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偿家教的谨语格言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我校多次要求全体教师恪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育局关于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的若干规定》,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私奉献,拒绝从事有偿家教。
全校教师多次签名承诺: 1.不在本人住房或租借房屋(含车库)等场所进行课外辅导、补习活动。
2.不在社会培训机构中兼课从事中小学学科类补习活动。
3.不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他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或社会培训机构补习班介绍生源。
4.不为学生提供家庭寄宿式辅导、补习活动。
5.不强迫、动员或暗示学生到指定培训机构学习或接受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
所有在职教师都承诺:如果违反市县教育局禁止从事有偿家教的有关规定,愿意接受组织和学校处理并承担一切后果。
大家怎样看待有偿家教的问题
我的看法:在学校领导下,三方【学校、家长、教师】自愿的前提下
因为有市场需求。
对学校开展拒绝有偿家教活动有什么建议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禁止有偿家教促进教育公平
谈谈你对有偿家教的看法
一、教师有偿带学动因何?教育事业是崇高的师的为人是清高的,从育是辛苦的,而教师的待遇也是不算高的。
为何一些教师愿意放下架子,不辞辛劳,半明半暗地搞点收费带学生,并且禁而不绝呢
简单地说就是两条:一为市场有需求;二为利益的驱动。
先讲讲市场需求。
“望子成龙”是千千万万做父母者的希望所在,甚至可以说是部分家长的人生终极目标。
社会发展了,大家更有条件为孩子创造一个更好的成长环境,其中就包括不惜重金聘请家庭教师。
相当多的家长,包括各方面的成功人士,在自己的事业上是顺风顺水,呼风唤雨,但对教育子女,有几个人敢讲自己是“专家”呢
何况,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作节奏加快,为生存、为发展整日奔波,交际应酬,劳心费力,尤其是一些经商办企业者,确实很少有时间管孩子,他们迫切需要有时间、有精力、更懂育人专业的人来替他们照看孩子、辅导学业。
很多家长愿意将孩子送到“贵族学校”,不也是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吗
市场有需要,这才是产生教师有偿带学生的根源。
再讲讲利益驱动。
社会各界之所以对教师有偿带学生反应如此之大,落脚处不在辅导,而在“有偿”二字。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按照法律的基本原则,“法无禁止即许可”。
为什么社会对大学生搞家教持褒奖态度,对众多的社会上的“午托”、“辅导班”、“学习班”持肯定态度,而独独对教师有偿带学生就从上到下口诛笔伐、明令禁止呢
这几种不同的“教育者”(姑且这么称之)除表现形式不同、教师身份特殊之外,有本质上的区别吗
我以为没有,因为同样都是劳动,只要是合法的,就可以得到应有的报酬。
一向清高的教师之所以愿意放下架子去搞有偿辅导,根本的当然在于他有经济上的需求。
这就牵涉到教师待遇问题了。
应该讲这些年来,国家对教育的投入是越来越大,一些地方甚至占到了本级财政收入的半数左右。
可是教育的面实在太大,队伍也够庞大,只要一谈起教育投入的话题,校长们众口一词:“严重不足啊
” 具体到教师,我以为处于“饿不死、富不了”的境地。
但是上涨的物价、高额的学费并未对教师有什么偏爱啊。
总之,对教师收费带学生的问题,要辩证地看,不要一棍子打死。
我无意于倡导教师有偿辅导,作为教师是要大力弘扬牺牲精神,多搞“无偿辅导”,多培育人才,多做贡献。
二、对教师有偿带学生的利弊分析凡事都有两面,教师有偿带学生也是有利有弊,所以社会上也是褒贬不一,只是因为教师身份的特殊性而使反对者占了上风。
对此,我试作一分析。
首先讲有利的一面,至少有三点:一是体现了对家长需求的尊重,对教师劳动的尊重。
二是为部分学生的成长营造了更好的环境,为学生的课业提供了更好的辅导,融洽了师生感情,可以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确实也培养了人才。
三是解除了一些事业忙碌家长的后顾之忧,使之更好地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干事创业,为社会做贡献。
教师有偿带学生,不等同于市场上的买卖关系,其间有心血和感情的投入,这是不能抹杀的。
再讲不利有一面,也有三点:一是增加了一些家长的经济负担。
二是对教师“无私、牺牲、奉献”的整体形象有所影响。
三是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教师干好本职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人的精力总是有限,一味地讲不影响精力是不切实际的,只是程度不同而已。
总之,教师有偿带学生的问题,并不是非黑即白,非白即黑这样简单,因噎废食并不可取,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方是正理。
三、对教师有偿带学生要适度宽容、有效规范适度宽容,就是对这种情况多一些理解,多一些包容,而不是一味地批判、指责、禁止。
教师有偿带学生,只要符合合情、合理、合法、有度、有节、有利这个在方向,为什么就不可以包容一些呢
难道从教几十年的教师辅导学生还比不上社会上的“游击队”吗
显然不是。
这里还有一层意思,就是对这种现象的 宽容要适度,绝不能放任,这还是因为教师角色的特殊性使然。
加强引导,就是要继续加强对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弘扬奉献精神,倡导教师多搞无偿辅导。
有效规范,就是要对教师有偿带学生做出明确的规定,如家长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何种情况下收取多少费用的规定,如何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教师辅导学生应达到什么样的基本要求,学生的安全保障问题等等。
至于到底如何规范和操作,有的地方已经出台了规范性的文件和规定,大可借鉴。
强化监督,就是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教师课余有偿带学生的情况进行跟踪,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因小失大。
特别是对那些严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不负责任只顾弄钱的教师,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总之,有效的规范和疏导,要强于围追堵截。
拒绝有偿家教心得体会
拒绝有偿家教心得体会宋爱华热爱学生,爱岗敬业,廉洁从教是教师最基本的道德素养。
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明确提出,教师要坚守高尚情操,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
教师的工作不可能在八小时之内,或多或少地都要占用八小时以外时间。
如果允许教师给自己的学生做有偿家教,势必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教师的精力,教师就不能全身心的投入到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中。
对每一个教师而言,辅导学生,包括在课余时间为后进生补课,这是教师职业范围内的事情,有偿家教使一些师德低下的教师在正常教学时间内不太关注后进生,然后在课后通过有偿家教对他们进行个别辅导。
有些学生也可能会依赖家教,丧失学习的主动性,课前不做预习,不去主动发现问题,课后也懒得钻研。
利用职务之便开设有偿家教,完全违背了教师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严重扰乱正常的教学秩序。
我们还应看到,补课不过是应试教育的衍生产品。
只有教育摆脱应试的怪圈,真正步入素质教育的良性轨道,违规补课才会失去需求。
“有偿家教”是老师将授课内容作为一种商品进行出售的商业化模式,在这个“卖方”占主导地位的市场中,极容易造成学生受教育的不平等。
然而,严令禁止教师从事课堂之外的授课活动,又是对教育公共资源的浪费。
教育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持续发展,是国家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是政府的基本职能,必须得到极大关注和极大投入。
教育体制改革的发展必须从教育投资经费、教师队伍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