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求一个阳光充满朝气的三下乡队名,还有对应的口号
队名:朝光队(理由:像朝霞的光芒一样,火红而激情)口号:每天生活,朝气蓬勃;每天快乐,光芒四射
(特地为你起这个有押韵的口号哦
不知道你喜不喜欢呢
)你的求助我看到了,谢谢你的捧场。
你满意我给你起的队名和口号吗
如有什么问题,请再来追问吧
学校如何给三下乡团队分配资助,以什么标准分配
...请问你问的是大学还是中学呢- -中学的话有周南中学在招生...不过只招女生.大学的话不清楚...
如何资助贫困生
如果是只少量没有必要,去西部的运费比物品本身还贵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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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的文具(本子、笔和文具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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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所在地找人资助。
以现钱的方式资助西部的贫困学生较好。
尽量找官方的代理机构,网上有,你们那应该也有
1000字学生资助工作心得体会
No pains ,no gains 俗话说得好,不劳无获,天上不会掉下馅饼,每一次的获得,都应该有一定的付出,党和国家给予我们的帮助是我们这一代非常幸运和开心的事。
是生活在这一代的贫困生的幸福好骄傲,党和国家给予我们这次的助学金让我们深受感激和深深地对国家,对社会有了一种责任,有了一种骄傲。
从另一个层次来说,党和国家非常关心未成年人的成长,注重人才的培养,为优秀和贫困学生提供了额度很大的国家助学金,这很大程度上为我们贫困学生轻扫了学习知识和创造人生的道路的障碍,正因为有这些政策和帮助,才使得我们贫困生雄赳赳气昂昂地向学术之巅奋进,将来才有可能为社会,甚至为国家尽一份力,发一分光。
做一些贡献。
“咬定青山不放松”从我们贫困生步入学校的那一刻开始,无论遇到多少困难,都会为这坚定的信念挺过并且一定会挺过这据说是传说中不可逾越的鸿沟,无论有多大的困难都不在话下,这是我们必须要战胜和越过的鸿沟。
然而有时候想想,曾经的无奈,曾经的彷徨,真的让人心有余擗,那时候越来越高的生活费,越来越高昂的学习费用,越来越离谱的杂费都把我们的学习生活搞得一团糟,那时候的我们面临着辍学,面临着家庭的经济压力,面临着心里那仅有的求学希望的破碎,然而在这生活的迷茫之际,是国家助学金点亮了我们贫困生的近似要枯竭的心,让我们为之欣喜,为之着迷。
国家助学金好似海上的启明灯,让我们找到了希望的航线;国家助学金又想碧天里眨眼的星星,为我们重补了光明;国家助学金也像淳淳小溪的叮咚流水,一股股的甘甜滋润了我们的心:让我们贫困生感到了希望,找回了激情,找回了期望。
重拾了梦想,怀揣了心底最初的那一份最美好,最能体现自己的未来的梦想,这是我们最珍贵的回忆,最朴实的纯真。
现在正是一年中最美好的季节,在这里,我们可以感受着春天的气息,特别是在这温暖的阳光照耀下,最让我们感受到的是国家和社会给我们贫困生带来的温暖。
贫困学生助学金,是我们的希望,是我们的救世主,这一项项的优惠政策,给了我们最后的支持,给了我们帮助,我了我们希望。
有了国家的支持,有了党的帮助,我们目前暂无什么特别的回报,我们只有学习,再好好地学习,用更上一层楼来作回报。
在新的这个学期里,希望我们能够去掉自己身上的稚气,变得更沉稳和成熟,能够更好的去完成自己在学校里的工作,同时也能够很好地完成自己的学习。
相信我们的努力也会为国家,乃至为社会辉煌的明天贡献出力量。
把工作做好,把学习学好,这是我们必须的选择,无怨无悔的选择,大家奋斗吧,共进吧。
我们受国家和社会的援助,就要更认真,更负责地完成我们贫困生的使命,为我们的党,为我们日益强壮的国家尽自己一份力----那就是努力学习,将来做贡献。
以上便是本人在获得国际助学金后的心得体会,时间入白驹过隙,送走了一年,又迎来了新的一年,相信我们这一代的花朵能不负所托,在这新的一年里仍然能向着更高目标,更高山巅奋进。
相信我们可爱的祖国母亲一年比一年更辉煌,一年比一年更闪亮。
为我们美丽的梦,更为我们共同的梦想和为着我们共同的目标,奋进吧
精准扶贫有哪些补助
“精准扶贫”相关政策1.农村造福工程。
实施扶贫到户的扶贫政策。
搬迁对象:一是居住在条件恶劣偏远自然村的农户;二是居住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地质灾害威胁农户;三是居住在江河源头、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区需搬迁的农户;四是因遭受自然灾害房屋倒塌和损毁,经民政部门认定需要重建的农户;五是不属于上述四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建及五保户由当地政府统一安置的。
以上对象享受政策不能与危房改造政策重复。
省级集中安置区申报条件:一是新建安置区(安置区规模在20户以上)。
2016年安置区规划在20户至50户以下当年完成建房的,规划在50户以上的当年可完成50户以上建房的,并确保2017年内完成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扩建安置区(安置区规模在50户以上)。
2013年后开建并有续建、扩建的,累计集中安置100户和50户以上规模(2016年新增安置分别不少于30户和20户),且基础设施建设比较配套的安置区。
在政策上,国家层面政策,属国定贫困人口(2015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55元)的易地扶贫搬迁,享有中央预算内投资按人均7000元的标准补助贫困户住房建设、按人均1万元的标准发行发地方政府债券、按人均5000元的标准发行专项建设基金(中央财政给予90%贴息)、由国开行、农发行等金融机构提供人均不超过3.5万元长期信贷资金支持(中央财政给予90%贴息)等等。
同时,还可享受省造福工程补助政策。
省上层面政策,搬迁对象按人均3000元给予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计生户、少数民族、贫困残疾人等对象享受政策叠加,即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增加补助3000元、计生户每户追加补助3000元、少数民族户每人追加补助1000元、贫困残疾人家庭人口每人增加1000元;“五保户”搬迁对象每户15000元补助。
另省定标准贫困人口搬迁每人再增加7000元补助。
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20户以上至99户的,20户的补助20万元,以此每增加10户加10万元补助;100户以上的在补助150万元的基础上,每增加10户加10万元补助;200户以上的在补助300万元的基础上,每增加10户加10万元补助。
市级层面政策,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20户以上至49户的,给予5万元补助;50户以上至99户的,给予10万元补助;100户以上的,给予15万元补助。
安置方式:各地可采取集中安置、分散安置、货币化安置等多种安置方式;鼓励五保户入住幸福院、养老院统一安置。
资金管理: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
农户建房补助资金一律采取一卡通(折)的方式由县里直接打卡发放到户,严禁以任何借口经由乡村转帐变相挪用补助资金,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
操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
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严格确定造福工程对象,严禁将非农户口列入搬迁改造对象。
具体操作程序为:一是农户申请。
符合造福工程条件的农户,由农户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口薄、计生户、残疾人、五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二是集体评议。
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并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填写《福建省造福工程审批表》,并上报乡(镇)政府。
三是入户审核。
乡(镇)政府组织人员进行入户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乡(镇)政府签署意见报县(市、区)农业局(农办、扶贫办),审核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四是审批公示。
县(市、区)要对乡(镇)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审批,审批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张榜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情况、家庭住房情况等。
五是竣工验收。
竣工一户验收一户,发放补助资金。
各个程序必须按规定认真组织实施,特别是在村务公开栏的三次公示(公示时间每次不少于7天),都需分别留下数码照片以备检查。
2. 医疗救助。
医疗救助对象:第一类: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人员);第二类:低保对象、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指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参与社会生活和自理困难的肢体、智力、精神、视力、语言、听力残疾,残疾等级为二级(含二级)以上的人员;第三类: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和重病患者;第四类: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
救助方式和标准:(1)资助参保参合。
对重点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进行资助。
对第一、二类救助对象给予全额资助,保障其获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
(2)特殊门诊救助。
特殊门诊救助是对因患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或者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负费用较高的第一、二类救助对象进行医疗救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确定的门诊特殊病种,特殊门诊救助比例为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的60%。
(3)住院救助。
第一、二类救助对象在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中,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第一类救助对象按90%、第二类救助对象按70%的比例给予救助。
(4)一次性定额救助。
第三类救助对象年度内因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仍有困难的,可申请一年一次性定额救助。
(5)重特大疾病救助。
对患重特大疾病的医疗救助对象,在年度内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报销和上述医疗救助及其他社会救助后,剩余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先由其个人支付,对发生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可向县级民政部门申请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3. 困难学生资助。
以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人口和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人口(含特困人员)为重点,精确对准全日制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落实教育多元扶持和资助。
一是学前教育资助。
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幼儿、孤儿或残疾幼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按每生每年2000元政府助学金标准予以补助。
二是义务教育资助。
对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和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寄午餐学生,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进行营养餐补助;同时,对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标准补助生活费。
三是普通高中教育资助。
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孤儿或残疾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按每生每年3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
四是中职教育资助。
对中职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含技工学校)免除学费,并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
五是普通高等教育资助。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无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即可申请本专科每生每年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12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政府贴息;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家庭经济困难残疾本专科学生按每生每年4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同时优先享受新生入学资助、勤工俭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
六是少数民族学生资助。
按初中每生每年1000元、高中每生每年1600元助学金给予资助;同时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家庭经济困难残疾普通高中少数民族学生按每生每年3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
4.整村推进。
农村综合发展的扶贫政策。
分期分批确定扶贫开发重点村,实施整村推进。
省级重点村实行“部门挂钩、资金扶持、干部驻村”的工作机制,继续从省直机关和中央驻闽单位选派优秀干部到重点村担任第一书记,任期三年,为重点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继续从有关省直和中央驻闽单位中捆绑集中部分资金,专项用于扶持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省里对每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每年多渠道安排帮扶资金30万元以上,期中省财政统筹捆绑资金,每个村20万元;由企业挂钩帮扶的村,企业每年不能低于20万元扶持资金。
2015年开始,将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500元的少数民族贫困村纳入全省第四轮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实施范围,每年予以每个村20万元的资金支持。
市级重点村采取“互动联动,一体运作”的扶贫开发机制,以机关部门为依托,将机关部门的资源优势和力量集聚到联动村,并对接省上项目和政策,每期安排15个村进行部门挂钩帮扶,市财政每个村每年安排2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5. 扶贫小额信贷。
调动信贷资源的扶贫政策。
一是小额信贷贴息资金。
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对象和使用范围: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贷款给予贴息。
贫困户每户贴息贷款额度不超过5万元,贴息标准按实际贷款额的5%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一般为1-2年,最长不超过3年。
在确保贫困户贷款贴息需求的基础上,为能够带动贫困户发展的农林牧渔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提供贷款贴息。
项目业主每带动一户可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5万元,但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贴息期限最长为1年。
二是小额信贷风险担保金。
由政府为贫困户因发展生产和服务业贷款提供无抵押担保。
贫困户可享受每户贷款额度为5万元以内,贷款年限为3年以内的无抵押担保。
在确保贫困户贷款需求的基础上,为能够带动贫困户发展的农林牧渔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提供贷款担保。
6. “雨露计划”。
贫困地区跨越式发展的扶贫政策。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
知青下乡要呆几年才可以回城啊 为什么有很多知青从开始一直呆到结束才返城啊
知青下乡为插队和农场团)两种类型。
插队知青,完全其力,生活艰且与当地农民分享极其有限的资源,全年劳动仅能挣到口粮和烧柴,几乎所有费用均靠家里资助。
所以大都下乡时间不长,一有机会(主要是招工)就会离开。
下乡时间,政府没有调查数据,应该在三年左右。
很少有人从1968年到1979年一直在村里。
那些在知青运动结束才回城的插队知青,通常都是下乡时间不长的“小知青”。
农场知青,每月拿三十多元的固定工资,衣食无忧。
虽然远离家乡,劳动艰苦,但基本生活尚能维持。
虽然在1972年以后,大都通过各种关系和途径(病退、困退、上学、转插、调动)离开农场,但也有相当一批人、大约在20%至40%之间,直到1978年开始大批返城后,才离开农场。
有些人已在农场结婚生子,全家返城。
挂职人员的补助是由派出单位发4还是接收单位发
挂职干部,往返路费及挂职期间的工资(含加班工资)、福利由派出单位负责;挂职期间因公或探亲发生的路费由挂职干部商挂职接收单位解决。
在本市挂职的,、旅差费由挂职接收单位负责;加班工资由挂职接收单位出具加班证明,派出单位凭证明按有关规定计发。
选派到其他地市挂职的干部,挂职接收单位未发放补贴的,按月发给450元补贴;已发放补贴但低于每月450元标准的,给予补差;已发放补贴且达到每月450元标准的,不另行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