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关体育方面的法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发展体育事业,增强人民体质,提高体育运动技术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下简称《体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体育工作坚持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为基础,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促进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的方针。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体育工作的领导,将体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体育事业发展规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挥公共财政的主导作用,将体育事业经费、体育基本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逐步增加对体育事业的投入。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个人兴办和支持体育事业。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以下统称体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体育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管理体育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本辖区的体育工作。
体育社会团体按照其章程组织和开展体育活动,并接受体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公民享有参加体育活动的权利。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青年、少年、儿童的体育活动给予特别保障,为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方便。
第二章 社会体育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推行国家全民健身计划和本省实施方案,并纳入目标管理,引导、鼓励公民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增强体质。
第七条 省体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的有关标准,制定本省公民体质标准和体质监测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
从事体质测试工作的机构、人员,应当符合规定的条件;体质测试的场地、器材应当符合规定的标准。
鼓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本单位人员参加体质测试。
提倡公民定期接受体质测试。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扶持城市社区体育活动的开展,充分发挥单项运动协会、行业体协、老年人体协等体育社会团体的作用,逐步建立、健全以社区为中心的城市社会体育组织网络。
第九条 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体育工作人员,在体育行政部门指导下,组织开展居(村)民体育活动。
鼓励具有体育特长或者热心体育事业的人员,参与辅导居(村)民体育健身活动。
第十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为本单位人员开展体育健身活动提供必要条件,积极组织和开展广播操、工间操或者其他形式的体育健身活动。
工会、共青团、妇联应当根据各自的特点,组织职工、青少年、妇女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和体育竞赛活动。
第十一条 体育健身活动应当科学、文明、健康。
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应当宣传科学、文明、健康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并刊登、播放公益性体育健身内容。
禁止利用体育活动从事邪教、迷信、帮会、赌博、色情以及其他违法或者危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对城市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的规定,将城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布局,统一安排。
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指标和标准。
城市规划行政部门审批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设计方案时,应当征求体育行政部门的意见。
第十三条 新建小区、居住区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将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建设规划,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规划设计方案未达到规定指标的,规划行政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已建小区、居住区应当逐步增添小型、多样的体育设施。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地规划和建设适合农村特点的体育设施,为农村开展体育活动创造条件。
第十四条 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可按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城建配套费和其他有关规费,用地实行行政划拨。
第十五条 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向社会开放,并公布日常开放时间,为群众开展体育活动提供方便。
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免费开放;免费开放确有困难的,报经同级物价部门批准后,可以收取一定的费用,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有偿开放的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对儿童、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实行免费或者优惠。
第十六条 鼓励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提高体育设施的利用率。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不得擅自改变公共体育设施的使用性质。
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的活动场地开展非体育性活动的,应当报同级体育行政部门批准,占用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期满后应当及时恢复活动场地的原有功能。
所获收入专项用于公共体育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因实施城市规划确需改变公共体育设施使用性质或者拆除公共体育设施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以不低于原有规模和标准,先行择地新建偿还,原则上应当在同类地段安置。
第十八条 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定期对体育设施进行维修和保养,保证体育设施正常、安全使用。
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公共体育设施的使用、维护、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鼓励国内外组织和个人向体育事业捐赠资金和设施。
捐赠人对于捐赠的体育工程项目可以留名纪念;捐赠人单独捐赠的体育工程项目或者主要由捐赠人出资兴建的体育工程项目,可以由捐赠人提出体育工程项目的名称,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命名。
向体育事业捐赠的资金或者设施,纳入公益性捐赠范围,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审计、体育等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体育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克扣体育资金。
第三章 学校体育 第二十一条 学校体育工作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配置体育场地、设施和器材。
体育场地、设施和器材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应当采取措施逐步达到规定标准。
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器材应当在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向学生开放。
总人口十五万以上的城市,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逐步建立中、小学体育活动中心。
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体育教师的待遇应当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对待,并保障其享受与工作特点相应的待遇。
第二十四条 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传统体育项目基地建设,积极组织业余体育训练,选拔和集中训练有体育特长的学生,为竞技体育储备、输送人才。
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个人,举办以培养体育后备人才为宗旨的体育运动学校。
高等院校和其他有条件的学校,应当组建校体育运动队,开展业余体育训练。
第二十五条 有体育特长的学生的入学、升学,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享受优惠待遇。
鼓励高等院校和其他有条件的学校优先录取有体育特长的学生。
第二十六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体育课程的设置和体育场地、设施、器材的配置、使用、维护以及体育活动的开展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
第四章 竞技体育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体育运动技术水平,促进竞技体育的发展。
第二十八条 对运动员、裁判员实行注册管理。
具体办法由省体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规定制定,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第二十九条 提倡运动项目实行协会制和职业俱乐部制,逐步推行运动员、教练员职业化。
职业俱乐部开展各项体育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协会章程的规定。
职业俱乐部聘用职业运动员、教练员,双方应当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三十条 体育竞赛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全省综合性运动会、本省承办的全国和国际体育竞赛,由省体育行政部门或者会同有关部门管理。
全省单项体育竞赛,由省体育行政部门或者该项运动的全省性协会管理。
市、县(市、区)的体育竞赛,由当地体育行政部门或者会同有关部门管理。
第三十一条 体育竞赛实行公平、公正、有序竞争原则。
体育竞赛的组织者和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应当遵守体育道德,不得弄虚作假、行贿受贿、营私舞弊。
在体育运动中禁止使用禁用的药物和方法。
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体育竞赛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优秀运动员的训练、参赛等活动的保险制度。
具体办法由省体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三十三条 优秀运动员、退役优秀运动员的入学、升学,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享受优惠待遇。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妥善安置退役优秀运动员。
原选送地人民政府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优先推荐退役优秀运动员就业。
在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中取得前六名,或者在亚洲运动会和全国性重大比赛中取得冠军的退役优秀运动员以及其他符合跨地区安置条件的退役优秀运动员,需要跨地区安置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安置。
逐步推行退役优秀运动员货币安置办法。
退役优秀运动员安置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五章 体育经营活动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体育经营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体育健身、竞赛、表演、培训、中介服务等为内容的活动。
从事体育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和其他有关审批手续。
鼓励、支持体育经营者参与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和培养优秀运动员工作。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培育体育市场,增强体育自身发展活力。
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体育产业发展的引导和管理,保障和扶持体育产业的健康发展。
鼓励个人、企业、社会团体以多种形式参与兴办国家政策许可的各种体育经营活动。
第三十七条 体育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应当配备符合技术和质量标准的体育设施、器材和用品,保证消费者的人身安全。
对可能危及消费者安全的体育经营项目,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作出明确警示和真实说明,并采取措施防止危害的发生。
第三十八条 从事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的体育经营活动,应当配备必要的体育指导人员,为消费者提供专业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从事危险性大的体育经营活动,还应当配备必要的救护人员。
前款所称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危险性大的体育经营活动的具体项目,由省体育行政部门提出,报省人民政府确认后公布。
第三十九条 从事危险性大的体育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应当将有关材料报体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体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体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规定开放公共体育设施的; (二)擅自改变公共体育设施使用性质的; (三)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的活动场地开展非体育性活动,未按规定报体育行政部门批准的; (四)将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活动场地的收入挪作他用的; (五)未按规定对公共体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影响其正常、安全使用的。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体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在体育经营活动中未配备体育指导、救护人员的,由体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有关行政部门、体育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克扣体育资金的; (二)在竞技体育中违反纪律和体育规则,弄虚作假的; (三)未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对公共体育设施或者学校体育设施监督管理职能,造成体育设施损毁的; (四)在体育运动中使用禁用的药物和方法的; (五)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 (六)其他违反体育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大良街道职工体育节羽毛球比赛什么时候开始
已经开始了两个星期,在新领域运动公园羽毛球场馆里,逢星期六。
社区体育指导站的健身团队管理制度有哪些内容
第一条 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本市社区体育健身设施管理工作负指导、监督责任。
各镇街对本辖区内社区体育健身设施负管理、维护责任。
第二条 各镇街应安排各社区指定专人负责辖区内体育健身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保证器材的安全使用。
第三条 体育健身设施安装后,日常维修、保养经费由镇街自行解决。
第四条 体育健身设施安装五年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使用单位要及时上报市体育局,由厂家提供维修。
第五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社区体育器材随意改变安装地点或挪作他用。
各受赠单位应对受赠物品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对健身器材的使用、维修保养情况分类进行登记,建立相应的使用管理档案。
第六条 社区体育设施因人为造成损坏或失窃的,各镇街要及时将受损情况、原因以书面形式报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责令受赠单位修复或赔偿体育健身设施。
对于因使用不当而损坏健身设施者,受赠单位应酌情责令其赔偿或修复;对故意破坏健身器材者,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并责令其赔偿损失。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 对社区体育健身设施管理不善,不能保证公益性和安全性的受赠单位,由市体育局提出警告或进行通报,责令限期整改。
第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市体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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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因运动而美丽学校因运动而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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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一篇主题是“宣传体育与健康”的文章,
体育与健康课是现代教育的重要内容,它是一门以身体练习为主要手段、以增进中小学生健康为主要目的的必修课程,是学校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和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人才不可缺少的重要途径。
农村学校体育与健康课是农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农村学校体育与健康教育无疑对实现《全民健身纲要》提出的我国教育发展的总目标至关重要,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重要工作。
一、对体育与健康课的认知 1.从县教育系统的体育专干来说,他们是较专业的一类,他们更了解开展体育与健康课在学校工作中的地位和重要性;不能否定教育组织者多年来在农村学校体育与健康课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一些成绩,但由于诸多因素影响,当前农村学校体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方面还存在问题。
在调查中了解,目前我区农村学校体育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健全的只占21.3%,工作高效率是2.9%,低效率比例高达38.4%,究其原因,多数是由于领导观念问题,缺乏对学校体育工作的应有的重视与具体领导,尽管各地县级的教育部门都设有体育行政机构并有专人负责,但他们主要工作重点放在应付与组织各种竞赛工作上;从领导目标来说,他们认为,学校搞体育就是多出几个运动员并向上输送就是体育与健康课工作的“出色”表现。
2.在学校领导方面,有近93%的教师认为领导因素影响着学校健康教育的开展。
而绝大多数校长也承认中学开展体育与健康课的重要性,但他们有自己的难处,因为现在社会和上级评价一所学校的好差,重要指标就是升学率,升学率上不去,健康教育活动开展得再好也是白搭。
一些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经常占用体育与健康课和课余活动锻炼时间,使学生体育活动减少,影响了学生的体质与健康水平。
笔者在调查中也发现许多学校存在这样的问题,从调查的这些学校看,体育与健康课每周节数随年级的上升而逐渐减少。
这种观念导致广西区农村体育与健康课较正规上课的开课率不足40%,使很大部分农村中小学生没有接受体育教育的权利。
3.在体育与健康课的教师方面。
一是对体育与健康课的研究动态缺乏了解,信息闭塞,观念改变不大,“竞技体育”思想的踪影仍存在,大部分教师没能及时进修深造。
二是部分教师对场地器械的制约性想当然夸大,强调当前困境对体育与健康课的不宜。
三是缺乏敬业精神,主要原因是与主科得不到同等待遇。
4.广大农村群众对体育与健康课不了解,他们认为“花钱送孩子到学校是为了学习文化,将来好走出农门是正事,在学校蹦蹦跳跳的还不如回家干农活”。
他们没有能从提高全民族素质的高度和深度去认识,观念的滞后,也阻碍了农村学校体育与健康课的发展。
究其原因,这主要是教育行政部门没有做好体育与健康课的宣传工作,没有把现代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及学校体育卫生工作两个《条例》做到家喻户晓。
二、农村学校体育与健康课的现状 1.学校对体育与健康课的态度。
尽管《标准》已颁布多年,但体育与健康课的基本理念在农村学校得不到体现。
据调查,目前农村学校上课的方式仍然没多大改变,学校、教师的教育思想与教育观念没有改变,即使少数有的学校有相当的条件,也未必按《标准》执行;教案是体育课课堂教学的依据,备课的质量高低直接关系到体育课课堂教学的成效,在农村大部分学校,写教案的比例并不高,且执行体育与健康课并不是很严肃,如非专业教师同样可被安排上体育课,有58.6%以上的农村小学体育与健康课处于随意教学的状态。
如果说健康教育教师是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是确保学校健康教育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那么学校应该是体育与健康教育课开展的必要基础。
从调查的这些学校看,体育与健康课每周课时随年级的上升而逐渐减少,并且课时随时都可被占用。
2.师资状况。
从调查中看出,近几年来各地对体育师资进行了吸收和培训,农村体育教师的数量有一定的发展,和以往相比,农村体育教师的素质有了一定的提高,但从乡村学校体育教师的工作量来看,体育教师缺口仍比较大,不是招不到教师,而是学校领导出于经济上的考虑不愿多要,即使超负荷运转。
初级和中级职称的仍占大多数(95.5%)。
在贫困地区的乡村学校,体育教师学历普遍偏低,教师整体水平不高的现象更为严重,很多是兼职或代课教师。
另外,体育教师的职后培训也存在不足,既然现在中学开设体育与健康教育课,就应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大面积的培训,以适应当前中学体育与健康课的教学。
尽管体育教师在高校中都学习过人体科学的相关课程,如:人体解剖学、运动生理学、体育保健学、营养学等,这对体育教师从事体育与健康课的教学提供了帮助,但是在科学技术不断更新的今天,体育教师应该加强职后培训,以适应体育与健康课教学的要求。
无论任何科目的教学,师资都是很重要的。
83%的教师认为教师的知识结构影响着学校健康教育的开展,有75%的教师认为敬业精神是学校健康教育的影响因素。
在调查中发现,由于“重智、轻体、轻德”的观念在乡村学校仍然是主流,乡村学校体育教师与其他学科相比较往往地位低下,不受重视,工作劳苦而报酬却偏低;即使如此,同上世纪90年代相比,体育教师流失现象已没当年严重,但敬业精神已没有了,而把精力放在自己的第二职业上。
这种非正常现象不解决对推动和发展农村学校体育教育极其不利。
体育教师是学校健康教育的具体执行者和组织者,是健康知识、方法和技能的传播者,其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学校健康教育工作任务能否完成。
3.场地器械问题。
体育场地与器材是开展学校体育的基本物质条件,体育场地与器材对我国农村学校来说是个老问题,长期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调查显示,在许多农村学校中体育器材达标率都低于30%。
目前,农村学校的体育器材主要以学校自筹、自制为主。
和城镇学校相比,农村学校争取社会赞助改善体育教学条件的可能性很小,只有23.5%的农村中小学器材达到全国最低器材目录标准。
因此,在政府拨款增添场地、器材的同时,仍要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精神,因地制宜、修旧利废、自制器材,学校自筹自制的比例还应适当加大。
三、建议 1.健全健康教育组织,并抓好落实。
各学校要确实树立“健康第一”的教学理念,成立健康教育的职能机构,保证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求学校有关部门全力配合,确保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
2.改善学校的卫生环境。
卫生环境是影响人体健康的一个重要因素,学校要注意改善环境,如教室、宿舍、阅览室、食堂、体育场地及校园周围环境等。
优雅适宜的校园环境,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有利于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陶冶情操;反之,则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
体育场地与器材是开展学校体育的基本物质条件,加大经费投入,进一步改善农村学校体育场地建设。
《标准》对教学内容的选取是灵活性,因此,各农村学校要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精神,因地制宜、修旧利废、自制器材以改善农村学校体育的硬件条件。
3.多种形式开展学校健康教育活动,以增强学生健康意识,养成良好健康行为。
健康教育课、课间保健操、体检、专题讲座、爱国卫生运动、健康知识竞赛和宣传媒介等是实现学校健康教育目标的基本途径。
学校应该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有目的开展一些健康教育活动,使学生掌握卫生保健知识、技能,培养学生的健康意识和卫生习惯,增进学生身心健康,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和学生学习与生活的质量。
4.加强中学体育与健康师资队伍建设,在职教师可通过自我进修或在职脱产、半脱产进修的形式来取得健康教育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在进行知识、技能进修的同时,还应对教师加强职业教育,增强体育教师的敬业精神。
关心广大农村体育教师生活,稳定教师队伍,在评选先进、晋级职称、进修学习等都应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对待,尊重他们的劳动,以调动体育教师的积极性,使他们安心工作。
5.加强教育、体育法规的执法力度。
国家颁发了《教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体育法》及学校体育卫生两个《条例》,为农村学校体育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有关部门应建立严格有效的管理制度和高效的运行机制,加强宣传与执法力度,提高全社会公民终身体育意识,使每个公民真正了解体育工作的重要意义,为农村学校体育工作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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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因运动而美丽学校因运动而精彩
运动会入场式方队解说词
运动会入场式班级解说词401:瞧
迎面走来的正是401班的运动健儿们,看他们坚定的步伐,无不显示出他们必胜的决心;看他们飒爽的英姿,无不展现出他们不灭的斗志。
“更高,更快,更远”是他们的目标。
他们要把自己当作体育健儿的代表,要用自己的拼搏去诠释时代的。
他们说:“也许昨天是属于你的,但今天的主角一定少不了我
”听,他们嘹亮的口号,不就是他们向胜利发出的最强有力的呐喊吗
让我们一起祝愿401班取得优异的比赛成绩吧
402:402班,一个朴实可爱的班级,一个团结向上的班级,一个自强弘毅的班级。
在这个大家庭里,跳动着59颗不甘平庸的心。
我们同欢乐、我们共追求,我们驰聘赛场、挥洒豪迈,让我们的热血无悔地沸腾吧
胜利,将与我们402班同在
口号:放马金鞍,402班,锐不可挡,尽在我班。
403:是雄鹰,就该搏击长空;是蛟龙,就能畅游四海;勇敢者,就应奔跑在运动场上,挥洒汗水。
曾经的荣誉已成历史,明天的荣耀我们一起创造。
也许上届运动会是属于你们的,但今天的主角一定少不了我们。
我们坚信,没有比脚更长的路,没有比人更高的山,我们403班不畏艰难险阻,延续我们拔河比赛的光荣,一定能创造骄人的成绩。
年轻没有什么不可以。
口号:艰苦锻炼不落后,争金夺银我争先。
404:口号:青春无极限,终点零距离 飞跃梦想,超越刘翔 顽强拼搏,超越自我 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WHERE ANAZING HAPPENDS
[奇迹在此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