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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职业健康安全口号

时间:2014-12-04 17:44

2017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主题是什么?职业病宣传周是几月第几周

2017年4月最后一周为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今年职业病宣传周活动主题为“依法防治职业病,切实关爱劳动者”,宣传的主要内容是:《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标准,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职业病患者的工伤保险待遇,防治常见职业病的科普知识,主要内容可归纳为以下六点:1、《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标准;2、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3、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4、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5、职业病患者的工伤保险待遇;6、防治常见职业病的科普知识。

【职业病防治挂图可浏览图片上的网站查看更多图片】什么是职业病

根据我国颁布实施的《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其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目前我国职业病分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10类132种。

其中最常见职业并为皮肤病、尘肺、职业中毒。

遵守操作规程,避免职业病职业病是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疾病,它又是可以预防的疾病。

控制职业病的发生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职业病防治法为普通劳动者提供了法律保护。

1、职业病防治要从致病源头抓起。

用人单位必须采取措施,使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在国家卫生标准允许范围内。

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应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的安全规章制度,定期对工人进行教育和培训,并提供上岗前和定期的健康监护。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行政部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3、劳动者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了解工作中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防护知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用语1、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2、健康工人健康企业健康中国3、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健健康康退休4、健康就是财富5、职业健康幸福6、健康劳动,幸福生活7、创建健康企业,促进劳动者全面健康8、科学防治职业病9、关注职业卫生,关爱幸福人生10、关爱农民工职业健康11、创建并推行健康企业文化12、做好职业健康监护,早期发现职业健康损害13、开展职业健康促进,提高劳动者健康素养14、工伤保险,有力的保障更多安全标语挂图可浏览安全挂图网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具体时间安排自2002年起,每年4月的最后一周为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2017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排在4月24日至4月30日。

同时根据以往规定,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一般规定为4月25日至5月1日。

所以2017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大概在2017年4月24日至4月30日或2017年4月25日至5月1日。

具体时间等待我国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宣传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相关通知。

【历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时间】:2017年:预计4月24日至4月30日;2016年:2016年4月25日至5月1日;2015年:2015年4月25日至5月1日;2014年:2014年4月25日至5月1日;2013年:2013年4月25日至5月1日;2012年:2012年4月25日至5月1日。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方案(参考)关于开展2017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各行政村、企业、镇属各单位:为保护劳动者健康,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做好2017年《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工作,根据XXX文件精神的要求,特制定XXX镇“2017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工作实施方案:一、宣传主题: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

二、活动时间:2017年4月25日至5月1日三、宣传内容与对象(一)宣传主要内容1.《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标准;2.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3.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4.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力;5.职业病患者的工伤保险待遇;6.常见职业病防治科普知识,职业人群健康促进等。

(二)宣传对象。

面向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宣传形式包括新闻媒体报道、现场宣传咨询、印发职业健康教育资料、网站专题宣传、群发公益短信、张贴海报和宣传用语、微信公众号宣传、专题培训等。

四、宣传形式及内容宣传贯彻以《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防治知识为重点,宣传形式包括现场宣传咨询、印发科普读物、微信宣传、群发短信、张贴海报和宣传用语、职业知识咨询等。

(一)开展宣传及现场咨询活动。

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中,订制宣传画及宣传材料,在人口密集区,采取张挂横幅、设立展板、发放职业病防治宣传材料、案例警示、现场咨询等形式,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等法律法规,在全社会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和宣传声势。

(二)开展送宣传资料进企业活动。

编印有关职业病防治知识、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折页等进企业、进社区、进工作场所,通过宣贯,提高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意识,增强劳动者职业病危害防护意识。

(三)开展媒体宣传活动。

编制以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职业病危害防治为主题的宣传材料,利用广播、微博、微信等宣传工具开展广泛宣传,向企业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发送相关短信,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扩大知晓率,增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意识。

2018年职业病防治宣传周时间是几月几号

2018年《病防治法是每年的4月份最后一个星2018年4月23日—29日。

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是4月第四周,职业病防治法是什么

职业病是什么

如何预防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什么是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是调整规范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并以第60号主席令颁布,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12月31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颁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职业病定义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原则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劳动者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切实保护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省安全监管局、省卫生计生委、省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将继续联合开展第16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时间2018年4月23日—29日。

二、活动内容扎实组织开展宣传周“八个一”活动:(一)做好一次领导动员。

请各设区市政府主管领导于4月22日发表电视讲话或在主流媒体发表署名文章,对“《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进行宣传发动,全面启动宣传周活动。

(二)开展一次现场咨询。

4月23日上午,各地要认真组织由政府主管领导,安全监管、卫生计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参加的宣传周启动仪式,通过现场咨询、张贴海报标语、布置展牌、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介绍职业病防治进展成效和有关部门职责。

(三)实施一次专项执法。

各地要结合“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在3、4月份,组织一次以专项治理的行业为重点的职业卫生专项执法,对本地区职业病防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暗查暗访,并于宣传周期间,在当地的晚间新闻上进行典型曝光。

(四)组织一次讲法学法。

各地要认真组织辖区内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讲法学法活动,活动时间不得少于一个小时,参加范围不得低于单位员工的80%。

各用人单位要在显要位置悬挂横幅(宣传用语将在4月中旬发布),并运用视频讲座、现场宣讲、知识问答、竞赛等方式,组织职工全员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各用人单位要将“关于组织本单位讲法学法的通知、参加人员签到表、学法现场照片、标语照片”等四项内容存档备查。

(五)实行一次免费体检。

各县(市、区)要选取1-2家开展职业病体检不充分的企业,联系好一家医疗机构,由政府出资,对企业接害人员进行一次免费体检,并在不涉及接害人员隐私的情况下,进行报道,宣传体检知识,提高全社会对职业健康体检的认识。

(六)进行一次警示教育。

省局将制作职业健康警示教育专题片,挂到网上。

各地要以县(市、区)为单位,集中组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辖区内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分管负责人参加警示教育活动,收看专题片。

警示教育活动由安监局局长主持,政府分管负责人作动员,省局将印发动员讲话通稿。

各地将“参加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参加人员签到表、现场照片”留档备查。

(七)发动一次集中报道。

各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平台,强化宣传周活动报道工作,及时刊发宣传信息,将各项特色宣教活动宣传出去,扩大社会影响。

要组织媒体开辟宣传周专栏,多角度宣传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多层次报道职业卫生执法检查、多频次反映企业讲法学法用法情况,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

(八)召开一次联席会议。

各设区市、各县(市、区)要在4月10号前召开一次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部署宣传周活动、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通报职业健康工作开展情况 。

除此之外,各地还可以采取文艺汇演、在线访谈、专家讲座、答记者问、图文展览、影视展映、专题研讨、知识竞赛、基层送法、暗访曝光等多种方式,创造性地开展宣传周活动。

三、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

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深刻认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提前谋划,并将其作为抓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班子成员要结合工作分工,积极参加“《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各项活动。

(二)形成联动。

要积极发挥联席会和安委会成员单位的作用,明确分工、全体动员、各负其责、形成联动。

要制定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分工方案,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员,做到互相配合、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形成合力。

(三)扩大范围。

要改变往年点式宣传的做法,使宣传周活动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真正做到面向全社会宣传职业健康知识,推动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职业病防治工作。

(四)依托机构。

要充分利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技术和知识优势,在专家讲座、在线访谈、专题研讨、知识竞赛、讲法学法、员工座谈等活动中,提供支撑。

(五)实施考核。

此次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将列入职业病危害防治季度问效和年度评估考核内容,对《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出色的地方和部门,考核时将按规定加分。

(六)信息报送。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各地要全面总结经验和创新做法、剖析存在的不足,不断总结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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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教师职业道德标准要求教师履行哪些特殊的责任和义务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一、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

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

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

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一)师德是高于一般社会公众道德水准的职业道德在意识水准上,师德较之其他职业道德有着更高的要求,这是由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决定的。

从根本上说,教师作为一个职业,与其他的职业有相似之处,都是一个工作岗位、一个饭碗。

但是教师职业与其他工作又不一样,他的服务对象是人,他们的劳动在于培养、塑造一代新人,其一切行为都对学生产生强烈的影响。

教师的地位、作用和职业特点,决定了教师必须具备较高的素质。

所以,社会对教师的职业要求比一般的职业更特殊一些。

纵观人类道德史,师德总是处在当时社会道德的最高水准上。

孔子曾用“有教无类”、“学而不厌,诲人不倦”来描述他理想中教师应该具备的职业道德,并以身作则,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教师的道德含义,被后世奉为“万世师表”,他所开创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也为历代不断继承和丰富。

叶圣陶先生说过:“教师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师表。

”胡锦涛总书记2007年8月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发表的讲话中更进一步指出:“高尚的师德,是对学生最生动、最具体、最深远的教育。

”这些论述充分揭示了教师职业道德“以身立教”的共同特点。

当前,教师在传播人类文明、启迪人类智慧、塑造人类灵魂、开发人力资源、弘扬民族精神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是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培育者,是青少年成长的引路人。

他们不但要用丰富学识教人,更要用高尚品格育人;不但要通过语言传授知识,更要用自己的高尚品格去提升学生的品格,影响学生的心灵,使之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知识、守秩序的一代新人。

正是基于这一特点,社会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要求要比其他任何行业都高一些,以至于教师的职业道德往往成为社会公德的标杆,成为引领社会文明进步的明灯和风向标。

(二)师德规范是调节教师自身及与外界关系的行为准则师德规范所表达的是教师所特有的职业义务、职业责任以及职业行为上的道德准则。

因此,它与一般职业道德一样,具有以下重要特征:师德是一种职业规范,受到社会的普遍认同;师德又是历史积淀的产物,是长期以来逐渐形成的;师德没有固定的形式,通常体现为教育观念、生活习惯、理想信念等;师德通过内省和信念来强化,并通过教师的自律来实现;师德不具有刚性的约束力,主要通过内心反省和公众舆论加以约束;师德的主要内容是对教师义务的要求;师德标准具有多元化的特点,不同时代、不同社会具有不同的价值观念;师德是校园文化的组成部分,具有凝聚人心的作用;等等。

为使师德理念形成规范,一般都要采用制度、守则、公约、承诺、誓言、条例,以至标语口号之类的形式,将其公之于众,以便为从事教育工作的人所接受和实行,并进而形成一种职业的道德习惯。

在我国,由于教师的自律组织和社会团体并不发达,因而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是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工会联合制定并颁布实施的。

1984年,教育部和全国教育工会联合制定并颁发了首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标准(试行)》,并于1991年正式施行。

1997年,针对教师队伍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原国家教委和全国教育工会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了第一次修订。

2008年重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从教师职业特点和教师自身发展的角度出发,更加强调职业精神,尊重道德属性。

它既体现了教师职业神圣性的一面,也考虑到其作为一种社会职业的平凡性,并承认教师职业境界的层次性;它既有适度超前的目标性引导,又明确了不容许超越的行为底线,因而更加适应新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特点与要求。

(三)颁行师德规范是以德治教的根本体现人们常说,教师自身就是教育力量。

从理论上来分析,一个教育者往往拥有三种权力:其一是职位权力,它代表国家或学校管理学生,并执行教育的强制标准;其二是专家权力,作为专业人士,他们要为学生的成长提供帮助或建议;其三是参照权力,他们要把自己作为楷模和榜样来影响学生的发展。

当然,任何滥用权力的行为都会走向目标的反面。

因此,法律和道德是约束教师正确从教的两条准绳。

为强化依法治教,我国颁布的《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义务教育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都对教师的品行要求做出了规定。

但法律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特点,决定了它所规范的行为不可能太多、太广,其所规范的只能是一些最基本的行为“底线”。

而对教师提出较高的、较广泛的职业操守要求的,恰恰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师德规范指引着教师职业道德习惯的养成方向,并作为教师自律和外界他律的尺度,对教师的行为产生着广泛的影响。

所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虽然不具有法律的强制力,但它作为一种行业的操守规范,对教师仍然具有约束力。

一方面,当一个人选择从事教师职业的时候,他就自愿选择了接受这一规范的约束。

他在教育教学中的一言一行,都要体现出规范所确定的精神和原则。

尽管教师的个人能力有高下之分,但师德规范则成为每一个教师职业道德习惯的养成方向和终极目标。

另一方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一旦制定并颁布之后,就成了外界评价教师职业操守状况的“标尺”。

学校对教师的师德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在教师评优工作中所考虑的师德因素,都是以教师对师德规范的践行情况作为依据的。

如果教师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师德规范的要求,教师本人要受到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的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他们的失德失范行为往往会成为公众谴责的对象。

从这些特点来看,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还是具有一定的强制性的。

只不过,其强制性的力量来源于行业内部的管理、评价行为,来源于公众的舆论,而不像法律那样来源于国家司法机关的威慑力。

【时代特征】(一)修订师德规范是新时期师德建设的迫切要求师德作为观念范畴,必然要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发展。

近年来与师德有关的争议事件越来越多,而到2008年达到一个“井喷”式的高潮,以至于在一些人的脑海中产生了“师德滑坡”的强烈映像。

另据2008年初《中国青年报》的一项调查表明,74.6%的公众认为当前师德有所下降。

修订《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遏制师德滑坡的重要举措。

2008年版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广泛性与先进性相结合、倡导性要求与禁行性规定相结合的原则,增强了可操作性;修订工作中采取专家与教师共同参与、共同讨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方式进行,因而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新、旧两个版本相比,修订工作灵活采取了四种方式:一是“改用”。

新规范第一条“爱国守法”是对旧规范“依法执教”的改用,第二条“敬业奉献”是对旧规范“爱岗敬业”改用,新规范第三条“关爱学生”是对旧规范第三条“热爱学生”的改用。

二是“沿用”。

新规范第五条“为人师表”沿用了旧规范第八条“为人师表”。

三是“弃用”。

新规范删去了旧规范中第四条“严谨治学”、第五条“团结协作”、第六条“尊重家长”、第七条“廉洁从教”等四个条目,并将其内容归并到了相关条款之中。

四是“新用”。

新规范新增了“教书育人”和“终身学习”两个条目,体现了新时期对教师职业道德的新要求。

修订后,新版规范条目由原来的8条减为6条,字数从572字压缩为553字,内容显得更加精炼,结构显得更为严谨,内容显得更加与时俱进。

(二)学生的安全问题受到了高度重视新《规范》明确要求:“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把保护学生安全提高到师德范畴,这容易让人们联想到汶川大地震带来的空前灾难。

地震发生后,既涌现出一批像谭千秋那样舍己救学生的老师,同时也让“范跑跑”这样的人出现在公众视野。

这说明,保护学生安全对于教育工作者来说有着重要的道德价值,扶助弱者的意识正是教师职业的良知所在。

教师的职责首先应当表现在维护每一个弱小生命,关注孩子们身边的危险,未雨绸缪地保护好每一个孩子,让他们健康安全地成长。

实际上,把“保护学生安全”作为师德内容不是因“范跑跑”事件而设,也不是中国的独创,而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

如美国全国教育协会1975年颁布的《教育职业道德规范》就明确要求:“当学生的学习、健康及安全受到危害时,应为保护学生做出恰当努力。

”这表明,中小学教师所从事的教育工作,实际上具有一定的公务性质,他们要代表国家实施保护未成年人的职责。

青少年学生辨别能力、自我约束能力、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安全隐患不只存于灾难面前,而且广泛存在于日常学习、生活中。

比如,体育课、实验课上的潜在危险,学生在课间所进行的危险游戏,集体外出活动时学生对安全规则的忽视、违反等。

在这些情境下,都需要教师适时地加以管理和保护,以保障学生的安全。

当然,在灾难面前,教师也应当及时疏导、救助学生,这也是教师的职责所在,因而“范跑跑”们的失范行为和奇谈怪论应当受到公众的谴责。

(三)“教书育人”成为新时期师德规范的灵魂新《规范》倡导“教书育人”,是在新形势下对教师的责任和作用所进行的新界定与新规范。

与1997年颁布的师德规范中关于“严谨治学”、“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等对教师在专业素养方面的要求相比,新《规范》更强调了教师的育人职责,强调了教师作为“人类灵魂工程师”的职业特点和特殊责任。

因为对于教育工作来说,重要的不在于能否“成才”,而在于能否“成人”。

每个学生天赋不同,禀性各异,都是鲜活而不可复制的生命个体,自由幸福地发展是他们的需要,创造一种让他们的潜能得以开发,让他们的天赋特长自由发展的教育是对生命的关爱和尊重。

所以中国古代对教师即有“经师”和“人师”的区分,新《规范》更是新增“教书育人”这一条目,明确提出中小学教师必须“实施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勇于探索创新”,体现了新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要求和新特点。

同时,新《规范》明确规定“不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这是针对当前一些地方和学校单纯搞应试教育的现实而提出的要求,十分必要。

对此,不仅需要学校、教师的自觉遵守,更有待于国家、各级政府教育管理部门和所有教育工作者的协同努力,共同建设更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环境。

【职业道德建设】(一)要以贯彻落实《规范》为契机,掀起师德建设的新高潮师德规范是与时俱进的产物,因而新《规范》对于广大中小学教师来说有一个重新认识、逐渐适应的过程,必须加大力度加以贯彻落实。

一要认真学习。

要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学习《规范》,帮助广大教师全面了解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统一思想认识,规范职业行为,全面提高师德素养,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努力使师德建设更加贴近实际、贴近教师、贴近生活,增强广大教师对新《规范》的认同感,做到入耳、入脑、入心。

二要大力宣传。

要通过各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新《规范》的重大意义,宣传学习贯彻《规范》典型经验和做法,形成声势,努力为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规范》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三要贯彻落实。

要把贯彻实施新《规范》列入师德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将学习贯彻《规范》与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相结合,把《规范》的基本内容作为教师岗位责任制的普遍要求,把师德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新教师聘用的必备条件和重要考察内容,让《规范》的精神落到实处。

(二)全面准确地把握《规范》的精神实质新《规范》基本内容有六条,体现了教师的职业特点对师德的本质要求,其中“爱”和“责任”是贯穿其中的核心和灵魂。

具体说,一是倡导“爱国守法”,就是要求教师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热爱祖国是每个公民,也是每个教师的神圣职责和义务。

人民教师要牢记人民的嘱托,要遵循法律的规范,因而爱国守法是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二是倡导“爱岗敬业”,就是要求教师对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深厚的感情。

每一位教师都要始终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志存高远,把个人的成长进步同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同祖国的繁荣富强紧密联系在一起,并在深刻的社会变革和丰富的教育实践中履行自己的光荣职责,这是对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三是倡导“关爱学生”,就是要求教师有热爱学生、诲人不倦的情感和爱心。

只有“亲其师”才能“信其道”,因而没有爱就没有教育。

教师必须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对学生做到严慈相济,努力做学生良师益友,这是师德的灵魂。

四是倡导“教书育人”,就是要求教师以育人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始终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

要注重培养学生的良好品行,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这体现了教师的天职。

五是倡导“为人师表”,就是要求教师言传身教,以身立教,要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在各个方面率先垂范,做学生的榜样,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影响学生。

同时,要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这是也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

六是倡导“终身学习”,就是要求教师做终身学习的表率。

终身学习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教师职业特点所决定的。

教师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加强自己的师德学习和业务学习,潜心钻研知识,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这样才能为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不竭的动力。

(三)完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保障机制为将师德规范落到实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领导和中小学校长要亲自抓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并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自觉加强职业道德修养。

要充分发挥教育工会、共青团、教职工代表大会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中的作用,支持他们根据各自的职能开展群众性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活动。

要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制度,把职业道德作为考核教师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

要建立定期表彰奖励制度,大力表彰宣传职业道德高尚的教师和职业道德建设成绩卓著的单位。

要依法管理教师队伍,切实把好教师入口关,保证教师队伍的基本素质。

对违反职业道德的教师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据有关法规解聘相应的教师职务,调离教师岗位,坚决取消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者的教师资格。

教育督导部门要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作为教育督导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检查评估工作。

要积极鼓励学生、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状况进行监督和评议,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师要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工作,形成全方位落实师德规范的新局面。

教育部要求落实新版师德规范教育部2008年9月1日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8.31”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师德素质和专业水平,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1997年国家教委和全国教育工会联合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并就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认识新时期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青少年学生成长的引路人。

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中小学德育工作状况和亿万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和民族的未来。

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的师德素养,对于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长期以来,广大教师教书育人,敬业奉献,赢得了全社会的尊重,教师队伍中不断涌现出一批又一批可歌可泣的模范人物。

在今年发生的四川汶川大地震中,震区广大教师奋不顾身地保护学生,表现了崇高的师德精神。

在新形势下修订并重新印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对于激励和引导广大教师向全国教育系统的模范教师,特别是抗震救灾英模教师学习,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自觉规范思想行为和职业行为,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全面准确地理解的基本内容《规范》的基本内容继承了我国的优秀师德传统,并充分反映了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对中小学教师应有的道德品质和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

《规范》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起指导作用,是调节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学校、教师与国家、教师与社会相互关系的基本行为准则。

《规范》不是对教师的全部道德行为和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不能取代学校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规范》的许多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相关条文的具体化,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学习贯彻时应注意和教育法规的学习结合进行。

三、认真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系统工会和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好《规范》的学习宣传。

要通过开展主题学习、研讨会、座谈会等形式多样和扎实有效的教育活动,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学习和贯彻《规范》,帮助广大教师全面了解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统一思想认识,规范职业行为,全面提高师德素养,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

学校领导要言传身教,率先垂范。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系统工会和学校要把贯彻实施《规范》列入师德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和工作计划。

要将学习《规范》的内容和要求列入教师的继续教育计划,把教师贯彻落实《规范》的情况列为教师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定期考核检查。

企业当中职业病防治的归口部门是哪个部门

管理机构人事劳动部为厂职业病防治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部负责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医务所负责员工服务和档案的建立与保管。

3.

2017年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什么

XX公司6月份《安全生产月》小结在市政府各级部门正确领导下,《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1日,在我公司正式全面启动。

遵照今年“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安全主题,我公司大力开展以人为本、平安是福,把安全带上岗、把幸福带回家,在全公司上下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第一,人的生命第一,宣贯国家安全法例法规,力争让全体员工懂得:只有安全,才能更好地投入工作和享受生活。

我公司及安全部门同时做了一些具体的工作:一、对新进厂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学习国家、省、市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方针、政策、法规等教育39人;二、对员工进行三级教育39人;三、悬挂安全标语2幅;四、安全漫画展板19幅,观看学习人员300人\\\/次;五、联合开展安全检查3次,安全部门例行检查18次;六、现场整改较小的安全隐患5次,较大安全整改2起;七、更换4公斤装干粉灭火器150瓶;八、组织施工队安全教育培训,宣传公司有关防火、防毒、防尘、防燃爆、防污染事故急救措施及常识,引用公司内外典型事故案例教育2次,共计68人\\\/次参加;并不是说经过6月份安全生产月,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安全管理工作永远是企业生产的重要课题,安全生产更是企业生产发展的重要保障,我们还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现场安全监督工作,我公司今后要大力开展“三不伤害”活动,对员工、施工队人员及相关方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对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让我们的企业在安全生产的前提下走向正轨,同时也希望市政府、市有关各级领导多多对我公司进行安全工作指导。

我公司是个大企业,也是刚刚起步的新企业,目前还处在初级建设阶段,还有好多的安全工作要做,还有好多的安全设施需要进一步完善,但我公司一定会在市政府和各级领导部门的指导下,夯实安全基础,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进。

XX有限公司2012年 月 日

劳保用品和安全生产费用品的区别是什么

应该在安全生产费用里列支。

因为安全生产费用是一个总称,防护用品只是其中一项。

以下供参考(9大类):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1.供配电及用电安全防护设施(漏电保护、接地保护、触电保护等装置,变压器、配电盘周边防护设施,电器防爆设施,防水电缆及备用电源等):1)漏电保护开关;2)电箱;3)发电机租赁或购买(作为备用电源);4)变压器安装;5)电工工具、绝缘材料;6)双色黄绿接地线;7)电缆; 8)照明灯具;9)其它。

2.各类机电设备安全装置:1)各类压力表;2)设备旋转、传动部位防护罩;3)各类设备更换易损件及备用件购置,如电梯、电动葫芦、汽车等易损件及备用配件(如刹车片等)购置。

3.车间通风除尘设备及活性炭的更换费用。

4.防火防爆设备设施1)可燃气体泄漏报警仪维护费用;2)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维护费用;3)防雷、防静电设施维护费;4)视频监控系统试、维护费用。

5.防灼烫设备设施1)蒸汽管道绝热层更换费用;锅炉房的通风设施。

6.起重机械、提升设备上的各种保护及保险装置:1)钢丝绳报废后购置更换;2)起重配套索具报废更换;3)其它安全装置 7.锅炉、储气罐、压缩机的保险和信号装置1)安全阀门;2)参数显示仪表;3)其它安全装置 8.高处作业中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设置的安全网、棚、护栏等:1)安全网;2)木板;3)铁皮;4)木枋 9.各种安全警示、警告标志1)安全标志及材料;2)安全宣传栏制作;3)宣传标语、彩旗、旗杆;4)材料与设备标志。

10.安全防护通讯设备:1)高音喇叭;2)报警铃、灯;3)对讲机;4)其它 11.其他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1.应急照明、通风、抽水设备及锹镐铲、千斤顶等1)水泵、水带与胶管;2)通风机、排气扇;3)锹、镐、铲、手推车;4)其它 2.急救药箱及器材,药品1)急救类药品;2)药箱。

3.应急救援设备、器械(包括救援车等)。

1)应急事件处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申请急救车、担架、油费等)2)应急事件善后处理费用,包括补偿、原状恢复费用等。

4.各种消防设备和器材:灭火器及二次装药有关;砂桶、铲。

5.其他救援器材、设备:外界支持救援所付出的费用;救援中发生费用。

三、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1.起重机、电梯、储气罐、分汽包检验检测费。

2.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检验检测费用。

3.可燃气体泄漏报警仪、消防自动报警系统、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校验费用。

4.视频监控系统校验费用。

四、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 1.安全标准化体系建立维护费用 2.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建立维护费用 3.新操作规程、新设备技术培训费用 五、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1.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和评价费用:项目部外聘专家工资。

2.各级安全生产检查、督导与评价费 六、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1.危险源辨识与评估 2.事故隐患评估 3.应急预案措施投入 4.自然灾害预警费用 5.施工便桥安全检测、评估费用 6.其他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1.购置编印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像资料等 2.举办安全生产展览和知识竞赛活动,设立陈列室、教育室等 3.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4.专职安检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专业培训。

安全培训取证费用。

5.全员安全及特种(专项)作业安全技能培训 6.安全应急救援及预案演练 7.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支出 8.其他安全教育培训费用 八、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1.工人防静电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护口罩、工作鞋、安全带、安全帽等劳保用品 2.电工绝缘工具和校验费用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1.职业健康体检费用 ;2.特种作业人员取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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