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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万销售目标口号

时间:2016-04-30 10:39

关于”大干一百天”的口号

丁伙镇:以“大干一百天,全力超目标”总揽工作全局,对照目标,排找差距,重点推进、招商引资、园区建设。

一是加快。

按照“竣工项目抢投产、在建项目抢进度、签约项目抢开工、意向项目抢落实”的总体思路,对照目标,逐户排查,督促进度,确保华伦化工沿江、星火科技等6个已建成的千万元项目,恒远三期扩建、金宝杰、金华伦等在建的16个千万元项目加快。

二是加大招商引资。

强化对村级和各条口招商引资目标完成情况的督查,同时立足当前,着眼来年,拜访一批能人,邀请一批客商来丁伙考察洽谈,打好来年招商引资主动仗。

重点着手督促代尔塔增资、美富得投资等外资项目,确保10月底完成全年外资利用任务;民资上进一步盯紧3个投资3000万以上的项目。

三是加速园区建设。

快速推进西环路建设工程,确保有效对接城北工业园、融入沿运经济板块。

对新增可利用的土地进行具体规划,同时切实加强园区的软环境建设,创新服务理念,树立园区的优良形象。

通过上述措施,进一步掀起加快经济发展的新高潮,为来年“开门红”打好坚实基础。

(丁伙镇党委办)  樊川镇:大干一百天,奋战四季度,确保完成和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着力做好“四抓四促”:一是抓招商引资,促。

在今年已引进23个千万元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好在手洽谈的等重点意向项目,确保10月份提前完成全年25个千万元项目的任务;进一步加大外资利用,重点抓好酒店项目100万美元外资的到账和泰腾光能20万美元的增资,确保完成全年协议利用外资900万美元和450万美元的任务。

二是抓规划完善,促园区提升。

策应安大路的开通,加强园区详细规划和基础设施的完善,重点抓好东区樊东路南延、江家路东拓及排水、绿化、线路架设等各项配套工程的到位。

三是抓企业发展,促规模培植。

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资金、土地、政策等生产要素,做大做强东南机电、汽车附件、锌业集团等一批亿元企业,力争全年新培植规模企业10家,总数达45家以上。

四是抓,促产业升级。

加大以猕猴桃园、蔬果园和葡萄园为主体的农业“一区三园”建设,强化招商引资,促进的扩面提质,重点落实好300亩蔬菜和200亩葡萄的农业项目,在现有3500亩的基础上,力争年底前“一区三园”开发面积突破4000亩。

(樊川镇党委办)  小纪镇:对照全年目标任务,全力开展“三百活动”:一是强化目标,组织百日冲刺。

逐企业排任务、排序时、排潜力、排举措,达到干足产量、销足批量,力争提前一个月完成市下达的120亿元指标任务。

二是强化招商,组织百日行动。

以20个招商小组为单位,开展招商出征行动,做到关系重新链接,项目加快洽谈定案,外资催促到账,力争本月内完成全年600万美元外资到账任务。

三是强化协调,开展百企服务。

34名副镇级以上镇机关干部,会同工商、税务以及,深入百家重点企业,进行现场办公,帮助企业协调生产过程中遇到的相关矛盾,为企业新项目、新产品调研论证、立项提供服务,全力保障企业满负荷生产。

(小纪镇党委办)  郭村镇:始终把项目建设作为全镇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以项目扩大招商引资,以项目调优产业结构,以项目增强发展后劲,以项目推进。

对照全年16个千万元以上项目的目标,着力争取五大突破。

一是明确招商策略,继续接受沿江、巩固泰州、强攻外资,以爱德福乳胶制品、莱茵工具、GMT复合材料为依托,积极拓展外贸市场,在扩大外资来源上实现新突破。

二是以机械、电器产业为重点,大力引进龙头型、成长型项目和研发机构,拉长产业链,提高配套本土化率,在促进产业生根上实现新突破。

三是以金秋招商为契机,加快引进商贸、物流、金融、中介等新兴产业,在服务业先行开放上实现新突破。

四是加大投入、加速项目聚集,提升园区发展水平,增强,在推进载体建设上实现新突破。

五是全力出击抓招商,围绕目标不动摇,努力提高项目成活率、资金到位率、企业开工率,确保提前和超额完成利用民资6亿元,注册资本3亿元,300万美元;入园企业总数达40家,其中新增亿元企业1家。

(郭村镇党委办)  市外经贸局:对照注册、到账外资缺口,紧扣“三抓”战当前:一是突出重点抓注册。

重点推进仙女镇高阳建材、车用座椅、杰信空调、日清纺,大桥镇的田润新能源,招商二局的华隆轴承、招商三局的中远码头等项目的顺利注册,确保四季度完成协议注册外资14800万美元。

二是强势推进抓到账。

紧紧围绕预排项目,专人专线跟踪推进,力争仙女镇的庆鹏管道燃气、恒星钨钼、伟江机械、东泉服饰、建茂实业、程景科技、安逸大酒店等项目实现到账,确保四季度到账外资2600万美元。

三是全力提效抓进度。

进一步加大服务协调力度,与工商、外管、环保等部门紧密配合,全力协调解决项目进展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加快企业注册和到账。

同时,明确专人做好与各家项目进度的对接落实,每天报动态,五天一汇总,步步跟踪推进,力争11月底提前完成全年利用外资任务。

求一篇市场营销的案例?

案例1巨人集团多元化经困境巨人高科技集团公司1992年10月成立,其前身是珠海巨人新技司。

创业之初,公司总裁史玉柱,竭力将公司开发的M-6401系列桌面排版系统推向市场,取得了极大的成功。

1992年出售M-6403汉卡2.8万套,销售总值1.6亿元,实现利润3500万元,年发展速度达500%。

1993年1月,巨人集团加快扩张步伐,在全国成立了8家全资公司,一年之内推出了中文手写电脑、中文笔记本电脑、巨人传真卡、巨人中文电子收款机、巨人钻石财务软件、巨人防病毒卡、巨人加密卡等产品,当年实现销售额3.6亿元,利润4600万元,成为中国极具实力的计算机企业。

正当此时,全国开始兴起房地产和生物保健品热,巨人集团追随潮流,适时提出第二次创业的口号,开始迈向多元化经营之路。

次年巨人集团在生物工程项目尚未巩固的情况下,毅然向房地产这一陌生的领域进军,并想在房地产业大展宏图,将拟建的巨人科技大厦设计方案一变再变,楼层节节拔高,从最初的18层,一直涨到70层,投资也从2亿元上升到12亿元,1994年2月破土动工,正是这一巨人大厦,给资产规模仅1亿元的巨人集团埋下了覆灭的种子。

当时,巨人集团为了筹措资金,除挪用生物工程和软件开发的流动资金外,还通过出售楼花在香港筹款6000万元港币,在国内获得市场上,大宝选择了普通工薪阶层作为销售对象。

既然是面向工薪阶层,销售的产品就一定要与他们的消费习惯相吻合。

一般说,工薪阶层的收入不高,很少选择价格较高的化妆品,

传销是从哪里传来的

判断一个行为是否为传销行为,主要看该行为是不是具有传销犯罪的几个要素,如符合以下条件的,则属于传销行为。

(根据刑法修正案七修改)《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

《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传销条例》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

如果被骗入,要找机会脱离,并马上报警。

逃脱主要有以下四种办法:1、谎称要加入他们,但身上没钱,通知家人汇款,利用这次机会向家人求助。

2、向路人求助。

我们看到近期媒体不断的报道“陷入传销所,利用向窗外扔钱币,纸条,引起路人注意,路人报警获救的案例”。

3、如果无法通过手机联系到亲友,可以利用外出的机会,逃向当地的政府机关单位求助。

如果街上有交警,巡警值勤可以向他们求助。

4、如果传销组织控制手机,限制人身自由,24小时有人监视,那就需要“配合”传销人员,不要争吵,假装认同传销人员,降低他们的防惫心,找机会逃离,千万不要与传销人员争执,发生极端事件。

记住,传销人员只为了骗钱,不会伤害到你的生命。

一、首先要冷静,不要冲动,不要一味地指责他,更不能粗暴地训斥。

要学会理解,不是他的错,错的是那些黑心的网头,他渴望改变、追求财富的欲望没有错,错在他选错了道路,被别人利用和欺骗了。

所以我们要做的是把他引导到正确的轨道上来。

你要改变说话的方式,如果你没有把握说服对方的话,不要说太多,你说的越多,他越反感,要学会和解,但是和解不等于认同。

一味地指责只能让双方越来越对立,对事情的解决没有帮助,他越对立,越有逆反心理,越不回头。

更不能以分手或断绝关系相要挟,你这么做只能让他的“信念”越坚定,因为他没有退路了,“死”都要从那个“行业”“死”出去。

所以我们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用感情去拉,要多关心他,说出你的担心,提醒他不要只顾埋头拉车,而不抬头看路,要多长几个心眼,骗子太多了,你们也是为他好,害怕他上当受骗;要以理服人,我们要摆事实,讲道理,戳穿传销美丽的谎言,让他知道事实的真相。

这个有一定的难度,可以求助反传销的专业人员来做二、要马上破坏他的邀约市场,叫所有的亲朋好友不要去。

很多朋友刚得到自己的亲朋好友在做传销的消息时,往往顾虑重重,家丑不可外扬,为了保住面子,不愿意说出去,这是极端错误的。

你的沉默只会让更多的人上当受骗,因为你做传销的亲朋好友骗不到你,他还可以去骗别的不知情的亲朋好友,这样的话只会让他越陷越深。

我们要马上通知所有的亲朋好友不要去,也不要给他寄钱,破坏他的邀约市场。

这是一个狠招,犹如传销组织在邀约时所强调的“断其后路”,传销组织每人一天要交6元不等的生活费,还要买生活用品,交电话费等,所以他们一天的开支在10元以上,有的更多。

如果他把钱花光了,又骗不到人了(没有发展就没有工资),只有灰溜溜地离开了。

再其次,如果你做到以上两个方面以后,想及时把陷入传销的亲朋好友解救出来,还可以亲自去一趟,最好是父母出面好一些,因为传销痴迷者已经执迷不悟,他们是不会心甘情愿地回来的,带上他的父母(父母中去一个就行,但要有力度的人)去,可以强制带回来。

去之前首先要取得他的信任,不要引起他的怀疑,就说去看他,也不要说去了几个人,就说一个人去,如果你说去的人多了,会引起他们的怀疑,有可能你到达目的地后传销组织不会让他来接你们。

去之前不要告诉他你具体到站的时间,只说要过去。

因为这样能给你们一行争取更多的时间,下车后可以马上联系火车站派出所的民警或者工商局,寻求他们的帮助,在你的亲朋好友执迷不悟时,警察或工商局的同志可以帮助劝说,让他先回老家,再请反传销专业老师把他彻底劝醒悟。

三、当一切联系好后,你可给他打电话,告知你到火车站的消息,叫他来接你。

当然为了保证解救成功,你可先买好返程的火车票,在火车开动前两三个小时给他打电话接人,以准备在说服不了的情况下,及时强制性把他带上车,避免时间拖的越长越对你的解救不利。

当他来接你时,一个人站在出站口等,其余的人躲起来,不然他们发现你去的人太多而不接你们。

传销组织来接人时一般是两个人,除了推荐人,还有一个“带朋友”的,两个人好对付,你们可以马上把他们带到派出所或者工商局里,让警察和工商人员说服教育,也可提前和反传销的志愿人员联系好,在电话里帮助说服他。

当然我们在解救时,有可能不是一帆风顺,会遇到各种突发情况,在遇到这些情况的时候,一是要冷静,设法及时和反传销专业人员取得联系,向他们请教;二是我们要想方设法取得更多的帮助,警察、工商、的士司机,甚至路人,这些都是可以给你提供帮助的力量。

在危急关头,特别是在遭到传销组织大量人员“围追堵截”,不让你们带走亲人和朋友,或者你的亲朋好友执迷不悟不愿意离开的时候,我们要把事情闹大,报警、高声向路人求助,主动寻求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

我们要相信,邪不压正,正义始终在我们这边,如果我们的声音高过他们,他们做的就是一个见不得人的东西,自然就会做贼心虚,悄悄溜走。

在你们强制带走的过程中,也许你痴迷于传销的亲人或朋友会极力反抗,因为他会认为你是他“成功”路上的绊脚石,是在破坏他的好事,是在挡他的财路。

根据第444号国务院令,公布的《禁止传销条例》中定义了什么是传销: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最早传销一词是从英文“Multi-Level Marketing”翻译过来的。

意思是:多层次相关联的经营方式。

传消是1989年由中国一个教授从美国引进的现代化商品经济经营方式。

在美国和其它西方国家是很畅通的、也是一个很好的发展方向、也就是一种利用物理学的倍增原理来经营商品的一种方式、这位教授认为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这种方式在中国应该有更好的发展、可是恰恰相反、人口越多的国家就会越乱、况且中国还是一个不太成熟的国度、也就是一个正在发展中的国家、所以传消方式来到中国就出问题了、最开始是安利公司产品、后到完美公司产品还有很多的企业、都是用传消方式、也取得了很好的效益、可是好景不常、这种方式让很多的敌对分子看重了、就利用这个传消的名称干起了形形色色的违法活动。

由于1998年我国对传销政策的调整,逐步有人用直销一词来代替了传销一词。

按照当时的国家政策,人们把“专卖店加直销员”的多层次经营方式称为“直销”。

而把无专卖店的多层次经营方式称之为“非法传销”。

“传销”一词反被淡化了,没有了明确的定义。

随着直销立法的进程,2005年9月1日公布、2005年11月1日实施的《禁止传销条例》再次对“什么是传销

什么叫传销

”给出了最新的明确的定义。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传销方式在世界各地都较为流行,传销企业因此获取大量货物的差额利润,但并非佣金。

正因为传销的巨大商业利润,趋使有些不法商人利用传销的方式开展非法传销,将正当传销演变为“网络连锁”等非法形式,变相聚敛财富、欺诈群众,从而连锁引发非法传销人追求财产为核心的各类型犯罪。

传销产生于美国哈佛大学两位数学系学生的天才想法,二人开始只是研究倍增学,比如1变2,2变4这样的数学模型。

后来被引用到市场营销学中成为了传销传销最早产生于战后的美国。

传销一词,在不同的中文地区有着不同的含义。

在香港和台湾,泛指所有合法直销,不论其是单层次直销还是多层次直销,而在中国大陆,传销一词的官方定义目前是多层次直销和层压式推销的合称,属于一种经济犯罪行为。

多层次直销是一种透过人传人的方式来达至销售的市场策略。

这在幅员广阔而人口密度低的地方尤其有效。

因此,传销在北美及大洋洲十分盛行。

公司一般以会员制的方式,通过推介新用户成为会员,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

传销作为一种营销方式,经常都被人把它与“层压式推销”(俗称“老鼠会”)混淆,因此在中国成为了翻版或层压式推销对应的中文词汇;境外最有名的案例为庞兹骗局。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的解释,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传销不是国家行为,也不可能是国家行为。

阿尔巴尼亚社会主义人民共和国就是因为政府支持传销,导致垮台和社会动荡,甚至差点发生内战。

在中国大陆,传销于1980年代出现,最开始出现于南方和沿海大中城市,进入1990年代经过几年的发展,遍及全境,声势浩大。

中国大陆对传销态度,官方开始并未禁止。

之后由于演变成一场遍及全境的欺骗行为,1998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称之为“变相传销”即层压式推销。

1990年11月14日雅芳为中国大陆第一家正式以传销申请注册的公司,正式名称为“中美合资广州雅芳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广州;此后,各种名目传销公司遍地开花。

1993年,随着未经注册或注册未被通过的非法传销引起的纠纷通过传媒从正反两方面不断曝光,官方开始重视该行业。

1994年,上海、深圳、广州等地行政管理部门开始组织人员,草拟有关管理办法。

1994年8月11日国家工商管理局发出233号《关于制止多层次传销活动违法行为的通告》,9月2日再次发出240号《关于查处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知》,至此传销在中国进人第一个平静期。

之后从1995年开始直至1998年,传销开始进入狂热期,之后随着国务院禁令的发布,进入平静阶段。

由于传销在中国大陆并未合法化,更未出现各种规范,但官方并未禁止。

除了少数几家著名公司以外,由于受暴利的诱惑和投机取巧,民间出现了名目繁多的传销单位,多以高回报、多层次提留为诱饵,以低价值的单一系列流行产品为幌子,通过高会费聚集钱财为目标。

自传销进入狂热以后,儿子对老子、妻子对丈夫、亲属之间、同学之间、朋友之间、邻里之间均为主要的会员动员和发展对象,被争取的会员通过付出2000元以上至近万元的入会会费(多为3500元左右)以后,所获为仅为价值数百元的产品,其中多为劣质产品。

1997年底和1998年初,一时间,中国大陆境内尤其是开展异地炒作的公司集中地区,诸如在武汉、长沙、北海等地,到处是卷款潜逃的传销公司和大批流动闹事的传销难民,社会治安显示出极不稳定因素。

至此,开始出现混乱局面。

到1990年代中期,以销售化妆品为主的雅芳为渐成成功企业,沿海城市和省会城市,随处可以接触到“雅芳小姐”。

1992年开始,国外传销公司打着独资、合资旗号进入中国,国内一些企业也纷纷转入传销;到1993年几乎所有省会城市、沿海大中城市都有传销活动。

1995年后传销开始演化,如一瓶定价只有十几元的护肤品经过传销人层层转手,最后交易价格竟然高达1000多元。

大多数传销组织像“老鼠会”式的大肆炒作,以暴利为诱饵,用新拉来人的入会费补给老会员,整个体系像倒金字塔畸形发展。

到1995年~1996年,大陆全境从事传销的人员多达数百万人,多为从农村进城寻找工作机会的年轻人、城市下岗和失业人员。

从1995年到1996年,传销主要策源地之一的湖南长沙县的星沙(长沙县治,长沙星沙开发区所在地)传销人员人数不到1年时间人数从数万人聚积到数十万人;当地居民大发横财,房价暴涨,一间十几平方米的住房价格由之初的一二百元猛涨至一二千元;地方商业消费骤然彪升,出现暂时的经济繁荣,地方保护主义抬头。

这期间由于绝大多数传销人员被亲戚、朋友或同学以介绍工作为手段欺骗的人员,只要进入此地和介绍者见面,人身自由就被完全控制,手机、身份证被扣;即刻要求新来者以各种谎言动员家庭急速汇款,金额一般在3000~5000元;这时新来者想摆脱或者传销者中间退出完全不可能,由此导致的纠纷、斗殴、凶杀层出不穷,人员混杂,地方治安一片混乱。

此时当老会员越来越多,而新入会的人越来越少,造血机制几近枯竭的时候,庞大的营销网络即面临崩盘危险,到了了非整顿不可的地步。

被媒体爆炒的重庆“欧丽曼事件”,极具代表性,数千名大学生转入传销网络。

其主要欺骗手段为车站接人原则。

被介绍的对象(被欺者)到传销区,由介绍人会同其组织者选派的精干人员,很多类似打手之类前去车站应接。

见面时遵循“两大原则”展开工作,一是“车站接人原则”(火车站为主,火车为远距离交通主要手段),尽量做到热情和周到;二是“二八定律”,即要求拉来人的“业务员”80%谈感情,20%谈事业,绝不能讲有关传销之事。

培训、灌输“成功学”。

传销组织人或机构向新来者灌输“洗脑”培训。

大场面的会场、组织保安严密,没有介绍人一般人不能进入会场。

动员和灌输的方式类似于狂热的宗教仪式,高呼口号、呼喊主要组织者名字,像“文革”时期红卫兵见到那种狂热情绪。

以直销为掩盖。

营造“磨砺意志”的假象。

动员和组织学习,先是读书、背书;大声读一些关于成功学、营销学方面的书;接着站5分钟的军姿;之后开心一刻,每个人要讲一个笑话;最后即兴演讲,锻炼口才。

居住多以女睡床铺,男睡地板,男女分居或混居,一间10平方米居室可以住10个人或更多。

用“ABC法则”进行思想教育,即A带B来了之后,A不能做B的思想工作,C来做B的思想工作。

大场合积极营造出一种感恩态势即实施“三捧”法则,捧公司、捧上线、捧公司的理念。

经过以上动员、洗脑和灌输程序,要求新来者缴纳会费给组织者。

传销的思想灌输主要通过培训,一般被认为是“洗脑”,内容有:结合社会实际和培训主讲者个人经历,分析影响成功的因素——环境、观念及人性(即胆量、依赖、懒惰、怠慢、面子等)。

主讲者、策划者结合中国大陆经济转型时期(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1978年至1990年前后)个体户、股票暴发户等等相关典型成功案例,突出成就的特征,向听者灌输速成、暴富理论。

强调成功要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看准目标、不考虑事情,调动听众激情,之后转入呼喊口号等议程。

在直销的定义尚不明确的情况下,宣扬的多层次直销,其销售模式与之后被称为“变相传销”的方式极为相似。

客观上传销公司是不依靠广告实现销售,完全靠口碑来宣传。

2004开始准备立法,大陆境内多层次直销市场格局,倍受国人和业界非议。

随着大陆1998年对传销业整顿和有效疏导,部分企业实现成功转型,主要有安利、完美、雅芳、仙妮蕾德、天狮、玫琳凯、南方李锦记、特百慧等在转型后渐渐走向成功。

1994年,上海、深圳、广州等地行政管理部门开始组织人员,专门草拟有关管理办法。

1994年8月11日,国家工商管理局发出233号《关于制止多层次传销活动违法行为的通告》,1994年9月2日,再次发出240号《关于查处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知》。

1995年3月28日,国家内贸部办公厅(今商务部)发文,宣布正式成立“多层次传销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机构,正式起草国家关于多层次传销管理办法。

1995年9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停止发展多层次传销企业的通知》,以对国内再次过热的传销进行规范限制。

1996年4月,中国首次批准了41家传销企业可以开展传销业务,其中广东8家。

1996年6月26日,上海市传销行业召开第一次会议,首次向全社会公布了行业守则。

至此传销基本开始进入相对的健康成熟期。

1997年9月,国家工商总局在青岛市向500多家传销公司授牌。

1998年4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全面停止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的命令,对整个传销业的全面封杀,也就是说不管你是规范经营还是违规炒作,所有从事传销业务的公司全部停止营运,听候国家后续政策的处理。

此后不久,国务院发出了要求原有传销企业全部转型为传统批发、零售销方式,从而实现一个过渡性的转制工作。

1998年7月,国务院颁布通过了成功转型的10家规范直销企业的名录。

国务院于2005年8月23日《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禁止传销条例》自2005年11月1日施行,《直销管理条例》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犯罪行为由当地的公安局处理。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查处传销行为。

第十三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传销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传销案件,对经侦查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1040是传销组织编造的梦幻。

所谓“1040”传销,按照传销组织的说法,是指入伙时缴纳69800元,购买21份、第一份3800元,第二份起3300元,入伙次月,“组织”会退19000元,实际出资额即为50800元,获得入门资格。

然后你的任务就是发展3个下线,3个下线再分别发展3个下线,当发展到29人的时候,即可晋升为老总,开始拿工资,,直到拿满1040万元,就从“组织”里出局,完成“资本作”,“1040”因此得名。

按照传销组织的算法,发展下线500人 ,其直接或间接吸纳的金额已经达到了2540万元,其中45%上缴国税,剩下10%上缴个人所得税,这样个人将会得到25407200*(1-45%-10%)=1143万元,拆去各项所谓的费用后会得到1040万元。

“1040”传销获利纯粹是靠发展人头,从人头的入门费中分成,对绝大多数加入的人来说,是把多年的劳动手段,供奉给极少数传销骨干,到头来落得既赔钱来,又陪辛苦和亲情。

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第二百二十四条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长久集团的长久集团机构设置

吉林省长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长久集团),创建于1992年,旗下110家全资、控股子公司,业务覆盖国内外400余座城市,拥有员工13000人,营业额逾300亿元。

长久集团致力于构建国际化、资本化的汽车价值链整合运营平台,为汽车价值链各环节提供专业服务。

业务覆盖汽车物流、汽车销售与服务、汽车金融、汽车改装、汽车电商、汽车俱乐部多个板块,并不断开拓汽车领域的延展业务。

美特斯邦威集团的董事长叫什么名字

焜回答解释:不走寻常路、企业、市场营销、虚拟经济管理、品牌推广宣传配销售战略、品牌文化。

市场需求量、销售业绩量、现代管理企业品牌化等方面。

新美特斯邦威集团企业品牌董事长—总裁:秦立焜 含义解释:美”:美丽,时尚;“特”:独特,个性;“斯”:在这里,专心、专注;“邦”:国邦、故邦;“威”:威风。

广告口号是:不走寻常路---美特斯邦威 媒体宣传推广、企理立志成为中国休闲服市场的领导品牌,扬国邦之威、故邦之威。

新美特斯邦威集团企业品牌董事长-总裁名字就叫秦立焜先生 “美特斯·邦威”是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于1995年自主创立的本土休闲服品牌。

目标消费者是16~26岁活力和时尚的年轻人群。

品牌致力于打造“一个年轻活力的领导品牌,流行时尚的产品,大众化的价格”,倡导青春活力和个性时尚的品牌形象,带给广大消费者富有活力个性时尚的休闲服饰。

美特斯邦威公司旗下现有:Meters\\\/bonwe、ME&CITY(包括ME&CITY Kids)、AMPM、MooMoo、CH‘IN五大主力品牌,并运营着邦购B2C电子商务平台。

2015年8月18日

国企和外企的待遇区别

国企分类:一等国企:国有超大型垄断性企业或。

如:中石油、、中海油、中国移动、中有色、中国五矿、、…… 注:这些来说一般总部非常高,分公司或者子公司有一定差距。

应届生总部的待遇简直是理想级别的。

当然,大家的优势在于,超大型的总部一般都在北京。

其中国开行和总部待遇应该是首屈一指。

二等国企:国资委下属的大型国有企业。

“中国”打头的都是这一类型:中纺、中化、中建、中钢、中远、中粮、中金、…… 注:这些企业其实与上述“一等”并没有实质性差距,而是在应届生刚进公司时可能需要一定时间积累。

当然,待遇是准理想级。

三等国企:国资委下属或者其他委下属的其他大型国有企业、研究院、国有四大银行。

如:中国轻工业进出口、中国出国人员服务、……、、农业银行、…… 注:可能很多人觉得将4大银行写进去不太认可,这只是我的个人意见。

银行主要是各地区收入差异大,我这里采用平均值。

这些大公司尤其是银行需要较长时间积累个人价值,之后会有较大飞跃。

四等国企:北京市属大型国企及其他一些政府部级所有大、中型国有企业。

京仪、京东方、普天、………… 这些国企业还是很不错的。

可能某些方面不比上述的二等和三等差。

但是相对来说,应届生刚进入这些企业的待遇可能相对差一点。

五等国企:中小型国企。

什么首信、北京锅炉厂、北京卷烟厂、北京仪表厂、北京热能装备总公司……这些企业虽然在个人发展和收入上不能与前面一些相比,但是,也差不到哪里去。

我认识一个在北京锅炉厂的,一个月税后平均3500,天天上班大多数时间喝茶看报。

谁叫这些企业都在北京呢,天子脚下啊。

六等国企:东部一般国有企业。

这些地方的国有企业,大多数应届生去了都很痛苦… (不包括上述前五等企业的相关企业,比如什么兰州石化等,牛……)七等国企:中西部一般国有企业。

这个地方的国有企业,基本上管理落后、待遇不好。

(同样不包括上述前五等企业的相关企业)。

网上说自己待遇差没事干然后骂国企的人基本上来出自中西部。

接下来是外企分类A类外企:欧美大型咨询公司及投资银行。

摩根斯坦利、麦肯锡…… 相信这些公司都是如雷贯耳。

但是这些公司工作压力很大。

当然,局算是应届生,第一年的年收入基本上不会低于20W。

B类外企:美国超大型公司。

IBM、INTER、HP、MIRCROSOFT、通用………… 有些岗位收入很高,也有岗位收入一般。

进这些公司较好的岗位年收入在10W左右。

当然,是平均的,有比这个高的,也有低的。

C类外企:欧洲超大型公司、四大、美国大型公司。

BP、西门子、NOKIA、大众、四大会计师事务所、DELL…… 四大相信大家都了解,当然,四大更多的是带来的个人发展的价值,第一年年薪7W并不是最肥的蛋糕。

而其他一些欧洲公司待遇比往年相对而言有所下降,当然平均年薪在8W问题不大。

D类外企:日韩超大型企业。

SAMSUNG、LG、SONY、松下、日立…… 日韩企业工作压力很大,收入并没有外界传说得高。

当然,这类企业很重视技术类人才,而一般岗位等平均年薪在5.5W左右就不错了。

本人深受其害……(而且本来想把日企写在D类,韩企写在E类的。

)E类外企:港台大型企业、欧美一般企业。

工作压力大。

收入一般。

什么富士康之流就是这样的。

F类外企:欧美小型公司。

工作压力及收入和好一点的普通私企没有太大区别。

市场上多得很。

G类外企:日韩小型公司。

工作压力超级大,收入超级一般,完全是来中国赤裸裸的剥削剩余价值。

就我个人看法,我认为:应届生最佳选择排名比较的话应该是:(>=表示大于等于)A类外企 >= 一等国企 >= 二等国企 > B类外企 >= 三等国企 = C类外企 >= 四等国企> D类外企 > E类外企 >= 五等国企 > F类外企 > 六等国企 > G类外企 > 七等国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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