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构建平安和谐社会是当前国家对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性方针,平安、和谐是主流,安定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是群众最原始、最基本的需求,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是衡量公安机关工作成败的一个重要标准。
因此,大力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创造和谐警民关系,对于公安机关推进世界城市建设、争创一流警务具有深远意义。
一、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涵义及现实意义 安全感满意度涵盖的内容涉及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包括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卫生安全、经济安全、交通安全、环境安全等等,但群众最感性、最直观、最关心的安全感认识还是人身和财产安全,这是一定时期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的主观感受和评价,是人民群众评判公安工作优劣最根本、最直接的依据,安全感的形成,是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感性认识、对自身安全风险的自我评估及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复杂过程。
社会平安和谐了,自然群众就有了安全感,有了安全感也就有了满意度。
所以,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是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整体工作的客观评价,是反映一个地方公安机关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晴雨表”,是评价民警工作成绩的最根本指标。
二、目前影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主要因素 (一)侵财类犯罪打击效果不突出。
(二)重点地区场所整治作用不明显。
(三)社区安全防范机制建设不完善。
(四)受媒体信息快速传播的影响。
(五)日常执法工作不规范。
(六)窗口服务效率不高。
三、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主要措施和对策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重点地区和场所的清理整治,形成良好治安秩序。
(三)提升社区安全防范能力,确保刑事发案大幅下降。
(四)加大矛盾纠纷化解,从源头上消除对群众安全感的影响。
(五)加大巡逻警力的投入,切实提升街面见警率。
(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队伍整体形象。
(七)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创建和谐警民关系。
(八)积极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弘扬先进典型。
如何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王胜俊院长指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是人民法院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原动力,各级人民法院要切实把人民群众的诉求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点,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和评判工作的根本标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那么我们法院该如何做才能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呢,我认为我们应该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树立良好法院形象。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因此队伍建设是首要的工作任务,干警自身平时要加强学习,法院也要定期不定期的组织干警开展业务学习、庭审观摩、举办法官讲座等活动,总结推广审判执行工作的经验,提高干警的司法能力水平;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干警要自觉抵制社会上的各种诱惑,自觉约束业外行为。
二是树立司法为民意识,夯实“以人为本”思想。
王胜俊院长指出“人民法院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也是群众工作部门;人民法官既是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可见,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法院要积极采取措施,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真正实现司法为民。
三是坚持司法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要通过立案公开、庭审公开、审判结果公开、执行过程公开,让办案的全过程公开;要以法院网站为平台,及时更新法院工作动态,全面推进审务公开;要充分利用网络资源,通过开通法院官方微博,实行网络庭审直播等方式,以人们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方式来体现司法公开,保障人们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是坚持公正裁判,增强群众的司法信任度。
培根说:“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裁判毁坏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如果裁判不公正,就会使当事人失去对法官的信任,对法院的信任,对法律的信任,就会给受损的社会公平正义造成二次伤害,救济的力量就会演变成加害的力量。
我们的法官一定要坚守自己的使命,不断提高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五是加强自身宣传,提高群众的认知、认同度。
如果一味强调人民法院审判独立,不注重向群众宣传法院工作职能,使人民法院职能发挥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渴望值不对等,就会导致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不满,因此,我们法院一定要加大对自身工作的对外宣传力度。
只要我们不懈怠、勤奋努力工作,廉洁公正执法,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我们就会增进人民群众对我们工作的认知、认同,赢得人民群众广泛的理解和支持,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的满意度就会大幅的提升,最终实现司法权威和人民群众对法院的信赖。
法院办事的满意程度
一是要树立正确的公仆意识。
法官要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服务,而不能用来谋求个人私利。
二是要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要将“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作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内容进行开展。
要牢记法官前面的“人民”二字,“执法为民”、“平民法官”不应成为户县法院的一句口号,而是要通过法院的司法工作,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法院耐心细致的司法服务。
三是要铸精品、办高质量案件。
法官要以铸精品、办高质量案件为平台,改变群众对法院工作评价,形成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好的评价,从而提高公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四是要坚持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
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是影响法院公众满意度的一个重要方面,全院干警要将作风和态度问题放在与案件质量同等重要的层面去考虑和实施,要在提高工作质量的同时,也要坚持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尽可能的取得群众的最大限度的满意。
五是要切实开展法官“走百村访千户”活动,使群众认同我们的司法工作。
各业务庭、各法官要走出法庭、走出办公室,到群众中去,进一步密切法院与群众的关系。
六是要进一步加强“法律五进”活动的开展。
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教育作用,让人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树立司法权威,从而提高群众对法院整体形象满意度。
七是要加强个人修养,做廉洁法官。
法官要进一步加强自身修养,提高自身素质与形象,要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用法官个体的行为来提升法院的整体形象,提高公众对法院整体形象的满意度。
对法院执法工作不满意,原因是什么?
原因有很多,如法院执行人员不履行工作职责、对被执行人教育执行不到位、与被执行人相互勾结逃避执行、执行人员态度不好等。
易县法院开展“为谁掌权 为谁执法 为谁服务”大讨论活动
为深入贯彻保定市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全面加强干部队伍政德建设,强化干部政治意识、宗旨意识和法制意识,规范执法、执纪行为,严肃查处破坏发展环境,甚至以权谋私的违法犯罪案件,易县人民法院深入开展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大讨论活动。
通过深入学习,查摆问题,分析原因,边查边改,完善制度,力求在五个方面取得明显效果,即宗旨意识明显增强、作风建设明显改善、执法执纪明显规范、查办力度明显加大、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采取多种有效形式,让广大干警参与到活动中来,使群众真正感受到大讨论活动在转变干警作风、提高司法效率、规范执法执纪行为、促进各项工作落实等方面取得的实际效果,从而进一步理顺群众情绪,化解群众矛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如何进一步提升政法干警执法司法能力
提升政法干警执法司法能力: 树立法官形象,以职业道德建设提升队伍素质。
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正确树立“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司法服务理念,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将职业道德教育纳入到政法干警业务培训课程中,将职业道德素质纳入到领导干部选拔机制中,强化理念教育,培养勤思、勤学,善听、善行的司法品质,努力“建设一支理念、素质、作风都过硬的法院队伍”。
增强审判能力,以业务能力建设提高审判管理水平。
从解决社会矛盾升级,导致法官业务能力弱化的问题入手,优化法官知识结构,有针对性地进行系统培训,进一步提升法官庭审驾驭能力,书记员完整、准确记入庭审笔录的能力;从解决法官重审判,轻裁判文书制作的问题入手,规范裁判文书制作格式,开展裁判文书评比活动,向标准要质量,向严格要效果,进一步提升裁判文书制作质量;从解决超审限问题、案件质量瑕疵问题、清理长期未结案件入手,优化审判流程管理,强化均衡案件管理,深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认真分析案件质量问题,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
锤炼司法作风,以审判权运行机制建设增强监管力度。
加强“健全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建设”,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增强司法透明度;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评估廉政风险等级,排查“三重一大”宜事决策风险、岗位权责风险、业务流程风险、规章制度风险;严格规范工作人员执法行为,遵守工作纪律,加大力度整治慵、懒、散、乱,彻底杜绝与民争利、跑官买官,以权某私、执法不公、拖拉办案等问题。
坚持依法审判,以为民司法能力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依法审理每一起司法案件,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让人民群众平等享受法律的阳光;遵守“五个严禁”,让人民群众敢于走进司法,从内心深处相信司法;加强执行工作,努力破解执行难问题,提升执行款项实际到位率;强化行政征收案件调解工作,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坚决地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为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低收入人群、普通劳动者营造不偏不倚的法制环境。
加强党的领导,以领导组织能力建设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以忠诚于党为宗旨,加强党风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提升法院队伍的先进性与纯洁性;以强化群众观念为基石,加强党群共建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进一步提升法官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重心,遵守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增强法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为重点,强化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培养“三民”品质,以民主法治建设推进司法公开。
切实提升法官关注民生、倾听民意、了解民情的能力。
通过健全阳光司法制度,搭建“阳光司法”监督平台,推进立案信息公开、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裁判文书公开,进一步提升法院公信力建设;通过健全征求意见机制,搭建案件庭审观摩平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社区人员及广大人民群众到法院庭审观摩开庭,进一步增强民主关注司法的透明度;通过完善社区法官工作室和“司法诉讼便民点”,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搭建民意沟通平台,切实落实诉讼便民措施,进一步提升表达民意的准确度;通过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搭建“民主评说”平台,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和人民调解员的基层优势,深入人民群众开展民主法治活动,进一步提升开放型、民主型法院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