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口号
主义青年团章程 总 则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理论为行动指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全国各族青年,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而奋斗。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发展壮大,始终站在革命斗争的前列,有着光荣的历史。
在建立新中国,确立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的进程中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为党培养、输送了大批新生力量和工作骨干。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共青团根据党的工作重心的转移,紧密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开展工作,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促进了青年一代的健康成长。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现阶段的基本任务是: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团结带领广大青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促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接班人,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为国家培养青年建设人才。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对青年的教育和引导,组织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理论,广泛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近代史、现代史教育和国情教育,民主和法制教育,增强青年的民族自尊、自信和自强精神,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观。
对团员还必须进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教育。
努力帮助青年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抵御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腐配思想的侵蚀,不断提高青年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带领青年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充分调动和发展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组织青年参加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践,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掌握和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学习和适应现代管理方式,诚实劳动,勇于创新,为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实现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建功立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充分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独立活动,关心青年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切实为青年服务,向党和政府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开展社会监督,同各种危害青少年的现象作斗争,保护和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坚决维护和发展全国各族青年之间的团结友爱,加强同台湾、香港、澳门青年同胞和海外青年侨胞的团结,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共同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维护我国的独立和主权,坚持独立自主,和平友好,相互学习,平等合作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青年组织的交往和友好关系,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人类进步。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要完成现阶段的基本任务,必须不断加强团的建设。
要发扬优良传统和作风,生动活泼、富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共青团建设成为团结教育青年的坚强核心。
团的建设必须贯彻以下基本要求: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
全团要用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思想和行动,团的各项工作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必须把改革开放和四项基本原则统一起来,使党的基本路线在团的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
(二)坚持先进性与群众性的统一。
教育、引导青年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广泛团结青年,与青年保持密切的联系。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是共青团根本的组织原则。
要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
要实行正确的集中,加强组织性和纪律性,保证团的决议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四)坚持不懈地抓好基层建设。
基层组织是团的一切工作的基础。
团的领导机关要确立基层第一的观念,发扬务实、求实的作用,深入基层,服务基层,不断增强基层活力。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受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领导,团的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受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同时受团的上级组织领导。
第一章 团员 第一条 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年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该办理离团手续。
团员加入共产党员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就不再保留团籍。
第二条 团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思想和理论,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三)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
(四)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义务。
(五)虚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第三条 团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团的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在团的会议和团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和青年关心的问题的讨论,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
(四)对团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并且可以向团的上级组织提出。
(五)参加团组织讨论对自己处分的会议,并且可以申辩,其他团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
(六)向团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团的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剥夺团员的权利。
第四条 接收团员必须严格履行下列手续: (一)申请入团的青年应有团员两人介绍。
(二)介绍人应负责地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向团的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思想、表现和经历。
(三)要求入团的青年要向支部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入团志愿书,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委员会批准,才能成为团员。
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
第五条 新团员必须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
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义务,严守团的纪律,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
第六条 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必须及时输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第七条 对于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保卫祖国的事业中有显著成绩的团员,团的组织应当给以奖励。
奖励分为通报表扬,由团的中央、省、市(地)、县级委员会和基层团委授予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第八条 对于不执行团的决议、违反团章的团员,团的组织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进行批评和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
留团察看的时间为六个月或一年。
团员在留团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得作青年入团的介绍人。
留团察看期满,改正了错误的,应当及时恢复其团员的上述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团籍。
第九条 对团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对团员给以开除团籍的处分,必须经县级委员会或被县级以上团的委员会授权的团的基层委员会批准。
第十条 团的组织对团员作出处分决定,必须严肃慎重,实事求是。
支部大会在讨论决定对团员的处分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吸收本人参加,认真听取他的意见。
决定后如果本人不服,可以提出申诉 ,有关团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
第十一条 团员有退团的自由。
团员要求退团应向支部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备案。
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
团员自行脱团,应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委员会批准。
第二章 团的组织制度 第十二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
团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一)团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二)团的全国领导机关,是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地方各级团的领导机关,是同级团的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团的委员会,团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团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外,都由选举产生。
(四)团的各级领导机关应当经常听取并认真处理下级组织和团员的意见;团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
团的各级组织要使团员对团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五)团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第十三条 团的各级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适当的工作部门。
团的县级以上呼级委员会可以派出代表机关。
在团的各级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同级党的组织和上级团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经过共同研究,取得一致意见,可以调动或指派团组织的负责人。
第十四条 团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候选人的产生要广泛发扬民主,候选人名单要充分酝酿讨论。
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也可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等额正式选举。
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的人权利。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团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中的专职团干部调离团的岗位,其委员或候补委员的职务自行卸免。
委员缺额由候补委员接得票多少依次递补,卸免和递补须经全会确认。
第十五条 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上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以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由代表大会解决的重大问题。
代表会议可以增选委员会的部分成员。
增选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该级代表大会选出的委员和候补委员总额的三分之一。
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
第十六条 有关全团性的工作,由团的中央委员会作出决定,统一部署。
各级团组织的报刊和其他宣传工具,必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团的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与工作任务,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第三章 团的中央组织 第十七条 团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及产生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第十八条 团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审查和批准中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全团的工作方针、任务和有关重大事项; (三)修改团的章程; (四)选举中央委员会。
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团的全部工作。
第十九条 团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选举第一书记一人和书记若干人,组成书记处。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闭会期间,书记处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
第四章 团的地方和军队的组织 第二十条 团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辖市、自治州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
团的县(市、旗)、自治县、市辖区代表大会每三年举行一次。
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团的委员会召集。
在特殊情况下,经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团的上级委员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第二十一条 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审查和批准同级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地区团的工作任务和有关重要事项; (三)选举同级委员会; (四)选举出席上一级团的代表大会的代表。
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同级团的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地方团的工作,定期向上级团的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十二条 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各该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
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常务委员会行使委员会的职权。
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组成,必须经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三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团的工作,是军队和武装部队政治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军队和武装部队中团的组织在党的委员会和政治机关的领导下,根据团中央委员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和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政治部的规定和指示进行工作。
第五章 团的基层组织 第二十四条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队和其他基层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团员人数,经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建立团的基层组织,其设置应从实际出发,可以不完全与行政和党组织建制对应。
(一)团员在三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支部。
(二)团员在三十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总支部。
(三)团员在一百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基层委员会。
在基层委员会、总支部下建立支部。
如果工作需要,在基层委员会下也可以建立总支部。
在一个支部内可以分若干个小组。
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或两年,其中大、中学校学生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
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
第二十五条 团的基层组织是团的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应该充分发挥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作用。
它的基本任务是: (一)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克思主义、思想和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
(二)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青年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
(三)教育团员和青年学习革命前辈,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树立与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观念,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四)了解和反映团员与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和休息,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五)对要求入团的青年进行培养教育,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
(六)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
(七)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发现和培养青年中的优秀人才,推荐他们进入更重要的生产和工作岗位。
第六章 团的干部 第二十六条 团的干部是团的工作的骨干。
共青团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大胆选拔年轻干部,保持团干部队伍年轻化的优势,努力实现团干部队伍的革命化、知识化和专业化,在“保留骨干、以资熟手”的同时,不断为党和国家输送年轻干部。
第二十七条 团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团员和青年的表率,模范地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努力做到: (一)政治上要坚强。
具有相庆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理论的水平,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二)学习要刻苦。
带头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和现代管理知识,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工作要勤奋。
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知难而进,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努力做出实绩。
(四)作风要扎实。
朝气蓬勃,实事求是,发扬民主,敢想敢干,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沾染官僚习气,热心为青年服务,做青年的知心朋友。
(五)品德要高尚。
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团结同志,助人为乐,诚实谦虚,清正廉洁,有自我批评精神,自觉接受团员和青年的监督。
第二十八条 团的各级组织负有协助党管理团干部的责任。
要加强对团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建立正规的培养制度,办好各级团校和培训班;建立和健全团干部的考核制度;主动向有关党委和团委推荐下级或同级团组织负责人人选,对团干部的调动提出建议。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口号
主义青年团章程 总 则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理论为行动指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全国各族青年,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而奋斗。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发展壮大,始终站在革命斗争的前列,有着光荣的历史。
在建立新中国,确立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的进程中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为党培养、输送了大批新生力量和工作骨干。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共青团根据党的工作重心的转移,紧密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开展工作,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促进了青年一代的健康成长。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现阶段的基本任务是: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团结带领广大青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促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接班人,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为国家培养青年建设人才。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对青年的教育和引导,组织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理论,广泛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近代史、现代史教育和国情教育,民主和法制教育,增强青年的民族自尊、自信和自强精神,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观。
对团员还必须进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教育。
努力帮助青年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抵御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腐配思想的侵蚀,不断提高青年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带领青年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充分调动和发展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组织青年参加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践,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掌握和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学习和适应现代管理方式,诚实劳动,勇于创新,为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实现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建功立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充分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独立活动,关心青年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切实为青年服务,向党和政府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开展社会监督,同各种危害青少年的现象作斗争,保护和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坚决维护和发展全国各族青年之间的团结友爱,加强同台湾、香港、澳门青年同胞和海外青年侨胞的团结,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共同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维护我国的独立和主权,坚持独立自主,和平友好,相互学习,平等合作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青年组织的交往和友好关系,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人类进步。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要完成现阶段的基本任务,必须不断加强团的建设。
要发扬优良传统和作风,生动活泼、富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共青团建设成为团结教育青年的坚强核心。
团的建设必须贯彻以下基本要求: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
全团要用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思想和行动,团的各项工作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必须把改革开放和四项基本原则统一起来,使党的基本路线在团的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
(二)坚持先进性与群众性的统一。
教育、引导青年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广泛团结青年,与青年保持密切的联系。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是共青团根本的组织原则。
要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
要实行正确的集中,加强组织性和纪律性,保证团的决议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四)坚持不懈地抓好基层建设。
基层组织是团的一切工作的基础。
团的领导机关要确立基层第一的观念,发扬务实、求实的作用,深入基层,服务基层,不断增强基层活力。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受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领导,团的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受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同时受团的上级组织领导。
第一章 团员 第一条 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年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该办理离团手续。
团员加入共产党员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就不再保留团籍。
第二条 团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思想和理论,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三)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
(四)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义务。
(五)虚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第三条 团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团的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在团的会议和团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和青年关心的问题的讨论,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
(四)对团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并且可以向团的上级组织提出。
(五)参加团组织讨论对自己处分的会议,并且可以申辩,其他团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
(六)向团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团的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剥夺团员的权利。
第四条 接收团员必须严格履行下列手续: (一)申请入团的青年应有团员两人介绍。
(二)介绍人应负责地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向团的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思想、表现和经历。
(三)要求入团的青年要向支部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入团志愿书,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委员会批准,才能成为团员。
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
第五条 新团员必须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
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义务,严守团的纪律,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
第六条 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必须及时输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第七条 对于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保卫祖国的事业中有显著成绩的团员,团的组织应当给以奖励。
奖励分为通报表扬,由团的中央、省、市(地)、县级委员会和基层团委授予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第八条 对于不执行团的决议、违反团章的团员,团的组织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进行批评和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
留团察看的时间为六个月或一年。
团员在留团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得作青年入团的介绍人。
留团察看期满,改正了错误的,应当及时恢复其团员的上述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团籍。
第九条 对团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对团员给以开除团籍的处分,必须经县级委员会或被县级以上团的委员会授权的团的基层委员会批准。
第十条 团的组织对团员作出处分决定,必须严肃慎重,实事求是。
支部大会在讨论决定对团员的处分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吸收本人参加,认真听取他的意见。
决定后如果本人不服,可以提出申诉 ,有关团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
第十一条 团员有退团的自由。
团员要求退团应向支部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备案。
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
团员自行脱团,应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委员会批准。
第二章 团的组织制度 第十二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
团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一)团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二)团的全国领导机关,是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地方各级团的领导机关,是同级团的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团的委员会,团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团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外,都由选举产生。
(四)团的各级领导机关应当经常听取并认真处理下级组织和团员的意见;团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
团的各级组织要使团员对团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五)团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第十三条 团的各级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适当的工作部门。
团的县级以上呼级委员会可以派出代表机关。
在团的各级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同级党的组织和上级团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经过共同研究,取得一致意见,可以调动或指派团组织的负责人。
第十四条 团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候选人的产生要广泛发扬民主,候选人名单要充分酝酿讨论。
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也可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等额正式选举。
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的人权利。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团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中的专职团干部调离团的岗位,其委员或候补委员的职务自行卸免。
委员缺额由候补委员接得票多少依次递补,卸免和递补须经全会确认。
第十五条 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上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以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由代表大会解决的重大问题。
代表会议可以增选委员会的部分成员。
增选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该级代表大会选出的委员和候补委员总额的三分之一。
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
第十六条 有关全团性的工作,由团的中央委员会作出决定,统一部署。
各级团组织的报刊和其他宣传工具,必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团的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与工作任务,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第三章 团的中央组织 第十七条 团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及产生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第十八条 团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审查和批准中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全团的工作方针、任务和有关重大事项; (三)修改团的章程; (四)选举中央委员会。
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团的全部工作。
第十九条 团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选举第一书记一人和书记若干人,组成书记处。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闭会期间,书记处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
第四章 团的地方和军队的组织 第二十条 团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辖市、自治州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
团的县(市、旗)、自治县、市辖区代表大会每三年举行一次。
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团的委员会召集。
在特殊情况下,经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团的上级委员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第二十一条 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审查和批准同级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地区团的工作任务和有关重要事项; (三)选举同级委员会; (四)选举出席上一级团的代表大会的代表。
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同级团的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地方团的工作,定期向上级团的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十二条 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各该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
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常务委员会行使委员会的职权。
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组成,必须经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三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团的工作,是军队和武装部队政治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军队和武装部队中团的组织在党的委员会和政治机关的领导下,根据团中央委员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和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政治部的规定和指示进行工作。
第五章 团的基层组织 第二十四条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队和其他基层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团员人数,经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建立团的基层组织,其设置应从实际出发,可以不完全与行政和党组织建制对应。
(一)团员在三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支部。
(二)团员在三十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总支部。
(三)团员在一百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基层委员会。
在基层委员会、总支部下建立支部。
如果工作需要,在基层委员会下也可以建立总支部。
在一个支部内可以分若干个小组。
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或两年,其中大、中学校学生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
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
第二十五条 团的基层组织是团的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应该充分发挥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作用。
它的基本任务是: (一)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克思主义、思想和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
(二)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青年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
(三)教育团员和青年学习革命前辈,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树立与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观念,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四)了解和反映团员与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和休息,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五)对要求入团的青年进行培养教育,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
(六)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
(七)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发现和培养青年中的优秀人才,推荐他们进入更重要的生产和工作岗位。
第六章 团的干部 第二十六条 团的干部是团的工作的骨干。
共青团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大胆选拔年轻干部,保持团干部队伍年轻化的优势,努力实现团干部队伍的革命化、知识化和专业化,在“保留骨干、以资熟手”的同时,不断为党和国家输送年轻干部。
第二十七条 团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团员和青年的表率,模范地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努力做到: (一)政治上要坚强。
具有相庆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理论的水平,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二)学习要刻苦。
带头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和现代管理知识,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工作要勤奋。
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知难而进,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努力做出实绩。
(四)作风要扎实。
朝气蓬勃,实事求是,发扬民主,敢想敢干,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沾染官僚习气,热心为青年服务,做青年的知心朋友。
(五)品德要高尚。
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团结同志,助人为乐,诚实谦虚,清正廉洁,有自我批评精神,自觉接受团员和青年的监督。
第二十八条 团的各级组织负有协助党管理团干部的责任。
要加强对团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建立正规的培养制度,办好各级团校和培训班;建立和健全团干部的考核制度;主动向有关党委和团委推荐下级或同级团组织负责人人选,对团干部的调动提出建议。
求以团队协作为主题的团队队名,队歌和口号。
挺多的,以下参考一下吧。
1、永不言退,我们是最好的团队!2、成功决不容易,还要加倍努力!3、因为自信,所以成功!4、相信自己,相信伙伴!5、一鼓作气,挑战佳绩!6、因为有缘我们相聚,成功靠大家努力!7、今天付出,明天收获,全力以赴,事业辉煌!8、目标明确,坚定不移,天道酬勤,永续经营!9、经营客户,加大回访,用心专业,客户至上!10、赚钱靠大家,幸福你我他.11、每天多卖一百块!12、不吃饭、不睡觉,打起精神赚钞票!13、多见一个客户就多一个机会!14、每天进步一点点.15、失败铺垫出来成功之路!16、团结一心,其利断金!17、团结一致,再创佳绩!18、忠诚合作、积极乐观、努力开拓、勇往直前.19、大家好,才是真的好.20、众志成城 飞越颠峰.
年轻干部应具备哪些素质
在当今政治、经济、社会日益进步发展的新时期,对干部队伍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严,尤其是对年轻干部来说,要更加注重提升个人素质,以适应新时期各项工作任务的需要。
我认为,应当具备以下六个方面的基本素质: 一、作为年轻干部必须具备优秀的政治素质 政治是方向,政治是灵魂,政治是品德。
只有讲政治我们人生的航船才会不迷失方向;只有讲政治才会有远大的理想、坚定的信念;只有讲政治才会有优秀的品格、人格的魅力。
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必须确立“领导就是服务”的观念,把全心全意为人民作为根本宗旨,第一责任,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干净运行。
必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要把“职业”当“事业”,在干事创业的过程中体现和实现人生价值。
工作上高标准,生活上低要求,淡漠名利,知足常乐。
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工作要脚踏实地,务实重干,求实求效,要遵循客观规律,不可片面追求政绩,盲目蛮干,急功近利,要把人民是否赞成,人民是否满意,人民是否拥护,人民是否高兴,人民是否答应作为检验政绩的标准。
必须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观,把人民是否幸福,人民是否安居,人民是否乐业,当做履职责任和追求目标。
必须有公平正义和浩然正气,正气是一个国家的传统美德,正气是一个民族的坚强脊梁。
作为年轻干部,只有有了正气,才会不畏权势,铁面无私;只有心中充满正义,才能公道正派,公平公正;只有心底无私,才能天地宽阔,一心为民;只有有了正气,才不至于迷茫于灯红酒绿中,忘情于贪腐贪婪的欲望里。
二、作为年轻干部必须具备坚实的文化素质 没有理论上的坚实,就难有政治上的坚定,没有文化的军队,便是愚蠢的军队,而愚蠢的军队是必定要打败仗的。
因此,年轻干部只有坚实的理论基础,扎实的理论功底,才能政治坚定敏锐,思想成熟向上,分辨是非曲直,明事析理,头脑清醒,立场坚定。
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刻苦学习,学以增智,学以修性,学以养德。
把学习作为一种信仰,一种追求,一种责任,一种能力。
作为一名年轻干部,只有加强政治理论和道德准则的学习,才能提升道德修养,塑造良好品行,要学习政治理论以武装头脑,学习党纪国法以净化心灵,学习古今中外廉洁司法、廉洁从政思想,以升华人格,学习不畏权势、清正廉洁、秉公执法的优秀人物,以锻造品质。
作为一名年轻干部,只有不断的勤奋学习,刻苦学习,才能使自己素质强,业务精。
俗话说:灰尘一日不扫垢其室,知识一日不学蒙其智,在求财上贪婪是邪恶,在求知上贪婪是美德。
只有博学多于机智,庄重多于巧辩,兼听多于自信,这才是必须具备的正直品德。
三、作为年轻干部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素质 事实证明,人有良好德行,才能敬业向上,积极进取,精益求精;人若无德,其才就如无本之木,难以丰茂。
我们党选任干部的标准就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才”是人得以发展成功的基本条件和基础,也是我们干好工作的基本前提,但是“德”是才的方向和灵魂,二者之间,德是第一位的,选拔人才必须“以德为先”。
只有具备优良道德和高尚情操的人,才能有善良、诚信、孝敬、正直、高雅、坚韧、干练、豁达、乐观、平和、自律等品质,才能成为有本事,靠得住,受欢迎的干部。
作为年轻干部一定要讲个人品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作为年轻干部,要在日益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提升思想境界,做到警钟长鸣,始终保持优良的品德。
要与时俱进,重视“增才”,要在社会不断发展、不断进步和复杂、艰苦的环境中自觉加强实践的锻炼和磨练,不断提高处理复杂问题、驾驭复杂局面、做好群众工作以及创新创造,开拓进取的实际本领。
作为年轻干部,一定要廉洁执政,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干干净净做事,要珍惜自己的政治生命、珍惜自己的工作岗位、珍惜自己的幸福家庭。
必须保持高尚的节操,要不为物欲所惑,不为情欲所动,不为权欲所迷,不为名欲所累,不为权势所迫,不为人情所困。
必须修身养性,坚守正义的使命,不为私图而损害法律的声誉,在品格上高风亮节,在思想上纯洁无瑕,在行为上检点高雅,在作风上健康严谨,在生活上勤俭质朴。
“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做一个清正廉洁公正执法的人”,为了政治大节,为了稳定的工作,为了家庭的幸福,一定要清正廉洁。
四、作为年轻干部必须具备过硬的业务素质 “打铁还要自身硬”,具备扎实的业务素质是我们干好工作的前提。
要精通业务,精益求精,只有较强的业务素质,才能使自己的工作有创新,有特色,有成果,有质量,出精品。
在业务上“专”是必须的,还要有“博”,现在是信息时代,各种工作都是互相联系贯通的。
比如一名法官,仅仅靠法条办案,那是机械办案,是书生办案,尤其是民事审判调解,没有一定的群众工作能力,就难以化解纠纷。
因此,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就应当关注民生,了解民意,体察民情,听取民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生活,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只有这样,才能在感情上更加贴近群众,才能与群众有共同的语言,才能使我的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期望和需求。
要做好工作,组织协调能力也是至关重要的。
美国人际专家,被美国基辛格博士誉为“成功者的太阳”的卡耐基说过:“一个人事业的成功,只有15%是由于他的专业技术,剩余85%归于他的人际关系和协调能力。
”作为年轻干部应当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加强组织协调能力,“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要未雨绸缪,要严谨细致,要把握时机,要语言得体,要灵活应变,要在工作中展示自己的人格魅力。
人员是流动的,岗位是不确定的,职务职位是变化的,作为年轻干部,就应当适应多岗位。
如我来法院工作刚刚两年,先后在审判管理中心、政治处、刑事审判庭等不同性质的部门工作过,正是因为平时注重多方面知识的积累,多岗位的锻炼,增强了自己的组织协调能力,也使我在不同的岗位上取得了一些成绩,受到了领导同志们的肯定。
五、作为年轻干部必须具备狠抓落实的能力和素质 卢展工书记提出的:“三具两基一抓手”就是要求我们年轻干部应当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没有落实,再明确的目标也只能是空中楼阁;没有落实,再好的工作思路也是纸上谈兵;没有落实,再完善的制度也是一纸空文。
所以,抓落实,应当是年轻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也是年轻干部有责任心的一种具体体现。
要切实把功夫下在实干上、下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上,集中精力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具体讲要努力做到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要认清形势,明确任务,理清思路,扑下身子抓落实。
要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对重点工作做到心中有数,务实苦干,锐意进取,保证各项工作上台阶。
二是要增强信心,鼓足干劲,振奋精神,满腔热情抓落实。
要克服工作多、任务重等困难,变压力为动力,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真抓实干,促进工作取得新成效。
三是要强化责任,改进作风,端正态度,一丝不苟抓落实。
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把思想和精力用在工作上,要想事干事、谋事成事,要专心用心、耐心细心,在本职岗位上有作为。
四是要树立形象,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理直气壮抓落实。
正人先正己,要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加强党性修养,加强作风建设,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六、作为年轻干部必须具备善于团结的能力和素质 任何一个单位,一个团体,一个部门,团结是一种粘合剂,只有团结才有战斗力。
一盘散沙、四分五裂是干不好工作的。
作为年轻干部,要有主动团结的意识,必须认识到没有团结, 工作就会一事无成,没有团结,就没有凝聚力、战斗力。
团结是一种素质,一种能力,一种要求,一种责任,一种艺术。
作为青年干部,就要识大体,顾大局,求大同,存小异,多做事,少揽功,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对人对事善宽容,能包容,大度大量,讲风格,讲团结,营造健康融洽的工作氛围。
常言道:不谋万事者,不足谋一时。
不谋全局者,不足某一域。
讲团结,顾大局是一种政治要求,我们要团结起来,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去思考问题,去开展工作,去想事做事干事,让工作融入大局,服务大局,站位全局,谋划全局,为开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好五大攻坚战,实现五个翻番,促进快速崛起贡献我们的智慧和才干。
如果你光荣加入共青团,并担任团干部,你会拟定那些团队活动,并如何
1、以一名团员的标准要求自己2、力所能及更多的帮助身边的人、3、组织同学3、说一两件身边事谈吧
求以团队协作为主题的团队队名,队歌和口号。
挺多的,以下参考一下吧。
1、永不言退,我们是最好的团队!2、成功决不容易,还要加倍努力!3、因为自信,所以成功!4、相信自己,相信伙伴!5、一鼓作气,挑战佳绩!6、因为有缘我们相聚,成功靠大家努力!7、今天付出,明天收获,全力以赴,事业辉煌!8、目标明确,坚定不移,天道酬勤,永续经营!9、经营客户,加大回访,用心专业,客户至上!10、赚钱靠大家,幸福你我他.11、每天多卖一百块!12、不吃饭、不睡觉,打起精神赚钞票!13、多见一个客户就多一个机会!14、每天进步一点点.15、失败铺垫出来成功之路!16、团结一心,其利断金!17、团结一致,再创佳绩!18、忠诚合作、积极乐观、努力开拓、勇往直前.19、大家好,才是真的好.20、众志成城 飞越颠峰.
如何提升中青年干部的自身素质和能力
一、中要与时俱进进一步提高自身的能力素质。
面对新、新形势,中青年干部要增强四种意识,提高四种能力。
1、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服务能力 责任意识可以划为四个层次:社会责任,就是要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工作责任,就是要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家庭责任,就是要扮好角色、家庭幸福;自我责任,就是要严于律已、追求进步。
责任意识是来自于需求驱动的。
同时,责任意识的强弱,导致不同的结果。
在充满竞争的当今时代,责任意识应该成为青年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
增强责任意识,能够时时处处“内驱”着我们自我学习、自我评价、自我调控和自我发展。
中青年干部要增强责任意识,还必须不断强化大局意识,培养敬业精神,掌握服务本领,提高服务能力。
2、增强发展意识,提高学习能力发展已成为时代的主题,中青年干部必须要有强烈的发展意识,而发展的前提和重要条件是提高学习能力。
一是要有强烈的学习意识,明确学习的重要性。
要明确学习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学习是一种社会责任,学习是新的形势对人的发展的迫切要求。
二是要有坚定的学习方向,知道学习什么。
主要学习两个方面的知识:一个方面,是学文化、学知识、学技术、学管理;第二个方面,是学思想、学道德、学传统、学作风。
要通过学习,用科学的理论武装自己,用高尚的精神塑造自己。
三是要有明确的学习目的,做到学以致用。
要做到博采众长,为我所用;理论联系实际,不断创新。
四是要有拓展的学习境界,实践学习效果的升华。
3、增强竞争意识,提高创新能力 21世纪,是一个充满挑战、充满竞争的世纪。
而竞争的制胜法宝就是通过不断学习、终身学习,提高创新能力。
一是要增强创新意识。
就是要勤奋学习,终身学习;就要激发欲望,释放潜力;就要坚持不懈地进行人生观与价值观的改造。
二是要锻炼创新思维。
就是增强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基础和核心。
要多读书、多质疑、多思考、多想象。
三是要积累创新方法。
思路决定效果。
要积累创新方法,就要努力做到善于学习、敢于请教、巧于设计、勤于实践。
四是要培养创新品格。
要努力培养自身独立、果断、刚毅、求实、合作、进取的个性心理特征。
4、增强开放意识,提高社交能力 中青年干部要顺应时代的潮流,提高驾驭复杂问题的能力,在激烈的竞争中赢得主动,就必须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增强开放意识。
一是要强化三个开放理念,即开放是竞争合作的需要、开放是学习提高的需要、开放是拓展发展空间的需要。
二是要摒弃三种落后心理,第一种是盆地心态,表现为封闭、保守、孤立、窝里斗。
第二种是边缘感觉,表现为置身主流之外,冷漠地对待一切,习惯于以自我为中心,难以客观地认清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在与他人的交往关系上,往往表现得过于敏感或处理不当,孤独、寂寞、自卑和疑虑感强。
第三种是自恋情节,表现为自满自足,陶醉落后,安于现状。
三是要争做“四开”的现代人,即有开放的思维,有开朗的情怀,有开阔的胸襟,有开明的形象,开拓进取,奋发有为。
增强开放意识,还有重要的一点就是提高社交能力。
良好的社交能力是作为现代社会生活中的人的重要素质之一。
具体而言:一是要具有较强的公关意识、社交能力和协调性。
二是遇事能够仔细考虑他人情绪和周围环境。
三是要具有承担责任的勇气。
四是要有强烈的团队意识,热爱集体,以作为一分子为荣耀,时刻站在集体的立场上,从言行举止上严格要求自己,同时处处维护集体的想象和利益。
这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的课程及活动安排独具匠心,本人受益匪浅,通过参加拓展训练、实地考察、课堂教学等丰富多彩的活动,视野得到了开拓,自身的综合素质亦有一定程度的提高,相信我在将来的工作中能力也会得到相应的提升。
尤其是通过此次培训,我改变了认识,因为本人目前在人大机关工作,一直觉得人大不是建设广陵的主角,充其量是个配角,经过此次培训,我彻底地改变了这一错误认识,我深刻体会到建设广陵是我们广陵区每一位机关干部义不容辞的职责,无论在哪个部门、哪个岗位工作,只要他(她)时刻将广陵的发展牢记心中,结合本职工作积极出谋划策,大家都是建设广陵的主角,也都能为广陵的发展添砖加瓦、贡献力量。
新的世纪,新的形势,新的机遇,新的挑战,新的目标,给中青年干部提出了更新更高的素质要求。
中青年干部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着力提高自身能力素质,努力塑造“求新思变、开明开放、诚实守信、善谋实干”的崭新形象。
二、注重总结创新,提高“会干事”的水平。
善于学习的人是善于走捷径的人;善于总结和思考的人,是善于创新和进步的人。
年轻干部在工作中要讲究学以致用、活学活用,关键是要注重总结和思考,对取得成功的工作要认真总结,加以提炼和升华;对出问题的地方,要多请教多反思,加以改进和修正,对别人的成功经验,要结合自身实际、工作实际,进行有益的借鉴,加以转化和创新。
在工作中,要养成善于总结和思考的习惯,提高自我修正、借鉴创新、做结合文章的能力。
实际上,我们经常做重复的工作,只有不断总结完善,才能熟能生巧、推陈出新,才能积累经验、举一反三,提高应对各种任务的能力。
团的口号
当前,年轻队伍建设中主要存在以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信念不纯的年轻干部发展市场经济的意识增强了,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意识却淡薄了;有的年轻干部分不清马克思主义和非马克思主义的界限,在一些重大的政治原则问题上认识模糊,缺乏应有的政治敏感性或政治鉴别力。
二是生活作风腐化。
现在,有的年轻干部信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生活上追求物质享受和感观上的刺激,经常出入酒楼、按摩等娱乐场所,更有甚者,有的在外面找情人、包“二奶”,信奉“外面彩旗飘飘,家里红旗不倒”,生活腐化堕落,整日沉湎于打牌赌博之中。
三是群众观念不强。
有些年轻干部往往以主人自居,不关心群众疾苦,不倾听群众呼声,无视人民群众利益。
有的“密切联系领导”,只求领导满意,不管群众意愿;有的对群众冷、横、硬,办事拖拉,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情,也故意设置障碍,难为群众,官僚主义十足;有的热衷于傍“大款”,利用手中的权力为少数“大款”服务,搞权钱交易,充当他们的政治代言人,荣辱与共,甚至充当黑后台。
四是民主作风不实。
有的年轻干部民主意识不强,甚至不讲纪律,不讲集中,各行其是;有的搞少数人或者个人说了算,搞“一言堂”,把集体领导当陪衬;有的民主范围很小,民主程序简单。
五是以权谋私问题突出。
这既是当前部分年轻干部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也是群众反映强烈、意见最大的问题。
当前我国处于转轨时期,人们的价值观念发生很大变化,加上思想政治工作的淡化等因素,使部分年轻干部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荣辱观等因素发生变化。
有的年轻干部打着协调关系的幌子,慷公家之慨,送私人之情;有的以解放思想为名,行吃喝玩乐之实。
经不住金钱物质的诱惑,滥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把权力作为交换的商品和资本,严重影响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严重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
六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盛行。
当前,有的年轻干部空谈多,抓落实少,讲起来头头是道,口若悬河,无边无际,行动中却很少动真格,抓落实的力度不够;有的不能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基层情况不甚了解,指导工作缺乏针对性;有的着眼于搞花架子,做表面文章,表面上搞得轰轰烈烈;有的甚至弄虚作假,蒙蔽上级,欺骗群众,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