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养老的含义
给你找了点资料你可以参考一下,然后总结你自己的想法和提纲做一、中国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的基础分析 养儿防老是中国农村几千年的传统养老方式,这种以家庭作为最基本的养老模式得以长期存在的基础是什么
对这个问题的深层次研究将成为我们设计今天的农村养老制度的重要参考依据。
(一)家庭养老的客观条件分析 1.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是家庭养老的前提条件 新中国建立以前的两千多年中,中国农村一直处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社会。
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是一种不发达的经济形态,低下的生产力将农民紧紧地束缚在一块块土地上而无其它谋生手段,封闭的交往形式又使农民只能依靠自身积累经验而无其它获取知识的途径。
于是,对土地和耕作知识的拥有就成了社会继承与世代交替的重要内容。
土地是父母的私有财产,父母退出生产领域后,并不放弃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权,子女要想获得土地必须以赡养父母为代价。
同时,子承父业是传统农民家庭的突出特点,后代不仅由父母抚养成人,而且还从父祖那里学会谋生的技能,继承一定的产业和土地,这种生活上经济上的高度依赖使得他们自觉服从父辈祖辈的制约,不敢有丝毫违抗。
父辈们靠土地生产生育,培育后代;子辈们靠土地维持生活,赡养老人,土地构成百姓们家庭养老的重要经济来源。
为了确保农民拥有土地,历代政府实施了一系列土地分配政策,如井田制,占田制和均田制等。
除了土地制度之外,政府还通过法律条文,严禁子孙与父母分家分财。
《唐律•户婚律》规定,“诸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孙别籍异财者,徒三年。
”《明律》规定,“凡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孙别立户籍,分异财产者,杖一百。
”法律之所以如此规定,其目的就是为了稳定家庭养老的经济基础。
2.非货币经济是家庭养老的必要条件 马克思主义认为,“随着人类由农业社会进入工业社会和后工业化社会,家庭赡养功能就慢慢脱离家庭而社会化。
”(1)米特罗在《欧洲家庭史》中进一步描述道:“农民经济是一种无货币经济,以致于赡养老人只在家内是可行的,提供实物在超出一定距离时就会是不可能的,因为这需要用现金支付并用此钱购买食物,而在前工业时代,在农业地区中,这两个都是不存在的。
”(2)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几千年来中国农村的生产力极其落后,工业化程度很低,非货币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始终占有主导地位,在这种非货币的农业社会中,农民生产自己几乎全部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对于每一个人来讲,都要不停地生产以获得生活资料的供给,否则便无法保障自己的生活。
而事实上,每一个人都有因年老而丧失生产能力的时候,此刻要想获得生活资料,就必须依赖于家庭其他成员的生产。
很显然,非货币的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决定了家庭存在的必要性,也决定了家庭养老的必然性。
(二)家庭养老的主观条件分析 1.传 统的孝道思想是中国农村家庭养老的内在动力 在任何年代里,老人的赡养不仅是由当时的生产力水平决定,而且还受到建立在这种生产力基础上的赡养观念的制约。
历史上,我国的老年赡养是以孝为核心在家庭内部进行的,孝道思想在中国有着长久的发展历史和深刻的社会影响。
儒家认为:“孝为百行之冠、众善之始,是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德之本也。
”(3)所以儒家立教以孝为起点,“孝字上半部为老,下半部为子,有老人扶子之义。
”(4)因此,孝的道德观最初是调解长者与小辈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
但是,到了封建社会,孝被抬到了极高的地位,成为一切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的起点,并做为封建伦理纲常的基础。
封建统治者就是用孝束缚着每个人的思想和行为,孝的原则为:“父之所尊,子不敢不承,父之所异,子不敢不同”。
(5)封建统治者重孝的目的是为了效忠,显然以孝治天下,本身就包含了伦理和政治双重意义。
在封建思想文化的熏陶下,广大农民总是认认真真地行孝,孝顺父母的意识逐渐成为中国农村家庭养老的内在动力。
2.享受天伦之乐的本能是中国农村家庭养老的精神动力 人是社会的动物,不仅有物质上的需要,而且有精神上的需要。
老人害怕孤独,乐于和儿孙生活在一起,于是在长辈与晚辈之间形成一种强烈的群体感情,这就构成了家庭结构变化的向心力,形成一种牢固的封建家庭关系,成为一个团结的整体,具有强大的保护职能,共同保护家庭成员和财产安全。
每个家庭成员都脱离不了家庭生活,更脱离不了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依赖。
而且家庭还有一定的稳定性,每个人都重家庭,轻个人,为了家庭的生存、利益和光荣,个人便可以忽略,为了维护家庭内部的和谐,个人必须各安其分,在人伦规范所界定的范围内,将自己的社会角色演好,而个人的真实意见和感受则慎藏于角色、行为之后。
于是又形成近代农民家庭的内聚性和封闭性,主观上要求赡养老人必须在家庭内部进行。
3.政府的强力推行是中国农村家庭养老的外在动力 中国传统社会自实施君主专制制度以来,国家权力日益集中在极少数人的手中。
在“家天下”的政权模式下,统治者为了确保统治权力,努力造就国家利益至上的原则和绝对服从的心态。
孝的本意是顺从和“无违”,将孝扩展到政治关系方面,就形成了“以孝移忠”的思想观念。
另外,老年人是政府业绩的形象代表。
在传统社会,老年人是知识和智慧的代表,更是国泰民安和国运长久的象征。
乾隆三下江南,其间五六次都有百岁“人瑞”迎驾道旁,他认为是“太和之气”,“用征寿世”的吉兆。
显然,当老年人被赋予国运和德治的象征意义时,家庭养老就不只是家庭的私事,而是政府的公事了。
因此,历朝历代的政府官员都将维护家庭养老作为国家任务进行推动。
政府强力推行家庭养老的标志有三:第一,有负责相关事务的中央和地方行政机构或专司其职的官员;第二,有保障家庭养老的制度和法规;第三,有维护家庭养老的思想观念和道德。
(6)中国历史上的家庭养老是通过民政部门主管,县级机构直管,吏部考课,监察部门分察,孝文化灌输等逐渐纳入政府行为范畴的。
二、现代社会中国农村家庭养老方式面临的挑战 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社会经济现代化以及人口流动的过程中,中国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开始面临许许多多的挑战: (一)家庭规模缩小、核心家庭增多、家庭功能弱化。
1982年到1990年两次普查之间,家庭户规模从4.3人/户降到3.97人/户,到1995年中国1%人口抽样调查结果,平均家庭户规模降到3.9人/户,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平均家庭为3.44人\\\/户。
中国的家庭结构也转变为以核心家庭为主体的结构,1990年核心家庭占家庭总数的67.31%,其中父母与未婚子女组成的完全核心家庭占57.81%,比1982年增长4.92个百分点。
家庭户平均规模的缩小和完全核心家庭的增多导致纯老年户不断增加。
1990年四普时城乡合计60岁及以上老年人生活在单身户和一代户中所占比例为25.6%。
据1992年中国老龄科研中心对全国12个省市的一份调查,老人中一代户的比例,城市达到41%,农村达到43%。
(7) 生育率下降、子女减少和居住方式的代际分离还使得子女对老 年父母的照料产生了许多困难。
子女多意味着老年人有较多的支持来源,独生子女现象的出现使得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变得异乎寻常的困难。
总之,家庭的小型化和核心家庭的增多,使得家庭的养老功能弱化,同时居住方式的代际分离也意味着健康不佳的老年人在经济供养之外还面临生活不便、照料不够、精神苦闷等问题。
(二)竞争压力增加、人口流动加快、代际倾斜严重。
现代社会人口流动越来越快,大量农村的年轻人进城打工。
迫于岗位的竞争压力,忙于工作和事业,使他们无暇顾及老父和老母;同时,一些青年夫妇较重视子女的教育和成长问题,有限的时间、精力和财力都向独子或独女倾斜,产生了“重幼轻老现象”,这对老年父母的心理健康和实际的生活质量都产生了负面影响。
(三)老年人平均寿命延长、患病率、伤残率上升、自理能力下降。
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老年人的寿命也在不断延长。
同时,随着年龄增长(特别是超过75岁之后),老年人口健康状况有所恶化,患病率、伤残率会上升,自理能力下降,将更多地需要日常护理、生活照料和社会服务。
这一切必将加大家庭的负担,也必将导致年轻人消极拒养老人情绪的增加。
各种挑战因素的结合使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开始瓦解和分化,这就是子女养老和在家养老相分离的态势,而且子女对老年父母的照料和慰藉也不象过去传统模式下那么密集和经常了。
这是传统家庭养老制度在现代化冲击下的一种变革。
导致这种变革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以下两个因素在农村正在逐渐突出:第一,两代人的居住偏好。
喜欢分开过,是现代人特别是青年人的时尚,也可以说是人的现代性的一种表现。
对我国14省市的一项调查表明,2\\\/3的农村青年婚后一二年都要建立自己的小家庭。
(8)在老人那一端,也有个图清静、少麻烦的想法。
第二,家庭人口外流或外迁因素。
子女不在身边,在外地学习或工作,条件不成熟,两代人只好分居两地。
显然,作为家庭养老,无论是传统模式抑或现代模式,有二个基本因素决定家庭养老的质量,一是子女的支持和关照程度,二是自身的一些因素,如经济实力、健康状况、人际关系。
在农村,传统孝道观念的淡薄和老人自身经济实力的弱小,决定了农村养老质量的下降,也决定了养老社会化在农村存在的空间正在形成。
三、当前中国农村养老的基本方式分析 现代社会,中国农村的养老方式已不再是单一的家庭养老,而是以家庭养老为主,多种养老方式并存的农村养老格局。
许多新的养老方式在市场经济的今天,正在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认真分析比较研究不同的养老方式,寻求一种适合中国农村情况的养老制度,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将具有重要意义。
(一)家庭养老。
这是当前中国农村使用最普遍的养老方式,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之具体体现。
这是一种最完美的养老方式,它所具有的优越性是任何其他养老方式都无法比拟和替代的。
在现有经济水平条件下及传统文化模式下,家庭养老仍然是我国农村的主流养老方式。
有关资料显示:老年人口的全部经济来源构成中,来自子女供给部分城市占16.8%,镇占21.0%,县(农村地区)占38.1%。
这说明子女供养在城镇老年人中占有一定地位,而在农村中则占有重要地位。
(9) (二)集体养老。
集体养老就是由集体经济组织对年老多病、无依无靠的老人进行赡养的制度。
集体养老的形式主要有五保制度和养老院制度。
集体养老存在的物质基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完善和物质的丰富,存在的心理基础是老人社会交际的广泛和子女对养老认识的多元化。
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和农民意识的落后直接影响了集体养老的普及化和规模化。
笔者认为集体养老只能作为农村养老的重要补充形式而不可能象有些地方官员所言成为家庭养老的替代形式。
(三)养老保险。
面对农村老年人口数目的迅速增长和家庭养老的弱化,农村养老改革也加快了步伐。
从1991年开始,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民政部开始有计划有组织地组织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改革的试点。
到1998年底,全国已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000多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村养老保险改革试点,有8200多万农民参加了养老保险。
(10) 应该说,农村养老保险从无到有并初具规模,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但以上数字对于8亿农民来说,社会化养老保险对大部分农民来 说还是离他们较远。
由于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仍比较落后,且地区间极不平衡,差异较大,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制度与现实情况相脱离。
(四)储蓄养老。
依靠平时的积蓄用来防老,在农村仍然有一定的市场。
据笔者对河南省部分农村的调查,15%的农民对养儿防老已丧失信心,他们认为只有钱财是可靠的,因而尽可能省吃俭用,节约储蓄以备老年之用。
但是,低利率、高膨胀、天文数字的医疗费以及农民收入的降低,使得储蓄养老已失去太大价值。
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基础 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是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中国农民人口多,占全国12亿人口的74%,其中60岁以上的老人7285万,占农村人口的8.2%,并且以每年3%的速度递增。
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应如何建立和完善,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
我国“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农村养老以家庭保障为主,坚持政府引导和农民自愿发展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险”。
2010远景目标纲要为中国农村养老指明了方向。
特别是指明了今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思路,那么,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基础是什么、是否已经成熟
能否替代家庭养老
”就成为每一个理论工作者必须关注的焦点。
根据笔者多年来对农村养老问题的研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基础主要有: (一)货币经济的发展 非货币经济决定了交换只能在相同的时间和空间进行,从而使生产者和消费者无法分离,家庭养老成为必然。
只有到了工业化的现代社会,社会化生产达到了极度发达的程度,生产单位由家庭变为工厂,家庭成员各自都是独立的商品者,依靠参加社会化劳动而取得工资收入,即以货币经济完全取代非货币经济,老人才能挣脱作为生产单位的家庭的桎梏,用货币来购买自己喜欢的商品维持生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条件才算成熟。
因此,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转变的前提条件就是现代化的货币经济的存在。
哈瑞斯说:“我们正在用老年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办法取代工业化以前孩子照看老年父母的制度。
当这一过程完成之后,父母孩子之间真正的反哺关系的遗迹也将消失”。
(11)可见,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在他们的社会处于非货币经济即农业经济阶段时同样也是实行的家庭养老,不可用其它方式取代。
(二)农村的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形成 养老的两个要素是物质保障和生活服务。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关键是解决了养老的物质基础,但是对于一个人特别是对于一个没有生活能力或者生活能力很低的老人来说,仅有钱是远远不够的,这就必须具备相配套的生活服务体系。
生活服务的提供有三个来源,第一,老人自我服务;第二,家庭成员的服务;第三,社会化服务。
家庭养老之所以经久不衰,就在于家庭成员不仅提供了充足物质资料,还提供了完善的生活服务,而且亲人提供的服务又是最细致入微和完美周到的。
因此,不管将来社会养老保险多么发达,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家庭养老都是其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老人自理能力的降低和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就使得社会化生活服务成为影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一个关键因素。
笔者在调查中发现,一个村的经济发达程度、社会化服务程度、对社会养老保险的认可程度是完全成正比的。
据《经济日报》记者王培楠报道,2001年初,广东省东莞市率先覆盖全社会的农村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开始正式运作。
全市参保农民76万,16. 2万符合退休年龄的农村老人领取了首笔养老保险金。
这意味着,从2001年起,东莞所有20岁至60岁的男性农民、20岁至55岁的女性农民,将全部进人“社会养老保险的安全网”中。
广东省东莞市之所以率先实施覆盖全社会的农村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就在于小小的东莞2000年的财政收入总额已达103. 56亿元,市、镇、村三级公有资产已达1168亿元,净资产652亿元;就在于每一个村的第三产业都有了长足的发展,社会化生活服务水平已大大提高。
(三)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 我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起步较晚,许多地方现在还处于摸索阶段,国外没有现成的模式 供使用,国内没有完善的法律作依据,操作的时候难免有种种不尽人意的地方,不当的管理和不周到的服务都会影响农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信心。
“受管理体制改革、利息持续下调及政策变动等因素的影响,2000年中国大部分地区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出现了参保人数下降、基金运行难度加大等方面的困难,一些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甚至陷入停顿状态”。
(12) 从国外成功经验来看,养老保险制度越完善、服务越到位,投保者的热情就越高,保险基金也就越充足;反之,越没钱,服务就越无法提高,投保者越没有热情,保险基金就越不充足,周而复始,形成恶性循环。
四、当前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的现状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我国起步较晚,制度也不完善,再加上农民素质、社会心理、东方文化、社会化服务水平、农民对保险制度的信任度、非货币经济等等因素的影响,与城市职工养老保险相比,状况很不如意。
尽管到1998年底,全国已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000多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村养老保险改革试点,有8200多万农民参加了养老保险。
但以上数字对于8亿农民来说,社会化养老保险对大部分农民来说还是离他们较远。
从目前农民缴费的情况看,人均缴费不到150元钱,根据他们的缴费额,几十年后,平均每人每月拿不到几元钱(相对于目前收入和消费水平)的养老保险金,根本达不到保险的目的。
但是,我们也不能不承认,随着农村经济情况的好转,部分参与社会保险并最终获得部分社会经济来源的条件已经产生:第一,除极少数未脱贫的地区之外,中国农民已经过上了温饱生活,很多农民已经在向小康生活水平迈进,具有了一定参加社会保险的经济承受能力。
经济较发达的浙江省杭州地区农民,开展养老保险的乡镇覆盖率已达到95%,一些富裕的年迈农民通过一次性交纳几千元养老基金,已开始按月50元、60元不等数额领取养老保险金(13)。
第二,随着全国保险业务的发展,社会影响的扩大,计划生育政策手段的强化等等,农民参加保险的观念不断增强。
他们开始理解到了参加社会保险对自身利益的保障作用,自觉性不断提高。
上海市早在1984年即顺应农民需要而推出了《农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山东烟台从1989年开始,大胆地进行农村社会保险体制的改革,取得了极好的社会效果。
这种喜忧参半的现状是和我国的基本国情完全一致的。
我国的农村人口多、生产力水平低、经济发展差距大,因而在养老问题上,各地情况差别很大,有些地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全面覆盖,如东莞、温州以及山东的一些地方,而有些贫困地区,连一般的保费还无法收齐。
由于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仍比较落后,且地区间极不平衡,差异较大,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制度与现实情况相脱离。
因此,在现有经济水平条件下及传统文化模式下,家庭养老仍然是我国农村老年人的主要方式。
五、解决我国农村养老的方式选择及立法的价值取向 根据当前中国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传统文化模式、社会化服务状况以及养老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家庭养老仍然是中国农村中的主要养老方式,只不过这种家庭养老已不再是传统的家庭养老,而是以家庭作为养老的载体辅助于多种养老方式的农村养老模式。
可以这样说,不管今后农村养老如何改革,家庭作为养老载体的地位是其他养老方式无法替代的。
因此对于家庭养老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我们应给予高度的重视,切不可以偏概全,随意放弃对家庭养老的研究和规范,更不可武断地认为社会养老保险能够完全替代家庭养老。
之所以说家庭作为养老载体的地位是其他养老方式无法替代的,主要原因在于:第一,家庭养老的成本较低。
同居一室,家庭成员更便于照顾老人,无需由专人脱离生产而专职对老人进行看管,既不影响生产,又不影响养老,符合帕累托效率最优原则。
第二,我国养老保险的社会化程度不高。
由于诸多的原因,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在农村的全面推广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在养老保险的社会化程度还很低的情况下,家庭养老这种古老的养老方式不能随便地减弱或放弃。
第三,家庭服务业不甚发达。
即使人人都参加了社会养老,年老时有一笔可观的收入,但由于农村家庭服务业刚刚起步,从事家庭服务的人员十分有限,因而,如果没有家庭这个养老载体, 老人们即使手中握着钱也仍然无法安度晚年。
第四,思想观念、传统文化和生活习惯对老人养老载体选择的影响。
传统的“子孙满堂”观念在农村依然根深蒂固,年老人随着年龄的增加,对家庭的依赖性、对子孙理解的渴望会进一步强烈。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拿到保险金的老人会选择离开自己的家人而与他人生活在一起吗
很显然,家庭永远都是最理想的养老载体。
但是,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的观念更新以及人口的流动对家庭养老造成了强烈的冲击,单靠原有的道德、法律法规对家庭养老进行规范已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
因此,建立完善的农村养老制度,必须将家庭养老放在重要的位置。
养老的载体与养老的内容是相辅相成的,家庭愿意承担养老责任,但没有物质上的支持,老年人的生活仍然无法得到保障;或者相反,老年人仅有资金上的保证,但无人对其进行照顾,其生活也是难以得到满足。
所以,在巩固原有的家庭养老模式的前提下,必须在农村强制推广社会养老保险,使农民建立防患意识,在其年轻力壮、创造力最强时,能有少部分的储蓄,以备年老、多病没有生活能力时所用。
鉴于上述分析,根据我国农村的基本国情,参照“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对农村养老的基本精神,我国农村养老立法的价值目标应该定位于:以家庭养老为主导,强化社会养老保险,引进商业养老保险,建立多种形式并存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
(14) 解决农村养老问题,除了加强对全社会的尊老、敬老的宣传教育,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外,在依法治国的今天,还要依靠完善法制。
但是,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部单独的农村养老法,有关农村养老的问题散见于《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继承法》、《保险法》、《民法通则》等等之中,这种分散的规定方法不仅容易造成彼此的不协调,而且影响到农村养老制度的实施。
考虑到中国农村的特殊性和养老保障的复杂性,笔者认为,本着“以家庭养老为主导、强化社会养老保险、引进商业养老保险,建立多种形式并存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农村养老立法价值取向,我国农村养老法律体系可按以下思路构筑: 第一,尽快制订农村养老基本法——《农村养老保障法》,农村养老保障法可以作为我们正在制订中的《社会保障法》的部门法。
其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农村养老的原则、农村养老的形式、农村养老的种类、农村集体养老机构及其性质、家庭养老的内容、集体养老的内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内容、社会养老保险机构及其性质、农村社会养老基金的筹集管理发放、法律责任等等。
第二,根据《农村养老保障法》的基本原则制订如下部门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农村商业养老保险法》、《农村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农村家庭养老示范法》等等。
第三,制订农村养老的行政法规。
这一层次的农村养老保障法律规范是我国农村养老保障法律体系的重要方面,在整个农村养老保障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具体应该包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农村家庭养老条例》、《农村集体养老条例》、《农村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办法》、《农村养老基金管理机构条例》、《农村养老基金管理条例》、《农村养老基金管理机构税收减免办法》。
综上所述,农村养老问题直接关系到中国农村秩序的稳定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由于固有的道德体系的崩溃和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通过构建和不断完善农村养老法律体系来规范农村养老已是大势所趋。
“以家庭养老为主导,强化社会养老保险、引进商业养老保险,建立多种形式并存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价值定位既符合中国农村的实际,又有利于操作和实施,相信其研究对国家今后的农村立法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中国八十大寿又称什么寿
第天皇简介 日本从古代起即没有改代,始终室一系(号称“万世一系”)。
但古代的天皇的事迹有来自传说、神话之虞,从崇神天皇开始考古学才能确认其实际存在,自应神天皇开始历史之可信度才大为提高。
自代神武天皇起直至第三十三代推古天皇,这33位天皇在日本《古事记》中出现过。
但自神武至第十四代仲哀,这14位天皇在历史中无法确认,应该是《古事记》及《日本书纪》 为了完成从神代到人代的过渡而虚构出来的人物,而在仲哀天皇与应神天皇中间填充长达70年历史的神功皇后,也不能说是实际的存在。
因此,有着比较真实的存在依据的第十五代应神天皇,应该是号称“万世一系”的日本天皇的真正祖先吧。
此外,第一个应用“天皇”这一称号的,应该是在推古朝摄政的圣德太子吧。
他在遣小野妹子给隋炀帝的国书中写道“东天皇敬白西皇帝”,曾引起过隋炀帝的怒火。
之前都以的日本统治者“王”或“大王”作为称呼。
我国《宋书·蛮夷传》里所记载的“倭五王时代”中的“倭赞、珍、济、兴、武五王”,即是指自仁德天皇起至雄略天皇止,除履中天皇外的五位日本统治者。
第一系天皇一览表 序号. 在位时间(西历). 谥 号 . 1. 前660 - 前585 神武天皇 2. 前581 - 前549 绥靖天皇 3. 前549 - 前511 安宁天皇 4. 前510 - 前477 懿德天皇 5. 前475 - 前393 孝昭天皇 6. 前392 - 前291 孝安天皇 7. 前290 - 前215 孝灵天皇 8. 前214 - 前158 孝元天皇 9. 前158 - 前98 开化天皇 10. 前97 - 前30 崇神天皇 11. 前29 - 70 垂仁天皇 12. 71 - 130 景行天皇 13. 131 - 190 成务天皇 14. 192 - 200 仲哀天皇 15. 270 - 310 应神天皇 16. 313 - 399 仁德天皇 17. 400 - 405 履中天皇 18. 406 - 410 反正天皇 19. 412 - 453 允恭天皇 20. 453 - 456 安康天皇 21. 456 - 479 雄略天皇 22. 480 - 484 清宁天皇 23. 485 - 487 显宗天皇 24. 488 - 498 仁贤天皇 25. 498 - 506 武烈天皇 26. 507 - 531 继体天皇 27. 531 - 535 安闲天皇 28. 535 - 539 宣化天皇 29. 539 - 571 钦明天皇 30. 572 - 585 敏达天皇 31. 585 - 587 用明天皇 32. 587 - 592 崇峻天皇 33. 592 - 628 推古天皇(女) 注: 推古二年(593年)至推古三十年(622年)由圣德太子摄政。
第二系天皇简介 孝德天皇统治的大化年间,以中大兄皇子(即后来的天智天皇)、中臣镰足等人为首的改革派发动了日本历史上从奴隶制到封建制过渡的大化革新。
并经过天武、持统跟文武三代,将大化革新未尽的事业加以完成。
之后,日本进入了封建社会,日本天皇制也进入了在历史上为期不长的一段鼎盛时期。
这一鼎盛时期贯穿了奈良时代,一直到平安时代中期。
奈良时代(710-794年),可以说是女帝称雄的时代。
这一时期,先后经历了元明、元正、圣武、孝谦、淳仁、称德、光仁、桓武八代天皇,其中元明、元正跟孝谦(重登基后改称称德)三位均为女皇,在位统治近30年。
此外,圣武天皇在位的25年,完全由光明皇后在幕后操纵。
而淳仁天皇在位的六年,则由已宣布退位的孝谦女皇掌握实权。
因此,这一时代真正由男性掌握权力的只有14年,为光仁天皇跟桓武天皇。
延历十三年(794年),桓武天皇将都城由平城京(即奈良)迁往平安京(即京都),平安时代开始。
迁都的那一夜,火树银花,一派祥和的景象,似乎预示着新都平安京能够“万年平安”。
可是,自70年后的平安时代中期开始,皇室颓废,实权外落到藤原氏手中。
号称“万世一系”的天皇家族从此走上了衰败的道路,被旁人所操纵。
自藤原氏政权起,经历平氏政权、镰仓幕府、室町幕府、丰臣政权、江户幕府,天皇无权这一凄惨的状况一直持续了一千年左右。
直到十九世纪江户幕府灭亡,政权才被奉还于天皇。
第二系天皇一览表 序号. 在位时间(西历). 谥 号. 年 号. 34. 629 - 641 舒明天皇 35. 642 - 645 皇极天皇(女) 36. 645 - 654 孝德天皇大化、白雉 37. 655 - 661 齐明天皇(女) 38. 661 - 671 天智天皇 39. 671 - 672 弘文天皇 40. 673 - 686 天武天皇朱鸟 41. 686 - 697 持统天皇(女) 42. 697 - 707 文武天皇大宝、庆云 43. 707 - 715 元明天皇(女) 和铜 44. 715 - 724 元正天皇(女) 灵龟、养老 45. 724 - 749 圣武天皇神龟、天平 46. 749 - 758 孝谦天皇(女) 天平感宝、天平胜宝、天平宝字 47. 758 - 764 淳仁天皇 48. 764 - 770 称德天皇(女) 天平神护、神护庆云 49. 770 - 781 光仁天皇宝龟、天应 50. 781 - 806 桓武天皇延历 51. 806 - 809 平城天皇大同 52. 809 - 823 嵯峨天皇弘仁 53. 823 - 833 淳和天皇 天长 54. 833 - 850 仁明天皇 承和、嘉祥 55. 850 - 858 文德天皇仁寿、齐衡、天安 56. 858 - 876 清和天皇贞观 57. 876 - 884 阳成天皇元庆 58. 884 - 887 光孝天皇仁和 59. 887 - 897 宇多天皇宽平 60. 897 - 930 醍醐天皇昌泰、延喜、延长 61. 930 - 946 朱雀天皇承平、天庆 62. 946 - 967 村上天皇天历、天德、应和、康保 63. 967 - 969 冷泉天皇安和 64. 969 - 984 圆融天皇天禄、天延、贞元、天元、永观 65. 984 - 986 花山天皇宽和 66. 986 - 1011 一条天皇永延、永祚、正历、长德、长保、宽弘 注: 第37代齐明女皇为第35代皇极女皇重新登基后的称号,因此她们是同一人;同样,第46代孝谦与第48代称德也是同一人。
第三系天皇简介 在藤原氏掌握大权之后,天皇始终无法将权力真正掌握在自己手里。
除了藤原氏、平氏跟丰臣氏三个时期是关白摄政外,其余时期的权力都是掌握在幕府将军手里。
但不管是实际上也好,还是名义上也好,毕竟因为是日本的最高统治者的缘故,在皇权旁落后的历代天皇中,也有那么一些既不甘心做外戚或幕府政权的傀儡,并且也有一定实力的天皇,为将大权夺还而努力。
后醍醐天皇即是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人物。
继后嵯峨天皇之后,他的两个儿子即后深草天皇跟龟山天皇相继即位,从那时开始,天皇开始分为两个皇统——即后深草一系的持明院统跟龟山一系的大觉寺统。
这两派围绕皇位继承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斗。
面对这种情况,对皇位继承拥有决定权的镰仓幕府采取不偏不倚的政策,制定了两统交替即位的“两统迭立”方案。
按照这一方案,1318年,大觉寺统的后醍醐天皇即位。
后醍醐天皇即位后,立即重用勤王派的大臣,与镰仓幕府展开斗争。
各地勤王军纷纷举起讨幕大旗。
后来,由投靠后醍醐天皇的幕府武将足利尊氏给予镰仓幕府致命一击。
1333年5月,镰仓幕府灭亡。
后醍醐天皇将政权握在自己手中,并取我国汉光武帝刘秀消灭王莽、复兴汉室之意,改年号为“建武”,这就是日本历史上的“ 建武中兴”。
然而,由于建武新政权对广大武士阶层采取防范政策,引起各地武士的不满和失望。
1335年7月,足利尊氏奏请天皇封他为征夷大将军,未获,愤然离京。
次年5月,足利军在凑川大败朝廷的新田义贞军和楠木正成军,攻入京都。
8月,足利尊氏拥持明院统丰仁亲王为光明天皇。
12月,后醍醐天皇逃入吉野山,并在此再次即位,称为“南朝”,并称京都方面的北朝为“伪朝”。
日本进入长达50多年的南北朝时代。
在南北朝时代,虽然北朝的持明院统居住在京都,然而,象征天皇神权的“三神器”——八咫镜、坂琼曲玉和草剃剑却在南朝大觉寺统手里。
因此,虽然幕府拥立北朝,但是北朝却并不能算是“正统”。
1392年,在将军足利义满(就是《聪明的一休》里面的那个将军,)的调停下,南朝的后龟山天皇将“三神器”交予北朝的后小松天皇,自己进入京都大觉寺当了上皇。
然而,足利义满并没有兑现自己的诺言,即并没有实行“两统迭立”的方案。
虽然大觉寺统后龟山天皇的后代们发现上了当,但是为时已晚。
于是从后小松天皇开始,历代的天皇均为持明院统的嫡系后代,而大觉寺统的皇族们再也无缘染指皇位。
第三系天皇一览表 序号. 在位时间(西历). 谥 号. 年 号. 67. 1011 - 1016 三条天皇长和 68. 1016 - 1036 后一条天皇宽仁、治安、万寿、长元 69. 1036 - 1045 后朱雀天皇长历、长久、宽德 70. 1045 - 1068 后冷泉天皇永承、天喜、康平、治历 71. 1068 - 1072 后三条天皇延久 72. 1072 - 1086 白河天皇承保、承历、永保、应德 73. 1086 - 1107 堀河天皇 宽治、嘉保、永长、承德、康和、长治、嘉承 74. 1107 - 1123 鸟羽天皇 天仁、天永、永久、元永、保安 75. 1123 - 1141 崇德天皇 天治、大治、天承、长承、保延、永治 76. 1141 - 1155 近卫天皇 康治、天养、久安、仁平、久寿 77. 1155 - 1158 后白河天皇 保元 78. 1158 - 1165 二条天皇 平治、永历、应保、长宽 79. 1165 - 1168 六条天皇 永万、仁安 80. 1168 - 1180 高仓天皇 嘉应、承安、安元、治承 81. 1180 - 1185 安德天皇 养和、寿永 82. 1185 - 1198 后鸟羽天皇 文治、建久 83. 1198 - 1210 土御门天皇正治、建仁、元久、建永、承元 84. 1210 - 1221 顺德天皇建历、建保、承久 85. 1221 仲恭天皇 86. 1221 - 1232 后堀河天皇 贞应、元仁、嘉禄、安贞、宽喜、贞永 87. 1232 - 1242 四条天皇 天福、文历、嘉祯、历仁、延应、仁治 88. 1242 - 1246 后嵯峨天皇 宽元 89. 1246 - 1259 后深草天皇 宝治、延长、康元、正嘉、正元 90. 1259 - 1274 龟山天皇 文应、弘长、文永 91. 1274 - 1287 后宇多天皇 建治、弘安 92. 1287 - 1298 伏见天皇 正应、永仁 93. 1298 - 1301 后伏见天皇 正安 94. 1301 - 1308 后二条天皇 乾元、嘉元、德治 95. 1308 - 1318 花园天皇 延庆、应长、正和、文保 96. 1318 - 1339 后醍醐天皇 元应、元亨、正中、嘉历、元德、元弘、建武、延元 97. 1339 - 1368 后村上天皇 兴国、正平 98. 1368 - 1383 长庆天皇 建德、文中、天授、弘和 99. 1383 - 1392 后龟山天皇 元中 1331 - 1333 (北朝)光严天皇 正庆 1336 - 1348 (北朝)光明天皇 历应、康永、贞和 1348 - 1351 (北朝)崇光天皇 观应 1352 - 1371 (北朝)后光严天皇 文和、延文、康安、贞治、应安 1371 - 1382 (北朝)后圆融天皇 永和、康历、永德 1382 - 1392 (北朝)后小松天皇 至德、嘉庆、康应、明德 100. 1392 - 1412 后小松天皇 应永 注: 从第96代后醍醐天皇到第99代后龟山天皇,这四代天皇是南朝天皇,居住在吉野山。
但由于北朝没有象征神权的“三神器”,因此这四代天皇仍是“正统”, 所以按南朝来记代。
直到后龟山天皇将“三神器”交予北朝后小松天皇,后小松天皇才能算是第100代天皇。
第四系天皇简介 虽然自藤原氏以来,天皇皇权便已旁落到摄政关白或是幕府将军手中,但使天皇的政治地位跌落至谷底的,是日本历史上最后一个幕府——江户时代德川幕府。
1615年,幕府公布《禁中并公家诸法度》十七条,详细地限制了天皇和公卿贵族的权力和行动。
《法度》明确地规定,天皇“以学问为第一”,无须过问国事。
凡宫廷官员的任命、天皇公卿的服饰冠带、天皇的出巡等等均需征得幕府的同意。
《法度》中唯一保留天皇权力的条文只有第八条:天皇有权按“本朝先规”决定年号。
于是,无论是形式上还是实际上,皇室的权力完全被幕府所剥夺。
1853年,随着培理舰队的到来,日本锁了两百年的国门被坚船利炮敲开。
日本历史的年轮转到了被称为“幕末”的时期。
随着倒幕派的烽起,孝明天皇的去世,德川幕府统治走到了尽头。
1868年1月,末代将军德川庆喜交出政权,孝明天皇之子睦仁继承皇位,改年号为“明治”,同时发布“王政复古”诏书。
从此,天皇重新回到了政治舞台的中心。
1868年11月,明治天皇将都城由京都迁往江户,同时将江户改名为东京。
迁都东京后,明治政府大张旗鼓地开始了资产阶级改革,这就是日本历史上重要的“明治维新”。
明治维新以后的日本,不再是任由列强欺辱的封建小国,而是本身成为了帝国主义列强之一。
对沙皇俄国的宣战以及取得日俄战争的最后胜利,使日本的野心急速膨胀,最终走上了军国主义道路。
1926年,大正天皇没,皇太子裕仁登基,改年号“昭和”。
昭和时代初期,日本军国主义的侵略扩张大规模展开。
1931年(昭和6年)秋,“九·一八”事变 爆发,日军侵占我国东北。
1937年(昭和12年)7月7日,日军挑起“卢沟桥事变”,发动全面侵华战争,抗日战争爆发。
同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占领南京,发动长达6周、惨绝人寰的“南京大屠杀 ”, 约30多万中国军民惨死在侵略者的屠刀之下。
1941年(昭和16年),日军偷袭珍珠港,太平洋战争爆发。
这一系列战争,给中国、朝鲜、东南亚及太平洋地区的人民带来地狱般的灾难,同时,日本人民也承受着战争所带来的苦难。
而昭和天皇裕仁,对于这一系列战争的发动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1945年(昭和20年)8月15日,日军投降。
美军占领日本,改日本专制天皇制为君主立宪制,天皇作为日本的象征被保留下来。
1989年1月7日清晨,昭和天皇去世,前半段伴随着战争的阴影,后半段构建了日本繁荣的基础的昭和时代降下帷幕。
同日,皇太子明仁继位,改年号“平成”。
第四系天皇一览表 序号. 在位时间 (西历). 谥 号. 年 号. 101. 1412 - 1428 称光天皇 正长 102. 1428 - 1464 后花园天皇 永享、嘉吉、文安、宝德、享德、康正、长禄、宽正 103. 1464 - 1500 后土御门天皇 文正、应仁、文明、长享、延德、明应 104. 1500 - 1526 后柏原天皇 文龟、永正、大永 105. 1526 - 1557 后奈良天皇 享禄、天文、弘治 106. 1557 - 1586 正亲町天皇 永禄、元龟、天正 107. 1586 - 1611 后阳成天皇 文禄、庆长 108. 1611 - 1629 后水尾天皇 元和、宽永 109. 1629 - 1643 明正天皇(女) 110. 1643 - 1654 后光明天皇 正保、庆安、承应 111. 1654 - 1663 后西天皇 明历、万治、宽文 112. 1663 - 1687 灵元天皇 延宝、天和、贞享 113. 1687 - 1709 东山天皇 元禄、宝永 114. 1709 - 1735 中御门天皇 正德、享保 115. 1735 - 1747 樱町天皇 元文、宽保、延享 116. 1747 - 1762 桃园天皇 宽延、宝历 117. 1762 - 1770 后樱町天皇(女) 明和 118. 1770 - 1779 后桃园天皇 安永 119. 1779 - 1817 光格天皇 天明、宽政、享和、文化 120. 1817 - 1846 仁孝天皇 文政、天保、弘化 121. 1846 - 1866 孝明天皇 嘉永、安政、万延、文久、元治、庆应 122. 1867 - 1912 明治天皇明治 123. 1912 - 1926 大正天皇大正 124. 1926 - 1989 裕仁天皇昭和 125. 1989 - (明仁天皇)平成 注: 明治元年,“一世一元制”确立,即一代天皇一个年号。
因为现今的日本天皇明仁在世,所以没有谥号,不叫做“平成天皇”。
异说天皇、准天皇与自称天皇者一览(旁系) 日本武尊 – 十四代仲哀天皇之父。
‘风土记’里记为“倭武天皇”。
神功皇后 – 十五代应神天皇之母。
古时也将其列为历代天皇之一。
菟道稚郎子 – 应神天皇皇太子。
播磨国风土记记为“宇治天皇”。
市边押磐皇子 – 十七代履中天皇皇子。
二十三代显宗天皇之父。
播磨国风土记记为“市边天皇”。
饭丰青皇女 - 履中天皇之女(也有其他说法)。
二十二代清宁天皇死后,在二十三代显宗天皇与二十四代仁贤天皇互相让位之时,她曾代理天皇处理政务。
扶桑略记等书记为“饭丰天皇”。
苏我马子、苏我虾夷、苏我入鹿 - 大臣。
邸宅被称为“宫门”,儿子得到近似亲王的地位。
圣德太子 - 日本书纪记为“丰聪耳法大王”、“法主王”。
间人皇女 – 三十六代孝德天皇的皇后、三十四代舒明天皇的皇女。
三十七代齐明天皇死后,三十八代天智天皇即位之间的空档,她似乎曾经即位过。
有说法万叶集里“中皇命”就是指间人皇女。
道镜法王 - 769年,以受到八幡神托宣之由而就皇位,而托宣是假的。
盐烧王 - 天平宝字八年(764年)发生‘惠美押胜之乱’,惠美押胜拥立他当“今帝”。
后来惠美押胜军与朝廷军交战时战败,他在逃跑途中被捕,之后被斩杀。
草壁皇子 –四十代天武天皇的皇太子,四十二代文武天皇之父。
即位前就病逝,被追尊为“冈宫御宇天皇”,又称为“长冈天皇”。
舍人亲王 –四十七代淳仁天皇之父。
儿子即位后,追尊他为“崇道尽敬皇帝”,又简称为“尽敬天皇”。
施基亲王 – 四十九代光仁天皇之父。
儿子即位后,追尊他为“春日宫天皇”,又称“田原天皇”。
早良亲王 – 五十代桓武天皇之弟,后被废太子(785年没)。
800年,追尊他为“崇道天皇”。
平将门 - 桓武天皇五世孙。
940年,以受到八幡神托宣为由而即位为“新皇”,同年战败身死。
敦明亲王(小一条院) - 六十七代三条天皇皇子。
1016年封为东宫,翌年即辞去东宫之位,后来受到院号宣下,得到准太上天皇的地位。
守贞亲王 – 八十六代后堀河天皇之父。
受封为太上法皇,称为“后高仓院”,执行院政。
恒良亲王 – 九十六代后醍醐天皇的皇子。
后醍醐逃往吉野时曾一度将皇位让给他,但随着南朝成立,这件事就不成立了。
怀良亲王 - 后醍醐天皇的皇子。
做为南朝的征西将军,扩张势力至九州,受到明要求取缔倭寇而被册封为“日本国王”。
足利义满 - 室町幕府三代将军。
受封为准三宫(待遇等同上皇)。
之后不但是将军,又被明册封为“日本国王”。
死后被封为太上天皇,不过幕府辞去了这个封赐。
院号“鹿苑院”。
伏见宫贞成亲王 – 一百零二代后花园天皇之父。
生前得到太上天皇的尊号,院号“后崇光院”。
中兴天皇 - 后南朝的初代天皇。
九十九代后龟山天皇之孙,小仓宫实仁亲王的皇子,名叫尊义。
嘉吉三年十月即位,在吉野北山逝世。
自天王 - 后南朝的二代天皇。
后龟山天皇的曾孙,中兴天 皇的一宫,名叫尊秀。
在奥吉野川上即位。
长禄元年十二月,遭到赤松家遗臣暗杀。
南天皇 - 后南朝的三代(也是最后的)天皇。
后龟山天皇之孙,小仓宫实仁亲王的皇子,名叫尊雅。
长禄二年八月,遭赤松家遗臣斩伤,负伤后在熊野的光福寺过世。
西阵南帝 - 应仁之乱时,山名宗全支持的后南朝天皇,名熊野宫雅信王。
诚仁亲王 – 一百零六代正亲町天皇的东宫。
即位前就过世了,追尊为太上天皇,院号“阳光院”。
闲院宫典仁亲王 – 一百一十九代光格天皇之父。
1884年,追尊为太上天皇,谥号“庆光天皇”。
详见尊号一件。
北白川宫能久亲王 – 据说在日光轮王寺门迹时代(1868年),被奥羽越列藩同盟推戴为“东武皇帝”。
熊泽天皇 - 后龟山天皇第十九代子孙,自称为南朝第一百一十七代天皇,名讳“尊熟”也是自称。
长滨天皇 – 自称是八十一代安德天皇的后代。
玺光尊 – 战后自称新天皇的人。
改年号为灵寿,命令天皇与皇族、甚至是道格拉斯?麦克阿瑟都要到他的皇居参见,之后迁都金泽,私自发行纸币,也是某新兴宗教的教祖。
三浦天皇 - 南朝长庆天皇的后代,后醍醐天皇皇子尊良亲王的另一种称呼。
橘天敬 – 自称是一百二十二代明治天皇的私生子,自名为耀禅宫义仁与小松中宫长仁等名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