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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部工作方针口号

时间:2018-11-22 14:23

教育方针

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团的口号

公平公正,严谨,好学,文明,积极向上本学年我们将继续发扬学生会的优良传统, 本着“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 以“传统中出特色, 务实里求创新”为口号,坚持“团结 笃实 高效 创新”的院训,服务于全学院广大同学,并努力为我院热衷社会活动的同学提供一个发挥自己才能的良好环境。

院团委学生会来自同学,走进同学,更服务于同学。

负责按团委学生会章程开展各项活动。

我们秉着为同学健康成长服务、把学生会真正办成同学自己的组织”的指导思想,紧密围绕党中央教育方针,充分发挥了学校和广大同学的桥梁纽带作用。

在工作中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三自教育,不断探索学生会工作规律,开拓学生会工作新领域。

多年来,学生会还培养锻炼了一批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他们在各条战线上一展才华,成为祖国建设事业的德才兼备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我们相信,我院学生会在的指导和帮助下,必将继承和发扬光荣传统,努力工作,积极探索,再创佳绩。

在新世纪的开始之际我们院学生会也有了新气象、新发展。

同时还诞生了新一届的学生会,组成了一个更团结、有力、严谨、负责、求实的领导集体和学生会组织,经过进一步的建设,我院学生会现设九个部:学习部、生活部、宣传部、文艺部、体育部、科技部、勤工部、女工部、外联部。

各部团结协助,密切配合,成功举办了多项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大学综合测评是指什么

有多重要

模范教师先进事迹近年来,我一直担任初中数学教学和班主任工作。

从教以来,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潜心研究初中数学教学,始终以一个优秀教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师德高尚,爱岗敬业,勤奋努力,成绩卓著,深受学生的爱戴、家长的欢迎。

在初学数学教学中,努力探索素质教育的新途径,积极实践新课程标准,形成了“趣、实、活、新”的教学风格,成为优秀教师。

一、扬起教改风帆从教以年来,凭着对教育事业的执着追求,以一颗自信、进取的心,不断地挥洒汗水,播种希望。

把自己对祖国、对党、对事业的爱全部倾注在培养学生的教育实践中。

在数学教学中,试行以学生为主的“合作讨论式”数学教学模式,打破教师讲、学生听的“一言堂”教学陈规。

把大量的时间和空间还给学生,问题学生提,疑难师生共同讨论,课余时间学生自己安排,真正体现了学生的主体地位。

教学中,一贯实行民主教学,充分相信学生。

常向学生渗透“弟子不必不如师”的观点,打破传统的师道尊严,鼓励学生大胆质疑,师生平等讨论。

从不担心学生的脑子够不够使,比如重心问题,我让学生小组讨论,然后每一个小组自己讲一下如何确定重心的方法,就这样,规则和不规则图形的重心找法全出来了,而且在小结时用“七嘴八舌”的方法使知识系统化。

“让不聪明的学生变聪明,让聪明的学生更聪明。

”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新课程改革的浪潮在我校掀起。

凭着多年的教

运动会十六字方阵口号 要求人文 活力

基础医学院:百年同济,生生不息,基础医学,再创佳绩  机械学院:自强不息,团队精神,快速反应,尽职尽责  建规学院:建我体魄,规我人生,建规建规,众望所归!!!  经济学院:魅力经院,激情无限,超越自我,勇往直前  控制:华大骄子,飞扬控制,龙行天下,控制争先  生科院:二十二载,唯志唯勤,生命之光,闪耀中华  数学系:微分天下,人生几何,科学之本,唯我数学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

爱我土木,振兴中华。

  外国语学院:魅力外院,精彩无限,活力外院,壮志冲天!  新闻:新闻学院,喻园争艳,舆论先锋,闪耀明天  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群雄逐鹿,舍我其谁,远教健儿,永争第一

初三政治。

请就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写一篇300字左右的小评论。

【要有具体内容,包括意义,为什么,怎么做

论阳光体育运动在学校中的开展一、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实施原则1、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遵循教育性,科学性,趣味性原则阳光体育运动应坚持育人的宗旨,遵循教育发展和体育活动规律,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寓学于乐,寓练于乐,避免成人化。

2、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遵循全面性原则阳光体育运动的内容与形式要丰富多彩,能够满足不同特长,不同兴趣、不同层次学生的发展需要,促进中小学生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全面提高,并在普及与提高的基础上形成良性发展的局面。

3、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遵循自主自愿与积极引导相结合教师要因势利导、因材施教,充分尊重学生的自我选择权和自主活动权,为学生营造一个自主讨论、组织、操作、交流和评价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4、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遵循与体育课教学相结合原则坚持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体育课时的规定,开足、开齐并上好体育课,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课时。

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通过引导鼓励全体学生积极参加“阳光体育运动”。

5、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遵循与课外体育活动相结合原则配合体育课教学,保证学生每个学习日有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

将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教育计划,形成制度。

大力推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形式,积极创建中小学快乐体育园地,加强学生课余体育训练。

通过广泛开展学生体育竞赛、主题鲜明的集体项目、具有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的学生体育活动等,不断丰富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的形式和内容。

6、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遵循安全第一原则要加强安全教育,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应急措施和防范措施,避免和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在实施阳光体育运动中应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1、发挥班主任的作用,并加入锻炼队伍班主任要以“严”字为突破口。

严以律己、以身作则、严格要求学生、严而有度。

凡是要求学生做到的,班主任要带头做到;禁止学生做的,班主任坚决不为,以自己的示范、言行取信于学生。

事实上,学生“近乎天然”的“向师”心理,使班主任的思想品质层面和行为层面成为学生关注的焦点,学生往往是“度德而师之”。

所以班主任先要加入锻炼的队伍以自己的行为来影响学生;另外要加强宣传,查找有关阳光体育长跑活动的有关资料,开展主题班会—阳光体育与我同行。

班主任做好登记记录,记录每天每个学生的出勤和跑的距离,作为班级的日常行为规范之一。

班主任多跟家长联系,让家长也参与阳光体育队伍行列,让家长体会到提高青少年体质也是教育的根本,没有好的身体是不能承受大的学习压力的。

2、发挥体育教师的作用,提高教师的积极性学校体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德智体全面发展人才的重要方面。

学校体育工作对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才,又极为重要的作用。

学校体育工作主要依靠体育教师去完成,学校体育工作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体育教师的工作质量,这就决定了体育教师在学校体育中的地位和作用。

阳光体育长跑是发展耐力性项目,长时间的连续的肌肉活动,它有利于防病治病使血液循环加快,对排泄系统有害物质起到清洗作用,也有利于心情舒畅、精神愉快、这种长跑因其不重视比赛胜负,只求在轻松愉快中健身、强体,因此对缓解学习的压力和激烈运动带来的精神心理紧张十分有益。

长跑的技术分为起跑、加速跑、途中跑和冲刺跑,体育教师掌握了丰富的理论知识和技能,需要在体育课中说明长跑的的作用,并把自己掌握的长跑技能教给学生,让学生学会长跑的技能。

在教法中采用多种形式让学生动起来,跑起来,积极主动参与到体育运动中,为完成长跑和终生体育打下基础。

特别要克服体育教师上课常规的教法,与传统的教育方法让学生在体育课中感觉长跑的无味枯燥的心理。

体育教师不但要做好上课的动员工作,教会学生的运动技能,提高学生的运动兴趣,培养学生不怕苦不怕累不怕脏坚强的意志品质外,还要周密组织安排学生进行长跑活动。

三、实施阳光体育运动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1、由于应试制度的压力,学生体育锻炼时间不足素质教育虽已提倡多年,但高考、中考指挥棒的作用依然十分强势,部分学校为了提升自己的知名度或影响力,自觉不自觉地将主要精力放在追求升学率上面,无形中给学生带来了巨大的学习压力,为了孩子的未来,也迫于就业压力,家长别无选择地将孩子往高考升学的独木舟上赶。

于是,在中考、高考桥头形成“堵车”的状况下,学生必然成为中考、高考制度的牺牲品,根本无暇顾及“身外之物”的体育锻炼。

针对以上出现的问题,可采取的方法是:(1)每天组织住校生早锻炼,内容以班级为单位跑操,时间为20分钟左右,建议走读生每天走或跑步上、放学。

(2)每天上午组织一次课间操,要求跑步进退场,时间为20分钟左右。

(3)每个班级每周2节体育课,组织好各年级每周2节课外活动。

活动课时间要科学安排,调整与当天体育课错开。

2、体育法规制度的贯彻和监督不力近年来,国务院及有关部委先后出台了如《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法规,要求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不得挤占体育课时和压缩体育锻炼时间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但据调查显示,某地区中学,平均每天锻炼时间在40分钟以下的学生占82.4%,60分钟以上的只有7.6%,从低年级到高年级的体育锻炼时间呈递减趋势;在部分学校的体育课和课外活动,仍然是“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体育课可以随意挤占,课外活动依然只是挂在课程表上以应付上级的检查,能够真正保质保量的开展课外活动的学校比率太少,甚至有的学校高三年级学生根本不开设体育课。

为加大贯彻和落实体育法规制度的力度,学校应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并逐步逐项落实,学校领导小组应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对不能完成目标任务的,要通报批评,并与年终考评挂钩。

3、体育经费投入不足,学校体育场地器材短缺通过近来的调查显示,我区中小学学生人均体育经费为l元左右,大部分学校不能采用现有的器材上一节完整的体育课。

据了解,即使在经济发达省份,98.7%的学校也没能按最低要求配备器材。

调查显示,41.7%的学生因为“没有喜欢的项目”、23.7%的学生因为“没有场地和器材”而不参加体育锻炼,有43.1%的被调查教师认为学校场地器材的短缺是影响学生体育锻炼效果的直接原因之一。

体育经费投入不足,学校体育场地器材,也是阻碍“阳光体育运动”发展的一个瓶颈。

开展这项活动,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求学校后勤在学校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协调配合,学校体育专项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并将做到随着教育经费的增长同步增长。

学校公用经费将按一定比例用于学校体育工作,力争为学生锻炼提供足够的场地和器材,力争达到《初级中小学体育场地设施、器材配备目录》的标准和要求。

体育场地器材由总务处、体育教研组具体负责定期维护,预防学生在锻炼中由于器材问题出现意外伤害事故,学校建议各班鼓励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为学校处理好意外伤害事件提供必要保证。

4、学生体育锻炼和健康意识的缺乏,没有形成体育锻炼的良好习惯曾几何时,捉迷藏、跳皮筋等传统游戏已经不为现在的孩子所知,取而代之的是各种电脑和网络游戏,在学校体育运动的强度和时间难以保证,在家里许多学生也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整天埋头做作业、玩电子游戏、看电视,家庭劳动父母代劳,生活方式的由“动”到“静”,头脑运动取代了身体运动,有的学生随时随地都带着耳机听音乐,甚至还有部分学生整日整夜沉迷于电子游戏和网络中不能自拔,过着一种高压下的不健康生活;另外,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许多学生热量、脂肪等摄入量过多,营养过剩,食物结构不合理,油炸食品、碳酸饮料在青少年食谱中的比重越来越高,导致体重超常的比例不断增加,这些行为都会成为“阳光体育”发展的障碍,造成学生的健康水平严重下降。

“阳光体育”是有利于学生健康的一项全国举措,我们希望“阳光体育”不仅仅是“口号”或一阵风,不要喧嚣之后沉于寂静,“阳光体育”的发展不是靠职能部门的一纸文件或一声令下的全国响应就能够一蹴而就的,“阳光体育”的发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的是“大禹治水”般的策略,疏通、扫除道路上的荆棘,营造积极的学校、家庭、社会的健身氛围,引导学生养成锻炼的生活方式,“阳光体育”才会越走越远,广大青少年才能真正的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在“阳光”的普照下茁壮成长。

每天一小时,健康一辈子。

没错,这样不管是从学生的心理还是生理都是有益的,都能够真正使他们健康快乐的发展下去。

文化成绩固然重要,但是健康快乐也是不容忽视的,在倡导阳光体育以来,学生们天天坚持着锻炼,紧张的学习后,给他们一个释放的空间,给他们一个展示的空间,给他们一个自我实现的空间,看到他们开心的笑着,快乐的玩着,做为老师的我们,也发自内心的开心和快乐

这缕快乐的阳光、健康的阳光每时每刻都在照耀着我们大家。

参考文献:[1]教体艺[2006]6号文: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决定.[2]田麦久:运动训练学,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年8月第二版.[3]《体育教学》杂志2008年第2期.

趣味运动会开幕词

主义青年团章程  总 则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理论为行动指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全国各族青年,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而奋斗。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发展壮大,始终站在革命斗争的前列,有着光荣的历史。

在建立新中国,确立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的进程中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为党培养、输送了大批新生力量和工作骨干。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共青团根据党的工作重心的转移,紧密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开展工作,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促进了青年一代的健康成长。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现阶段的基本任务是: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团结带领广大青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促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接班人,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为国家培养青年建设人才。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对青年的教育和引导,组织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理论,广泛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近代史、现代史教育和国情教育,民主和法制教育,增强青年的民族自尊、自信和自强精神,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观。

对团员还必须进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教育。

努力帮助青年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抵御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腐配思想的侵蚀,不断提高青年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带领青年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充分调动和发展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组织青年参加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践,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掌握和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学习和适应现代管理方式,诚实劳动,勇于创新,为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实现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建功立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充分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独立活动,关心青年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切实为青年服务,向党和政府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开展社会监督,同各种危害青少年的现象作斗争,保护和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坚决维护和发展全国各族青年之间的团结友爱,加强同台湾、香港、澳门青年同胞和海外青年侨胞的团结,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共同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维护我国的独立和主权,坚持独立自主,和平友好,相互学习,平等合作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青年组织的交往和友好关系,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人类进步。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要完成现阶段的基本任务,必须不断加强团的建设。

要发扬优良传统和作风,生动活泼、富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共青团建设成为团结教育青年的坚强核心。

团的建设必须贯彻以下基本要求: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

全团要用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思想和行动,团的各项工作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必须把改革开放和四项基本原则统一起来,使党的基本路线在团的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

  (二)坚持先进性与群众性的统一。

教育、引导青年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广泛团结青年,与青年保持密切的联系。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是共青团根本的组织原则。

要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

要实行正确的集中,加强组织性和纪律性,保证团的决议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四)坚持不懈地抓好基层建设。

基层组织是团的一切工作的基础。

团的领导机关要确立基层第一的观念,发扬务实、求实的作用,深入基层,服务基层,不断增强基层活力。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受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领导,团的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受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同时受团的上级组织领导。

  第一章 团员  第一条 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年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该办理离团手续。

  团员加入共产党员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就不再保留团籍。

  第二条 团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思想和理论,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三)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

  (四)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义务。

  (五)虚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第三条 团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团的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在团的会议和团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和青年关心的问题的讨论,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

  (四)对团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并且可以向团的上级组织提出。

  (五)参加团组织讨论对自己处分的会议,并且可以申辩,其他团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

  (六)向团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团的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剥夺团员的权利。

  第四条 接收团员必须严格履行下列手续:  (一)申请入团的青年应有团员两人介绍。

  (二)介绍人应负责地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向团的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思想、表现和经历。

  (三)要求入团的青年要向支部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入团志愿书,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委员会批准,才能成为团员。

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

  第五条 新团员必须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

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义务,严守团的纪律,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

  第六条 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必须及时输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第七条 对于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保卫祖国的事业中有显著成绩的团员,团的组织应当给以奖励。

奖励分为通报表扬,由团的中央、省、市(地)、县级委员会和基层团委授予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第八条 对于不执行团的决议、违反团章的团员,团的组织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进行批评和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

  留团察看的时间为六个月或一年。

团员在留团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得作青年入团的介绍人。

留团察看期满,改正了错误的,应当及时恢复其团员的上述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团籍。

  第九条 对团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对团员给以开除团籍的处分,必须经县级委员会或被县级以上团的委员会授权的团的基层委员会批准。

  第十条 团的组织对团员作出处分决定,必须严肃慎重,实事求是。

支部大会在讨论决定对团员的处分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吸收本人参加,认真听取他的意见。

决定后如果本人不服,可以提出申诉 ,有关团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

  第十一条 团员有退团的自由。

团员要求退团应向支部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备案。

  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

团员自行脱团,应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委员会批准。

  第二章 团的组织制度  第十二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

团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一)团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二)团的全国领导机关,是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地方各级团的领导机关,是同级团的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团的委员会,团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团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外,都由选举产生。

  (四)团的各级领导机关应当经常听取并认真处理下级组织和团员的意见;团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

团的各级组织要使团员对团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五)团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第十三条 团的各级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适当的工作部门。

团的县级以上呼级委员会可以派出代表机关。

  在团的各级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同级党的组织和上级团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经过共同研究,取得一致意见,可以调动或指派团组织的负责人。

  第十四条 团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候选人的产生要广泛发扬民主,候选人名单要充分酝酿讨论。

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也可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等额正式选举。

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的人权利。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团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中的专职团干部调离团的岗位,其委员或候补委员的职务自行卸免。

委员缺额由候补委员接得票多少依次递补,卸免和递补须经全会确认。

  第十五条 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上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以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由代表大会解决的重大问题。

代表会议可以增选委员会的部分成员。

增选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该级代表大会选出的委员和候补委员总额的三分之一。

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

  第十六条 有关全团性的工作,由团的中央委员会作出决定,统一部署。

  各级团组织的报刊和其他宣传工具,必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团的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与工作任务,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第三章 团的中央组织  第十七条 团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及产生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第十八条 团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审查和批准中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全团的工作方针、任务和有关重大事项;  (三)修改团的章程;  (四)选举中央委员会。

  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团的全部工作。

第十九条 团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选举第一书记一人和书记若干人,组成书记处。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闭会期间,书记处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

  第四章 团的地方和军队的组织  第二十条 团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辖市、自治州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

  团的县(市、旗)、自治县、市辖区代表大会每三年举行一次。

  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团的委员会召集。

在特殊情况下,经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团的上级委员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第二十一条 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审查和批准同级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地区团的工作任务和有关重要事项;  (三)选举同级委员会;  (四)选举出席上一级团的代表大会的代表。

  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同级团的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地方团的工作,定期向上级团的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十二条 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各该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

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常务委员会行使委员会的职权。

  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组成,必须经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三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团的工作,是军队和武装部队政治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军队和武装部队中团的组织在党的委员会和政治机关的领导下,根据团中央委员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和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政治部的规定和指示进行工作。

  第五章 团的基层组织  第二十四条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队和其他基层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团员人数,经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建立团的基层组织,其设置应从实际出发,可以不完全与行政和党组织建制对应。

  (一)团员在三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支部。

  (二)团员在三十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总支部。

  (三)团员在一百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基层委员会。

  在基层委员会、总支部下建立支部。

如果工作需要,在基层委员会下也可以建立总支部。

在一个支部内可以分若干个小组。

  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或两年,其中大、中学校学生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

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

  第二十五条 团的基层组织是团的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应该充分发挥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作用。

它的基本任务是:  (一)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克思主义、思想和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

  (二)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青年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

  (三)教育团员和青年学习革命前辈,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树立与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观念,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四)了解和反映团员与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和休息,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五)对要求入团的青年进行培养教育,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

  (六)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

  (七)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发现和培养青年中的优秀人才,推荐他们进入更重要的生产和工作岗位。

  第六章 团的干部  第二十六条 团的干部是团的工作的骨干。

共青团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大胆选拔年轻干部,保持团干部队伍年轻化的优势,努力实现团干部队伍的革命化、知识化和专业化,在“保留骨干、以资熟手”的同时,不断为党和国家输送年轻干部。

  第二十七条 团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团员和青年的表率,模范地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努力做到:  (一)政治上要坚强。

具有相庆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理论的水平,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二)学习要刻苦。

带头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和现代管理知识,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工作要勤奋。

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知难而进,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努力做出实绩。

  (四)作风要扎实。

朝气蓬勃,实事求是,发扬民主,敢想敢干,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沾染官僚习气,热心为青年服务,做青年的知心朋友。

  (五)品德要高尚。

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团结同志,助人为乐,诚实谦虚,清正廉洁,有自我批评精神,自觉接受团员和青年的监督。

  第二十八条 团的各级组织负有协助党管理团干部的责任。

要加强对团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建立正规的培养制度,办好各级团校和培训班;建立和健全团干部的考核制度;主动向有关党委和团委推荐下级或同级团组织负责人人选,对团干部的调动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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