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餐制公益宣传口号
宣传口号就是说爱护环境人人有责,或者是叫做节约是一种美德。
遵守规则需要什么文化
·规则化· 袁天鹏 我从2005年底开译《罗伯特议事规则》注:美国人亨利丁·罗伯特撰写的《议事规则袖珍手册》的俗称),从2007年起就开始尝试实践推广活动。
五年来,听到最多、也是思考最多的,就是“规则与文化之争”。
最近,寇延丁和我共同写作的新书《可操作的民主》一经出版,就引起广泛的关注。
在新书发布和研讨会上,我也强调,这本展现我和团队在南塘农村合作社推广罗伯特规则详细过程的书,要揭示的是这样一种理念:我们要用规则反过来推动“公民性”的成熟,用规则反过来重塑文化。
文化和规则都是大课题,放在一起谈就更困难,只好先用身边的小事儿开个头儿。
最近去广州讲课,中午坐下来吃午饭,聊罗伯特议事规则正酣的时候抬手要动筷子,发现手边摆了两双筷子,脑子一下子没转过来,就问了一句:“怎么两双筷子
”主人赶忙解释,有一双是公筷,还补充道,“没关系的,其实我们也不是太严格的。
” 我脑子迅速从萝卜规则(编注:《罗伯特议事规则》的中国本土化称呼)转到公筷,又迅速转回到萝卜规则,反过来很有兴趣地问他们:公筷就是公筷嘛,为什么还要补充说“其实我们也不太严格的”
这岂不也是说“规则是规则、执行是执行、规则只是摆设”嘛
为什么大家觉得坚持规则是一件不好意思、令人尴尬的事情呢
大家开心地笑起来。
这让我想起朋友跟我说的一件有趣的事情。
朋友跟岳父、岳母住在一起,有一天正要吃饭时,岳父突然提起来说,其实分餐制是个好东西,饭菜端上来,每人一个空盘子,要吃什么菜、多少饭各自用公筷分到自己的盘子里,然后各吃各的,这多卫生
朋友也赞成,不过他的理由是分餐能帮他控制食量,否则在家吃饭把体形都吃坏了。
他太太也不反对,还拿出一套新盘子表示支持。
他岳母却面露不悦,说“一家人吃饭分什么餐啊”
我这位朋友当然也是罗伯特议事规则的践行者。
他客气地请岳母说说反对的理由,可她不说。
问不分餐有什么好处
也没什么,就应该这样。
那问分餐有什么坏处吗
没什么坏处,但总之不好。
再多问就不说,只流露出“你们这事儿根本不靠谱”的神情。
朋友只好说,既然有动议、有附议、有辩论,已尽量让不同观点表达,现在没人要再发言,就可以投票。
朋友、他岳父、他太太赞成。
问反对的时候他岳母也没反应。
赞成方是多数,通过。
当晚实行分餐,效果不错。
之后朋友出门了几天。
再回家吃饭时,发现分餐制这个事儿好像早就被大家忘到了脑后。
他就问:“我们说好的分餐制哪儿去了
”结果是他岳母带着“就说你们不靠谱吧”的眼神说:“分什么餐啊
我盘子都给你们收起来了
”朋友僵住了,看看岳父,岳父不知所措地笑笑,低头吃饭没说话。
朋友没有办法,也灰溜溜地直接夹菜去了。
所以朋友问我,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我给他讲,这是绝对典型的例子啊
如果决策都是这样当面锣、背面鼓,决策了就烟消云散了,再什么规则、再什么表决、再什么民主制度也都是落空啊
怎么办呢
我的口号是“既不生气也不放弃”
控制一下情绪,笑着说:“唉呀,我还是担心自己吃撑了,控制一下量吧
”然后自己去找个盘子自己分了吃。
记住,不要做过了,不要让人觉得你是做给人家看的,你就是在做一件对自己有好处的事情而已。
这就叫从自己做起。
也许下次岳父就会加入,也许再下次岳母就会觉得分餐确实也没什么不好。
但这个事情带给我的联想绝不止这些。
民主议事有一条精髓——“先辩论、后表决”,目的就是要给不同观点、尤其是少数方观点表达诉求和理由的机会。
但是给她机会她不表达怎么办
类似“一家人吃饭分什么餐啊
”这样的辩论着实令人困惑:听语气,反对的理由很充分,但仔细想,又什么理由都没说。
一家人不能分餐,这是她的“公理”
是在她看来不需要说理由的东西
是她的固有思维在作怪
反过来,你问她,分餐有什么坏处吗
她也说不出来。
也许她只是避讳“分”字儿
无从得知。
民主议事的另一条精髓——按照正当规则做出的决议,即使不符合自己的意愿,也必须坚决执行,因为我遵从规则——这样的观念我们是非常缺乏的。
我们习以为常的口号——“少数服从多数”——其实具有很强的误导性:我少数方不是服从你多数方的“人”,这与“人”无关,我们决定的是“事儿”,我只是遵从我们共同约定的规则,承认按照这规则得出的结果代表整体的意愿,这是最起码的契约精神,因为我知道,如果这次我不承认这样的规则所得出的不利于我的结果,那么下次别人也不会承认这样的规则所得出的利于我的结果,那靠什么才能做出决定呢
只能看谁拳头更硬、谁更有手腕、谁更强势,那就是丛林规则。
分餐制事件说明,在我们的文化环境里,有很多参会者习惯于固有思维,虽然说不出新观念的不对,但就是无法接受新观念,面对一个公开公平、但需要自己主动竞争的决策流程,不知道如何行使权利,不会公平竞争。
然而在决议做出之后,他们却以一种无声无息的方式把决议放在了一边,一个眼神,一两句轻轻的玩笑,就让一番程序规则做出的决议化于无形,让什么规则啊、程序啊变得像“假正经”一样可笑了。
不要觉得我在小题大做——有人会说,“分餐不分餐都一样吃,何必在意嘛
”好吧,我不好说这种态度有些“犬儒”,因为这么说算“扣帽子”,属于人身攻击,我宁愿相信他们是出于一种豁达的生活态度。
但我要说,就算这件事儿像蚊子一样小,就算我在拿大刀砍蚊子,这也是一只足够有代表性的蚊子。
坦白讲,这正代表了我们所面对的文化基础:在该主张权利的时候沉默,在该履行义务的时候拒绝,在弱势的时候隐忍,在无法隐忍的时候爆发。
我完全不觉得朋友的岳母在这其中有任何的恶意。
应该说,这是她的生存经验,甚至可以说是生存智慧。
在强人独断的环境里,既然争取不争取都是一样的结果,何苦要在决定前主张什么言论权利呢
既然在决定的时候你是强加给我的,那么我在执行的时候拒绝不正是一种对“正义”的坚守吗
长此以往,事前的竞争已经越来越陌生,而事后的“暗中抗争”已经成为一种习惯,那是一种暗中不合作甚至暗中破坏,其实是另外一种“强权”——表面上,你有决策的强权,但事实上,因为我掌握着执行的细节,所以我有执行的“强权”。
这就是我们所面对的种种“错位”。
该博弈的时候,我们顺从;该执行的时候,我们博弈。
当决议没有落实的时候,我们的态度又是什么呢
岳父和朋友的直觉反应和习惯是:碍于情面,心想,多大个事儿啊,没按决议办就没按决议办吧,没守规则就没守规则吧,为这点儿事情,别让人误会我是要针对人家,把关系搞僵了就不好了。
我们始终还没有搞清楚如何区分“对事儿”和“对人”。
我们都知道要法治不要人治。
但我们有没有进一步认识到,规则归根结底是人在落实和执行的。
但注意,这个“人”不仅仅是那些少数掌握权力的执法者,甚至应该说主要不是他们,而是每一个身处其中的人。
在有人未遵守规则的时候,是否有人按照程序去启动纠正机制
这是规则文化能否建立的关键,这是规则能否成为规则的关键。
规则就好比一条跑道,有人超出了跑道,就有人去把他拉回来,一旦回到跑道之内,别人就不可以再干涉。
这与任何“人”都没有关系
这跟我们习惯上所说的“政治斗争、人事斗争、内耗”都没有关系。
如果这是一种摩擦的话,那么这种摩擦就是常态,“按规则摩擦”就是最正常的状态,没有这样的摩擦才不正常。
既然是正常的摩擦,我们在这么做的时候,就应该心态平和,我们只是按照程序做着程序要求我们做的事儿,我不需要“战胜”任何人,如果按程序规则我们可以变通,那我很乐意按照程序规则去做变通,否则我的要求也只是回到规则的轨道,不多也不少。
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对规则文化的建立负有责任,规则形同虚设,我们每个人都难逃其责。
因为我们在很多小事儿上觉得不要让人觉得自己小题大做,不要把关系搞僵了,积少成多,积小错到大偏离,最后到大事儿出现的时候,发现已经说不清楚规则是什么了,只好去“斗人”了。
正是基于这样的理由,我告诉那位朋友,不应该无视决议的落空,但也不要大动干戈,你要的不是“战胜”岳母,而是推动一种对规则以及由规则而做出的决议的尊重。
你以你自己对决议的坚持来体现这一点,同时也可以尊重别人暂时的不去执行决议。
让岳母慢慢体会文化的不同,抱着善意的期待去推动变化,就好比你觉得你请岳母事先发表反对的意见、说出分餐的坏处,已经是尊重了少数方权利,但是对方未必一下子就能感觉得到,改变长久形成的思维定式和行为模式,需要我们的坚持和耐心。
当然分餐这个问题到底是一个公领域的问题(家庭内部的公领域),还是一个私人领域的问题,也许还可以探讨。
分清公私边界,也是民主议事的首要问题之一,我们下一次再深入展开。
■ (作者系《罗伯特议事规则》推广者,著有《可操作的民主——罗伯特议事规则下乡全纪录》)录入编辑:李琪
解放军驻港部队陆、海、空三军几年轮换一次
,我国的少数民族之一。
傣族人民主居在云南省的西双版纳傣治州、德宏傣族景颇族自、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孟连傣族拉祜(hù)族佤族自治县和临沧地区,散居于云南的大部分地方。
傣族通常喜欢聚居在大河流域、坝区和热带地区。
根据2006年全国人口普查,中国傣族人口有126万,绝大多数的傣族都信仰南传上座部佛教[1]。
国内科考资料表明:傣族与百濮及百越中的滇越有关,傣族先民出自我国云南西南傣族聚居区,东南亚各国傣族都来源于此。
中国傣族与缅甸的掸(傣)族、老挝的主体民族佬族和泰国的主体民族泰族为同一民族。
总人口6000万以上。
历史上傣族以云南南部、泰国北部和缅甸东部为核心建有傣族国家——妙香国。
后经历史演变,这个国家已不复存在,傣族散居于我国西南一带和中南半岛各个国家。
在印度的东北阿萨姆邦亦有一部分傣族. 景颇族主要聚居在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各县的山区,少数居住在怒江僳僳族自治州的芒马、岗房以及耿马、澜沧等县。
景颇族有景颇和载瓦两种方言,彼此通话困难。
景颇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景颇语支。
使用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拼音文字—景颇语文。
景颇族有丰富、优美的口头文学流传,包括反映民族起源、迁徙历史的叙事长诗及神话、故事、寓言、谚语、谜语等。
景颇族主要从事农业。
景颇地区盛产珍贵的木材和各种药材。
经济作物有橡胶、油桐、茶叶、咖啡等。
景颇族普通崇信原始多神,部分人信仰基督教。
习俗 景颇族家庭中尚保留幼子继承制,幼子地位高于长子,长子婚后另立门户,幼子却留在家中赡养父母,财产也主要由幼子继承。
景颇族坦诚好客,一直保留着“吃白饭”的待客习惯。
即在日常交往中,无论走到那一寨、那一家,都可坐下来吃饭,并可以不付任何报酬。
对于任何一个不相识的人,主人都必须招待饭菜。
民间普遍认为:让客人饿着肚子走,是最不体面的事。
无论婚嫁、过节集会,走亲串戚,景颇族人都要提一只篮子,内装水酒、熟鸡蛋、糯米饭团,民间称“送礼篮”,主人接过礼篮后,要向随从的客人一一敬酒,最后才能自己喝,并清点礼物,然后再把篮子还给客人,以表示礼物如数收到。
很多地区平时进餐仍然沿袭无论男女长幼均把饭菜分份进餐,无需桌椅、餐具,饭菜都用芭蕉叶包好,进食时人手一份。
忌把叶包反。
无论喝酒喝汤,都是就地砍一截竹筒,筒口斜削一刀,随用随去。
食俗 景颇族闲时一日三餐,忙时一日两餐。
主食大米,喜食干饭和竹筒饭。
所种植的蔬菜大都是不需精耕细作的瓜、豆、青采、洋芋(土豆)等,辅以竹笋、水芹、野蒜等。
肉食以猪肉和鸡肉居多,农闲时进行渔猎,如捕猎野猪、麂子、山羊、野牛、野鸡、鸟雀,捕捞鱼蟹、田螺。
景颇族饮酒多是自制的低度酒,称水酒,成年男女更喜烧酒。
景颇族喝酒十分注重礼节,熟人相遇互相敬酒,不是接过来就喝,而是先倒回对方的酒筒里一点再喝。
大家共饮一杯酒时,每个人喝一口后都用手揩一下自己喝过的地方,再转给别人,如有老人在场,先让老人喝。
典型食品主要有:竹筒烤鱼、撒皮、舂鳝鱼、砂锅炖竹鼠。
节庆 “目瑙纵歌”,是云南省德宏景颇族群众性的歌舞活动,也是景颇族人民祝颂吉祥幸福、欢度丰收的传统节日。
“目脑”是景颇语的音译,意即“大伙跳舞”,一般在农历正月十五之后举行,为期2-3天,每逢“目脑纵歌”节,仪式往往从清晨到夜晚,甚至通宵狂欢。
每次目脑都要杀牛祭祀,然后牛肉大家分食,并伴以歌舞活动,参加者多时成千上万。
此外,还要祭“能尚”宸庙,祭“能尚”每年两次。
一次在春播,祭品比较隆重,届时要杀牛、猪、鸡等,以庆贺丰收。
景颇也过“吃新谷”节,“吃新谷”都选在农历八月的一个龙日,届时把新谷炒干、舂成米,与老米合在一起做饭,以喻老米、新米接续不断。
吃新饭时,要把饭菜和酒洒到地里一部分,献给地鬼,然后全家共餐。
阿昌族热情好客,尊老爱幼,有许多优良的传统礼仪。
有客来家小憩,主人要好酒好茶招待,吃饭礼让上座,如客人年轻,辈分小可推辞坐边座或下方坐;遇敬酒倒茶,忌不礼让就接受。
阿昌族待客有劝饭习俗,无论会喝酒、喝茶否,忌讳客人不接受;遇劝饭时,无论已饱否都应伸双手捧碗相接;双手接递或起身行礼,视为恭敬。
通常劝饭是象征性的,通过劝饭讲情说意,乃至唱劝饭山歌抒情,表示欢迎客人才是真正的缘由。
阿昌族解除婚约婚誓,须退回盟誓的相片及头发。
忌烧毁相片、头发,否则认为照片及头发烧毁后,人会大病乃至会疯。
阿昌族同姓忌婚配。
有招婿入门习俗,上门男子须改名随女方姓。
婚礼举行3天。
在婚礼中新娘、新郎逐桌去敬糖茶,客人喝毕放少许钱币于杯中。
阿昌族男女青年结婚的婚宴上,首先要请新娘的舅舅坐在上首,并摆上一盘用猪脑拌制的凉菜,酒宴后舅舅要送新娘一条约4.5千克的带猪尾巴的后腿,称为外家肉,表示新娘要永远不忘娘家的养育之恩。
阿昌族历史上曾有抢婚和逃婚和习俗。
抢婚一般由以下两种原因引起:一是男女深恋,但女方父母不同意,两人只好商定由男方来抢婚,造成既成事实后,迫使女方父母同意;二是订下婚约后姑娘反悔,男方不甘心,只好强抢,迫使姑娘就范。
逃婚一般发生在双方父母都不同意的情况下,恋人只好双双逃走,以此争取婚姻的自由。
上述习俗由于时代的变迁和观念的变化,现已基本绝迹。
阿昌族结婚按长幼顺序进行,如长子未婚,次子和次女也不能结婚,姐姐未嫁,妹妹和弟弟也不能先于姐姐结婚。
如弟妹先于哥姐结婚,则要举行跨越礼和给哥姐一些钱,以对哥姐表示道歉和尊敬。
阿昌族的小伙子在娶亲的时候,要请两个手脚麻利,动作敏捷的陪郎帮着撑雨伞。
因为当新郎要进姑娘家的堂屋时,新娘寨子的年轻姑娘们都要从廊檐两旁向他泼清水,如果新郎被淋湿了,就会被人看不起;如果新郎滴水未沾,连陪郎也会得意骄傲。
据说,这伞是保护新郎免遭伤害的工具。
在很久以前,有个阿昌族的小妹妹叫腊咪,在她六七岁时父母双亡,靠着哥哥过日子。
十六岁时,两个哥哥分家,她便跟大哥在一起生活。
有一天,外寨一家叫腊纳的来向腊咪的哥哥提亲。
因为要娶腊咪的这个小伙子平时娇生惯养,脾气不好,甚至连开销都不会算。
为了能娶到腊咪,腊纳家的财礼给得十分丰厚,兄弟俩一算,除了办嫁妆外还能剩下一些用,也就爽快地答应了。
腊咪看不上这个小伙子,她喜欢一个叫腊舍的年轻人。
一次对歌后,俩人交换了定情物,并约定了下次见面的日子。
腊咪的两个哥哥知道腊舍把妹妹拐走了,而且腊舍家也送齐了财礼,心里很不情愿。
两个嫂子见腊咪找了这样一个标致能干的小伙子也很嫉妒,就火上浇油,于是兄弟俩就想害死腊舍。
认亲的那天,天还很早,腊舍就到了腊咪的寨子。
但腊咪的两个哥哥不让他进门,说腊舍是晚上把人领走的,天黑了才能让他进家门。
好容易等到天黑下来,腊舍的伙伴放着鞭炮,吹着唢呐,热热闹闹地进了腊咪家,腊舍高高兴兴地走上坷头,正想拱手作揖,突然几盆冷水从廊檐两旁劈头盖脑地泼下来,只见眼前闪来两条白光,腊舍一声惨叫就倒下了。
腊咪听到这个消息后便把自己勒死了。
后来,人们为了保障新郎的人身安全,就在新郎到达新娘家门口时撑起伞来遮住新郎,叫做:伞护新郎保全身。
因此,这种特殊用处的伞实际是阿昌族新郎的护身符。
德昂族 De’ang nationality 中国的少数民族。
(见彩图)自称达昂。
又分若买、凉、布雷等支系,汉语统称崩龙。
1985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改称为德昂族。
散居于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五县一镇及保山、临沧、思茅地区所辖各县。
潞西县三合山和镇康县军弄等地是德昂族的聚居区。
人口为12295人(1982)。
使用德昂语,属南亚语系孟高棉语族佤德昂语支,操布雷、若买、纳盎3种方言。
无文字。
族源 崩龙称谓,最早见于清王昶《征缅纪闻》。
汉晋时的濮人、隋唐时的茫蛮、扑子蛮、望苴子蛮是今德昂、佤、布朗等族的先民。
他们先后臣服于汉、晋等王朝及唐宋时期之南诏、大理国。
元以后,他们的先民又沦为傣族土司的属民。
反帝反封建斗争 19世纪初,德昂族人民反抗芒市傣族土司的压迫和统治,提出“官家不公平,杀死官家解不平”的口号,联合傣族人民爆发了持续数年的大规模武装起义,最后由于芒市土司得到清政府和汉族地主的支持,起义被镇压下去了。
近代以来,德昂族与景颇族等族人民曾共同抗击英帝国主义对中国云南西部地区的侵略。
抗日战争时期,日本侵略军从缅甸侵入中国的德宏地区,当时沦陷区的德昂族人民参加了汉、傣等族人民组织的一支二千余人的游击队,用铜炮枪、长刀及弩弓,同日本侵略军进行了多次斗争。
抗日战争胜利后,德昂族人民各村组织自卫队,反抗国民党统治。
解放军进入云南后,德昂族人民积极协助解放军歼灭逃窜之国民党军队,迎来了德昂族的解放。
社会经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德昂族属傣族封建土司统治,头人多世袭或由土司任免。
头人称达岗(汉族称为总伙头),相当于乡长,管辖数村。
每村设达吉岗一人(汉族称为伙头),并设达朴隆、达基格等头人,协助达吉岗处理村内一切事务,为土司摊派款项和贡物。
属景颇族山官(见景颇族山官制)直接管辖的德昂族,还要向山官缴纳一定数量的保头税、官工、官谷等,同时,要向国民党政府缴纳苛捐杂税。
德昂族的家庭,在20世纪初,还保留着父系大家庭公社的特征:每个大家庭由三至四代有血缘关系的若干小家庭组成,共居一长房,过着集体劳动、共同消费的生活。
随后,由于土地私有制的逐渐确立,个体经济的发展,外来商品货币的冲击,高利贷、雇工和实物地租的出现,促使大家庭日趋瓦解,而建立起个体小家庭。
文化和风俗习惯 德昂族实行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男女婚前享有恋爱自由,姑娘选择对象有一定自主权,但最后要征得父母同意。
结婚时,男家要给女方一定聘礼。
若夫妻不睦,男方提出离婚,只要出几斤米、几元钱,请村寨头人祭神树后,即可通知女方回娘家。
女方提出离婚,要赔偿男方聘礼。
新中国成立后已发生变化。
德昂族民间有着绚丽多彩的刺绣和雕刻艺术,有揭露反动统治者罪恶,歌颂劳动人民的爱情等内容的神话故事、民间传说。
如反映男女爱情悲剧的《芦笙哀调》、《帮工调》,笛音哀婉凄恻,非常感人。
乐器受附近傣族、景颇族和佤族影响,也使用铓锣和象脚鼓。
管弦乐器有葫芦笙、笛、小三弦、小四弦等。
木鼓是本民族独特的一种头部宽、脚部窄的短鼓。
舞蹈以木鼓伴奏,称木鼓舞。
不同支系的妇女有不同的服饰,从其统裙横线条纹的颜色来识别。
她们上着开襟短衫,头缠包头,戴银器及彩色玻璃珠,束腰箍,扎裹腿。
男子着黑布圆领大面襟,缠黑色或白色包头。
少年喜带大耳坠和银项圈。
住房分竹楼和土屋两种。
竹楼亦称干栏,楼上住人,楼下关牲畜。
靠坝区村寨,多居土木结构的茅屋,厢房关牲畜,堆放柴草和安置脚碓。
节日有泼水节、关门节、开门节、做摆、烧白柴等,大多带有宗教色彩。
希望采纳
几条饮食卫生常识
人体必需的七种营养素是: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无机盐、维生素、纤维素和水。
人体的一切生命活动都离不开这些营养素,也就是说,人的身体就是靠摄入这些营养素、通过化合、分解从而合成了人体的各种组织、器官,同时供给人体生命活动所必需的一切物质。
当人体缺乏某种营养素时,生命活动的正常性就会受到影响,出现消瘦、虚弱、抵抗力下降、功能障碍、疾病乃至死亡等各种表现。
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养成不偏食、不挑食、不暴饮暴食的良好饮食习惯,使我们能够获得全面而均衡的营养。
一日三餐巧安排,早餐不吃不可日三餐的合理安排直接与健康密切相关。
合理的安排是:早餐应占全日总热量的25%-30%,午餐应占40%,晚餐占30%-35%,早餐应供给充足的蛋白质,一定量的脂肪,午餐应供给充足的蛋白质、脂肪、纤维素、碳水化合物和维生素,晚餐以精为好,除了要有蛋白质、纤维素、碳水化合物和维生素以外,还应避免吃得过饱或进食大量脂质食物。
预防食物中毒要做到以下几点:1、不吃变质、腐烂的食品;2、不吃被有害化学物质或放射性物质污染的食品;3、不生吃海鲜、河鲜、肉类等;4、生、熟食品应分开放置;5、切过生食的菜刀、菜板不能用来切熟食;6、不食用病死的禽畜肉;7、不吃毒磨菇、河豚鱼、生的四季豆、发芽土豆、霉变甘蔗等。
食物安全十原则--------------------------------------------------------------------------------1、要选购安全食品;2、食品要烧熟煮透;3、烹调好立即进食;4、小心贮存熟食品;5、再加热的食品要彻底;6、防止生熟食品交叉污染;7、保持厨房用具清洁;8、加工食物前要洗手;9、防止昆虫类动物污染食品。
10、使用清洁水
如何提高基层官兵的安全执勤意识
(一)性思想工作是树立官兵安全理重要途径理念的转变并非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事它是日常生活中的点滴培养、熏陶和实际锻炼的结果,安全理念的转变的过程既是个人自我锻炼、自我改造的过程,又是一个外界帮助教育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由于官兵受主观上的思想觉悟、认识能力的制约,客观上受家庭、社会环境和现实问题的影响,常常会产生各种各样的思想认识问题,干扰其思想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个别的甚至会使思想偏离正确的轨道。
特别是在发展市场经济的新形式下,官兵的思想观念发生变化,部队安全管理工作难度增大。
从当前的情况看,由于消防部队的性质决定了官兵大都在为地方服务,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和城市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各种新潮的生活方式不断呈现,社会环境十分复杂的地方,部队内外的悬殊特别大,外在的诱惑特别多。
一些官兵在思想上往往会不自觉地被潜移默化,经济和攀比意识不断侵蚀着广大官兵的思想。
导致部分官兵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有所削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淡化,把个人利益看得较重,工作中怕吃苦,加大了部队安全管理的难度。
这就需要通过经常性思想工作、结合各种现实思想问题的解决,通过一点一滴的养成教育,帮助官兵逐步懂得怎样工作、怎样生活、怎样做人的基本道理;培养官兵健康向上的思想情趣,不断用正确的思想克服错误的思想,从而使官兵树立正确的安全理念,不断朝着“五无”目标迈进。
(二)经常性思想工作是实现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方法部队经常性思想工作和安全管理工作,紧密相连,相辅相成。
管理中有思想教育,思想工作中有管理。
离开了思想工作,安全管理工作将无从谈起。
抓安全管理,首先要从思想教育入手,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克服松散现象。
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从根本上提高官兵的免疫力,充分发挥调令条例的约束作用;严格执行调令条例的有关规定,堵塞不良事物侵入的渠道,抵制腐朽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和侵蚀;预防案件、事故,及时化解矛盾的工作,有效的落实有关制度和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在基层中队,安全管理工作可以说大量的是通过经常性思想工作来实现的。
这项工作做好了,安全管理工作才能真正的落实到每个单位,落实到每个人员。
(三)经常性思想工作是调动官兵安全防范意识的重要保证公安消防部队的根本职能,决定了基层中队在完成以执勤、灭火、抢险救援为中心的各项任务中无可避免的从在着安全问题,必须坚持思想领先的原则,通过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最大限度的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基层官兵积极的安全防范意识。
经常性思想工作渗透力强,贯穿于基层建设的各项任务中,能及时发现和解决教育训练、执勤灭火以及执行“急难险重”等任务时所产生的安全问题,最大限度地克服困难,遏制安全事件的滋生,从而保证以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为中心的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增强部队官兵法制观念,杜绝各类事件发生军队的安全是以铁的纪律来实现。
而这种铁的纪律通常是通过部队条令、条例以及各种法规来维系的。
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按照部队的条令、条例统一内务建设的各项工作和规范官兵的行为,实施正规、严格的管理,增强部队的组织性、计划性、准确性、纪律性,有利于保持部队的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
加强和促进公安消防部队的全面建设,需要方方面面的工作来做保障,而《纪律条令》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及其重要的纪律保证。
加强公安消防部队的革命化建设,也就是保证公安消防部队一切的绝对领导,保持部队的集中统一和长期稳定。
加强公安消防部队现代化建设,提高部队在现代条件下特别是高科技条件下的灭火作战和抢险救援以及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要求部队必须具有更加严格的组织纪律,以保证现代化器材装备的科学管理和科学训练,严控训练事故的发生,有效的完成各项任务。
这些都是《纪律条令》特有的功能。
加强公安消防部队的安全管理工作,更离不开严密的组织和严格的纪律。
因此,严格执行《纪律条令》,加强纪律建设,既是部队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加强部队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证。
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五条禁令”和公安消防部队“四个严禁”。
认真排查在思想认识、履行责任、制度措施、责任追究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督管理措施,不断的增强部队官兵的法律意识,杜绝违禁问题的发生。
三、严格执勤训练和灭火救援安全管理制度,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公安消防部队执勤训练、灭火救援中的安全工作,是平时安全管理工作的延伸和发展。
严格落实各项按去安全管理制度,对进一步规范公安消防部队的执勤训练工作,提高灭火救援的作战能力,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严明组织纪律,保证执勤制度、规定的落实为了保证执勤任务的圆满完成,执勤条令规定了一系列的制度,如战斗班、等级战备制度、作战计划、灭火作战指挥、接警出动、灭火行动战评总结、抢险救援等方面的规定。
这些制度规定是总结过去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制定的,是执勤安全工作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对保证正规执勤,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圆满完成执勤任务,具有重要作用。
必须教育全体官兵,充分认识落实有关制度、规定的意义,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办事。
(二)严格维护和执行灭火救援纪律和秩序严格维护和执行灭火救援纪律和秩序,实施科学有效的灭火救援。
消防中队在灭火救援作战过程中,要针对针对实际需要制定科学的作战计划、科学的任务分工,避免作战现场的“乱”、“慌”,要针对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教育或整顿。
教育全体官兵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盲目施救,不误战机。
对于个别在危机时刻,拒不执行命令,不按计划方案施救,造成贻误战机和损失的人,要严肃处理,彻底保证灭火救援的正规化、科学化。
四、严抓饮食卫生制度,预防疾病传播加强宣传教育,及时收集有关N1H1流感等疫情的资料,让官兵了解和掌握传播途径、预防方法,增强官兵的防疫意识和卫生知识水平。
厨房、食堂应保持清洁,要有防蝇和洗手设施,炊事用具放置有序,用后必须洗净。
要严格炊事员个人卫生,出事人员每季度要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发现肠道传染病、肺结核和化脓性疾病患者,要立即调离诊治。
要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食物得人采购、制作、存放要符合食品卫生要求,要实行分餐或公筷或公勺制,食堂的公用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个人食具洗净或消毒,防止传染病和杜绝食物中毒,加强饮食卫生的监督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