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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控服务承诺口号

时间:2014-08-05 15:30

求一篇疾控中心公共卫生科检测科工作承诺书

供应商廉洁合作承诺书 我代表____________公司向广发证券、基金、期货公司承诺:我司不会向贵司员工行贿。

贵司员工如有受贿(从2001年9月开始)行为或索贿言行,我司会如实向贵司监事长吕平同志汇报。

我在此签名确认上述承诺 姓名: 职务: 公司: 投标项目: 日期: 说明: 1、 此承诺书的目的是使合作双方增加信任,保护员工职业操守,保障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避免违法行为,防范道德风险,降低合作成本,提高合作效率; 2、 如知情不报或谎报情况,或不签此书者将被贵司取消投标资格; 3、 此承诺书要由供应商在每次参加投标会时当众签好,递交给投标负责人; 4、 此承诺书由广发证券总裁助理沈浩亲自起草于2002年12月2日,如有必要或建议,可以修改。

疾控部门是负责什么工作的?

疾病预防控制机称疾门,它的的职能是传染病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虫病等疾病的预防与控制,免疫规划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以及人员培训。

具体职责如下: 一 完成上级下达的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负责辖区内疫苗使用管理,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 二 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落实具体控制措施; 三 开展病原微生物常规检验和常见污染物的检验; 四 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 五 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组织和农村乡(镇)卫生院开展卫生防病工作,负责考核和评价,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六 负责疫情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指导乡、村和有关部门收集、报告疫情; 七 开展卫生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请问我们预防医学考入疾控中心后就是公务员了吗

(我同学想问的)

属于事业单位,有编制,要参加事业编考试才可以金的,但跟公务员不太一样,卫生监督所是公务员编制,参加公务员考试才能进,另外还可以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也是公务员编制,钱途很好哦

预防医学最好的几个去处排名如下:1.进出口检验检疫局,国家直接管理,很有前途的。

2.卫生监督所,行政执法部门,稍次于检疫局。

3.疾病控制中心,现在主要从事科研及技术支持,如果有好的课题,资金还是很充足的。

4.各大医院预防康复科,属于鸡肋科室,适合女生。

5.各高校从事科研,要考研,适合学术类学生。

6.出国深造,这个和其他专业差不多,镀金回来找工作还是很简单的。

7.其他,如航医什么的 ,待遇看情况而定,需求较少。

预防考研方向有 流行病 统计 职业卫生 环境卫生 营养 社医 儿少 就业情况都不是很乐观 但一般流病和劳环相当会好一点 学校像 北大 CDC 中山 复旦 华科 川大这几个的预防还不错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机构的主要职能是什么

一、综合监督局立及其机构、队伍 为了进加大对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相对集中卫生计生监督职能,提高综合监督效能,国家卫生计生委组建了综合监督局。

卫生计生监督是卫生计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正常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推动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目前卫生监督职责主要由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承担,计划生育监督职责主要由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的法制机构承担。

全国已建立2900余个卫生监督机构,有人口计生法制机构3200余个。

一个从中央到省、市、县(区)各自相对独立的卫生、计生监督网络已经形成,并基本实现了城乡全覆盖,为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创造了基础条件。

全国共有卫生监督员6万余人,卫生监督协管人员17万余人。

我们始终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组织保障,强化教育培训,严格管理,发挥专业优势,执法能力和监督水平明显提升。

二、综合监督体系建设及法律法规监督检查机制建设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卫生计生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要求,整合卫生计生系统的监督执法资源,实现优势互补,提高综合监督效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2013年12月,我委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综合监督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

通过整合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力量,力求做到监督执法机构名称统一、明确职责任务,重心下沉、队伍壮大。

为进一步加大对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有效履行综合监督职责,规范综合监督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做好委内相关业务司局之间的协调与配合,我委制定了《国家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工作协调制度》,确保综合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卫生计生法律法规,有序推动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工作,2014年,我委印发了《卫生计生重要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工作规划(2014-2017年)》。

根据规划要求,2014至2017年期间,全国卫生计生系统要完成7部卫生计生法律、17部行政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综合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一)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医疗保健需求不断增加,一些地方医疗服务市场混乱、个别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违法违规的问题屡有发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根据当前各地医疗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2013年10月-2014年9月,我委联合公安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6部门开展了为期一年的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黑诊所、游医、医托行骗,严肃查处“两非”行为,规范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重拳整治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重点督办了辽宁、山东违法开展医疗美容案件,北京特大医托诈骗团伙,浙江王华璞、王二敏非法胎儿性别鉴定案件。

据统计,专项行动期间,全国共查处各类案件9.3万件,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2亿元,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326户,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833件,刑事立案1256起,刑事拘留1373人,打掉犯罪团伙32个,形成了打击非法行医的高压态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

同时,加强了部门协作与联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得到巩固,强化了群众安全就医意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觉性得到提升。

(二)完成首次卫生计生重要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工作。

根据我委印发的《卫生计生重要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工作规划(2014-2017年)》安排,2014年5-8月我委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了《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共确定了217项具体检查内容,检查对象涵盖省、市、县三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监督机构、医学考试机构以及部分行业组织、医疗机构、学校等单位。

通过监督检查,提升了卫生计生系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意识和水平,推动了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和学校落实法律责任,营造了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确保法律法规落实到位。

2014年下半年,我委继续开展对《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中医药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在今后三年中,我委还将开展对《献血法》等5部卫生计生法律、9部行政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步骤地将卫生计生重要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一遍。

通过开展监督检查,全面了解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对完善卫生计生法律法规、促进卫生计生行业依法行政和依法执业,提高卫生计生系统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卫生计生事业起到推动作用。

(三)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等各项监督工作统筹推进。

——公共卫生监督工作持续加强。

公共卫生监督覆盖率明显提升,2013年共监督检查公共场所、饮用水供水单位和学校255万户次,监督覆盖率达到80%,查处违法案件2.4万件,罚款近3000万元,均较2012年有所增加。

对日供水千吨以上水厂和二次供水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单位5万家,责令整改9000家,为实现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目标打下基础。

组织开展了饮用水输配水管材管件专项整治行动,检查了2378家生产企业和1442家经营单位,抽检产品546件,曝光17件不合格产品。

加大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力度,开展城市和农村学校自建设施集中供水监督检查,共检查学校3.2万所,责令整改4800所。

联合教育部门开展学校卫生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对514所学校的教学环境、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等工作完成综合评价,为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学校卫生监督综合评价做好准备。

进一步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生产行为,严厉打击无证照行为,共监督检查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近8000家,抽检了9万余套消毒餐具,向工商部门通报1100余家无照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保障了餐饮具卫生安全。

——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力度不断加大。

加强《传染病防治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应询全国人大关于传染病防治的监督执法工作。

主动应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共检查疫情发生地区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7.5万余户次。

在2千余家医疗机构开展以医疗废物管理为重点的分级监督试点工作。

组织开展以医疗废物、放射诊疗和医疗广告为主要内容的医疗卫生专项监督检查,检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56万余户次,立案查处2万余家,罚款2600余万元,促进了医疗服务规范管理。

全国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不断加强,2013年检查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57万余户次,警告1.1万余家,罚款1500余万元;检查疾控机构、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49万余户次,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措施规范化水平较2012年有所提升。

 ——计划生育监督工作逐步深入。

计划生育监督工作思路进一步明确,监督工作规范的研究取得初步成果,基层监督执法资源得到积极整合。

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实施情况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专项督查。

对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常规监督进行了规范。

加强计生监督培训,计生监督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

组织参与了打击“两非”等多起计生重要案件的督查督办,推进了计生工作有关法规的落实和依法行政。

, ——许可取消下放后的监管工作平稳有序。

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要求,推进委本级消毒产品、涉水产品审批制度改革,对取消下放的上百家企业的850余个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分类提出处理原则,指导地方有序做好衔接工作。

印发消毒产品、涉水产品“三新”判定依据,完善审批管理办法。

各地及时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和程序,实现了行政许可和职能转变的有效平稳衔接。

组织开展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国家监督抽检,2013年共抽检1348个消毒产品、1254个涉水产品,对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了查处。

(四)规范执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为规范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监督队伍依法行政能力,我局每年选择不同重点开展监督执法专项稽查工作。

2014年,我们以行政处罚案卷为重点,稽查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卷中违法事实认定、法律法规适用、执法程序实施、自由裁量权使用及文书制作等方面内容,督促各级监督机构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切实采取措施提高监督员执法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对照法律规定全面监督卫生计生系统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工作情况,为卫生计生工作的有效开展,为维护群众健康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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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包括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吗?

虽然县级医院不包括,但是疾控中心开的证明是有效可用的

请问到疾控中心办理健康证需要出示哪些证件?

提交材料: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2、两张免冠近期1寸照片检查项目:常规检查包括:营养、发育、血压、身高、体重内科检查项目:胸部、肺部听诊、心率、心律、杂音、肝、脾等外科检查项目:淋巴、甲状腺、脊柱、四肢化验检查项目:乙肝两对半;胸透对心、肺、膈的检查

我国社区卫生服务存在哪些问题

一、 基本情况 在摸底调查中,我们重点就我区卫生资源、人口结构、参保情况、慢病人数、医患比例等情况进行了调查,初步摸清了与我区卫生服务服务工作有关的一些基本情况。

1、卫生服务资源基本情况。

截至今年一季度,辖区共有医院18家,按所有制划分,公有制医院13家,占总编制床位数的94.3%;非公有制医院5家,占总编制床位数的5.7%。

按隶属情况划分,省属1家,市属3家,区属1家,部队所属2家,企事业单位所属6家,个体所属5家。

除医院外,辖区有妇幼保健所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3家。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公有制4家,社会联办7家。

此外,辖区另有门诊部、诊所139家,全部为非公有制医疗机构。

配置相对密集的医疗机构使我区的千人口床位数和医生数保持了较高水平。

现我区每千人口拥有病床数和执业医师数分别为12.9和5.97,两项指标都高于市内其他城区和全市4.46、2.48的整体水平,也大大超过了《辽宁省贯彻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所提出的“原则上城市应控制在每千人口病床6.5张、医师3.0名”的标准。

2、居民群众享受医保情况。

参保情况是衡量居民群众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指标。

西岗区现有户籍人口33.67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人7万人,占户籍人口总数的20.8%。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21.36万人,占户籍人口总数的63.4%;参加商业医疗保险4.9万人,占户籍人口总数的14.6%;自费医疗7.4万人,占户籍人口总数的22%。

低保人员0.84万人,其中参加医保0.63万人,占低保总数的75%;未参加医保0.18万人,占低保总数的21.5%。

外来常住人口1.9万人,其中参加医保0.18万人,占外来常住人口总数的9.5%;未参加医保1.72万人,占外来常住人口总数的90.5%。

患九种常见慢性病的2.8万人,其中参加医保2.29万人,占81.4%;未参加医保0.52万人,占18.6%。

3、社区卫生服务开展情况。

社区卫生服务是增加医疗服务供给、改进医疗服务质量、缓解和破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在这方面,区委、区政府不断加强领导、加大投入,有关部门创新思路、狠抓落实,做了大量的富有成效的工作。

一是努力构建“服务网络”体系。

根据“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优化配置、方便居民”的原则,对我区的医疗机构进行撤并改造和布局调整,规划建设了1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各街道设立了卫生防治站,为社区卫生服务服务提供了资源保障。

1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在各自服务半径内基本实现了“十分钟内方便就医”的目标。

截至今年第一季度,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建立家庭病床135张,家庭健康档案7.8万份。

去年家庭病床使用为861人次,门诊及巡诊服务量33.6万人次,占辖区医疗门诊总量的14%。

现各社区平均日就诊量已达83.6人次。

二是不断加大“规范化”管理力度。

加强内涵建设,健全管理机制,实行了一体化和标准化管理。

严格依法监督,实施量化管理,促使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依法行医、规范执业。

强化质量管理,提高服务效能,通过多种手段和形式促进社区卫生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

同时,着力抓好“引进、培训、管理”三个环节,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现社区卫生服务的从业人员343人,平均每万人拥有3.6个医生、4个护士。

三是深入开展“卫生进社区”活动。

在积极改善就诊服务的同时,加大宣传引导和走出家门、深入社区,为群众送健康、送服务的力度,开展了以健康干预、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医疗康复、红十字服务进社区和送医送药、医疗回访、危病护理、临终关怀、家庭病床、健康普查、康复指导、免疫接种、产后访视、温暖救助进家庭为主要内容的“五进社区,十进家庭”活动,使居民群众真切感受到了社区卫生服务带来的便利。

四是不断完善“优惠服务”措施。

以降低群众就医成本为目标,推出“四项减免”措施。

以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为目标,推出“十项承诺”措施。

以减免低保人员医疗支出为目标,推出“十项优惠”措施。

同时,推行“一状一证一卡”,对低保户、伤残户、边缘户、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实行“医疗救助”服务,使居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五是不断强化“健康管理”措施。

坚持“教育在先,防病在前”的原则,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用,积极加强对辖区居民的健康教育与管理。

建立辖区居民健康档案,为开展健康管理提供基础依据。

加强社区健康教育宣讲,在社区、公共场所开展健康知识和疾病防治知识讲座,提高了辖区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二、存在问题 我区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社区卫生服务方面尽管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由于主客观条件限制,仍存在一些影响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影响居民群众看病、治病的困难和问题。

主要表现在:一是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仍然存在。

辖区医疗资源配置虽然相对饱和,常见病、多发病就诊相对比较便利,但一些大医院专家诊、住院就诊等方面还存在号位子、排长队的现象,一些疑难病的诊治难以在本地完成,看病难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仍困扰着辖区群众。

为缓解群众看病贵的问题,市、区政府虽对一些困难群众实行了医疗救助措施,但受宏观体制、医疗保险发展缓慢等因素的影响,群众看病贵,尤其是一些未参加医保的慢性病患者、城市边缘人群看不起病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另外,我区人口老龄化问题相对严峻,60岁以上老年人占20.9%,高于大连市15.6%的平均水平,客观上导致辖区慢性病率较高、医疗支出数额较大,加剧了我区群众看病贵的问题。

二是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

由于服务设施、医疗设备、技术力量等方面限制,加之医疗保险等政策制度不完善,“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的就医习惯和流程还未形成,社区服务机构与大医院的双向转诊机制还未真正建立起来,影响了社区卫生服务的健康发展。

我区现有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民营为主,随着医疗保险政策放开、慢病管理放开、集体个体医疗机构准入放开、药品价格放开,其原享受的政策优势逐步弱化,生存压力逐年增大。

出于生存压力与逐利本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益服务没有得到充分体现,“以药养医”情况十分突出,应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未完全到位。

三是人才队伍建设还有不足。

卫生系统事业人员年龄偏高、学历偏低、专业技术人才短缺的现象比较严重。

完善的用人机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影响工作人员积极性、主动性的发挥。

缺乏合理的人才流动机制,好的人才难引进,现有的人员难调出,影响了卫生系统队伍的整体活力。

由于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来源渠道较窄,加之工作强度较高、待遇相对较低,致使人才不足、人员不稳,影响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是政策投入机制不完善。

虽然我区已经实施了按每万人每年4万元的公共服务补助政策,但是与社区卫生服务发展需求相比投入仍显不足,影响社区卫生服务公益性的发挥。

三、思路对策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以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目标,借鉴友好城区经验和做法,并综合方方面面的意见建议,就我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服务发展等方面,提出以下思路和对策。

1、进一步提高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水平。

一是应注意整合辖区公共卫生服务资源。

充分总结“非典”期间公共卫生服务尤其是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经验,加强同市级预防保健机构的配合,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依托辖区市级公共卫生服务机构集中的优势,进一步加大辖区卫生资源整合力度,努力形成“资源共享、区域联动”的良好局面,为我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供资源支持。

二是应充分提高区属公共卫生资源使用效率。

近年来,我区加大公共卫生硬件建设投入力度,对区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卫生监督所等设施进行了改建或改造。

为此,应坚持建、管、用并重的原则,确保好的硬件产生好的效果。

同时,可采取内部共享、有偿外租等做法,提高新配置设备使用率,防止资源闲置和浪费,充分发挥这些资源设施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应有作用。

三是应充分挖掘和调动事业单位活力。

加强工作指导,细化工作职责,搞好工作考核,引导和促使卫生系统各事业单位立足各自职能,搞好分工协作,承担起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

探索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

根据事业单位改革原则,按照精干、效能的要求,加大人事用工管理制度改革,采取双向选择、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合同管理等办法,激发事业单位内部活力,建立起有利于调动工作积极性的用人机制。

严格绩效考核,将考核成绩与收入挂钩,采取考核不合格人员待岗培训或调离岗位等做法,为引进人才腾出位置,逐步解决人员有序进出等问题,为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人才保障。

2、进一步深化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一是应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有利于社区卫生发展的配套政策。

我区应学习借鉴重庆等地的做法,认真落实大连市关于社区卫生补助相关规定,足额安排补助经费,逐步建立科学的政策补偿机制,减轻社区卫生机构生存压力,使其有余力兼顾好公共卫生服务职能。

二是应着力建立和完善社区卫生机构与其他医疗机构的协作制度。

继续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宣传,提升群众认可度与信任度,努力引导群众形成小病在社区就医的习惯,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挥好在全区综合卫生保障中的基础作用。

加强引导和协调,促进社区卫生机构与辖区大医院建立长期稳定的双向转诊合作关系,使二者合理分工、错位服务、密切协作、相互支持,努力形成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机制和“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的格局。

鉴于社区卫生服务人才力量相对薄弱的实际,可协调引导社区卫生机构与大医院合作建立人才培训和交流制度,安排社区医院的医护人员轮流到大医院培训进修,也可安排大医院的医护人员到社区卫生机构实习,促进我区卫生服务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三是应继续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规范管理。

继续加大软硬件建设和人才引进力度,进一步强化社区卫生服务规范化建设,优化就医环境、就医流程,努力创造便捷化、亲情化的卫生服务。

在落实服务规范、巩固现有服务成果的基础上,创新服务方式,采取社区巡诊、跟踪服务等形式,进一步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培育特色,构筑优势,扶持发展一批以中医、康复等为服务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增强竞争优势,提升效益水平。

搞好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促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

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围绕社区卫生机构六项功能,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方案,量化考核指标,尤其把群众满意率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将公共服务职能完成情况与政府投入结合起来。

建立考核奖励制度,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卫生经费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考核奖励经费,根据考核结果,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调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积极性,推动其由偏重逐利型向公益与营利并重型转变。

3、在能力所及的范围内解决群众看病贵的问题。

一是应关注解决重点人群的看病问题。

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为重点,深入开展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对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二是应继续开展惠民医疗服务。

继续落实好我区现有的“四项减免”、“十项承诺”、“十项优惠”等医疗救济和补助政策,并在市政府出台的城市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办法的基础上,根据我区权力所及和财力允许的范围,加大对特殊群体医疗救助力度,以低保户、城市边缘人群、未参加医保的慢性病患者为救助对象,采取门诊医疗补助、就诊减免部分费用、一次性救济等方式,逐步建立健全优先向重点人群倾斜的医疗救助长效机制,缓解这部分人看病贵或看不起病的问题。

三是应探索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做法。

鉴于药价在群众医疗支出中占有很大部分的实际,我区应探索加强对药品的统一监管与调控。

可考虑协调辖区医疗机构结成药品采购同盟,尽可能地压低药品进价,为居民群众提供实惠。

卫生局办卫生许可证要多少钱

是食品药品检验所 我国食品药品检验所三级机构是: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各省、直辖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包括个海关食品药品检验所),各地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所以食品药品质量检测报告应该由各级食品药品检验所出示才具有法律效应。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直属单位,是法定的国家食品、保健品、药品、生物制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质量最高检验和仲裁机构。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下属机构:食品化妆品检定所、中药民族药检定所、化学药品检定所、生物制品检定所、医疗器械检定所、包装材料与药用辅料检定所、实验动物资源研究所、标准物质与标准化研究所、食品药品安全评价研究所、食品药品技术监督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研究所,等。

各省、直辖市 食品药品检验所(包括个海关食品药品检验所),各地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设立相关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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