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一句话经典语录网
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当前位置:一句话经典语录 > 口号 > 化解遗留问题口号标语

化解遗留问题口号标语

时间:2014-04-19 22:26

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应坚持哪些原则

正确处理遗留问题的六大:1. “向前看”原则;2. 粗不宜细”原则;3. “有错”原则;4. 客观性原则;5. 分析个人责任与分析复杂背景相结合的原则;6. 总结成功经验与汲取失败教训相结合的原则。

历史遗留问题,怎么解决

处理遗留问题,是最棘手的工作,也是在基炼的“必修课”。

既然是“历史”,说明确有其事;而又成了“遗留问题”, 说明没有彻底“摆平”,当事人尚未完全信服。

尽管有的问题乍看起来并不复杂,但是,任何接棒处理此类事务的人均应谨记:千万不要低估前人的智商,不管事情原本多么简单,历经多年不得解决,足见其早已人为地复杂化了。

所以,那些“触景生情”般地跃入脑海的解决方案,往往难以奏效;倘若常规方法就能息事宁人的话,也就轮不着我们这些“后人”为“前人”堵枪眼或者填窟窿了。

初来璧山不久,就听W县长针对一起重大历史遗留问题提出了“遵守法律,尊重历史,换位思考”的处理原则;实践证明,这三项原则确是破解难题的利器,屡试不爽。

细细品来,其中自有一番道理。

从结论来看,任何问题都可分为两类,要么有解,要么无解;而历史遗留问题复杂就复杂在有解而难解,或是无解而必解。

能办的事不好办,不能办的事必须办,常常是因为在办事过程中偏离了法律与政策的正常轨道,进行了不适当的变通或妥协,结果事后较起真来,不免理亏气短,进退维谷,很是被动。

待人处事,无外乎情、理、法三端;而历史遗留问题所以难解,往往就是情、理、法交织在一起,“剪不断,理还乱”。

有些问题是“法不容情”,政府非常理解和同情老百姓的诉求,但却不能公然违反法律和政策;有些问题是“情理难容”,政府做了承诺而不兑现,即便这个承诺并不符合法律和政策,也不能因此否认老百姓要求政府兑现“问题承诺”的主张是无理取闹。

虽然造成历史遗留问题的原因和责任不难查明,但“追究人”不等于“解决事”——除非问题本身就是为了对具体人问责;所以,着眼于“事要解决”,就要打出一套“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约之以法”的组合拳——“遵守法律,尊重历史,换位思考”恰恰就是体现其精髓的行之有效的套路。

对于意见分歧的问题,唯有求同存异方可解决;而所求之“同”,须为两点:一是对基本事实有共识,二是对价值判断标准有认同——前者即为“尊重历史”,后者即为“遵守法律”。

为了躲避或者推卸责任,矢口否认曾经实际发生过的言行,是最蛮不讲理、最缺乏诚信的表现,也是通往问题最终解决之路的最大障碍;而在事实争议消除之后,必须对事情的性质作出评价和判定,因为“真的”不一定是“对的”。

判断“对”或者“不对”,决不能陷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死胡同,而必须用公认公正的“大道理”超越当事各方利己主义的“小道理”——法律,特别是强制性法律,就是价值判断的超然标准,既无需选择,也不容挑战,构成了解决问题的基本框架。

抛开我国现有立法的种种缺陷不论,就法律滞后于实践的一般特性而言,法律总是有弹性的。

语义不明如何解释,宽严尺度如何把握,法律冲突如何取舍,都可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鉴于历史遗留问题常有可归责于政府的事由,处理时尤其要注重“换位思考”、将心比心。

“群众利益无小事”,久拖不决就更是“大事”了,如果还思想僵化、死抠条文,“宁可我负百姓,不可法律负我”,只会进一步激发民怨、恶化事态,甚至酿成官民对抗的悲剧和惨剧,这与“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背道而驰的。

其实,只要能守住法律的底线,“擦边球”不仅能打,还能打得很漂亮。

只懂得用法来“踩刹车”,不懂得用法来“加油门”,势必举步维艰、好事难成。

颇具反讽意味的是,很多历史遗留问题正是企图打法律和政策的“擦边球”而结出的恶果。

事实证明,取一时一事之巧只是小聪明,求万全万安之策才是大智慧。

为官一任,必须对历史负责、对百姓负责,提思路、作决策、推项目都必须有全局的观点和长远的眼光,不能头脑发热胡干蛮干,只重眼前不计后患。

人事固然有兴替,但留下的败笔和骂名却将长久、严 重地折损政府的公信力,“后人”也不得不用数以倍计的精力和财力来为“前人”的失误“埋单”——“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还是让我们努力使“历史遗留问题”成为历史吧。

工作中遇到的历史遗留问题怎么解决

海南省征地和闲置土地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为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好征地及闲置土地处置历史遗留问题,贯彻落实省长的政府工作报告,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用三年到五年时间基本解决我省征地与闲置土地处置历史遗留问题。

  (二)2007年工作任务。

  1.全面清理各类征地与闲置土地处置遗留问题,摸清底数,并逐宗查找问题引发的原因,建立全省土地征收宗地数据库和闲置土地宗地数据库。

  2.解决征地遗留问题总宗数的50%以上;其中群众反映强烈、已经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要确保在今年内解决。

  3.解决闲置土地处置纠纷问题总宗数的30%以上;回收换地权益书价值20%以上。

  (三)2008至2009年工作任务。

  1.基本解决征地历史遗留问题,并采取措施进一步完善征地制度。

  2.解决闲置土地处置纠纷问题总宗数累计达到70%以上;回收换地权益书价值累计达到60%以上。

  (四)2010至2011年工作任务。

  1.基本解决闲置土地处置纠纷问题。

  2.基本完成换地权益书的回收工作。

  二、工作的重点和具体内容  本次专项工作分两个方面进行:一是1990年至2005年期间涉及征地遗留的各类历史问题,包括拖欠农民征地补偿费、土地征收后闲置、被征地农民劳动力就业、安置不落实,生活无保障以及征地实施环节引发的各类问题;二是涉及闲置土地处置的各类遗留问题,包括政府与农民和政府与企业的两大矛盾关系问题。

清理的具体内容为:  (一)征地遗留问题。

  1.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的核算和支付情况。

主要清理各市县政府制定的具体项目(特别是基础设施)的征地补偿费标准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按照依法批准的征地方案核算征地各项补偿费,特别是一些市县重点工程是否存在政府压低征地补偿费标准的行为;全面清理1990-2005年间征收集体土地的建设项目拖欠、截留和挪用征地补偿费用的情况;对拖欠征地补偿费用的是否制定了限期还款计划,并且严格按计划组织清还;对截留、挪用、贪污征地补偿费用的行为是否予以纠正,有关责任人员是否依纪依法作了处理。

  2.被征地农民劳动力就业、安置不落实、生活无保障情况。

调查核实失地农民的总量以及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被大面积征收后的人均耕地情况;地方政府征地时已承诺的招工安置指标是否落实;对失地农民的安置是否根据国家政策制订了安置规划,包括从就业培训、社会保障以及预留生产用地等方面。

  3.征地审批情况。

各级政府征地审批有无存在违法审批征地行为,包括各种形式越权审批、化整为零征地和农用地转用,以及未经依法批准私下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等行为;各市县政府对经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征地的建设项目,是否严格实行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和征地补偿登记的“两公告一登记”制度。

  4.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

主要检查征地补偿费是否纳入村集体财务并实行专项管理和监督;村集体财务是否实行民主理财、财务公开;支付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征地各项补偿费是否按有关规定在村集体和农民之间作了合理分配,被征地农户的权益是否得到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得的征地补偿费用是否在管理使用中存在违纪违法问题。

  (二)闲置土地处置遗留问题。

  1.全面查清与闲置土地处置有关的各类遗留问题情况,重点查清土地宗数、面积、土地现状及农民使用、复耕情况。

具体内容:①依法批准用地,但因各种原因未开发利用,土地仍由农民耕作的;②土地征用出让后闲置,政府已依法收回,但尚欠农民征地补偿款的;③以限期开发、改变用途等方式处置后又重新闲置的;④由于征地操作不规范,征地档案材料遗失或不全,征地补偿款给付情况无据可查的。

  2.因处置而引发土地权益人上访、信访、行政复议或司法诉讼的问题,重点查清土地宗数、面积、土地现状及土地权益人异议情况及问题的焦点所在。

具体内容:①原以限期开发方式处置,但由于规划制约等政府原因造成不能开发利用,导致土地继续闲置的;②依法无偿收回或以核发换地权益书方式处置后土地权益人不服政府的处置,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司法诉讼的;③司法机关裁定闲置土地过户,但不符合法律规定,无法过户手续,政府应依法做出处置的。

  3.核发换地权益书存在的主要问题。

全面查清发放的换地权益书价值总量和回收量,找出换地权益书发放量大而回收量少、发收矛盾突出的原因,以及换地权益书流通渠道不畅、贬值严重的原因,并分析可能造成的后果。

  三、工作机制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做好专项清理工作,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林诗銮厅长任组长,丁式江副厅长任副组长,公室设在厅耕地保护处、土地利用处,并建立工作负责制,以确保专项清查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各市、县要相应成立专门机构,根据本市(县)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落实领导分工,分管领导亲自抓,切实解决土地征收和闲置土地处置遗留的问题。

  (二)加强跟踪督。

  1.省专项清理领导小组将定期编制工作简报,反映各市县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向省四套班子领导报送情况。

  2.对于严重拖欠农民征地补偿费等问题的重点地区、重点项目,由省国土环境资源厅会同监察、农业、审计等部门牵头重点督追缴。

  3.与用地审批和计划指标挂钩。

对到期没有完成遗留问题处置任务的市(县),暂停该市(县)下一年度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同时,省里年内预留的计划指标也不再调剂给未完成处置任务的市(县)使用。

  (三)坚持依法、合理为前提,采取区别对待政策,妥善解决征地历史遗留问题。

各市、县要依据国家和我省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妥善解决征地历史遗留问题。

  1.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近期不能开发利用、且耕种条件未被破坏或原征地手续不完善、农民确实得不到征地补偿以及未实际实施征地的土地,应依法解除原征地协议,将土地退回;或采取同农民签订协议,让农民临时耕作,委托管理的方式处理。

  2.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但近期无法安排建设项目,耕种条件未被破坏的土地,可组织农民进行复耕,并约定土地重新开发利用时,可给予适当补偿;对仍拖欠农民征地补偿款的,政府应制定时间计划限期偿还,或者根据拖欠补偿款的金额返还相应面积的土地给农民。

  3.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近期可开发建设的土地,如尚拖欠农民征地补偿费的,可由地方政府代为支付拖欠的征地补偿费、并完善用地手续后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

  4.对于90年代初市、县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因初步平整造成原已预留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的生产用地,其耕地被破坏、土地被闲置撂荒的,地方政府应当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田水利设施的修复,创造耕种条件;此外,要积极引导农民充分利用现有的土地资源,结合地区产业优势,发展高效农业。

  (四)采取多种方式解决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出路。

  1.地方政府原已承诺招工安置而因种种原因多年未兑现的,应在安排项目时,有意识地引进一些具有稳定收益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并约定用地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被征地单位的人员就业;同时,协调招工单位与招工安置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因经营需要与安置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一次性补足养老统筹费用和其他社会保险费用(由于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2.建立健全被征地农民就业和培训机制:地方政府每年要安排专项资金,由就业部门组织免费培训失地失业农民,加强被征地农民的劳动技能培训,以提高被征地农民的就业竞争能力;对城镇总体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申请失业登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及时,给予再就业扶持。

  3.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失地农民自主择业:地方政府应当在贷款、税收、场地等方面对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失地农民提供优惠政策,尤其金融部门能放宽信贷条件,降低贷款门槛,鼓励和扶持失地农民发展生产,努力增加收入。

  4.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各市、县要按照省政府《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琼府〔2007〕20号)要求,研究制定本市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法,明确保障资金来源、缴费标准以及享受待遇等,并尽快建立被征地农民的个人统筹帐户。

  (五)继续加大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

  1.各市(县)要按照海南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处置海南经济特区停缓建工程的决定》有关规定,对因司法查封未落实处置的土地要继续与法院协商并尽快落实处置。

  2.对以限期开发、改变用途等方式处置后又重新闲置的土地,各市(县)要逐宗清理并查找原因:属用地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应坚决收回;因政府规划调整、市政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等原因造成的,地方政府除按原协议约定的条款尽快落实土地开发条件外,经与用地单位协商,同意以有偿方式交还土地的,应尽快与用地单位签订收购协议,兑现土地收购费用后将土地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实行统一盘活利用。

  (六)建立换地权益书回收的有效机制。

  1.建立再出让土地时回收换地权益书的制度。

市(县)政府要严格执行《海南经济特区换地权益书流转与回收暂行法》(省政府令第199号)第十条的规定:“受让以换地权益书方式收回的土地,可以换地权益书支付土地出让金的70%;受让新增建设用地,在以货币形式支付土地出让金中用于土地征收(收回)的费用后,余下的土地出让金可以换地权益书支付70%”。

  2.纳入用地计划管理。

结合年度供地计划指标,给市(县)政府下达年度回收换地权益书指标。

  3.建立回收基金。

市(县)政府可按规定设立换地权益书的回收基金,回收基金从市(县)政府出让土地收益中按一定比例提取,专项用于回收换地权益书。

  四、几点工作要求  (一)严格责任追究:将处理征地和闲置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纳入各市县政绩评价和考核重要内容,每年进行考核;对因长期拖欠征地补偿费而引发群众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市(县),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不按省政府令第199号规定回收换地权益书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二)要确保解决征地和闲置土地处置遗留问题的资金投入:第一,落实征地补偿与安置资金,各市、县政府要安排专门资金用于解决尚拖欠农民的征地补偿款、招工安置以及社保、技能培训等问题。

第二,保证专项工作经费,市(县)政府要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将所需费用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和当年工作任务列入财政预算,予以解决。

  (三)各市县要以本次专项清理工作为契机,按照征地制度改革的要求建立健全征地管理制度,重点放在完善征地程序,禁止滥用征地权、压低征地法定补偿标准,改革征地补偿方式,按照“土地换社保”原则建立健全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

  五、2007年工作安排  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本次工作采取上下联动、自查自纠、重点督相结合的方法。

专项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清查摸底(9月6日至10月31日)。

由各市(县)政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和专项清理的范围内容,对上述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掌握遗留问题的总量、类型和分布情况,填报省统一编制的调查统计表格(另行下发);对宗地档案遗失或不完善的,应补充建立和完善;切实摸清底数,做好排查登记。

  第二阶段。

整改处理(11月1日至12月5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对查找出的问题集中进行分析研究,并区别情况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处理意见;同时针对问题发生的原因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堵塞漏洞、规范管理。

对于农民和权益人反映强烈的问题要作为处理和整改的重点。

  第三阶段。

年度检查验收(12月5日至12月31日)。

各市(县)对清理解决征地和闲置土地遗留问题工作进行年度总结,并于11月底向省国土环境资源厅上报总结报告。

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根据各市(县)清理的情况,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各市县工作进行年度检查。

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市(县),联合检查组将提出问责建议,并连同年度检查结果于12月底前专题向省政府汇报。

海南省农村土地流转纠纷处理工作方案  根据海南省处理土地纠纷历史遗留问题动员大会及《海南省人民政府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开展全省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府〔2007〕77号)精神,为更好地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解决好农村土地流转纠纷问题,针对我省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总揽,坚决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全面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坚决纠正、查处和解决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纠纷问题,依法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保证土地承包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有序地进行,稳定和完善我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为我省发展现代农业,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依法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保证土地承包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有序地进行,稳定和完善我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为我省发展现代农业,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总体目标  用3年的时间,基本解决我省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存在的遗留纠纷问题。

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妥善处理二轮土地承包遗留问题,特别是对外发包和流转“三过”(即期限过长、面积过大、地价过低)引起的土地纠纷问题,切实规范农村土地承包、流转行为,加强土地承包流转合同、承包经营权证和档案管理,建立健全有效的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管理机制,依法保护好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主要内容  (一)查清农村土地流转纠纷情况。

对照农村土地承包流转政策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对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的遗留问题和突出问题进行全面调查。

特别要对农村土地对外发包流转过程中因不依法定程序或“三过”而引发纠纷的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查清纠纷宗数、面积、土地利用现状及引发纠纷具体事因。

  (二)依法处理农村土地流转纠纷。

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对农村土地流转纠纷逐宗进行调处、仲裁,切实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

  (三)健全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管理机制。

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纠纷调处仲裁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法律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制度,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的档案管理。

对农村土地流转实行过程程序化、合同标准化、服务组织化管理,稳步发展农村土地流转市场。

  (四)建立健全土地承包和流转合同纠纷的调处、仲裁制度。

妥善调解和处理土地承包和流转纠纷,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建立健全侵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案件的查处机制。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通报、督、查、曝光等形式,加大查处力度。

  四、基本原则  在处理农村土地流转纠纷工作中,要严格把握三个基本原则:  (一)突出稳定,注重完善。

第二轮土地承包已经完善的地方,不能推倒重来搞重新发包,以免引起新的矛盾;不够完善的地方,要按照程序合法、手续完善、权证到户的要求做好整改规范工作,切实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二)尊重民意,形式多样。

处理农村土地流转纠纷必须充分尊重广大农民群众的意愿,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

解决遗留问题,要因地制宜,从各地实际出发,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

要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形式多样,不搞一刀切。

  (三)落实责任,积极稳妥。

要实行市县党政领导一把手负责制,确保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纠纷处理工作全面完成,确保不出现新的突出矛盾,确保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

  五、时间安排  在3年的时间内,基本解决我省农村土地承包流转遗留的纠纷问题。

三个年度的任务是:2007年,全面清查农村土地对外发包、流转合同,重点清查农村土地对外发包合同是否存在“三过”、是否履行村民民主议事程序、有无报批手续等问题,查清纠纷的底数及原因,本年度内处理纠纷宗数达到纠纷总宗数的50%以上;2008年度内处理纠纷宗数累计达到纠纷总宗数的80%以上;2009年度内基本解决我省农村土地承包流转遗留的纠纷问题。

  2007年的工作安排,要与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相结合。

分为组织准备、自查自纠、整改处理、年度总结四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准备阶段(2007年9月)。

各市县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建立专门的领导机构、事机构和工作队伍,制定工作方案,进行法律培训和业务培训,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7年10月)。

以市县、乡镇、村社为单位,对农村土地流转情况和对外发包土地情况等,对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精神,逐一进行检查和清理,摸清农村土地流转纠纷的实际情况,列表登记,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具体措施。

  (三)整改处理阶段(2007年11月)。

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法律的有关规定,分类进行整改。

  (四)年度总结阶段(2007年12月)。

各级政府要组织检查验收,确保整改工作质量。

各市县政府要将2007年度检查验收的工作总结报告(包括纠纷处理工作开展情况、查处的纠纷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和取得的成效,仍然存在的问题,今后工作打算与重点等)报送省农业厅,由省农业厅汇总后上报省政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各级政府要成立农村土地流转纠纷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农业、林业、渔业、国土、监察、法制、信访等有关部门领导为主要成员,负责领导全面工作。

领导小组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设立公室,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得力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农村土地流转纠纷处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验收等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把农村土地流转纠纷处理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抓紧抓好,要建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领导配合抓的领导分工责任制,明确责任和分工,实行分区包片抓点,责任到人、任务到人,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搞好农村土地流转纠纷处理工作。

  (二)结合我省实际,出台规范性文件。

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针对我省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主要矛盾,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使处理农村土地流转纠纷、特别是“三过”问题有明确的依据。

  (三)严格监督指导,加强跟踪督。

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督查督制度,分区包片对本辖区工作进行指导、督、检查。

要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对工作部署不及时、工作不到位、整改不认真、解决问题不彻底的要限期整改;对专项治理工作走过场、弄虚作假的要通报批评;对在专项治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法违规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视为顶风违纪,要

十二生肖虎

突发事件也叫危机管理。

转载以下资料供参考。

危机管理是企业、政府部门或其他组织为各种危机情境所进行的规划决策、动态调整、化解处理及员工培训等活动过程,其目的在于消除或降低危机所带来的威胁和损失。

通常可将危机管理分为两大部分:危机爆发前的预计,预防管理和危机爆发后的应急善后管理。

危机管理是指企业通过危机监测、危机预警、危机决策和危机处理,达到避免、减少危机产生的危害,总结危机发生、发展的规律,对危机处理科学化、系统化的一种新型管理体系。

危机管理的要素有:危机监测危机管理的首要一环是对危机进行监测,在企业顺利发展时期,企业就应该有强烈的危机意识和危机应变的心理准备,建立一套危机管理机制,对危机进行检测。

企业越是风平浪静的时刻越应该重视危机监测,在平静的背后往往隐藏着杀机。

危机预警许多危机在爆发之前都会出现某些征兆,危机管理关注的不仅是危机爆发后各种危害的处理,而且要建立危机警戒线。

企业在危机到来之前,把一些可以避免的危机消灭在萌芽之中,对于另一些不可避免的危机通过预警系统能够及时得到解决。

这样,企业才能从容不迫地应对危机带来的挑战,把企业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的程度。

危机决策企业在调查的基础上制定正确的危机决策。

决策要根据危机产生的来龙去脉,对几种可行方案进行对比较优缺点后,选择出最佳方案。

方案定位要准、推行要迅速。

危机处理首先,企业确认危机。

确认危机包括将危机归类、收集与危机相关信息确认危机程度以及找出危机产生的原因,辨认危机影响的范围和影响的程度及后果。

第二,控制危机。

控制危机需要根据确认的某种危机后,遏止危机的扩散使其不影响其他事物,紧急控制如同救火兵刻不容缓。

第三,处理危机。

在处理危机中,关键的是速度。

企业能够及时、有效地将危机决策运用到实际中化解危机,可以避免危机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危机处理1、承担责任原则(SHOULDER THE MATTER)危机发生后,公众会关心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利益的问题,利益是公众关注的焦点,因此无论谁是谁非,企业应该承担责任。

即使受害者在事故发生中有一定责任,企业也不应首先追究其责任,否则会各执已见,加深矛盾,引起公众的反感,不利于问题的解决。

另一方面是感情问题,公众很在意企业是否在意自已的感受,因此企业应该站在受害者的立场上表示同情和安慰,并通过新闻媒介向公众致歉,解决深层次的心理、情感关系问题,从而赢得公众的理解和信任。

实际上,公众和媒体往往在心目中已经有了一杆秤,对企业有了心理上的预期,即企业应该怎样处理,我才会感到满意。

因此企业绝对不能选择对抗,态度至关重要。

2、真诚沟通原则(SINCERITY)企业处于危机漩涡中时,是公众和媒介的焦点。

你的一举一动都将接受质疑,因此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企图蒙混过关。

而应该主动与新闻媒介联系,尽快与公众沟通,说明事实真相,促使双方互相理解,消除疑虑与不安。

真诚沟通是处理危机的基本原则之一。

这里的真诚指“三诚”,即诚意、诚恳、诚实。

如果做到了这“三诚“,则一切问题都可迎刃而解。

(1)、诚意。

在事件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公司的高层应向公众说明情况,并致以歉意,从而体现企业勇于承担责任、对消费者负责的企业文化,赢得消费者的同情和理解。

(2)、诚恳。

一切以消费者的利益为重,不回避问题和错误,及时与媒体和公众沟通,向消费者说明消费者的进展情况,重拾消费者的信任和尊重。

(3)、诚实。

诚实是危机处理最关键也最有效的解决办法。

我们会原谅一个人的错误,但不会原谅一个人说谎。

3、速度第一原则(SPEED)好事不出门,坏事行千里。

在危机出现的最初12-24小时内,消息会象病毒一样,以裂变方式高速传播。

而这时候,可靠的消息往往不多,社会上充斥着谣言和猜测。

公司的一举一动将是外界评判公司如何处理这次危机的主要根据。

媒体、公众及政府都密切注视公司发出的第一份声明。

对于公司在处理危机方面的做法和立场,舆论赞成与否往往都会立刻见于传媒报道。

因此公司必须当机立断,快速反应,果决行动,与媒体和公众进行沟通。

从而迅速控制事态,否则会扩大突发危机的范围,甚至可能失去对全局的控制。

危机发生后,能否首先控制住事态,使其不扩大、不升级、不蔓延,是处理危机的关键。

4、系统运行原则(SYSTEM)在逃避一种危险时,不要忽视另一种危险。

在进行危机管理时必须系统运作,绝不可顾此失彼。

只有这样才能透过表面现象看本质,创造性地解决问题,化害为利。

危机的系统运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点:(1).以冷对热、以静制动:危机会使人处于焦燥或恐惧之中。

所以企业高层应以“冷”对“热”、以“静”制“动”,镇定自若,以减轻企业员工的心理压力。

(2).统一观点,稳住阵脚:在企业内部迅速统一观点,对危机有清醒认识,从而稳住阵脚,万众一心,同仇敌忾。

(3).组建班子,专项负责:一般情况下,危机公关小组的组成由企业的公关部成员和企业涉及危机的高层领导直接组成。

这样,一方面是高效率的保证,另一方面是对外口径一致的保证,使公众对企业处理危机的诚意感到可以信赖。

(4).果断决策,迅速实施:由于危机瞬息万变,在危机决策时效性要求和信息匮乏条件下,任何模糊的决策都会产生严重的后果。

所以必须最大限度地集中决策使用资源,迅速做出决策,系统部署,付诸实施。

(5).合纵连横,借助外力:当危机来临,应充分和政府部分、行业协会、同行企业及新闻媒体充分配合,联手对付危机,在众人拾柴火焰高的同时,增强公信力、影响力。

(6).循序渐进,标本兼治:要真正彻底地消除危机,需要在控制事态后,及时准确地找到危机的症结,对症下药,谋求治“本”。

如果仅仅停留在治标阶段,就会前功尽弃,甚至引发新的危机。

5、权威证实原则(STANDARD)自己称赞自己是没用的,没有权威的认可只会徒留笑柄,在危机发生后,企业不要自己整天拿着高音喇叭叫冤,而要曲线救国,请重量级的第三者在前台说话,使消费者解除对自已的警戒心理,重获他们的信任。

(以上摘自著名危机公关专家游昌乔先生创导的“危机公关5S原则”)[7] (三)危机的善后工作危机的善后工作主要是消除危机处理后遗留问题和影响。

危机发生后,企业形象受到了影响,公众对企业会非常敏感,要靠一系列危机善后管理工作来挽回影响。

1、进行危机总结、评估。

对危机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评价,包括对预警系统的组织和工作程序、危机处理计划、危机决策等各方面的评价,要详尽地列出危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2、对问题进行整顿。

多数危机的爆发与企业管理不善有关,通过总结评估提出改正措施,责成有关部门逐项落实,完善危机管理内容。

3、寻找商机。

危机给企业制造了另外一种环境,企业管理者要善于利用危机探索经营的新路子,进行重大改革。

这样,危机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商机。

总之,危机并不等同于企业失败,危机之中往往孕育着转机。

危机管理是一门艺术,是企业发展战略中的一项长期规划。

企业在不断谋求技术、市场、管理和组织制度等一系列创新的同时,应将危机管理创新放到重要的位置上。

一个企业在危机管理上的成败能够显示出它的整体素质和综合实力。

成功的企业不仅能够妥善处理危机,而且能够化危机为商机。

怎样处理应急突发事件

紧急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1目的做好预防工作,尽量避免紧急事件的出现,一旦发生紧急、突发事件时,以最有效的方法、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的发展,保证业户和公司的人员、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适用于北京博希格动力技术有限公司所辖区域内发生的紧急情况处理。

3职责3.1紧急事件发生后,由总经理与各部门经理组成紧急事情处理小组,总经理任组长,负责处理决策和总协调;副总经理及主要相关责任部门经理任副组长,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和协调;其它部门经理为小组成员,积极配合。

3.2行政部负责治安、消防等安全方面的预防及发生紧急事件的处理工作。

3.3行政部负责公共设备设施等工程方面的预防及发生紧急事件的处理工作。

3.4行政部负责及时知会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工作。

3.5公司各部门全体员工在发现紧急情况时,都有责任立即向处理此类事件的部门经理并服从公司的紧急安排。

4工作流程4.1处理紧急事件的总体规定4.1.1预案和处理规程的订制4.1.1.1制订原则处理火灾和爆炸情况,订制预案,处理治安、交通、设备故障和自然灾害类事件订制处理规程,凡遇到无应急预案或处理规程的紧急事件,现场处理完毕后,相关部门经理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并结合本部门工作,制订出全面详细的应急预案或处理规程,负责组织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或处理规程,并将有效的措施和可能遇到的问题纳入体系进行管理。

4.1.1.2应急预案的基本内容1)指导思想和原则;2)组织指挥和职责;3)任务分工;4)工作措施和处理规程;5)

使命召唤10会是什么样的剧情

戏主要讲述了一称为“联合会”的南美权集合体迅速崛起成为新的超级大国,劫持了美国的太空武器”奥丁“对美国本土发动了毁灭性的打击,在奥丁的攻击之下,使美国瓦解,不再为超级大国,而巨大的超级大国联合会也对美国发动了全面进攻,玩家扮演美国士兵洛根,与兄弟Hesh(碎甲弹)一同,抵御联合会的攻击,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两人结识了美特种部队“幽灵”,并且和幽灵小队一道前去营一名被俘的幽灵小队成员Ajax,然而,他们没能成功,Ajax惨死在敌人手下,而折磨他的,是美国幽灵小队前任队长—Rorke。

  这次行动后,洛根和Hesh也加入了幽灵小队,而领导幽灵小队的,则是他们的父亲,Elias,Elias对二人说出了Rorke这么做的动机,12年前,幽灵小队出动去刺杀联合会的某位重要人物,尽管行动成功了,但是rorke却在行动完成后被困,小队的其他成员没有办法拯救Rorke,只能看着他被水流冲走,之后Rorke被联合会俘虏,经历了残酷折磨之后投靠联合会,开始了对前幽灵小队成员的疯狂报复。

  幽灵小队一边追踪Rorke,一边抵御联合会的攻击,但狡猾的Rorke却一次次地从他们手中逃脱,他之后又抓住了Elias,Hesh和洛根,Elias在Rorke的折磨下惨死,Hesh和洛根由于其他队友的营救侥幸逃脱,两人也决定一定要向Rorke报杀父之仇。

  另一方面,联合会制造了新的奥丁技术,即将对美国发动太空武器攻击,美军孤注一掷,兵分两路,同时对联合会的空间站和指挥中心发动攻击,在洛根和Hesh的奋战之下,行动成功,美军夺得联邦卫星武器的控制权,对联合会军队发动攻击,成功化解了危机,而Hesh和洛根在任务完成后,继续去追杀逃跑的Rorke,两人一路追踪,来到载着Rorke的列车上,在两人与Rorke僵持不下时,Hesh发出暗号,让卫星武器攻击列车,在这一次攻击之下,列车坠海,下沉车厢中,洛根开枪击中了Rorke,随后和Hesh一同逃离车厢。

  洛根和hesh成功回到岸边,看着在卫星武器的攻击下灰飞烟灭的联合会舰队,两人终于松了一口气,他们的战争已经结束了.

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如何解决

采取上访。

第三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恢复耕种。

在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依照的有关规定办理。

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xxxxxxxx.com

Copyright©2020 一句话经典语录 www.yiyyy.com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

心理测试 图片大全 壁纸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