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民警道路执勤执法规则
第 为了规范交通民警道路执勤、执法,保障道路安全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交通民警在道路上执行指挥交通,维护交通秩序,纠正和处罚交通违章行为,处理交通事故,维护治安秩序等任务,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交通民警在道路上执勤、执法时,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应当指挥机动车驾驶员立即停车,接受检查、处理: (一)车辆无号牌、年检合格标记,或者违反规定安装号牌的; (二)车辆违反交通信号、标志、标线指示的; (三)车辆违章超员、超重、超长、超宽、超高的; (四)车辆超速行驶、逆行,违章超车、会车、转弯、掉头、变更车道、占道行驶,不按规定避让警车及其护卫车队和其他特种车的,或者违反禁止或限制通行规定的; (五)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违反规定使用标志灯具、警报器的; (六)车辆行驶中有曲线、急停等非正常现象,机动车驾驶员有可能无证驾驶、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的; (七)有其他明显交通违章行为的; (八)需要查缉犯罪嫌疑人或者交通肇事逃逸人的; (九)发现与被公安机关查缉的被盗抢机动车特征相同的机动车的。
第四条 交通民警需要检查机动车时,应当根据道路条件和交通情况,选择安全和不妨碍通行的地点进行,避免造成交通堵塞。
交通民警在上下行各为一条机动车道或者不分车道的公路上双向拦车检查时,应当间隔100米以上。
禁止定点设卡和逢车必查。
第五条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公安部关于驾驶和乘坐小型各车必须使用安全带的通告》第三条及地方性交通法规、规章相应处罚种类、幅度规定的轻微违章(单处五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处罚的)并当场改正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以教育为主,可不予处罚;需要对严重违章的机动车驾驶员进行处罚的,必须严格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及有关程序规定执行。
对机动车驾驶员处以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处罚的,应当由交通民警立即作出处罚决定;处以超过五十元罚款处罚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由县级以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处以吊扣驾驶证处罚的,应当在三日内由县级以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对严重超载(超载人数为核定载人数20%以上,超载货物为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应当责令驾驶员纠正,予以罚款后可以并处吊扣驾驶证。
但对同一违章超载行为,当日不得重复罚款。
第六条 在边远、交通不便地区,交通民警对外地过境的机动车驾驶员处以五十元以下罚款,机动车驾驶员向当地代收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机动车驾驶员提出,交通民警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交通民警不得对处以罚款的其他机动车驾驶员当场收缴罚款。
第七条 当事人未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规定的或者经复核其交通违章行为不成立的,交通民警不得对当事人实施处罚。
第八条 交通民警在道路上执勤、执法时,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对机动车驾驶员实施处罚: (一)机动车行驶证车辆照片上无号牌的; (二)机动车行驶证上车主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址与驾驶证上姓名、单位名称或者住址不一致的。
第九条 交通民警在道路上执勤、执法以及对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作当场处罚,由车辆注册登记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车辆检验时处理: (一)加高车厢拦板,安装车(厢)篷的; (二)擅自安装防护装置(未超宽的)或者应当安装防护装置而未安装的; (三)安装副油箱、滴水箱、驾驶室挡阳棚,加装钢板弹簧的; (四)未携带灭火器但当时没有发生火灾的; (五)未携带故障车警告标志但当时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故障的。
第十条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民警对外地过境的机动车驾驶员处以罚款处罚,并需在当地代收银行缴纳罚款的,可以暂扣其驾驶证或者行驶证。
处以五十元以下罚款处罚的,可以由交通民警开据暂扣凭证;处以超过五十元罚款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在交通民警开据的暂扣凭证上签署意见并签名或者盖章。
机动车驾驶员缴款后,应当立即发还所扣证件。
其他情况不得随意采用暂扣机动车及其驾驶证、行驶证、号牌或者滞留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一条 交通民警在道路上执勤、执法时,对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以查缉非法拼装、走私、盗抢机动车为由,索要各种证明: (一)有车辆号牌、行驶证和年检合格证的机动车; (二)有临时号牌并持有车辆合格证、销售发票的国产机动车; (三)有临时号牌并持有《货物进口证明书》、销售发票或者核发有临时号牌并持有《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国家指定销售部门销售发票的进口机动车; (四)有临时号牌、年检合格证并持有车辆转籍档案的国产、进口机动车。
第十二条 交通民警在道路上执勤、执法时,对没有本规则第三条、第十七条规定情况的机动车不得拦截、检查。
第十三条 交通民警在道路上执勤、执法时,不得从事下列检查行为: (一)拦截正常行驶的机动车,检查转向、制动、车容、防护网、灭火器、故障车警告标志及其他附加设施; (二)白天检查机动车照明灯,非雨、雪天检查雨刷器状况; (三)要求机动车驾驶员出示除驾驶证、通行证、居民身份证及本规则第十一条规定的机动车牌证、来历证明以外的证件、证明(无上述证件、证明的除外)。
第十四条 交通民警在道路上执勤、执法时,不得有下列违反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规定的行为: (一)擅自改变处罚种类、幅度; (二)少填罚款额多收钱; (三)将只适用于本地的交通管理法规、规章规定适用于外埠过境机动车及机动车驾驶员; (四)故意拖延处理时间; (五)不交付行政处罚决定书和暂扣凭证,使用非标准行政处罚决定书和暂扣凭证; (六)不按规定上交或者不归还暂扣的驾驶证、行驶证。
第十五条 交通民警在道路上执勤、执法时,不得从事下列非职责范围内的活动: (一)代其他部门拦车、检查、罚款、收费、扣车、扣证; (二)参与洗车场、修车厂、收费停车场的营业活动,利用职权为其提供方便; (三)向过往机动车驾驶员、乘车人推销故障车警告标志、灭火器等车辆设备和各种宣传品; (四)强制过往机动车驾驶员安装机动车后保险杠、防护网等安全防护设施,张贴、书写、喷涂放大车号、文字和标语口号。
第十六条 交通民警在道路上执勤、执法时,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物品或者收受他人财物,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宴请。
第十七条 发生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事故以及交通事故,交通民警根据情况,可以采取禁止或者限制通行等交通管制措施;遇有遭受不法伤害、意外受伤、突然患病、遇险的人员或者公共财产需要紧急保护时,交通民警可以要求机动车驾驶员立即停车,提供帮助。
第十八条 交通民警在道路上执勤、执法时,应当忠于职守,严守法纪,警容严整,举止端庄,礼貌待人,用语文明,执法公正。
第十九条 对模范遵守法纪、严格执法的交通民警,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
对违反本规则的,应当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党纪、政纪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省、地、县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坚决查处交通民警违法违纪问题。
第二十一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九九0年发布的《交通警察纠正违章十项规定》同时废止。
发布部门:公安部 发布日期:1996年12月20日 实施日期:1996年12月20日 (中央法规)
普法宣传语主题:弘扬宪法精神,传递社会正能量,推动全名普法,让法制理念深入人心,标语、警句。
内容
1、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 2、祖国在我心中,法律伴我成长。
3、您的权益需要法律保护,法律权威需要您的维护; 4、法是铁,律是轨,不循法律要出轨 5、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6、加强法制宣传,服务经济建设,坚持科学发展 7、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8、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9、开展普法教育,营造发展环境 10、人生道路千万条,学法用法第1条 11、知法铭心智,懂法正言行,守法创和谐。
12、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不守法律举步维艰 13、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 14、人人学法用法,个个依法办事 15、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16、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17、依法保障食品安全营造放心饮食环境 18、法律是灯,照亮征程;法治是桨,迈向期望 19、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促进劳动关联和谐稳定出处:,转载请保留。
20、人生行万里,法律记心里 21、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弘扬法治精神 22、送子孙高楼大厦,不如教其守法用法 23、立身德为首,处事法是先。
24、智者以法护身,愚人以身试法 25、崇尚法律权威,维护法律尊严,培养守法习惯,强化用法意识; 26、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处纷争。
27、正确行使公民权利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28、人人守法,法守人人 29、弘扬民主精神,加强法治观念,坚持依法行事,维护法治环境;(真正的朋友是什么) 30、崇尚法律权威,维护法律尊严,培养守法习惯,强化用法意识; 31、加强法制宣传,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 32、正确行使公民权利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33、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 34、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35、学法懂法,心明眼亮;不学不懂,迷失方向。
36、坚持依法行政,发奋建设法治政府; 37、弘扬民主精神,加强法治观念,坚持依法行事,维护法治环境; 38、天天学法明是非,时时想法强观念,处处守法树礼貌,事事用法维权益; 39、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40、完善残疾人保障机制落实平等参与共享精神 41、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营造安全祥和的生存环境 42、日忙夜忙,学法不忘。
43、依法生产,守法经营,合法发展。
44、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科学发展 45、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46、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表达爱的句子) 47、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 48、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进法治建设; 49、尊重宪法,崇尚法治 50、依法治校,法育未来! 51、加强法制宣传,服务经济建设,坚持科学发展 52、开展普法教育确保公民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 53、以人为本营造和谐,以法为准彰显公正 54、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法治建设进程 55、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 56、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 57、一切有理解教育潜质的公民都应当理解法制宣传教育 58、心中遵法,自主学法,办事依法,维权用法,诚信守法,和谐有法; 59、情动人,理服人,法育人 60、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 61、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力服务发展大局 62、与法同行,成长有保障。
63、为人守法,为事依法,为公护法,为国弘法。
64、学法守法知法护法,为你为我为大家; 65、大事小事依法办事,大节小节守廉为节。
66、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爆笑谷聊天记录) 67、学好法律明是非,依法维权不吃亏 68、用心学法,自觉守法,主动用法,诚心护法; 69、用心学法,自觉守法,主动用法,诚心护法; 70、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71、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72、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73、经营似行船,守法似船桨;只有撑好桨,才会不翻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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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法律是生产建设的有力保证。
91、切实加强监管依法保护环境 92、学法守法知法护法,为你为我为大家; 93、深入开展住房保障工作解决困难家庭住房难题 94、人人都是弘扬法制的宣传员,处处都是和谐**的风景线 95、开启法律明灯,照亮人生前程 96、法以民为本,民以法为天 97、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 98、学法守法知法护法,为你为我为大家; 99、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100、金贵银贵平安最贵,千好万好守法最好 101、违法,法如一把利剑;守法,法似一盏明灯 102、弘扬民主精神,加强法制观念,坚持依法行事,维护法治环境; 103、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 104、认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05、学法用法,做遵纪守法好少年! 106、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07、传播法律知识,培养法制观念,弘扬法治精神 108、开展普法教育,营造发展环境 109、播下法治的种子,收获和谐的果实! 110、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111、学法让人生更完美,守法使社会更和谐 112、健康发展,依法经营,与时俱进,步步为赢。
113、完善残疾人保障机制落实平等参与共享精神 114、和谐与礼貌同在,法治与发展共存 115、百行德为首,万事法为先 116、假日出游依法维权 117、加强法制宣传,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 118、赚金山,赚银山,法律法规是靠山;你有理,他有理,学法守法是真理。
119、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 120、崇尚法律权威,维护法律尊严,培养守法习惯,强化用法意识; 121、学法懂法源自一点一滴,守法用法始于一言一行。
122、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弘扬法治精神 123、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法治建设进程 124、传播法律知识,培养法制观念,弘扬法治精神 125、学法守法知法护法,为你为我为大家; 126、关注性命关注安全 127、诚是做人之道,法乃治国之本 128、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129、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130、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六五”法制宣传教育; 131、学法护法者智,违法乱法者愚 132、遵章守法事事顺,违法犯规时时难。
133、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134、忽视法制吃苦头,依法经营有甜头! 135、守法,法有情有义;违法,法铁面无私 136、尊重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137、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 138、手拉手践行法治,心连心共建和谐 139、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140、学法以正,普法以诚,明法以精,尚法以恒。
141、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142、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进法治建设; 143、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 144、您的权益需要法律保护,法律权威需要您的维护; 145、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146、普法情系千万家平安惠及你我他 147、关注交通保护性命 148、诚信是生活的通行证,法治是社会的安全网 149、学好法律明是非,依法维权不吃亏 150、学法以明道,用法以立身。
151、读书明理,普法医愚,守法律己,和谐添彩! 152、认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53、正确行使宪法权利依法履行公民义务
交警大队和中队有什么区别
乌海市公安局交警岗位职警队长岗位第一条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和,坚决执行上级机关的决议、指示和命令,负责警队的全面工作,带领民警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条维护班子团结,发扬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班子廉洁、高效;加强党、团组织建设,维护内部团结,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全体民警的政治思想觉悟。
第三条结合实际,制定各项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好检查和总结考核工作。
第四条带领民警认真履行交通管理职能,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处理、车辆管理、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先期处置道路上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维护交通秩序,压降交通事故,打击道路交通违法犯罪活动。
第五条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掌握辖区交通信息,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制订针对性措施。
第六条注重与公安机关内外搞好协调关系,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建立良好的警察公共关系。
第七条加强民警的教育训练,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民警开展政治、业务学习和警务技能岗位练兵,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警务实战技能、执法办案水平和管理服务质量。
第八条主持研究制定交警队伍建设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
依法对交警队伍进行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考核,加强队伍的正规化建设。
第九条落实从优待警措施,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和保护民警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
第十条坚持科技强警,提高民警应用
悬挂条幅犯法吗
悬挂、标语、广告是一种宣段,对宣传条幅的管理各地不同。
只要内容合法,原则以悬挂,但是要注意有些地方政府对于城市管理的规定,对于维护市容整洁、美观和交通安全等方面考虑,悬挂条幅可能有所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