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伤感的情话
1.春水初生,春林初盛,春风十里,不如你。
2.待在我身边,我怕你危险。
3.只尊你为王,为你披荆斩棘战四方。
4.我命由你不由天。
5.我从不说情话,我对你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是肺腑之言。
6.与你相携途中,一切皆为风景7.你的名字是多美的情诗。
8.遇一人白头,择一城终老。
9.星辰点缀在你肩上,你眼中有整片海洋。
10.最好的幸福是你给的在乎。
11.一辈子只面对一个人,想想就可怕。
但是如果是眼前这个人的话,我想我可以赌一下。
12.若能与君相共度,又何惧荆棘载途。
13.曾引相思种,春来希盛开,穷冬驱不去,卿在万里外。
14.愿陪你从天光乍破,走到暮雪白头。
15.你若撒野,今生我把酒奉陪。
16.哪怕你受尽千夫所指,我亦护定你。
17.你走,我不送你。
你来,无论多大风多大雨,我要去接你。
18.你的过去我来不及参与,你的未来我奉陪到底。
19.何其有幸,此生遇到你。
20.生命那么短,世界那么乱,我不想争吵,不想冷战,不愿和你有一秒遗憾。
21.余生请你多指教。
22.我不怕天黑和惊雷,只怕你心酸和皱眉。
23.不是因为我执着,而是因为你值得。
24.每一次我想你,全世界每一处都是你。
25.你没那么好,只是谁都替代不了。
26.你拿枪指着我的胸口,就算枪响我也相信只是走火。
27.时光温热,岁月静好。
你还没来,我怎敢老。
28.29.如过没有你,明天不值得期待,昨天不值得回忆。
30.你是我不喜欢别人的理由。
31.千山万水任时光后退,也只希望在你
小情话大全
篇一:经典情话大全1、爱的雪花,染白了头发;情的四季,揉皱了面颊。
与你一起互依互靠,为彼此的一切操心操劳劳。
2、爱过知情重,醉过知酒浓,缘分不停留,像春风来又走,徒留伤悲在心中,不知与谁能共,唯愿星斗作证供:我心依旧
3、爱你,就舍不得看到你眼神的忧郁;爱你,就不忘记在你流泪的时候加倍安慰;爱你,就无怨无悔地把我的快乐一勺一勺放进你的心里,让你永远感到甜蜜
4、你的笑温暖我的心,你的美灿烂一个春,你的快乐是我心愿,你的幸福是我春天,拥有你我春心荡漾,离开你我心从春出
5、你的快乐,我的甘甜,你的忧郁,我的悲伤,我虽不是你一切的一切,但愿做你永远的永远,七夕之日,知道我在想你么
6、你的到来,谋杀了我的理智;你的离开,谋杀了我的情感。
7、面貌的美丽固然重要,但心灵和思想的美丽才是真挚爱情的牢固基础。
虽然你并不沉鱼落燕,但却有一颗金子般的心灵。
8、每个人都有一个罐子。
装着爱人的忧伤。
越大的罐子装的忧伤越多,爱的人也就越幸福快乐。
上帝托梦说我的罐子最大,因为我承载了你的所有忧伤
9、每次想你在心头,彩虹也微笑开了口,每次想你在深夜,星星也为我守候。
我们的爱遥遥,美了自然界,甜了心尖尖
10、没空理会黛玉的美,从不对着西施流口水,昭君抛媚眼也是白给,貂蝉在世我也不会想入非非,只因你早已占据我的心扉,其他人再美我也不会去追
11、满天星云下,感到无边的落寞。
也许流星能体会。
我期待,飘飘
我若在你心上 情敌三千又何妨 你若在我身旁 负了天下又怎样 作者是谁 出自哪里
全文是什么
我若在你心上,情敌三千又何妨。
你若在我身旁,负了天下又怎样。
你若与我相许,一世浮华又何惧。
血染江山的画,怎敌你眉间一点朱砂。
覆了天下也罢,始终不过一场繁华
两个傻子的爱情故事
从前有这样个爱事,故事的主角是两个傻瓜。
男傻,只知道说疯话,女的也好傻,傻的只知道用那双无神的眼睛看着男的,笑,傻笑。
两个人本来不认识,他们一个天南,一个地北。
家里人嫌他们傻,都抛弃了她们,任他们四处流浪。
男的从南往北走,女的从北往南走,流浪,流浪……。
男的以前并不傻,而是因为在工地上干建筑的时候被砖砸中了头,从那以后就傻了。
女的以前也不傻,考大学的时候她考了全市第一名,然而她的名字却被一个有钱人给顶替了,从那以后女的就不再说话,不再理自己的父母,后来也傻了。
不知道走了多长的时间,男的身上的那身衣服变的肮脏不堪,鞋子也露出了那漆黑的脚指头。
女的身上那身红衣服已经变成了灰色,散乱的头发上还有几根枯黄的杂草,但是脸还是白的,出奇的白,手里拿着一个矿泉水瓶,冲着路人们傻笑。
两个人是在一个黄昏相遇的,他们共同发现了垃圾桶里的那块发了霉的面包,一同身手去抓那个面包,两个人的头碰到了一起,男的冲女的狠狠地瞪了一眼,女的冲男的傻笑。
男的还是胜利了,他抢到了面包,张开那黑紫色的嘴狠狠的咬了一口,女的没有动,只是傻傻地看着男的,傻傻地。
男的看了一眼女的,眼神中没有一点光,女的只是看他,喉咙里不停的咽着唾沫,男的停止了啃面包,开始看着女的,傻傻地盯着,两个傻子就这样看着,男的没有表情,女的傻笑。
男的把面包给了女的,男的竟然把面包给了女的,女的也抱着那剩下的半块干面包啃了起来。
男的转身走了,没有回头,当他回到自己睡觉的那个废厂房的时候,转身看到了女的,女的一直跟着他,一直跟到了这里,女的还是冲男的傻笑,她们不说一句话,女的便跟傻子住在一起了,晚上睡觉的时候,男的感觉身上很温暖,从来没有过的,女的一直搂着男的,女的睡觉时候很死,睡觉的样子真的不像个傻子。
两个傻子就这样住到了一起,白天两个人一起去大街上拣东西填饱肚子,晚上就一起回来睡觉,曰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
那天晚上男的不知道是在哪拣了一个戒指,生了绿锈的戒指,男的给女的带上了,女的一直冲男的傻笑,那晚笑的更是厉害,女的的笑声撕裂了整个安静的夜。
后来笑出了泪,女的哭了,第一次哭了,搂着男的哭了,不明不白的哭了。
男的好像无动于衷,脸上依然是没有表情。
后来女的病了,从来没生过病的女的病了,而且很严重,早晨她没有起来陪男的一起去拣吃的,没有冲男的笑,男的自己出去了,中午男的竟然例外的回来了,手里拿着一瓶新的矿泉水和一个新的面包,他是回来看女的的,男的脸上挂了伤,手指头也青了,鼻子下面还有两道血痕。
男的是在抢面包和矿泉水的时候被小摊的老板打的。
女的闭着眼睛,还是没有像往常一样冲男的傻笑。
男的把面包送到女的嘴边,女的没有吃。
女的快不行了,身上发着高烧,已经昏迷了,男的脸上头一次有了表情,慌乱的表情,男的跑了出去,看见一身穿绿警服的人就哭了起来,男的哭了,也是第一次哭了,嘴里喊着:救救我的女人,救救她绿军装一脚踹开了男的,骂道:滚一边去,疯子,我他妈真倒霉,出门这么不顺呢
男的仰面倒在了地上, 绿警服狠狠地朝男的小肚子踹了几脚,男的撒了手,绿警服朝男的吐了口吐沫,走了
男的好久才从地上爬起来,脸上的泪已经干了。
男的把女的背到了街上,街上人很多,但没人注意他们,注意的也只是冷冷地瞅几眼,然后继续赶自己的路。
傻子把女的放在路边上,无助的看着行人。
女的呼吸已经很微弱了,傻子从路边拣了一个破玻璃片,破玻璃片有着锋利的尖,露着寒光,男的抬起女的那瘦弱脏兮兮的手臂,朝她的手腕狠狠地割了下去,血喷了傻子一脸,傻子大笑,狂喊:“哈哈,我杀人了,你们看我杀人了……”救护车终于来了,女的被抬走了,围观的人们唾弃着男的,骂着男的,然后都散去了。
女的最终还是死了,失血过多,女的在医院还没呆上一个小时就被抬进了停尸间,女人走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是笑着的,手指上还戴着那长满铜锈的戒指。
男的等了好长好长时间,女的再也没有回来,没有回来冲他傻笑,男的哭了,哭的那样痛快,整个夜晚都被男的的哭声掩盖了,然而谁也没有注意到这哭声。
还是在那个他们相遇的那个垃圾桶旁边,人们发现了男的的尸体,男的脸上的笑容已经僵住了,怀里抱着一个发了霉的面包和一个没有开瓶的矿泉水......
farewell,my UNlovely 全文翻译
只有后一篇的今天中午我和纽约永别了,也就加入了越来越多因为这样或那样原因而决定离开这座城市的人群,他们都受够了它。
这个人群中为当初选择纽约而后悔不迭的那些人不断用愤懑的语气大张挞伐纽约的种种不是,也就搞出了一个“纽约已死”的话题。
当然,实事求是的讲,纽约并不是座行将就木的城市。
有800万人选择挤住在那个“弹丸之地”,也许他们早知道纽约存在无药可救的问题,但是他们却乐见其成。
纽约必定曾经给过它的居民很多乐趣,也许那样的事未来还会有。
但像我们这些选择搬离它的人来说,要相信未来实在太难了,因为我们都是些缺乏耐心和想象力的人。
在纽约住了十年,此刻分手在即,回首往事说起来我该流下一两滴伤心泪。
但令人沮丧的正在于此——我一点也不为自己的离开而难过。
如果把纽约比作是一位女子,那么我和她从未恋爱成婚,没有山盟海誓,也没有情话呢喃,最多只不过是调调情,逢场作戏罢了。
有很多文学作品在表达“觉醒了的纽约客”这个主题,我也读过不少,但是其中没有一件能契合我对于这座城市的感受。
我不憎恶纽约,因为它对我并无可憎之处,当然可爱的地方就更少。
这就是问题的所在,纽约冷漠无情,我只能“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许多人觉得纽约的环境卫生太差,居住其间实在扫兴。
这个嘛,老天作证,纽约的卫生状况实在叫人不敢恭维。
我怀疑这个因素在我们这些人搬离纽约的决定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那不勒斯比或孟买,还有无数其他城市可能比纽约更脏乱,但只要一个城市中有激动人心的事物,容忍垃圾四溢、污水横流也并非难事。
丹吉尔可谓这个世界上最脏的城市之一,但我的一个住在那儿老城区的朋友却安之若素,压根儿不想挪窝儿。
几天前,我在纽约中央公园看到一个男子斜倚在垃圾桶上啜饮橘子汁,当他喝完,没把包装盒放进垃圾桶而是扔在了地上。
我不能理解这种行径,而在纽约城中,我不能理解的事情还有很多。
归结起来,我不能理解为什么纽约这座城市没有灵魂,仿佛一个没有心脏跳动的活死人,她情感中最显著的部分就是冷漠无情。
我觉得自己正是因此才选择离开她的。
维也纳以关怀备至的城市精神让她的居民受用不已;在巴黎,城市和人都是一道风景,相辅相成;而在三藩市,即使是初来乍到的人也能感受到她散发出的海纳百川的磅礴大气。
但是说到纽约的气质,那就是对一切的漠不关心。
这些年来,在我寓所的庭院附近,只能听见一只狗总在黑夜中狂吠的声音,有时候我的狗会发出尖利的吠声作为回应。
我真希望纽约的居民们能向这些狗学学,那样我才愿意相信他们对外来刺激做出反应的能力还没有丧失。
一大部分人是因为恐惧才离开纽约的,他们觉得自己仿佛被围困在这座城市中,如果离家太远自己就可能被抢劫,或者更糟——被杀害。
可能是因为自己的大块头并不适合犯罪分子下手,我倒从没遇上过抢劫或是被揍。
但我却从脑海中忆起这么一件惨案:一晚,当一位女士在巴士站出口处的贩卖机购买杂志时,一位陌生人走过来并用一把屠刀剖开这位女士的胸腹。
当凶犯落网后,他向警方供认,自己并不认识那位女士,他只是“喜欢杀人”而已。
要在这样的疯狂中保全自己是不可能的,我也因此觉着纽约骨子里并不是个懦夫,但却是个蠢货。
我还想起,有一年元旦前夜,在一次聚餐之后,我的一位朋友上街去打车回家,出租车刹车不及撞到了他。
我和朋友的妻子把他抱上车去了兰诺克斯山医院,正当我们为朋友寻求紧急救治时,肇事司机却一个劲地对着我们大喊大叫,仿佛是我们的错。
几个星期前,一个年仅15岁的女孩在地铁中遭人强暴。
第二天警方却称在这起事件中,女孩也得负部分责任,谁叫她偏偏进了一个除了强奸犯没有其他乘客的车厢。
可能在其他城市中也会发生这样的案件,这点几无疑问,但是纽约的人们所表现出的对生命的漠视和对是非正义的病态心理,让我很难接受也无法释怀。
如今犯罪蔓延,纽约的犯罪率并不是这个国家中最高的。
也许困扰我们的还是这里犯罪的类型,那种除了人身攻击之外的极端卑劣。
以下是我刚刚从报纸上读到的:有三位上了年纪的老人,他们住在同一间公寓里,因为患有脑瘫,他们都不得不坐在轮椅上度日,而就是这样可怜的弱者也遭到入室盗窃者的劫掠;三个不会讲英语的墨西哥游客从肯尼迪国际机场乘车到纽约市中心,司机宰客要价167美元;最近,又有217位盲眼卖报人哭诉他们的辛酸遭遇:路人们从他们的盘子里偷走硬币,顾客经常少找钱,在夜间回家时屡遭劫匪光顾;一家银行专门协助盲人顾客办理存储手续的工作人员最近被控伪造文件和欺诈,因为他的一名顾客发现自己的账目上少了一大笔钱,2857美元的存款只剩下167美元;在去年中央公园自行车赛期间,有5位参赛者遭到攻击并被人抢走自行车,这让比赛可笑的成为了“障碍赛”。
我不能接受这种理论,它认为纽约是因为太大了才导致鱼龙混杂。
巴黎玛德琳大街边的妓女们会对着过往的行人轻声呢喃:“晚上好”,而她们纽约的同行们却似乎需要携带武器才能自保。
果不其然,前西德财长在广场酒店前被两名妓女纠缠并被抢走180美元。
纽约人其它的小奸小恶就更不胜枚举了,几乎随处可见。
驾车的人经常在红灯亮起后仍然闯线,引起路人的恐慌似乎是他们的乐趣;出租车司机在你到达目的地后仍然不停止打表,这样他就能在你拿钱付账时多挣上10美分,这点小钱似乎比他一天所挣的正当收入更能使他快乐;而衣帽间的女侍者们似乎从不带零钱以便找给顾客。
几乎所有的纽约人都有这样的毛病。
我并不是故意花这么多时间来谈论纽约的糟糕治安,提供这些案例只是为了介绍一下存在于纽约的罪行种类,倒不是要夸大它们的危害程度。
我对这座城市的行政制度也是无可奈何,纽约被大大小小的工会控制着,留给市长和市参议会周旋的余地已经很微不足道了。
拉塞尔·贝克,是一个眼光毒辣、见解独到的讽刺家,他曾写道自己对所谓的纽约现象——罢工——非常熟悉,那些工会轮流上阵,罢工歇业。
他所惊奇的不是这些罢工的举行,而是一般纽约人对罢工造成的不便那种“逆来顺受”的消极态度。
说得对极了,千真万确。
这种让我无法忍受的消极态度经常使我突发奇想:在纽约有没有人,哪怕只有一个,对这没完没了的罢工感到愤怒
会不会有一个纽约人站出来说:“够了,我再也不能忍了”
我认为没有。
十年前那场著名的停电事件中,一位妇人坐在停止运行的地铁中长达8小时,她随身带着一块蛋糕。
当问及问什么她没有吃掉蛋糕时,她这样回答:“我一点也不在乎”。
这就是纽约的消极和冷漠。
我不想在中央公园看到孩子们于没有任何标记警示的栎叶毒漆树旁玩耍;我也不想再看到雕像和墙壁上那些不堪入目的涂鸦;我再不想乘坐那个早该淘汰的老旧地铁,它的路标模糊不清以致连地铁公司的人都不知道方向在哪里。
而由于某些原因,我对这座城市的人以挤到Elaine餐馆吃饭为时尚感到特别的愤怒。
这座餐馆的饭菜一般般,只是因为名流云集而大受欢迎。
当然,纽约也有一些值得我怀念的东西,我只能期望在别处也能找到同样的安慰。
几星期前,在一场急促的暴风雨后,我从湖边穿过中央公园,我觉得自己从没有发现纽约如此明艳动人。
高楼上的钢材和玻璃反射着阳光,在雨后清新的空气中显得由外明亮。
最近的一个早晨,我在走到74号大道时遇上一个年轻人,没有特别的原因,他朝着我微笑并打招呼:“你好”。
纽约女孩的美貌和活力也是举世无双的,她们目标笃定,步伐迅捷有力,脸上洋溢着朝气,充满了生命力。
而纽约这个城市的节奏也是令人兴奋的。
写到这里,这篇文章也该结束了。
我还是不想住在这样一座城市中,当一位女士为丢失的小狗刊登寻物启事时,这座城市里的一大帮骗子会打来电话要挟大笔的赎金;或是在这座城市出行时必须随身为可能遇到的劫匪预备上10美元,否则遇上了就得被人扎一刀;或是这座城市的邮递员们都厚颜无耻地在圣诞节索要更多的小费,他们通常会在你的信箱里留下暗示。
可能不管我搬到哪里,这些事情都会发生,甚至一件不落,但我就是不信邪。
总之,我想逃离纽约的冷漠和消极,我想去关心他人和别他人关心(听起来真心酸)。
纽约不会在乎这一切,对于人的来来往往,她已经司空见惯了。
望接纳,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