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整治懒政怠政
要整治这况,需要从三个方面着手 一、转变思想作风。
经济发展对许多公务人员德观念、价值取向带来强烈的冲击,他们迷失了思想方向,对待工作得过且过,互相推诿,只图安逸,为官不为。
要么就紧握一点公权力不放,认为自己所处的位置能给自己带来好处,老百姓找政府办事成了找个人办事,以此来要求等价交换。
要彻底清除这种自以为是的错误意识和揽权不为、拥权自重的歪风邪气,必须加强思想教育,转变思想作风。
党风廉政建设不能只是走过场,走形式,开会讲话喊口号。
政工部门要对公务人员进行深刻扎实的思想教育和作风建设,及时了解公务人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二、完善监管和考核机制。
任何权力的约束都不能单靠道德形式的宣传来控制,而是要靠实实在在的法律框架支撑,要使法律框架撑得起来,就必须有一个完美的架构体系,也就是机制。
监管和考核机制大多是内部监管,无法起到充分的监管和督促作用,需要建立完善的层级监管,内部、上级、外部多方面的监管、考核相结合,形成完整的监管考核体系。
政工部门和监察部门应该相互配合,对懒政怠政的公务人员进行进行谈话和批评教育,并进行通报和公开曝光。
发现多次以上这种情况的,需要撤换职位,且一定期限内不得担任主要领导职务。
同时,建议对面向公众的服务窗口单位,可以在窗口设置满意程度评价,以评价结果作为公务人员个人考核成绩的一部分,并与评奖评优和福利待遇挂钩。
三、法律制度要健全,办事环节要透明。
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前提必须是完善的法律制度。
在公务人员懒政怠政的问题上,应该同时健全机制和法制。
政府办事环节务必须更加公开透明,让办事用权在“玻璃房”里,让老百姓满意放心。
如何整治为官不为,懒政怠政
当官为民,所以官做不做为应该由老百姓,国家的主人来罢免和任职,应该把更多的权力放回给人民,这样才可以得到更广泛深入的监督
一问责八清理具体内容是指什么
一、地方政府能力的特点1、地方政府的管辖范围是有限的,不能超越其行政区域。
2、地方政府主要职责是通过对本地的治理来维护本地社会的稳定,促进当地社会发展。
3、最基层的地方政府需要直接及时地满足地方群众的基本要求,应把当地的居民日常生活直接相关的社会事务作为政府的职能重点。
二、地方政府(Local Government),指管理一个国家行政区事务的政府组织的总称,全称“地方人民政府”,在中国指相对于中央人民政(The Central People‘s Government)(国务院)而言的各级人民政府,宪法第95条规定“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简称“地方”。
为官不为不为官
1、将解决“为官不为”的“懒政”问题作为持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点问题之一。
作风建设是一个长期的事情,应当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党的建设工作常抓不懈,要通过持续深入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使党的群众路线深入人心,使正确权力观在党员干部中扎根,成为党员的思想方式和行为习惯。
要持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现党的作风建设从“运动式”向长效化、经常性转变。
一是将治理“为官不为”的“懒政”问题作为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之一,将反“四风”丰富为反“五风”,增加反“懒政之风”;二是建立健全党的作风建设体制机制,将防范和惩戒“为官不为”的“懒政”问题作为党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将勤政作为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
2、依据相关法纪,抓细、抓实,确保“止庸治懒”长效机制落到实处。
出现“为官不为”现象,反映出某些官员在新形势下对如何服务于市场经济茫然不知所措,或缺乏担当。
更有甚者,个别官员充当既得利益集团的代言人和分享者,用懒政来阻碍和延滞改革。
因此,一方面要加强效能建设,提高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执政效率和能力。
另一方面,要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严肃追究“懒汉”者责任,该撤职的撤职、该降级的降级、该调离的调离,玩忽职守、渎职失职,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加大正面宣传力度,为想干事、能干事、干实事的党员干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环境。
要加大勤政廉政的党员干部的正面宣传力度,在全社会树立对党员干部的认同感、信任感、尊敬感,引导社会对党员干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失误的理解和宽容,着力纠正社会上少数人眼中看到党员干部都是腐败分子的错误观念,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社会公信力;进一步加强全民依法享有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相统一的现代法治宣传教育,依法规范党员干部行为也依法维护其合法权利,为党员干部勤做事、多做事、做好事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4、加强机关绩效管理,推行公务员薪酬制度改革。
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标准和选人用人机制,将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办事公开、依法办事、规范办事和办事效率等纳入机关绩效管理的内容;要将机关绩效管理与公务员薪酬制度改革结合起来,形成“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正向激励效应;要建立健全党委考察和群众推荐评议相结合的选人用人机制;要建立党员干部的“试错机制”,鼓励干部进行先行先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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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不为,就是人们平常说的“在其位不谋其政”“宁可不干事,确保不出事”等。
如此,“懒官懒政”、不作为,损害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耽误的是一方发展,辜负的是人民的期待。
《贞观政要》载有这样一则故事。
西晋时期,惠帝当政,贾皇后专权,要废除司马遹太子之位,司空张华竟不据理力争,只是阿谀附和。
等赵王司马伦举兵废除贾后,派人捉拿张华时,张华辩解:“将废太子日,非是无言,当时不被纳用。
”赵王使者说:“公为三公,太子无罪被废,言既不从,何不引身而退
”张华无辞以对,遂被斩。
张华害怕失去自己的官位,不愿得罪权贵,于是“苟在阿顺”。
说到底,这是不作为,老好人心态在作怪。
谁都不得罪,遇人笑嘻嘻,逢事打哈哈,事皆称美,实际却是圆滑世故的好好先生。
孟子即入木三分地刻画其为“同乎流俗,合乎污世。
居之似忠信,行之似廉洁。
”不作为,老好人的心态,本质上是没有坚定立场、不能坚守原则,临时墙头草,决定随风倒。
现实中,一些干部信奉多栽花、少栽刺的庸俗哲学,不讲原则讲关系,不看章程看面子,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有的面对丑恶现象不敢说不,遇到歪风邪气和稀泥,遇到矛盾问题更是绕道走;有的明哲保身,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平平安安占位子、庸庸碌碌混日子。
凡此种种,归结为一点,就是为官不为,好人主义盛行,担当精神匮乏。
为官一任,不干事、无担当,尸位素餐,要你何用
“懒官懒政”、“为官不为”,一是一种特殊的隐形的消极的腐败行为,人民群众对此恨之入骨、深恶痛绝。
十八大以来,随着中央反腐力度的加大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人民群众有勇气和机会对过去许多党政机关干部中存在的吃拿卡要、门难进、脸难看、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低下的行为提出批评和指责。
二是人民群众思想素质越来越高,对干部不作为、乱作为、胡作为等现象改变了过去逆来顺受不吭不哈的默认和忍耐状态,敢于直言,勇于指出。
三是党务、政务相对公开、阳光行政逐步推广,网络问政越来越习以为常,人民群众遇到不平事,委屈事、冤枉事,不仅可以写信,而且可以通过手机短信、发帖、网络投诉等多渠道反映并要求解决。
四是一些干部虽然对反腐败风暴产生了敬畏感,但在内心深处对过去的特权行为仍存在幻想。
在此特定背景下,那些理想信念逐步动摇、宗旨意识逐渐弱化、担当责任越来越消退的人,在工作中就出现了为官不理事、做事没担当、不收礼也不办事、不按潜规则走让你办不成事、服务不主动不积极不热情或者“公事公办”、工作效率不高、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等“懒官懒政”现象。
从深层次来剖析,一是一些干部只是把为人民服务的理念作为幌子,没有从思想深处去为人民考虑。
心中“私”字作怪,一门心思为自己、为个人利益,唯独没有老百姓。
二是衙门作风、官僚主义根深蒂固。
一些干部仍对过去的高高在上、漠不关心,不送礼不办事,没有好处不办事等惯性思维、封建做派留有幻想,至今仍在等待、观望,一心想着啥时候能够重回过去。
三是公务员法等法律制度执行不到位,惩治力度不够。
个别干部对法律、人民和制度无敬畏之心。
法律制度不落实,反而怂恿了部分干部的懒政和不为。
四是现有干部制度存在弊端。
在用人上唯上不唯下,唯虚不唯实,票数定优劣,一把手定乾坤,人民群众在干部使用上失去话语权,加之干部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的传统体制,让个别人心存侥幸、坦然处之,饱食终日、无所事事。
五是机构膨胀,人满为患,庸官充斥机关。
官员过多,他们若都去勤政,不但给党的事业造成损失,而且严重扰民。
六是干部监督考核机制落后,工作标准不高,奖罚不严,不但给懒官懒政、为官不为者提供了生存空间,而且严重伤害了那些勤政为民、敢作敢为、有担当的干部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林则徐名言: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封建时代的开明官吏尚能如此清醒地讲出做官理事,为官尽责的道理,而我们的一些干部,自视为人民公仆、三个代表的践行者,却为官不为、懒官懒政,实在让人叹息。
总理指出,为官避事平生耻。
党员干部就应该敢于担当、勇于担当,为民做主。
治理“懒官懒政”“为官不为”,一是深化思想教育 ,筑牢反对“懒官懒政”“为官不为”的思想堤坝。
是教育干部树立崇高信仰和积极向上的价值观,使广大干部丢掉平庸、训服、在权钱面前奴性、在群众面前霸气的作风,培养他们为国为民舍身请命的操守和担当。
加强对干部的学习和教育,坚定其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提升道德修养,从思想深处、从干部内心里面切实端正三观,将群众当成亲人,服务群众、让群众满意的行为。
在开展好党纪条规及知识,警示教育的同时,主动宣传先进典型,凝聚作风提升正能量。
二是加强权力监督,努力压减“懒官懒政”“为官不为”现象的生存空间。
加大对懒官懒政现象的倒查追究,通过明察暗访、网上举报、群众投诉、短信平台、微信等多种手段,查证一起,处理一起,零容忍,彻底让懒官无所遁形。
三是深化制度改革,真正用法规制度来约束“懒官懒政”“为官不为”的行为。
构建结构合理、配置科学、制约有效的为官权力制度。
下大力做好制度的“废改立”工作。
法不严则不力,治不严则无获。
要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问责力度,使法规制度能真正控制到“懒官懒政”“为官不为”者。
四是加大惩治力度,严肃查处“懒官懒政”“为官不为”的行为。
要切实改变选人用人上的上级组织的绝对决定权,进一步增加群众评议干部的分量和话语权,能者上、庸者下、平者让,减少庸官庸员,让有才学、干实事、有作为的干部在政治上和经济上看到希望和出路。
决不能干好干坏一个样,领导一言当九鼎,群众评议白评议,要对不正之风“零容忍”。
充分发挥各级纪委的职能作用,做到真查真惩动真格。
真正以敬效尤、正风肃纪。
五是积极鼓励,导向鲜明。
要在全社会形成干事创业、求真务实的良好氛围,鼓励官员和老百姓说实话、讲真话,不能歌功颂德、赞誉一片、报喜不报忧,要多找问题,多听意见,多听逆耳忠言,敢于让老百姓批龙鳞。
对此,领导要带头、有勇气、有魄力、有胆量听真话、听实话,逐渐形成讲真话、听忠言、说实话、出实招、办实事的良好风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