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防空办是干什么的?
人民防空的领导和管理体制,是关系到能否卓有成效地组织平时人民防空准备和战时人民防空袭斗争的大问题,是整个人民防空建设中的关键性问题。
依据人民防空法,我国人民防空平时的领导和管理体制是:“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的人民防空工作。
大军区根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授权领导本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领导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
”“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管理全国的人民防空工作。
大军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管理本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
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管理中央国家机关的人民防空工作。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设置、职责和任务,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计划、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民防空工作。
” 根据中央决定,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作为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设在总参谋部作战部,负责管理全国的人民防空工作;大军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作为大军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分别设在各大军区司令部作战部,负责本战区的人民防空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作为地方人民政府的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设在各级人民政府,是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职能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中央直属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办公室,作为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分别设在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负责中央直属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及其在京直属单位的人民防空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人民防空办公室,构成了我国人民防空领导和管理系统的主体部分。
它们是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规定,在各级人民政府内设立的人民防空专门机构,是本级人民政府序列内的行政职能部门之一,和平时期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行政区人民防空工作的法规、规章和措施;在计划、规划和建设等有关部门的协助下,拟制本行政区的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计划;拟订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和通信、警报、指挥自动化系统建设与管理;组织本行政区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监督、检查城市建设、基本建设和城市开发利用地下空间中贯彻人民防空要求的情况;检查督促战时医疗救护、物资储备、水电供应和其它保障方案的落实;组织、督促和检查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的建设、训练和管理;组织人民防空演习;组织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和科研;管理人民防空物资、经费和资产等。
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人民防空办公室也可作为各级人民政府抢险救灾、处理突发事件的主要办事机关。
人民防空的战时指挥体制和平时的领导管理体制是有区别的。
根据人民防空法,我国人民防空战时指挥体制贯彻条块结合、以快为主、以市级为重点的原则,实行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区(县)、街道四级指挥体制。
当国家发布战争动员令时,人民防空工作转入战时指挥体制,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应立即组成人民防空指挥部,履行战时人民防空组织指挥职能。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指挥部由省委(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民政府、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及有关部门领导组成。
通常要求设指挥长一人,副指挥长若干人,分别由党委、人民政府、军事机关的领导同志担任。
一般设置指挥、通信、工程、治安、政工、后勤等业务处作为办事机构。
市人民防空指挥部由市委、市人民政府、军分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和有关部门领导组成。
设指挥长一人,副指挥长若干人,分别由市人民政府、军分区领导担任。
一般设置指挥、通信、工程、抢修、消防、治安、医疗救护、交通运输、防化防疫、政工、物资供给等业务处作为办事机构。
只有人民防空一种任务的城市还要设防空作战处。
城市所辖的区(县)、街道和大型厂矿企业、主要经济防护目标管理部门,应根据所担负的任务建立人民防空指挥部,其办事机构和人员编成,应坚持精干、高效的原则,安需要进行设置。
记得采纳啊
中国的国耻
1874年 5月,日兵3600余人入侵台湾,残酷杀戮高山族同胞。
10月,迫使府签订《北京专条》,承认琉球为日本保护国,并赔偿日本兵费50万两白银。
1894年 7月,日本军舰突然袭击在丰岛海面执行护航任务的中国军舰,重创“济远”号和“广乙”号;击沉“高升”号运输舰,造成700多中国官兵死亡,由此爆发中日“甲午战争”。
9月,日舰队在黄海海面袭击中国北洋舰队,击沉4艘军舰。
“致远”号管带邓世昌及全船250人、“经远”号管带林永升及全船270人壮烈牺牲。
10月,日军分两路侵犯我辽宁省。
11月,日军占领大连、旅顺。
日军进入旅顺后,见人就杀,在4天3夜的大屠杀中,全市2万多中国人全遭杀戮,只有埋尸的36人幸免于难。
1895年 2月,日军从水陆两路夹攻驻威海卫中国海军。
3月,日军占领整个辽东半岛,日军所至,烧杀淫掠,无所不为,仅在田庄台一地,就杀死我军民2000多人。
4月,日本迫政府签订割地赔银的《马关条约》。
6月,日军再度登陆台湾。
11月,日占领台湾全岛。
同月,日本强迫清政府同日签订《中日辽南条约》,中国向日本交纳3000万两白银,日本才交还辽东半岛。
1898年 日本强行将福建划为其势力范围。
1900年 5月,日、俄、英、美、德、法、意、奥八国联军进犯北京,镇压义和团等反帝爱国运动。
7月,日军攻陷天津,在津抢劫白银200多万两。
8月,八国联军攻陷北京,在京烧杀淫掠。
1901年 9月,清政府与日、俄等11国签订《辛丑条约》。
条约规定中国赔款4.5亿两白银,交出税务、使馆区管理权,并禁止中国人成立或加入反帝组织。
1905年 1月,日军再度占领旅顺。
3月,日军占领奉天(今沈阳),并与俄为争夺中国领土在我东北进行大规模厮杀。
年底,日本迫使清政府签订《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条约》,获得在我国东北南部之特权。
1906年 6月,日本成立了掠夺我国东北资源的大本营“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
1907年 7月,日本与法、俄签订秘密协定,把南满和福建定为日本势力范围。
1914年 8月,爆发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日本把山东黄河以南地区划为日本对德“作战区”。
10月,日军占领济南和胶济铁路全线。
11月,日、英联军攻占青岛。
1915年 5月,日本以最后通牒方式,迫使袁世凯接受日本灭亡中国的“二十一条”要求。
1918年 日军开抵哈尔滨,攫取哈尔滨至长春的铁路管理权。
1925年 5月,日本人开枪打死上海日商内外棉纱厂工人代表顾正红、打伤其他工人十余名。
后又伙同英国制造了震惊中外的“五卅惨案”,当场打死工人和学生71人,打伤数十人。
1926年 3月,日舰炮击大沽炮台,中国驻军死伤10余人,后日本调军舰于大沽对中国进行威胁。
3月18日,北京群众举行集会抗议,遭到镇压,47人被打死,200余人被打伤,酿成“三一八惨案”。
1928年 5月,日军制造“济南惨案”,打死中国军民1000多人,并占领济南。
6月,日本在沈阳皇姑屯车站炸死张作霖,阴谋夺取东北。
1931年 9月18日,日本在沈阳制造“九一八事变”,强占我国东北,在3个多月时间里占领我东北全境,使我3000多万名同胞沦为日军铁蹄下的奴隶。
1932年 1月,日制造事端,进犯上海。
日军与奋起抵抗的驻上海十九路军激战33天,中国军民死伤达1.6万余人,财产损失达20亿元以上。
3月,日本扶植成立伪“满洲国”。
1933年 1—5月,日军先后占领了热河、察哈尔两省及河北省北部大部分土地,进逼北平、天津,并于5月31日,迫使国民党政府签署了限令中国军队撤退的《塘沽协定》。
同年,日本成立“关东军防疫供水部”(即731细菌部队),后来扩大成一支大规模的细菌战部队。
该部队用中国人进行鼠疫、霍乱、梅毒等细菌以及毒气、枪弹等的活体试验,并大量制造鼠疲、霍乱等各种细菌,用飞机撒播在中国各地,残害中国人民。
1934年 5月,日军在天津南开八里台和吉林伊兰县强占民地修建机场,并动用飞机轰炸伊兰县,炸死我民众2万余人。
1935年 11月,日本唆使汉奸殷汝耕在通县成立“冀东防共自治委员会”。
冀东22个县宣告脱离中国政府管辖,沦为日本殖民地,促使北平学生爆发“一二九”抗日救亡运动。
1937年 7月7日,日军制造“卢沟桥事变”,开始全面侵华,嗣后日以重兵三路进攻华北。
8月,日军大举进攻上海。
11月,日军占领上海,在南市放火连烧9日,军民死伤无数,上海5255家中国工厂被占,损失超过8亿元。
12月13日,日军攻下当时中国的首都南京,进行惨绝人寰的大屠杀,在6周内烧杀淫掠,杀死30多万手无寸铁的中国人,烧毁南京三分之一的房屋。
1938年 5月,日军占领徐州。
6月,日军攻占开封,导致花园口决堤放水,豫、皖境内17个县成为一片汪洋,140万人无家可归,数十万人被淹死。
日军还在苏北决运河大堤,致使苏北数县成为泽国。
9月,日军汇集5万余兵力,分25路进攻八路军晋察冀抗日根据地,连续烧杀淫掠两个月。
10月日军占领武汉、广州。
1939年 2—6月,日军相继攻占海南岛、南沙群岛和汕头等地。
7月,日军用14万兵力对晋东南抗日根据地进行长达两个月的9路围攻,打死打伤我民众15万余人,粮食被焚劫一空。
日军还乘晋察冀边区淫雨成灾之机,决堤淹没1万多个村庄,使300万人沦为灾民。
10月,日寇2万多人分12路围攻晋察冀抗日根据地。
11月,日军攻陷南宁。
12月,日本与汪精卫在沪签订把中国完全变成日本殖民地的《日支新兴关系调整要纲》,其主要内容为:将东北割让给日本;绥远、察哈尔、山西北部、华北、长江下游和华南岛屿由日军长期占领,中央至地方政府由日本监督;伪军警察由日籍教官训练;伪政府经济由日控制;一切资源由日开发;禁止一切抗日活动。
1940年 5月,日军对重庆城进行了20多天的轰炸,死伤者无数,半个山城被炸毁。
从1938年10月至1940年10月日军逐步把主力转移到解放区战场,动用50多万兵力对我华北根据地进行100多次千人以上规模的扫荡,实行杀光、烧光、抢光的“三光政策”,我八路军官兵伤亡10余万人。
1941年 1月,日军包围冀东丰润县潘家峪村,焚烧该村全部房子,集中屠杀和烧杀1340多名村民,类似的屠杀在各抗日根据地和游击区比比皆是。
6月,日机夜袭重庆,在校场口防空洞内躲避轰炸的3万多居民窒息而死。
8月,日军集10万以上兵力,采用“铁壁合围”、“梳篦式清剿”等战术对晋察冀北岳区进行空前大“扫荡”,烧毁我房屋15万余间,抢掠粮食5800多万斤,残杀虏掠我国同胞2万余人。
1941年—1942年日本把75%的侵华日军用来对付我抗日根据地,频繁向晋察冀等各抗日根据地进行“扫荡”,千人以上的“扫荡”达170余次,投入兵力共达83万。
1942年 春,日军在冀热辽区,自古北口到山海关约200多里的长城两侧,承德、密云、迁安等9个县内制造无人区,使大片土地荒无人烟,近50万中国人过着非人的生活。
5月,日军5万兵力对冀中根据地进行了残酷的大扫荡。
1943年 秋,日军以4万多兵力在河北省阜平县平阳村一带疯狂扫荡87天,屠杀中国村民700多人,烧毁房屋5000多间。
1944年 4月,日本发动豫湘战役,至8月先后占领郑州、长沙、衡阳等地。
9月,日军发动柳桂战役。
12月,日军攫取了大陆交通线。
从1937—1945年8月15日,8年中,除西藏、西康、新疆、陕西、甘肃、宁夏、青海、四川外,我国其它省份皆遭日军铁蹄蹂躏,伤亡人数达3500多万,直接和间接财产损失共达5620多亿美元。
中国所有法律分类
我国的法律分类:宪法,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我国一切法律、法规的母法。
其他法律、法规是宪法的子法。
子法如与母法的内容相违背,子法则无效。
除了母法--宪法之外,我们可以把其余一切法律、法规分为以下四大部门。
即:(1)刑事;(2)民事;(3)经济;(4)行政。
打官司的人可以根据自己所打的官司,侧重学习其中的一个部门法律、法规。
(1)刑事方面。
它又分两类,一类是实体法,即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的,犯了什么罪,将要受到怎样的处罚等。
如:刑法、惩法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有关决定、通知、补充规定等。
另一类是程序法,即规定办理刑事案件程序、步骤的法律。
如刑事诉讼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有关补充规定等。
(2)民事方面。
它也分两类,一类是实体法,如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著作权法等等,以及有关的补充规定。
另一类是程序法,如民事诉讼法、仲裁条例等,也包括各种有关的补充规定、暂行规定等。
(3)经济方面。
实体法主要有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税法、产品质量法等。
程序法与民事方面的程序法相同或基本相同。
(4)行政方面。
实体法有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
程序法有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条例和其他有关补充规定等。
宪法,经济法,财务税收法规,刑法,医药法规,道路交通法规,民法,海洋法规,房地产及建筑,行政法,劳动法,公务员法律法规,反腐倡廉,知
“人防”是什么部门啊,他们都做什么
人防办是防空办公室的,受地方政府和军队双重领主要工作是负责地方配合部队防空的所务。
1、和平时期主要职责是(一)落实国家政策。
负责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根据国家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落实措施。
(二)组织防空建设。
根据国家制定的人民防空工程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实施计划、技术、质量管理。
(三)开展防空教育。
根据国家规定的人民防空教育内容,制定人民防空教育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
2、战时负责防空组织。
对重要军民用设施进行重点防护,组织党政机关,重要工厂的搬迁撤离,组织人民群众进行疏散、掩蔽,组织人员进行水电设施抢修,并进行防化防疫的工作。
建设局的人防办主要是做什么工作的?
(一)平时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颁发的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人民防空条例》,负责制定全区人防建设的有关规定,依法管理全区人防工作。
2、负责本区的人防组织指挥工作。
组织制定区防空袭预案、制定战时人口疏散隐蔽计划及各种保障计划;组织本区通信、治安、消防、医疗救护、防化防疫、工程抢修、运输等人防专业队的组建和训练计划的制定,组织区人防队伍的培训。
组织本区防空袭演练。
确定本区内重要防护目标,并组织制定各重要目标的防护方案和应急救援方案。
制定并实施对口防空疏散基地建设规划。
制定并实施本区人民防空教育计划,监督、检查指导本辖区内人民防空宣传开展情况。
收集掌握人防有关信息,建立完善人防决策辅助系统;负责人防指挥场所和人防指挥自动化建设与管理。
3、负责本区的警报通信建设。
根据市人防专业规划,组织制定并落实全区人防通信、警报建设规划,负责辖区内人防通信、警报系统的建设和维护管理,组织通信和警报战备值勤。
4、负责本辖区人防工程建设、维护与管理。
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防建设的需要,制定人防建设规划、计划,完成上级人防部门下达的人防工程建设任务;做好人防公共工程管理,对全市人防公共工程采取分级属地管理的办法,即本区属地内除市属大型人防公共工程外,其它均由人防办统一管理;区人防办对所管辖的人防公共工程负有维护管理、分配使用、监督检查、依法行政等职责;开展结合民用建筑修建民防地下室(以下简称“结建”)工作。
5、负责本级人防经费、物资管理和全区人防国有资产管理。
6、承担政府赋予的防灾减灾任务,利用人防设备、设施开展平战结合,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服务。
7、承办区政府、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和市人防办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战时 1、根据上级命令、组织开设区地下防空指挥所,确保对辖区内防空袭行动的不间断指挥。
2、利用人防警报、通信网及时发放防空警报,保持指挥渠道的畅通。
3、组织本区内人防工程的平战转换工作。
4、配合公安部门组织实施灯火管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指挥民众和重要物资的疏散和隐蔽,开展防空袭斗争。
5、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对辖区内重要目标的防护,协助军事部门搞好城市防卫作战和要地防空作战。
6、参与组织指挥区人防专业队伍和群众开展防护救灾,消除空袭后果,协助有关部门恢复城市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