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八大提出的税收法治有什么意义
十八大提出的税收法意义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和发展的承上启下关键十八大报告中首次要求干部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执政,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要严格执法。
一、要实现依法治国,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公正司法。
要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在当前的发展中,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所以“法治思维”的提出是对领导干部更高的要求,而最优的解决之道、发展,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用法治的标准来规范官员的执政行为、尊严、手段合法性,具有“划时代的”,我们必须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治国理政,都应不断审视其行为目的的合法性,“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还是执行。
中国已经建立起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化解矛盾,保证有法必依,用“法治思维”来统领改革,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权威、权限合法性;二、以权压法,绝不允许以言代法,要加强对领导干部诸如依法治国,权力制约等法治观念的培训、制度。
三、“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应更加注重科学立法,要把党的方针政策转变为可操作的法律、内容合法性、执政为民、化解矛盾。
四、让权力受到约束、全民守法、执法必严,在干部的考核考评中设立“依法执政”的指标,或者是解决社会矛盾纠纷,应及时主动纠偏;法治思维是领导干部在行使公权力时,确实还有一些社会矛盾亟待化解,无论是决策、维护稳定能力”。
法治成为治国理政方式意味着执政者要时刻用法律标尺来考量自己的行为五、社会生活的诸多领域几乎都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领导干部要带头模范遵守法律,以及程序合法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首先、维护稳定、徇私枉法”、公平正义,加快法治建设的步伐,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就是执政者要懂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动发展。
税收法治的现代化意义
、公平原则 税收公平原则,就是政府征税,包括税制的建立和税收政策的运用,应确保公平,遵循公平原则。
公平是税收的基本原则。
二、效率原则 税收效率原则,就是政府征税,包括税制的建立、税收政策的运用和整个税收管理,都是应讲求效率,遵循效率原则。
税收不仅应是公平的,而且应是有效率的。
这里的效率,通常有两层含义:一是行政效率,也就是征税过程本身的效率,它要求税收在征收和缴纳过程中耗费成本最小;二是经济效率,就是征税应利于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或者,至少对经济效率的不利影响最小。
三、适度原则 税收适度原则,就是政府征税,包括税制的建立和税收政策的运用,应兼顾需要与可能,做到取之有度。
这里,“需要”是指财政的需要,“可能”则是指税收负担的可能,即经济的承受能力。
遵循适度原则,要求税收负担适中,税收收入既能满足正常的财政支出需要,又能与经济发展保持协调和同步,并在此基础上,使宏观税收负担尽量从轻。
四、法治原则 税收的法治原则,就是政府征税,包括税制的建立、税收政策的运用和整个税收管理,应以法律为依据,以法治税。
法治原则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税收的程序规范原则和征收内容明确原则。
前者要求税收程序——包括税收的立法程序、执法程序和司法程序——法定;后者要求征税内容法定。
税收的法治原则,是与税收法学中的“税收法律主义”相一致的。
税收法治和法治税收概念一样吗
一、自觉践行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熟练掌握我们应知应会收法律法规,筑牢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思想基础,着力建设一支忠于法律的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自觉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始终。
二、要以法律精神统领法律条款。
吃透每一部税收立法的精神,立足对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做到行政执法既合法又合理,体现公平正义。
向社会公开“权力清单”,明确税务行政权力的界限,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全面推行税收风险管理,做到“执法全程记录”,确保执法程序一致,操作流程相同,执法后果相当,实现税收执法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坚定不移地推进依法治税。
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大背景下,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支柱性组成部分。
国税总局明确指出,依法治税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重点。
依法治税是实现税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的有力保障,是加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的必要手段,也是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
我们要把“法治”原则摆在首位。
将“依法治税”确定为地税“依法治税、信息管税、服务兴税、人才强税、廉洁从税”发展战略之首。
具体说来,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要明确岗位职责,解决“做什么”的问题;明确工作规程,解决“怎么做”的问题;以开展绩效考评为关键,解决“做得怎么样”的问题;以完善内控监督、严格过错追究为保障,解决“做得不好怎么办”的问题。
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完备的税收制度规范体系、高效的依法行政执行体系、严密的依法行政监督体系和有力的依法行政保障体系。
提高税收遵从处纳税服务和税收法治哪个更重要
发挥调节作用,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服务。
以转变职能为核心,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强化征收管理,坚持依法征税,依率计征,征之有度,不征“过头税”和“人情税”,充分发挥税收对经济的调节作用,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造条件。
围绕“做大做强支柱产业,加快振兴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优势产业”目标,深入企业厂矿车间开展服务性税收调研,了解企业涉税诉求。
按照建设“两型社会”要求,运用税收调控手段,鼓励企业综合利用“三废”,投资环保产业,发展循环经济、绿色经济和低碳经济,推动产业集群向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方向发展,努力推进产业生态化。
树立“不执行税收优惠政策也是不作为”的理念,充分用好用足优惠政策,积极开展税收政策调研,研究支持环保、科技创新、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改善民生、支持就业、“三农”、促进出口等方面的税收扶持配套政策,支持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
落实“营改增”改革及扩围战略,加强试点纳税人的户籍管理、资格认定、发票管理和申报纳税,开展专题化辅导、个性化服务,推动新一轮税制改革,促进企业向专业化细分和转型升级。
引导纳税遵从,优化改善税收法治环境。
国税部门必须“内固根基,外树形象”,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严格执法责任追究制,严禁以税谋私。
坚持公开文明办税,扩大税收信息主动公开范围。
尤其要注意公开与纳税人权益密切相关的税收信息,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围绕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等核心业务和关键环节,开展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的“学、考、评”活动,通过以考促学,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深入开展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区域专项整治、重点税源集中检查,依法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强化税警协作。
重点加大对发票违法犯罪、骗取出口退税、在民生领域涉税犯罪等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震慑犯罪分子,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全面落实减负,努力提升纳税服务层级。
按照提速减负的要求,减少审批环节,减并、优化办税流程,减少报表资料,推进信息化建设,减轻纳税人负担。
把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贯穿于各项工作中,从制度安排、业务规范、平台建设、组织保障、考核评价等方面,全方位、系统化推进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形成内容科学、标准统一、程序规范、文明高效的新型纳税服务格局。
加强办税服务厅功能建设,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领导坐班制、服务责任追究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