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快速理赔超过2000的处理方式
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机制自2009年2月1日起实施。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制定的《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办法》“互碰自赔”机制是保险行业进一步简化交强险理赔手续、服务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提高被保险人满意度的一项重要举措。
遇到轻微肇事时最好方式就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责任,明确各方在事故中的责任后,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以避免影响交通,然后由责任方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签订《交通事故现场协议书》,并由当事人各方签字确认。
无《交通事故现场协议书》的,双方要以文字方式如实记载交通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共同签名,并凭《协议书》及相关证据,于48小时内前往“快速理赔中心”索赔。
超过规定期限或非当事人本人前往,索赔将不予受理。
《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办法》规定,任何一方损失金额超过2000元的,不适用“互碰自赔”方式,按一般赔案处理。
即对三者车辆损失2000元以内部分,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其他损失在商业险项下按事故责任比例计算赔偿。
关于快速理赔无责方的索赔问题。
你这个事情有三种正规处理方式:1.打电话给你自己的保险公司,要求保险公司先行赔偿,然后把权益转让给保险公司,让你的保险公司去找对方追偿。
可以依据《保险法》第六十条之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2.打电话给对方的保险公司,向他们说明对方怠于赔偿,请求对方保险公司把理赔款直接支付给你。
依据《保险法》第六十五条之第一、第二款的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3.到交警队取得对方车主的联系方式和相关信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对方应赔偿给你,然后由法院执行。
以上方式均有相关法律支持,且都有案例。
另外对方属于肇事逃逸的事实你也可以一并反映给对方的保险公司,让他不能正常理赔。
快速理赔需要哪些材料
交故进行快速理赔的,需要以下的材料:(一)保险单;(二)被保险人的有份证明、保险车辆行驶证驶人驾驶证;(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通过交强险获得赔偿金额的证明材料;(四)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五)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但确实无法找到第三者的,在道路发生的事故,应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并出具的证明;在其他场所发生的事故,应提供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关于快速理赔~
这种事故处理很简单,由于已经有了交警的事故认定,保险公司是否需要现场照片已经不重要了。
你现在可以向保险公司报案(事故48小时内都有效),把事故和处理情况描述一下,然后明天去理赔中心处理的话主要是定损,原则上没有硬性要求立即垫付赔偿金,如果垫付了现金的话就必须拿到索赔材料(例如维修单据发票等)。
最后可以等双方的发票都收集齐全之后再向保险公司理赔。
只要有交警开具的事故认定书,保险公司不可能不承认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