因为没有相应的词汇量的话,你即使听到了那个音,但因为你不懂那个单词,你还是听不懂

韩语是因为我不太急于要学会,就一直没练听力,直到现在“看(读)”的能力已经达到高级了,才开始动手去练听力。

如果你想比较平衡地发展你的阅读和听力的水平的话,应该在达到初级词汇量之后就开始练听力。

也就是说,你用一本教材学语言,学完它的第一册之后,你就可以找其它的教材的第一册来作听写练习。

同一种语言的不同教材的第一册,其词汇量、语法都是大同小异的,有了其中一本的基础之后再用另一本去练听力,词汇量构成的妨碍就不会太大。

    至于进阶的听力,那就是直接听广播、看电视了。

前面说过我进入大学后发现自己听力太差,于是要急起直追。

当时我的英语当然已经早就过了初级阶段了,因此是属于进阶层次的听力提高。

方法还是很简单,就是天天听BBC、VOA。

听得懂听不懂都努力地去辨认里面的单词和意思。

我是这样鼓励自己的:只要每天多听懂一个单词,那就是有收获有进步

    当然,现在有网络了,网上有海量的听力资料。

(尤其是英语

)大家根本不用愁找不到原汁原味的听力资料去练习,无非就是坚持而已。

看美剧时,不要看字幕。

打开一个空白的“记事本”文本,把窗口的形状拉成细长的条状,把字幕的部分遮挡起来。

    先找一部相对来说语速不算快、词汇不算复杂的剧集,看一遍。

当然不可能都看懂的,大致上掌握了该集的梗概,然后开始做上述的听写练习,把台词一句一句地听下来。

也是一天做上半个小时。

做完半小时的听力练习之后,又把剧集看一遍。

做过听写练习的部分你肯定听得比较明白了,(虽然可能语速的缘故你还是不能把每个单词都抓住。

)还没做听写练习的部分就当作是重复再听一次,这次尽量抓住比第一次更多的单词,而且运用你已经看过整整一集所得到的信息来协助你的耳朵去抓单词。

每天做半个小时的听写练习,同时天天又再重复看一次这剧集,到你把这一集全部听写下来之后,大概你已经把这一集重复听了十几次、甚至几十次。

这样一集下来,花的时间当然比较多,开始时可能要一个月才听完一集(我建议是选那种20分钟就已经讲完一个简单故事的动画来看,不要一上来就练那种45分钟长、集与集之间还有关联性的肥皂剧),但你会感到自己的听力有明显的进步。

    然后再换一部难度高一些的剧集来练。

其实不需要练很多集,坚持三几个月之后,你就会发现自己已经能达到听懂电视剧的程度了。

有了这样水平的听力,在目前的中国,基本上已经是无往而不利的了。

      (三)写    在语言学习中,“看”是最容易的,“听”是其次的,但不管是看还是听,都是属于被动接受,因此相对来说都算是比较容易的。

但“写”和后面要谈的“说”都是属于主动表达,那就真的是比较困难了。

而说又比写更难,因为写是可以慢慢地想,说却是有时间限制的。

这就跟听比看难是一个道理。

也正因为如此,其实最难的说是应该放到最后去练的。

先把写练好了,有了写的基础,再练说的时候无非只是把反应速度练起来而已。

这跟前面我主张也是先练好看再练听是一样的:有了看的基础,词汇量和语法都不会成为妨碍之后去练听,那听的练习无非只是把你对声音的反应速度练起来而已。

    写虽然比看和听都难,但写是可以在很早的时候就练的,因为反正写什么是由你自己决定的。

当你词汇量不多、语法没有完全掌握之前,你可以先写些简单的东西,回避使用复杂的词汇和语法结构。

    前面说了,我是初中才开始学英语,但我在初中就已经开始用英语写日记。

具体什么时候开始我不是很记得了,但应该是初二吧。

那就是说,在我只学了一年到一年半的英语之后(而且还是学校那种进度甚慢的教学),就已经开始练习写了。

    用写日记的方式来练习英语的写,其实无非是把我学习中文写作的办法照搬到英语上。

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参加了一次看图作文比赛。

比赛回来的途中,我听到老师们在交谈,说起怎么才是最好的练习写作的方法。

其中一个老师的话我记住了,那就是:天天写日记

这老师没有教过我,她并不是要求我按她说的去做。

但我听到了她的话,我就马上做了起来,而且一直坚持到读大学的时候,还有天天写日记。

现在出来工作了,事忙,不可能天天写,但只要遇上我觉得是重要的事情,或是有了重要的想法和感悟,还是会写日记。

    写日记不难,难的是天天写

我这个人应该是有点文字天赋的,但如果不是从小学四年级起一直坚持天天写日记写到大学,我想我的文字能力也不是凭空就会冒出来的。

到初二的时候,我就把天天都正在写的中文日记,一周抽出一天用英语来写。

写了之后交给当时的英语老师给我修改。

那英语老师对我这主动学习的行为只夸奖了一句:这样的英语文章就是这学校里正读着高中的学生也多半写不出来。

    刚才说写可以迁就着自己掌握的词汇量和语法来写。

不过我初中时练习写英语日记,却没有太多的顾忌,都是把本来要用中文写出来的日记换成用英语写,不会因为英语学得不多就另想简单的题材。

反正有老师给我改,我想不出来怎么写的单词就填一个中文在里面,甚至有时整句话都不知道怎么说,就整句话都用中文写,让老师给我一一地改过来。

当然,还有些句子我是用英语写了,但是不附合英语的习惯,老师也给我重写了。

我回去就好好对比、体会老师的修改。

这样一周一篇的写下来,我在初中阶段就已经学会怎么用英语写东西了。

    而到了现在,除非是严谨的法律文本与文学性的小说作品,平时用英语写东西是不需要用很难的单词与语法结构的。

我们学英语也不是为了做文豪,小说作品可以不管了。

而严谨的法律文本,那东西还是交给律师去做吧。

不要说英语的,就算是中文的,这些东西都是由专业人士去处理比较安全可靠。

因此,真的,初中阶段所练起来的那英语写作能力,其实已经足够应付这一辈子的所需了。

    再说一句题外话。

其实我觉得写这能力,主要还不是语言能力,而是你的文学能力。

如果你的中文文章写得好,你的其它语言的文章也会写得好的。

从小学到中学,我写的语文文章几乎每一次都被语文老师拿到班里去作为范文朗读。

在大学的时候,英语老师也特别喜欢拿我的英语文章向全班朗读。

为此她还问我:“以你英语这么好,为什么是到了我这个中等班,不是到快班去

”在日本的时候,日语写作课的老师也是经常拿我写的日语文章读给同学听。

其实以我当时的日语水平,无论是词汇量还是语法,都远远不及很多已经在日本呆了很多年的中国留学生,以及很多第一外语就是日语的韩国留学生。

因此绝不是因为我的日语能力很高,而是我擅于写作,我知道怎样回避使用我不懂的词汇和语法,把句子写得简单直接,降低犯语法错误的机率。

    然后,最重要的是,我很会编故事

自从小学时起,我就已经把写学生习作当编小说那样写,因此文章的内容有很强的情节性,也就很有趣味性、可读性。

于是,大家该明白了,那些英语老师啊、日语老师啊,其实是因为被我写的故事吸引,而不是被我的英语或日语水平所震动。

而因为我用的词汇、句子简单,语法错误极少,因此他们能看得懂。

只要他们看懂了,他们就会爱看我写(其实是编)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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