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50年土改和后来的分田到户有什么区别
应该是土地所有权的归属问题,50土改主打的口号是直接将土地分给农民,所有权归农民。
而后者是指农民对土地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
1950年大规模的土地改革运动使土地所有权发生了什么变化
1950年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中共中央决定,从1950年冬季开始,用两年半或三年左右的时间,根据各地区的不同情况,在全国分期分批地完成土地改革。
一场大规模的土地改革运动在新解放区农村广泛展开。
主要政策: 一、土地改革的总路线和总政策是: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
二、《土地改革法》将过去征收富农多余土地财产的政策,改变为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
此外,对小土地出租者也采取了保护的政策,不征收其出租的土地。
三、土地改革的基本内容,是没收地主的土地分给无地少地的农民,把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同时,采取保护民族工商业的政策。
四、为了深入地发动群众,各地政府都派出土改工作团深入农村,发动农民群众,建立农会,组织农民向封建地主阶级开展斗争,建立了城乡最广泛的反封建统一战线。
在土改中,对于地主分子,除个别罪大恶极、民愤极大的予以镇压外,都分给一定数量的土地,让其在劳动中改造成为新人。
到1952年底,除西藏等少数地区外,土地改革在全国农村胜利完成。
加上老解放区土地改革,全国大约有3亿多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分得了大约7亿亩土地和其它一些生产资料。
土地改革的胜利,彻底消灭了封建土地所有制,解放了农业生产力,进一步巩固了工农联盟,为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为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条件。
1950年的土改与以往的土改在政策上有何不同?
1950年的土改重点在保护富农政策,经济上保护富农,政治上孤立富农1931年的土改为了巩固根据地,采取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消灭地主阶级抗战中的土改为了联合地主抗日,采取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解放战争时1947年的土改,为了打到蒋介石,调动农民积极性,采取彻底废除封建剥削,把土地分给农民
有谁知道共产党1950年到1985年的土改政策
您好
共产党的改土政策是1950年——1952年的。
1950年全国实行的土改是假土改。
农民每户分到的土地并未成为农民的真正的私有财产。
而是只获得这一亩三分地的暂时耕种权,不准农民自由买卖说明这土地的所有权还不是农民个人的。
说连这耕种权也是暂时的是因为1952年就开始搞互助组,1953年就开始搞合作社,1954年、1955年搞高级社、1958年搞人民公社。
所以,农民分到的这点地的个人耕种权,也只维持了不到二年的时间,1952年开始搞互助组合作社之后,这土地的个人耕种权就被剥夺了,改为集体耕种了。
解放后这六十年,国家从来没承认过1950年全国土改农民分到的土地是农民自己的私有财产。
所以现在政府征地并不是从农民个人手中买地,而是从村、乡一级政府征地认为这土地本来就是政府的、国家的。
所以给村里、乡里一点补贴就完事了。
与台湾1951年的土改相比,真有天壤之别
台湾土改农民真正分到了土地,分到的土地成了农民自己的私有财产,以后政府要用地,必须按土地当时的市价从农民手中购买,有时农民奇货可居,知道你非用这地不可,你按市价他也不卖,那你只好再加点价,讨价还价,所以农民虽没有了土地,但有了资金,他可用这资金投资其他事业,绝不会破产。
反观大陆的农民,是一个怎样的境地,这个大家都知道,不必用我说了。
1950年土改山林是如何分配的
您好
1950年土改时,山林是按照特殊土地处理的。
特殊土地问题的处理。
没收和征收的山林、鱼塘、茶山、桐山、桑田、竹林、果园、芦苇地、荒山及其他可分土地,应按适当比例,折合普通土地统一分配。
没收和征收的堰、塘等水利,可分配的应随田分配。
大森林、大水利工程、大荒地、大荒山、大盐田和矿山及湖、沼、河、港等,均收归国有,由人民政府管理经营。
使用机器耕种或有其他进步设备的农田、苗圃、农事试验场及有技术性的大竹园、果园、茶山、桐山、桑田、牧场等,由原经营者继续经营,不得分散。
但土地所有权原属于地主的,经省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收归国有。
谢谢阅读
1950-1953年土改有那些调整和影响
首先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
私有制的实质没变,但土地从地主手上转到农民手上。
然后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把私有制的农民土地所有制改造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土地公有制。
影响:有利于激发农民生产的积极性,有利于社会生产。
对建国后的社会主义建设起到强大的推动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