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什么银行跟我说商贷转公积金贷款要先把商贷全部结清
可以公积金贷款。
但是不是所有的城市持,例如,北上海,广州,天津,成都不可以办理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南京,武汉,深圳可以办理。
根据我国公积金相关政策规定,市民想要办理商转公贷款,应具备以下6个条件。
1.在当地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
2.转贷业务只接受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的申请。
3.申请人需向银行确定,其购房贷款尚未结清,同时向银行提出提前结清贷款的申请。
一旦银行同意,就能办理接下来的业务。
4.申请人要保证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在1年(含)以上,且信用记录良好并无逾期行为。
5.申请商转公时,确保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之前申请人没有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6.申请的商转公贷款额度应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和原商业性购房贷款余额内,才能被受理。
而商转公的贷款利率则是按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现行贷款利率来执行的。
商业贷款转成公积金贷款具体流程,然后需要办理的证明
规b 定不一样的,依你本地公 积金管理中心规定为准
因为是 你去那里办理金,去外地 ,所以,外地政策和你无关
规定有地区可以,提供以下证件就行。
1)购房合同或协议复印件;2)借款合同复印件(如为一次性付清房款,则无需提供);3)购房发票复印件(如果贷款购房并能提供借款合同,提交首付款发票或收据即可;如果一次性付清房款,则需提交全款发票或收据);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5)结婚证复印件(夫妻双方任一方的即可);6)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复印件(如配偶没有住房公积金,需配偶单位或存档机构出具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原件);7)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规定有的地区不可以
是因为你配偶名字,必须要也在你这房子的购房合同和房产证上,才可以办理
宿迁,请问可以把商业贷款转成公积金贷款吗
贷款是可以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借款同时符合下列7件: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所需材料(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购房合同原件;税务部门出具的购房发票原件;《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证》原件;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距失效期在一年以上);结婚证原件或单身证明原件(单身证明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户口簿原件;银行结清证明及还款凭证原件;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
商业贷款部分转公积金贷款应该怎么处理呀
首先确的商业贷款银行允许商业贷款积金贷款,其次,确认你剩余的贷款满足公积金贷款要求的房屋评估价的60%以下;流程:先向商业银行大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申请,具体的需要商业银行和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去办。
1、转贷对象、范围 (1)凡具有武汉市城镇户口(包括蓝印户口或暂住证)、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个人信用良好、有较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已办理了住房商业贷款且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可以申请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2)已办理住房组合贷款和购房时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不再办理转公积金贷款。
(3)原商业贷款必须是在市房改资金中心委托的公积金贷款银行网点办理,非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向个人发放的住房商业贷款不能办理转公积金贷款。
2、转贷条件 (1)转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和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是同一人; (2)原商业贷款正常还款1年以上,并有贷款银行提供的无逾期还款记录; (3)因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自提取之日起继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 (4)办理转公积金贷款必须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 (5)办理转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必须是在市房改资金中心进行登记备案的住宅开发项目,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书或《商品房权属证明》; (6)同意由市资金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3、转贷额度、期限、利率 转贷额度: (1)转公积金贷款的金额不能高于原商贷余额(取千元以上整数),且不能超过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一级市场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以内的,转公积金贷款最高比例不能超过该房屋原购房合同总价的80%(单方职工不超过50%);对购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不含)以上的,其转公积金贷款最高比例不能超过该房屋原购房合同总价的70%(单方职工不超过50%)。
(2)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的具体贷款额度按以下公式计算: 转贷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个月×35%×贷款年限。
(3)转公积金贷款审批额度与原商业贷款余额的差额部分,由转贷款借款人用自有资金结清。
转贷期限: 转公积金贷款的期限,不得超过原商业贷款的剩余年限,同时不得超过转贷借款人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年限。
转贷利率: 按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贷款同等期限的同档次利率标准执行。
4、转公积金贷款办理程序 (1) 咨询申请。
转贷申请人到原商贷银行咨询并领取《转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填好后附上以下相关资料交给原商贷银行办理: ①《转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缴交证明》或《武汉住房公积金对账簿》、《经济收入证明》; ②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结婚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未婚应提供未婚证明); ③原商贷银行提供的商业贷款正常还款记录和剩余贷款金额证明(由银行提供); ④办理原商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原商贷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原件。
(2) 资料送审。
贷款银行对转贷借款人全部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后报市资金中心审批。
(3) 签订合同。
市资金中心批准后,贷款银行与转贷借款人签订公积金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同时转贷借款人与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4) 资金预存。
转贷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发放前,将公积金贷款与原商业贷款余额的差额部分,用自有资金存入原商贷银行的存款专户内用于结清贷款。
(5) 变更保险。
转贷借款人持原商贷保险单到保险公司办理变更房屋保险手续,保险受益人由原贷款银行变更为市资金中心。
(6)资金划拨。
市资金中心划拨贷款资金,由转贷银行发放公积金贷款的同时结清原商业贷并通知转贷借款人。
(7)按月还款。
转贷借款人从结清原商业贷款的次月开始每月按时还款,直至贷款全部还清。
(8)结清贷款:借款人结清最后一次贷款时,本人应亲自前往贷款银行并在柜面办理还贷结清手续。
(9)注销抵押:借款人偿还完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购房合同原件或房产证原件及个人身份证,到原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