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具体内容是什么
民族干部的选拔使用、民族文化的传承发展、民族教育的保障推动、民族政策的落实完善等等
如何创建 民族团结进步 示范县
一是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协调机制。
县创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积极发挥作用,全力开展创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形成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合力。
二是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目标考核机制。
把创建工作纳入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范围,逐级细化量化目标任务,确保了创建目标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
县财政每年解决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费2万元、民族团结示范县创建经费10万元,保证了创建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是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领导责任机制。
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五是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监督检查机制。
定期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和调研,推动了创建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何重大意义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何重大意义
怎样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快民族地区发展,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各民族团结进步是中华民族的所在、力量所在、希望所在。
广泛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对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青海多民族聚居、多宗教并存、多文化交融,集中了西部地区、民族地区、高原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所有困难和特点。
多年来,省委、省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历史机遇和中央支持青海藏区发展政策机遇,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面对保持社会稳定的严峻考验,全省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保持了秩序和谐、群众和乐、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的良好局面。
当前,青海各民族和睦相处、相濡以沫,展现出一幅多民族、多宗教共生共存、和美共荣的绚丽画卷。
省十二次党代会,立足青海资源、生态、稳定三大重要战略地位,提出了全力建设“三区
如何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工作方案
坚持以“人文化”为引领 所谓“人文化”,有诸多解释,但归根到底,就是以人为本。
即强调人的价值和人的发展需要,一切都要以人为前提,以人为动力,以人为目的。
总书记指出:“做民族工作,说到底就是做人的工作。
”所以,推进创建活动“人文化”,就要以“人文化”为引领,把符合人民群众利益、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把关心人、尊重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着眼点和着力点。
一是要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中“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必须恪守的基本道德准则,也是评价公民道德行为选择的基本价值标准。
爱国,是基于个人对祖国依赖关系的深厚情感,也是调节个人与祖国关系的行为准则。
它要求人们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己任,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自觉报效祖国。
敬业,是对公民职业行为准则的价值评价。
它要求公民忠于职守,克己奉公,服务人民,服务社会。
诚信,即诚实守信,是人类社会千百年传承下来的道德传统,它强调诚实劳动、信守承诺、诚恳待人。
友善,强调的是公民之间应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和睦友好,形成良好的社会主义人际关系。
这不仅体现了中华民族“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的道德传统,也注入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取向的精神内涵。
因此,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人、教育人、发展人,使人人向好、向善,追求真、善、美的统一,成为具有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多种优良品质的个体,再以其优秀个体去影响家庭乃至社会,使家庭和社会都逐渐向着高素质、高水平发展。
这既是传承中华文明传统,也符合实现中国梦的时代要求。
二是要积极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总书记指出:“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对中华民族是由各民族共同构成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多元一体的思想认知,是对中华各民族相互依存、休戚与共、谁也离不开谁的历史认同,是对“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的行动自觉。
因此,要通过中华民族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让各民族深刻认知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是“一体包含多元,多元组成一体,一体离不开多元,多元也离不开一体,一体是主线和方向,多元是要素和动力”的辩证统一。
懂得并认同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系”,是谁也离不开谁的关系。
要通过中华文化发展的历史与现实,让各族干部群众了解和懂得我国各民族的文化是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各民族文化共同铸就了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进而“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不断增强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增强对中华文化的自觉自信,建设好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正如总书记所指出的:“文化认同问题解决了,对伟大祖国、对中华民族、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才能巩固。
” 三是要加强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
总书记指出:“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
”“要在全社会不留死角地搞好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祖国观、历史观、民族观。
”要做到“不留死角”,就必须按照总书记说的,“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把民族团结教育的内容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让各族干部群众真正懂得民族团结是福,民族分裂是祸的道理,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不利民族团结的话不说,有损民族团结的事不做,珍惜民族团结、维护民族团结、加强民族团结,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反对大汉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坚决同“三股势力”作斗争,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
坚持以“实体化”为支撑 所谓“实体化”,就是要在内容、形式、载体、方法等方面,实实在在,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
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体化”,就要坚持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推动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宗教场所,让民族团结进步的理念深深扎根于各族干部群众之中。
一是要坚持“四个重在”,按照创建活动的总体目标(即“大力推进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不断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切实推动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宗教场所。
使创建活动成为宣传普及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民族基本知识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阵地,成为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的为民服务的窗口,成为促进各民族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的平台,成为各民族加强交往交流交融、凝聚各族人民智慧和力量的纽带,成为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桥梁,成为听取群众意见、回应群众诉求的渠道,成为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工作大政方针和战略部署、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又好又快发展的推动力。
二是要不断创新理念、手段和方法,将“六进”的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创建活动。
今年6月,国家民委下发的《关于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寺庙的实施意见》,对“六进”的目标任务、步骤措施、测评指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有的地方按照“六进”的要求,因地制宜,将进寺庙改为进工业园区、进农业园区、进军营与部队共建,形成了“八进”,取得了良好效果。
在推动“六进”或“八进”的工作中,进机关是个重点,也是个难点,但做好了就是个亮点。
比如,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的市直机关以科室为单位,广泛开展争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活动,让各族干部与群众结对帮扶,定期走访,并记录公示,让模范集体挂着“民族团结模范科室”的牌子,让模范个人佩戴“民族团结模范”胸章,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再比如,宁夏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过程中,探索适合民族地区的民事纠纷化解模式,聘请在群众中德高望重的宗教人士担任“特约调解员”,印发《调解俗语》,提供专业诉讼翻译,依法保障了少数民族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活动,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
还比如,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来凤县政府为了方便群众,把所有需行政审批的项目集中于县行政服务中心,并进行流程服务,让群众在一天之内就可办完所需办的手续,而且还依照群众借“赶场”、节庆进城办事的习惯,调整窗口服务时间,切实做到了为民服务。
这些都是创建活动进机关的有效探索和成功实践,值得学习和借鉴。
三是要培养树立更多各级各类示范典型,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自创建活动开展以来,甘肃、云南、广西、贵州、青海五省区紧密结合实际,将创建活动作为省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提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先进区的目标,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国家民委在总结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经验的基础上,决定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等13个州(市、盟)作为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市、盟)试点,并在昌吉州举行了试点活动启动仪式,掀起了新一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市、盟)创建热潮;县级以下(含县级)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在各地普遍开展起来,涌现了一批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并有两批共133个县、乡、村、企业、学校等被确定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今后,还要更加广泛地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州(地、市、盟)和示范县建设,培养和树立更多各级各类示范典型。
同时,还要加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建设,一方面要对已命名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加强指导,增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针对性和实用性,增加必要的投入,进一步发挥好其功能作用。
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挖掘、培育、建设一大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让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形成阵地化、常态化、科学化、制度化。
坚持以“大众化”为动力 所谓“大众化”,就是通俗化、具体化、生活化,使之更好地为人民大众所理解、所接受。
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大众化”,就是要扩大参与范围,使创建活动的内容、理念、形式、方法更加通俗化、具体化、生活化,突出创建活动的时代性、人民性,使之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
一是在创建内容上,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要关注群众需求,回应群众关切,解答群众困惑,不断彰显创建活动的生命力、亲和力,不断增强创建活动吸引力、感染力。
二是在创建形式上,要采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
要坚持民族化、通俗化、形象化,利用重要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组织开展富有特色的群众性活动,用人民群众熟悉的语言、喜爱的方式阐释和宣传正确的祖国观、历史观、民族观,宣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知识,宣传“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五个维护”,努力使抽象的理论变成言之有物的实话、言之有据的真话、言之有理的新话,让人民群众喜欢听、听得懂、记得牢、用得上。
三是在方法上,要找准创建活动与社会心理的契合点、与民族情感的共鸣点、与群众切身利益的结合点。
突出干部、青少年、知识分子等群体,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满怀对人民群众的真情实意、深情厚意,了解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疑所惑,找准切入点,把握着力点,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创新力和创造力,使创建活动得以全面深入持久的开展,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新成效,做出新贡献。
如何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工作
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是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需要,是巩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成果、开创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新局面的需要,是凝聚全民族力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需要。
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增进民族相互之间的理解与尊重,赢得了群众的信任,有利于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
当前,我国民族关系总体上是好的,民族关系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但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存在一些影响民族团结的因素: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实施西化、分化的政治图谋没有改变,他们打着民族、宗教和人权的旗号,对民族地区进行渗透活动;境内个别地区的“三股势力”为了达到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家的目的,利用民族和宗教,进行分裂破坏活动;当前我国正处于转型期,既是发展的黄金期,也是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各类社会矛盾必然反映到民族方面来;各民族间在语言、风俗和宗教信仰方面存在差异,相互了解和尊重不够,容易发生矛盾纠纷……这些因素都会对民族关系造成影响。
在这种背景下,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是继续和深化以往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的需要,也是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从而进一步增强凝聚力,一心一意谋发展的重要举措。
提高认识,把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新思路。
我们必须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州关于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的一系列精神,结合地区工作和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实际,牢牢把握开展创建活动的正确方向。
要不断研究创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突出重点、抓住根本、破解难题,创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体制、机制,在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中巩固民族关系,加大创建活动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掀起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新高潮,不断开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新局面。
强化领导,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新格局。
稳定是发展的前提,要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作为促进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日常工作机制、协调配合机制、调查研究机制、监督检查机制、考核机制、经费保障等机制,形成统一领导、全面组织实施、群众积极参与和分工协作、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这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和保证。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创建活动取得扎实有效的成果。
明确目标,科学谋划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新思路。
要结合实际科学制订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规划,确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总体思路。
抓住“一个主题”: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民族工作主题。
夯实“两个基础”:就是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强化宗教事务依法管理。
突出“三个重点”:就是加快地方经济发展、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坚持“四个原则”:就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点面结合、全面推进;分级创建、同步实施。
采取“五项措施”:就是扎实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少数民族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维护安定团结、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积极作用。
实现“六个目标”:就是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民生问题得到切实保障和改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深入人心、宗教事务依法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创新载体,开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新局面。
要结合实际,突出特色,紧紧围绕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改善民生,不断创新活动载体,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和广大群众的首创作用,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断具有生命力的重要体现。
要全面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整体推进,均衡发展,就要认真制定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模范社区等系列创建工作载体,结合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改善民生以及业务工作,进行分类量化,制定创建标准。
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首创作用,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把创建活动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公民道德建设、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要丰富创建活动宣传形式,切实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
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创建活动。
建立新型民族团结互助关系,形成处处争先、人人争优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新局面。
如何积极开展民族团结工作
首先,要始终不渝的把教育引导工作作为淡化宗教色彩的手段之一。
加强民族政策、宗教政策的宣传,利用各种场合、各种机会对干部群众进行教育引导,通过正反两方面的事例,让干部群众受教育。
把学习宣传与学习效果统一起来,杜绝只求教育数量、不求教育质量,只看教育宏观、不看教育细节,只看工作表现、不看思想认识,只做上班期间工作、忽视工作外行为的等各类现象的发生,真正实现学习教育活动与既定学习效果的统一,使干部群众从思想深处真正认识学习的意义和个人应该达到的要求,最终实现自觉遵守各类规定,并坚决与违反民族、宗教政策的不良行为作斗争。
其次,进一步从制度上细化对各族干部群众的要求,明确哪种具体行为是社会所不允许的,一旦违反应该如何处理等,使各族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此类问题是不可触碰的,一旦违犯,坚决不会姑息,必将严肃处理。
从而,为干部群众的的各类行为提供制度上的保障和依据。
第三,贯彻落实重点人员排查制度。
把确立的重点人员作为关注的重点,积极引导他们多参加丰富多彩的各类活动,多到他们家里去家访,多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使其主要精力放在工作中,放在学习上,坚决避免因为沟通交流少等原因,而被不良的思潮所利用。
第四,开展维护稳定、淡化宗教色彩的各种活动。
开展各类宣教活动、文体活动时,把民族团结、淡化宗教色彩等内容贯穿其中,使各族干部群众遵守法律相关规定,同时积极投入到维护社会稳定、淡化宗教色彩、加强民族团结工作中来。
在团结、和谐、思想高度统一的氛围中,投身劳动生产和精神文明建设之中。
第五,加强宗教管理坚决制止非法宗教活动。
近年来,无论是西方反华势力、境内外“三股势力”,还是其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分裂渗透和破坏活动的力度不断加大,宗教领域越来越成为对敌斗争的一块重要阵地。
特别是“三股势力”,始终把“独立”与“宗教自由”紧密联系在一起,大搞非法宗教活动,煽动宗教狂热,极力向群众灌输宗教极端思想,企图挑起宗教冲突、煽起民族仇恨、制造社会动乱。
我们一定要严格贯彻宗教管理规定,淡化宗教氛围,确保干部不从事宗教活动,群众不参加非法宗教活动。
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非法宗教活动的整治力度,依法制止地下教经、讲经活动,严厉打击披着宗教外衣、利用宗教进行的各种分裂破坏活动。
要进一步加强对宗教活动、宗教场所和宗教人士的管理,始终掌握宗教工作的主动权,把爱国宗教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紧紧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当前新形式下民族团结和稳定问题所具有的敏锐性和复杂性特点,在解决和化解民族问题过程中,讲究工作的方式方法和艺术很重要。
工作中,需要不断在教育引导上下工夫,在管理制度上查漏洞,在具体措施上找差距,在思想最深处做文章,提高敏感性,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明辨是非,身体力行,为企业的稳定、和谐、团结做出应有的贡献。
从行业或者部门的角度,可以采取前面我提到的措施做好民族团结工作,那么我们个人又怎样做好民族团结工作呢。
我认为首先要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干部在群众中的较强影响和示范作用的优势,调动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积极投入到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去。
少数民族干部是广大少数民族群众中的优秀代表,受党教育多年,文化层次高,在少数民族群众中拥有较高的威信,有着较强的影响和示范作用。
少数民族干部要充分发挥这一优势,积极影响和带动广大少数民族群众投入到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去。
因此,作为少数民族干部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理论,尤其是民族宗教史和社会发展史,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五观”统一思想,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
要坚决贯彻中央、自治区和当地党委关于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指示精神,要认清暴恐事件本质,擦亮眼晴,明辨事非,不传谣、不信谣,不造谣,不搞民族对峙,不使事态扩大,坚决不做令亲者痛、仇者快的事。
严格遵守各项相关规定,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搞好民族团结,坚决做到立场十分坚定,旗帜十分鲜明。
要勇敢坚定地站在反分裂斗争的第一线,亮出观点、表明态度,不畏风险、敢于斗争,共筑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铜墙铁壁,形成对敌斗争的强大合力。
其次要积极发挥群众基础好的优势,做好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宣讲工作。
大部分少数民族干部都是在本地工作、生活,在本地有着众多的亲戚、朋友、同学等社会关系,联系面触及城市、乡村、牧区等各个区域,群众基础十分深厚,少数民族干部需要充分发挥这一优势,做好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宣讲工作。
向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大力宣讲暴恐事件真相,引导群众认清境内外“三股势力”煽动实施民族分裂和暴力恐怖活动、破坏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险恶用心和反动本质,努力使“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的思想深入人心。
向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大力宣讲“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大力宣传各族群众亲如一家、并肩战斗的事例,大力宣传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发生时各族群众相互救助的感人典型和先进事迹,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和正确的舆论导向。
向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大力宣讲党的民族政策,讲述新疆成立60年来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新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大好形势、当地城市建设、城区面貌发生的巨大变化和新农村建设、牧民定居、农牧区改水、农牧区子女免费入学、农村合作医疗等各项惠民政策实施以来取得的喜人成果,使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看到国家民族政策给新疆、给当地、给广大各族群众生活带来的日新月异的变化,使党的民族团结政策进一步深入民心。
还有就是发挥“双语”优势,做好当前各项相关具体工作。
目前绝大部分少数民族干部都能熟练地使用“双语”,少数民族干部要充分发挥这一优势,要积极主动深入基层和服务一线,充分发挥“翻译员”、“调节员”的作用,和各族干部一起,一手抓稳定、一手抓税收,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同时,积极参加党员干部进社区活动,深入街道、社区、农村开展志愿服务,切实承担起政治职责,掌握工作要领,善于发现不稳定因素和苗头,及时上报,果断处置,积极维护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总之,在新的形势下,我们进一步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坚持不懈地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继续深入开展民汉结队互助活动,大力宣传和表彰民族团结的先进典型,促进各民族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支持、互相谅解,始终做到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就能够共同维护好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