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辅警如何协助民警做好勤务工作
执法勤务类执法办案辅助主要工作是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工作,在一名以上人民警察的带领下可以履行《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九条规定的职责。
执法技术辅助主要工作是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现场勘查、检验鉴定等执法技术工作。
一般勤务类交通安全督导:主要工作是协助交通民警开展路面执勤,疏导交通,采集违法信息,救助受伤人员等勤务工作。
治安巡逻:主要工作是协助公安机关治安人民警察开展路面执勤工作,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接受、处理群众求助;治安巡逻;安全检查;安全宣传等勤务工作。
监所管理:主要工作是协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开展一些特定场所的管理勤务工作。
禁毒管控:主要工作是协助公安机关从事禁毒预防宣传教育、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等禁毒社会化工作。
机训特保:主要工作是协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开展日常路面巡逻和群体性事件处置、大型活动安保等机动性勤务工作。
希望这个回答对你有帮助
保安和警察有啥区别?
1、保安不能代表警察; 2、法律上规定任何其他部门的制服不得与警察着装一样或相似(具体祥见人民警察法)。
但这一条法律制度没有贯彻好; 3、警察按照《人民警察法〉的规定,有保护你生命财产的义务.保安,比如说小区保安,只能根据你们之间的协议保护你一定程度的财产安全。
当然导致的法律责任也是不同的; 4、警察有执法权,保安没有。
看守所监控民警安保先进个人材料
看守所属于国家羁押犯罪嫌疑人的特殊执法机关,其日常工作、警力配备、在押人员等信息,出于监所管理的需要,一律不予公开。
公安部关于保安服务公司规范管理的若干规定
1、《部关于保安服务公司规范管理的若干》 发文单位:公安部 文 :公通字[2000]13号 发布日期:2000-3-1 执行日期:2000-3-1 2、全下: 一、保安服务公司是为社会提供专业化、有偿安全防范服务的特殊性企业,是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重要力量。
二、保安服务公司由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统一领导和管理。
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是保安服务公司的主管部门,代表公安机关对保安服务业实施管理和监督,规范保安服务业的经营方向,指导保安队伍建设。
三、保安服务公司只能由公安机关组建,其他任何单位、部门、个人不得组建。
直辖市和省会市以及省辖市公安局和县(市)级公安局可以组建保安服务公司。
省、自治区公安厅、地区公安处、派出所(警署)和公安机关内部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不得组建保安服务公司。
四、保安服务公司不得冠以公安机关名称,应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安机关与保安服务公司在经济上彻底脱钩,不得抽调、占用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方式在公司报销或者提取费用,不得为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经济担保。
五、保安服务公司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公司法定代表人人选须经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审核。
公安机关的现职领导干部不得在保安服务公司兼职,选派民警到保安服务公司工作,由公安机关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
从公安机关选派到保安服务公司工作的民警可以保留警籍,但不得着警服。
在保安服务公司工作期间,晋级、晋衔等与其他民警相同,工资和福利待遇只能选择一头。
六、各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管理人员和保安员进行培训、考核。
未经公安机关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保安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保安服务公司不得录用。
《保安人员资格证书》由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治安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颁发并组织对《保安人员资格证书》进行年审。
七、保安服务公司要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加强对派往营业性歌舞、游艺等娱乐场所保安员的管理工作,对被派往这些场所的保安人员要实行定期换岗、定期轮训,防止违法乱纪情况的发生。
八、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保安服务公司工作的日常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每年会同有关部门对保安服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一次考核,并配合政府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九、保安服务公司要建立健全党、团组织,并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在公司的政治核心作用和骨干作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十、保安服务公司的经营范围: (一)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居民住宅区、公共场所的安全守护; (二)货币、有价证券、金银珠宝、文物、艺术品及其它贵重物资和爆炸、化学等危险物品的押运; (三)展览、展销、文体、商业等活动的安全保卫; (四)研制开发、推广应用各类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承接各类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 (五)安全防范咨询服务。
十一、保安服务公司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提供个人人身保安服务; (二)经营各类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器械; (三)经营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
保安服务公司不得从事非保安业务,不得从事生产和商贸活动,不得接受企业挂靠,不得延伸办企业。
十二、保安人员的职责: (一)执行守护、押运等安全防范任务; (二)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提供设计、安装保养、维护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和保安装置等保安技术服务; (三)对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和客户单位,采取措施保护发案现场,协助公安机关维护发案现场秩序; (四)落实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等治安防范措施,发现执勤区域内的治安隐患,立即报告客户单位和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并协助予以处置;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职责。
保安人员可以查验出入执勤区域的车辆、物品的出入手续。
对现行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对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应当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保安人员要主动向公安机关反映治安情况和信息,支持和配合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者妨碍公安机关和其它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
保安人员执行一般任务时,可根据需要配备和使用橡胶警棍等非杀伤性防卫器械;执行押运任务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武器装备。
保安防卫器械的配备标准和使用办法由公安部另行制定。
十三、保安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剥夺、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搜查他人的身体或者扣押他人合法证件、合法财物; (三)辱骂、殴打他人或者教唆殴打他人; (四)私自为他人提供保安服务; (五)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六)为客户追索各类债务或者解决劳务纠纷; (七)其它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十四、保安服务公司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财务规章制度,配备合格的财务会计人员,严格各项收入、支出核算,强化企业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十五、保安服务公司要切实保障保安人员的合法权益,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加强对保安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建立健全保安人员学习、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和奖惩制度。
十六、保安服装和保安标志实行全国统一制式、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定点生产供应。
式样由公安部负责制定。
保安人员执行任务时必须着统一的保安服装、佩带统一的保安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