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依法治国的演讲稿1000字左右
关于依法治国演讲稿一尊敬领导、评委大家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
法治经济是按照经济规律运作的经济,它是有法可依的;法治经济的另一面是信誉经济,要减少交易的成本达到双赢的目的,交易双方必须诚实守信。
所以,这种经济实质上是法治与德治统一的经济。
没有诚实守信相伴的法治经济必然得不到社会和公众的认同,诚实守信的失落则会导致社会凝聚力的涣散,市场效率降低,风险增大。
法治与诚实守信,它们共同规范着人们的行为和价值取向,在潜移默化中成为一种社会经济秩序和为社会大多数人认同的自律准则,二者共同作用、相互促进。
诚实守信是道德约束的核心,它要求各自独立的市场主体之间在经济往来交易中讲信用,杜绝欺诈行为。
市场竞争是公平的竞争,是在规范的经济秩序中进行的,它拒绝欺诈,排斥投机取巧,鄙视一切不守信用的行为。
这就是说,法治经济在本质上是信用经济,诚实守信是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是所有市场主体在经营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没有诚实守信,法治的作用就难以发挥。
当人们不讲诚实守信的时候,法治经济就失去了信誉的基础。
诚实守信和法治经济是相互支持的,一方面,许多复杂的交易需要法律和道德同时起作用,缺少任何一方都是不可行的。
另一方面,法律制度越健全,不讲道德的成本就越大,人们就越讲道德;反之,只有在一个人们比较重视道德的社会里,法律才真正发挥作用。
法治和诚实守信这种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情况我们从契约承诺中可以看得更加明晰。
市场交易要通过契约来实现,因此,必然要制定实施有利于契约履行的各种规则,这是法治的表现。
然而,仅止于此还是不够的。
任何契约的履行,无不是建立在诚实守信交易的观念上。
如果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讲信用、不守信义,再好的契约也只能是一张白纸。
就契约本身来说,它具有平等的品质,在平等的基础上它要求缔约人意思表示真实明确,诚实不欺。
正是在契约中才确证了自身的人格,体会到做人的品位和实现着做人的价值。
从“重合同、守信用”,“信守”契约只能存在于有道德的人之间。
契约所要求的道德是合理的道德,“人而无言,不知其可”, “人无信不定”,契约所要求的道德是立己立人,平等待人,利己利人,诚实生活,各得其所,不害他人。
契约的核心是承诺,没有承诺就没有契约,承诺消除当事人的恣意妄为和任性变更。
诚信是人们内在意志的坚定信念和外部行为的基本准则,诚信集中表现在承诺上。
在法治经济的条件下,市场交易始于“诚实守信”终于 “诚实守信”,从而才能生意兴隆事业发达,这正如人们常说的“誉从信中来,利从信中来”。
信用是最重要的财富,同时又是进一步获取财富的财富。
所以,江泽民同志语重心长地指出,“没有信用,就没有秩序,市场经济就不能健康发展。
”总之,法治经济讲法治也要讲诚实守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法治是外在的约束,诚实守信是内在的自律,两者是天然的依托与伴侣。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关于依法治国演讲稿二我们是生长在法制社会的儿童,我不知道没有法制的社会会是什么样子,今天我们放眼看去我们的社会有正常的秩序,我们有若干的法律法规,保护我们幸福快乐的生活.从小就听爸爸、妈妈说要学文化,要遵纪守法,那时不知什么是纪什么是法,后来上学了老师给我们讲了许多关于法律法规的很多知识,知道了一个国家和一个民族如果没有它的法律,那么就会乱做一团,矛盾和战争不断.妈妈告诉我,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法典是《汉穆拉比法典》,因为有了这部法典,希腊成为最早的文明古国.许多的国家参照了这部法典制定了他们自家的法律.法律应该是约束我们行为的一种规矩吧,我想就是因为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能得以和平吧,经过我一直的观察,我的结论是正确的,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尊重法律.作为一个公民,我们要遵守我们国家制定的法律,老师告诉我们,我们国家的法律是越来越健全了,我们儿童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他们老师有《教师法》, 还有保护每个公民的各种法规,只有法制健全的国家,才是文明、发达的国家,我们都知道美国是一个发达国家,它就是有健全的法律法规,让人民的生活得以保护.因为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们小孩的生活更加自由和快乐,现在就是爸爸、妈妈也不能随意体罚我们的,要是伤害我们,我们就去告他们,他们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我们要学习法律,好让自己的人生权利得到保护.但是,我们有很多的人,却不愿遵守法律,做违反法律的事情,使自己和亲人难过.在我们家里, 我的舅舅就是不尊重法律,没有把法律放在心上,走上了吸毒的路,他不但违反了法律,而且自己的身体遭到了巨大的伤害,我们全家因为他吸食毒品,经常提心吊胆的,我的外公和外婆因为他也气坏了身体,他自己因为无视法律,被毒品折磨得不不成人样了,十年的青春都被那可恶的毒品吞食了,我从小看着他走上这条路, 让我吸取了深刻的教训,因此我深深的知道我们要遵守法律,不要让自己走上犯罪的道路.法律是我们行为的约束,也是我们自由的保障,这句话是我的妈妈给我说的,妈妈说,如果我舅舅受法律的约束,他今天就不会在劳教所里受狱,所以我们要尊重法制,心藏法制.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会拥有爱,当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平,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不会刀光剑影,仇恨交加了,我们会依照法律解决一切需要解决的矛盾,化矛盾为友谊.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能自主的生活,大家都深藏法律在心中,就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每个人的行为都是端正的,没有摩擦,就没有战争,我们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谐.我们小孩就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自己想要做的事情.法制在我心中,爸爸、妈妈就不再担心我们放学的路上遇到坏人;我们的美丽的家里就可以不再象金丝鸟住的鸟笼,四处都安有防盗窗;我们就可以广交朋友,不再害怕上当受骗.法制在我心中,快乐就在身边.关于依法治国演讲稿三人生如船,梦想是帆,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梦,把每个人的梦汇聚起来就组成了我们国家的梦,中华民族的梦,因此每个人的梦与国家民族的兴衰荣辱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只有实现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我们才能幸福和谐的生活。
现在是“法治”社会、文明时代,“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时刻规范着我们的行为。
我们只有学法、懂法,才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一句话,对于法律,我们必须了解它、学习它、遵守它。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它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
古人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而这“规矩”就是“法律”。
“法律”是我们整个社会的“行为准则”。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
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
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
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
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
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
”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
当今这个经济社会,人们在不断地淡化道德意识,甚至有人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
这不得不促使我们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的社会秩序。
纽约,这个繁华的国际大都市,却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
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
而在我国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
如:强要同学钱财,参与抢劫,更有甚者结帮犯罪。
据报道:今年4 月30日,海南省万宁市17岁学生温某,因持塑料枪打劫被判有期徒刑5年。
近年来,青少年结帮犯罪现象也呈上升势头,加入黑帮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
来自公安机关的一则统计数字表明,80年代后期到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
在上海,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 64.2%。
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l%。
犯罪,无疑永远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
但是,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正义。
诚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一些疏漏,也有一些人为了金钱,为了一个“利”字,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
但我仍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地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扞卫它!只要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平,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
我最大的骄傲是身为一名中国人,最大的自豪是外国人叫我“Chinese”,最大的幸福是生活在中国,最不想放弃的称谓是中国公民。
我想你们大家应该也是如此,在为自己是中国人而自豪,所以让我们一起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关于依法治国演讲稿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科学立法是前提、严格执法是保障、公正司法是生命线,法治建设的成效如何则要看全民守法的情况如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同时强调,“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这些论述深刻阐述了守法意识、法治精神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的重要性。
人类早期的成文法常常铭刻在石柱或铜表上,但铸鼎未必传世,勒石未必长存,真正流传下来的是“铭刻”在全体社会成员心中的法治精神。
历史发展表明,只有法律成为人们自觉遵守的规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法的意义、法的精神才能真正展现出来,法治的理想才能最终落地。
因此,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要达到“全民守法”的目标,必须以法治政府的建立促进法治社会的发育,以司法的严谨、执法的严格来培育公民守法的自觉性。
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要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司法公正对于社会公正的引领作用,并在此基础上,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
只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具体的司法案件中建立对法治的信心、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感受到法律的权威,他们对法律的态度才能由认识到遵守,由信任到信仰。
守法需要自觉,自觉守法要靠各行业、各领域的自我管理来培育。
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同时,也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使各行业、各领域的从业者,真正在实实在在的自律和自我管理中,一点一滴培养起社会责任意识和法治精神。
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和法治精神建设,离不开类型多样的宣传与教育。
从上个世纪80年代至今,我国已经完成了以全体公民为教育对象的五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六五”普法规划正在进行中,普法内涵不断丰富、领域不断拓宽,已经成为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
我们要在全民教育基础上,继续推进针对不同领域、不同群体的法治教育,不断创新宣讲和教育方式,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以精准滴灌和春风化雨的形式,将法治教育送入街头巷尾、百姓人家。
只有经过多管齐下的法治教育、培育,遵法守法的意识才能蔚然成风,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才能在广大人民群众中落地生根,并为全面深化依法治国夯实坚实的社会基础。
急需一个五分钟左右关于廉政的演讲稿,要求以身边的他,用第三人称的方式讲述发生在自己身边的的廉政事迹
做好人、做好事就要一身正气,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治国就是治吏,治吏就是教育干部管好手中的权力。
同志说:“我们执了政,掌了权,更要谨慎”。
原苏共领导人雷日科夫说:“权力应成为一种负担,当他变成了负担时就会稳如泰山,当他变成一种乐趣时,一切就完了”。
前苏联帝国的崩溃,已经验证了一切。
其实共产党员就有一种特权那就是最为革命而战。
像为新中国的诞生而抛头颅洒热血的英雄们。
做好人、做好事就应该安于清贫,知足长乐。
唐代名臣陈说《钱本草》一书中说:钱味甘,大热,有毒,能利帮国,污贤达,胃清廉。
从中可以领悟到宁可清贫,不可浊富。
不忧一家之贫,所忧四海之饥。
有句格言:鱼贪饵,蛾扑火,未得而先丧其身。
俗话说:贫贱时眼中不著富贵,他日得志必不骄,富贵时意中不忘贫贱,一旦退休必不怨。
这应该成为我的座右铭,牢记于心。
做好人、做好事应做到:人格上自重,心灵上自省,思想上自警,精神上自励。
自重自爱者,就不会自取其辱;心灵自省者,“静坐常思过己”,“吾日三省我身”。
思想上自警者,就会提高警惕,告戒自己,以人为镜,鉴往只来;精神上自励者,就会开拓创新,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
总之,要正直,守信。
以“刻”字责己,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以“空”字解忧,明确人生苦短,赤条条来,轻飘飘去。
以“悔”字改过,不断改造自己的世界观 如果说廉洁是改革的困难,那么它需要我们勇敢克服; 如果说廉洁是社会的脱轨,那么它需要我们奋力扭转; 尊敬的各位领导、评委、来宾们: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让廉洁闪光》。
翻开中国这幅具有五千年历史文化的漫长画卷,我们不难看到:凡是清正廉洁、务实为民的清官廉吏,总是受到百姓的崇敬与爱戴。
如北宋时代的包拯,刚正清廉,千百年来家喻户晓;明朝的海瑞,一心为民,两袖清风,博得举国爱戴;清代的于成龙,一身清廉,蜚声朝野。
当今时代,如党员好干部吴天祥,用党和人民给予的权力服务人民,回报于社会。
他没有惊天的壮举,没有可歌可泣的悲壮,却用一件件看似平凡的小事塑造了清廉公仆的形象,谱写了一个为官者“不争名、不夺利、不贪财”的廉洁赞歌。
此外还有孔繁森、牛玉儒、任长霞等等。
他们都在用着朴实的语言和果敢的行动,一次次地感动着中国,感动着世界。
然而,随着社会的大踏步前进,尤其在物欲横流的冲击下,有的人依然选择做人的清清白白、坦坦荡荡;有的人却选择了一条精神家园日益颓废的道路,在金钱和权利面前情愿顶礼膜拜、俯首称臣,一旦瞄好机会,即刻该出手就出手,国家钱财就此惨重流失。
但,凌厉的正义神箭又岂能容忍他们的肆无忌惮
瞧,一个个反腐大案浮出了水面,一个个贪官污吏纷纷落马。
如最近被绳之于法的湖南郴州贪官曾锦春,据初步调查,身为纪委书记的他,多年来利用职权和非法手段控制了该地区整个矿业,从中疯狂牟利。
此外,曾锦春处事强悍,为人高调,对不愿顺从的该地区党政官员动辄双规,滥用纪检权,甚至出现双规个体老板的恶性事件。
当他被抓后,整个郴州竟是举城狂欢,市区鞭炮声接连不断。
庆贺人流还打出了横幅,写着:“感谢党中央为郴州人民除害
”看到了吗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贪官者是否得民心,看看群众的反应就知道了。
又如近来重庆市检察院根据一封举报信,牵出的23名贪官,顺藤摸瓜查出的两件大案;再如原安徽省林业厅厅长唐怀民,涉嫌受贿、被查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而伏法认罪等等。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待他们的,将是无情法律做出的公正严惩
面对这一件件活生生的案例,叩问一下我们的灵魂:在心中我们到底留下了什么
生命原本就为短暂,它是一步一个脚印走下来的旅程,而不是一场为了贪欲铤而走险的速度赛跑,匆匆忙忙便被囚困在法律的四面高墙之内又或倒在了正义枪神的威严之下,如此地过完了这一生……。
无数的事实已经告诉我们:心清才能志高,心浊必然气短。
在当今法律日趋完善的今天,妄想存有半点侥幸的贪欲正面临着岌岌可危的境地
听
法律的哨音正吹响,贪欲这颗毒瘤已被列入紧急封杀;看
美丽的信使正走来,廉洁之歌唱遍神州大地时刻已到
我们必须意气风发,我们必须随时恭候,去做廉洁的主人,绝不做贪欲的附庸
因为,这是来自人民心底深处最殷切的期盼,最沉重的呐喊……。
让我们祈盼:但愿这天空别再挂满贪欲的眼泪,但愿这人间别再蒙上悔恨的面具。
时代呼唤着廉洁,企业奉迎着廉洁。
作为一家大型国营企业,我们必须导入廉洁文化理念,突显它的文化阵地堡垒。
这样,既有利于提高我们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境界、文化素养和道德情操,又有利于建设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为企业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同时,我们还必须加强廉政学习,提高自身防腐能力,在企业内部逐渐形成“以廉为美,以廉为乐,以廉为荣”的工作和生活氛围。
加入廉洁这个行列,不仅是我们管理人员在提升个人的人格魅力,更是在给企业灌输健康元素,灌输源源不息的净动力,就像一滴水投入了大海的怀抱,就像一名战士听到了进军的号角
各位领导、评委、来宾们,廉洁虽不是食粮,但它却可以汲取;廉洁虽不是金银,但它却可以闪光;此时此刻,我们深感庆幸,在搭往公司强强联合重组的早班车上,我们竟是这般的及时,就连美丽的夕阳也在为我们敞开着无限的希望。
为了企业的繁荣不衰,踏在经济市场的浪潮上,扬起廉洁的风帆,就在今天;引领企业走向辉煌、实现大创收,正始于我们的启航。
谢谢大家
求廉洁文化演讲比赛的演讲稿 尽量短小的。
清正廉洁演讲稿 篇1: 清正廉洁演讲稿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这天我讲话的题目是《提高法律意识,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今年四月是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主题是集中推进“法律进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法律和道德、纪律一样,规范着人们的行为。
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才确保了我们生活在一个和-谐有序的社会中,才使我们的权利得以保障。
也正是由于有了纪律的约束,作为学生,才能在优美的校园中,享受到优质的教育教学服务。
众所周知,“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些古语很好地说明了秩序的重要性。
我们都知道,如果缺乏明确的规章制度,生活中就十分容易产生混乱,而有令不行、有章不循,按个人意愿行事则会造成无序的浪费,甚至更为严重的结果。
由于一些人对法律、规则的漠视,无视道德的谴责,导致了一些不良现象随处可见。
小到闯红灯、轧黄线、随地吐痰、乱丢垃圾,大到随意违约、坑蒙拐骗、行贿受贿。
法律是我们生活中维护权利的有效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
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
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
因此,同学们,我们要端正思想,更新观念,提高法律意识,从我做起,从此刻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
同时向同学们提出以下要求。
一、遵守校规校纪,不带危险工具进入校园,不沉迷于网络游戏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和影响学习的行为。
二、强化自尊、自律、自强、自爱的意识。
爱惜父母的劳动成果,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做到勤俭节约,不吃零食,不浪费。
(书村网mcqyy) 三、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不乱抛乱扔,不损坏公物。
四、穿着上不追求时髦,打扮上不标新立异,进入校园要穿校服。
五、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潜质。
不该做的事情不做,杜绝一切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愿我们共同举起法律的盾牌,珍惜大好时光,把主要精力用在学习、锻炼身体和从事健康、礼貌的活动上,遵纪守法,珍爱自己的前途,珍惜和-谐相处的环境,从小做起,防微杜渐,发奋做一个品德高尚、意志坚强、勤奋好学的青少年,共同建立我们美丽礼貌的一小校园。
清正廉洁演讲稿2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下午好
我演讲的题目是:廉洁修身。
古语有云;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廉洁修身乃齐家之始,治国之源,平天下之基。
从古至今,有多少清正廉洁、务实为民的清官廉吏受到百姓的崇敬与爱戴,他们的形象深入人心,他们的故事久久传颂。
人民公仆孔繁森,任长霞的事迹震撼人心,影响甚广。
是的,无论历史如何变迁,无论时代怎样发展,廉洁清正永远是时代的呼唤,勤政廉政永远是人民的期盼。
在生活中,我们要像周总理那样艰苦朴素。
在学习上,我们要向张海迪那样拼搏进取。
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
学生肩负着民族和祖国的未来,任重而道远,我们要求学生学习、学习、在学习。
用成绩来回报老师辛勤的耕耘,用所学的知识为社会创造财富。
人生有诚信才更加灿烂,世界有了诚信才更加精彩。
同学们,为了创造和谐的完美明天,让我们从此刻做起,让敬廉崇洁、诚信守法的清风永远飘荡在我们心中,永远飘扬在我们校园的上空吧
篇3: 清正廉洁演讲稿 古往今来,要使社会秩序安定,风俗淳美,无非有两种办法,一是法律约束,即法治;一是道德约束,即德治。
法治也有两条,一是要人人知法,二是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这两条毋庸解释,倘若有一条做不到,法律约束就要打折扣,乃至失效。
譬如中国法治中的一隅:禁止随地吐痰,罚五角人民币,当然大家都不在乎,新加坡则不一样,吐不吐,请君自便。
吐了,即罚50元,或拘禁数天,自然这不良风气便乖乖禁绝了。
法制和职责是现代社会的基本理念。
遵纪守法,就是指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以及恪守法律规范的行为。
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职责和道德义务。
它既是每一位公民务必遵守的基本道德规范,也是法制社会的必然要求。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
在我看来,法律就好比电力。
在层层胶衣的包裹下,它似乎如此温驯,但是当你一旦冲破它的底线时,才真正感受到它巨大的威力。
因此“遵纪”,主要是规范与和谐公民与国家的关联。
但往往遵纪还不够,如若要人人做到诚信,官官做到清廉还需“慎独”。
何为慎独?所谓慎独,就是在无人监督的状况下,仍能坚持自己的道德信念,把住自己的道德底线,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自觉地遵纪守法,自觉地按照必须的规范、准则和要求去做。
“慎独”,是一个人道德修养的崇高境界,是我们执行规章制度、落实工作任务所务必遵循的道德要求。
我们每一位社会公民都务必朝着这个方向发奋。
那么,我们要怎样更好地运用“遵纪慎独”这一指标促进落实工作呢?其实不难,关键在两点。
(1)遵纪慎独的关键,是要有高度的自觉性‘从“隐”处下功夫。
(2)坚持慎独自律,还要从“微”处下功夫。
为何要强调着个“微”字呢?“慎独”与“慎微”是密不可分的。
古人云:“轻者重之端,小者大之源”。
此语出自汉?陈宠《清盗源疏》:“臣闻轻者重之端,小者大之源,故堤溃蚁孔,气泄针芒,是以明者慎微,智者识几”。
意思是说严重的事是以轻微的事为开端的,比喻忽视小处会酿成大祸,做大事的前提事做好小事,认真对待和完成最简单、最可行的事情。
在现实工作中,一些人不能有效的落实工作任务,不能落实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其根本就是从小事上放纵自己开始的。
我们,承载了中国未来蓝图的规划。
作为社会的未来主人翁,我要学会慎微,就要注意自己行为中的每一个细小环节,“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 以“遵纪慎独”为荣,做到“诚信和清廉”,突出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公民的公德要求,这对于推进依法治国,对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于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对于反腐倡廉,对于我国公民把持自我到得底线,对于我国公民提高遵纪守法的道德素养,具有重大指导好处。
谁能帮我写一篇关于廉洁家风的演讲稿
最好能用到几个典故的。
1500字左右的
让廉洁阳光照耀每一个家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老师,大家好!家庭是国家和社会的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
提起“家风”,大家都知道一个国家的兴盛、社会的安宁、个人的成就,都会受到家风“润物细无声”般的影响,优良的家风是一个家庭甚至整个社会的“传家宝”。
家风正,则民风淳;家风好,则政风清;反之,家风浊,则社风浑;家风邪,则世风日下。
因此,立好“家风”这面镜子,照清自己,辐射他人。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只有树立廉洁家风,才能享受清正安乐的人生。
提到廉洁,我们想到的一定是正直、光明,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一个家庭若不兴廉洁家风,贪腐病毒就会趁虚而入;一个人若意志不够坚定,幸福大厦就会轰然倒塌。
因此,树立清廉的家风,建立一个和谐文明的家庭,自然成为了我们当前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因为即便社会发展到了今日,民主法治,社会安定,廉洁清正永远是时代的呼唤,廉洁清正的家风在营造社会风气甚至是党风党纪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一个家庭是一滴水,只有每一滴水清澈明净,方可汇聚成透彻洁净的河流。
一个人如一棵树,唯有他在风雪的催压下屹立不倒,在繁花的诱惑前不为所动,方能真正站成一棵亘古的青松。
近年来,腐败行为大量发生,某些人的人生天平失衡,道德底线崩溃,最终在腐败的道路上一步步滑向罪恶深渊,成了人民的罪人,民族的败类。
究其原因,除了其自身的问题外,家人对“廉洁自律”概念的无知、法律知识的欠缺,导致他们没有及时纠正这些腐败行为,没有以家庭和亲情的力量及时把他们从犯罪边缘拉回,反而在无意中助长了这种歪风邪气,就此把亲人送上了人生的“不归路”
君不见“夫妻双双把牢坐”、一家几口进监狱的现象比比皆是;君不见腐败走向家族化、集团化的现象愈演愈烈,这些人由于家风不正,不仅败坏了社会风气,带来了极其负面的影响,还让自己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这样的最终结局,发人深省、引人深思。
其背后无不隐含着家风、家庭对干部、对家人的深刻影响。
社会现象如何让通过法制解决(依法治国,党风廉政来谈)
天涯不让发表政治言论啊 来个以古讽今的吧,看看能不能让你看到 韩非提出了以法治为中心,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思想体系。
法, 就是统治者公布的政策、法令、制度,前期法家代表商鞅首先提出“ 法”治的主张。
韩非子强调治国要有法治,赏罚都要以“法” 为标准。
法是整个社会的行为准则和规范, 任何人都不能独立于法外。
韩非子说:“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 赏善不遗匹夫。
”也就是说,在“法”面前, 不存在贵族和平民之分。
“术”就是国君驾御群臣的权术, 由国君秘密掌握,使得大臣们摸不清国君的心理,不敢轻举妄动, 背后搞鬼。
“术”最先由申不害提出。
但韩非子认为, 申不害重术不讲法,往往造成新旧法令相互抵触、前后矛盾; 商鞅重法不讲术,则难于对官吏察辨“忠”和“奸”, 导致国君的大权旁落于大臣之手。
所以韩非主张“法”和“术” 必须结合,二者缺一不可。
同时,韩非子还认为,“势” 就是国君占据的地位和掌握的权力, 也是统治者实行统治的必要手段之一。
“势” 的理论最终是由慎到提出的。
韩非子吸取了这一理论,他认为, 要推行法令和使用权术,必须依靠权势;没有权势, 既使是尧这样的贤明君主,连三户人家也管理不了。
因此, 韩非子提出“抱法而处势”的主张,认为只有稳固地掌握了权势, 才能有效地推行法和术。
法家主张审时度势,“法后王”,“法今圣”,而不“法先王”。
商鞅明确提出:“三代不同礼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
“ 前世不教,何古之法
帝王不相复,何礼之循
” 这种进化的历史观,坚信“当时而言法,因事而制礼”,从而主张“ 治世不一道,便国不必法古”。
①。
韩非继承了商鞅的历史进化,提出“上古竞于道德,中古逐于智谋, 当今争于气力”②,认为历史是不断变化、不断进步的。
所以,“ 今欲以先王之政,治当世之民,皆守株之类也”。
而“明据先王, 必定尧、舜者,非愚则诬也”③。
那些根本不了解古今治乱变化的人,反而竭力讴歌先王之法, 颂扬先王之书,这只会加剧今世的动乱,绝不会带来任何益处。
因此,“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是以圣人不期修古, 不法常可”④,而是仔细分析研究当代面临的问题, 根据现实来制定各项措施。
法家崛起于战国时代。
这个时候,“王者之迹息而《诗》亡”, 西周分封制已经崩溃。
到战国初年,周王室早已是形同虚设, 其地位与一般小国无异。
春秋时代的一百余国,这时也仅存十余国, 整个中国为战国七雄所主宰。
而七雄的大规模兼并战争, 也正在推动着中国从封建割据走向封建统一, 在这种不可逆转的形势下,维护周制、重建分封, 不但没有任何可能,而且从根本上说,乃是历史的倒退。
法家顺乎潮流,力倡建立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政体, 力主普遍推行郡县制度。
商鞅说过:“百县之治一形,则从; 迂者不饰,代者不敢更其制,过而废者不能匿其举。
”⑤众多的县, 都实行统一的政治制度,就可使人人遵从,奸官就不敢饰非, 替代者就不敢更易制度,因过而贬黜的官吏就不能掩饰其错误。
推行县制,由中央任免地方官员,把县变成中央的地方行政机构, 而不再是独立、半独立的王国, 这样就把全国的军政大权集中到了中央, 从而建立起统一的中央集权政体,有利于从劫乱走向安定, 从割据走向统一。
韩非又进一步主张:“事在四方,要在中央, 圣人执要,四方来效。
”⑥进一步发展了中央集权的政治理论。
法家主张“一断于法”,而不论亲疏、贵贱、上下、尊卑。
《 商君书·赏刑》说道:“所谓壹刑者,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 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
有功于前,有败于后,不为损刑。
有善于前,有败于后,不为亏法。
”从这里可以看出,法家主张的“刑无等级”有两大特征: 第一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君主不在次列),第二是废除贵族( 不论旧贵族还是新贵族)的赦免和赎刑特权。
这两点都是对西周以来“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彻底否定。
由于破除了贵族人治,代之以国家法治,因而加强了君主集权, 不但大大有助于军令、政令的统一,而且为后来战胜山东六国, 实现全国大一统奠定了基础。
法家所主张的法治,是将法律公之于天下,“ 使天下之吏民无不知法者”,又别置“法官” 作为主管吏民法律的顾问,以使天下吏民知法不犯, 增进国家的安定和统治秩序的稳定。
这种法律观念, 一直为后来历朝历代所承袭,对于巩固国家的统一, 维护社会的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廉吏执法与法制建设 中国古代很早就有“国家之败,由官邪也”的记载。
清明的吏治是实施法制的必要条件,也是法制建设的内在要求, 它反映了社会政治生活的健康程度。
中国古代许多政治家和思想家都深深地认识到治吏对推行“法治” 的重要意义。
先秦时,法家提出“名主治吏不治民”的论断, 其实质不在于轻视和否定治民,而在于强调吏治的重要性。
孔子“ 为政在人”的观点突出强调了君主与官吏在国家治乱和“法治” 兴衰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
荀子的“有治人,无治法”, 更明确地阐述了“法”与“人”的关系。
他认为作为统治者的“人” 决定着作为国家制度的“法”,法律能有效执行和适应变化, 都离不开“人”的灵活、廉洁和清明。
荀子重视人治,并非不要“ 法治”,“法者,治之端也”,但发挥法的作用与功能要靠人, 官吏守法和秉公执法是治国之关键。
唐“贞观盛世” 的出现是与唐初官吏的清正廉洁,带头守法分不开的。
法制历史深刻地告诉我们:徒法不足以为治,繁法也不足以为治, 制定严密完备的法令是容易的, 而真正要使之付诸实施并深入人心则并非易事, 它要通过执法者公平的执法和广大民众自觉的守法来实现。
因此, 我们说,良法与廉吏是实现法治必不可少的两个环节, 它们相互联系,承前接后,内在要求是一致的。
在法制建设中, 立法要从实际出发,结合社会现实,根据社会要求, 能够真正反映社会生活,指导并规范人们的行为。
但是立法只是国家治理的一个前提, 只有依靠秉公执法的官员才能够使国家立法走向现实, 如仅有善法而不循法,立法则无异于虚设之条文。
四.法治的现代意义 中国古代史上曾经出现过几次盛世局面,如成康之治、文景之治、 贞观之治、康乾之治等。
盛世所表现出的共同特征就是社会秩序稳定,吏治清明, 人民生活安定,阶级矛盾相对缓和,封建法制相对健全和完善。
良好的法律秩序成为盛世最明显的标志。
法盛则政兴, 古代盛世局面的出现所体现的共同特征就是:重法、守法, 上自皇帝下至百官百民,自觉或不自觉地服从于封建法律, 不徇私枉法,不枉杀臣民,不僭越法律。
封建“法治”与现代法治有着本质的区别。
封建法律的服务对象是地主阶级,其着力维护的是专制主义统治, 法律是皇帝的御用工具,法自君出,皇帝可一言立法, 也可一言废法,权大于法。
尽管如此,封建盛世的出现, 内在地需要“法治”的支持, 封建法制中许多内在规律成为法盛政兴的必要条件。
深入法制历史, 分析法制现象,从封建法制中我们可以发现许多法制经验和规律, 不失为今天法制建设的有益借鉴。
在法自君出的封建社会里,皇帝一方面凌驾于法律之上, 另一方面在一定条件下也遵循法律的规范。
汉文帝以身作则, 奉公守法,才有了张释之的执法公平;唐太宗有“ 法者非朕一人之法,乃天下之法”的思想, 才有了功臣屈法而下诏治罪之举。
在保证法令顺利实施方面, 监察制度在中国古代法制中最有特色并且历史悠久, 其主要职能是监察百官,纠举失职,监督司法,以使官吏执法不阿。
中国古代的监察机关在维护皇权的前提下,独立地行使监察权, 自成体系,不受行政系统的干涉。
为充分发挥其职能, 历代都由皇帝掌握监察御史的任用权。
监察御史虽品级不高, 权力却非常大。
也正因为如此,在漫长的中国古代, 监察机关确实起到了应有的法律监督作用, 为封建法制的推行起到了极大的保证作用。
在制度建设上, 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既有特色,也很有显示借鉴意义。
依法约束权力,法制就能得以维持,盛世就有出现的可能; 权力超越了法律,社会秩就会混乱,衰世就必然出现。
以法律约束权力是维系法制的根本,古代如此,现代也如此。
法制推动社会的发展,调整社会关系,保证国家的政治制度, 促进社会秩序的稳定,它对人们的生产、生活有巨大的影响。
历史证明,重视法制就会推动社会的发展,使国家昌盛富强; 破坏或淡视法制就会阻碍社会的发展,导致政权的衰败。
可以说,“ 法治”是盛世的标志之一。
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认识到了法治对一个国家盛衰的作用, 开始逐步建立社会主义的民主和法制,确立了“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治国方略。
这就使得民主法制环境大有改观,司法执法队伍不断扩充, 纠正了以往不讲法制,强调人治的作法, 司法和执法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但是, 我国的司法执法状况与法治的内在要求仍相距甚远, 长期以来形成的人治观念仍然没有根本消除, 权大于法的现象仍很突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 贪赃枉法的现象仍很普遍。
我们知道, 失去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也必然损害法制, 影响法制技术的顺利进行。
立法定制的根本目的在于实施, 而严格高效地实施法律取决于司法执法机关的活动。
依法治国的关键之一就是司法和执法的公正, 只有司法机关和执法机关严格守法、 依法办事才能维护法制的尊严与权威, 保障社会主义法制技术的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