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涂料十大品牌
涂料新格局,品牌大盘点: 一、王者之路,任重道远:受2008年金融危机的影响,2009年涂料行业仍然心有余悸,从一年多的实际运行情况看,经济危机对涂料业的实际影响已经显现。
以立邦、多乐士为首的在中国市场占有大份额的国外品牌,市场动作明显没有以前的疯狂。
他们一直以来以资金的实力都压制着国内民族企业的发展。
然而,随着国内政策对民族企业的支持,技术和管理的同质化,国内民族企业的发展日新月异。
民族企业的壮大,给立邦、多乐士为首的国外大品牌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
立邦、多乐士,多少都感到了夜半莺歌的恐惧。
看来,想要继续在中国称霸,王者之路,任重道远。
二、大而不强,明哲保身:作为民族品牌的华润,已经成为了混血儿(据说80%的股份被境外企业威士伯公司收购)。
初期,华润漆是民族企业的龙头老大,也是能够与立邦和多乐士同台竞技的唯一民族企业。
随着时代的发展与变更,华润似乎让我们感到了他力不从心,大而不强的事实。
其实华润的的模式,多少都映照了当今涂料民族企业的发展缩影,总体来说,就是大而不强。
然而,这种明哲保身的做法只会让企业止步不前,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三、后起之秀,后来居上:捷足未必先登,后来也能居上,一句反经典名言不知从何时起流传于涂料行业内。
2009年,是涂料业艰难发展的一年,同时也是企业从危机中转向机会最重要的一年。
作为行业内一直低调发展的企业嘉丽士涂料销售有限公司,2009年做出了让业内人士震惊的举动,他不惜重金聘请影后李冰冰作为品牌代言人。
并一举招兵买马,以全力以赴,集中资源,精耕细作,密集网络为战略方针快速抢占市场。
以打造行业内“奔驰”为企业目标。
2009年嘉丽士众望所归,荣获“中国涂料行业10强企业”荣誉称号,这是对嘉丽士厚积后发的企业雄厚实力以及立志打造涂料行业“奔驰”品牌的最大肯定与褒奖。
成为09年涂料行业中一个大亮点。
中国涂料产业里还需要很多类似嘉丽士这样后起之秀的涌现,而且应该越多越好。
只有持续地追赶,加强企业自身的管理和技术,提高企业的素质,企业才能不断向前,从而推动整个中国涂料行业的整体进步。
而在这种企业个体的你追我赶中,才能加快中国涂料追赶国际步伐,才能让民族企业立而世界强林之中。
清漆哪个牌子的好
一般选择7的时候可以选邦的乳胶漆,它是环保立邦注重的是服务当天施工当天就可住了,所以它是非常不错的选择,他也是非常耐用的,在使用的时候不会发生一些空鼓或者起皮的现象,它的质量是非常过关的也是我们值得选择的品牌。
安全资料员主要做什么
土料说难也不难,只是你有接触过这方东西,资料涉及的面积很广,问题还是习一段时间才会明白资料的一些内容,估计要3个月,买本规范看看
下面是土建资料涉及的内容,你可要用心的学呀
你还用准备资料管理软件,没有软件那你就得去买资料表格填写范例。
网上也有的下载(建筑工程资料表格填写范例)一、施工管理资料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2、中标通知书3、工程预(决)算4、承发包合同5、施工许可证6、质保体系人员名单及岗位证书7、企业资质及质量管理制度和质保体系人员岗位责任制8、开工报告9、监督验收通知单10、工程质量保修书11、企业标准(施工过程中提供)二、施工技术资料1、地质勘察报告及图纸2、施工图审查批准书(防雷、消防、抗震审核意见及答复)3、图纸会审4、设计变更(通知)5、材料代用签证6、工程联系单7、施工组织设计(方案)8、技术交底9、定位测量放线记录10、沉降观测记录11、建筑物轴线、标高、全高、垂直度测量记录及结构尺寸复核记录12、楼梯入口处净高、楼梯段垂直度净高及扶手、窗台净高13、监督检查记录及复查记录14、质量事故(问题)情况、处理方案、施工方案及复查验收记录15、隐蔽工程记录16、施工日记17、竣工图三、质量控制资料(一)建筑与结构1、钢材(1)钢材验收登记表及出厂合格证(2)试验报告2、焊接(1)焊条(剂)验收登记表及出厂合格证(2)焊接模拟试验报告及试验报告(钢结构焊缝检测报告)3、水泥(1)水泥验收登记表及出厂合格证(2)试验报告4、砖(砌块)(1)砖(砌块)验收登记表及出厂合格证(2)试验报告5、砂、石(分开)(1)砂、石验收登记表(2)试验报告6、防水材料(瓦)(1)防水材料验收登记表及出厂合格证(2)试验报告7、外加剂(1)外加剂验收登记表及出厂合格证(2)试验报告(砌体应做型式检验报告)8、构件(包括各类门窗、钢结构、油漆、涂料、面砖等)(1)构件验收登记表及出厂合格证(2)试验报告(后置埋件的拉拔强度、外窗三性试验、钢结构螺栓试验、饰面砖粘结强度等)9、隔热、保温材料(1)隔热、保温材料验收登记表及出厂合格证(2)试验报告10、砼试块报告(1)强度统计及评定表(2)浇筑申请表(3)配合比(4)试块试验报告11、砂浆试块报告(1)强度统计及评定表(2)砌体砌筑隐蔽工程施工通知单(3)配合比(4)试块试验报告12、单桩及群桩(高、低应变检测)、静载试验报告13、地基处理及复合地基承载力检验14、土壤试验报告15、打(试)桩记录16、钢结构焊缝外观检查记录17、结构吊装记录18、抽气(风)道检查记录(二)、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五、验收综合表[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基槽(坑)验收记录、桩基工程验收记录、基础工程验收记录、钢结构\\\/网架工程验收记录、主体结构验收记录、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通风与空调、电梯、智能建筑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六、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或涉及的其它工程施工资料
中远集团的企业文化
的文化综合管理体系重视运输服务质量管理、管理及环境保护,严格遵守各项国际公约规则和国内法律法规,着力深化内部管理。
1996年,原上海远洋运输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率先通过了由船旗国政府主管机关审核认证,从而成为全国第一家取得公司符合证明(DOC)的船公司。
1998年通过了质量,2003年又通过了环境管理体系和。
将不断增强企业适应市场、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力求为运输事业和世界环境保护做出积极贡献。
质量方针:便捷 诚信 和谐 卓越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通过因特网链接上公司网站即可得到网上在线服务。
实行电子订舱,缩短单证流转时间,提高单证质量,确保货物及时出运。
健全全球航线网络,保持全球运力领先地位。
集装箱全过程动态跟踪管理,确保运输服务质量。
关注分包方的服务业绩,保证船舶安全准班。
持续改进,自我完善,保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以顾客满意赢得,发挥品牌效应,跻身世界一流航运企业。
质量目标:为分包方提供的船舶的合格率达100%。
严格按班期表营运,综合准班率>95%。
竭诚为顾客服务,顾客满意度>75。
顾客率达100%。
环境方针:便捷 诚信 和谐 卓越构筑一个PDCA循环的环境管理体系,实施持续改进。
遵守与环境有关的对我国生效的国际公约、规则、我国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防止排放废弃物和污水对海洋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严格执行排放规定,并尽可能减少排废总量。
采用技术革新,保护有限资源。
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
积极参加环境方面的有关活动,与区域和社会相关方保持协调。
在公司内部实施环境教育等活动,使全体员工都能理解环境方针,并贯彻和实施。
环境目标和指标:机关污水和废弃物排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船舶污水和废弃物排放符合国际公约、规则和强制性标准要求方针:便捷 诚信 和谐 卓越本公司作为全球海上集装箱货物承运人,积极推行以上方针,并承诺依照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将健康安全视为所从事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每个人的安全和健康负责,致力于使员工在工作和非工作期间获得最大程度的安全健康,管理人员对其所辖部门的安全负责,每个员工都有责任参与和改进职业健康安全活动,以持续改进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绩效。
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指标:杜绝重大事故,减少大事故。
降低伤亡率,工伤千人死亡率< 0.1‰,重伤率< 0.4‰,轻伤率< 5‰。
事故整改率达100%。
减少职业疾病,确保员工健康。
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质量保系主要内: 1.合同评审管理: 对招文件和合案进行评审,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完善和对其正确理解,正式合同签订前及执行期间对合同进行评审。
2.图纸资料管理: 对本工程技术文件包括设计变更、施工联系单等从发出到回收的全过程进行控制,使其处于受控状态。
3.采购管理: 公司建立合格供应商的名单,并定期对其进行评审,采购产品时制订完整的计划、签订周详的合同并用相应的规范、标准等严格进行验证。
4.建设单位提供的物资的管理: 将建设单位提供的物资列入采购计划,按规定对其进行验证、检验、储存和保管,出现问题时加以记录和处理。
5.产品标识与追溯性管理: 对原材料、施工过程及竣工工程进行有效标识,使产品具有可识别性和可追溯性。
6.工序控制管理: 对施工工序各个环节的控制,保证其质量满足要求,对特殊工序由具备资格的人员进行操作并进行连续的监控。
7.检验与试验管理: 严格按规定对产品和过程进行检验和试验,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8.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管理: 按规定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购置、管理、使用、保养和定期检定、校准等进行严格控制,使之处于完好状态并且精度能满足使用要求。
9.检验和试验状态管理: 对检验和试验状态操作标识和控制,确保只有通过了规定的检验和试验且合格的产品才能使用和安装。
标识的方式有记录和实物标识。
10.不合格品的控制管理: 对原材料、半成品及工序中不合格品的及时标识、隔离、审批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使其不得被使用、安装或隐蔽。
11.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 对施工中比较严重的不合格或反复发生的不合格进行调查和分析,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并定期总结,分析其发生趋势和可能性,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把不合格减少至零。
12.搬运、储存、防护和交付管理: 对施工材料搬运、储存、保管和交付进行严格控制,防止其损坏或变质。
13.质量记录的控制管理: 对质量记录进行标识、填写、收集、归案、储存、保管,按规定进行严格控制,以证实产品达到规定的要求。
14.培训管理: 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特殊关键作业培训或技术管理人员培训等,使其素质满足相关的要求。
15.回访保修管理: 对已交付使用工程的保修和回访工作严格管理,提高公司的社会信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 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每个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消防法规,做好消防工作。
第三条 各级公安机关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本实施细则,实施消防监督。
除人民解放军各单位、国有森林和矿井地下部分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部门实施消防监督,公安机关予以协助外,其余所有单位的消防工作都应当接受当地公安机关的监督。
第二章 火灾预防第四条 城市规划建设部门,在规划新建、扩建和改建城市的时候,必须依照有关消防法规,会同消防监督机构制定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讯和消防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规划和具体建设方案,并将其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市级人民政府审查城市详细规划时,应当吸收消防监督机构参加。
第五条 城市总体规划审定批准后,公共消防设施由城建、公用、邮电等部门分别负责建设和维护,当地消防监督机构负责验收、使用。
第六条 市区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提请地方人民政府责成城建、公用、邮电等有关部门作出技术改造或者改建、增建规划,加以解决。
第七条 设计人员在工程设计中,必须贯彻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
设计单位和人员应当对工程的防火设计负责。
其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对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的工程设计,不予批准。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有关防火的设计图纸和资料负责审核。
第九条 中外合资、合作经营和外资独立经营的企业或从国外引进项目的工程设计,其防火要求必须符合我国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
依据国外或者港澳地区消防技术规范进行的工程设计,必须将防火设计图纸并附上消防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送当地设计部门审核。
第十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防火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动,并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
第十一条 工程竣工时,建设单位应当对工程的消防设施进行验收。
对不符合防火设计要求的,待施工单位负责解决后,方可接收使用。
第十二条 在城区不准搭建易燃简易建筑。
如果临时需要搭建的,必须事先报经当地城市建设部门审批,并应当在规定的限期内拆除。
第十三条 乡镇人民政府在规划乡镇建设时,应当同时规划消防水源、消防通讯和消防通道。
乡、村的生产、民用建筑的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有关农村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十四条 生产建筑构件、配件或新型建筑材料、防火涂料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对产品进行燃烧性能或耐火极限等数据的测定,并将各种测定的性能、数据写在产品说明书上,否则不准出厂。
第十五条 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规定,对产品进行闪点、燃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数据的测定,并将其数据和防火、防爆、灭火、安全储运等注意事项写在产品说明书上,否则不准出厂。
第十六条 研制易燃的新材料、新产品和有火灾危险的新设备、新工艺的单位,必须对研制的每一项目提出预防火灾的具体办法,经上级主管部门鉴定批准后,方可交付生产。
第十七条 采用有火灾危险性的新设备、新工艺和可燃易燃新材料的单位,必须按照研制部门提供的预防火灾的具体办法,采取消防安全措施。
第十八条 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禁止动用明火。
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密的消防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第十九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实行防火责任制度,确定一名行政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本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消防法规;(二)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三)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四)把消防工作列入工作、生产、施工、运输、经营管理的内容;(五)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六)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七)领导专职或者义务消防组织;(八)组织制定灭火方案,带领职工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九)追查处理火警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第二十条 乡镇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管辖区内的消防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本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消防法规;(二)督促街道、乡镇企业和专业户、个体工商户、经济联合体做好消防工作;指导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开发群众性的消防工作;(三)进行消防宣传,组织群众制定防火公约;(四)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消除火险隐患;(五)管理专职或者义务消防组织;(六)组织火灾扑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第二十一条 礼堂、影剧院、俱乐部、文化宫、游乐场、体育馆、图书馆、展览馆等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必须做到:(一)不准超过额定人数;(二)安全出口处应当设置明显的标志,疏散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或者增加座位;(三)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规定。
临时增加电气设备,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安全;(四)严格控制明火、焰火、鞭炮的使用与燃放。
确实需要使用与燃放时,必须采取保证安全的预防措施;(五)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六)制定应急疏散方案;(七)管理人员应当坚守岗位,加强值班和检查,确保安全。
第二十二条 使用高层建筑的宾馆、饭店、医院以及其他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办法,指定专人维护、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保证完整好用;对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进行防火知识教育和灭火技术训练,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
第二十三条 城区人民防空地下工程和其他地下工程,平时不得用于生产、存放和销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利用人民防空地下工程和其他地下工程开设旅馆、招待所、商店和其他公共活动场所时,必须符合地下工程的消防规定。
第二十四条 举办物资交流、展销、集市贸易和焰火、灯火晚会的单位,在地点选择、亭棚搭设、电气线路架设、明火使用以及消防设施的配置等方面,应当符合消防规定。
第二十五条 对古建筑、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以及其他由国家指定保护的纪念建筑物,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消防法规,做好消防工作。
第二十六条 在农业收获期和冬、春季节以及重大节日,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督促有关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做好消防工作。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电工、焊接工、油漆工和从事操作、保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等有关人员,必须进行消防知识的专业培训,经有关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后,方可定岗位从事操作、管理。
第二十八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户应当根据防火、灭火的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并指定有关人员负责保养、维修和管理。
第二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维护消防设施。
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设备、器材,不准埋压和圈占消防水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
公用和城建等部门,在维修道路影响消防车通行以及停电、停水、切断通讯线路时,必须事先通知当地消防监督机构。
第三章 消防组织第三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城镇街道、林区居民点和易燃建筑密集的村寨,应当建立义务消防队(组)。
第三十一条 义务消防队(组)应当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练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
义务消防队(组)所需的经费和队员的补贴,分别由各所在单位负责解决。
第三十二条 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站)较远的中型以上企业事业单位,乡镇企业集中、易燃建筑密集的乡或镇,列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的古建筑群,以及起降大中型民航飞机的航站,应当根据需要设立专职消防队。
专职消防队可由一个单位建立,也可以由几个单位联合建立。
第三十三条 专职消防队应当建立教育训练和执勤备战制度,负责本单位、本地区的防火和灭火工作。
第三十四条 专职消防队所需经费由所在单位开支。
专职消防人员实行本单位工资和奖金制度,享受本单位生产职工同等保险福利待遇。
专职消防队队员可实行合同制或轮换制。
第三十五条 专职消防队的建立或者撤销,专职消防队干部的配备和调离,应当征求当地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
第三十六条 公安消防队(站)的布局、建筑和技术装备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不符合规定的,由当地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政府责成城建、财政等有关部门作出规划,加以解决。
第四章 火灾扑救第三十七条 任何人发现火警都有义务迅速向消防队报警,讲清起火地点、单位。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给报警人员提供方便,不收费用。
邮电部门应当优先传递火警、火灾信息,不得延误。
第三十八条 起火单位或者地区要迅速组织力量,扑救火灾,抢救生命和物资,并派人接应消防车。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支援灭火。
第三十九条 消防队接到报警后,必须迅速赶赴火场,组织扑救。
赶赴火场的消防队及其消防车、消防器材和装备,需要铁路运输和轮渡时,铁路和航运部门应当优先免费抢运。
第四十条 参加扑救火灾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服从火场总指挥员的统一指挥。
交通、港务监督、航行管制和治安管理人员应当负责维护秩序,疏散车辆、船舶、飞机、行人,必要时可实行交通管制。
第四十一条 当火灾蔓延,必须拆除毗邻建(构)筑物才能避免重大损失的时候,火场总指挥员有权决定拆除,并可命令人员转移到安全地点。
第四十二条 火车站、列车或者沿线的铁路单位发生火灾时,铁路部门必须组织力量扑救火灾,调派机车供水灭火。
必要时可向就近的消防队请求支援,被求援的消防队应当支援。
第四十三条 船舶、水上设施和海上石油钻井平台发生火灾时,海上安全指挥部必须组织力量扑救火灾,必要时迅速调派船、艇或者飞机参加灭火。
第四十四条 参加保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住宅发生火灾时,应当积极扑救,减少损失。
对参加扑救火灾的外单位的专职、义务消防队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以及对火灾原因进行技术鉴定的费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从保险公司偿付的施救费中予以补偿。
未参加保险的,由起火单位负责补偿。
第四十五条 执行灭火任务的各种消防车、消防艇免交养路、过桥、过隧道、泊岸等费用。
第四十六条 参加扑救火灾或者消防训练中受伤、致残或者牺牲的非国家职工,其医疗、抚恤待遇,由起火单位或者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果起火单位对起火没有责任的,或者确实无力负担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规定办理;在养伤期间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由起火单位或者当地人民政府给予生活保障。
对扑救火灾中牺牲的人员,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应当追认为烈士的,由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第五章 消防监督第四十七条 公安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市、县公安局和分局设立的消防监督机构,分级负责消防监督工作。
铁路、交通、民航和林业公安机关设立的消防监督机构,分别负责铁路站区和铁路线的勘测设计、基建施工单位及列车,在我国沿海、内河水域航行、停泊、作业的一切中外民用船舶和港口码头,飞机和机场以及林区的消防监督工作;业务上受当地政府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指导。
第四十八条 消防监督机构在组织防火检查时,有关单位应当派人参加。
被检查单位应当主动提供情况和资料。
消防监督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改进意见,都应当作出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第四十九条 消防监督机构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险隐患,应当及时向被检查单位或者居民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发出《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必要时可传唤有关人员,督促整改。
被检查单位的防火负责人,应当把火险隐患的整改情况,及时告知消防监督机构。
《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副本可根据需要送当地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部门。
被检查单位或者居民有不同意见时,在接到《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可提请上一级消防监督机构复查。
第五十条 消防监督机构发现随时有可能发生火灾危险的,有权责令有关单位和人员立即整改,在紧急情况下,有权责令其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第五十一条 消防监督机构应当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制定消防安全办法和技术标准,并负责审查、监督实行。
第五十二条 消防监督机构应当监督建设、设计、施工单位执行工程设计防火的有关规定,根据需要和可能对建设工程的防火设计进行审核,检查消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参加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五十三条 消防监督机构应当按照确定的城市规划方案,督促城建、公用等部门建设、改善和维护公共消防设施。
第五十四条 消防监督机构要掌握火灾情况,进行火灾统计,核定火灾损失,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
人民解放军各单位、国有森林、矿井地下部分的火灾统计,由各主管部门负责,按年度报送公安部。
第五十五条 消防监督机构应当组织所属队伍的政治教育和业务训练;负责对义务消防队和专职消防队的业务指导,督促健全规章制度,开展消防业务训练,组织联合演练,提高防火、灭火水平。
第五十六条 消防监督机构应当组织查明起火原因,作出技术鉴定。
火灾原因查明后,应当根据事故的性质、情节和后果,依法对有关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五十七条 公安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消防监督机构应当根据防火、灭火的需要,制定科研规划,具体组织开展消防科学技术研究;鉴定和推广应用消防科学技术研究成果。
第五十八条 公安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消防监督机构对申请生产、维修消防器材的企业的生产技术条件,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监督检查。
对不具备条件的,应当责令限期改进,必要时责令停产、停业,并提请有关部门不发、吊销生产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
第五十九条 消防监督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对消防器材、设备等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标准的,不准出厂或者销售。
第六十条 建设单位需要引进国外的消防器材、设备时,必须事先将其品种、规格、性能等有关资料送交当地消防监督机构审核同意。
第六十一条 国家级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负责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检验、争议仲裁检验、重点抽检和进出口消防产品的验证检验。
第六十二条 各级消防监督机构应当根据需要配备具有专业知识的消防监督员。
消防监督员由省、自治区所辖的市以上公安机关任命,并发给消防监督证。
第六十三条 消防监督员的主要职责:(一)对分管地区的单位,督促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建立健全消防组织;(二)进行消防宣传,督促消除火险隐患,及时制止有可能引起火灾或爆炸危险的行为;(三)指导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开展防火检查,制定重点部位的灭火方案,并定期演练;(四)参加火灾事故的调查、勘查和鉴定,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章 奖励与惩罚第六十四条 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单位、集体,应当给予表彰、奖励:(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消防组织制度健全,火险隐患及时消除,消防器材设备完整好用,无火灾事故,工作成绩突出的;(二)及时组织扑灭火灾或者积极支援邻近单位和居民扑救火灾,避免重大损失,有显著贡献的;(三)开展消防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革新,成绩显著的;(四)在改善城乡消防设施方面有显著贡献的;(五)在消防工作的其他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
第六十五条 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一)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消防活动,成绩显著的;(二)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事迹突出的;(三)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发生的;(四)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五)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六)对消防科学技术研究或者技术革新有显著成绩的;(七)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
第六十六条 在消防工作中有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先进单位、集体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或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成绩特别突出的,报请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第六十七条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本实施细则,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予以处罚外,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由本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一)设计人员没有按照防火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或者施工人员不按照防火设计进行施工的;(二)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三)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或失职的;(四)不按规定生产、销售消防器材、设备的。
第七章 附 则第六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公安局,可以根据本实施细则,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特点,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施行。
第六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由公安部负责解释。
第七十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施工员岗位考试试题类型有哪些
施工员的考试题型有选择题,判断题,填空,以及解答题。
每年的分数和题的比例会有不同,以当年的为准。
施工员考试科目包括:《施工员专业基础知识》;《施工员专业管理实务》。
《施工员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一、建筑材料 (一)建筑材料基本性质 1、掌握材料的基本物理性质 2、熟悉材料与水有关的性质 3、熟悉材料力学性质 4、了解材料耐久性 (二)气硬性胶凝材料 1、掌握石灰的基本特性和应用 2、掌握石膏的基本特性及其制品的应用 3、了解水玻璃的特性和应用 (三)水泥 1、掌握硅酸盐水泥的质量要求就、基本特性及应用 2、掌握掺混合材料硅酸盐水泥的基本特性和应用 3、熟悉其他有关水泥的基本特性和应用 4、了解水泥的验收、储运、保管及质量检验方法 (四)混凝土 1、熟悉混凝土的组成材料和质量要求2、掌握混凝土主要技术性质 3、熟悉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程序和方法 4、熟悉混凝土质量检测和强度评定方法 5、了解轻混凝土及其他品种混凝土的特性和应用 6、了解混凝土常用外加剂的主要品种、应用及应用要点 (五)建筑砂浆及墙体材料 1、掌握砌筑砂浆组成材料、主要技术性质 2、掌握砌筑砂浆的配合比设计原理及计算 3、掌握常用墙体材料(砌墙砖、墙板、砌快等)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及应用 4、熟悉抹灰砂浆的主要技术性质 (六)建筑钢材 1、掌握建筑钢材的主要力学及工艺性能 2、掌握建筑工程常用热轧钢筋的等级、冷加工目的及方法 3、了解建筑上常用的钢材品种 4、了解钢材的验收、质量鉴定及保管方法 (七) 木材 1、熟悉木材的主要性质 2、了解木材的等级及检验评定方法 3、了解木材的综合利用、保管方法 (八)防水材料 1、熟悉石油沥青的主要技术性质、牌号及应用 2、了解常用沥青防水制品主要性能及应用3、熟悉改性沥青防水材料、高分子防水材料的主要优点及应用 (九)建筑装饰材料 1、熟悉建筑装饰石材主要品种、应用及保管 2、熟悉建筑装饰陶瓷制品的应用及保管 3、熟悉建筑装饰金属材料主要应用及保管 4、熟悉常用建筑装饰涂料的品种、应用及保管 (十)建筑塑料 1、常用建筑塑料的品种及应用 2、塑料制品的保管方法 二、建筑构造与识图 (一)正投影基本知识 1、掌握三面投影图的基本概念 2、熟悉点线面的投影方法 3、熟悉几何形体的投影方法 (二)墙体的建筑构造 1、掌握墙体的分类与构造 2、掌握墙体的细部的构造要求 3、了解幕墙的分类及构造要求 (三)屋面、楼面的建筑构造 1、掌握楼板的组成及构造要求 2、掌握屋顶的类型组成与构造要求 (四)房屋建筑的其他构造 1、熟悉门窗连接的构造要求2、熟悉楼梯的组成及细部构造要求 3、熟悉变形缝的构造要求 4、了解阳台、雨蓬的构造 (五)房屋建筑图的识图方法 1、熟悉房屋建筑图的产生和分类 2、熟悉建筑施工图的内容及识读方法 3、熟悉结构施工图的内容及识读方法 三、力学与结构基本知识 (一)力的基本性质与建筑力学的基本概念 1、掌握力的基本性质 2、掌握杠杆及其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的概念 3、掌握应力应变的基本概念 4、掌握杠杆变形的基本形式 (二)平面力系的平衡方程及杠杆内力分析 1、掌握平面汇交力系的平衡方程及应用 2、掌握力偶、力矩的特性及应用 3、熟悉用截面法计算单跨静定梁的内力 4、了解静定桁架的内力计算 (三)建筑结构基本知识 1、掌握建筑结构的类型特点及应用 2、掌握混凝土结构的受力特点及构造要求 3、掌握砌体结构的受力特点及构造要求 4、熟悉钢结构的受力特点及构造要求 (四)建筑抗震基本知识 1、了解地震震级和烈度的基本概念 2、了解建筑结构抗震构造措施 (五)岩土基本知识 1、了解岩土的工程分类及工程性质 2、了解地基与基础的基本概念 四、其他相关知识 (一)工程造价基本知识 1、掌握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的组成 2、熟悉工程量清单的基本概念 3、了解工程量的计算方法 (二)合同管理基本知识 1、熟悉建设工程合同订立的主要方式 2、了解建设工程合同的类型 3、了解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与履行 4、了解工程变更及工程索赔的基本知识 (三)施工项目管理的基本知识 1、了解施工项目管理的概念 2、了解施工项目经理部的组成形式 3、了解施工项目管理的基本内容《施工员专业管理实务》考试大纲:一、 施工员岗位职责及职业道德 (一)掌握施工员岗位职责内容 (二)掌握施工员职业道德内容 (三)掌握施工员的工作内容及工作程序 二、 建筑施工技术与管理 (一)土方工程 1、掌握土的工程分类与性质、土方工程机械化施工方法 2、掌握排除地面水、人工降低地下水位(轻型井点降水)的方法 3、熟悉土方量计算与基(槽)坑土方施工、土方边坡与土壁支撑方法 4、熟悉土方工程施工的质量要求与安全措施 (二)地基与基础工程 1、掌握地基的加固方法,基础工程的施工方法及检验要求 2、掌握钢筋混凝土预制桩和灌注桩的施工方法,质量事故产生原因,预防措施和根治方法 3、熟悉人工挖孔桩的施工方法 4、熟悉基础工程施工的质量检查验收标准与安全措施 (三)脚手架工程及垂直运输设施 1、掌握脚手架工程及垂直运输设备、设施的使用规定及安全措施 (四)砌筑工程 1、掌握砌筑砂浆的制备和运输方法 2、掌握基础工程。
砖砌体砌筑、中小型砌块墙的砌筑方法 3、熟悉砌筑工程施工的质量要求与安全措施 (五)钢筋混凝土工程1、掌握模板的构造要求,模板的种类,模板的安装和拆除方法 2、掌握钢筋的种类、性能,钢筋冷加工以及钢筋的配料及代换计算 3、掌握钢筋的制备与安装、钢筋的绑扎和安装方法 4、掌握混凝土的施工配料、搅拌、运输、浇注、振捣、养护,混凝土表面缺陷的修补及混凝土工程质量检查方法 (六)预应力混凝土工程 1、掌握先张法、后张法、电热张拉法和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等的施工工艺 2、熟悉先张法、后张法施工的基本概念 3、熟悉预应力张拉力的控制和放张方法 4、熟悉无粘结预应力筋的敷设张拉锚固工艺 5、熟悉预应力混凝土工程施工的质量要求与安全措施 (七)钢结构工程 1、掌握钢结构构件的加工制作方法 2、掌握钢结构连接施工方法 3、掌握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安装程序 4、熟悉钢结构涂装施工方法 5、了解钢结构施工的质量要求和安全措施 (八)预制装配工程 1、熟悉吊装前的准备工作 2、熟悉构件的吊装工艺 3、熟悉结构的吊装方案 4、了解结构安装施工的质量要求与安全措施 (九)防水工程 1、掌握卫生间防水、屋面防水、地下防水等施工工艺2、熟悉防水工程施工的质量要求与安全措施 (十)装饰工程 1、掌握抹灰、门窗、吊顶、隔墙、饰面、涂饰、裱糊等施工工艺2、熟悉装饰工程施工中的质量要求及通病防治方法 (十一)季节性施工 1、熟悉冬季和雨季施工的特点 2、了解冬季和雨季施工的注意事项 3、了解冬季和雨季施工所采取的措施 三、 工程建设施工相关法律法规 (一)建筑法主要内容 1、掌握建筑业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规定 2、掌握施工许可制度,建筑业资质等级制度的内容 (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 1、掌握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内容 2、掌握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基本制度 3、掌握施工企业的质量任务和义务 4、熟悉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内容 (三)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1、掌握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种类 2、掌握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式 3、掌握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实施的法律责任 4、掌握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强制性条文和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 (四)安全生产法与工程建设相关内容 1、熟悉安全生产的方针与原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安全生产中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内容 2、熟悉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处理方法
东方雨虹怎么样,包括薪资待遇
东方雨虹是上市公司,各方面福利都是严格按照国家的标准走的,过年的时候有15天的带薪假期,比国家规定的多8天。
至于薪资待遇,关键看你应聘的是什么岗位及你自己的能力,雨虹的工资在行业内还是有竞争力的,平均每年都会有15%的涨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