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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三牧口号

时间:2013-12-29 12:23

白居易的诗谁有

前庭凉夜」白居易露簟色似玉,风幌影如波。

树叶落,中庭明月多独夜居易井梧凉叶动,邻杵秋声发。

独向檐下眠,觉来半床月。

「禁中」白居易门严九重静,窗幽一室闲。

好是修心处,何必在深山「村雪夜坐」白居易南窗背灯坐,风霰暗纷纷。

寂寞深村夜,残雁雪中闻。

「友人夜访」白居易檐间清风簟,松下明月杯。

幽意正如此,况乃故人来「晚望」白居易江城寒角动,沙洲夕鸟还。

独在高亭上,西南望远山。

「招东邻」白居易小榼二升酒,新簟六尺床。

能来夜话否,池畔欲秋凉「山下宿」白居易独到山下宿,静向月中行。

何处水边碓,夜舂云母声。

「琴」白居易置琴曲几上,慵坐但含情。

何烦故挥弄,风弦自有声「鹤」白居易人各有所好,物固无常宜。

谁谓尔能舞,不如闲立时。

「禁中秋宿」白居易风翻朱里幕,雨冷通中枕。

耿耿背斜灯,秋床一人寝。

「出关路」白居易山川函谷路,尘土游子颜。

萧条去国意,秋风生故关。

「秋夕」白居易叶声落如雨,月色白似霜。

夜深方独卧,谁为拂尘床。

「微雨夜行」白居易漠漠秋云起,稍稍夜寒生。

但觉衣裳湿,无点亦无声。

「江楼闻砧(江州作)」白居易江人授衣晚,十月始闻砧。

一夕高楼月,万里故园心。

「宿东林寺」白居易经窗灯焰短,僧炉火气深。

索落庐山夜,风雪宿东林「夜雪」白居易已讶衾枕冷,复见窗户明。

夜深知雪重,时闻折竹声。

「郡中」白居易乡路音信断,山城日月迟。

欲知州近远,阶前摘荔枝。

「东楼竹」白居易潇洒城东楼,绕楼多修竹。

森然一万竿,白粉封青玉。

「春题华阳观(观即华阳公主故宅有旧内人存焉)」白居易帝子吹箫逐凤凰,空留仙洞号华阳。

落花何处堪惆怅,头白宫人扫影堂。

「秋雨中赠元九」白居易不堪红叶青苔地,又是凉风暮雨天。

莫怪独吟秋思苦,比君校近二毛年「城东闲游」白居易宠辱忧欢不到情,任他朝市自营营。

独寻秋景城东去,白鹿原头信马行。

「华阳观桃花时招李六拾遗饮」白居易华阳观里仙桃发,把酒看花心自知。

争忍开时不同醉,明朝后日即空枝。

「和友人洛中春感」白居易莫悲金谷园中月,莫叹天津桥上春。

若学多情寻往事,人间何处不伤神。

「寄陆补阙(前年同登科)」白居易忽忆前年科第后,此时鸡鹤暂同群。

秋风惆怅须吹散,鸡在中庭鹤在云。

「华阳观中八月十五日夜招友玩月」白居易人道秋中明月好,欲邀同赏意如何。

华阳洞里秋坛上,今夜清光此处多。

「曲江忆元九」白居易春来无伴闲游少,行乐三分减二分。

何况今朝杏园里,闲人逢尽不逢君。

「过刘三十二故宅」白居易不见刘君来近远,门前两度满枝花。

朝来惆怅宣平过,柳巷当头第一家。

「下邽庄南桃花」白居易村南无限桃花发,唯我多情独自来。

日暮风吹红满地,无人解惜为谁开。

「三月三十日题慈恩寺」白居易慈恩春色今朝尽,尽日裴回倚寺门。

惆怅春归留不得,紫藤花下渐黄昏。

「看恽家牡丹花戏赠李二十」白居易香胜烧兰红胜霞,城中最数令公家。

人人散后君须看,归到江南无此花。

「盩厔县北楼望山(自此后诗为畿尉时作)」白居易一为趋走吏,尘土不开颜。

孤负平生眼,今朝始见山。

「别韦苏州」白居易百年愁里过,万感醉中来。

惆怅城西别,愁眉两不开。

「戏题新栽蔷薇(时尉盩厔)」白居易移根易地莫憔悴,野外庭前一种春。

少府无妻春寂寞,花开将尔当夫人。

「酬王十八、李大见招游山」白居易自怜幽会心期阻,复愧嘉招书信频。

王事牵身去不得,满山松雪属他人。

「县南花下醉中留刘五」白居易百岁几回同酩酊,一年今日最芳菲。

愿将花赠天台女,留取刘郎到夜归。

「宿杨家」白居易杨氏弟兄俱醉卧,披衣独起下高斋。

夜深不语中庭立,月照藤花影上阶。

「醉中留别杨六兄弟(三月二十日别)」白居易春初携手春深散,无日花间不醉狂。

别后何人堪共醉,犹残十日好风光。

「醉中归盩厔」白居易金光门外昆明路,半醉腾腾信马回。

数日非关王事系,牡丹花尽始归来。

「游云居寺,赠穆三十六地主」白居易乱峰深处云居路,共蹋花行独惜春。

胜地本来无定主,大都山属爱山人。

「和王十八蔷薇涧花时有怀萧侍御兼见赠」白居易霄汉风尘俱是系,蔷薇花委故山深。

怜君独向涧中立,一把红芳三处心。

「再因公事到骆口驿」白居易今年到时夏云白,去年来时秋树红。

两度见山心有愧,皆因王事到山中。

「期李二十文略、王十八质夫不至,独宿仙游寺」白居易文略也从牵吏役,质夫何故恋嚣尘。

始知解爱山中宿,千万人中无一人。

「酬赵秀才赠新登科诸先辈」白居易莫羡蓬莱鸾鹤侣,道成羽翼自生身。

君看名在丹台者,尽是人间修道人。

「过天门街」白居易雪尽终南又欲春,遥怜翠色对红尘。

千车万马九衢上,回首看山无一人。

「惜玉蕊花,有怀集贤王校书起」白居易芳意将阑风又吹,白云离叶雪辞枝。

集贤雠校无闲日,落尽瑶花君不知。

「长安送柳大东归」白居易白社羁游伴,青门远别离。

浮名相引住,归路不同归。

「重到毓村宅有感」白居易欲入中门泪满巾,庭花无主两回春。

轩窗帘幕皆依旧,只是堂前欠一人。

卷436_49 「乱后过流沟寺」白居易九月徐州新战后,悲风杀气满山河。

唯有流沟山下寺,门前依旧白云多。

卷436_50 「叹发落」白居易多病多愁心自知,行年未老发先衰。

随梳落去何须惜,不落终须变作丝。

卷436_51 「留别吴七正字」白居易成名共记甲科上,署吏同登芸阁间。

唯是尘心殊道性,秋蓬常转水长闲。

卷436_52 「除夜宿洺州」白居易家寄关西住,身为河北游。

萧条岁除夜,旅泊在洺州。

卷436_53 「邯郸冬至夜思家」白居易邯郸驿里逢冬至,抱膝灯前影伴身。

想得家中夜深坐,还应说著远行人。

卷436_54 「冬至夜怀湘灵」白居易艳质无由见,寒衾不可亲。

何堪最长夜,俱作独眠人。

卷436_55 「感故张仆射诸妓」白居易黄金不惜买蛾眉,拣得如花三四枝。

歌舞教成心力尽,一朝身去不相随。

卷436_56 「游仙游山」白居易暗将心地出人间,五六年来人怪闲。

自嫌恋著未全尽,犹爱云泉多在山。

卷436_57 「见尹公亮新诗,偶赠绝句」白居易袖里新诗十首馀,吟看句句是琼琚。

如何持此将干谒,不及公卿一字书。

卷436_58 「长安闲居」白居易风竹松烟昼掩关,意中长似在深山。

无人不怪长安住,何独朝朝暮暮间。

卷436_60 「秘书省中忆旧山」白居易厌从薄宦校青简,悔别故山思白云。

犹喜兰台非傲吏,归时应免动移文。

卷436_61 「凉夜有怀(自此后诗并未应举时作)」白居易清风吹枕席,白露湿衣裳。

好是相亲夜,漏迟天气凉。

卷436_63 「江南送北客,因凭寄徐州兄弟书(时年十五)」白居易故园望断欲何如,楚水吴山万里馀。

今日因君访兄弟,数行乡泪一封书。

卷436_66 「病中作(时年十八)」白居易久为劳生事,不学摄生道。

年少已多病,此身岂堪老。

卷436_69 「长安正月十五日」白居易喧喧车骑帝王州,羁病无心逐胜游。

明月春风三五夜,万人行乐一人愁。

粮食作物在农业生产中有什么作用

几个字来回答:三农问题。

背景是:农业税在整个国家税收中占的比重越来越小,换句话来说,我国已经不能称为农业国家了。

参照发达国家的做法是,通过工商业来反哺农业,所以取消农业税虽然对农民是好,但原来由农民交的税收,现在会转嫁给工商业者,这也是为什么“个体户”已经在减少的原因了,当然个体户减少的原因还有大环境等很多因素。

目的:解决三农问题,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等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

2004年,在宏观调控中注重加强农业,实行一系列更直接、更有力的政策措施。

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保护和调动了农民积极性,农村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局面。

粮食生产出现重要转机,农民收入实现较快增长,农村改革迈出重大步伐,农村社会事业取得新的进展。

这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必须清醒地看到,农业依然是国民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投入不足、基础脆弱的状况并没有改变,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并没有建立,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并没有消除,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明显滞后的局面并没有根本改观,农村改革和发展仍然处在艰难的爬坡和攻坚阶段,保持农村发展好势头的任务非常艰巨。

2005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稳定、完善和强化各项支农政策,切实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继续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努力实现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加强农业基础,繁荣农村经济,必须继续采取综合措施。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这既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物质基础,又是促进农民增收的必要条件;既是解决当前农业发展突出矛盾的迫切需要,又是增强农业发展后劲的战略选择;既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又是实现农村社会进步的重要保障。

抓住了这个重点,就抓住了农业发展的关键;把握了这个环节,就把握了农业现代化的根本;做好了这项工作,就为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要进一步调动农民群众务农种粮的积极性和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的积极性,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基础,以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为重点,以推进科技进步为支撑,以健全服务体系为保障,力争经过几年的努力,使农业的物质技术条件明显改善,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明显增强。

一、稳定、完善和强化扶持农业发展的政策,进一步调动农民的积极性 (一)继续加大“两减免、三补贴”等政策实施力度。

减免农业税、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对部分地区农民实行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农业和粮食生产采取的重大措施,对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意义重大。

这些行之有效的政策不能改变,给农民的实惠不能减少,支农的力度要不断加大。

进一步扩大农业税免征范围,加大农业税减征力度。

2005年,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实行免征农业税试点,在其他地区进一步降低农业税税率。

在牧区开展取消牧业税试点。

国有农垦企业执行与所在地同等的农业税减免政策。

因减免农(牧)业税而减少的地方财政收入,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

有条件的地方,可自主决定进行农业税免征试点。

继续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

中央财政继续增加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地方财政也要根据当地财力和农业发展实际安排一定的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

继续对短缺的重点粮食品种在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逐步建立和完善稳定粮食市场价格、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的制度和机制。

搞好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和市场管理,继续实行化肥出厂限价政策,通过税收等手段合理调节化肥进出口,控制农资价格过快上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等各种坑农害农行为。

(二)切实加强对粮食主产区的支持。

为调动地方政府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缓解中西部地区特别是粮食主产区县乡的财政困难,中央财政要采取有效措施,根据粮食播种面积、产量和商品量等因素,对粮食主产县通过转移支付给予奖励和补助。

建立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之间的利益协调机制,调整中央财政对粮食风险基金的补助比例,并通过其他经济手段筹集一定资金,支持粮食主产区加强生产能力建设,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

(三)建立稳定增长的支农资金渠道。

要下决心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在稳定现有各项农业投入的基础上,新增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要切实向农业、农村、农民倾斜,逐步建立稳定的农业投入增长机制。

针对当前农田水利设施薄弱、亟待加强的状况,从2005年起,要在继续搞好大中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不断加大对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

中央和省级财政要在整合有关专项资金的基础上,从预算内新增财政收入中安排一部分资金,设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对农户投工投劳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予以支持。

预算内经常性固定资产投资和国债资金要增加安排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部分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要结合土地开发整理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

市、县两级政府也要切实增加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

要尽快立法,把国家的重大支农政策制度化、规范化。

中华民族历史的起源,在史书上有明确记载的历史,大约开始于公元前2200年左右的奴隶制国家夏代;农业税同国家相伴而生,贯穿历朝历代。

公元前594年鲁宣公15年实行“初税亩”,规定对公田私田一律按亩缴税正式称为田赋。

经历了从起源到辛亥革命推翻帝制、民国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的2006年全面取消农业税三个时期,先后达4200年和2600年。

其共同的特征是土地及其附着产生的农业收入始终是国家税收的基本来源;税人或税地、纳物或纳钱始终是税收制度设计的主要命题;税收负担的高低始终随着改朝换代和税费改革起伏变化而难以从根本上改变“积累莫返之害”的“黄宗羲定律”。

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第三次农村革命推动下,彻底取消农业税,开创了中国农民无税的新时代。

  一、农业税的起源和发展变化  (一)农业税的起源时期。

公元前2200年左右,是中国历史上夏王朝的开始。

传说禹曾设官分职,并作赎刑。

《左传》说:“夏有乱政,而作禹刑,”这反映出夏代已经形成了国家,并制定出最早的刑法。

恩格斯在谈到国家基本特征曾指出:为了维护这种公共权力,就需要公民缴纳费用——捐税。

《孟子.滕文公》说:夏后五十而贡。

即夏国家分给每户农民土地五十亩,农民向国家交一定的贡赋。

《史记夏本纪》说“禹乃行相地宜所有以贡”。

《汉书食货志》也说:禹平洪水,定九州,制土田,各因所生,远近赋入贡。

贡赋的产生,是农业税初始阶段,也是出现剥削国家的一个重要标记。

现存的《尚书禹贡》是夏代一部完整的系统的农业税法。

《尚书??禹贡》规定根据土地的肥瘠情况制定出贡赋的等级。

其中规定湖北荆州土地等级为8级,赋税等级为3等,每年贡献的品种有18种,通过长江水运送达的路线送达京城。

商代实行助法,商主把一部分土地交给农户去耕种,实行七十税一,孟子说是十一税率。

周代实行彻法。

实行井田制,农民种田百亩,实行什一税率。

并且有专人征收实物税收。

  (二)农业税的确立和巩固时期。

到了春秋时期,生产力发展了,集体耕作向个体家庭经营演变,土地私有制发展,公田种不好,所以公元前594年鲁宣公15年颁布“初税亩”成文法律,规定对公田私田一律按亩缴税,亩十取一。

取代了传统的藉田以力的徭役租,为地主经济兴起开辟了道路。

承认土地私有,均平纳税,农民生产积极性得到了提高。

  秦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后,在政府机构中设置治粟内史统管财政,统一农业税收制度,为中国封建社会集中统一农业税收制度的开始。

秦朝除了田赋外还设立了人口税。

《史记》记载,秦始皇三十一年(公元前216)令“黔首自实田”,规定田赋分田租、口赋、力役三种形式。

人民的力役负担,“三十倍于古”;有的地方发现了“丁男被甲,丁女被输,苦不聊生,自径于道树,死者相望”的惨景。

至于赋税负担,史称秦代“田租、口赋、盐铁之得二十倍于古”。

秦朝苛重的赋役负担,终于导致了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全国性的农民起义——陈胜、吴广起义,秦王朝随之灭亡。

  (三)农业税的改革与完善时期。

封建统治阶级为了缓和与农民的矛盾,巩固自己的统治保证封建国家职能的实现,在农业税上,各个朝代都采取了不同的名称和做法。

如西汉承袭秦制,采取“薄赋省刑”政策,实行“十五税一”和“三十税一”的田赋税率制度。

从东汉末年实行租庸调到唐中叶租庸调法瓦解,农业税制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各朝实行计亩征税,计户而征的办法。

唐朝中期实行“两税法”改征实为征钱,反映了从实物向货物税的过渡。

北宋中期王安石变法,颁地方田均税法、募役法。

明中叶推行一条鞭法,将夏税、秋粮、里甲、均徭、杂役和土贡合并编成总数征收,其总的精神是“役归于地”,计亩征。

使货币税确定为主流。

清代中期实行“摊丁入亩”,将各种应收的丁银摊入地亩之中,废除了历史上长期存在的人头税,结束了长期以来地户、丁分别征收的混乱现象,完成了役赋合并即人头税归于财产税的过程。

  (四)农业税的混乱时期  从1912年到1927年旧中国进入了历时15年的北洋政府统治时期。

承袭清代的地丁、漕粮、租课土地税、附加四大类,另有差杂徭、杂税。

由于各地军阀各自为政,财政制度混乱不堪;苛捐杂税日益繁多。

据统计,从1922年到1928年田赋税率提高了20%到53%,农民负担明显加重。

  从1927年到1948年是国民党政府时期。

农业税包括田赋、附加和预征;实行三征:田赋征实、粮食征购和征借。

特别田赋附加和三征,超过正税几倍,农民不堪重负。

  二、我国封建社会赋役制度的几次主要变革  纵观历史,几乎每个朝代都进行过农业税制的改革,对推动历史进步,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历史上影响较大的税费改革主要有唐代的“两税法”、明代的“一条鞭法”和清代的“摊丁入地”。

  (一)唐代的“两税法”。

  唐代是封建社会最强盛的王朝。

但中叶,安史之乱爆发后,社会政治动荡,原有的“有田则有租,有户则有调,有身则有庸”的租庸调法无法继续实行下去。

租庸调是以均田制为基础的,中唐以后,均田制濒于瓦解,失去土地的农民大量逃亡,加上藩镇割据,国家财政陷入危机。

在正税失控,官禄、兵饷日增的情况下,各种横征暴敛一发不可收,农民随时都面临交费的威胁,生产和日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建中元年(公元780年),唐德宗接受宰相杨炎的建议,实行两税法改革。

  两税法的具体内容,概括起来有以下要点:(1)量出制人,即估算每年的费用开支,以支出确定收入多少,按大历十四年的垦田面积,分摊到全国各地征收。

(2)以各地现居户口为纳税人,行商无固定居住地,由所在州县征收,鳏寡孤独及赤贫者免税。

(3)户税,按中央所分配数额摊到现居户;地税,以大历十四年的垦田数为基准平均负担;商人按其收入,税三十分之一。

(4)分夏、秋两次交纳。

(5)户税交钱,地税一般交米粟。

(6)原来的租庸调及一切杂徭、杂税相应全部废除。

概不加征,但时隔不到三年,唐政府自己就下令每千钱加征200文,以后又应非常之需,多次加征。

  两税法是我国赋税史上一次重大改革,具有划时代意义。

唐朝中期实行“两税法”,一直为以后的千余年封建统治者所沿用。

一是量出制人,有利控制开支,杜绝官府滥支;二是人不分贵践,户不分主客,业不分农商,一律按占有的土地、资产分类征收,在所居或所在州县交纳;三是户税以货币计征,适应并促进了商品经济发展,是税法的一大进步。

但也要看到,两税法所依据的大历十四年的垦田数,因战乱因素,多已不实,以此作分派基础,一开始就留下了负担不均的问题。

其二,按财产多少课税,本身无可厚非,但财产情况复杂,稽核能力有限,所计计税收入往往不能切实。

其三,以货币计税额,具体征收时又往往根据需要折征它物,来回一倒,由于产地、年成不同,物价常有变动,农民每每蒙受物价波动带来的损失。

其四,号称不加征,但时隔不到三年,唐政府自己就下令每千钱加征200文,以后又应非常之需,多次加征。

建中三年(公元782年),除已增加两税税额20%、盐价每斗100文外,各种不择手段的横征暴敛,纷至沓来。

  (二)明朝的“一条鞭法”  明朝中期,封建王朝开始由万盛转衰,土地兼并又趋剧烈。

大量土地集中到大地主手里,他们千方百计逃避国家赋税。

这种情况,严重影响国家田赋收入。

同时,由于巨额军费和宗禄支出,以及统治阶级的奢侈浪费,财政支出却与日俱增。

国家每年财政收入,不足财政支出的一半。

财政危机日深;在财政经费供应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从中央到地方纷纷擅征各种杂费,以费度日,收费管理失控,农民负担越来越重,民怨沸腾。

  明神宗时期,张居正任首辅秉政,为了抑制兼并,均平赋役,于万历六年(公元1578年)下令清丈土地的基础上,进行赋役改革,于万历九年(公元1581年)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

一条鞭法的具体内容是:(1)把明初以来分别征收的田赋和力役合并到一起,如里甲、均徭及杂役等总编为一条,并入田赋一起征收。

这样,一条鞭法所征课额中,既包括田赋和各种杂税,也包括各种力役。

(2)一条鞭法规定赋额一律按田亩计征,占有土地多的要多征,少的就少征。

这就必然增加大土地占有者的赋税,而减轻少地和无地农民的负担。

一条鞭法在量地时也要计丁,滑彻底废除丁银,有丁无粮之户,仍纳丁银。

(3)赋税一律征银,由过去的银物兼课变为完全以银纳税,从而把实物税全部转变为货币税的转变。

  一条鞭法名义上规定各种征派悉并为一条,皆计亩征银。

但实际上一旦有新的需要,封建统治阶级仍随时增加赋额,任意加征加派。

其中最主要的是“三大饷”加派:一是辽饷加派;二是剿饷加派;三是练饷(练兵费用)加派。

李自成领导的明末农民革命,正是在这种情况下爆发的。

李自成以“均田”、“免赋”的口号为号召,反映了农民的要求,得到了群众的拥护,起义力量迅速发展,终于推翻了明王朝的统治。

  (三)清朝的“摊丁入亩”  清王朝建立后,国赋征纳仍遵行一条鞭法,按明朝历年间的则例征收,地赋和丁赋发别征课。

但随着土地兼并的日益严重,地银和丁银分别征收的弊端日益突出;由于人口增长快于土地面积的增加,土地又不断集中到大地主手里,农民不断丧失土地,又要承担沉重的丁赋,所以无地农民被迫逃隐,既影响了国家税收,又造成社会不稳。

  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康熙五十一年(公元1712年),针对“户口日增,地未加广”的情况,规定固定丁银数量,此后所生人丁,不再征赋。

康熙五十五年(公元1716年),将固定的丁银首先在广东摊入田亩征收,并逐渐推行于全国。

地税从此称为“地丁”,这就是清朝“摊丁入亩”的赋税改革。

地丁完全按田亩征收,不论豪绅富户还是一般农民,田多则赋多,无田则无税,使赋税负担趋于合理。

摊丁入亩规定地丁银数以康熙五十年(公元1711年)丁册为常额,固定丁银(335万余两)。

湖北省是雍正7年(公元1729年)实行,每田赋银一两,合丁银1。

296钱。

湖北省共有民田等计1173229顷55亩,征银1111692。

806两。

到清朝末年实征银150。

4万两。

  摊丁入亩,不仅是明朝一条鞭法以来赋役内容的继续简化,更重要的是全国赋役制度的一次再统一,不仅有利于国家财税制度的贯彻,而且促进了各地社会经济的发展。

因此,这项改革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但摊丁入地改革相当艰难,从雍正元年(1723年)全国正式推行最后到光绪29年(1883年)前后搞了150多年。

  历史上的这三次税费改革基本上是改费为税,统一税制,化繁为简。

既规范了收费管理,扩大了税基,增加了中央财政收入,加强了中央财权的集中统一,又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地方政府越权收费和各级官吏巧立名目、强取豪夺的腐败行为,有利于整顿吏治。

开始都取到了减轻农民负担的作用,但持续时间都不长。

而且每次变革,都为后来的加税增费垫高了门槛,使农民的负担更加沉重。

明清时期的思想家黄宗羲对此作了深刻反思,总结为“积累莫返之害”,被后人称作黄宗羲定律。

  三、 新中国的农业税政策  (一)基本政策  建国以后,党和政府对农业税一直采取轻税政策。

其目的是减少农业经济利益的向外转移,使农民得到休养生息,促进农业生产发展。

1958年颁布的《农业税条例》规定,农业税是国家向一切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它以农业收益额为课税对象,按照标准作物——主粮,标准产量——常年产量计税,实行“稳定负担,增产不增税”;采用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全国名义税率平均为15.5%,最高为黑龙江19%,最低为新疆13%;湖北省为16%。

1972年,湖北省通过调整常年产量后,将全省农业税平均名义税率由16%下调为8.4%。

从1985年起,农产品统派购制度被取消,农业税相应由原来征收粮食改为按粮食倒三七比例价折算成货币金额进行征收,农业税实现了从实物税向货币税的过渡,农业税由农业生产总值的比例不断下降。

征收实物或折征代金,此外,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增加,有优待减免(如开垦荒地、兴修水利、植树造林等)、灾歉减免(实行“轻灾少减、重灾多减、特重全免”)和社会减免(如对革命烈士家属、残废军人和老、弱、孤寡户等)。

1952年农业增加值占GDP的50.5%,提供的农业税25.5亿元,占财政收入13.8%;1978年农业增加值占GDP的28.1%,提供农业税收31.65亿元,占当年财政收入的2.7%。

2002年农业增加值占GDP的15.4%,提供各种农业税收717。

85亿元,占当年财政收入的4%。

  表1 全国农业税负担情况  税额单位:细粮亿公斤   年份   农业实产量   实征农业税   农业税占实产量%

王维有哪几首诗

论中国农业经营模式  化12班 陈博 012159  摘要:所谓的“农业经营模式”,又被有的文章称为“农业产业组织”[①],是指农业生产资料的占有方式、农业生产的组织方式以及农业产品的分配和流通方式。

本文在对建国以来伴随着我国农地制度的变迁而改变的农业经营模式的分析、对在当前世界及国内经济形势下取得了较好成绩的以色列基布兹和河南省南街村的农业经营模式的个例分析以及对农业产业化的质疑的基础上,提出了农业工业化的经营模式。

  关键词:农业经营模式;农业工业化  农业生产力的主要要素是土地和劳动力[②]。

农业增长可以被看作是消除由无弹性的土地和劳动供给对生产施加的约束[③]。

正如一种有效的企业经营机制可以使企业获得无穷的发展动力,一种合适的农业经营模式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这些约束。

  一、农业经营模式的概念  农业经营模式的内容包括农业生产资料的占有方式、农业生产的组织方式以及农业产品的分配方式。

  农业生产资料,是指土地、农具、种子、肥料等用于农业生产的物质资料。

农业的特点是,土地对生产的约束比经济中大多数其他部门要强烈的多[④]。

农村土地主要是指农地、林地、牧地、水域和宅地,而农地(耕地)是农村土地的主体。

农村土地制度就是以农村土地开发、利用和管理为对象的复杂的制度体系,而农地制度则构成农村土地制度的基础[⑤]。

因此,采取什么样的一种农业经营模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地制度的选择。

  农业生产的组织,是指劳动力的召集方式、劳动力的分配方式以及生产者对生产的控制方式。

这三者是密不可分的。

劳动力的召集者(或者说是“雇佣者”,他可以召集自己的劳动力、也可以召集别人的劳动力)负责对劳动力进行分配,进而对生产者的生产行为进行控制;但生产者是能动的,他也对生产拥有着直接的控制,其方式(或者是权限)对农业生产的进行有着重要的影响。

  农业产品的分配和流通方式,是指生产出的农产品的分配方式以及在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进行交换的方式。

这也是农业进行资本积累及再生产的重要过程。

同时。

虽然这一部分很重要,但它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前两项内容,当然也要受国家的政策和市场的发达程度的制约和影响。

  二、对建国以来我国各个时期农业经营模式的分析[⑥]  建国以来,我国农业经营模式经历了个人所有个人经营模式、合作社经营模式、人民公社经营模式以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四个主要阶段。

  1.个人所有个人经营模式  1950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颁布实施,在新解放区的土地改革运动开始了。

这场运动打破了原有的封建性质的地产关系,将土地均分,建立了个体小农土地私人所有制,这是最彻底的“均田制”,实现了“耕者有其田”,一时极大的调动了农户的生产积极性。

其结果是:彻底分散农地产权,使大约350亿公斤的粮食(原地租),转化为农业生产资金,使农村经济迅速恢复,粮食产量在1951年和1952年达到了历史最高点1.639亿吨,同时也建立了乡、村基层政权。

但从旧时代继承下来的农业基础非常薄弱,农业生产率在个体生产条件下无法得到快速提高;由于法律体制不健全,土地兼并在均田之后再度发生,小农户容易破产;受价值规律影响,农业生产不能适应国家的需要等。

  这一时期的农业经营模式的特点如下:生产资料私有、分散,这导致生产孤立、经营分散;农业劳动力的召集者也就劳动者本身,个体经营者自主决定其生产方式及生产内容的安排;受传统经济思想影响,农产品商品化程度低。

  2.合作社经营模式和农村人民公社经营模式  1953~1978年,国家开始把农民个体所有的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为集体经济的土地产权制度,对土地进行集体经营。

至1962年最终确立了在人民公社内部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地产关系。

在这期间,农业生产条件有了相当大的改善。

伴随着一批农村水力发电站的建成和发电能力的提高,机器动力和灌溉面积都有了增加。

国家通过税收和价格,获取大量农业剩余,作为资本的原始积累,用于工业建设,同时农村经济继续增长。

当由于连续不断的政治运动、人口的急剧增加以及仍旧落后的农业基础条件,这些进步并未能完全转化为高生产率或总体生活质量的提高。

  最终完成的合作社经营模式的特点如下:土地公有,使得劳动力集中;劳动力的召集有集体和农民共同作出,农民入退社自由;组织性强,避免了单干所引起的风险;计划性强,生产没有盲目性,由生产者和国家共同决定,符合国家和集体的需要;很少通过市场进行交换,农产品的商品化程度低;错误地忽视了社员人个利益、个人自由和家庭副业[⑦]等。

  农村人民公社经营模式的特点如下:土地及生产资料完全公有,劳动力集中;管理权力集中,以行政手段管理经济业务,生产者基本无权决定生产内容;它的经营一般是自给性的,把制止小生产分化、限制商品市场流通作为集体经济发展的目标;生产仍然停留在手工劳动和“小而全”的水平上,集体内部和集体以及城乡之间缺乏现代市场化分工协作关系。

  3.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这是中国农村最近一次土地制度的变革。

这是由农民自发地开始的,并最终得到了政府的肯定,这就重新恢复了最为传统的农业生产形式,但又与以往有所不同。

现行的农地制度,一个重要特征是土地公有,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⑧]其次,现行农村土地制度在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出现一定程度的“两权分离”,土地所有权被分解为所有权和占有权(经营权或使用权)。

耕地的所有权为村(组)集体所有,把土地占有权,按农村人口平均发包给农户。

农户通过合同关系向集体租赁土地进行经营。

现行土地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土地公有、平均分配和家庭经营。

  这次变革所带来的农业经营模式有如下特点:土地公有,防止了土地兼并等在土改时出现的问题;包产到户,重视个人利益,激发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集体作用逐渐淡化,生产的有承包者即生产者自主决定;市场逐渐受到重视,农产品商品化程度逐渐提高;农户的生产受价值规律的影响,但由于生产力的提高,仍可以很好的适应国家的需要。

  三、两个个例分析  1.以色列的基布兹[⑨]  以色列的农业的显著特点是高科技的采用,而这些高科技农业成果的取得是建立在密切合作基础之上的。

以色列实行土地国有化,农业组织有3种形式:集体农场(即基布兹THE KIBBUTZ)、农业合作社(即莫沙夫MOSHAV)和个体农场。

  (1)集体农场基布兹  目前2.4%的以色列人生活在约270个基布兹内。

它进行统一管理和经济核算,财产和生产资料属公有。

管理机构实行民主轮换制,一切决定须由集体农场成员大会作出;管理机构既组织生产,又担当军事防卫。

基布兹已发展成为农工贸综合体(也雇用基布兹以外的人),包括了农副产品加工和其它加工工业。

在特拉维夫设有行业协会负责产品的对外销售。

  (2)农业合作社莫沙夫  由国家把土地出租给合作社的一些家庭,社员以优惠价格从合作社购买农具、化肥和农药,并以优惠价格向合作社出售农产品。

社员可以雇工,并有权直接与外商签订销售合同。

社员代表大会选出的协商委员会,有权以合作社名义作出吸收新会员、转让房基地、雇佣外来劳动力等决定。

  (3)个体农场  按资本主义私人企业方式经营,农场除按政府规定用水和进行合理化生产之外,不对政府承担其它义务。

  以色列的这种多元化的农业经营模式,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特别是基布兹,它不但很好的适应了以色列当地恶劣的农业生产环境,而且对以色列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基布兹通常只占全国人口的2%左右,但却可以生产国内生产总值的12%,农业生产占全国农业生产总值的80%,部分制造业占相当重要的地位,如塑料和橡胶行业产值占全国产值的62%,占出口额的42.2%,部分基布兹还兴办了高科技企业。

  基布兹的成功,从经营模式上看,主要是土地公有,又固定归某一集体农庄使用,从而任何农庄成员都必须服从农庄管理机构的管理,而他们中的很多人同时又是农庄管理机构的成员,这一民主的管理方式就保证了管理的有效性,克服了长久以来困扰公有制经济的效率问题;严格的外部财务监管,保证了资金的合理使用;集体劳动,产生规模效益;分工比较明确,农产品商品化程度很高,既有初级农产品,也有农产品的深加工产品;以农业为核心,同时发展工商业、旅游业等其他产业等。

  2.河南省的南街村[⑩]  南街村是河南省中部的一个独特的农村社区,借助于个性化的制度安排(南街村党委会、村民委员会,南街村(集团)有限公司党政企三位一体的社区组织机构;内部计划的集体所有制经济及供给加工资的分配制度),在短短十几年间,经济增长2100多倍,由一个贫穷落后的小村庄变成了一个年产值近20亿元人民币的“红色亿元村”。

  南街村是中部平原农村,适宜机械化规模经营。

南街村民比起小农阶段的个体劳作和家庭经营,他们更熟悉和习惯于集体合作的生产方式。

从实际出发,集体化似乎是理所当然,尤其是当实施承包制后出现农业生产全面萎缩的情况,人们复归集体化经营的愿望更加迫切了。

从分散经营的组织方式来看,分散经营并不是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

当生产社会化、规模经营的条件大大提高之后,仅靠挖掘劳动力体力增产是十分有限的,采用新的科学技术实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这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从1984年到1990年,南街村2300多亩土地分批实现由家庭经营过渡到集体专业队的规模经营。

南街村建立了集体农场,专事农业生产的70多人被分为几个专业队,如农机队(主要担负农产品的运输和工程建设)、农业队(主管农田的播种和收打)、积肥队(主要是清扫厕所和积肥)等。

队与队之间既分工又协作,较好地控制了生产的每一环节,并采取以工促农的办法,利用工业积累资金大搞农田基本建设,改善生产条件,增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实现了农业生产上的耕播收打机械化、浇水喷灌自动化、种植区域化、品种优良化、管理专业化,保证了农业生产的稳产高产。

  南街村的农业经营模式可以归纳如下:土地归集体所有,农业进行规模经营;集体劳动,分工明确,以专业队为单位,即分工又协作;农产品商品化程度高,既有初级农产品,也有农产品的深加工产品;以农业为核心,同时发展工商业、旅游业等其他产业等。

  四、中国农业应该走“工业化”的道路  朱镕基总理对入世之后我国的农业忧心忡忡。

的确,目前我国农业产业整体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有着极大的差距。

出路何在

不外乎两种。

一是完善当前的农业经营模式。

二是改变当前的农业经营模式。

为了完善当前的农业经营模式,人们从实践中找到了农业产业化的道路;改变当前的农业经营模式,似乎没有人“敢”提,但我认为应走农业工业化的道路。

  1.农业产业化的概念[11]  “农业产业化就是农业中各利益主体为了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获得外部收益而走向集中和联合的一种新型的产业组织方式,其本质特征是用契约方式将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有效连接起来,实现农业生产、加工、运输、储藏、销售乃至金融、保险等化解的一体化经营,并借以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效益,引导分散的农户小生产转变为社会化大生产,是系统内‘非市场安排’与系统外市场机制相结合进行资源配置,解决分散的农户同市场的衔接问题,构建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优势互补的经济实体。

”[12]  农业产业化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农业的市场化  依据市场的需要决定生产什么,生产多少,把农业的生产与营销置于市场的机制基础之上。

  (2)农业的社会化  包括农业生产经营规模的适度扩大,以及把农业生产、加工、分配和流通等农业在生产环节,内在地、有机地结合起来。

  (3)农业的集约化  加大资金和技术的投入,通过结构优化、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提高农业经济效益。

  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有如下几种类型:①公司+农户②合作经济组织+农户③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户④农场+农户⑤专业批发市场+农户。

“虽然中国当前各地农业产业化的组织形式和经济类型多种多样,但就其实质说来则是共同的,即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通过‘龙头’对分散的、为数众多的农户,发挥引导、组织、服务的功能,推动经济体制和增长方式向市场经济和集约增长方式转变。

”  2.对农业产业化的质疑  第一、农业产业化到底是一个行之有效的经营模式,还是只停留在口头上的啰里啰唆的概念

  从各种书籍报刊上看到的农业产业化的概念各不相同,大多非常之长。

但其中心意思就是通过一种机制使小生产与大市场相协调。

事实上这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遇到了很大的困难,在很多时候和很多地方仍停留仅仅停留在口头上的“呼喊”。

农业产业化在很多地方没有实现,在更多的地方还没有进入过农民的头脑之中。

比如在我的家乡大连,很多地方只是在高呼产业化,却从没做过什么实事,也很难做成什么实事;而大多数农民们就根本不知道什么是产业化。

小规模的农户生产,没有资金支持,也没有技术能力,很难甚至根本不可能达到很高的技术要求,;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高质量的符合要求的农产品,龙头企业如何盈利;没有利润的企业,其后果自然不言而喻。

  第二、农业产业化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当前的农业问题么

  从建国以来的各种经营模式以及所举个例来看,生产过程是关键,合作分工更是有着很高的效率。

农业产业化,并不是生产的完全彻底的生产规模化,而是建立在小农的微弱的联合(不是合作)生产的基础之上。

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不通过改变生产环节来解决,而是通过改革流通环节(即农户生产+“龙头”销售),还是不可能得到彻底解决的。

这一点,大力提倡农业产业化的人也是不得不承认的[13]。

  另外,农业产业化要处理好四个关系,即“要处理好经济组织形式、所有制经济类型单一化与产业多样化的关系”、“要处理好规模经营与农业发展的关系”、“农业生产与流通的关系,或者说生产与市场的关系”及“要处理好‘龙头’与农户之间的关系”。

其实这也就是农业产业化所面临的问题。

农业产业化之后矛盾没有减少,反而增多。

  总之,农业产业化在当前的条件下,在大多数地区仍只是设想、口号,而且,在已经执行的地方仍面临着本来应由它要解决的问题,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

  3.农业工业化是中国农业的一条可选择的道路  许多事实表明,现行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就其承包到户的经营模式来说,是很难真正解决“三农问题”的;而从上文所举的两个例子可以看出,合作化是农业发展的行之有效的农地制度,但这要根据实际情况来选择合适的经营模式。

基布兹模式与南街村模式在现阶段中国都不能普遍,这主要是因为这二者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也是靠着其成员所具有的较高的集体主义思想,在此不予讨论。

但从这二者经营模式中除去意识形态方面的因素,我们可以抽象出一个新的经营模式,即工业化的农业经营模式。

  如前所述,不先集中精力解决农业生产这一根本性问题,只是在农产品流通领域进行改革,让我国农业走出窘境、有更大的发展是不可能的事情。

何况从上文所举二例可以看出,必须先将农业生产搞上去,工业和其他产业才能够发展起来。

  所谓农业工业化,即不将农业视为独立的一种产业,而将其视为工业的一种。

用所有工业生产已充分验证了的、符合社会化大生产要求的经营模式来改造农业的生产,按照工业生产的模式组织农业生产、按照工业产品的分配流通方式管理农产品的分配流通方式,其经营模式应有以下特征。

  1.土地公有、规模经营  规模经营是现代农业的基本特征之一,这不仅指流通环节的统购统销,也包括生产环节。

这二者是相关联的,但后者的实现必须以前者为基础。

如本文开头所述,土地对农业生产的约束比经济中大多数其他部门要强烈的多,基于我国人多地少、农地更少的基本国情,只有少量土地或者根本没有土地的农民和有大片私有耕地的农民之间必然要产生巨大的矛盾,因而要在中国实现规模化经营,必然要以土地公有为基本的农地制度。

  2.分工明确,集体劳动  考察现代企业、特别是现代的工业企业的生产,分工明确、流水线作业是其主要特征。

这也是现代工业企业有着极大生产力的原因之一。

将土地、种子、肥料、水等作为原料,将农产品及其深加工品作为最终产品,把分工模糊的农民转变为分工明确、各司其专的农业工人(限于农业生产的特点,农业生产难以实现流水线作业),把缺少计划、农户独立承担风险的农业生产改造成为生产目的明确、风险社会化的工业化生产,以工业企业的生产制度来规范农业的生产,这才可能有效的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最终实现利润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3. 生产者与土地彻底分离  之所以将这一点放在后面,是因为这不仅涉及农业生产,还涉及农村的基本社会经济秩序,是最困难的一项。

如果这项变革能够实现,那么农业的工业化才能真正实现。

  自古以来,农业人口就没有与土地分离,现行的基本农村土地制度事实上也承认农民对农村土地的实际占有。

这实际上是实现前面两项目标的最大障碍,只要农民还是实际占有小块土地,只要中国不可能也不能够实行农地私有制,不将农民同其所实际占有的土地分离,分工明确的规模经营就不可能实现。

这是显然的。

  从农业工业化的角度来看,这也是十分必要的。

考察工业企业,工人不占有(私有制)或者不实际直接占有(公有制)生产资料,这种生产者与生产资料的实际分离,最彻底的实现了分工的专业化,同时也最彻底的实现了市场对生产者的配置作用(当劳动者的思想还没有达到真正的集体主义的思想的时候)。

农业实现工业化,也必须从生产资料特别是土地的占有制度上进行改革。

  困难之处也正在于此。

农村人口之多,实现农业工业化后农业工人所需人数之小,都将不可避免地导致农村劳动力的过剩(指在农业生产方面),如何转移这部分人口,同时失去土地又未成为农业工人的农民的出路何在,是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

城市化道路提供了很好的办法,这也能更温和的剥夺农民对土地的实际占有权,但其中的问题仍然很多,暂不讨论(其实这也农业产业化将要面临的困难之一)。

  但从另一方面来看,这也是解决农业工业化后,农业生产(由于土地所有制的关系是公有制经济)的效率问题,即农业生产人员的效率问题。

由于过多的潜在的可以进行农业生产的人员的存在,再加上市场对人力资源的配置作用,通常所说的公有制经济效率低下的问题将很难存在。

  4.其他特征  商品彻底市场化、产销结合、采用企业的管理模式等一切工业企业所具有的不违背农业生产规律的特征都可以运用到农业经营模式上。

  六、结论  中国农业出路何在,众说纷纭。

农业产业化,是一条看得见的方向;但只注重改变流通环节的问题,不从根本上改变生产环节上的问题,是不可能获得彻底的成功的。

  基布兹与南街村的经验说明土地公有、集体劳动、比较平均的分配是一条可行的办法,但这是在集体成员的思想素质达到很高境界(集体主义)的时候才可能实现的。

借鉴他们的经验,农业工业化应该可以很好的解决农业生产上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研究综述》(《中国农村研究报告(1990~1998)》)李剑 著  (2)《1949~1992年的中国农业》(《中外著名专家论中国农业1949~2030》)左天觉 著  (3)《农业产业组织创新与农村经济发展》(《当代经济研究》2001年第11期)何立胜 郜翔 著  (4)《农村土地制度比较研究》唐忠 著  (5)《论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与国情》(《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七十周年学术讨论会》)房成祥 著  (6)《20年经济改革:回顾与展望》张卓元 黄范章 利广安 主编  --------------------------------------------------------------------------------  [①] 《农业产业组织创新与农村经济发展》(《当代经济研究》2001年第11期)何立胜 郜翔 著  [②] 《农业的出路在于发展生产力》(《当代经济研究》2002年第4期)张晓理 著  [③] 《农业发展的国际分析(修订扩充版)》[日]速水佑次郎 [美]弗农·拉坦 著 郭熙保 张进铭 等译  [④] 同上  [⑤] 《农地制度的变革与创新》(《改革面临制度创新》)杨经伦 著  [⑥] 实例详见参考文献(1)~(5)  [⑦]《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向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献》第25页)  [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⑨] 详见《中东的小龙 以色列经济发展研究》 杨光 主编  [⑩]《南街之行 对南街村社会结构的实证研究》郑豪杰  [11] 参见参考文献(3)、(6)  [12]《农业产业组织创新与农村经济发展》(《当代经济研究》2001年第11期)何立胜郜翔 著  [13] “但是,在市场经济中,生产与流通、生产与市场的矛盾始终存在,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没有也不可能完全彻底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

”(《20年经济改革:回顾与展望》第10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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