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谁做过光伏发电站项目的
我这有个工程,只是清包太阳能板和支架安装,20万千瓦的发电项目。
应该怎么报
对于大型太阳能电站需要并网卖电的业主理论上是需要电监会的相关资质证明或许可的。
对于施工方,不需要。
施工方应该还需要结构施工资质,不知道现在出没出新能源项目总包资质类似的东西。
在水面上建设光伏电站的优点有哪些
1、节约土地资源,且对水生态环境的影响也较小。
水上光伏发电工程没有支架基础和电缆沟的开挖,没有场内道路的施工,大大减少地面开挖,有利于水土保持。
2、发电效率高。
水面地势相对较为开阔,可以有效避免阴影对光伏组件效率的制约,太阳能照射面积均匀且光照时间长。
水对太阳能电池板有冷却作用,可抑制组件表面温度上升,据有关测算,电池板的温度若降低1℃,输出功率可增加0.5%,获得比相同地区地面或屋顶电站高出10%~15%的发电量,在夏季高温时,与地面和屋顶太阳能电池板相比,可以降低发电损失。
3、组件的覆盖可减少水面蒸发量,节约水资源。
4、太阳能光伏板遮挡一部分阳光射到水面,减少光合作用,对于藻类的繁殖可起到一定抑制作用。
5、成本优势。
水面浮动式光伏电站具有整体性,方便太阳能跟踪系统的安装和运行,减少了地面光伏电站因每块电池板均需安装双轴跟踪系统而造成的成本的极大提高。
若浮体架台采用经过特殊防水处理的竹筏材质,还能节约成本,且达到高度回收的环境保护效益。
6、组件清洗便捷。
水上光伏发电所选材质都达必须达到最高防水要求,和地面光伏相比,在清洁时对组件的发电效率损害较小。
7、规避土地限制。
在一些土地资源有限、土地开发难度大的国家或地区,发展水上光伏项目是一个好的选择,给光伏发电的应用开辟了一条新道路。
8、免税水面。
2002年1月1日实施的《全国土地分类(试行)》规定,全国土地分为三大类,即“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对“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作出征税规定,而未涉及对“未利用地”的征税。
免税水面比征税地面成本要小的多(土地成本占地面光伏电站3%左右)9、可同步水产养殖。
兼有水产养殖业的水库或鱼塘建水上光伏发电站,还可为鱼类创造更好孵化环境,提高水产产量。
10、旅游效益。
可以作为一项别具特色的风景区,成为水上景观的点缀,带来观赏和旅游效益。
光伏电站倒卖“路条”怎么能规范得了?
近日,国家能源局网站发布《关于规范光伏电站投资开发秩序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指出,光伏发电市场快速扩大的情况下,在项目投资开发环节也出现了资源配置不公正、管理不规范和不同程度的投机获利现象,要杜绝投资开发中的投机行为,保持光伏电站建设规范有序进行。
这是继10月12日发布同为“特急文件”的《关于开展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后,官方又一次明确强调要健全光伏电站项目备案管理,制止光伏电站投资开发中的投机行为。
新能源行业分析师认为,国家能源局在短短半个月左右时间连续发特急文件,意味着其对光伏“路条”倒卖现象要动真格了。
短期内光伏电站投资开发秩序将得到极大改善,也将降低真正从事电站开发企业的成本,更有利于实现光伏装机量年度目标。
政府规范投资秩序此次下发的《通知》,在上一次强调对于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依规处理,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基础上,进一步要求完善光伏电站项目资源配置方式、健全备案管理等。
从具体内容来看,今后以倒卖项目备案文件为主的企业,将很难再获得“路条”。
《通知》不仅要求各省级及以下地方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对明显缺乏相应的资金、技术和管理能力的企业,不应配置与其能力不相适宜的光伏电站项目。
还要求申请光伏电站项目备案的企业也必须以自己为主(作为控股方)投资开发为目的,能够按照规划和年度计划及时开展项目建设。
专门从事光伏电站“路条”倒卖或非法转让谋利的企业,或将在一定期限内不能作为投资主体。
在“路条”时效限制方面,《通知》也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光伏电站项目备案管理办法,针对光伏电站项目开发周期短的特点,对备案文件的有效期限以及撤销、变更的条件和流程应作明确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