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是个农村的妇女,日子过不下去了,想借助一下金牌调解的力量,帮我出个路,不知道了怎样联糸
我觉得日子还是要坚持过下去的,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
人民调解中如何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对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员,由委员三至九人组成,设主任一人,必要时,可以设副主任若干人。
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居住的地区应当有人数较少民族的成员。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委员三至九人组成,设主任一人,必要时,可以设副主任若干人。
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居住的地区应当有人数较少民族的成员。
有一中年妇女先动手打了我老娘,第三天我叫村干部去调解,在其过程平发生口角我骂娘,那妇女当着村干部和
不用赔偿的,她什么人啊抓你命根,你咋不狠狠抽她
妇女为一些小事互相都有动手,派出所没做调解,都进行了罚款。
请问派出所这样做对不对,我该怎么做。
谢谢
1、“妇女为一些小事互相都有动手,派出所没做调解,都进行了罚款。
请问派出所这样做对不对”:(1)因为双方都动了手,对双方都给予治安处罚是合法的,治安处罚的方式是罚款或拘留,但给予治安处罚要有处罚决定书。
(2)至于调解,能调则调,不能调、矛盾无法解决的,由当事人诉讼解决:派出所只能解决双方违反治安管理打架的行为,对于双方之间的民事纠纷无权、也不能处理,调解也得双方自愿才行,有一方不愿意接受调解的就不再调解。
2、“一惊一个月了罚单还没给”:去找派出所索要处罚决定书。
3、派出所的处罚权限: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超过此限的治安处罚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
4、“我该怎么做”:如果派出所不给处罚决定书或是罚款超过派出所的权限:也可以向其上一级机关或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是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处罚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