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是保甲制度
保甲制度 保甲制度是中国封建王朝时代长期延续的一种社会统制手段,它的最本质特征是以“户”(家庭)为社会组织的基本单位,而不同于西方的以个人为单位。
儒家的政治学说是把国家关系和宗法关系融合为一,家族观念被纳入君统观念之中。
因之,便有了汉代的五家为“伍”,十家为“什”,百家为“里”;唐的四家为“邻”,五邻为“保”,百户为“里”,北宋王安石变法时提出了十户为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元朝又出现了“甲”,以二十户为一甲,设甲生。
至清,终于形成了与民国时期十进位的保甲制极为相似的“牌甲制”,以10户为1牌,10牌为1甲,10甲为1保,由此建立起了封建皇朝对全国的严密控制。
民国成立之初,由于受西方以个人为社会组织单位的政治观的影响,废弃了保甲制度。
但地方实力派在自己所控制的地区内,仍实行着相类似的制度,如广东的“牌、甲制”,广西的“村、甲制”、云南的“团、甲制”,北方不少省份的“闾、邻制”等。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在《县组织法》中规定区以下每百户为乡(镇),乡镇以下每25户为间,闾以下每5户为邻。
以上是对民国保甲制度实行以前社会组织情况的简要回顾。
民国保甲制度提出于国民党对工农红军进行军事“围剿”之时,蒋介石以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身份督师江西,认为“剿”共不力的原因之一是民众不支持政府。
于是在“剿匪总司令部”所属党务委员会内专门设立了地方自卫处,研究保甲制度,草拟法规,先在江西试行。
1931年6月,蒋介石划定江西修水等43县编组保甲,将原有闾邻等自治组织一律撤销。
次年,以蒋介石兼总司令的鄂豫皖三省“剿匪”总司令部颁布《剿匪区年各县编查保甲户口条例》,规定10户为甲,10甲为保,联保连坐。
1934年,国民党“中政会”第432次会议议决由行政院通令各省市切实办理地方保甲,据此,行政院子同年12月通知各省,普遍实行保甲制度。
于是,保甲制度便由“剿匪”区推向全国。
保甲制的具体法规曾有过多次修订。
立法院曾于1936年9月制订保甲条例42条,1937年7月2日又修正为40条,但均未公布。
抗战发生,军事委员会委员长重庆行营厘订整理《川黔两省各县保甲方案》,1939年颁布《县各级组织纲要》均对战时保甲制度有具体规定。
保甲制的基本形式是10进位制(10户为甲,10甲为保,10保以上为乡镇)。
以后鉴于各地地理、交通、经济情况各异,在实行“新县制”时采取了有弹性的办法,规定“甲之编制以十户为原则,不得少于六户,多于十五户”,“保之编制以十甲为原则,不得少于六甲,多于十五甲”,“乡(镇)之划分以十保为原则,不得少于六保,多于十五保”。
保设保办公处,有正副保长及民政、警卫、经济、文化干事各一人,保长兼任保国民兵队队长和保国民学校校长,与乡(镇)长一样,亦实行政、军、文“三位一体”,保长通常由当地地主、土豪、顽劣担任。
国民党对保甲长人选极为重视,竭力通过保甲长牢牢控制民众,“使每一保甲长均能兼政治警察之任务”。
保甲制的实质是通过联保连坐法将全国变成大囚笼。
联保就是各户之间联合作保,共具保结,互相担保不做通共之事;连坐就是1家有“罪”,9家举发,若不举发,10家连带坐罪。
国民政府内政部曾专门发布过一份连坐暂行办法,其主要内容是:出具连坐切结时,由户长签名盖章或匣押,一式两份,正结存县,副结存区。
各户如发现另户为“匪”、通“匪”、窝“匪”等情,应立即报告,如隐匿不报,便以“庇护罪”或“纵匪罪”论处。
内政部一名长期从事编查户口的官员谈到为什么要采用联保连坐法时说:以往,政府用悬赏来奖励检举者,但赏金的代价往往不能抵偿因受“匪方”报复所受的损失。
实行联保连坐法以后,便起到拘束民众的作用,使其“畏法而不畏匪”。
抗战发生后,国民政府在《整理川黔商省各县保甲方案》中修正了上述具给的做法,改为不具结而连坐。
即各户不必签名具结,但如发生甲内居民有通“匪”、为“匪”等情,一经审判机关查明,对同甲各户立即予以连坐处分。
在该法的说明中提出上述变动的理由是:同甲各户因贫官不同往往不愿联保具结;而愿意联保具结的各户则往往素来关系密切,某户如有非法行为,同结者必不肯告发,“故不如使同甲各户共负联保连坐之责,不另具切结,只须于各户门牌内加以说明”。
保甲制度实行“管、教、养、卫”并重原则,使保甲制既服务于“自治”,亦有利于所谓自卫。
“管、教、养、卫”是蒋介石提出的。
1934年2月5日在浙江省政府纪念周上,蒋介石提出了“教、养、卫”三字。
1936年5月16日和1937年7月在庐山军官训练团,他又增加了“管”字。
“管、教、养、卫”分别表示了管理、教育、经济、军事四方面内容。
陈立夫在《地方建设问题》(1941年4月)中解释说“管”即自治治事,“教”即自信信道,“养”即自养养人,“卫”即自卫卫国。
但蒋介石解释得更明白,他说推行保甲,目的是为军事化服务,“军事化是我们今后要推行自治实行主义根本精神所在”,“军队组织就是人类一切组织的最高范型,而一切的社会组织,可以说都渊源于军”。
国民党当局虽对保甲制寄望极大,而保甲制的推行却收效甚少,其原因是“一般公正人士多不愿担任保甲长,一般不肖之徒又多以保甲长有利可图,百般钻营”,“正人不出,自然只有坏人的世界,良好的制度也就变成剥削人民的工具,因此民众怨声载道”。
这是国民党人士自己作出的评价。
谁知道四川和重庆从远古至今有多少位诗词作家、作家、名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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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 轼 (1037-1101年) 字子瞻,眉州(今眉山县)人。
1056年赴京城应考,名列第二。
次年春,皇帝宋仁宗殿试群儒,考中进士。
先后在杭州、湖州任县令。
在湖州任上被陷害入狱,后贬到黄州。
他在黄州城东的荒坡上,开垦建房,自号东坡居士。
宋哲宗继位后,曾被提升为兵部、礼部尚书。
以后皇帝对他的直言规谏不满,先后调他到河北、广东及海南。
直到1100年宋哲宗死后,才得以内迁到廉州、舒州和永州,以积劳成疾死于常州。
他一生写下了很多不朽的作品。
词的代表作是《念双娇·赤壁怀古》,赋的代表作是《赤壁赋》。
他长于书画,是北宋四大书法名家之一,画的竹木怪石等别具一格,其绘画理论“胸有成竹,贵在神似”,传诵至今。
虞允文 (1110-1174年) 字彬甫,仁寿人,1154年中进士,在四川为官,政绩显著。
1155年官至礼部郎官。
时抗金处于低潮,他上书力陈战备。
次年金军60万直指江南,守官连弃二城,他奉命慰问采石(地名)驻军,在前线他团结将士,取得18万人战胜敌60万众的辉煌胜利,成为军事史上奇迹。
1162年任川陕宣谕史,收复了陕西许多失地,上书阻止求和被贬。
1165年不久入朝主持军政,罢秦桧死党。
1167年任四川宣抚史,改革军政,深得民心。
1169年升宰相,用人行政一秉至公,荐贤举才甚众,被荐辛弃疾等多系德才兼备的爱国者。
常披星戴月巡视军营,筹划北伐,积劳成疾,死于任上。
他一生出将入相20余年,文武兼备,机敏过人,清廉勤慎,严以律己,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爱国军事家和政治家. 刘光第 (1861—1895年) 原名光谦,字德星,号裴村(培村),富顺县人。
光绪进士,授刑部主事 。
1885年回乡掌文昌书院。
1888年入京任职。
1894年中日战争爆发,向光绪帝提出条陈,抨击时政,主张改革。
1898年春在京与杨锐成立蜀学会,创办蜀学堂,培养革新人才。
9月4日受光绪召见,参与新政。
戊戌政变被捕遇害,是“ 戊戌六君子”之一。
著述有《介由堂诗集》、《衷圣斋文集》。
邹 容 (1885—1905年) 原名绍陶,谱名桂文,字蔚丹、威丹,巴县人。
1898年参加巴县童子 试,反对主考官出偏难题,愤然罢考退场。
1899年9月,在重庆从日本人 学习日语、英语,接受“新学”。
1901年夏至成都参加选拔留日学生考试 ,因主张革新,被取消录取资格。
8月赴上海进入江南制造局附设“广方言馆” 补习日语。
次年春,自费留学日本,入东京东亚同文书院,积极参加中国留日 学生革命运动,参照西方平等自由学说,结合中国情况,开始编写通俗革命书 籍。
1903年4月,回国。
这年夏撰成《革命军》,揭露清政府反动卖国罪 恶,号召推翻清政府,建立中华共和国。
该书由章炳麟作序,革命党人出资出 版发行,《苏报》刊文介绍。
“苏报案”发生后,为章炳麟分担责任,自报投案,被判刑两年。
1905年4月3日病死狱中。
1912年2月,南京临时政府追赠为大将军。
赵一曼 (1905—1936年) 女,原姓李,名坤泰,又名一超,号淑宁,宜宾县人。
宜宾地区学生运动 及妇女运动的领导人之一。
1923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6年 加入中国共产党,不久,考入中央军事政治学校武汉分校。
1927年9月奉 派往苏联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
1928年奉派回国到上海,不久派往湖北宜 昌建立地下交通站,为进出四川转运文件和护送干部。
1929年组织暴露, 乘船潜回上海。
这年秋调到南昌江西省委机关工作。
1930年1月,省委机 关遭破坏,带着婴儿返回上海,为了革命工作需要,将孩子送到武汉堂兄家寄 养。
“九一八”事变后被派到东北,先后任中共满洲省委妇女委员、满洲省总 工会组织部长、哈尔滨总工会代理书记,领导了哈尔滨电车工人罢工斗争。
1 935年秋调珠河根据地,任三军一师二团政委,发动群众进行抗日斗争。
不 久,率领地方游击队参加东北抗日联军,任第三军二团政委。
11月在战斗中 负伤被捕。
1936年8月2日被日军杀害。
刘 湘 (1890—1938年) 名元勋,字甫澄,大邑县人。
1908年起入四川陆军速成学堂,毕业后任排长。
辛亥革命后任川军营长。
1913年“二次革命”爆发,阻击讨袁军立功,升团长。
1916年与入川护国军对战,升旅长。
1918年护法战争中拥熊克武,任师长,据合川、武胜、永川、荣昌、铜梁、大足、璧山7县防地,开始建立四川速成系集团。
1920年被委为第二军军长。
次年2月与第一、三军联合逐川督刘存厚出川,于7月2日就任川军总司令兼四川省长。
8月任援鄂军总司令,出兵湖北,战败退回四川。
与熊克武第一军争夺四川霸权 ,失败后退居大邑老家。
次年又联络旧部将熊克武部逐出四川。
1924年5月拒受北京政府委任的川滇边防督办,在重庆称四川善后督办。
1925年2 月任川康边务督办,拉拢黔军及四川各军,击败杨森部,于8月被委为四川善后督办。
北伐易帜后任国民革命军二十一军军长。
1933年击败刘文辉,掌握四川军政大权。
同年任四川“剿匪”总司令。
1935年12月任四川省主席、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次年12月任川康绥靖公署主任。
1937年率部出川抗日,任第七战区司令长官兼二十三集团军司令官。
因胃病复发,猝死于汉口。
王铭章 (1893—1938年) 字之钟,新都县人。
少时入四川陆军小学,1911年秋参加保路同志军起义 。
1912年到南京入陆军中学,参加攻打上海制造局的战斗。
返川后入四川陆军 军官学校,1914年毕业后历任排、连、营、团、旅长,参加四川军阀间的混战 。
1933年任师长。
抗日战争爆发后,于1937年率41军122师出川抗日。
先在晋 东驰援娘子关,节节阻击日军。
接着坚守正太路南侧,与敌接战,掩护友军。
1938 年台儿庄战役前,日军南北两路向徐州进犯。
他任41军前方总指挥,率122师 和364旅进驻山东滕县,保卫徐州。
3月14日接敌,奉命固守三日,他以约3000 人的劣势兵力与拥有空中支援的3万余日军浴血奋战,屡创犯敌,守城四天多, 直到17日与敌巷战,中弹牺牲。
滕县守卫战阻滞了日军的进攻,为台儿庄战役 的胜利赢得了时间。
国民政府追赠他为陆军上将。
1984年9月,四川省人民政 府追认他为革命烈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了烈士证书。
《十宗罪》里的案件是真的吗
他们瞎说,蜘蛛是天涯论坛悬的吧主,很多案子吧讨论的之前他都是先过目的,所以他对很多真例了如指掌,蜘蛛对于十宗罪只是整合而已,很多现实里没破的案子在小说里也没破,只是加入了适当的推理而已,比如重庆红衣男孩和刁爱青案,一知半解就不要以讹传讹,还进去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