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王孙贾问曰:“与其媚于奥,宁媚于,何谓也?”子曰:不然;获罪于,无所祷也。
”的评析,详细一
个人建议:就这一就有很多精妙,如说的获罪于天所祷也——是不作恶免遭天谴,临时抱佛脚是没用的;如与其媚于奥,宁媚于灶,这应该是古代的谚语,也有一定的道理啊,“县官不如现管”、“阎王好哄小鬼难缠”等都是此意,都蕴含这人生哲学的,在一定范围都是有道理的;再就是王孙贾和孔子的沟通,也很有味道,里面的弦外之音也很丰富,可以看下面的背景。
希望有点帮助。
白话直解:王孙贾问:“‘与其向比较尊贵的祭祀场所“奥“祈祷保佑,不如向并不尊贵但五祀之一的“灶神”祈祷保佑’,这是什么意思
”孔子说:“这话不对。
如果犯了滔天大罪,向什么神祈祷也没用了。
”下面是 拍灶君的马屁(见南怀瑾 论语别裁)【王孙贾问曰:“与其媚于奥,宁媚于灶。
”何谓也
子曰:不然。
获罪于天,无所祷也。
】王孙贾是卫国的大夫,孔子在卫国很多年,卫灵公对他非常好,但卫灵公又偏宠有名的美人——南子。
卫灵公实在很想起用孔子,卫国的权臣王孙贾有一天就对孔子说出:“与其媚于奥,宁媚于灶”的问题。
这也是中国古代宗教思想中很有趣的历史性问题。
凡是中年以上的人,都见过我们在大陆上家庭中供奉的灶神。
每到夏历十二月二十三的晚上,家家户户都要送灶,小孩子们非常高兴,口袋里就可装糖果了。
现在用电炉、瓦斯炉,没有灶了,当然也就没有灶神。
为什么要祭灶神呢
以宗教思想来说,中国人信仰的是多神教,什么神都信。
十年前有一位外国的神父来和我研究中国宗教思想问题,他说中国人没有宗教信仰。
我说中国绝对有宗教信仰。
第一个是礼,第二个是诗。
不像西方人将宗教错解成为“信我得救,不信我不得救”的狭义观念。
我说这一点的误解,使我绝对不能信服,因为他非常自私嘛
对他好才救,对他不好便不救。
成吗
一个教主,应该是信我的要救,不信我的更要救;这才是宗教的精神,也就是中国文化的精神。
其次,谈到中国“诗的精神”,所谓诗的文学境界,就是宗教的境界。
所以懂了诗的人,纵使有一肚子的难过,有时候哼呀哈呀的念一首诗,或者作一首诗,便可自我安慰,心灵得到平安,那真是像给上帝来个见证。
第三,中国信多神教,这代表了中国的大度宽容。
出了一个老子,还是由东汉、北魏到唐代才被后人捧出来当上个教主——老子自己绝对没有想过要当教主。
孔学后来被称为孔教,是明朝以后才捧的,孔子也不想当教主。
总之,世界上的教主,自己开始都不想当教主,如果说为了想当教主而当上教主的话,这个教主就有点问题,实在难以教人心服。
因为宗教的热忱是无所求,所以他伟大,所以他当了教主。
我们中国,除了老子成为教主以外,孔子的儒家该不该把它称为宗教,还是一个问题。
但是中国人的宗教,多是外来的,佛教是印度过来的,天主教、基督教也是外来的。
我们中国人自古至今对于任何宗教都不反对,这也只有中华民族才如此的雍容大度。
为什么呢
有如待客,只要来的是好人,都“请上坐,泡好茶”。
一律以礼相待,诚恳的欢迎。
所以我们的宗教信仰,能叫出五教合一的口号,而且这种风气,目前已经传到美国去了。
现在纽约已经有教堂,仿照我们中国人的办法,耶稣、孔子、释迦牟尼、老子、穆罕默德,都“请上坐,泡好茶”了,凡是好人都值得恭敬。
所以我最后告诉那位外国神父,不是因为我是中国人替中国的宗教辩护,而是外人没有研究深入而已。
现在我们再讲“奥”与“灶”。
为什么他们拜灶神
如果以政治哲学的思想来讲。
“民以食为天”,这是管子讲的名言。
因为饮食最值得重视,值得注意,所以拜灶神。
尤其在过去,教育不普及,讲礼治的时代,家里有灶神、财神和祖宗等神祇的牌位。
中国古代的建筑,大多有这一套设计,进门一定是大厅,大厅上供祖宗牌位,有的上面写着:“天地君亲师之位”。
民国初年,牌位上的君字改成国字,看这五个字,中国人究竟信哪一个教呢
任何一教都不信,而任何一教都信。
还有财神供在卧房里,灶神供在厨房里。
“奥”是古代的家神,我们中国古代的神——宗教很妙,代表中国政治组织的理想。
家里有家长,就有家神。
还有灶神,连吃饭都要管。
据说灶神一年到头,不但对家里人的行为要管,连在心里起了好念头,或动过歪脑筋,他都会记录下来,到一年终了:上天报告好坏。
所以乡下人送灶,弄块糖给他吃,送一个红包给他,以便“上天言好事,下地报吉祥”,请他上天报告时,多替家里讲讲好话,回来时候多赐些福祉。
所以在腊月二十三以后,一直等到第二年初四之间,他在天上还未回来以前,不在家里的时候,偶尔背后轰他一下,暗地里幽默他几句。
中国民间这些神话故事,现代也可以归到“民俗学”。
要了解这些,起码要看《荆楚岁时记》这本书,尤其是南方——长江南北过年过节的风俗,这本书大概都有了。
在人世间的社会上有里长、乡长、区长。
在看不见的一面,便有土地、城隍等神。
城隍归谁管
归阎王管。
阎王去归玉皇大帝管,玉皇大帝归谁管
玉皇大帝的妈妈——瑶池圣母。
由此看来世界上的宗教,最高都是女神。
天主教来个圣母,佛教的观音菩萨,中国的瑶池圣母。
所以女性还是最伟大。
同时也可知人们讲了半天的宗教,尽管教理和教条如何如何的,但他们最后还是崇拜女性的,因为母性的慈爱毕竟是最伟大的。
像这样一个宗教组织,无所不包,代表了中国人的政治哲学思想。
所以天与人是一贯的。
王孙贾问孔子这个奥与灶的问题,是非常幽默的,他的意思,是告诉孔子说,你老是跟诸侯往来,我们这些士大夫如不在君王面前替你讲几句好话,是没有用的呀
你拜访了诸侯,还是该来向我们烧烧香。
孔子却作正面的答法:“不然。
获罪于天,无所祷也。
”这是中国人宗教思想的精神。
他说一个人真的做坏人、做坏事,怎样祷告都没有用,任何菩萨都不能保佑你。
所谓自助天助,神是建立在自己的心中。
换句话说,人有人格,尤其需要心理上建立起人格,不靠外来的庇护。
如果进教堂,上帝就保佑,那么上帝首先就犯了接受贿赂的罪。
同时也等于孔子答复王孙贾说,这些手法我全知道,只是不屑于如此而已。
这就是前面提到过,中国夏、商、周三个朝代文化的演变:夏尚忠,殷尚质(鬼),周尚文。
尚的意思就是崇尚、偏重的意思,夏的文化偏重于忠诚、朴实。
殷商的文化仍是重质朴,但是宗教观念很强。
周代文化呢
我们今天讲孔孟思想中的中国文化,就是周代文化,重在人文文化。
“周监于二代”,是说周朝所建立的文化是集上古之大成。
我们今天的中国文化,是以周代文化作代表。
“郁郁乎文哉”,郁郁是形容词,意思是非常茂盛、伟大与光辉的人文文化。
孔子在此自称他的文化思想,是承先启后,发扬周代的文化精神。
这是连接到上面所讲的宗教文化之后。
孔子认为只有人文文化这个路线是完全正确的。
孔子所说的均无贫和历史上农民起义口号等贵贱均贫富有何不同
礼是中国传统社会道德规范的体现,同时也是古代社会,尤其是封建社会政治制度的体现。
是维护宗法等级制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人与人交往中的礼节仪式。
作为道德规范,它是人一切行为的准则。
在孔子以前已有夏礼、殷礼、周礼,照孔子的理解,“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
夏、殷、周三代之礼,因革相沿,到周公时代的周礼,已比较完善。
《庄子》曰: “三王、五帝之礼义法度,其犹楂梨橘柚,虽其味相反,而皆可于口也。
”故上古之礼不定常,首重其是否合乎需求。
孔子又说:“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
”作为观念形态的礼,在孔子的思想体系中是同“仁”分不开的,孔子说:“人而不仁,如礼何
”他主张“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的德治,打破了“礼不下庶人”的限制。
到了战国时期,随着封建制度的形成,奴隶社会的礼已逐渐废除。
孟子把仁、义、礼、智作为基本的道德规范,礼为“辞让之心”,成为人的德行之一。
荀子比孟子更为重视“礼”,他著有《礼论》,论证了“礼”的起源和社会作用。
他说:“礼者……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
”他认为礼使社会上每个人在贵贱、长幼、贫富等封建等级制中都有恰当的地位。
《礼记》中说:“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
”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礼作为中国封建社会的道德规范和生活准则,对中华民族精神素质的修养起了重要作用;同时,随着社会的变革和发展,特别是在封建社会的后期,它越来越成为束缚人们思想、行为的绳索,影响了社会历史的进步和发展。
儒家认为,人人遵守符合其身份和地位的行为规范,便“礼达而分定”,达到孔子所说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境地,贵贱、尊卑、长幼、亲疏有别的理想社会秩序便可维持了,国家便可以长治久安了。
反之,弃礼而不用,或不遵守符合身份、地位的行为规范,便将如周内史过所说的:“礼不行则上下昏”,而儒家所鼓吹的理想社会和伦常便无法维持了,国家也就不可得而治了。
因此儒家极端重视礼在治理国家上的作用,提出礼治的口号。
孔子说:“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礼记》云:“礼者君之大柄也……所以治政安君也”,可见礼是封建统治阶级维持其统治的重要工具。
“为政先礼,礼其政之本欤
”儒家认为推行礼治即是为政。
师服云:“礼以体政”;孔子说:“为国以礼”;晏婴说:“礼之可以为国也久矣”;《左传》引君子曰:“礼经国家,定社稷”;女叔齐云:“礼所以守其国,行其政令,无失其民者也”;荀子云:“国之命在礼”。
从这些话里可以充分看出礼与政治的密切关系,国之治乱系于礼之兴废。
所以荀子说:“礼者治辨之极也,强国之本也,威行之道也,功名之总也,王公由之所以得天下也,不由所以陨社稷也”;《礼记》云:治国以礼则“官得其体,政事得其施”,治国无礼则“官失其体,政事失其施”,结论是:“礼之所兴,众之所治也;礼之所废,众之所乱也”。
显而易见,放弃礼和礼治,儒家心目中的理想封建社会便无法建立和维持了。
儒家主张礼治,以差别性的行为规范即礼作为维持社会、政治秩序的工具,同法家主张法治,以同一性的行为规范即法作为维持社会、政治秩序的工具,原是对立的。
在先秦百家争鸣的时代,儒、法两家各自坚持自己的主张,抨击对方的学说,互不相让。
秦、汉法律都是法家拟订的。
商鞅的秦法渊源于魏李悝的《法经》,萧何定汉律又承秦制,为法家一脉相承的正统,完全代表法家精神,为儒家所不能接受。
汉武帝标榜儒术,法家逐渐失势,儒家抬头后,开始以儒家思想改变法律的面貌。
汉儒在这方面的努力,主要表现在撰写法律章句来解释法律和以经义决狱两件事上。
据《晋书·刑法志》,叔孙宣、郭令卿、马融、郑玄诸儒章句十有余家,家数十万言,断罪所当由用者合26272条,7732200余言。
以经义决狱者有儿宽、董仲舒、应劭等人,将儒家经典作为判罪量刑的标准,说明儒家思想在司法上发挥了实际作用,意义重大。
自魏以后,儒家参与制订法律,他们更有机会将体现儒家中心思想的礼糅杂在法律条文里,使法律发生了重大变化,影响深远。
商鞅定异子之科,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与“父母在,不有私财”的礼背道而驰,为儒家人物贾谊等所深恶痛绝。
魏时除异子之科,使父子无异财。
《周礼》有八议之说,魏始以八议入律。
自魏、晋、宋、齐、梁、陈、北魏、北齐、北周直至隋、唐、宋、明,皆载于律,到了清代才不复引用。
《礼记·王制》:“凡听五刑之讼,必原父子之亲,立君臣之义以权之。
”儒家自来主张亲亲,重视尊卑、长幼、亲疏之别。
晋律“竣礼教之防,准五服以制罪”,开后代依服制定罪之先河。
北魏定犯罪留养祖父母、父母之条。
为了体现刑不上大夫的精神,又有以官爵当刑的规定。
留养之法为历代所遵行,官当亦为隋、唐、宋所沿用。
《周礼》不孝为乡八刑之一。
《孝经》云:“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
”北齐列不孝为重罪十条之一,犯者不在八议论赎之限。
隋采用,并置十恶条,自唐迄清皆沿用。
北周完全模仿《周礼》,法律全盘礼化。
但因《周礼》不合实情,不能适应当时环境,所以隋承袭北齐律,兼采魏、晋刑典,而不采用北周之制。
翻阅因袭隋律而修订的唐律,更可完整地看出有关礼的内容。
除八议、官当、十恶、不孝、留养、按服制定罪等条外,还有不少条文是来源于礼的。
礼,子当孝事父母,于是子孙违犯教令、供养有缺成为专条,徒二年;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孙别籍异财者徒三年;父母老疾无侍、委亲之官徒一年,并免所居官。
礼,父母之丧三年,于是匿不举哀、释服从吉、冒哀求仕、居丧生子、嫁娶、兄弟别籍异财皆有罪。
《大戴礼》有七出、三不去(见封建婚姻制度)之文,于是成为法定的离婚条件,应去应留皆以礼为根据。
儒家主张父为子隐,子为父隐,于是律许容隐,不要求子孙作证,更不许告祖父母、父母,告者绞。
荀子云:“礼者养也”,《礼记》云:“礼节民心”。
欲望的满足,物质的享受,都区别贵贱而有所制约,详细规定于礼书中。
唐律于是规定营造舍宅、车服、器物及坟茔石兽之属于令有违者杖一百,并令改正。
以上种种规定,都足以说明礼在法律上的重要性。
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云:“唐律一准乎礼。
”以礼入法的过程亦即法的儒家化过程。
始自魏、晋,历南北朝至隋、唐而集其大成。
《宋刑统》沿用唐律,明、清律亦深受唐律影响,除官当外,上述有关礼的规定大体保留在法典中,只是处分有所不同而已。
以礼入法,是中国法律发展史上一件大事,法律因此发生了重大的深远的变化,礼成为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了法律为礼教所支配的局面。
古人所谓“明刑弼教”,实质上即以法律制载的力量来维持礼,加强礼的合法性和强制性。
礼认为对的,就是法认为合法的;礼所不容许的,也就是法所禁为、所制载的。
诚如东汉廷尉陈宠疏中所云:“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者也”;明丘濬《大学衍义补》云:“人心违于礼义,然后入于刑法”。
礼与法的关系极为密切,这是中国封建法律的主要特征和基本精神。
“礼”原是宗教祭祀仪式上的一种仪态,《说文解字》就说:“礼,履也,所以事福致福也。
”可知,“礼”原来并没有等级制度的伦理道德方面意义,在阶级社会出现后,人类开始有等级之分,宗教祭祀也随之出现了身份的限制和区分,于是,作为宗教祭祀仪态的“礼”便开始具有了社会身份区分的内容。
逐渐转化为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一种身份制度。
自从有了人类社会,礼就产生了,它是现实生活的缘饰化,用外之物以饰内情,它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一、礼物,就是行礼所用的宫室、衣服、器皿及其他物质的东西。
二、礼仪。
就是使用礼物的仪容动作。
三、礼意。
它是由礼物和礼仪所表达的实实在在、明明白白的内容、旨趣或目的。
这就要求礼物和礼仪必须适当,在逐渐完善的礼曲实践中证明为无过不及、恰到好处。
“礼”具有社会身份制度方面的意义,最迟在殷商时代已经存在;但是,作为一种较为严格的社会制度,则是周朝初年的事情。
周朝初年,周武王伐纣灭殷,为着巩固自己的统治,周公便在殷礼的基础上,重新制订礼乐,将作为社会身份意义的“礼”制度化,系统化。
我们说的封建礼数的“礼”有着作为政治的等级制度和伦理道德两个方面的属性,作为等级制度的“礼”,强调的是“名位”。
也就是孔子所谓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 作为伦理道德的“礼”的具体内容,包括孝、慈、恭、顺、敬、和、仁、义等等。
在“礼”两个方面的属性中,等级制度为“礼”的本质。
而伦理道德方面的属性则为等级制度的外在显现。
封建礼数实际上是通过向人们灌注孝、慈、恭、顺、敬、和、仁、义等,把这些外在于人的伦理道德观念变为人的内在需求,去束缚人们的思想,限制人们的行为,把人们变为统治阶梯的忠实奴仆,以达到维护封建等级制度的目的。
正因为如此,所以中国封建社会的历代统治者都把封建礼教作为维护其统治的不二法门。
自从民国以来,我国的礼仪制度在不断变得简单化、人性化,吸收了西方一些可以借鉴的模式。
“礼”,只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所必需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已经脱离了原先为封建时期森严的等级制度服务的本质,而是维系社会良好风气的道德规范。
但这并不是意味着我们就可以不再受到“礼”的约束,甚至把儒家文化等一味地看成是陈腐的,而把西方文明看成是完美无缺的。
实际上,我们所鄙弃的只是“礼”中的糟粕,对于儒家文化中占据相当分量的高尚的东西,我们还是要继承并发扬;而在另一个方面,西方的文明也不见得完全像我们所见所闻的那样人性。
随着中国的一步步发展,“礼”无与伦比的魅力必将会再度大放异彩,使世界眼中的中华民族,是一个文明、开放的民族,而中国当然就是一个文明、开放的国度。
可以说,中国的形象,将会因为“礼”而更加亮丽,清新。
坐怀不乱是谁
坐怀不乱代指柳下惠。
按中国的传统,男女之事,算是“不文”,是不可以公开谈论的,“四大圣人”之一的柳下惠坐怀不乱的故事去流传了千年,虽坐怀没乱,但毕竟涉及的是男女之事,是不便于放到台面上来说的,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它流传如此之久呢
而且随着柳氏家谱在安徽的发现,柳下惠坐怀不乱的故事是个千年谎言,得到了进一步的证实。
千年谎言又是如何演变而来的
柳下惠坐怀不乱的故事最早出自什么地方呢
柳下惠,姓展,名获,字子禽,曾官拜鲁国士师,相当于现在的监狱长。
据说,他居官清正,执法严谨,不合时宜,遂弃官归隐,居于柳下(今濮阳县柳屯)。
死后被谥为“惠”,故称柳下惠。
孟夫子目其为“四大圣人”之一,《孟子·万章下》说:柳下惠不羞污君,不辞小官。
进不隐贤,必以其道。
遗佚而不怨,厄穷而不悯。
与乡人处,由由然不忍去也。
“尔为尔,我为我,虽袒裼裸裎于我侧,尔焉能浼我哉
”故闻柳下惠之风者,鄙夫宽,薄夫敦。
说他是圣之和也,可做百世之师,所以后世就叫柳下惠是“和圣”。
但柳下惠广为人知,不是因为他是个“和圣”,而是因为男女关系上的“坐怀不乱”。
“坐怀不乱”的说法出自《诗经》的“毛诗”版本,且有几个版本。
西汉毛亨的《毛诗故训传?巷伯》讲了个独居男子和寡妇的故事:昔者,颜叔子独处于室,邻之厘妇又独处于室。
夜,暴风雨至而室坏,妇人趋而至,颜叔子纳之而使执烛。
放乎旦而蒸尽,缩屋而继之。
自以为辟嫌之不审矣。
若其审者,宜若鲁人然。
鲁人有男子独处于室,邻之厘妇又独处于室。
夜,暴风雨至而室坏,妇人趋而托之。
男子闭户而不纳。
妇人自牖与之言曰:“子何为不纳我乎
”男子曰:“吾闻之也,男女不六十不间居。
今子幼,吾亦幼,不可以纳子。
”妇人曰:“子何不若柳下惠然,妪不逮门之女,国人不称其乱。
”男子曰:“柳下惠固可,吾固不可。
吾将以吾不可,学柳下惠之可。
”孔子曰:“欲学柳下惠者,未有似于是也。
”这应该是最早的版本,形成了“坐怀不乱”故事的雏形,但此时距离柳下惠所处的年代已经相去数百年。
到元时的胡炳文(1250—1333),在《纯正蒙求》进一步丰富了“坐怀不乱”的细节,有了成型的“坐怀不乱”的故事:鲁柳下惠,姓展名禽,远行夜宿都门外。
时大寒,忽有女子来托宿,惠恐其冻死,乃坐之于怀,以衣覆之,至晓不为乱。
元末明初陶宗仪的《南村辍耕录·卷四·不乱附妄》也有同样的记载:“夫柳下惠夜宿郭门,有女子来同宿。
恐其冻死,坐之于怀,至晚不乱。
”另一个说法,说柳下惠外出访友,途遇大雨,直奔路边古庙暂避,但一进门,见一裸体女子正在里面拧湿衣服,柳下惠急忙退出,坐于古槐之下,任暴雨浇注。
此段“佳话”,成了柳下惠坐怀(槐)不乱。
不管哪种说法,柳下惠的坐怀不乱故事在元明时期才完全成型是不可否认的事实,而元明时期距春秋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一个故事千百年后才可演变成型,也太久了点吧,其真实性令人生疑也就不足为怪了。
柳下惠的坐怀不乱故事何以迟到了这么多年才定型
恐怕这与宋明时期理学的盛行有着一定的关系。
我们不妨如此来推断一下。
宋明时期,理学盛行,号召“存天理,灭人欲”,鼓吹“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极力推崇男女授受不亲。
理论的推崇不能只喊空口号,不然太过笼统和抽象,于是,为了顺利推广这种理论,往往会树立一个典型或者榜样,如同现今的模范人物一样,把他的先进事迹广为宣传,以供大家仿效和学习。
那么谁来担此重任呢
当时很难有那么合适的人选,且万一影响力不够的话,还会适得其反。
那么就到古代寻找好了,年代久远了,说黑说白由你说了去。
而柳下惠是个相距千余年的古人,且在他所处的时代为儒家的大成至圣先师极力推崇,还担任过鲁国的大夫,以礼治邦,以信修身。
又任鲁国士师,掌管刑狱,执法以平,治国以德。
孔子高度评价他“言中伦、行中虑”,孟子也盛赞他是“圣之和者”,把他与伯夷、伊尹、孔子相提并论,后世尊之为“和圣”。
这样备受圣人们推崇的人物,影响力自然是不低的,于是在柳下惠身上安个“坐怀不乱”的故事,为宣传自己的观点所用,是再好不过的事了。
柳氏家谱在安徽被发现时,据考证,柳家这套家谱就有宋代理学家朱熹的题字,由此可见柳氏家族当时与理学是有着瓜葛的,柳氏家族的地位也非同一般。
不过,幸好这是个谎言,不然随着柳圣人坐怀不乱的故事的久盛不衰,被他老人家抱在怀里焐着的那个“女子”该郁闷了。
孤男寡女同处一室,干柴烈火,柳圣人居然动也没动,是自己比恐龙还恐龙
还是圣人都不是“人”,没有七情六欲
够想破脑袋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