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联担保说它和中国人寿一起保护客户的财产安全。
是不是四联担保破产了,去找中国人寿要钱
投保公司破产由国家机构选定投保人二次投保公司或为理赔公司,中国人寿是国家为投保人选出的二次理赔公司,而非共同担保公司,这是为拉定单而使的营销手段
四联担保说它和中国人寿一起保护客户的财产安全。
是不是四联担保破产了,去找中国人寿要钱
其实。
。
你只要给学校就好了,其他几份自行保管。
人社 局那边只要你的派遣证。
国企董事长行政级别
国企分很多种,级别也千差万别,比如说:四大都是副部级,乡镇下属的国有企业则没有级别。
关键是,看这个国企的是什么级别的。
一般国企都比低一级到二级,比如部级单位下属国企,大多数是正厅或者副厅级的;县级市下属的国企,大多是正科或者副科级的。
想知道具体的级别,请把企业名称贴出来。
保险公司税务管理办法试行
灯谜1.举重比赛(打一成语) 谜底:斤斤计较2.最荒凉的地方(打一成语)谜底:寸草不生3.节日的焰火(打一成语)谜底:五彩缤纷4.一星星,一点点。
走大路,钻小洞。
(打一动物名)谜底:蚂蚁5.爬竹竿(打一成语)谜底:节节上升6.上下一体(打一字)谜底:卡7.一个月半谜底:胖
被保险人连续俩年投保后,被保险人如发生在被保前期重大疾病的,公司应该理赔吗
在09年10元1号立的保险合同适用于老的保险法,2年的不可抗辩期只是适用于09年10月1号保险法》出台以后成立的保险合同。
关于先天性疾病赔与不赔的问题有几个案例,可参考 ■案例一: 1996年,在校学生小左被要求交保险费25元,其中学生平安保险10元,附加疾病险15元。
但交完钱没几天,小左就因先天性疾病入院。
其后左父向保险公司提出报销医药费,保险公司则找出一份学生平安附加疾病保险条款,上面确实有先天性疾病属除外责任的条款。
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于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法院则认为,《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而保险公司在委托学校为学生办理学生平安附加疾病保险业务时,恰恰没有尽到告知义务,因此该除外责任的规定属无效条款。
法院最后判决,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原告赔偿。
■案例二: 2000年,谢女士购买了某保险公司定期寿险及附加医疗险。
5年后,谢女士被诊断为右侧鞍旁海绵状血管瘤。
当她到保险公司要求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却以先天性疾病属于责任免除范围为由拒绝赔偿,并以一篇学术讨论性文章,作为证明该疾病属于先天性的依据。
谢女士不服,认为任何一种疾病的发生都有先天性的因素在其中,而且投保时她并没有被要求体检,这应视为保险公司认同谢女士为健康体质,符合购买保险条件。
据了解,此案最终通过调解达成了一致,但具体的细节并不清楚。
■案例三: 何女士2002年购买了某保险公司的两全保险,但当2006年患有卵巢囊肿的她向保险公司索赔时却遭到了拒绝。
保险公司的理由是,被保人因先天性疾病住院是免除条款,而何女士所患的纵膈子宫是一种先天性良性疾病,自然不属于理赔范围。
何女士则认为,其先天性疾病与卵巢囊肿并不直接联系,比如说某人有一天肚子痛去医院检查才发现患有胃癌,不能说某人因为先看肚子痛,就可理解为治胃癌是为了治肚子痛,所以不给予理赔,这个解释不通。
保险公司随即提出酌情补偿2000元,何女士则并不满意。
评点: 先天性疾病引发的保险案例确实多有不同。
案例一中的小左的遭遇对很多购买团险的人具有启发意义,也就是说,只要能够证明保险公司并没有履行对除外责任的告知义务,即便保险条款有先天性疾病不赔这一条,投保人还是有可能依法获得理赔的。
但是对于生活中购买寿险的市民,大都走的是营销员代理渠道,在投保书、《服务确认表》上签名后,再要举证保险营销员当时未尽到告知义务,基本上都不太现实。
一旦发生赔付争议,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可能都需进行举证。
在没有统一定义的前提下,谁能找出更权威的论据证明所罹患疾病的性质,可能对最终的法院判决产生影响。
诉诸法律途径毕竟劳精伤神。
如果想埋下赔付时的隐患,市民最好在投保时就看清楚条款,特别是对除外责任询问清楚。
即便保险公司不要求体检,自己也应及时去医院作全身检查,并以诊断书作为没有相关先天性疾病的最强有力的证明。
最终因先天性疾病遭遇拒赔的市民,即便接受这一决定,可能内心里仍然有一些不服,因为这似乎再次印证了市民对保险上车容易下车难的抱怨。
事实上,境外一些地区已经开始进行人性化的调整,比如只要是初次罹患,即便是先天性疾病也可赔偿,而且在除外责任的条款上也有意采取列举式,即载明多少种先天性疾病可以拒赔,条款之外的疾病则被视为可赔。
我国的重大疾病险的定义这两年已经逐步实现统一,相信针对先天性疾病的赔付处理也将越来越有利于投保人。
新生儿篇 与成人投保时保险条款完全不同的是,针对新生儿的保险却大都包含先天性疾病的保障,当然投保必须在孩子出生前完成。
这一差别并不难理解,成人投保时先天性疾病已存在,对于保险公司来说风险不可控。
而婴儿出生罹患各种先天性疾病的概率是可靠的,保险公司设置险种和费率时也就有了参照标准。
于是,讨论新生儿保险(主要是大人孩子一起保的母婴险)时,先天性疾病不是赔不赔的问题,而是赔什么、怎么保、怎么赔
何时投保
目前市场上的绝大多数母婴险需在怀孕前购买,其投保范围都设立在年龄在20~40周岁或45周岁、具备合法生育条件并持有准生证的妇女,如果有计划怀孕并符合投保范围的要求,则可购买此类产品。
只有个别公司对孕龄有特殊要求,如中国人寿要求怀孕未超过十六周。
对准备要孩子的家庭来说,如果觉得怀孕期间有保险的需要,最好在怀孕之前就去投保女性险,以便保障期可涵盖妊娠期。
而不要等到怀孕以后,才急急忙忙去咨询、购买。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母婴险保障对新生儿的保障期限也不尽相同,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保障从签发保单至孕妇分娩后出院为止的短期保险,另一种是保障从签发保单至宝宝5周岁为止的长期保险。
保障什么
现有的母婴险一方面对孕妇的妊娠期疾病(弥漫性血管内凝血、绒毛膜癌或葡萄胎、异位妊娠)、分娩或意外死亡进行保障,另一方面也对胎儿或新生儿的死亡、新生儿先天性疾病(比如脊柱裂、法乐四联症、唐氏综合征、先天性脑积水、房间隔缺损或室间隔缺损、完全性大血管错位、食道闭锁、食道-气管瘘、肛门直肠闭锁、发育性髋关节脱位等)或者一些特定手术给予一定的赔付。
比如中国人寿的关爱生命女性疾病保险按基本保额的15%给付先天性疾病保险金,保障10大类的先天性疾病;又如广电日生的真情呵护附加母婴健康保险,保险期为5年,一次性缴纳保费1708元,婴幼儿先天性疾病保险金为2万元。
值得留意的是,由于保险公司在描述先天性疾病的保障责任时采取列举法,因此即便是先天性疾病也未必完全符合其赔付条件。
比如特定三染色体症只针对三对染色体的异常,特定先天性心脏病也只包含9种情形。
如何赔付
申请先天性疾病赔付时,受益人一般应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明、资料:保险合同及最近一次保险费的交费凭证;受益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附带被保险人的出生证明或户籍证明(申请领取先天性疾病保险金);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及相关检查、病理切片、手术报告。
如有必要,保险公司还有可能对被保险人或附带被保险人的疾病诊断结果进行复核,相关费用一般由保险公司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