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政府学习十七届五中全会宣传标语
认真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认真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提高我县人民的生活水平
县级宣传思想工作最大的难点是什么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绿化长江、切实保护母亲河,是实现民族夙愿的重大任务,是发挥三峡工程防洪、航运、发电三大功能的历史责任,是实现库区人民安稳致富的必然选择。
为此,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中国绿化基金会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同发起了“绿化长江、”捐资造林大型公益活动。
近年来,我市森林重庆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创下“一年种了十年树”的奇迹。
“绿化长江、”捐资造林大型公益活动,不仅是森林重庆建设的重中之重,更是对森林重庆建设的进一步深化。
活动采取“政府统筹、社会参与、全民动员、回馈长江”的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通过5年努力,在重庆长江干流及一级支流175米库岸线至第一层山脊内造林,将长江两岸森林覆盖率由现在的22%提高到65%,呈现一江碧水、两岸青山的锦绣画卷。
为此,我们特向全市城乡居民、企业员工、在校学生发出如下倡议:1.响应“绿化长江”的伟大号召,进一步提高对森林重庆的认识,增强植树造林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2.积极动员全社会投身到绿化长江的伟大事业中去,自觉履行公民的植树义务,为绿化长江、美化家园贡献力量。
3.深入发动、广泛参与,积极投身“绿化长江、重庆行动”大会战。
通过直接造林、直接捐资、定向捐赠的方式,各街道、镇乡组织城乡居民,捐资营建“社区林”、“创先争优纪念林”;国有企业、厂矿、公司、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个体私营者组织员工,捐资营建“创业林”、“光彩林”;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组织在校学生,捐资营建“共青林”、“红领巾林”、“校园林”。
4.关心爱护绿色生命,保护身边的绿化成果,广泛开展“植绿、护绿、爱绿、兴绿”文明活动,争做绿色文明使者,倡导低碳生活,让重庆的天更蓝、地更绿,让长江的山更美、水更清。
绿化长江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泽被后世的伟大工程。
我们相信,在大家的积极参与和支持下,“绿化长江”捐资造林大型公益活动一定会取得圆满成功。
如果您是中国人,就应该踊跃捐款,如果你是重庆人,住在南岸区,可以到南岸区东海长洲B区保安处捐款。
如果还有疑问,可以加QQ10504034008 谢谢
某村委会为配合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需要张贴宣传标语,请你拟定最合适的一条标语 [ ] A.
做好书记,是书记自己的事,用不着群众来操心喊口号。
至于书记喊不喊,老百姓就别多事了,可以静观其动。
好的就支持。
坏的就反对。
宣传标语,主题是争做文明学生,共建美丽校园,助力风貌提升.宣传标语怎么写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五项重点内容之一,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亿万人民健康,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
各地要不断提高对农村地区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精心部署。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意见》的总体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阶段性目标,实行精细化目标管理。
要根据各地不同地理特征、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特点实行分类指导。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牵头部门要统筹安排,做好相关协调工作,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辖区全面、规范地实施。
各项指标业务主管部门要按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保证落实。
二、规范实施服务项目 各地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版)》(以下简称《规范》)的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要求,根据各项目不同特点和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特别是对难点项目要组织力量重点突破。
要根据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功能定位,进一步明确其责任分工,加强机构间协作,切实落实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健康档案是一项基础性工作,要保质保量、按时规范地完成2010年农村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20%的要求。
各地要制订健康档案管理的工作制度,完善保障措施,促进健康档案的有效使用和科学管理。
有条件的地区要逐步推进电子信息化进程,将健康档案、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新农合即时结报等功能整合,实现资源共享。
对于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孕产妇健康管理和儿童健康管理等传统服务项目,要在原来工作的基础上与《规范》要求实行对接。
对于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和老年人健康管理等新增服务项目,要组织力量重点突破。
乡镇卫生院要选派有经验的临床医师参与项目的实施,发挥临床技术支撑作用。
对于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各县(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以及乡镇政府、村委会的配合,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发挥各部门的优势。
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要加强对乡、村两级卫生机构的指导,共同做好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工作。
三、落实配套经费,加强经费监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和财政部门的协调,按照《意见》中健全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的要求,尽快落实项目配套经费,使2010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达到国家要求的15元的标准。
农村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应当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预拨经费原则上不低于70%),将经费先行拨付至卫生机构,保证其有钱做事;其余部分可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拨付,体现奖优罚劣原则,并保证全部经费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乡、村两级卫生机构承担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数量确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在乡、村两级的分配比例(详见附件)。
要充分发挥村级卫生机构网底的作用,对其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落实补助经费。
各地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研究制订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并加强对基层经费运行情况的监管,不得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用于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助或变相补助等支出,确保专款专用。
四、加强对农村卫生人员的培训和指导 各地要结合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按照《规范》的要求,组织开展好2010年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培训,切实提高乡、村两级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技能。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也要高度重视,加大培训经费的投入力度。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家技术指导组,负责农村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业务指导、技术咨询。
针对农村地区缺乏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情况,省级和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统筹协调辖区内精神卫生专业力量,加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对乡、村两级卫生机构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相关知识的培训。
乡镇卫生院可组建由公卫医师、临床医师等组成的服务团队,包村包户,全面做好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覆盖。
五、加强舆论宣传引导 各地要加强对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宣传发动工作,为实施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可通过广播、电视、发放宣传材料、张贴标语口号、制作板报墙报等多种形式,使农村居民了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理解项目的意义并积极参与,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开展。
通过宣传教育,增强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和人员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六、强化监督检查与绩效考核 各地要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工作。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对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检查考核,每年进行1-2次,考核内容包括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数量、质量以及社会效果等,考核结果作为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发放的依据。
县级公共卫生和医疗机构指导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情况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一并考核。
省级和市(地)级卫生行政部门每年对县级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项目实施较好的县(市)可给予表彰和奖励。
我部将适时组织开展对各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的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