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层民警的分类
基层民警一般都是公务员编制,但也有其它事业性编制,如派出所文职和户籍协管员等。
文
如何做好一名基层民警
一、 摆正自己的位置,正确处理好“两个关系”基层民警工作尤其是社区民警是一项包罗万象、沟通上下、综合服务的工作,既要履行好职责,还要树立好形象。
如何摆正领导与社区民警、社区民警与群众的关系,是当好基层民警的首要环节。
我的实践体会是:当好基层民警必须具有忠诚、敬业、服从、服务的品质,服从领导、团结同事、心系群众,正确处理好这“两个关系”是做好基层工作的关键。
一是正确处理好领导与民警的关系。
做好基层工作,必须首先摆正领导与被领导的基层民警的关系,把自己摆在群众的监督之下,又要把自己摆到民警职责范围之内,积极不越权,服从不消极,想问题站在领导的位置,办事情要立足本职之内,才能发挥作用的应有位置。
基于这一认识,在每个阶段的任务中,要认真分析研究,想方设法去完成,积极主动去干好。
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拟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上绩效考核同时并用,就能有力的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是正确处理好民警与群众的关系。
群众工作是公安机关基础,特别是基层民警的日常工作。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也是我们人民警察的根本宗旨。
基层一线民警每天都同人民群众打交道,基层民警工作一该也不能离开群众的支持和配合。
为此,我们在处理与群众的关系上,始终把自己摆在人民公仆的位置上,正确看待手中的权力,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自觉把群众放在主人翁地位,心系群众,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真心真意为群众谋利益。
基层民警与辖区群众保持着融洽关系,重点应从以下三方面做起:第一,加强宣传。
利用群众来公安机关办事、民警在社区工作或召开会议等多种渠道,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宣传公安机关的工作性质、作用、任务,宣传预防、发现和打击犯罪等基本知识,自觉自愿地配合公安机关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第二,组织群众。
针对本辖区面积大、常住人口多这一实际情况,深入辖区入户查访治安情况,落实切实可行的群防群治措施,组织群众为促进辖区社会治安做出积极贡献;第三,服务群众。
把自己当成是人民群众的勤务员,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排忧解难。
如:在办理“二代”身份证时,主动为群众着想,采取集中照相、送证上门,让群众少跑路、不跑冤枉路等做法。
通过这种做法也可以从中得到群众的支持和帮助。
实践证明:正确处理好领导与警的关系是做好工作的前提;正确处理好与群众的关系是当好社区民警的基础。
这两方面缺一不可。
二、积极发挥骨干作用,把握好“三个环节”一是把握好事前预测。
预测就是预见、推断,就是要我们这区民警根据掌握的情况和管内的现状,运用适当的方法、技巧,对研究对象的现状及发展趋势作出推测与判断,为领导决策与指导工作服务。
为做到这一点,平时社区民警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不断丰富掌握本职工作所涉及的法律知识、专业基本理论和操作技能,深入辖区搞好调查,掌握辖区治安状况第一手资料,对辖区治安状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在此基础上,我们适时要对辖区治安状况进行综合分析,从整体与局部的结合点上,全面预测、积极建议,从而,一方面为领导制定方案提供服务,另一方面指导自己开展工作。
去年,我辖区一度案件频发,经过分析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最主要的是干警的责任心问题。
问题找准后,组织上采取果断措施,调整了责任心强、有工作能力的骨干加强了警务力量。
同时,加强社区的技防措施,经过努力控制了发案、完成了工作目标、促进了辖区经济建设的发展。
二是把握好工作沟通。
沟通就是在工作布置中广泛收集情况,将工作情况及时提供给领导加以指导协调。
对此,应采用三种方法:一要随时提示。
针对社区工作多、情况复杂实际,将自己发现的工作遗漏及时向领导提示,以弥补漏洞;二要定期报告。
即在完成工作当中,将所收集的掌握情况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提供给领导及同事,及时修正工作中的差错,使社区的各类治安问题得到解决;三要善于解决问题。
对工作中出现的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要想方设法予以解决,要注意在解决老问题的同时,防止出现新问题。
三是把握好事后多思。
即在一项中心工作或一个较大任务完成后,我们应当从形势预测、方案制定、贯彻落实方面进行回顾检查,查找利弊得失,总结正反方面教训,并将结果报告给领导,为领导决策和指挥提供借鉴。
好辖区治安秩序
如何执法为民
养成勤奋思考习惯;二是勤用耳。
广听博闻,查破案件、搞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靠的是情况信息。
作为基层民警要善于广闻细听,随时收集各类情况,对其中有价值的信息,要用笔记录下来,以备组织开展工作之用;三是勤动腿。
实际调查,这不仅是获得第一手资料的好方法,也是履行职责的必经之路,一味地在办公室做文章,是当不好社区民警的。
如何提升基层派出所民警工作积极性
积极性是指人的一种自觉的、能动的心理状态,是在行为活动过程中显示出来的主动自觉、认真负责、热烈紧张、勇敢顽强的进取精神。
公安民警(以下简称民警)工作积极性是社会实践的产物,是民警意识到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内在联系的情况下,在本职工作中所表现的主动自觉、认真负责、热烈紧张、勇敢顽强的工作态度和以奉献为荣的精神境界。
县级基层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治安,确保一方平安的前沿阵地,是整个公安工作的根基,其工作成效直接影响着公安工作的全局。
在当前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如何最大限度地调动基层民警的工作积极性,是我们必须认真研究和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政治建警,是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的核心动力。
思想政治工作是做人的思想教育工作。
通过思想教育,提高人的认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远大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从而指导人的正确行为,防止在行为上发生偏差。
思想政治工作同时又是一项凝聚人心的工作。
通过教育,可以使广大民警保持思想统一,团结一心,步调一致,形成合力。
总之,思想政治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是灵魂,是统帅,是一切公安工作的动力和力量源泉。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西方各种思潮和价值观念对我渗透的渠道和机会进一步增多,敌对势力从维护自身的利益和意识形态出发,大肆对我进行心战、策反和渗透活动,寻找“代言人”。
同时,随着经济发展环境的更加活跃,社会上少数人为了寻求其政治、经济利益,将无所不用其极,千方百计在公安机关和民警队伍中寻求“保护伞”,公安队伍中腐蚀与反腐蚀的斗争更为尖锐复杂。
特别是基层公安民警常年处于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一线”,接触的社会阴暗面多,对民警的理想信念、立场观点、是非标准和价值观念造成很大的冲击和影响。
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始终坚持政治建警,打好“预防针”,用足“防腐剂”,提高“免疫力”,让广大民警时刻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坚决挫败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的政治图谋,在渗透与反渗透、演变与反演变的斗争中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使公安队伍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定不移地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在任何困难面前都保持昂扬的斗志和必胜的信心,最大限度地保证其工作积极性的发挥。
二、正确实施奖惩,坚持以工作绩效公正评价,是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的持恒动力。
现代心理学的原理表明:在社会群体中每个群体成员都有归属感,都希望自己的工作绩效得到公正的评价。
如果评价公正,则起激励作用,如果不公正,则会使人产生苦恼不安和紧张心理,影响工作积极性的发挥。
要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就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坚持以工作绩效公正评价民警,并根据考核结果,正确地实施奖惩激励,从而使民警得到到公平的评价和回报,激发起积极性。
一是评价与奖惩要客观。
奖励是对人们的某种行为给与的肯定,如果奖励得当,可以进一步调动广大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如果奖励不当,名不符实,不仅会使没有受到奖励的人感到不公,挫伤其自尊心,还有可能使被奖励者感到 受之有愧,产生内疚心理。
而惩罚是对人们某种行为给与的否定,惩罚得当,既能消除行为人的不良行为,还可以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惩罚不当,或偏轻或偏重,不仅达不到惩罚的目的,还会导致侥幸心理或激发矛盾。
二是评价与奖惩要及时。
对民警中好的和不良行为,都要及时给与相应的评价,及时奖励或惩罚,使被奖励者或被惩罚者都感到组织上时刻都在关注着自己,使好的行为从组织的反馈中得到发扬光大的动力,使不良的行为从组织的反馈中感到压力,在本单位本部门的民警记忆犹新之时即受到启发和激励。
如果时过境迁,无论是奖励还是惩罚,民警都容易产生“无所谓”的心理,影响奖惩的效果。
三是评价与奖惩要公正合理。
评价要掌握好“度”。
无论奖励还是惩罚,都要留有余地,不要无限拔高,把话说死。
如有十分成绩,就说七、八分以利继续奋发努力,防止骄傲自满;对民警的缺点错误,更要注意分寸,要根据其心理承受能力,做到既指出不足和错误,又寄予期望,增强其改正错误的信心,逐步引导、启发其工作积极性的发挥。
三、关心、爱护民警,坚持从优待警,是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的助推动力。
行为科学认为,人的行为是由动机决定的,而动机则产生于需要。
也就是说,人的需要是产生行为的原动力。
因此,满足需要是调动人的积极性的重要途径。
而在各种需要中,人们对物质生活基本条件的需要,对被尊重、被关心、被爱护等人身基本权利的需要又显得尤为迫切。
如果连上述几项基本的需要都得不到满足,人的积极性是难以调动起来的。
基层公安民警常年战斗在同形形色色的敌对分子、犯罪分子和治安灾害事故作斗争的第一线,工作充满了危险性和艰苦性,随时随地面临着生与死、苦与乐、情与法、荣与辱的严峻考验。
特别是在当前,国际国内形势严峻复杂,公安保卫工作任务日益繁重,而公安工作经费又难以得到有效地保障,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关心、爱护民警,落实从优待警的各项措施,以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一是要在政治上从优待警。
要以公安改革为契机,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用人渠道,进一步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努力创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政治环境。
二是要在工作环境上从优待警。
要加强民警执法权益的保护,把民警的权益保护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对严重侵害民警及其家属权益的案件要依法严惩。
对因执行公务而负伤、遭受围攻的民警及时予以慰问和抚恤。
要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努力改善基层公安机关的办公条件和设施,为民警营造舒适的工作环境。
三是要在生活上从优待警。
要关心民警的身体健康,定期组织民警进行身体检查,并建立民警健康档案,对患有严重疾病的民警要想方设法予以全力救助。
要结合实际,科学合理的安排民警的休假时间,对在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加班的民警,尽量安排其补休。
要通过科学理财,多方争取资金,确保民警的各项正当福利、补助发放到位。
尽最大可能帮助民警解决家属、子女下岗、待业、入学入托等实际问题。
要丰富民警精神文化生活,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振奋民警的精神,保持其高昂的斗志。
四、领导率先垂范,坚持典型引路,是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的引导动力。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
”领导者的带头示范是对民警最实际、最有力的动员和教育, 对民警的思想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在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的过程中有着不可替代的的作用。
只有通过领导干部的率先垂范作用的发挥,才能进一步增强民警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才能够感召民警,赢得警心,以进一步促进和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一是领导干部要带头爱岗敬业,遵纪守规。
要在民警中响亮地提出“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的口号。
凡是要求民警做到的首先带头做到,凡是要求民警遵守的首先带头遵守,并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来鼓舞、鞭策民警。
二是领导干部要知人善用,科学、合理的使用干部。
要坚持任人唯贤,坚持以实绩取人,不拘一格使用人才。
同时还要能容人之长短,知人善用,用人之长,避其之短,使民警从事与其相适应的工作,创造一种催人奋进的环境,最大限度地发挥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领导干部要作风民主,善于授权。
要做到在工作中相信和依靠民警,充分相信民警的能力,使民警感到有用武之地,能使民警产生自信心、荣誉感和责任感,从而焕发出极大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四是领导干部要胸襟坦荡,勇于自责。
基层公安工作千头万绪而复杂多变,不确定因素多,工作上出现失误在所难免。
如果领导者总是把责任推给民警而不主动承担或是害怕承担任,就会使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受到极大地挫伤。
反之,如果领导者有坦荡的胸襟,能不计个人荣辱得失,勇于承担责任,则会使民警保持或增强取得工作成功的信心,激发民警更加奋发努力地工作。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民警身边的先进典型是一面旗帜,与单纯的理论说教相比,具有强大的说服力、吸引力和号召力。
民警通过学习先进典型排除困难以公安事业为重的风范,克服困难以奉献牺牲为荣的精神,可以把潜在的自尊心、进取心激发出来,把工作积极性调动起来,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工作氛围。
因此,利用先进典型带动,是提高民警工作积极性的有效途径。
一是要坚持真实可靠的原则。
在选树、宣传典型上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维护典型的本来面目,不添枝加叶,刻意渲染,将典型变形走样,让广大民警感到既可亲可信又可学可鉴;二是要坚持群众性原则。
民警满意不满意、服气不服气、认可不认可,应当作为典型是否有典型意义的标准。
因此,在选树典型时,一定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调查研究,挖掘出广大民警公认的典型。
三是坚持对典型的关心爱护原则。
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先进典型,为它们的进一步成长创造条件,同时在学习、提职、晋级方面给予优惠条件,使他们无后顾之忧,全身心地投入工作。
如何做好基层民警思想工作
一、 摆正自己的位置,正确处理好“两个关系 基层民警是一项包罗万象、沟通上下、综合服务的工作,既要履行好职责,还要树立好形象。
一是正确处理好领导与民警的关系。
做好基层工作,必须首先摆正领导者与被领导者的关系,把自己摆在群众的监督之下,又要把自己摆到民警职责范围之内,积极不越权,服从不消极,想问题站在领导的位置,办事情要立足本职之内,才能充分发挥自身价值。
基于这一认识,在从事每个阶段的各项任务中,要认真分析研究,想方设法去完成,积极主动去干好。
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拟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同时并用绩效考核相关奖惩措施,就能有力的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二是正确处理好民警与群众的关系。
群众工作是公安机关基础工作,特别是基层民警的日常工作。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也是我们人民警察的根本宗旨。
二、 积极发挥骨干作用,把握好“三个环节”。
一是把握好事前预测。
预测就是预见、推断,就是要基层一线民警根据掌握的情况和管内的现状,运用适当的方法、技巧,对研究对象的现状及发展趋势做出推测与判断,为领导决策与指导工作服务。
二是把握好工作沟通。
沟通就是在工作布置中广泛收集情况,将工作情况及时提供给领导辅助其指导协调。
对此,应采用三种方法:一要随时提示。
针对巡线任务工作量大、情况复杂的实际,将自己发现的工作遗漏及时向领导提示,加以弥补;二要定期报告。
即在完成工作当中,将所收集和掌握的情况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提供给领导及同事,及时修正工作中的差错,使管内的各类治安问题得到解决;三要善于解决问题。
对工作中出现的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要想方设法予以解决,要注意在解决老问题的同时,防止出现新问题。
三是培养事后多思的习惯。
即在一项中心工作或一个较大任务完成后,应当从形势预测、方案制定、贯彻落实等方面进行回顾检查,查找利弊得失,总结正反方面教训,并将结果报告给领导,为领导决策和指挥提供借鉴。
三、培养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养成“三勤”习惯。
公安基层一线民警不仅应具备严谨的作风、创新的勇气、求实的态度、扎实的功底,还要养成勤恳的习惯,为此必须做到“三勤”:一是勤动脑。
多想问题,要经常站在全所队的高度,从辖区治安形势的角度出发,思考如何搞好日常工作、如何维护好辖区治安秩序、如何执法为民等等,养成勤奋思考习惯;二是勤用耳。
广听博闻,查破案件、搞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靠的是情报信息。
作为基层民警要善于广闻细听,随时收集各类情报,对其中有价值的信息,要详细记录下来,以备日后组织开展工作之用;三是勤动腿。
实际调查,不仅是获得第一手资料的好方法,也是履行职责的必经之路。
作为一线民警,要身先士卒,融入辖区,开展实际调查走访工作,充分发扬公安民警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工作作风,从而使自身对辖区各项状况的掌握了如指掌,及时准确。
如何做好一名基层民警
民警这个称乎其实就是人民警察的简称,包括整个公安队伍属于民警编职的全体成员。
而基层民警就是专第一线,与群众面对面的警察了。
如果站在全国角度,县市公安局以下都是基层民警。
以上就不能称基层民警(省辖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