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民族团结的校园标语。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何重大意义
怎样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快民族地区发展,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各民族团结进步是中华民族的所在、力量所在、希望所在。
广泛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对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青海多民族聚居、多宗教并存、多文化交融,集中了西部地区、民族地区、高原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所有困难和特点。
多年来,省委、省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历史机遇和中央支持青海藏区发展政策机遇,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面对保持社会稳定的严峻考验,全省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保持了秩序和谐、群众和乐、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的良好局面。
当前,青海各民族和睦相处、相濡以沫,展现出一幅多民族、多宗教共生共存、和美共荣的绚丽画卷。
省十二次党代会,立足青海资源、生态、稳定三大重要战略地位,提出了全力建设“三区
民族团结进步五个维护的内容有哪些
民族团结创建“八进”活动,是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村组)、进乡镇、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军营、进家庭”的“八进”活动。
民族团结进步典型培养的标准有哪些
首先,要始终不渝的把教育引导工作作为淡化宗教色彩的手段之一。
加强民族政策、宗教政策的宣传,利用各种场合、各种机会对干部群众进行教育引导,通过正反两方面的事例,让干部群众受教育。
把学习宣传与学习效果统一起来,杜绝只求教育数量、不求教育质量,只看教育宏观、不看教育细节,只看工作表现、不看思想认识,只做上班期间工作、忽视工作外行为的等各类现象的发生,真正实现学习教育活动与既定学习效果的统一,使干部群众从思想深处真正认识学习的意义和个人应该达到的要求,最终实现自觉遵守各类规定,并坚决与违反民族、宗教政策的不良行为作斗争。
其次,进一步从制度上细化对各族干部群众的要求,明确哪种具体行为是社会所不允许的,一旦违反应该如何处理等,使各族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此类问题是不可触碰的,一旦违犯,坚决不会姑息,必将严肃处理。
从而,为干部群众的的各类行为提供制度上的保障和依据。
第三,贯彻落实重点人员排查制度。
把确立的重点人员作为关注的重点,积极引导他们多参加丰富多彩的各类活动,多到他们家里去家访,多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使其主要精力放在工作中,放在学习上,坚决避免因为沟通交流少等原因,而被不良的思潮所利用。
第四,开展维护稳定、淡化宗教色彩的各种活动。
开展各类宣教活动、文体活动时,把民族团结、淡化宗教色彩等内容贯穿其中,使各族干部群众遵守法律相关规定,同时积极投入到维护社会稳定、淡化宗教色彩、加强民族团结工作中来。
在团结、和谐、思想高度统一的氛围中,投身劳动生产和精神文明建设之中。
第五,加强宗教管理坚决制止非法宗教活动。
近年来,无论是西方反华势力、境内外“三股势力”,还是其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分裂渗透和破坏活动的力度不断加大,宗教领域越来越成为对敌斗争的一块重要阵地。
特别是“三股势力”,始终把“独立”与“宗教自由”紧密联系在一起,大搞非法宗教活动,煽动宗教狂热,极力向群众灌输宗教极端思想,企图挑起宗教冲突、煽起民族仇恨、制造社会动乱。
我们一定要严格贯彻宗教管理规定,淡化宗教氛围,确保干部不从事宗教活动,群众不参加非法宗教活动。
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非法宗教活动的整治力度,依法制止地下教经、讲经活动,严厉打击披着宗教外衣、利用宗教进行的各种分裂破坏活动。
要进一步加强对宗教活动、宗教场所和宗教人士的管理,始终掌握宗教工作的主动权,把爱国宗教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紧紧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当前新形式下民族团结和稳定问题所具有的敏锐性和复杂性特点,在解决和化解民族问题过程中,讲究工作的方式方法和艺术很重要。
工作中,需要不断在教育引导上下工夫,在管理制度上查漏洞,在具体措施上找差距,在思想最深处做文章,提高敏感性,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明辨是非,身体力行,为企业的稳定、和谐、团结做出应有的贡献。
从行业或者部门的角度,可以采取前面我提到的措施做好民族团结工作,那么我们个人又怎样做好民族团结工作呢。
我认为首先要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干部在群众中的较强影响和示范作用的优势,调动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积极投入到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去。
少数民族干部是广大少数民族群众中的优秀代表,受党教育多年,文化层次高,在少数民族群众中拥有较高的威信,有着较强的影响和示范作用。
少数民族干部要充分发挥这一优势,积极影响和带动广大少数民族群众投入到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去。
因此,作为少数民族干部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理论,尤其是民族宗教史和社会发展史,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五观”统一思想,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
要坚决贯彻中央、自治区和当地党委关于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指示精神,要认清暴恐事件本质,擦亮眼晴,明辨事非,不传谣、不信谣,不造谣,不搞民族对峙,不使事态扩大,坚决不做令亲者痛、仇者快的事。
严格遵守各项相关规定,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搞好民族团结,坚决做到立场十分坚定,旗帜十分鲜明。
要勇敢坚定地站在反分裂斗争的第一线,亮出观点、表明态度,不畏风险、敢于斗争,共筑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铜墙铁壁,形成对敌斗争的强大合力。
其次要积极发挥群众基础好的优势,做好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宣讲工作。
大部分少数民族干部都是在本地工作、生活,在本地有着众多的亲戚、朋友、同学等社会关系,联系面触及城市、乡村、牧区等各个区域,群众基础十分深厚,少数民族干部需要充分发挥这一优势,做好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宣讲工作。
向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大力宣讲暴恐事件真相,引导群众认清境内外“三股势力”煽动实施民族分裂和暴力恐怖活动、破坏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险恶用心和反动本质,努力使“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的思想深入人心。
向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大力宣讲“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大力宣传各族群众亲如一家、并肩战斗的事例,大力宣传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发生时各族群众相互救助的感人典型和先进事迹,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和正确的舆论导向。
向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大力宣讲党的民族政策,讲述新疆成立60年来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新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大好形势、当地城市建设、城区面貌发生的巨大变化和新农村建设、牧民定居、农牧区改水、农牧区子女免费入学、农村合作医疗等各项惠民政策实施以来取得的喜人成果,使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看到国家民族政策给新疆、给当地、给广大各族群众生活带来的日新月异的变化,使党的民族团结政策进一步深入民心。
还有就是发挥“双语”优势,做好当前各项相关具体工作。
目前绝大部分少数民族干部都能熟练地使用“双语”,少数民族干部要充分发挥这一优势,要积极主动深入基层和服务一线,充分发挥“翻译员”、“调节员”的作用,和各族干部一起,一手抓稳定、一手抓税收,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同时,积极参加党员干部进社区活动,深入街道、社区、农村开展志愿服务,切实承担起政治职责,掌握工作要领,善于发现不稳定因素和苗头,及时上报,果断处置,积极维护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总之,在新的形势下,我们进一步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坚持不懈地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继续深入开展民汉结队互助活动,大力宣传和表彰民族团结的先进典型,促进各民族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支持、互相谅解,始终做到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就能够共同维护好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